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工程二中心深圳地铁建设工程甲供材料供应商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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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程二中心深圳地铁建设工程甲供材料供应商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版
深圳地铁建设工程
甲供材料供应商考核管理办法
(2018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通过全过程、全方位对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总部(以下简称建设总部)负责管理的工程甲供材料供应商(以下简称材料供应商)进行考核评比,督促甲供材料供应商严格按照材料采购合同规定履约到位,鼓励供应商在产品质量、交货期和成本控制等方面不断改善,形成“争先创优、奖优罚劣”的建设局面,保证轨道交通工程安装装修管控目标按期实现,不断提升轨道交通工程管理水平,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建设总部管理的地铁建设工程甲供材料供应商考核管理,甲供材料主要包括站后安装装修材料(风、水、电、天、地墙等)和一些重要设备(空调、冷水机组、轨道、接触网等),各项目主管部门对所负责的甲供材料进行考核管理。
第三条[考核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奖优罚劣、齐抓共管原则。
第二章考核依据
第四条[考核依据]主要依据考核期内材料供应商合同履行和完成工程建设管理责任目标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甲供材料采购合同;
(二)《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材料管理办法》;
(三)市政府、地铁集团有关文件;
(四)相关的规范性技术标准;
(五)考核小组认为应该纳入的其它依据。
第三章考核组织
第五条[组织机构]各项目参与部门成立甲供材料供应商考核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统一部署、协调、监督等,审批奖惩决定。
具体如下:
组长:
项目主管部门正职
副组长:
项目主管部门副职
成员:
项目主管部门业主代表,合约法律中心、安质中心等部门相关人员
第四章考核办法
第六条[考核时间]实行半年度考核与年度考核,考核原则上以半年及年度作为一个评价期。
工期小于六个月的工程项目可以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进行阶段性考核或按合同项目进行考核。
第七条[考核内容]对材料供应商的考核,主要内容应包括组织机构和人员考核、货品质量考核、交货期考核、服务考核、合同履约情况考核及其他可能与装饰材料相关的考核内容。
具体考核项目以评分表中内容为准。
第八条[考核方式]考核方式采取日常考核、半年末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
第九条[日常考核]日常考核由建设总部项目主管部门、安质中心、合约法律中心以根据管理职责划分,分别按一定分值,依据对所发现问题提出的书面意见,结合整改情况,对供应商给出的部门评定分数的算术之和为该项最后得分。
第一十条[半年末考核]半年末考核由项目主管部门牵头,对供应商订货总次数、总交货金额、货品质量情况、退货率、交货延误率、数量差错率以及解决问题是否迅速、跟踪问题是否主动积极等集中检查,根据检查情况给出评定分数,并按一定权重计算得出该项最后得分。
半年末考核现场检查分为项目管理考核组、货品质量考核组、合同履约考核组及供货服务考核组。
其中项目管理考核组由项目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供应商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制度是否完善、生产计划方案实时更新情况检查打分;供货服务考核组由项目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供应商的售后服务的及时性、采购方提出问题的处理速度及态度检查打分;货品质量考核组由安质中心牵头,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供应商产品批次合格率,退货率及错版率检查打分;合同履约考核组由合约法律中心牵头,对供应商的合同履约情况,人员架构组成情况,人员到岗及信息更新情况检查打分。
第一十一条[考核结果]半年度考核结果为综合日常考核、半年末考核综合后的得分,且该项得分为半年度最终考核结果。
半年度考核得分结果分为:
得分≥90分,考评为优秀;90分>得分≥80分,考评为良好;80分>得分≥70分,考评为合格;70分>得分,考评为不合格。
年度考核结果为两个半年度最终考核结果的算术平均分,只做排名处理。
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汇总日常考核、半年末考核和关联绩效考核得分,计算出半年度和年度最终考核结果,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排名。
第五章考核结果的利用
第一十二条[半年度通报和奖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各材料供应商半年度考核结果统一汇总排名,并对半年度考核排名进入第一名且得分90分(含90)以上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排名最后一名并且得分少于70分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第一十三条[年度表扬和处罚]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各供应商年度考核得分统一汇总排名,考核依据为各半年度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将填入《供应商考核表》,并列入供应商档案。
对年度考核排名进入前三名且90分(含90)以上的供应商进行书面表扬,并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若年度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则将考核结果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将该供应商列入黑名单,在后期的轨道交通建设材料采购中不予考虑。
第一十四条[支付与评价]考核结果作为执行合同相关条款中关于货款费用支付、奖罚、履约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一十五条[结果发布]考核结果和奖惩建议由项目主管部门形成考核通报后,报建设总部经营班子会进行审核并发布。
第六章附则
第一十六条[申诉与复议]若被考核单位对考核结果持有异议,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总部党群监察中心提出申诉,党群监察中心负责审核、复查有关申诉,必要时可由党群监察中心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上报考核小组审批后反馈申诉人。
第一十七条[举报与投诉]建设总部党群监察中心是考核工作的监督部门,对考核工作程序的合规性进行监督,受理被考核单位的投诉,将处理结果报考核小组审批,并将结论反馈投诉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考核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向党群监察部投诉举报。
第一十八条[解释权]本办法由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总部负责解释。
第一十九条[印发施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表:
1.材料供应商半年末考核工作签到表
2.材料供应商日常考核评分汇总表
3.材料供应商半年末考核评分表
4.材料供应商考核综合评分汇总表
5.日常/半年末考核整改通知单
附表1
深圳地铁建设工程年半年度
装饰材料供应商半年末考核工作签到表
主持人:
考核时间:
考核地点:
考核阶段
半年末考核
标段号
被考核单位名称
被考核单位地址
被考核单位法人代表
合同规模
序号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附表2
深圳地铁建设工程年半年度
装饰材料供应商日常考核评分表
评分部门:
日期:
填表:
审核: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基准分
扣分事项数量
扣分
得分
备注
1
2
3
4
5
注:
1.评分采用扣分制,根据扣分事项的性质、程度、整改情况酌情扣分,以0.5分作为最小扣分基数。
评分部门存档评分记录及相关书面资料。
2.相应项目主管部门基准分60分,安质中心基准分20分,合约法律中心基准分20分,对每个材料供应商家总扣分不超过基准分。
附表3
深圳地铁建设工程年半年度
装饰材料供应商半年末考核评分表
供应商名称:
检查日期:
序号
分类
评分项目
标准分
得分
1
合同履约及人员组织机构(30分)
(1)在半年度考核期内,对合同中内容发生不执行、不履约的行为,发生一次扣5分。
30
(1)检查期间人员不到位,且无业主的书面批准,每人扣3分。
若连续缺勤,则扣2*N*M分。
(N=连续次数,M=该次缺勤人数)
(2)人员资格、专业覆盖、年龄范围是否符合已报批的人员架构要求,若不符每人扣5分。
2
项目管理制度及体系
(20分)
(1)是否制定了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和内部考核办法。
优秀不扣分,中等扣1-2分,较差扣3-5分。
5
(2)是否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或质量手册。
优秀不扣分,中等扣1-2分,较差扣3-5分。
5
(3)是否有健全的应急处理措施以保证在特殊情况下项目供货不受影响。
优秀不扣分,中等扣1-2分,较差扣3-5分。
5
(4)是否及时跟踪现场安装及需求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制定了生产及供货计划;优秀不扣分,中等扣1-2分,较差扣3-5分。
5
3
货品质量评价
(15分)
(1)质量合格率=合格件数/抽样件数×100%;
得分=5*合格率
5
(2)合格交货率=(交货次数-退货次数)/交货次数×100%。
得分=5*合格交货率
5
(3)被退批次中是否存在相同原因,存在则扣5分,不存在则扣0分。
5
4
货品交期及交货量评价(20分)
(1)准时交货率=准时交货次数/总交货次数×100%
得分=10*准时交货率
10
(2)按时交货量率=期内已交货量/期内应交货量×100%
得分=10*按时交货良率
10
5
综合服务评价
(15分)
(1)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理速度及态度。
酌情扣1-5分。
5
(2)对采购方提出的售后要求响应及时性。
酌情扣1-5分。
5
(3)因产品质量问题被退货后是否提交分析报告及改进措施。
酌情扣1-5分。
5
合计分数
100
检查组半年度考核意见
考核小组人员
签名
年月日
附表4
深圳地铁建设工程年半年度
装饰材料供应商半年末考核综合评分表
供应商名称
各项考核分数
总分
结果
日常考核得分
按权重40%换算得分
半年末考核得分
按权重60%换算得分
考核人员名单
部门
签字确认
审核确认:
附表5
深圳地铁建设工程年半年度
装饰材料供应商合同履约整改通知书
编号:
合同标段
合同单位
检查时间
整
改
内
容
处理意见:
现责令合同单位对以上整改内容进行整改,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签发部门,未按上述要求整改将按合同进行处罚。
检查人员
年月日
签发部门
签发人
签收人
年月日
备注
本通知书一式两份,签发部门(原件),签收部门一份(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