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计量科学研究院新区综合楼计量文化墙制作项目二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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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计量科学研究院新区综合楼计量文化墙制作项目二次

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新区综合楼计量文化墙制作项目二次

 

询价通知书

项目编号:

ZZHN-2017-027

 

采购人:

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采购代理机构: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

二零一七年十月

 

第一章询价邀请函

受业主的委托,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就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新区综合楼计量文化墙制作项目二次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给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新区综合楼计量文化墙制作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

ZZHN-2017-027

二、项目简要说明

一、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二、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类别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文化宣传栏

全透明亚克力板材

(60X80)cm

260

3、采购预算:

75000元

4、交货及安装期:

30日历天。

五、质保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三、合格供给商应具有的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记录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经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2017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2017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许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提供“信誉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峻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3、本项目不同意联合体投标,不许诺转包。

四、资格审查

本次询价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询价通知书。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给商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置。

五、供给商报名及询价通知书的领取:

报名资料:

(1)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记录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提供经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2017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2017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许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信誉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峻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以上证件需要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凡成心参加的供给商,携带以上资料到郑州市东风南路与榆林北路交叉口绿地中心南塔4502室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询价通知书和相关资料。

时刻为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6日,天天上午9:

00-11:

12:

00下午14:

00-17:

00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竞争性询价文件售价3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刻及开标时刻:

2017年10月18日上午9:

00整(北京时刻)。

超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址的响应性文件,不予受理。

七、响应性文件递交及开标地址:

郑州市东风南路与榆林北路交叉口绿地中心南塔4502室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询价邀请函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项目联系

招标人:

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

杜教师

联系:

1

地址:

郑州市博学路与白佛南路东北角国家质检中心郑州综合检测基地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

5

地址:

郑州市东风南路与榆林北路交叉口绿地中心南塔4502室

2017年10月12日

第二章供给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

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新区综合楼计量文化墙制作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ZZHN-2017-027

2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已落实)

3

项目内容:

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新区综合楼计量文化墙制作

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经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2017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2017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5

*交货及安装期:

30日历天。

6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7

*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60天。

8

*质保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安装期不含在质保期内。

9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壹仟元整

缴纳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18日上午9:

00以前

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转账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

收款单位: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

37

注:

1、供应商转账/汇款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简写);

2、本项目不再换领收据,退保证金请将单位的开户行、账号、交款金额发至公司电子邮箱5@

10

*响应性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响应文件电子版一份单独密封)

11

响应性文件密封要求:

供应商应将响应性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电子版分别装袋密封,并在信袋上标明“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电子版”字样,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

12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18日上午9:

00(北京时间)

询价开始时间:

2017年10月18日上午9:

00(北京时间)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郑州市东风南路与榆林北路交叉口绿地中心南塔4502室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13

*付款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约定

14

踏勘现场:

不集中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踏勘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5

有关联系事项:

招标人:

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

杜老师

联系电话:

1

地址:

郑州市博学路与白佛南路东北角国家质检中心郑州综合检测基地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5

地址:

郑州市东风南路与榆林北路交叉口绿地中心南塔4502室

16

中标服务费:

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金额:

元。

第三章

供给商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政府采购询价采购的货物及伴随效劳。

2概念

2.1采购人:

“供给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集体组织。

2.2招标代理机构:

取得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质,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活动,在招标进程中负有相应责任的社会中介组织。

2.3合格供给商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记录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经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2017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2017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许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提供“信誉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峻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3、本项目不同意联合体投标,不许诺转包。

2.4成交人:

接到并同意成交通知书,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给商。

2.5响应性文件:

指供给商依照询价通知书提交的所有文件。

2.6货物:

指除咨询效劳之外的所有的物品、设备、装置和/或包括附件、备品备件、图纸、技术文件、用于运输和安装的包装、培训、维修和其他类似效劳的供给。

2.7货物伴随效劳:

指询价通知书规定的供给商应承担的技术效劳、技术协助、校准及售后效劳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3投标费用

3.1不管投标进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给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数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形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二.询价通知书

4询价通知书的组成

4.1询价通知书用以说明本次招标的货物要求、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件。

询价通知书由下述部份组成:

第一章询价邀请函

第二章供给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供给商须知

第四章项目需求及参数要求

第五章合同格式

第六章附件

4.2供给商应认真阅读询价通知书中供给商须知的所有事项、格式要求和技术标准,按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响应性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数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询价通知书做出实质性响应,不然,将承担其投标被拒绝的风险。

4.3未按规定签署的响应性文件将致使不被同意。

4.4若是“供给商须知前附表”和询价通知书其它位置对同一事项的描述有冲突或矛盾,除非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还有说明,以“供给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5询价通知书的澄清或修改

5.1在询价邀请函中所述的投标截止日期三(3)个工作日前,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给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询价通知书进行修改。

5.2询价通知书的修改将以书面方式通知到已购买询价通知书的所有潜在供给商,并组成询价通知书的一部份,对所有供给商均具有约束力。

5.3供给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当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5.4为使供给商有充分的时刻对询价通知书的修改部份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

三.响应性文件的编写

6投口号言

6.1响应性文件和供给商所有与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就投标来往的函电均利用中文。

供给商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7响应性文件计量单位

7.1除在询价通知书的技术文件中还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利用公制计量单位。

8响应性文件的组成

8.1响应性文件包括以下部份:

(1)投标函

(2)报价一览表

(3)分项报价表

(4)授权委托书

(5)资格证明文件

(6)技术误差表

(7)售后效劳打算

(8)投标保证金

(9)供给商许诺函

(10)供给商反商业行贿许诺书

(11)供给商提供的其他资料

8.2响应性文件应与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性文件格式顺序一一对应。

8.3询价通知书中的每一个分包(捆),是项目招标不可拆分的最小投标单元,供给商必需按此分包(捆)编制响应性文件,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拆包投标将视为漏项或非实质性响应不予同意。

供给商犹如时投标多包,可提交一套资质证明文件。

9投标格式

9.1供给商应依照询价通知书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报价一览表、货物分项报价表等证明文件。

10投标报价

10.1本项目预算价见采购预算;超出预算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无效。

供给商应依照询价通知书提供的投标报价表格式填写提供各项货物及效劳的单价、分项总价和总投标价。

若是单价、分项总价和总投标价之间有不同,评标以单价为准。

供给商必需无条件同意以其所报单价为基准的价钱调整,不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2投标总报价应是采购人指定地址交货的包括交货前发生的各类税费、运费及保险费、运杂费、和伴随的其它效劳费总报价。

总报价分解为:

设备和附属装置、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卖方技术效劳(安装、调试、运行)报价、采购人派员参加技术联络和工厂监造、查验、技术培训费用、运保费、各类税费及验收检测费,各项报价应准确填入投标报价表相应栏内。

10.3供给商依照上述规定所作分项报价的目的只是为了评标时对响应性文件进行比较的方便,但并非限制采购人订立合同的权利。

10.4投标报价应完全包括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货物和效劳范围,不得任意分割或归并所规定的分项。

10.5供给商对每种货物只许诺有一个报价,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同意有任何选择报价的投标,和投标方案。

供给商对投标报价假设有说明应在报价清单显著处予于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更优惠才被考虑。

10.6供给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开标后对投标报价予以修改,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定的,不因任何缘故此改变。

任何包括价钱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1投标货币

11.1除非还有规定,供给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效劳用人民币报价。

11.2供给商提供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取得的货物和效劳应同时提供相应的CIF/CIP美元价钱,该价钱在任何情形下都不对约定投标货币产生阻碍。

12投标保证金

12.1供给商应按“供给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数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12.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爱惜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幸免因供给商的行为带来的损失。

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因供给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依照第条的规定没收供给商的投标保证金。

12.3投标保证金应以人民币计,并可采取转账、电汇的形式至少在投标截止前单独提交。

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大体账户转出,以实际到账时刻为准。

12.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予以拒绝。

12.5未成交的供给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2.6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与成交人签定合同且生效后5日内退还。

12.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截止后供给商撤销响应性文件的;

(2)在响应性文件中成心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3)成交人无合法理由不领取成交通知书、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在签定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在响应性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未按询价通知书规定按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效劳费的。

12.8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3投标有效期

13.1响应性文件应自投标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在“供给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刻内维持有效。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3.2在特殊情形下,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征求供给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这种要求与回答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供给商能够拒绝这种要求,但其投标保证金可不能被没收。

同意延期的供给商将可不能被要求也不许诺修改其投标,但可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第12条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4响应性文件的式样和文件签署

14.1供给商应预备一份响应性文件正本和“供给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的副本,每套响应性文件应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副本应与正本内容一致,假设副本与正本存在文字或表述的不符的地方,以正本为准。

14.2响应性文件及所有文件必需是打印件,并由供给商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必需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书”附在响应性文件中。

响应性副本可为正本完整的复印件。

14.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需由供给商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用姓或首字母在隔壁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有效。

14.4电报、电传和响应性文件一概不同意。

四.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5响应性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为便于开标和唱标,供给商应将“报价一览表”单独另做一套,用信封单独密封递交。

信封上标明供给商名称、地址及报价一览表字样并加盖公章或合法供给商签字。

若是响应性文件中的报价与“报价一览表”报价之间有不同,应以唱标时唱出的“报价一览表”报价为准,供给商应同意评标时所进行的价钱修正,并承担一切无益于供给商的责任。

15.2供给商应将响应性文件正本、副本装袋密封,并在信袋上标明“项目名称、供给商名称”等字样,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

15.3响应性文件的装订要求:

标准打印,A4幅面左侧无线胶装,不得采纳活页夹。

必需有总目录、页码严格对应、按序持续逐页编码。

15.4响应性文件包封格式见附件。

15.5若是封袋上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招标代理机构拒收未成册和未按以上要求封装的响应性文件。

15.6供给商应清楚询价通知书应直接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依照复制询价通知书编制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收。

16投标截止期

16.1供给商应在不迟于“供给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刻将响应性文件依照“供给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地址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16.2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能够按第5条规定,通过修改询价通知书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限。

在此情形下,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和供给商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7迟交的响应性文件

17.1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第16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性文件。

18响应性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供给商在递交响应性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刻之前能够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性文件,但供给商必需在投标截止时刻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18.2供给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15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18.3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供给商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18.4从投标截止期至供给商在响应性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满期间,供给商不得撤回其投标,不然其投标保证金将依照第条的规定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19开标

19.1招标代理机构在“供给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刻和地址公布组织开标。

开标时所有供给商应派代表参加。

参加开标的代表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9.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响应性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供给商,按条规定的确以为无效的响应性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19.3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以下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发布在投标截止时刻前递交响应性文件的供给商名称;

(3)宣布采购人、监督人员等有关人员;

(4)由供给商朝表检查响应性文件的密封情形;

(5)采购人设有采购预算价的,应在唱标前发布并记录备案;

(6)经确认无误后,进行拆封唱标,唱标的内容一样包括:

供给商名称、投标报价、货物交付利历时刻、其他优惠条件等。

未经宣读的投标报价(若是有),一概不在评标中考虑;

(7)假设唱标人宣读的结果与响应性文件不符时,供给商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督人员现场核查确认后,可从头宣读响应性文件。

假设供给商现场未提出异议,那么以为供给商已确认唱标结果;

(8)唱标终止后由供给商朝表、采购人及监督人员现场签字确认;

(9)开标终止。

19.4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进程进行记录并存档。

20评审工作

20.1依照有关法律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式暂行规定》的规定,评审由依法组建的询价小组负责。

询价小组成员为3人以上单数,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经济、技术专家很多于三分之二,按相关规定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0.2评审工作由询价小组主持对所有供给商的响应性文件进行评审,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效劳均能知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要求的供给商中,依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

21响应性文件的初审

21.1响应性文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1)超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址的;

(2)响应性文件未按询价通知书要求予以密封的。

21.2响应性文件不知足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响应性文件再也不进行下一步价钱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形式

评审

标准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响应性文件的签字盖章

按询价通知书要求签字、盖章

响应性文件格式

符合本询价通知书“响应性文件格式”的要求,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资格

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格条件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

资格审查评审,评标时供应商提供原件以供专家小组查验

响应

性评

技术参数

符合询价通知书第四章“项目需求及参数规格要求”

投标报价有效

供应商报价不高于政府采购预算价

交货及安装期

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

质保期

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

付款方式

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

投标有效期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本询价通知书规定,附有保证金缴纳凭证

其他要求

响应性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1.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供给商彼此串通投标:

(1)供给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供给商之间约定成交人;

(3)供给商之间约定部份供给商舍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给商依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供给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供给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1.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供给商彼此串通投标:

(1)不同供给商的响应性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供给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给商的响应性文件载明的项目治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给商的响应性文件异样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不同;

(5)不同供给商的响应性文件彼此混装;

(6)不同供给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21.5供给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1)利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要紧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誉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2资格审查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纳资格后审。

23投标的评判

23.1评委会只对已判定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性文件进行评判和比较。

23.2计算评标总价时,以货物抵达采购人指定的目的地交货价为标准,其中已包括各类税费、运费及保险费、运杂费、安装费和伴随的其它效劳费。

23.3评委会在评标时,除依照第10条的规定考虑供给商的报价外,还将考虑以下因素:

(1)所投货物零部件、备品备件和效劳的费用;

(2)采购人取得投标设备的备件和售后效劳的可能性和便利性;

(3)投标设备的性能和效率;

(4)“供给商须知前附表”和技术规格中规定的其它评标因素。

24响应性文件的澄清

24.1为了有助于对响应性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委会有权向供给商质疑,请供给商澄清其投标内容。

供给商有责任依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刻、地址、方式由供给商或其授权代表进行答疑和澄清。

供给商不进行澄清的,将承担一切无益于投标的后果。

24.2重要澄清的回许诺是书面的,并由供给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4.3供给商的澄清文件是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取代响应性文件中被澄清的部份。

24.4响应性文件的澄清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25错误的修正

25.1算术错误将按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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