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经营学》第二阶段导学重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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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经营学》第二阶段导学重点
《商业银行经营学》第二阶段导学重点
1.本阶段学习包含章节:
第四章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第五章商业银行的其他业务
2.课程学习课外资料可参考如下网络资源
机构站点
网址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外汇管理局
中国银行业协会
http:
//www.china-
谷歌财经
.hk/finance
彭博
路透社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证证券交易所
第四章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
第一节商业银行的现金资产
介绍:
现金资产构成以及相关的影响因素,了解银行流动性的估算方法。
一、商业银行现金资产的定义与构成
(一)现金资产的定义与作用
银行持有的库存现金以及与现金等同的、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资产。
作用:
第一,保持清偿力,可直接用于应付提现和清偿债务的资产。
第二,保持流动性。
保持适当的流动性,是商业银行扩大业务、增强实力、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风险、维护和提高其信誉的保证。
(二)现金资产的构成与影响因素
1.库存现金:
商业银行保存在金库中的现钞和硬币。
主要用来应付客户体现和银行本身的日常零星开支。
(1)管理要求:
适度
(2)影响因素:
①所处经济区域情况;②现金收支规律;③营业网点的分布情况;④后勤保障条件;⑤与中央银行发行库的距离、交通条件和发行库的规定;⑥商业银行内部管理的要求。
2.在中央银行存款:
商业银行存放在中央银行的资金。
包括两部分:
(1)法定存款准备金:
一般来说,凡是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均要缴纳。
缴纳对象一般包括各类客户存款,各种其他负债,不包括同业存款,汇出汇入款等。
我国缴纳存款准备金的金融机构包括两类:
一类是存款货币银行,包括商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信用社,财务公司。
一类是特定存款机构,包括金融信托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
缴纳方式有两种:
第一,滞后计算法:
根据前期存款负债的余额确定本期准备金需要量的计算方法。
由于非交易性存款账户如银行的定期存款等,其余额的变动幅度相对较小,因此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银行对非交易性账户存款计算存款准备金。
第二,同步计算法:
也称同步准备金记账法(CRA),主要适用于对商业银行的交易性账户,也即所有为了向第三者付款,账户持有人可以通过可转让工具、付款指令、电话以及事先授权提取的账户存款计算准备金。
交易性账户主要包括银行的活期存款、NOW账户等。
同步准备金计算方法的基本原理是:
以本期的存款余额为基础,计算本期的准备金需要量。
(2)超额存款准备金
广义的超额存款准备金:
存款数额-存款数额×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也被视为商业银行的可用头寸(资金)。
狭义的超额存款准备金:
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账户中超过法定存款准备金的部分。
主要用于银行日常支付与债权债务清算,因此也被称为商业银行的备付金或清算存款。
(3)银行头寸概念
资金头寸是指商业银行能够运用的资金,主要包括时点头寸和时期头寸两种。
时点头寸是指银行在某一时点上的可用资金,而时期头寸则是指银行在某一时期的可用资金。
依据层次来划分,商业银行的资金头寸可以分为基础头寸和可用头寸。
①基础头寸:
是指商业银行的库存现金与在中央银行的超额准备金之和。
是商业银行随时可以动用的资金,是商业银行一切资金清算的最终支付手段。
计算公式:
基础头寸=库存现金+超额准备金
库存现金与超额准备金之间可以相互转化。
如:
商业银行从中央银行存款账户中提现,则:
增加库存现金,减少超额准备金。
②可用头寸,是指商业银行可以动用的全部可用资金,包括基础头寸和银行存放同业的存款。
法定存款准备金的减少和其他现金资产的增加,表明可用头寸的增加;相反,法定存款准备金增加和其他现金资产的减少则意味着可用头寸的减少。
银行的可用头寸实际上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可用于应付客户提存和满足债权债务清偿需要的头寸;二是可贷头寸。
一般称之为支付准备金(备付金),通常一国中央银行为了保证商业银行的支付能力,都以备付金比率的形式规定商业银行必须持有的规模。
影响超额准备金的因素包括:
第一,存款波动;第二,贷款的发放与收回;第三,其他因素,如:
向中央银行借款情况,同业往来情况等。
超额准备金的调节渠道与方式:
同业拆借;回购以及票据交易;通过中央银行融资;商业银行系统内的资金调度;出售其他资产等。
3.存放同业:
是商业银行为了便于在同业之间开展各种代理业务、结算收付等,而将其存款存放于代理行和相关银行的业务活动。
包括同业存款和在途资金。
同业存款的目的:
代理业务的需要——支付代理业务的手续费。
同业存款需要量的测算。
主要考虑三个因素:
(1)使用代理行服务的数量与项目。
(2)代理行的收费标准。
(3)可投资余额的收益状况。
(三)现金资产的管理原则
1.总量适度原则:
保证流动性需要的前提下,银行为保持现金资产所付出机会成本最低时的现金资产数量。
2.适时调节原则:
根据业务过程中的现金流量变化,及时调节资金头寸,确保现金资产的规模适度。
3.安全保障原则:
健全安全保卫制度,严格业务操作规程,确保资金安全。
二、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管理
银行对于流动性的要求实际上是:
一要保持适当规模,二是要在银行需要的时候足额供给,而在不需要的时候,这部分资金最好能够拥有其他用途,可以为银行带来盈利。
(一)影响流动性的因素
流入的流动性供给>流出的流动性需求→流动性盈余
流入的流动性供给<流出的流动性需求→流动性赤字
商业银行流动性的供给与需求
资金来源(供给增加)
资金运用(需求增加)
客户存款增加
非存款负债增加
贷款利息与本金的偿还
债券变现与到期债券偿付
发行新股
提供各种服务所得的收入
客户提取存款
偿还非存款负债
合格贷款客户的贷款需求
购买债券
收购股份或向股东派发股利
支付营业费用和税收
需要特别注意:
现实中很少出现银行流动性供给与需求相等的情况。
银行流动性压力原因:
银行资产与负债的不匹配问题;利率变化对流动性的影响。
(二)估算银行的流动性需求
1.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方法:
通过对未来某一段时间内存、贷款及应缴准备金变化的情况,判断预测期内流动性的需要量。
(1)基于:
流动性随存款的增加和贷款的减少而增大;随存款的减少和贷款的增加而减少。
(2)计算步骤
①在一个特定的计划期内,预计存款额与贷款额;
②对同一时期的存款额与贷款额的可能变化进行计算;
③对银行的流动性资金净额进行分析、估算,并根据变化估算出流动性资金盈余或资金赤字。
具体计算见教科书例子。
2.资金结构法
基本的计算公式是:
总流动性需求=存款及非存款负债的流动性需求+贷款的流动性需求
步骤:
(1)将负债根据预期提取的可能性分为三个类型
①游资性负债(热钱负债):
主要指活期存款,随时可能被提取,稳定性最差。
②易损负债(不稳定资金):
主要指定活两便存款、通知存款等,介于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之间。
③稳定性资金(核心存款):
主要指定期存款、可转让存单、专项存款等,约定期限内一般不能提前支取,是稳定性较强的存款。
(2)根据确定的操作规则,一般的比例为:
游资性负债:
95%;易损资金:
30%;稳定性资金:
15%。
(3)计算负债的流动性准备
95%×(游资性负债-法定存款准备金)+30%×(易损资金-法定存款准备金)+15%×(稳定性资金-法定存款准备金)
(4)计算贷款的流动性准备:
一般为100%。
(5)将负债的流动性准备与贷款的流动性准备相加,得到总的流动性需求。
(5)例:
某行有热钱负债2500万元,易损资金2400万元,稳定性资金1亿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为3%。
三种资金来源中提取流动性资金的比例分别为:
游资性负债:
95%;易损资金:
30%;稳定性资金:
15%。
该行过去10年内的贷款年平均增长10%,按此比例计算,未来1年,新增贷款余额的最大可能为1900万元。
问:
该行应保持多少流动性准备?
负债流动性准备=0.95*(2500-2500*0.03)+0.3*2400*0.97+0.15*10000*0.97=2303.75+698.4+1455=4457.15
贷款流动性准备=1900
总流动性准备=6357.15
第二节商业银行贷款业务与管理
第一,银行贷款的分类及主要的管理要点;第二,银行贷款贷款政策与贷款程序;
第三,贷款定价的基本方法;第四,银行贷款的信用分析。
1、银行贷款的类型与操作管理
(一)按期限分类
1.定期贷款:
是指具有固定偿还期限的贷款。
按照偿还期限的长短,定期贷款又可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2.不定期贷款:
属于短期临时性贷款,主要有通知贷款和透支。
通知贷款也被称为活期贷款,是指在贷款时不定偿还期限,可以随时由银行发出通知收回贷款。
透支一般是指银行允许其客户,在约定的范围内(包括期限、额度等)超过其存款余额开出支票并予以兑付的一种贷款方式。
注意:
展期与逾期,提前还款问题。
(二)按贷款的保障条件分类
信用贷款,担保贷款,票据贴现。
1.信用贷款:
是指银行完全凭借客户的信誉而无需提供抵押物或第三者保证而发放的贷款。
(1)特点:
以借款人的信用和未来的现金流作为还款保障;风险大,利率高;手续简便。
(2)管理要点:
信用评估;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贷款的发放与监督使用;贷款到期收回。
2.担保贷款:
具有一定的财产或信用作还款保证的贷款。
由于有财产或第三者承诺作为还款的保证,担保贷款的贷款风险相对较小。
但担保贷款手续复杂。
包括三类:
保证贷款:
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保证责任。
抵押贷款:
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质押贷款:
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保证、抵押、质押三种贷款的区别
类型
法律
方式
涉及当事人
标的物
保证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保证与保证方式
第三人
抵押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抵押方式
借款人或第三人
财产
质押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质押方式
借款人或第三人
动产或权利
第一,保证贷款
①保证的含义:
保证人与银行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约定履行或承 担责任的行为。
②保证方式包括
一般保证:
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保证:
保证合同中约定,由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③保证人:
具有法人地位并有经济承保能力的经济实体、其他组织和公民。
我国规定:
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等不能作为保证人。
④保证贷款的操作要点:
借款人找保,银行核保,银行审批,贷款的发放与收回。
第二,抵押贷款与质押贷款的区别
①方式
抵押方式:
债务人或第三者不转移对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其债权的担保。
质押方式:
债务人或第三者应将对质押财产作法定的移交。
②抵押物与质押物
作为抵押物的财产类型
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作为质押物的类型
第一类,动产。
第二类,权利,包括:
a.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b.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c.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d.依法可以转让的其他权利。
③抵押物的产权登记
第三,抵押贷款的管理要点
①抵押物的选择与估价
抵押物的选择原则——合法性、易售性、稳定性、易测性;
抵押物的估价:
对抵押物将来处分时的市场价格的估算。
抵押率(垫头):
抵押贷款本金利息之和与抵押物估价值之比。
确定抵押率,需要考虑:
第一,贷款风险;第二,借款人信誉;第三,抵押物品种;第四,贷款期限。
②抵押物的产权设定与登记
产权设定是指银行要证实并取得处分抵押物以作抵偿债务的权利,借款人要将财产契约交指定机构登记过户,明确银行为产权所有者和保险受益人。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办理抵押登记的部门依据抵押物的性质而有所不同。
③抵押物的占管与处分
抵押物的占管包括占有和保管两层意思。
处分是指通过法律行为对抵押物进行处置的一种权利。
处分方式包括:
拍卖,转让,兑现三种。
3.票据贴现
(1)定义:
以票据所有权的有偿转让为前提的约期性资金融通。
(2)特点:
第一,以持票人作为贷款的直接对象;第二,以票据承兑人的信誉作为还款保证;第三,以票据的剩余期限作为贷款期限;第四,实行预收利息的方法。
(3)操作与管理要点,主要包括
①票据贴现的审批:
票据的票式和要件是否合法;付款人和承兑人的资信情况;票据期限的长短;票据贴现的额度。
贴现票据的类型:
我国目前主要是商业汇票。
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付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根据承兑人不同,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②票据贴现的期限与额度
实付贴现额=贴现票据面额-贴现利息,贴现利息=票据面额×贴现期限×贴现率
例:
一张票据面额为80000元,90天到期,月贴现率为5‰。
试计算:
该张票据的实付贴现额。
贴现利息=8万*90*(0.5%/30)
票据持有人获得金额=8万-贴现利息=7.88
③到期票据贴现贷款的处理
(三)按贷款的用途分类
按照我国的习惯做法,通常有两种分类方法:
一是按照贷款对象的部门来分类,分为工业贷款、商业贷款、农业贷款、科技贷款和消费贷款;二是按照贷款的具体用途来划分,一般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金贷款。
近些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这种情况有了较大的变化。
商业银行开始注重对个人的消费信贷,信贷中的其他业务类型,如各种中长期贷款、与进出口有关的贷款类型越来越多,发展速度也越来越快。
以下主要讲解消费信贷的情况。
1.消费信贷概述
(1)消费信贷:
由金融机构向消费者提供资金,用以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一种信贷方式。
(2)消费信贷的产生与发展,与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
2001年,美国个人消费支出在GDP支出中所占份额为70%;而在个人消费支出中,各种信用形式的消费支出占48%,通过各种信用工具的负债消费支出占18%,金额为15910亿美元,即负债消费支出占美国GDP支出的12.6%。
从微观角度看:
消费信贷是消费者合理安排跨期消费水平的必然结果。
从宏观角度看:
消费信贷是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型的产物。
我国商业银行发展消费信贷的必要性,主要包括:
微观经济基础:
人们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宏观经济基础:
买方市场的出现;制度条件:
消费制度改革;政策条件:
中央银行信贷政策的调整;内在动力:
商业银行转变经营机制,优化信贷结构。
(3)我国消费信贷的发展
1998年,我国消费信贷业务启动。
1998年5月《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办法》;1998年10月《汽车贷款管理办法》;1999年2月《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1999年5月《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的主要类型:
消费领域:
住房,助学,汽车,耐用消费品,旅游,存单、国库券质押贷款,信用卡消费信贷等。
使用的信贷工具:
信用卡,存单质押,国库券质押等。
开办消费信贷的金融机构:
所有具备条件开办信贷业务的商业银行。
我国消费信贷的余额增长情况(1998年-2006年)(单位:
亿元)
我国住房消费信贷的发展状况
(1998年-2005年)(单位:
亿元)
我国住房消费信贷占消费信贷之比(%)(1998-2005年)
2.我国几种主要的消费信贷方式
(1)个人住房消费贷款:
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
个人住房担保贷款:
主要包括:
个人住房抵押(按揭)贷款;个人住房质押贷款;个人住房保证贷款。
基本特点:
期限较长;数额大;风险较小;利率一般1年一定。
个人住房抵押(按揭)贷款:
由楼宇的购买者在支付一定的购房款(通常占总购房款的30-40%)后,不足部分向银行申请贷款,以卖房者(通常是房地产开发商)付清全部房款。
住房按揭贷款通常以楼花或现楼作抵押,还需要房地产开发商担保或承诺在购房者不能还清贷款时由开发商进行回购,即向银行购回房屋的抵押权。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为贷款资金和还款资金来源,以交纳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为发放对象的一种政策性补贴性质的住房消费贷款。
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人)委托银行(受托人)代为发放和收回。
实行优惠利率,委托银行从中收取手续费。
基本特点:
贷款对象特定;具有政策性贷款性质;贷款额度有限;
(2)信用卡
①信用卡的发展历史,了解
②信用卡的分类
以发卡机构划分:
商业信用卡,服务业信用卡,银行信用卡。
以信用卡功能划分:
购物卡,记账卡,提现卡,支票卡。
以发卡对象划分:
单位卡(商务卡),个人卡。
以清偿方式划分:
贷记卡(先消费后还款),借记卡(先存款,后消费)。
以流通范围划分:
国际卡,地区卡。
以持卡人地位划分:
主卡,附卡。
以持卡人的信誉、地位划分:
金卡,普通卡。
我国于1999年3月1日《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对我国银行卡进行了分类:
信用卡
贷记卡:
发卡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
准贷记卡:
持卡人须先按发卡银行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卡银行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信用卡。
借记卡(不具备透支功能):
包括:
转账卡(含储蓄卡),专用卡,储值卡。
③信用卡的基本功能与作用:
是货币基本功能——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延伸;具有消费信贷功能;具有吸收存款的功能;主要提供金融服务;是一种综合性业务。
④信用卡的基本工作环节,了解
⑤我国银行信用卡的发展情况,了解
2007年9月底,银行卡发卡量超过13亿张发卡机构达到183家,特约的商户已超过65万家。
安装POS机具达到108万台,ATM机将近12万台
⑥我国银行卡业务状况,了解
最新统计显示,目前市场上的活跃卡中,借记卡占87%,信用卡占13%(其中贷记卡占10.5%,准贷记卡占2.5%)。
尤其是贷记卡,其平均活跃度大约是借记卡的6倍。
在POS消费终端,最活跃的也非贷记卡莫属,其平均单卡交易额是借记卡的10倍,连准贷记卡也是借记卡的3.75倍。
(四)按贷款的偿还方式分类:
一次性偿还,分期偿还一次性偿还是指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清贷款本金的贷款,其利息可以分期支付,也可以在归还本金时一次性付清。
一般说,短期的临时性、周转性贷款都是采取一次性偿还方式。
(五)按贷款的质量(风险程度)分类
1.正常贷款与不正常贷款(了解)
“一逾两呆”贷款分类方法的主要标准是:
贷款的时间长短。
以此划分贷款质量不十分科学或准确。
2.贷款的五级分类
(1)贷款五级分类的实施:
实施原因:
加强贷款的风险管理,提高贷款质量;有利于金融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实行有效的监管。
我国实施经过:
了解
从2004年开始,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取消当时并行的贷款四级分类(也即“一逾两呆”)制度,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制度。
实施目标:
揭示贷款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贷款的质量;发现贷款发放、管理、监控、催收以及不良贷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信贷管理;为判断贷款损失准备金是否充足提供依据。
(2)五级贷款分类的标准,掌握
按照贷款的质量和风险程度划分,银行贷款可以分为正常贷款、关注贷款、次级贷款、可疑贷款和损失贷款等五类。
其中,前两类属于正常贷款,后三类属于不正常贷款。
其核心是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正常(pass):
借款人能够履行借款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关注(specialmention):
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该类贷款的本息偿还可能仍然正常,但是已经发生了一些可能会影响贷款偿还的不利因素,如,宏观经济、市场以及行业等外部环境出现对借款人不利的变化,企业改制,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借款人的一些重要财务指标低于同行业水平或有较大的下降等等。
如果任凭这些因素继续下去,就有可能影响贷款的偿还,因此,银行需要对其进行关注,或对其进行监控。
次级(substandard),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此时,借款人已经无法继续依靠其正常的经营收入偿还贷款的本息,支付出现严重困难,内部管理出现严重问题或经营亏损,净现金流量已为负数等等,不得不通过重新融资或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来归还贷款。
可疑(doubtful):
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这类贷款具备了上述次级贷款的所具备的基本特征,但是程度更加严重。
如,借款人处于停产、半停产的状态,贷款项目已经处于停建或缓建状态,借款人已经资不抵债,银行已经诉诸法律来收回贷款等等。
损失(loss):
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此时,借款人和担保人已经被依法宣布破产、且经法定清偿后仍不能还清贷款;借款人死亡、失踪,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不能还清的贷款;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赔偿,确实无力偿还贷款;贷款企业虽未破产,工商部门也为吊销其营业执照,但企业早已关停或名存实亡等等。
对于这类贷款,银行已没有意义将其继续保留在资产账面上,应当在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之后,立即冲销。
(六)按发放贷款的自主程度分类:
自营贷款;委托贷款;特定贷款
自营贷款是指银行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
贷款风险及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回收责任都由银行自己承担。
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银行(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这类贷款银行不承担风险,通常只收取委托人付给的手续费。
特定贷款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
由于事先已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