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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是学校“创新教学环节”的必修单元。

为加强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实施的过程管理,落实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的教学工作,确保实施效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

1.项目实施的目的与意义。

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旨在通过对学生的创新性研究实践教学过程,融合教师指导与学生自主实践,使学生经过系统而全面的创新训练和培养,达到培育创新思维,锻炼创新能力,提高创新素养的目的,着力培养具有竞争能力的高素质创新性人才。

2.项目基本内容。

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以大学生进行创新性研究项目为主要教学内容,以项目形式开展,为期两年。

在指导教师指导下,通过学生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的研究条件准备、研究方案制定与实施、研究成果总结、研究报告撰写等训练内容,使学生切实得到科学研究的锻炼,提高创新实践的能力。

3.项目实施时间与期限。

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在第4学期开始立项,实施期限为2年(第4-7学期)。

4.项目类别。

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分规划、重点和一般三种类别,在规划和重点项目中分别遴选国家和北京市项目。

二、组织工作与职责

1.学校层面。

成立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在教务处设立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规划,加强项目宏观管理;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开发项目管理系统等。

2.学院层面。

成立院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工作,研究制定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管理办法(简称学院管理办法),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等,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各项具体管理工作。

3.指导教师层面。

指导学生开展学习、研究、学术交流和成果总结,保证一定数量的直接指导;考核和评价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的过程情况和实际成效,并根据学院管理办法对学生进行过程成绩评定。

三、项目立项与评审

1.项目启动。

第4学期初,学院根据学校下发的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立项工作通知,启动立项工作。

2.指导教师与团队组建。

原则上延续科研选题训练的指导教师与学生团队组成,若有调整,学院应于项目启动前报学校审批。

3.选题确定。

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确定项目选题,鼓励将科研选题训练的选题延伸至项目选题,原则上规划和重点项目选题以结合科研为主。

4.立项组织及评审。

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填写项目申报书,由指导教师和学生签字后提交学院。

学院根据学院管理办法组织项目评审,确定一般项目,推荐规划和重点项目。

学校组织项目评审,确认规划、重点和一般三类项目。

四、项目运行

1.指导教师工作。

及时指导和监督项目研究活动,根据学院管理办法,确保对学生一定量的直接指导并填写指导记录(附件2);每学期末对学生进行过程考核并填写成绩评定表。

2.学生工作。

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开展学习和研究工作,根据研究计划自主进行实验方法设计、组织设备和材料、实施实验、分析处理数据、撰写研究报告等,并填写活动记录(附件3),作为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过程考核的重要依据;每学期末项目负责人组织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总结(附件4)。

3.学院工作。

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定期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反馈并解决问题,严格经费管理等;组织学术与经验交流活动;为项目运行提供政策、实验场地和设备等方面支持。

4.学校工作。

对各类项目运行情况进行宏观管理,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为项目良好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五、项目验收

1.验收时间。

第7学期初组织结题验收,11月份完成验收工作。

2.成果要求。

成果要求分为基本要求和标志性成果。

基本要求包括完成项目研究报告和撰写符合规范要求的学术研究论文(或创新性实物作品),是各项目必须完成的,达到此要求可通过结题验收。

标志性成果包括依托项目取得公开发表学术研究论文,申请获准专利,参加行业、市级、国家学科竞赛获奖。

各项目可选择其中一项或几项作为项目的标志性成果。

3.验收程序。

学生整理结题材料(包括结题报告、成果材料等),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并签字确认后提交学院,由学院组织验收工作。

4.验收形式。

项目验收可以采用答辩、会议评审等形式,学院在学院管理办法中自行规定验收形式及相应组织办法,并严格执行。

5.验收结论。

验收结论实行五级制(优、良、中、通过、不通过),学校制定项目评价指标,由学院参照执行。

学院提交项目验收结论,经学校复核后认定,验收结论作为学生参加项目取得总成绩的一部分。

学校组织对规划和重点项目及验收结论为优秀的项目进行复审。

六、项目人员变更

允许在第6学期前提出项目人员变更申请,原则上第7学期不再受理项目人员变更申请。

项目人员变更具体程序如下:

1.指导教师变更。

因人事变动或身体等原因需要变更的,由指导教师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5)后提交学院,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变更,并报学校备案。

2.项目负责人变更。

因学籍变动、身体不适或指导教师认为其不能胜任等因素需要变更的,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后提交学院,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变更,并报学校备案。

3.项目成员变更。

因学籍变动或其它原因不宜于继续参加原项目组的,由项目成员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后提交学院,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变更,并报学校备案。

原则上留、降级学生继续留在原项目组完成项目研究,休学学生参加下一级学生的项目研究。

未按上述变更程序擅自进行项目人员变更的,视为无效变更。

七、经费管理

1.经费拨付与管理权限。

项目资助经费专款专用,分两期拨付,项目立项通过后拨资助经费的50%,项目中期(第5学期)检查通过后再拨资助经费的50%。

学院负责项目经费使用管理。

2.经费使用范围。

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专家咨询费及其他支出等。

凡因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学校将暂停对其资助,待其提出合理改进措施后,可视情况恢复对其资助。

3.经费报销程序。

项目负责人填写报销单并经指导教师签字,报学院审批后,由财务处审核报销。

报销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资助总额。

4.经费终止。

项目结题后至当年12月31日前可继续运行,逾期自动终止。

经费使用具体要求按《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执行。

八、违纪处理

凡违反财务规定或剽窃他人成果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当事人以及相关负责人纪律处分;无故或无正当理由不完成项目或随意放弃项目者,予以通报批评。

九、考核和奖励机制

1.指导教师工作考核和奖励。

学院在学院管理办法中规定指导教师考核细则,并严格执行。

学校对指导教师在职称评审、教学工作量计算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设立优秀指导教师奖,对获奖教师予以表彰和奖励。

2.学院工作考核。

将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工作列入教学工作评价体系,对学院组织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3.学生奖励。

对参加国家、北京市项目取得突出成果的学生在推免中予以政策支持;评选优秀项目,对获奖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入选国家和北京市创新论坛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

十、附则

1.项目研究形成的固定资产和知识产权为国有资产,归学校所有。

2.国家和北京市项目除遵守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外,应同时遵守主管部门对项目的相应管理规定。

3.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4.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则

为规范和加强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经费管理,确保科学、合理、有效使用项目经费,根据国家、北京市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结合学校《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和财务报销和经费使用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二、管理职责

1.学校层面

学校负责项目经费的筹措、分配和拨付;负责对项目经费预算进行审批与上报;定期对项目经费支出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

2.学院层面

学院负责项目经费预算审核和经费使用管理,定期按要求汇总与统计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并上报学校。

3.指导教师层面

指导教师应本着项目经费使用节俭与有效的原则,指导学生按要求做好项目经费预算,根据本办法及相关规定监督好项目经费支出。

4.学生层面

项目组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结合项目实施科学、合理、有效预算项目经费,负责经费的实际支出与报销,并做好报销记录。

三、经费拨付

批准立项项目给予专项经费资助,实行分批拨付,项目运行后,学校拨付资助金额的50%,中期检查通过后,再拨付余下的50%。

四、支出范围

项目经费支出范围主要包括:

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专家咨询费及其他支出等。

1.设备费:

主要包括仪器设备的购置、自制设备研制过程中配件、材料的采购等。

通用办公设备原则上不允许列入设备经费支出,如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硬盘、U盘、摄影设备等。

经费预算如需采购设备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材料费:

主要包括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开发、试验所需的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零配件等购置的费用。

比如典型的材料有化学药剂、玻璃器皿、电子元器件(电阻、电熔等)、煤样等低值易耗品。

3.测试化验加工费:

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4.差旅费:

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费用。

一般指发生的火车票、汽车票、住宿费以及会议注册费等。

5.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的论文版面费、资料费(原则上不超过总经费的5%)、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费、专业通信费等费用。

(1)版面费。

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为公开发表学术研究论文支出的费用。

(国内一般期刊论文发表费每篇不超过1000元(含),全国核心期刊论文发表费每篇不超过3000元(含),国外期刊论文发表费每篇不超过5000元(含))。

(2)资料费。

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为购买参考图书、复印或打印查询的文献、装订图纸或图册等支出的费用。

资料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资助经费的5%。

(3)专用软件购买费。

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用于实验和研究所需的专用软件。

非专用软件不列入支出范围。

(4)文献检索费。

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开发表了被SCI、EI、ISTP三大检索所收录的学术研究论文,为向专门的检索机构申请开据检索证明所支出的费用。

(5)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费。

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用于专利申请所支出的费用。

(6)专业通信费。

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用于项目团队之间开展项目交流所发生的手机通信以及资料文件邮寄等费用。

专业通信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资助经费的5%。

(注:

北京市级项目已取消此项)

6.专家咨询费:

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专家咨询报酬的费用,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15%。

(注:

建议取消此报销项目)

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

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300元/人天执行。

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

专家咨询费不能支付给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

7.其他支出。

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为购买笔记本、签字笔、文件盒等小型办公用品所支出的费用。

其他支出原则上不超过项目资助经费的5%。

五、经费报销

1.审批要求

每次报销额度在5000元(含)以下的由学院负责审批;报销额度在5000-10000元的须经教务处审批;报销额度在10000元(含)以上的须经教务处审核,分管本科教学副校长审批。

2.报销要求

(1)报销的原始票据时间处在项目立项当年前的不予以审批报销。

(2)原则上飞机票、软卧火车票、一等座动车票不予以审批报销。

(3)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等报销时需提供对应明细单。

(4)报销“会议注册费”时需提交正式的会议通知。

(5)建筑学专业需报销景点门票时,应附详细的相关性说明;在审批时须紧密结合项目实施计划、研究内容等项目信息决定是否批准报销。

(6)项目报销的总金额不得超过项目资助总额。

3.报销程序

(1)填写报销单。

经费报销,需项目负责学生根据项目支出实际票据内容和额度,连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及报销时间,填写至对应报销单。

其中报销单包括一般费用报销单、设备费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专家咨询费报销单等四类报销单。

(2)审核与报账。

项目负责学生在报销单签字,并由指导教师签字,经学院审批与备案后,由财务处审核报账。

其中设备费报销在经学院审批与备案后,还需经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签字、登记与备案,最后由财务处审核报账。

(3)报销记录。

项目负责学生在每次报销完成后,须做好实际经费报销记录,以便后续按照预算剩余额度支出和报销,同时,便于项目结题时经费使用情况填写。

六、经费调整

1.调整要求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经费预算,可申请一次调整。

(2)在进行项目经费调整时,原则上只允许对经费预算额度进行调整,不能新增预算科目,且调整后的各预算科目经费额度须符合本办法第四部分的相应规定和要求。

2.调整程序

项目负责学生填写申请表并签字,由指导教师签字,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七、经费终止

项目结题后至当年12月31日前可继续运行,逾期自动终止。

八、附则

1.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

经费预算调整申请样表

学院:

申请日期:

年月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级别

立项时间

指导教师

项目负责人

调整情况

序号

经费科目名称

原经费预算

调整后经费预算

调整后的预算需满足的要求

1

设备费

2

材料费

3

测试化验加工费

4

差旅费

5

版面费

6

资料费

不得超过资助经费的5%

7

专用软件购置费

8

文献检索费

9

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费

10

专业通信费

不得超过资助经费的5%

11

专家咨询费

不得超过资助经费的15%

12

其他支出

不得超过资助经费的5%

合计

原因说明

项目负责人签字:

指导教师签字:

学院意见

 

教学院长签字:

(学院签章)

年月日

备注: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至学院,一份交至教务处。

 

附件2: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

指导记录

学院

指导教师

职称

指导项目名称

指导记录

 

 

指导教师签字:

年月日

备注:

指导教师记录指导时间、内容、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建议等,以小组形式开展的集中直接指导须按次详细记录。

附件3: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

学生活动记录

所在学院

专业班级

姓名

参加项目名称

活动记录

 

学生签字:

指导教师签字:

年月日

备注:

学生至少每月填写一次活动记录,记录参加集中直接指导情况,查阅参考书、设计实验方法、组织设备和材料、实施实验、分析处理数据、撰写研究报告情况等,作为指导教师对学生过程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4: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进展总结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立项时间

当前实施学期

第学期

项目进展总结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成员签字:

年月日

指导教师意见

 

指导教师签字:

年月日

备注:

结合立项申报书中的项目实施进度和安排进行总结,每学期末提交学院。

附件5: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变更申请表

学院:

申请日期:

年月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立项时间

指导教师

项目负责人

项目成员

变更申请

□项目负责人变更

项目负责人:

申请更换为:

□指导教师变更

指导教师:

申请更换为:

□项目成员变更

项目成员:

申请退出本项目组,进入

项目:

(项目编号:

)。

申请理由

(申请变更的具体原由、对项目研究的影响、符合学校和学院的规定等)

 

指导教师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涉及变更人员签字:

学院意见

 

教学院长签字:

(学院签章)

年月日

备注:

1.涉及变更人员:

申请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变更时为调整后的项目负责人或指导教师;

申请项目成员变更时为项目成员本人和新项目的指导教师。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至学院,一份交至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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