届宁波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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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宁波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

附件1

2014届宁波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

实施方案

一、考试目的

通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并将考试成绩计入升学考试成绩,激励学生主动自觉地参加经常性的体育锻炼,形成健康运动的观念和习惯,掌握运动技能,增强身体素质,提高健康水平;进一步促进学校体育课程内容及方法的改革,切实增强学校体育教学的实效性。

二、参加对象

所有参加升学(指升入普高、职高、中专、中技等学校)考试的初中毕业学生(含在外地就读,户籍在本市的应届初中毕业学生及本市户籍往届初中毕业学生)。

三、考试项目、分值、评分要求及标准

(一)考试项目及分值

体育考试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注重学生整体素质要求与个体发展差异相结合,增强学生的选择权与发展权。

依据浙江省初中阶段《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考试项目分为学校日常体育项目和集中测试项目,集中测试项目又分为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共40分。

1.学校日常体育项目:

按体育课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结合学生平时参与课内外体育活动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分值10分;

2.集中测试项目:

(1)必测项目:

中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分值10分;

(2)选测项目:

包括游泳、50米跑、立定跳远、跳绳(60秒)、掷实心球(2千克)、篮球运球投篮、引体向上(男生)或仰卧起坐(女生,60秒),分值20分。

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游泳选项测试,其他项目由市教育局于2014年3月组织抽签仪式,从中随机抽取3项(以下简称“随机项目”),再由考生从这3项中自主选择1项或2项进行测试。

选测项目成绩按以下方法计算:

(1)已参加游泳选项测试且获满分的考生

在随机项目中自主选择1项进行测试,并按游泳和随机项目实际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2)已参加游泳选项测试且未获满分的考生

在随机项目中自主选择2项进行测试,并在游泳和随机项目中,取其中最高2项成绩计入总分。

(3)未参加游泳选项测试的考生

在随机项目中自主选择2项进行测试,并按实际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二)评分要求和标准

2014届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中,学校日常体育项目考核工作按附件2执行;其他项目考试场地器材、考试要求及评分标准按附件3、4执行。

2015届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中,中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游泳、篮球项目评分标准进行调整。

(评分标准见附件5)。

四、考试时间

1.学校日常体育项目考核工作于2014年4月30日前结束。

2.集中测试项目中,游泳选项于2013年8月进行,地点:

宁波华茂外国语学校、宁波游泳健身中心;其他项目考试时间在2014年4月下旬。

地点:

宁波市第四中学。

五、有关规定

(一)学校体育课(活动)考核项目由学校自行组织,方案报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核准,考核结果按规定公示。

其他项目均采取以县(市)区为单位集中考试的方式进行。

市区考生由市教育局组织,除游泳选项外,2014年继续使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专用测试器材进行考试,考生使用IC卡识别个人身份,记录考试成绩,实行电子化管理,并全程录像监控。

学校须做好考生集中考试报名工作,以便统一、及时、准确地做好考生报考信息的录入工作(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二)免考及缓考(申请表见附件6)

1.考生因疾病或肢残、畸形免修体育课的,经审批免于参加体育考试,以24分计入体育总分;集中考试前因病或受伤不能参加的,则该项成绩以6分计入体育总分;心、肺、肝、肾等有严重疾病,不适合参加中长跑、游泳等体能项目及50米跑、跳绳等激烈运动的学生,不得参加上述项目的考试,该项成绩以6分计入体育总分。

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须持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附诊断病历),肢残、畸形学生持残疾人证书,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审核,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处(科)审批。

2.集中考试前发病或受伤者或女生例假期间,由学校统一到指定地点申请缓考,经核准后予以缓考,统一组织补考。

3.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集中考试,如自行放弃考试项目,则该项目作零分处理,已测项目按最后得分计入总分。

无故不参加体育考试者,不予录取到高一级学校。

(三)体育中考成绩全大市范围内予以认可。

在本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选择在原学校所在地参加体育中考(需持当地有效成绩证明并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基(普)教科公章),也可以向参加学业考试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名参加体育考试(市区户籍学生向宁波市教育考试中心报名)。

其他在本市范围外就读的具有宁波市户籍的应届及往届初中毕业考生向参加学业考试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名参加体育考试(市区户籍学生向宁波市教育考试中心报名)。

回市区考生及往届毕业考生需参加中长跑(必考)、游泳(选考)及随机项目考试,参加测试的项目数不少于4项,并不得重复。

六、组织实施

(一)体育考试工作在宁波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市和各县(市)、区分别成立初中毕业学生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体育考试工作的管理、监督和协调,确保考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并安全地进行。

各学校也应成立相关领导小组,确保学校考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体育考试工作是对学校体育教学质量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一次检验,各地(校)要充分认识体育考试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教育,帮助学生家长了解体育考试的目的及意义。

要坚持按照学校体育工作要求,安排好体育课、大课间及课外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要把注意力集中到推动学生经常、科学锻炼这个根本环节上来,注意防止和克服只抓考试项目,忽视平时体育课及其他体育锻炼等做法。

(三)加强体育集中考试安全保障工作。

各学校要在体育考试前,集中进行安全教育,要做好考生对考试项目的适应训练,结合体育考试的特点,加强科学指导,考前组织学生锻炼,运动量强度要适宜,有效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参加考试时,要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根据考试时间的安排,派出校领导和教师组织学生赴考。

要特别重视往返途中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考生(和家长)要注意考试前的身体状况,既不能隐瞒疾病情况,也不能虚报疾病,不参加与自身身体状况不适宜项目的测试,并在考试前作好充分的准备活动。

各考点要切实加强安全保障措施,各环节务必落实安全责任,必须配备医护人员,同时要加强器材安全检查,强化过程监控,消除因场地、器材设备和组织工作不当等各种可能造成的不安全因素,有效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考生在体育考试过程中的安全和体育考试的顺利进行。

(四)市区体育集中考试工作,由宁波市教育考试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办法由宁波市教育考试中心制定。

其他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区实际参照执行,考试方案请于2014年4月上旬报我局学校安全与体卫艺处。

(五)体育考试是初中毕业学生升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体育集中考试费用按照学生升学考试有关规定执行,市区考生免费参加。

(六)《宁波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学校日常成绩评分标准及考核办法》、《宁波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集中考试项目考试办法》、《宁波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集中考试项目评分标准》、《宁波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集中考试规则》、《宁波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集中考试工作人员守则》由我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附件2

2014届宁波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

日常成绩评分标准及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分值

学生日常体育成绩考核内容由学习态度、学习能力两方面组成,满分10分,其中学习态度4分,学习能力6分。

二、考核及评分标准

1.学习态度

由学生参加体育课、体育活动出勤率和学习表现两部分组成。

(1)出勤率

学生参加体育课、大课间活动、课外体育活动(以下统称为体育活动)的总体出勤率达到95%以上为优秀,85%—94%为良好,75%—84%为合格,75%以下为不合格。

(2)学习表现

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总体表现,包括完成教师安排的体育学习任务,参加班级或学校集体性体育活动以及平时自觉参加体育锻炼时表现。

整体评价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以上两项总评,优秀4分、良好3分、合格2分,不合格0分。

2.学习能力

由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两部分成绩组成。

(1)体育活动学习能力

按照初中《体育与健康》课程要求进行评价。

学生体育课平均成绩85分及以上者为优秀,75—84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

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市统一年度测试内容和标准,对学生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运动能力以及每天体育锻炼一小时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照测试结果给予相应分值,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90分及以上者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以上两项总评,优秀6分、良好5分、合格4分、不合格2分。

三、考核办法

日常体育考核由学校统筹组织,考核办法及结果必须进行公示,经核准无异议方能记入中考体育总成绩。

2014届初中毕业生日常体育考核学习能力成绩由八年级至九年级两个学年平均成绩组成。

附件3

2014届宁波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

集中考试项目考试办法

(人工测试适用)

本体育考试场地采取全封闭管理,考生应携带贴有考生照片的体育中考成绩记录卡。

经检录处核对考生基本信息无误后,进入考试场地。

每项考试结束裁判应当场告知考生考试成绩并准确记入体育中考成绩卡。

所有考试结束后以学校为单位打印考生所有成绩并交学校领队签字确认。

考试场所须配备医生若干名,游泳考试场所同时须配备救生员若干名。

一、中长跑(男1000米、女800米)

1.场地器材:

400米标准环形跑道,考前须丈量准确。

跑道上须标有明显的起、终点线。

地面要平坦、结实、不滑,以塑胶跑道为宜。

2.考试办法:

每组考生须佩带字迹醒目的小号码。

考生用站立式起跑,如有抢跑者,全组召回重跑,抢跑两次者成绩作零分,每人测试1次。

二、游泳(100米)

1.场地器材:

正规游泳池(25米或50米直道)一个,水质干净符合规定。

泳道若干,标志物、救生圈(板)、秒表等。

2.考试办法:

考生须着游泳衣、裤、帽。

出发姿势一律为手扶池壁开始(不得跳水),泳姿不限。

可采用任何转身动作,但须碰池壁转身,到终点时手碰池壁为结束。

如有抢游者,全组召回重游,抢游两次者成绩作零分。

考生在游泳过程中,手不能握水道线等支撑物,脚不得触地,也不得用鼻塞。

每人测试1次。

三、50米跑

1.场地器材:

100米以上的直形跑道,考前须丈量准确。

跑道上须标有明显的起、终点线。

地面要平坦、结实、不滑,以塑胶跑道为宜。

2.考试办法:

每组考生须佩带字迹醒目的小号码。

考生起跑姿势不限,如有抢跑者,全组召回重跑,抢跑两次者成绩作零分,每人最多可测试2次,记录其中最好的一次有效成绩。

四、立定跳远

1.场地器材:

专用橡胶垫、沙坑或松软的泥地,表面须平整,不得有凹坑,有条件的可用专用测试垫。

起跳区域应与落地区域在同一平面上。

禁止在坚硬的水泥地上考试。

主要器材为:

皮尺、扫帚、平耙、胶带纸、专用测试仪等。

2.考试办法:

考生两脚自然开立在起跳线后,原地两脚同时起跳,不得垫步和小跳。

动作完成后向跳跃前方任一侧走出考试场地。

每人最多可测试3次,丈量身体最近着地点后沿至起跳线的垂直距离,记录其中最远的一次有效成绩。

五、跳绳(60秒)

1.场地器材:

干净、平整的场地(室内外篮、排球场等)。

计次短绳、秒表等。

2.考试办法:

听到“预备—开始!

”的信号(同时开表)后,考生用单(双)脚向上跳,同时双手向前摇动跳绳,每摇动一回环算一次。

每人最多可测试2次,拌脚不计数,以60秒钟累计所跳的有效次数作为成绩,记录其中最好的一次有效成绩。

六、掷实心球(2千克)

1.场地器材:

4米宽、20米长的平地一块,质量2千克实心球、皮尺、抹布、小铁旗等。

2.考试办法:

在投掷线后身体正对投掷方向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双手持球在头上方,原地向前过头顶掷出,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但不得踩线和超线。

每人最多可测试3次,记录其中最好一次的有效成绩。

丈量成绩以球着地点后沿至投掷线后沿之间的垂直距离。

七、篮球运球投篮

1.场地器材:

标准篮球场半个(15*14米),橡胶篮球、秒表、哨子。

篮圈与地面平行,离地面高度3.05米,并悬挂篮网。

以中线与边线的相交点为圆心(0.8米为半径)作弧,成1/4圆作为运球的起点区,另一对应点作为折返点。

篮球、秒表等。

(测试场地见图示)

左左左右右

14米

折返区起点区半径0.8米

15米

2.考试办法:

考生从起点开始运球至篮下投篮(投中),接篮板球后运球至另一侧脚踏标志后做同样动作返回到起点。

考生在运球投篮过程中不得走步或二次运球,裁判发现考生出现上述情况必须鸣哨示意,考生必须从就近的标志线或端线重新开始运球,此过程秒表不停。

运球投篮过程中,投篮动作不限,投篮必须投中方能继续。

在考试过程中,当裁判的秒表显示考试者不能得分时,裁判应鸣哨停止考试。

每人最多可测试2次,记录其中最好的一次有效成绩。

八、引体向上(男生)

1.场地器材:

高单杠(单杠高度,以考生直臂悬垂脚尖不触地为准),单杠下须有垫子或沙坑。

2.考试办法:

双手正握杠直臂悬垂。

静止后,两臂用力引体,上拉到下颏超过横杠上缘为完成一次。

接着重复到开始姿势后继续引体,按此方式反复进行。

每人最多可测试2次,记录引体次数。

测试中裁判应明确宣报测试学生引体的有效累计次数,记录其中最好的一次有效成绩。

九、仰卧起坐(女生,60秒)

1.场地器材:

体操垫子或专用测试垫若干块,铺放平坦。

秒表等。

2.考试办法:

仰卧于垫上,两腿屈膝稍分开,大小腿屈成90度,两手指交叉贴于脑后。

另一人压住两踝关节处(不得使加任何外力帮助)。

起坐时,收腹抬上体前屈,以两肘触及或超过两膝为完成一次。

继续仰卧至两肩触垫,接着做下一次动作。

记取一分钟内完成的次数。

测试时裁判应宣报考生有效完成的累计次数。

一经出现不规范的动作该次不计。

每人最多可测试2次,记录其中最好的一次有效成绩。

2014届宁波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

集中考试项目考试办法

(电子测试适用)

本体育考试场地采取全封闭管理,考生需使用IC卡,经入口翼闸检录处刷卡核对考生基本信息无误后,进入考试场地。

所有考试项目均使用IC卡识别身份,记录成绩。

考生在每项考试结束后可以在测试器材上刷卡当场打印成绩单确认考试成绩,所有考试项目结束后使用IC卡经出口翼闸出场,可通过大屏幕再次核对本人本次体育考试所有成绩。

所有考试结束后以学校为单位打印考生所有成绩并交学校领队签字确认。

考试场所配备医生若干名。

一、中长跑(男1000米、女800米)

1.场地器材:

400米标准环形塑胶跑道,考前丈量准确。

跑道上标有明显的起、终点线。

IC卡读卡器、中长跑计时专用设备等。

2.考试办法:

考生戴上专用臂表,并在臂表上插入本人IC卡站在起跑线,用站立式起跑。

当发令器发出起跑信号,考生起跑并按规定跑向终点线,如有抢跑者,全组召回重跑,抢跑二次者成绩作零分,到达终点后测试成绩将在IC卡及中心计算机上自动生成。

考生测试完毕拔出IC卡,将专用臂表交还给裁判员,可自行刷卡打印成绩单,持IC卡离开测试区域。

每人测试1次。

二、50米跑

1.场地器材:

100米以上的直形塑胶跑道,考前丈量准确。

跑道上须标有明显的起、终点线。

IC卡读卡器、专用背心、短跑计时专用设备等。

2.考试办法:

考生将IC卡交裁判员检录并穿上专用背心站在起跑线,起跑姿势不限。

当发令器发出起跑信号,考生起跑并按规定跑向终点线,如有抢跑者,全组召回重跑,抢跑二次者成绩作零分,到达终点后测试成绩将在IC卡及中心计算机上自动生成。

考生测试完毕将背心交给裁判员,可自行刷卡打印成绩单,持IC卡离开测试区域。

每人最多可测试2次,记录其中最好的一次有效成绩。

三、立定跳远

1.场地器材:

专用测试垫、仪器、IC卡读卡器等。

2.考试办法:

裁判员刷考生IC卡,仪器正确显示考生的姓名、考号等信息后开始测试。

考生在专用测试垫起跳线后两脚自然分开站立,语音提示后原地两脚同时起跳,不得垫步和小跳,动作完成后向跳跃前方任一侧走出测试垫。

系统会自动测量判定跳远距离并记录成绩,并识别起跳踩线等犯规动作,有语音或警鸣提示犯规,如起跳犯规自动识别该次跳跃成绩无效。

考生测试完毕,可自行刷卡打印成绩单,持IC卡离开测试区域。

每人最多可测试3次,记录其中最好的一次有效成绩。

四、跳绳(60秒)

1.场地器材:

干净、平整的场地、短绳、专用测试垫、测试仪器、IC卡读卡器等。

2.考试办法:

裁判员刷考生IC卡,仪器正确显示考生的姓名、考号等信息。

考生站在测试垫指定区域听到语音提示后开始跳绳,可用单(双)脚向上跳,同时双手向前摇动跳绳,每摇动一回环并同时起跳一次算一次,仪器自动计数,拌脚不计数,仪器自动减少一次,然后再接着计数(双飞、三飞都按一次计数)。

60秒后仪器自动停止计时并记录成绩。

考生测试完毕,可自行刷卡打印成绩单,持IC卡离开测试区域。

每人最多可测试2次,记录其中最好的一次有效成绩。

五、掷实心球(2千克)

1.场地器材:

4米宽、20米长的平地一块,质量2千克实心球、专用测试仪器、IC卡读卡器等。

2.考试办法:

裁判员刷考生IC卡,仪器正确显示考生的姓名、考号等信息后开始测试。

考生在投掷线后身体正对投掷方向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双手持球在头上方,原地向前过头顶掷出,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但不得踩线或超线。

仪器能自动测量判定投掷距离并识别起掷踩线或投掷后踩线等犯规动作,有语音或警鸣提示犯规。

考生测试完毕,可自行刷卡打印成绩单,持IC卡离开测试区域。

每人最多可测试3次,记录其中最好的一次有效成绩。

六、篮球运球投篮

1.场地器材:

标准篮球场半个(15*14米),橡胶篮球、专用测试仪器、IC卡读卡器等。

篮圈与地面平行,离地面高度3.05米,并悬挂篮网。

以中线与边线的相交点为圆心(0.8米为半径)作弧,成1/4圆作为运球的起点区,另一对应点作为折返点。

(测试场地见图示)

左左左右右

14米

折返区起点区半径0.8米

15米

2.考试办法:

裁判员刷考生IC卡,仪器正确显示考生的姓名、考号等信息后开始测试。

考生在运球起点区准备,听到语音提示后从起点开始运球至篮下投篮(投中),接篮板球后运球至另一侧脚踏标志后做同样动作返回到起点时,系统停止计时。

考生在运球投篮过程中不得走步或二次运球,裁判发现考生出现上述情况鸣哨示意,考生必须从就近的标志线或端线重新开始运球,此过程计时不停。

运球投篮过程中,投篮动作不限,投篮必须投中方能继续。

在考试过程中,计时显示考生不能得分时,系统会自动提示,裁判鸣哨停止考试。

考生测试完毕,可自行刷卡打印成绩单,持IC卡离开测试区域。

每人最多可测试2次,记录其中最好的一次有效成绩。

七、引体向上(男生)

1.场地器材:

高单杠(单杠高度,以考生直臂悬垂脚尖不触地为准),单杠下有垫子。

专用测试仪器、IC卡读卡器等。

2.考试办法:

裁判员刷考生IC卡,仪器正确显示考生的姓名、考号等信息,裁判员将专用测试仪戴在考生手臂上。

考生听到语音提示后跳起双手正手握杠直臂悬垂。

静止后,两臂用力引体,上拉到下颏超过横杠,测试仪发出‘嘀’的响声为完成一次。

接着重复到开始直臂悬垂姿势后继续引体,按此方式反复进行。

考生测试完毕交回专用测试仪,可自行刷卡打印成绩单,持IC卡离开测试区域。

每人最多可测试2次,记录其中最好的一次有效成绩。

八、仰卧起坐(女生,60秒)

1.场地器材:

专用测试垫、专用测试仪、IC卡读卡器等。

2.考试办法:

裁判员刷考生IC卡,仪器正确显示考生的姓名、考号等信息。

裁判将专用测试仪固定在考生上半身右侧,考生仰卧于垫上,两腿稍分开,屈膝呈90度角左右,两手指交叉贴于脑后,双脚脚掌由专门器材固定,考生听到语音提示后开始做仰卧起坐,起坐时上身与水平面达到或超过90度角,仰卧时上身成水平状,姿势正确时专用测试仪会发出“嘀”的声音并自动记录成绩,60秒后仪器自动停止计时。

考生测试完毕,交回专用测试仪,可自行刷卡打印成绩单,持IC卡离开测试区域。

每人最多可测试2次,记录其中最好的一次有效成绩。

附件4

2014届宁波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集中考试项目评分标准

(男)

项目

分值

必测项目

选测项目

1000米跑

(分秒)

100米

游泳

(160秒)

50米跑(秒)

立定

跳远(米)

一分钟跳绳

(次)

掷实

心球(米)

篮球运球投篮(秒)

引体

向上

(个)

10

3’40”

100米

7”1

2.46

180

9.80

24

10

9

3’50”

90米

7”3

2.38

170

9.20

32

9

8

4’00”

80米

7”5

2.30

160

8.60

39

8

7

4’10”

70米

7”7

2.22

150

8.00

45

7

6

4’20”

60米

7”9

2.14

140

7.40

51

6

5

4’30”

50米

8”1

2.06

130

6.80

57

5

4

4’40”

40米

8”3

1.98

120

6.20

63

4

3

6’00”

30米

8”7

1.90

110

5.60

67

3

2

未在6分钟内跑完全程不得分

25米

9”3

1.82

100

5.00

71

2

1

未游完25米不得分

9”7

1.70

90

4.40

75

1

(女)

项目

 

分值

必测项目

选测项目

800米跑

(分秒)

100米

游泳

(180秒)

50米跑(秒)

立定

跳远

(米)

一分钟跳绳

(次)

掷实心球(米)

篮球运球投篮(秒)

一分钟仰卧

起坐

(个)

10

3’20”

100米

8”1

1.97

170

6.70

34

50

9

3’30”

90米

8”3

1.89

160

6.30

42

46

8

3’40”

80米

8”5

1.81

150

5.90

49

42

7

3’50”

70米

8”7

1.73

140

5.50

55

38

6

4’00”

60米

8”9

1.65

130

5.10

61

34

5

4’10”

50米

9”1

1.57

120

4.70

67

30

4

4’20”

40米

9”5

1.49

110

4.30

73

26

3

5’30”

30米

9”9

1.41

100

3.90

78

22

2

未在5’30”内跑完全程不得分

25米

10”5

1.33

90

3.50

82

18

1

未游完25米不得分

10”9

1.21

80

3.10

86

14

注:

不到上限,则按下限计分。

附件5

2015届宁波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集中考试项目评分标准

(男)

项目

分值

必测项目

选测项目

1000米跑

(分秒)

100米

游泳

(140秒)

50米跑(秒)

立定

跳远(米)

一分钟跳绳

(次)

掷实

心球(米)

篮球运球投篮(秒)

引体

向上

(个)

10

3’25”

100米

7”1

2.46

180

9.80

20

10

9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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