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发展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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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进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增强各基层党组织的改革创新意识,推动全县基层党建工作更好地把握规律、增强实效、创新经验、夯实基础,提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赣发〔2011〕14号)和中共江西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发展的意见》的要求,现就在全县推进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围绕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关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工作要求,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动力,以经济工作理念谋划基层党建工作,将项目管理的手段和方法引入基层党建工作,引导基层党组织以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为抓手,突出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抓好组织体系、骨干队伍、活动载体、工作制度、场所阵地建设,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不断“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切实发挥创新项目对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使全县基层党组织始终建设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基本原则

推进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发展,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牢固树立“围绕科学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科学发展”的理念,找准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发展服务“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改革开放、服务民生改善、服务社会和谐稳定的着力点和结合点,切实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各项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

2、以人为本,服务群众。

将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作为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任务和基层干部的基本职责,把推进基层党建项目化发展的过程,变成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过程,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3、强基固本,创先争优。

将抓基层、打基础作为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发展的根本立足点,引导和带领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结合实际,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在支持项目、参与项目、服务项目、推进项目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4、与时俱进,改革创新。

坚持将改革创新的精神贯穿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发展的全过程,把握基层党建工作规律,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体现基层党建工作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5、分类指导,注重实效。

大力倡导求真务实之风,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突出重点,分类推进,稳步实施,使之更加符合实情、切合实际、增强实效,推动党建工作项目多出务实的成果、多出管用的经验、多出可学的典型。

三、目标任务

紧密结合“鼓士气、顺民心、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和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要求,突出“党建精品提升年”这一主题,大气创新,图强创优,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科学推动基层党建工作,通过党建工作项目化方式,采取创新抓项目、管理促成效的举措,努力实现基层党建“1234”工作目标,即:

精心打造一批样板示范点,科学构建两条特色精品线、积极推动三项工作长效化、健全完善四项党建工作机制。

1、找准载体、提升水平,精心打造一批样板示范点。

即坚持“领导挂帅、干部负责、共同参与”的工作方法,结合实际、找准载体,在乡镇、机关、学校、非公企业、窗口单位等各选择1-2个单位及部门进行党建样板示范点精心打造,力争每年有1个以上项目在全省有影响,3个以上项目在全市有位置。

2、合理定位、注重特色,科学构建两条特色精品线。

即突出创新意识,按照“每个乡镇至少打造一个党建工作特色精品点”的要求,沿抚八线布局马鞍镇、石庄乡、巴山镇、六家桥乡、巴山镇罗溪村、六家桥乡七分村等党建精品线;沿县环城线布局县交警大队、县一中、县国税局、县财政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巴山镇城北社区、江西万泰铝业、转转门业、中瑞威登、县医院等党建精品线。

3、规范运作、有序推进,积极推动三项工作长效化。

即:

进一步规范“两承诺两评议”(基层党组织向党员和群众承诺、党员向党组织和群众承诺,党员和群众评议党组织、党组织和群众评议党员)工作,将“两承诺两评议”工作列为探索基层党建项目化发展的主要课题,使“两承诺两评议”工作能在省、市得到推广应用;继续在农村推行“双十联动活动”,即以村(居)委会为单位,每10名党员联系10名群众为一个单元,负责监督和管理所在村小组各项公共事务。

在全县推行党员“先锋创绩”和“民情家访”两项制度,进一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建立健全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长效工作机制。

4、明确责任、强化保障,健全规范四项党建设工作机制。

即:

完善乡镇党委(部门党组)抓基层党建责任制。

进一步完善健全基层党建目标管理考评办法,探索建立乡镇党委(部门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报告制度;完善党建队伍培训机制。

采取集中学习、分片交流、外出考察等多种形式,加强全县基层党组织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基层党建队伍整体素质。

完善党建督导调度机制。

规范并坚持“月调度、季交流、半年小结、全年总结”的党建工作机制;完善党建成效运用机制。

健全基层党建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注重党建成效在政治、经济上的运用,提高党建队伍工作积极性。

四、项目类型

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发展,要坚持科学设计,分类设定,统筹推进。

主要分为创新探索型项目、典型示范型项目、制度推广型项目三大类推进。

1、创新探索类项目。

主要是针对基层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情况、新问题,设定从点上进行探索、试验、创新的党建工作项目。

通过定目标、定责任、定时限、定要求,进行目标管理、责任推进、过程督导、绩效考核,重在为破解一批基层党建工作的共性难题积累经验,可称之为“小试”。

2、典型示范型项目。

主要是基层党建工作经过探索实践确有亮点、初成规模、初见成效,可以在本地、本单位进行典型示范的党建工作项目。

通过放在更大范围中去检验,变个性做法为共性方法,化一时举措为长效机制,推点上经验为面上模式,重在形成一批基层党建工作的特色品牌,可称之为“中试”。

3、制度推广型项目。

主要是经过创新探索、典型示范后,成效显著、成果突出、运作成熟、经验成型、可以上升为制度层面,在全市、全省,甚至全国推广实施的党建工作项目。

通过及时总结,提炼经验,把实用、管用、成熟、成型的好经验、好做法,在进一步论证、评估可行性与可操作性后,上升为制度层面,重在探索一条在全市、全省,甚至全国的基层党建科学化新路子。

可称之为“大试”。

五、方法步骤

推进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发展,由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各基层党组织具体负责实施,主要包括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等环节。

(一)项目申报

创新项目申报和承担主体为各基层单位党委。

各基层党委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特别是要结合党建精品点的打造,精心选择至少一个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的主要程序:

1、项目申报单位填写《崇仁县基层党建创新工作项目申报表》;各地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基础,针对选定或设定的项目,编制好项目实施方案,说明推进项目的背景、意义、思路、措施、预期目标、实施计划等。

2、项目申报单位召开党委会认真研究可行性报告,并由党委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报县委组织部;

3、县委组织部组成项目评价小组对申报项目评价后,以文件形式将创新项目批复给各基层党委。

项目申报、审批立项,原则上每年集中一次。

(二)、项目实施

1、成立机构。

项目主体建立创新工作责任制,成立由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抽调精干力量组成项目推进小组,安排创新工作经费,集中精力,保证创新工作顺利进行。

2、制定方案。

项目主体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创新项目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创新项目工作思路,推进举措、时间安排、组织保障等。

3、协调推进。

结合创新项目的工作内容,建立相关单位、部门联系协调工作机制,形成项目推进的工作合力。

申报单位按要求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必要时县委组织部协调项目相关单位协同攻关。

4、宣传交流。

运用各种媒体,积极营造工作氛围;采取现场会、理论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新经验,交流创新成果,整体推进党建工作。

5、全程督导。

县委组织部组建创新项目督导小组,对创新项目进行全程指导和跟踪管理,指导项目主体及时总结发现和提炼创新工作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把创新成果转化为理论成果和制度成果。

(三)、项目验收

1、基本标准。

创新项目的评审主要依据项目研究的深度,实践推广的力度和取得实际成效来评定绩效。

重点看项目的实施是否有利于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是否有利于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否有利于形成完善的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具体为:

(1)项目选题是否具有前瞻性,项目研究是否有深度,对指导基层党建是否有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

(2)项目的实施是否务实,时间推广的力度以及大面积推广的价值如何;

(3)组织创新项目的方法和手段是否具有先进性;

(4)创新项目取得的实际成效如何,取得了哪些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和理论成果。

2、操作步骤。

创新项目评审采取实地考核评分和评审打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为:

(1)项目完成后,项目主体形成验收申请报告报县委组织部;

(2)县委组织部组成验收评审组,通过听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调查走访、群众座谈等形式对项目承担单位进行实地考核,承担创新任务的单位通过多种形式展示项目实施情况及成效;

(3)召开项目评审会。

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成评审组进行综合评审。

县委组织部验收评审组按照实地考核评分占40%和评审会占60%的比例进行折算。

3、结果运用

(1)从县管留存党费中建立基层党建创新奖励专项资金,依据综合得分评选十大党建工作创新项目,并给予表彰奖励。

(2)创新项目评审结果将作为年度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先进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

(3)对于在全县范围内有推广价值的项目,县委组织部将组织力量进行认真总结,并在全县推广,并推荐到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推广。

六、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发展工作,不断强化“推进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发展就是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的认识,将其纳入本地、本单位党建工作总体布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

各地、各单位要参照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推进本地、本单位党建工作项目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2、严格验收评估。

认真制定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发展验收评估指标体系,完善验收评估运行机制。

验收评估要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平时督查和目标考核相结合,既兼顾过程,又注重结果,既考虑共性,又兼顾个性。

结合平时督查、随机抽查,全面评价项目实施的综合效益。

要注意看项目是否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是否实现了预定目标,是否得到基层党员群众的好评。

3、注重总结宣传。

适时召开推进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发展现场会或经验交流会,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总结经验,整体推进。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黑板报,悬挂或张贴、党务公开栏等,广泛宣传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发展工作,使之始终得到广大基层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认同、理解、支持。

附件一:

崇仁县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探索型项目申报表

附件二:

崇仁县基层党建工作典型示范型项目申报表

附件三:

崇仁县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推广型项目申报表

 

2011年10月19日

 

附件一:

崇仁县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探索型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时间:

年月日

项目名称

项目所属领域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拟实施时限

项目背景

项目设计

基本思路

预期效果

实施计划

工作措施

项目领办领导

(第一责任人)

责任主体

(直接责任单位)

县委组织部

审核意见

 

注:

该表申报项目,主要是针对基层党建工作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拟从点上进行创新探索的党建工作项目。

附件二:

崇仁县基层党建工作典型示范型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时间:

年月日

项目名称

取得经验单位

项目已实施时间

项目实施范围

项目拟实施时限

项目背景

前期成果与

评估结论

项目示范

预期目标

实施计划及

工作措施

项目领办领导

(第一责任人)

责任主体

(直接责任单位)

县委组织部

审核意见

 

注:

该表申报项目,主要是经创新探索、已初见成效、有典型意义、拟在更大范围实施的党建工作项目。

附件三:

崇仁县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推广型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时间:

年月日

项目名称

取得成果领域

项目已实施时间

项目领办领导

(第一责任人)

责任主体

(直接责任单位)

项目背景

实践成果与

制度经验

工作建议

县级评估意见

县委组织部

审核意见

县委党建领导

小组审核意见

 

注:

该表申报项目,主要是经示范推广、成效显著、成果突出、经验成型、拟上升为制度层面在全市、全省推广的党建工作项目。

关于在全县建立“民情家访”制度的意见(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建立健全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长效工作机制,经研究决定,总结全县各地“做群众工作、为群众服务”的实践经验,在全县建立“民情家访”制度。

现提出如下试行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民情家访”的指导思想是:

围绕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中关于“把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作为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任务和基层干部的基本职责”的工作要求,建立领导干部“民情家访”制度,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到群众中去,拜人民为师,把群众放心上、当亲人,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使基层一线成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基础阵地,使广大党员干部在同群众朝夕相处中增进对群众的思想感情、增强服务群众本领,使基层党组织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使党的各项工作最终获得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民情家访”的目标任务是:

1、了解社情民意。

引导领导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倾听群众诉求,了解群众期盼,更加真实地了解基层的真实情况。

通过与群众面对面座谈,主动关心群众疾苦,解决难情;及时了解各种基层矛盾纠纷,排查隐情;积极引导群众理性合法地表达诉求,理顺心情;积极了解群众思想动态和关注热点,摸清社情。

2、听取意见建议。

引导领导干部到群众中去,拜人民为师,甘当群众的小学生,虚心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政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

通过听取意见,了解实情,掌握第一手材料,掌握自己工作的利弊得失,检验政策和工作是否符合基层实际,有没有给群众带来实惠;通过听取建议,研究实招,总结基层创造的经验,找到破解难题的办法,不断提高推动科学发展的决策水平和工作水平。

3、宣传政策法律。

引导领导干部发挥熟悉政策懂政策的优势,积极向基层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通过宣讲政策,帮助群众正确理解政策,真心拥护、自觉执行政策;通过宣讲法律,帮助群众学法、知法、守法,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

4、化解矛盾纠纷。

引导领导干部下移工作重心,践行一线工作法,到矛盾多、纠纷多、不和谐因素多的地方去,积极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妥善协调各种利益关系。

通过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变被动接访为主动询访,变等待解决为现场处理,以民主协商、示范引导、说服教育的方式,与矛盾纠纷当事人进行于法、于理、于情的沟通交流,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解决实际问题。

引导领导干部到艰苦偏远的地方去,到困难大的地方去,到工作推不开的地方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通过切实帮助群众解决一批群众所盼、所需、所难的实际问题,解民忧,疏民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拥护和支持。

6、增进群众感情。

引导领导干部与基层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在基层摸爬滚打,与群众朝夕相处,体验群众的冷暖疾苦,树立群众观点,增强公仆意识。

通过与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流,增强对百姓困难设身处地的感受,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

二、参与人员、家访对象和主要形式

1、参与人员。

参加“民情家访”的人员为:

县级领导干部、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和县直单位及部门科级领导干部。

县级领导干部平均每旬至少一次、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和县直单位及部门科级领导干部平均每周至少一次进行家访。

领导干部深入群众进行“民情家访”,要轻车简从,如工作需要可带1—2名工作人员。

在家访过程中,一律不得迎来送往,不搞层层陪同,不准无故扰民,不能增加群众负担。

2、家访对象。

领导干部家访对象,原则上为本辖区内基层单位和基层群众。

为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在选定家访对象时,可结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是结合领导干部包村挂点、信访包案、挂点项目等工作安排,选择到挂点单位和联系点去家访;二是结合分管工作,选择到与分管工作联系紧密的服务对象和群众中家访;三是结合领导到社区报到制度,选择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就近就地家访;三是结合工作需要和群众意愿,选择工作难度大、矛盾纠纷多、情况复杂、基础薄弱的地方和单位去家访,重点是有利益诉求的上访人群、存在矛盾纠纷的当事人、生活特别困难的弱势群体、出现重大变故的家庭等。

3、主要形式。

“民情家访”主要采取以下四种形式:

(1)上门家访。

进村落访农户、进楼宇访住户、进街道访商户,接触各类群众,倾听百姓呼声,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和利益诉求。

(2)定点接访。

定点定时到挂点的乡镇、村(社区)“民情接访室”,接待群众,面对面倾听群众反映,直接答复来访人的问题。

(3)重点约访。

在上门家访、定点接访的基础上,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约请群众征求意见,深入了解情况,协调解决疑难问题和复杂矛盾。

(4)定期回访。

定期主动到反映问题的群众家中进行回访,了解所反映问题的处理过程及结果,听取群众对解决问题的反映,督促相关部门改进工作,抓好落实。

三、工作程序

建立家访收集、梳理办理、反馈通报、归档备案的链条循环工作流程,促进“民情家访”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务实运转。

1、家访收集。

领导干部通过家访、接访、约访、回访,认真接待和及时收集群众反映的各种诉求,并认真填写“民情家访日志”。

同时,还可以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征求意见箱、公布工作电话和电子邮箱等方式,进一步拓宽民情收集的渠道。

2、梳理办理。

按照“谁接访、谁负责、谁处理”的原则,实行访办一体的工作负责制。

对了解收集到的各类问题,现场能解决的问题,当场给予明确答复;需要多个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向群众承诺,限期解决;对需要通过较长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由家访领导认真进行梳理、合理做好分类,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归口办理、责任到人的原则,及时向有关责任部门交办清楚、抓好落实;对目前暂不具备解决条件的问题,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明,理顺群众情绪;对本级难以解决需上级协调的问题及时上报。

3、反馈通报。

对已经处理完结的问题,及时回复给群众。

对一时办理不了的,定期向群众通报办理进展情况。

一般诉求件应在1个星期内办理并反馈给群众;重要诉求件应在1个月内办理并反馈给群众;确需延期办理的,应向群众报告延期原因和工作进展情况,并由家访领导负责跟踪办理,直至办结。

对群众和各界关注程度高的问题的办理情况,可通过召开有各方面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张贴公告、党务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公开、集中反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4、归档备案。

领导干部的家访情况,包括家访对象、家访人数、收集问题情况、处理过程、处理结果等相关资料,要采取“一人一账”的方法进行梳理分类,汇总成册,建立台账。

“民情家访”工作落实情况,还应进行跟踪问效,梳理分类,立卷归档,备案备查。

四、工作机制

1、建立工作例会制度。

由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每季度召开一次“民情家访”工作例会,认真听取家访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交流工作经验,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工作指导。

2、建立家访公告、接访公示制度。

为确保“民情家访”工作办好办实,服务和取信于民,原则上各级领导干部都应挂牌、定点、定时开展“民情家访”工作。

家访、接访前,乡镇、村(社区)要挂牌公示“民情家访”带班领导干部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联系电话和接访时间等,方便群众反映问题。

3、建立“民情家访”日志制度。

借鉴“民情日记”经验,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印制“民情家访”日志本,发放到所有参加“民情家访”的人员,人手一本,由参加“民情家访”的人员真实记录每次家访、接访、约访、回访情况,重点是家访接访了哪些群众,听取群众哪些意见建议,为群众解决了哪些实际问题等。

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对民情家访日志本,每年不定期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4、建立考评督查制度。

把“民情家访”工作纳入县委创先争优活动考评范围,纳入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作为考评民生工程实施的重要方面。

各级党委主要领导要带头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并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下级班子主要领导的监督、检查,重点调度掌握解决了哪些问题,办了哪些实事。

县委组织部将适时对全县开展“民情家访”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2011年10月19日

 

关于在全县建立党员“先锋创绩”制度的意见(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建立党员发挥作用、保持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党内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总结各地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在日常工作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实践经验,在全县建立党员“先锋创绩”制度。

现提出如下试行意见:

一、总体要求

建立党员“先锋创绩”制度,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紧围绕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要求,将党员义务明细化、先进要求具体化、考核评价公开化,为党员加强党性锻炼、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平台,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的党性意识、责任意识和先进性意识,提高服务群众和做群众工作的本领,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建设“实力崇仁、幸福崇仁、实干崇仁”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

二、基本原则

建立党员“先锋创绩”制度,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面教育。

注重激发党员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培育、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积极营造“对照标准明方向,对照先进找差距”的氛围,既互相帮助、共同进步,又维护团结、增进和谐。

(二)坚持群众路线。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三)坚持分类指导。

依据党员所属领域特点,结合党员的年龄、文化和岗位差异,有针对性地设置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农村和社区等领域“先锋创绩”的项目、评分标准等,不搞一刀切。

(四)坚持注重实效。

要把党员“先锋创绩”与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鼓士气、顺民心、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尤其是基层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本地、本部门发展实际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三、主要内容

党员“先锋创绩”制度是指采取分类管理的形式,将《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的新要求进行细化、量化,将党员在理想信念、责任意识、服务群众、模范作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登记、定期公示、量化评分。

量化评分体系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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