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诊治指南.docx
《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诊治指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诊治指南.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诊治指南
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诊治指南(草案)
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睡眠呼吸疾病学组
成人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包括阻塞型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obstructivesleepapnea2hypopneasyndrome,OSAHS)、中枢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centralsleepapneasyndrome)、睡眠低通气综合征(sleephypoventilationsyndrome)等。
临床上以OSAHS最为常见,故本指南重点介绍OSAHS。
OSAHS主要表现为睡眠时打鼾并伴有呼吸暂停和呼吸表浅,夜间反复发生低氧血症、高碳酸血症和睡眠结构紊乱,导致白天嗜睡、心脑肺血管并发症乃至多脏器损害,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和寿命。
国外资料显示,OSAHS在成年人中的患病率为2%~4%,是多种全身疾患的独立危险因素。
而目前广大患者和医务工作者对本病的严重性、重要性和普遍性尚缺乏足够的认识,同时临床诊治中也存在许多不规范的情况,因此需要制定相应的诊治指南以规范临床工作中常
遇到的问题。
一、OSAHS相关术语定义
1.睡眠呼吸暂停(SA)是指睡眠过程中口鼻呼吸气流均停止10秒以上。
2.低通气是指睡眠过程中呼吸气流强度(幅度)较基础水平降低50%以上并伴有血氧饱和度(SaO2)较基础水平下降≥4%。
3.OSAHS是指每夜7h睡眠过程中呼吸暂停及低通气反复发作在30次以上,或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指数(apnea2hypopneaindex,AHI,即平均每小时睡眠中的呼吸暂停加上低通气次数)大于或等于5次/h。
4.觉醒反应是指睡眠过程中由于呼吸障碍导致的觉醒,它可以是较长的觉醒而使睡眠总时间缩短,也可以引起频繁而短暂的微觉醒但是目前尚未将其计入总的醒觉时间,但可导致白天嗜睡加重。
5.睡眠片断是指反复醒觉导致的睡眠不连续。
6.微觉醒是指睡眠过程中持续3秒以上的脑电图(EEG)频率改变,包括θ波、α波和(或)频率大于
16Hz的脑电波(但不包括纺锤波)。
二、主要危险因素
1.肥胖:
体重超过标准体重的20%或以上,体重指数(bodymassindex,BMI)≥25kg/m2。
2.年龄:
成年后随年龄增长患病率增加;女性绝经期后患病者增多,70岁以后患病率趋于稳定。
3.性别:
男性患病者明显多于女性。
4.上气道解剖异常:
包括鼻腔阻塞(鼻中隔偏曲、鼻甲肥大、鼻息肉、鼻部肿瘤等)、Ⅱ°以上扁桃体肥大、软腭松弛、悬雍垂过长、过粗、咽腔狭窄、咽部肿瘤、咽腔粘膜肥厚、舌体肥大、舌根后坠、下颌后缩、颞颌关节功能障碍及小颌畸形等。
5.家族史。
6.长期大量饮酒和(或)服用镇静催眠药物。
7.长期重度吸烟。
8.其它相关疾病:
包括甲状腺功能低下、肢端肥大症、垂体功能减退、淀粉样变性、声带麻痹、小儿麻痹后遗症或其他神经肌肉疾患(如帕金森病)、长期胃食管反流等。
三、临床特点
夜间睡眠过程中打鼾且鼾声不规律,呼吸及睡眠节律紊乱,反复出现呼吸暂停及觉醒,或患者自觉憋气,夜尿增多,晨起头痛,白天嗜睡明显,记忆力下降;并可能合并高血压、冠心病、肺心病、卒中等心脑血管病变,并可有进行性体重增加,严重者可出现心理、智能、行为异常。
四、体检及常规检查项目
1.身高、体重,计算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
2.体格检查:
包括颈围、血压(睡前和醒后血压)、评定颌面形态、鼻腔、咽喉部的检查;心、肺、脑、神经系统检查等。
3.血细胞计数,特别是红细胞计数、红细胞压积(HCT)、红细胞平均体积(MCV)、红细胞平均血红蛋白浓度(MCHC)。
4.动脉血气分析。
5.肺功能检查。
6.X线头影测量(包括咽喉部测量)及胸片。
7.心电图。
8.病因或高危因素的临床表现。
9.可能发生的合并症。
10.部分患者应检查甲状腺功能。
五、主要实验室检测方法
1.初筛诊断仪检查:
多采用便携式,大多数是用多导睡眠图(polysomnography,PSG)监测指标中的部分进行组合,如单纯血氧饱和度监测、口鼻气流+血氧饱和度、口鼻气流+鼾声+血氧饱和度+胸腹运动等,主要适用于基层患者或由于睡眠环境改变或导联过多而不能在睡眠监测室进行检查的一些轻症患者,用来除外OSAHS或初步筛查OSAHS患者,也可应用于治疗前后对比及患者的随访。
2.多导睡眠图(polysomnography,PSG)监测:
(1)整夜PSG监测:
是诊断OSAHS的“金标准”。
包括二导脑电图(EEG)多采用C3A2和C4A1、二导眼电图(EOG)、下颌颏肌电图(EMG)、心电图(ECG)、口、鼻呼吸气流、胸腹呼吸运动、血氧饱和度、体位、鼾声、胫前肌EMG等,正规监测一般需要整夜不少于7小时的睡眠。
其适用指征为:
①临床上怀疑为OSAHS者;②临床上其它症状体征支持患有OSAHS,如夜间哮喘、肺或神经肌肉疾患影响睡眠;③难以解释的白天低氧血症或红细胞增多症;④原因不明的夜间心律失常、夜间心绞痛、清晨高血压;⑤监测患者夜间睡眠时低氧程度,为氧疗提供客观依据;⑥评价各种治疗手段对OSAHS的治疗效果;⑦诊断其它睡眠障碍性疾患。
(2)夜间分段PSG监测:
在同一晚上的前2~4h进行PSG监测,之后进行2~4h的持续气道正压通气(continuouspositiveairwaypressure,CPAP)压力调定。
其优点在于可以减少检查和治疗费用,只推荐在以下情况采用:
①AHI>20次/h,反复出现持续时间较长的睡眠呼吸暂停或低通气,伴有严重的低氧血症;②因睡眠后期快动眼相(rapideyemovement,REM)睡眠增多,CPAP压力调定的时间应>3h;③当患者处于平卧位时,CPAP压力可以完全消除REM及非REM睡眠期的所有呼吸暂停、低通气及鼾声。
如果不能满足以上条件,应进行整夜PSG监测并另选整夜时间进行CPAP压力调定。
(3)午后小睡的PSG监测:
对于白天嗜睡明显的患者可以试用,通常需要保证有2~4h的睡眠时间(包括REM和NREM睡眠)才能满足诊断OSAHS的需要,因此存在一定的失败率和假阴性结果。
3.嗜睡程度的评价:
(1)嗜睡的主观评价:
主要有epworth嗜睡量表(epworthsleepinessscale,ESS)和斯坦福嗜睡量表(stanfordsleepinessscale,SSS)见附录表1。
现多采用ESS嗜睡量表。
(2)嗜睡的客观评价:
应用PSG可疑对患者白天嗜睡进行客观评估。
多次睡眠潜伏期试验(multiplesleeplatencytest,MSLT):
通过让患者白天进行一系列的小睡来客观判断其白天嗜睡程度的一种检查方法。
每两小时测试一次,每次小睡持续30min,计算患者入睡的平均潜伏时间及异常REM睡眠出现的次数,睡眠潜伏时间<5min者为嗜睡,5~10min为可疑嗜睡,>10min者为正常。
六、一般诊断流程
临床一般诊断流程如图1所示。
七、诊断
1.诊断标准:
主要根据病史、体征和PSG监测结果。
临床上有典型的夜间睡眠时打鼾及呼吸不规律、白天过度嗜睡,经PSG监测提示每夜7h睡眠中呼吸暂停及低通气反复发作在30次以上,或AHI大于或等于5次/h。
2.SAHS病情分度:
根据AHI和夜间血氧饱和度将SAHS分为轻、中、重度,见表1。
其中以AHI作主要判断标准,夜间最低SaO2作为参考。
3.对全身各系统脏器产生的危害:
OSAHS可能引起以下的病变或问题:
(1)引起或加重高血压(晨起高血压);
(2)冠心病、夜间心绞痛、心肌梗死;(3)夜间发生严重心律失常、室性早搏、心动过速、房室
传导阻滞;(4)夜间反复发作左心衰竭;(5)脑血栓、脑出血;(6)癫痫发作;(7)痴呆症;(8)精神异常:
焦虑、抑郁、语言混乱、行为怪异、性格变化、幻视、幻听;(9)肺动脉高压、肺心病;(10)呼吸衰竭;(11)夜间哮喘;(12)继发性红细胞增多、血液粘滞度增高;(13)遗尿;(14)性功能障碍:
阳痿、性欲减退;(15)胃食管反流;(16)神经衰弱;(17)糖尿病;(18)肥胖加重;(19)小儿发育延迟;(20)重大交通事故。
八、简易诊断方法和标准
用于基层缺乏专门诊断仪器的单位,主要根据病史、体检、血氧饱和度监测等,其诊断标准如下。
1.至少具有2项主要危险因素;尤其是表现为肥胖、颈粗短、或有小颌或下颌后缩,咽腔狭窄或有
扁桃体Ⅱ度肥大,悬雍垂肥大,或甲低、肢端肥大症,或神经系统明显异常。
2.中重度打鼾、夜间呼吸不规律,或有屏气、憋醒(观察时间应不少于15min)。
3.夜间睡眠节律紊乱,特别是频繁觉醒。
4.白天嗜睡(ESS评分>9分)。
5.血氧饱和度监测趋势图可见典型变化、氧减饱和指数>10次/h。
符合以上5条者即可做出初步诊断,有条件的单位可进一步进行PSG监测。
九、鉴别诊断
主要应与其它引起白天嗜睡的疾病相鉴别。
1.发作性睡病:
主要临床表现为白天嗜睡、猝倒、睡眠瘫痪和睡眠幻觉,多发生在青少年,主要诊断依据为MSLT时异常的REM睡眠。
鉴别时应注意询问发病年龄、主要症状及PSG监测的结果,同时应注意该病与OSAHS合并发生的机会也很多,临床上不可漏诊。
2.不宁腿综合征和睡眠中周期性腿动综合征:
患者主诉多为失眠或白天嗜睡,多伴有醒觉时的下肢感觉异常,PSG监测有典型的周期性腿动,每次持续015~5s,每20~40s出现1次,每次发作持续数分钟到数小时。
通过详细向患者及同床睡眠者询问患者睡眠病史,结合查体和PSG监测结果可以予以鉴别。
3.原发性鼾症。
4.上气道阻力综合征。
十、主要治疗方法
1.病因治疗:
纠正引起OSAHS或使之加重的基础疾病,如应用甲状腺素治疗甲状腺功能减低等。
2.一般性治疗:
对每一位OSAHS患者均应进行多方面的指导,包括
(1)减肥、控制饮食和体重、适当运动;
(2)戒酒、戒烟、停用镇静催眠药物及其它可引起或加重OSAHS的药物;(3)侧卧位睡眠;(4)适当
抬高床头;(5)白天避免过度劳累。
3.口腔矫治器:
适用于单纯鼾症及轻度的OSAHS患者(AHI<15次/h),特别是有下颌后缩者。
对于不能耐受CPAP、不能手术或手术效果不佳者可以试用。
禁忌证是患有颞颌关节炎或功能障碍。
优点是无创伤、价格低;缺点是由于矫正器性能不同及不同患者的耐受情况不同,效果也不同。
4.气道内正压通气治疗:
包括持续气道正压通气(continuouspositiveairwaypressure,CPAP)和双水平气道正压通气(bi2levelpositiveairwaypressure,BiPAP),以经口鼻CPAP最为常用。
如合并COPD即
为重叠综合征,有条件者可用BiPAP。
·原理:
提供一个生理性压力支撑上气道,以保证睡眠时上气道的开放。
·适应证:
(1)OSAHS,特别是AHI在20次/h以上者;
(2)严重打鼾;(3)白天嗜睡而诊断不明者可进行试验性治疗;(4)OSAHS合并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者,即“重叠综合征”;(5)OSAHS合并夜间哮喘。
·以下情况应慎用:
(1)胸部X线或CT检查发现肺大疱;
(2)气胸或纵隔气肿;(3)血压明显降低(血压低于90/60mmHg),或休克时;(4)急性心肌梗死患者血流动力学指标不稳定者;(5)脑脊液漏、颅脑外伤或颅内积气;(6)急性中耳炎、鼻炎、鼻窦炎感染未控制时。
·治疗前的准备:
(1)呼吸机及配件的准备①鼻罩或口鼻面罩的选择与固定;②呼吸机管道、排气孔和湿化器的连接。
(2)医师或技术员应向患者简单介绍OSAHS的一般知识;OSAHS的危害和治疗的必要性;CPAP治疗原理、疗效及治疗中的注意事项。
·CPAP压力的调定:
设定合适的CPAP压力水平是保证疗效的关键。
理想的压力水平是指能够防止在各睡眠期及各种体位睡眠时出现的呼吸暂停所需的最低压力水平,同时这一压力值还能消除打鼾,并保持整夜睡眠中的血氧饱和度在正常水平(>90%),并能为患者所接受。
如用AutoCPAP压力调定,选择90%~95%可信限的压力水平。
①初始压力的设定:
可以从较低的压力开始,如4~6cmH2O,多数患者可以耐受。
②CPAP压力的调定:
临床观察有鼾声或呼吸不规律,或血氧监测有血氧饱和度下降、睡眠监测中发现呼吸暂停时,将CPAP压力上调015~110cmH2O;鼾声或呼吸暂停消失,血氧饱和度平稳后,保持CPAP压力或下调015~110cmH2O观察临床情况及血氧监测,反复此过程以获得最佳CPAP压力。
有条件的单位可应用自动调定压力的CPAP(AutoCPAP)进行压力调定。
5.外科治疗:
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按“两步走”的方式进行手术的选择,如图2所示。
国内最常用的手术方式是悬雍垂腭咽成形术(uvulopalatopharyngoplasty,UPPP)及其改良手术,但是这类手术仅适合于上气道口咽部阻塞(包括咽部粘膜组织肥厚、咽腔狭小、悬雍垂肥大、软腭过低、扁桃体肥大)并且AHI<20次/h者;肥胖者及AHI>20次/h者均不适用。
对于某些非肥胖而口咽部阻塞明显的重度OSAHS患者,可以考虑在应用CPAP治疗1~2月其夜间呼吸暂停及低氧已基本纠正情况下试行UPPP手术治疗,但手术后须严密随访,一旦失败应立即恢复CPAP治疗。
但少数有适应证者可进行Ⅱ期手术。
气道造瘘:
对于严重的OSAHS患者由于无法适应CPAP或BiPAP,或不适于行UPPP,或为防止UPPP手术及其它外科手术时发生意外可考虑进行
气管造瘘。
6.药物治疗:
主要是通过改变睡眠结构和呼吸的神经控制功能,疗效尚不肯定,且有不同程度的不良反应。
如黄体酮、肺达宁、抗抑郁药物丙烯哌三嗪及氨茶碱。
7.合并症的治疗:
合并高血压者应注意控制血压;合并冠心病者应予扩冠治疗及其它对症治疗。
十一、治疗后的随访
1.病情总体随访:
确诊为OSAHS的患者如未接受积极的治疗方法(如CPAP、口腔矫治器、外科手术等),应注意病情的变化,特别是其家属应注意患者夜间鼾声的变化及患者白天嗜睡的情况,鼾声时断时续或白天嗜睡加重均提示患者病情可能恶化或进展,应及时就诊复查PSG,必要时采取积极的治疗;已应用上述治疗的患者参考以下的条目进行随访观察。
2.口腔矫治器:
佩带后3个月、6个月应进行PSG复查,以了解其疗效,对于不能耐受或效果不佳的患者应尽快改用疗效更肯定的治疗方法,如CPAP等。
3.CPAP:
压力调定后,患者带机回家进行长期家庭治疗,对家庭治疗的早期应密切随访,了解患者应用的依从性及不良反应,协助其解决使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1个月时应行CPAP压力的再调定,以保证患者长期治疗的依从性。
4.外科手术后:
术后AHI下降50%者为手术有效,应于术后3个月、6个月时进行复查,疗效不佳者应尽快进行CPAP治疗。
十二、健康教育
对OSAHS患者进行疾病相关知识的教育,特别是如何识别疾病,了解OSAHS的主要表现及其对全身各个脏器的影响。
可以采取多种生动活泼、易被患者理解和接受的形式。
附录
1.对打鼾程度的评价:
轻度打鼾———较正常人呼吸声音粗重。
中等度打鼾———鼾声响亮程度大于普通人说话声音。
重度打鼾———鼾声响亮以至同一房间的人无法入睡。
2.目前常用的嗜睡量表,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