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廉租住房保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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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廉租住房保障

鹿城区廉租住房保障

申请核查表

 

申 请 人

联系 电话 

乡镇(街道)

村委(社区)

辖区房管所

 

鹿城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

(200年度)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低保证

或低保边缘证

类别

证号

保障人口

联系

电话

家庭月收入

人均月收入

户籍地房屋

地址

建筑面积

M2

产权性质

产权人

与申请人关系

现住房情况

地址

建筑面积

M2

产权性质

产权人

与申请人关系或房屋使用关系

被保障人员

称呼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申请理由

鹿城区廉租住房保障审查意见

村委︵社区︶意见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盖章)

乡镇︵街道︶初审意见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盖章)

区民政部门审查意见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盖章)

填表说明

一、需要提供的材料。

1.按要求填写《鹿城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核查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印在A4纸上);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其他成员页,印在A4纸上);

4.《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特困职工证》、《残疾特困证》、《温州市区困难家庭救助证》“四证”之一的(正反面印在A4纸上)或者提供“申请低收入家庭收入证明”;

5.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

6.原住房已经拆迁的,需提供《拆迁补偿协议书》;

7、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未婚或未再婚的提供区民政局的未婚证明;

8.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核验)

二、其它说明。

1、“房屋产权性质”填公房、私房、单位自管房;

2、“房屋使用关系”填自用、租赁、借用;

3、“家庭成员”填保障证或证明上载明的保障人员。

4、“家庭月收入”填申请人、配偶、家庭成员的收入总和。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受理单(存根联)

200年度编号:

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户籍地址

街道

社区

收件内容

申请报告

身份证

户口本

低保证

低保边缘证

残疾证

军人优待证

劳模证

三八红旗手

房产证明

婚姻证明

其它

申请人联系电话变更记录:

受理时间:

年月日受理单位:

经办人:

…………………………………………………………………………………………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受理单(收执联)

200年度编号:

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户籍地址

街道

社区

收件内容

申请报告

身份证

户口本

低保证

低保边缘证

残疾证

军人优待证

劳模证

三八红旗手

房产证明

婚姻证明

其它

注:

1、受理单中所标明的提交资料均为复印件。

2、您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本受理机构经办人。

联系电话:

受理时间:

年月日受理单位:

经办人: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情况公布

根据《温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规定,下列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对象,已经初审,现予以公布。

如有不实之处,请在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反映。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

地址:

姓名

户籍地点

家庭人均经济收入(元/月)

现住房情况

被保障人姓名

人均建筑面积(M2)

受理日期

___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年月日

通知(存根)

您于200年月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因不符合《温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条,不予登记。

特此通知

温州市房管局鹿城分局城__房管所

二○○年月日

……………………………………………………………………………

通知(住户联)

您于200年月日申请的廉租住房保障,因不符合《温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条,不予登记。

特此通知

温州市房管局鹿城分局城__房管所

二○○年月日

鹿城区廉租住房保障核准登记公示

鹿房廉核准登记()200–号

下列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经审核符合条件,并已在规定期限内公布、核准登记。

现将登记结果予以公示,如有不实之处,请在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___房管所反映,也可直接向房管局鹿城分局反映。

房管所联系电话:

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_

鹿城房管分局电话:

地址:

姓名

户籍地点

家庭人均

经济收入(元/月)

现住房情况

被保障人

姓名

人均建筑面积(M2)

受理日期

温州市房管局鹿城分局城房管所

二○○年月日

获准200年度鹿城区廉租住房保障登记的通知

(房管部门留存)

你于200年月日申请的廉租住房保障,已经核准登记。

请你携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于年月日午到城房管所科办理有关手续。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年月日

---------------------------------------------------------------------------------------

获准200年度鹿城区廉租住房保障登记的通知

(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留存)

你于200年月日申请的廉租住房保障,已经核准登记。

请你携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于年月日午到城房管所科办理有关手续。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温州市房管局鹿城分局城房管所

二○○年月

---------------------------------------------------------------------------------------

获准200年度鹿城区廉租住房保障登记的通知

(住户联)

你于200年月日申请的廉租住房保障,已经核准登记。

请你携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于年月日午到城房管所科办理有关手续。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温州市房管局鹿城分局城房管所

二○○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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