联系新疆分裂与反分裂斗争实际淡为什么在新疆依法 打击三股势力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前提.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10446692 上传时间:2023-02-11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8.8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联系新疆分裂与反分裂斗争实际淡为什么在新疆依法 打击三股势力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前提.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联系新疆分裂与反分裂斗争实际淡为什么在新疆依法 打击三股势力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前提.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联系新疆分裂与反分裂斗争实际淡为什么在新疆依法 打击三股势力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前提.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联系新疆分裂与反分裂斗争实际淡为什么在新疆依法 打击三股势力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前提.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联系新疆分裂与反分裂斗争实际淡为什么在新疆依法 打击三股势力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前提.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联系新疆分裂与反分裂斗争实际淡为什么在新疆依法 打击三股势力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前提.docx

《联系新疆分裂与反分裂斗争实际淡为什么在新疆依法 打击三股势力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前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联系新疆分裂与反分裂斗争实际淡为什么在新疆依法 打击三股势力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前提.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联系新疆分裂与反分裂斗争实际淡为什么在新疆依法 打击三股势力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前提.docx

联系新疆分裂与反分裂斗争实际淡为什么在新疆依法打击三股势力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前提

联系新疆分裂与反分裂斗争实际,淡为什么在新疆,依法打击“三股势力”,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前提

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就要依法严厉打击“三股势力”的各种分裂破坏活动。

在新疆,依法打击“三股势力”的分裂破坏活动是尊重和保障各族人民人权的重要内容。

没有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人权的实现就没有基本的社会条件。

境内外“三股势力”所策划、制造的一系列打、砸、抢、烧暴力恐怖事件,是对人的最基本权利生命权的严重侵害。

打击极少数民族分裂分子,正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和保障绝大多数人的人权,更好地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各级政法机关要认真履行依法严厉打击“三股势力”分裂破坏活动的政治责任,用实际行动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实现各族人民享有充分人权的目标。

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就要切实尊重和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以及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

必须切实树立维护社会秩序与保护人权、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的观念,既要认识到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是保护多数人权利的需要,又要在实施执法和管理过程中注意保护相对人的权利;既要认识到依法及时打击犯罪是对大多数人权利的保护,也要在刑事诉讼活动的各个环节严格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既要严格履行惩罚和改造罪犯的职责,又要有效保障罪犯的人权。

广大政法干警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在执法活动中切实做到尊重和保障人权。

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就要防止政法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的行为。

政法机关落实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就是要树立“有限权力”意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正确处理好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公权力,不得滥用公权力,更不得以履行职责为名侵犯公民的私权利。

政法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是对法定职责的背弃,它比一般的侵犯人权的行为影响更恶劣、危害更严重。

当前,政法机关中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的主要有三类案件:

一是渎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案件;二是非法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案件;三是非法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案件等。

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就要结合实际工作,增强政法队伍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既要在执行实体法上下功夫,也要在落实程序法上用气力,真正从源头上遏制侵犯人权现象的发生。

牢固树立并努力实践依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观念,是政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新时期的新要求。

各级政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把学习宪法、增强宪法观念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更加牢固地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切实承担起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社会责任,使“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和依法办事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为维护新疆的社会政治稳定、推进自治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进程作出新的贡献!

反暴力讲法治

讲秩序。

一是反暴力。

暴力犯罪是反人类、反社会的严重犯罪,是损害各族人民共同利益的严重犯罪。

纵观世界任何国家,暴力犯罪活动都会受到严惩。

“8•19”严重暴力犯罪活动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它伤害的是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

案件的发生再次表明,我们同境内外“三股势力”的斗争是长期的、复杂的、尖锐的,有时甚至是十分激烈的,是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

这是捍卫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各族人民根本利益、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严肃政治斗争,事关国家核心利益,事关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我们要坚决同暴力犯罪活动作斗争,坚定不移地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维护各族人民根本利益。

r/>

二是讲法治。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论什么人、什么民族、出于什么动机,都必须遵纪守法,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行事。

对于一切暴力犯罪,将依法打击、坚决惩处、决不手软,哪里有犯罪分子就打击到哪里,谁是犯罪分子就打击谁。

要最大限度地孤立和打击敌人,最大限度地团结和依靠各族人民,切实维护法律尊严,确保新疆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三是讲秩序。

没有秩序就没有祥和,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是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基础,是新疆各族人民生活、工作之必需。

当前自治区稳定形势总体可控、向好,经济社会正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各族人民谋发展、思稳定、盼和谐,对未来充满信心。

各地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力争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法治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珍惜当前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和重大历史机遇,引导各族群众讲政治、讲大局,以合理合法方式表达诉求,形成人人遵纪守法、维护正常社会秩序人人有责的局面。

以来,党中央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将尊重和保障人权提到了空前的高度,尊重和保障人权被庄严地载入现行宪法,成为党执政兴国的重要理念、国家根本大法的重要内容。

在央中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新疆发展与稳定面临重大历史机遇的新形势下,在全体公职人员尤其是政法干警中宣传、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对切实保障各族人民的权利,有效打击犯罪,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充分认识依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大意义

依法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宪法赋予全体公民的基本权利。

列宁曾经说过:

“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保障人权是宪法的核心价值。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这是我国宪政理念的进步和人权法律保障的重大发展。

只有充分认识并有效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精神,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各族人民的基本权利,使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依法尊重和保障人权是落实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本质要求。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就是强调尊重人的价值、人的尊严,强调一切从人的生存与发展的需要出发。

以人为本的基本要求就是尊重和保障人权。

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政府作出的“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的庄严承诺,被国际舆论赞誉为中国共产党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执政理念的鲜明体现。

依法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前提。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人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公平与正义彰显的社会,是人们懂得合法地维护自身利益,又能够理性地尊重他人权益的社会。

因此,只有人权观念深入人心、公民人权意识普遍提高,只有公平与正义得到彰显、尊重和保障人权具备良好的社会氛围、制度安排和法律保证,社会生活才能真正走上和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能和谐发展。

树立正确的人权观,切实增强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自觉性

政法部门担负着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职责,政法工作涉及对公民的人身自由、生命、财产等基本人权的保护、限制与剥夺,更应当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

一是始终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的理念。

宪法和法律具有最高权威,是人民权利和自由的保障,也是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础。

政法机关作为执法者,尤其要强化宪法法律至上理念,坚决克服法律工具主义思想,始终坚持把严格公正实施法律作为天职,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司法原则,切实保障公民的权利不受任何非法行为或不规范执法行为的侵犯,防止随意限制、剥夺公民权利的违宪问题的发生。

要既重实体又重程序,既重执法部门的整体活动,又重执法者个人行使执法权的行为,切实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

二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

政法机关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就是要牢固树立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观念,严格遵循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在执法办案中把尊重和保护人权体现在每一起案件的全过程和每个当事人身上。

尤其要破除特权思想,杜绝简单粗暴的执法行为,摒弃利益至上观念,强化服务意识,下力气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要求最迫切的现实问题,把维护人的尊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依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作为自觉行动。

三是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思想观念。

政法干警在执法活动中必须坚持秉公执法,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法律尊严。

要树立公共权力与个人权利并重、履行义务与保障权利并重的思想,坚持做到态度公允,不偏不倚,不仅要具备区分善恶、维护正义的能力,还要以公允的态度、公正的立场处理相关事务,给人以看得见的正义。

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增强工作透明度,认真落实审务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所)务公开等各项规定,把执法过程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以促进和彰显执法公正。

四是牢固树立权利神圣的观念。

当前,在极少数政法干警身上存在的工作态度粗暴、方法简单和以罚代管、以罚代教等问题,从根本上讲,是人治思想、特权观念、官本位意识和利益至上观念在执法活动中的表现。

长期以来,有一种观点,即把法看成是管老百姓的,守法被认为只是老百姓的事,这是片面的。

法治的本意,是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行使权力。

说白了,法治就是治官、治权。

它是民治,而不是治民。

守法首先是权力机关和执法人员的行为准则。

公正司法和文明司法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尺,在法治时代,作为政法部门的一员,摒弃特权思想,树立法治神圣意识,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政法干警义不容辞的责任。

依法履责,切实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政法干警必须把尊重和保护人权放在工作的突出位置上,既要保证法律的公正实施,又要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就要依法严厉打击“三股势力”的各种分裂破坏活动。

在新疆,依法打击“三股势力”的分裂破坏活动是尊重和保障各族人民人权的重要内容。

没有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人权的实现就没有基本的社会条件。

境内外“三股势力”所策划、制造的一系列打、砸、抢、烧暴力恐怖事件,是对人的最基本权利生命权的严重侵害。

打击极少数民族分裂分子,正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和保障绝大多数人的人权,更好地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各级政法机关要认真履行依法严厉打击“三股势力”分裂破坏活动的政治责任,用实际行动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实现各族人民享有充分人权的目标。

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就要切实尊重和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以及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

必须切实树立维护社会秩序与保护人权、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的观念,既要认识到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是保护多数人权利的需要,又要在实施执法和管理过程中注意保护相对人的权利;既要认识到依法及时打击犯罪是对大多数人权利的保护,也要在刑事诉讼活动的各个环节严格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既要严格履行惩罚和改造罪犯的职责,又要有效保障罪犯的人权。

广大政法干警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在执法活动中切实做到尊重和保障人权。

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就要防止政法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的行为。

政法机关落实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就是要树立“有限权力”意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正确处理好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公权力,不得滥用公权力,更不得以履行职责为名侵犯公民的私权利。

政法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是对法定职责的背弃,它比一般的侵犯人权的行为影响更恶劣、危害更严重。

当前,政法机关中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的主要有三类案件:

一是渎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案件;二是非法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案件;三是非法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案件等。

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就要结合实际工作,增强政法队伍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既要在执行实体法上下功夫,也要在落实程序法上用气力,真正从源头上遏制侵犯人权现象的发生。

牢固树立并努力实践依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观念,是政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新时期的新要求。

各级政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把学习宪法、增强宪法观念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更加牢固地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切实承担起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社会责任,使“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和依法办事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为维护新疆的社会政治稳定、推进自治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进程作出新的贡献

打击散股势力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前提和重要内容

依法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宪法赋予全体公民的基本权利。

在新疆,依法打击“三股势力”的分裂破坏活动是尊重和保障各族人民人权的重要内容。

没有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人权的实现就没有基本的社会条件。

境内外“三股势力”所策划、制造的一系列打、砸、抢、烧暴力恐怖事件,是对人的最基本权利生命权的严重侵害。

打击极少数民族分裂分子,正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和保障绝大多数人的人权,更好地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各级政法机关要认真履行依法严厉打击“三股势力”分裂破坏活动的政治责任,用实际行动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实现各族人民享有充分人权的目标。

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就要切实尊重和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以及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

必须切实树立维护社会秩序与保护人权、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的观念,既要认识到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是保护多数人权利的需要,又要在实施执法和管理过程中注意保护相对人的权利;既要认识到依法及时打击犯罪是对大多数人权利的保护,也要在刑事诉讼活动的各个环节严格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既要严格履行惩罚和改造罪犯的职责,又要有效保障罪犯的人权。

广大政法干警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在执法活动中切实做到尊重和保障人权。

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就要防止政法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的行为。

政法机关落实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就是要树立“有限权力”意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正确处理好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公权力,不得滥用公权力,更不得以履行职责为名侵犯公民的私权利。

政法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是对法定职责的背弃,它比一般的侵犯人权的行为影响更恶劣、危害更严重。

当前,政法机关中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的主要有三类案件:

一是渎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案件;二是非法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案件;三是非法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案件等。

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就要结合实际工作,增强政法队伍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既要在执行实体法上下功夫,也要在落实程序法上用气力,真正从源头上遏制侵犯人权现象的发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军事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