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廉租住房保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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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廉租住房保障
鹿城区廉租住房保障
申请核查表
申 请 人
联系 电话
乡镇(街道)
村委(社区)
辖区房管所
鹿城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
(200年度)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低保证
或低保边缘证
类别
证号
保障人口
联系
电话
家庭月收入
元
人均月收入
元
户籍地房屋
地址
建筑面积
M2
产权性质
产权人
与申请人关系
现住房情况
地址
建筑面积
M2
产权性质
产权人
与申请人关系或房屋使用关系
被保障人员
称呼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申请理由
鹿城区廉租住房保障审查意见
村委︵社区︶意见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盖章)
乡镇︵街道︶初审意见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盖章)
区民政部门审查意见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盖章)
填表说明
一、需要提供的材料。
1.按要求填写《鹿城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核查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印在A4纸上);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其他成员页,印在A4纸上);
4.《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特困职工证》、《残疾特困证》、《温州市区困难家庭救助证》“四证”之一的(正反面印在A4纸上)或者提供“申请低收入家庭收入证明”;
5.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
6.原住房已经拆迁的,需提供《拆迁补偿协议书》;
7、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未婚或未再婚的提供区民政局的未婚证明;
8.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核验)
二、其它说明。
1、“房屋产权性质”填公房、私房、单位自管房;
2、“房屋使用关系”填自用、租赁、借用;
3、“家庭成员”填保障证或证明上载明的保障人员。
4、“家庭月收入”填申请人、配偶、家庭成员的收入总和。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受理单(存根联)
200年度编号:
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户籍地址
街道
社区
收件内容
申请报告
张
身份证
张
户口本
张
低保证
张
低保边缘证
张
残疾证
张
军人优待证
张
劳模证
证
三八红旗手
张
房产证明
张
婚姻证明
张
其它
张
申请人联系电话变更记录:
受理时间:
年月日受理单位:
经办人:
…………………………………………………………………………………………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受理单(收执联)
200年度编号:
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户籍地址
街道
社区
收件内容
申请报告
张
身份证
张
户口本
张
低保证
张
低保边缘证
张
残疾证
张
军人优待证
张
劳模证
证
三八红旗手
张
房产证明
张
婚姻证明
张
其它
张
注:
1、受理单中所标明的提交资料均为复印件。
2、您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本受理机构经办人。
联系电话:
受理时间:
年月日受理单位:
经办人: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情况公布
根据《温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规定,下列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对象,已经初审,现予以公布。
如有不实之处,请在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反映。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
地址:
姓名
户籍地点
家庭人均经济收入(元/月)
现住房情况
被保障人姓名
人均建筑面积(M2)
受理日期
___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年月日
通知(存根)
:
您于200年月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因不符合《温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条,不予登记。
特此通知
温州市房管局鹿城分局城__房管所
二○○年月日
……………………………………………………………………………
通知(住户联)
:
您于200年月日申请的廉租住房保障,因不符合《温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条,不予登记。
特此通知
温州市房管局鹿城分局城__房管所
二○○年月日
鹿城区廉租住房保障核准登记公示
鹿房廉核准登记()200–号
下列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经审核符合条件,并已在规定期限内公布、核准登记。
现将登记结果予以公示,如有不实之处,请在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___房管所反映,也可直接向房管局鹿城分局反映。
房管所联系电话:
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_
鹿城房管分局电话:
地址:
姓名
户籍地点
家庭人均
经济收入(元/月)
现住房情况
被保障人
姓名
人均建筑面积(M2)
受理日期
温州市房管局鹿城分局城房管所
二○○年月日
获准200年度鹿城区廉租住房保障登记的通知
(房管部门留存)
你于200年月日申请的廉租住房保障,已经核准登记。
请你携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于年月日午到城房管所科办理有关手续。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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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准200年度鹿城区廉租住房保障登记的通知
(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留存)
:
你于200年月日申请的廉租住房保障,已经核准登记。
请你携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于年月日午到城房管所科办理有关手续。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温州市房管局鹿城分局城房管所
二○○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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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准200年度鹿城区廉租住房保障登记的通知
(住户联)
:
你于200年月日申请的廉租住房保障,已经核准登记。
请你携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于年月日午到城房管所科办理有关手续。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温州市房管局鹿城分局城房管所
二○○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