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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组织专项方案2DOC

一、工程概况………………………………………………………2

1.1总体概况……………………………………………………2

1.2工程特点……………………………………………………2

1.3工程主要技术指标…………………………………………3

1.4主要工程项目………………………………………………3

1.5工期与质量要求……………………………………………5

二、工程施工方案…………………………………………………5

2.1工程总体目标………………………………………………5

2.2工程总体施工方案…………………………………………6

三、交通组织方案…………………………………………………7

3.1交通特点和安全防护重要性………………………………7

3.2交通组织总体安排…………………………………………8

3.3具体交通配合组织方案……………………………………8

四、交通安全防护措施……………………………………………11

4.1交通安全防护标准和要求…………………………………11

4.2施工中交通安全防护措施…………………………………12

 

一、工程概况

1.1总体概况

三明市江滨路位于三明市主城区,为三明市区过境主干道。

三明市江滨路改造工程项目第一标段分为四个标段,即台江段和A标、B标、C标,其中台江段已于2009年先期开工建设,此次工程建设起点为A标(江滨路与青年路交叉口处,起点桩号K0+000),终点为C标(铁路桥处,终点桩号K8+100),全线总长8.1公里。

它的建设对缓解市区交通压力,改善沿途周边建设、生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本工程为三明市江滨路改造工程B标段,起点从会展中心(起点桩号K2+500),沿江滨路往东,经麒麟山的西侧,列东大桥桥头、汽车站、三明饭店,终点到达江滨新村(终点桩号K4+760),标段总长2.26公里,道路设计宽度28.5米,为双向混行六车道。

其中在列东大桥桥头交叉为江滨路四车道地道下穿,上面为环岛平面交叉。

此路段分别在K3+214及K4+294处各修建人行天桥一座。

1.2工程特点

本工程位于三明市区沙溪东岸,道路沿线为较平坦的谷地,由于现有道路和周边城市地块都已形成,道路沿线标高起伏不大。

现场施工条件:

本工程属于旧路拓宽改造,将原混凝土路面破除,重新施工道路基层,路面改铺沥青混合料,施工用水、用电建设单位将按期铺设通达现场,但由于路段为过境主干道,车流量大,交通干扰较大,特别在列东大桥桥头环岛处为三明市的交通枢纽,交通干扰极大,所以应进行认真细致的交通组织疏导。

1.3工程主要技术指标

主要技术指标

项目

单位

技术标准

道路等级

城市Ⅱ级主干路

路面等级

沥青混凝土路面

设计行车速度

km/h

40

路面设计标准轴载

BZZ—100

道路设计宽度

m

28.5

道路纵坡

0.3%~1.17%

道路横坡

车行道2.0%,人行道1.0%

1.4主要工程项目

1.4.1道路工程

道路路面设计总宽度为28.5米,横断面为混行双向六车道,中间设隔离栏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

道路在K0+330~K0+710路段左侧为防洪长廊,此路段左侧利用防洪长廊作为人行道。

道路标准横断面为:

3.0米(人行道、树池)+10.25米(机动车道)+0.25米(路缘带)+0.5米(隔离栏杆)+0.25米(路缘带)+10.25米(机动车道)+4.0米(人行道、树池)。

1.4.2排水工程

本工程在道路城区侧车行道下分设雨污水管道,江滨路现状合流管道分流保留使用,待城区侧雨污分流完成后改为雨水管道系统;增设污水管道进行分流,分段接入截留干管,工程在部分雨污水检查井处预埋一段排水管至道路边线外并设支管检查井和2米长预留口,以备沿线用户接入,预留口管径坡度同支管。

雨水管管径d<500时,采用混凝土管;管径d≧500时,采用钢筋混凝土管。

污水管采用塑料管管材,T形橡胶圈连接。

1.4.3地下照明、电力、通信管线

本工程照明电缆沿道路两侧人行道穿路灯专用排管CPVC外包C15砼直埋敷设,过街穿钢管埋地敷设。

电力排管在K0+240~K2+500段沿道路城区侧人行道下布设,采用9孔Φ150CDB玻璃钢管外包C15砼直埋敷设,车行道下采用9孔Φ165N-HAP热浸塑钢管。

通信管线沿道路沙溪侧人行道下布设,采用24孔Φ110PVC-U双壁波纹管外包C15砼直埋敷设,过街穿钢管埋地敷设。

1.4.4天桥工程

本标段共包括在K3+214及K4+294各一座天桥,根据现场地形,K3+214天桥平面布置呈C字形,天桥平面处于长轴47米及短轴36米,连接江滨公园与城区,桥面宽度为4.0米,梁高1.0米。

梯坡度采用自行车及人行的组合坡道,坡度为25%。

K4+294天桥平面布置呈工字形。

连接江滨公园与城区。

主桥桥面宽度为5.0米,梁高0.9米,梯道宽度为4.0米,梯坡道采用自行车及人行的组合坡道,坡度为25%。

1.4.4.1上部构造

上部结构采用整体式钢箱梁,箱梁箱体主要受力钩件采用Q345c钢,其他构造钢板采用Q235b钢材。

施工时,根据吊装能力将钢箱梁分成若干块在工厂中预制,完成后运到现场焊接拼装。

1.4.4.2桥面铺装

主桥及人行梯道采用防滑缸砖做为铺装层。

1.4.4.3下部构造

桥墩采用钢管混凝土柱式墩,内充C30微膨胀混凝土,柱基采用C30水下混凝土浇注。

1.4.5桥梁工程

由于在麒麟山路段道路宽度不足,在本段麒麟山的西侧设置一座3米宽的人行栈桥,三座行人、非机动车与机动车混行的栈桥。

1.4.5.1上部结构

1、栈桥的设计基准期为100年,设计安全等级为二级,环境类别为Ⅱ级。

A、孔跨布置:

人行栈桥1第一联为4X11m,第二至八联为5X11,第九联为4X11m,全桥长473m。

B、混行栈桥1共三联,全桥长270m。

C、混行栈桥2共一联,全桥长150m。

D、混行栈桥3共二联,全桥长180m。

2、人行栈桥上部结构为现浇钢筋混凝土实心连续板梁,梁高55cm;混行栈桥1和混行栈桥3上部结构均为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箱梁,梁高1.8米。

1.4.5.2下部结构

1、墩台

人行栈桥共有桥台2个,均采用盖梁式桥台。

连续墩共有8个,采用桩柱桥墩接盖梁形式:

一般墩共18个,采用桩柱式桥墩;固接墩共16个,采用桩柱式桥墩。

混行栈桥1共有桥台1个,采用盖梁式桥台,连接墩共3个,采用桩柱桥墩接盖梁形式;一般墩共4个,采用桩柱式桥墩。

混行栈桥2没有桥台,连接墩共2个,采用桩柱桥墩接盖梁形式;一般墩共3个,采用桩柱式桥墩。

混行栈桥3共有桥台1个,均采用盖梁式桥台,连接墩共3个,采用桩柱桥墩接盖梁形式;一般墩共4个,采用桩柱式桥墩。

2、基础:

桥墩、台桩基均为钻孔灌注桩,采用钻孔钻孔灌注法施工。

3、抗震措施:

在桥墩、桥台设置挡块,以防止纵向横向的落梁。

1.4.6、K3+874.749下穿地道

地道规模及组成:

本标段地道桩号K3+874.749处江滨路四车道下穿列东大桥桥头处的地道,地道起点桩号为K3+659.949,终点桩号为K4+089.549,全长429.60米,其中北侧U形坡道长130.4米,箱形地道长114.50米,南侧U形坡道长184.70米;北侧U形坡道节段划分为2X25.2+2X40米,箱形地道节段划分为2X70+34.5米,南侧U形坡道节段划分为4X40+24.7米,节段之间均留有2厘米宽的变形缝,变形缝采用中埋式止水带和背贴式止水带防水,施工缝采用中埋式止水带防水。

南侧U形坡道纵坡为5%,北侧U形坡道纵坡为5%,地道范围最小坡段长为144.763米。

1.5工期与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为合格。

工程施工工期214日历天。

二、工程施工方案

2.1工程总体目标

2.1.1进度目标

按照现场要求工程施工总工期为214日历天,除地下通道及混行栈桥外的工期要求为:

2010年10月10日前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暂按2010年4月28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批准日期为准。

2.1.2质量目标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争创优良,即综合评定时,道路、排水、桥梁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85%,工程总体质量评定确保达到合格标准,争创优良工程。

2.1.3安全生产目标

安全目标:

杜绝重伤、死亡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10‰以下;杜绝火灾、中毒、交通和机械事故。

2.2工程总体施工方案:

为确保本工程总工期的实现,同时保证道路畅通,根据现场施工条件,制定如下总体施工方案:

(1)、总体施工顺序遵循先城区侧再沙溪河侧。

开工时,利用现场中央铁制护栏及彩钢板进行半幅道路隔离。

施工时分别从施工起点与终点同时向中间段进行开展施工。

(2)、先对道路靠河侧的局部施工区域人行道及缘石进行破除并利用旧人行道板等碾压密实,以保证道路双向通行宽度达12.5米。

(3)、再对道路沿城区侧的半幅旧路面、人行道及缘石分段进行破除,同时K3+214与K4+294人行天桥桩机进场、天桥钢箱梁厂区内预制,天桥桩基施工顺序遵循先城区侧再沙溪河侧。

旧路拆除后城区侧道路路基、地下管道(线)、(底)基层、沥青混合料路面分段流水施工,城区侧施工期间保证沙溪河侧车辆双向通行;沿城区侧道路面层施工完成后随即开放交通(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待摊铺层完全自然冷却,混合料表面温度低于5O°C后,即可开放交通)。

(4)、在城区侧沥青路面施工完毕后转而进行靠沙溪河侧的旧路面、人行道及缘石分段进行破除,沙溪河侧道路路基、地下管道(线)、基层(底基层)、沥青混合料路面分段流水施工。

(5)、人行天桥整体式钢箱梁吊装完工后集中力量施工桥面上部结构,桥梁上部结构施工支架采用门洞式WDJ碗口式脚手架组成临时支架;人行道铺装在沥青面层施工过程穿插施工。

(6)本项目控制工期的工程为下穿车行地道以及栈桥工程,施工计划安排主要针对此二项工程作出说明。

1、车行下穿通道

、工程概况及主要工程数量

本标段地道桩号K3+874.749处江滨路四车道下穿列东大桥桥头处的地道,地道起点桩号为K3+659.949,终点桩号为K4+089.549,全长429.60米,其中北侧U形坡道长130.4米,箱形地道长114.50米,南侧U形坡道长184.70米;北侧U形坡道节段划分为2X25.2+2X40米,共4个节段,箱形地道节段划分为2X40+34.5米,共3个节段,南侧U形坡道节段划分为4X40+24.7米,共5个节段,节段之间均留有2厘米宽的变形缝。

、施工组织及计划安排

施工计划安排按照原设计的采用钢板桩支护的方案,支护方案变化后施工进度计划随支护方案改变。

施工计划从中间向两端展开,先支护开挖箱型地道段,然后同时依次向两端施工,展开两个作业面,加快施工进度,南端的U形坡道与混行栈桥3平行,施工要求在混行栈桥3完工后才开挖,以保证交通。

三、交通组织方案:

3.1交通特点和安全防护重要性:

本合同段为既有城市道路两侧扩建工程,地处交通要道,沿线经济发达,建筑物众多,人口稠密,车流量大,在维持通车的状态下进行施工,干扰大、难度大。

如何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和该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是本工程的重难点之一。

项目部根据现场施工条件,严格按照国标制定全面交通疏导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开工前编制详细的安全防护和交通运输方案,制订实施细则,把交通安全防护措施列为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内容之一,严格按照《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的规定组织施工,加强现场管理,做好各种安全防护工作,以保证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3.2交通组织总体安排:

为保证施工期间过境交通的通畅,工程在破除旧路面、路基施工、地下管道(线)、基层(底基层)、路面混合料摊铺施工时采用半幅施工,以保证另半幅道路的交通通畅(达到道路双向通行宽度),采用彩钢板和原有中央铁制护栏进行隔离。

在人行天桥吊装施工及地下通道施工时,为保证施工安全应在取得交通管理部门的配合下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如半幅封闭、局部区域短期全封闭、限高限宽等)。

在各交通路口和沿线醒目位置应设置指示牌、警示牌和夜间照明警示灯。

3.3具体交通配合组织方案:

江滨路改造工程(道路、桥梁、地道等)施工时,对市区道路和江滨路的交通都会产生一定影响,为了保证施工期间的车辆、行人的交通安全和畅通以及施工的自身安全,安全优质地完成江滨路改造工程的道路、桥梁、地道工程等的施工,我们将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在施工前和施工期间积极和交警、道路管理部门等单位联系,邀请有关单位召开专门的交通配合会议,制定详细的交通方案,把施工对交通的影响降到最小。

3.3.1施工期间道路与桥梁、地下通道分阶段封闭交通配合方案

1、道路半幅隔离施工期间,城区侧先期隔离施工时间预计从2010年5月1日至2010年7月30日。

根据施工区域的分段施工时间,分别对与江滨路连接的T型路口施工区域采取全封闭,个别重要交通口(如新泉路口、汽车站路口等)需采取夜间施工方法进行,不预留通道,待城区侧沥青路面施工完毕开放交通后取消道路封闭。

2、靠沙溪河区侧隔离施工时间预计从2010年7月31日至2010年9月10日。

3、列东大桥段地下通道施工期间对列东大桥车辆采取全封闭限行,施工时间预计从2010年6月11日至2010年10月27日。

4、天桥钢箱梁吊装施工时采取施工区域道路短期全封闭,封闭时间预计从2010年8月15日至2010年8月19日、2010年9月5日至2010年9月9日;天桥上部结构施工期间预计从2010年8月15日至2010年9月24日采取限高限宽交通管理措施。

5、SMA-13C改性沥青砼面层施工采取全封闭施工,施工时间预计从2010年8月26日~2010年9月10日。

6、K3+640~K4+100段(下穿地道段)道路施工:

2010年10月18日开始,2010年11月21日完成,工期35日历天;其中:

现场清理:

2010年10月18日开始,2010年10月20日完成,工期3日历天;

路基填筑:

2010年10月21日开始,2010年10月25日完成,工期5日历天;

路缘石、人行道施工:

2010年10月26日开始,2010年11月1日完成,工期7日历天;

水泥稳定碎石层施工:

2010年11月2日开始,2010年11月11日完成,工期10日历天;

沥青面层:

2010年11月12日开始,2010年11月11日完成,工期10日历天;

3.3.2桥梁、现浇砼施工期间的交通配合方案

本江滨路改造工程B标段沿线跨主路的人行天桥施工期间桥墩、台部位应采用高1.8m彩钢板全封闭,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天桥上部结构施工期间将搭设门型脚手架占有1.0米的通行净空,即通行净空由4.5米变为3.5米,因此应对通行车辆进行限制,在限高门架及脚手架墩柱底部上设置警示灯、反光标志牌和限高标志,提示过往车辆注意行驶,超高车辆不准进入施工区域,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告示,按规定路线行使。

在限高门架上方设防落网,防止物品坠落造成伤害及损失,以保证各方安全,同时对通行车辆进行限宽通行。

天桥钢箱梁吊装期间最安全的交通组织方案是对该施工区域内道路实行短期全封闭,通行车辆改道行驶,吊装结束后恢复限高限宽通行。

在天桥吊装期间,应设专人组织协调现场交通,吊装施工区域内禁止车辆、行人通过。

吊装施工作业应尽量避开车流高峰期,如条件允许可选择夜间车辆、行人较少的时间段进行吊装作业,吊装作业期间必须设置足够的夜间照明设备。

说明

a、栈桥施工计划安排未考虑地下管线等障碍物拆迁的影响,每施工节点开工日期前,障碍物的拆迁工作需完成。

现浇连续箱梁的施工进度计划按照预应力张拉在桥面上进行安排。

b、穿地道施工U型段前,混行栈桥3施工已完成,左侧交通在栈桥上进行。

c、下穿地道段道路施工在地道完成后实施,江滨路通行在地道内进行。

3.3.3江滨路道路工程施工期间的交通方案

因江滨路交通较繁忙,施工期间将采取半幅封闭施工的方案。

城区侧施工时,根据施工区域的分段施工时间,分别对与江滨路连接的T型路口施工区域采取全封闭,不预留通道,个别重要交通口(如新泉路口、汽车站路口等)需采取夜间施工方法进行,杜绝支路上的车源,减少施工干扰和保证施工安全,同时也减少结构层的接茬,以保证施工质量,。

因此在施工前,积极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道路管理部门等单位联系,协调封闭施工和车辆通行的相关事宜,并进行张贴公示,以保证施工和行车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3.4交通配合措施

(1)尽量满足正常的交通,确实无法避免的施工占道,事先上报交警部门及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批准后,尽量避开交通高峰时间段进行施工。

(2)对人行天桥、人行栈桥、混行栈桥及地下通道施工时,将制订详细的施工方案,禁止任何有碍交通的事故发生。

(3)根据施工进度安排,排出占道和夜间封道的时间表,提前上报。

(4)在材料进场和大方量砼施工时,要提前上报,请交通管理部门给予支持和指导,改进、完善交通方案,确保连续施工。

(5)施工场地采取彩钢板和原有中央护栏隔离措施,在道路的施工区域设置交通指令标志和示警灯,保证施工和交通安全。

(6)设立专职的“交通纠察岗”,负责指挥车辆进出工地,维护交通秩序。

根据现场的施工条件及施工计划,预计安排2~4名交通协管员负责施工现场的交通组织管理。

(7)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影响交通的问题,立即整改。

(8)在施工麒麟山段地下通道前,需与交警及时联系,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请交警部门对现场的交通组织给予支持和指导,改进、完善交通方案。

四、交通安全防护措施:

4.1交通安全防护标准和要求

施工按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具体要求如下:

(1)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满足道路交通安全和特勤保卫工作的要求;

(3)挖掘道路、道路养护作业施工、占用道路堆物作业、绿化及其它道路附属设施养护作业的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A、作业及施工地点与有关部门批准的地点一致;

   B、拟采取的施工方案和交通维护方案切实可行,并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C、无不宜施工的气象条件和重大国事、外事活动。

4.2施工中交通安全防护措施:

4.2.1交通安全隔离宣传

本工程地处市区主干道,人员、车辆较多,在工程开工前应做好宣传工作,在施工的各路口设置告示牌、交通指示牌,提醒市民、车辆注意。

道路半幅封闭施工期间拟采用彩钢板和原有的铁制护栏进行隔离,并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及警示灯。

4.2.2在施工路段或区域中挖掘道路作业注意事项:

(1)施工地段应设置防护栏和导向标志及指示牌,夜间施工要增设照明设施和警示灯;

(2)在醒目位置设立标志有施工单位、批复封闭时间和范围等施工示意牌;

(3)施工前需要对部分车辆进行限制或交通管制的将向交管部门申报做事先登报通告;

(4)对区间路段要分段施工、昼夜作业,主要道路路口和横穿道路的施工应尽量安排在夜间施工以减少交通受阻压力,白天采取措施恢复交通;施工过程不得擅自移动、损坏道路防护设施和交通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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