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儿童的早期鉴别.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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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儿童的早期鉴别
第三章特殊儿童的早期鉴别
第一节视力残疾儿童的早期鉴别
视力残疾使患者局部或全部丧失视力,严重危害其生活、学习和工作。
因此,研究视力残疾的鉴别方法,及早发现视力残疾儿童的各种特点,对于有针对性地进展康复〔或功能补偿〕训练,使他们的身心能得到安康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视力残疾儿童早期鉴别概述
〔一〕视力残疾的定义
什么是视力残疾?
从理论上说,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双眼不同程度的视力损失或视野缩小,而难能从事正常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他活动的现象。
〔二〕视力残疾的早期鉴别
视力残疾的早期鉴别,是指在儿童生活的早期或残疾发生的早期,家长或教师要注意观察发现有视力残疾的儿童,及时请有关专家或眼科医生进展详检确认,并对其视力残疾状况给出恰当的诊断性评价的过程。
鉴别的目的一是为进一步早期干预提供依据,二是尽可能阻止残疾的进一步开展。
对视力残疾儿童的早期鉴别应包括如下几方面容。
1.视觉障碍的种类、程度、成因及开展状况,应尽可能彻底地了解。
2.遗传、发育史的调查,其目的是试图了解儿童的视觉障碍是否与遗传有关。
3.除了视觉障碍的鉴定外,检查儿童有无其它障碍。
4.调查心理与情绪稳定性,以及智力、语言能力等,假设发现异常的现象,可作为干预的参考。
二、视力残疾的的鉴定方法
视力残疾的鉴定方法,大致可分为主观鉴定与客观鉴定两种途径。
一般先做主观、经历与功能性的鉴定,即由接触儿童最多,了解最详尽的父母和教师在日常生活中严密注意儿童是否有异常的行为发生;再运用客观、科学的鉴定方法加以确认,这一步工作应由医生及心理学家、专业人员所组成的鉴定小组进展评量。
做初步评量时,假设是遇到不易鉴别的个案,必须与学校校医、社会工作人员、较有经历的教师洽商、并参考儿童的安康检查资料。
〔一〕视力残疾的主观鉴定
视力残疾儿童的主观鉴定是通过儿童的视觉行为与可观察到的眼睛病症去判断。
早期主观鉴定可考虑从如下几方面进展。
〔1〕视力问题
观察眼睛的灵活性
观察眼睛的光泽
观察眼睛是否追视物体
观察孩子是否爱摸东西
观察孩子看电视、阅读时的距离
视力正常幼儿
新生儿凝视眼前
新生儿眼睛有“洋娃娃眼反射〞
1个月时能看清20-25cm处的人脸或玩具
2个月能逗笑,追视90度
4个月灵活追视
5个月见色彩鲜艳物体就想要
1.视觉行为,看儿童是否具有以下行为:
〔1〕是否过分地揉眼睛?
〔2〕是否喜欢用单眼?
哪一眼?
如何用?
〔3〕是否有怕光的现象?
〔4〕能否区别色彩?
〔5〕能否区别事物?
〔6〕能否区别人物?
〔7〕在做需近距离眼力的工作后,常抱怨眼睛痛、头痛、头晕,或恶心。
〔8〕能否区别房有无光线?
〔9〕是否常斜眼视物?
〔10〕看一件物体会不会变成两个物体?
〔11〕能否看见远方的事物?
〔12〕能否在屋移动而不跌倒?
〔13〕他在家中有过意外吗?
何种意外?
如何防止?
〔14〕是否有盲人的特殊动作?
〔15〕是否对光线特别敏感,在明亮处总感到不适?
〔16〕对于需要手眼协调的工作显得较笨拙,又不能协调?
〔17〕是否有将某些字母、音节、或单字颠倒的倾向?
〔18〕是否有对形状相似的字母〔如0与a、c、e;n与m,b和h,及f与t〕产生混淆的倾向?
2、眼睛的病症
〔1〕眼睑通红。
〔2〕眼睑长痂。
〔3〕眼睑浮肿。
〔4〕眼部有许多分泌物。
〔5〕眼睛充水或发红。
〔6〕眼睛无法直视。
〔7〕瞳孔大小不一。
〔8〕眼球的活动过多。
〔9〕眼睑下垂。
教师或父母如发现儿童有上述的视觉行为与眼睛病症,应迅速请眼科医生作进一步诊断。
〔二〕视力残疾的早期医学检查
视力残疾的医学检查,是指依靠眼科医师等专门人员运用医学工具对被检查者的视力及眼睛的状况进展专业性的检查、诊断。
即通常所指的一般眼科的视力检查。
检查容一般包括:
远视力及近视力。
对于儿童视力的检查虽以专业人员来实施较妥当,但只要家长或教师承受过适当的训练。
也可以做视力检查工作,而且效果会更好,因为家长或教师是最熟悉和了解儿童状况的。
1.远视力的检查
远视力检查是指中央凹处视力机能的检查,这种检查又分为视力表检查及实物检查两种。
〔1〕视力表检查
我国现在使用最多的远视力表为《国际标准视力表》。
自1990年5月1日起,我国逐步推广使用《标准对数视力表》,下面详细介绍《国际标准视力表》的使用方法。
①被检者距视力表5米,视力表的悬挂高度与被检眼在同一高度。
②视力检查一般先右眼,后左眼,然后再查双眼。
之所以要查双眼,主要是因为实际生活中双眼的视力比单眼的视力更为重要。
③视力检查从上而下,先从0.1行开场,答对后转入下一行,一般在一行视标中要答对一半以上才转入下一行。
④检查视力的戴眼镜的应戴眼镜检查。
⑤“E〞字缺口方向的,那么不属于视力残疾围:
如视力不及0.3,那么以适当镜片或针孔镜试测其优眼的视力;如仍看不清0.3,那么为视力残疾者。
⑥如优眼经适当镜片矫正或加用针孔镜后,其视力可达0.1或0.2,但不及0.3的,属二级低视力。
⑦如优眼经适当的镜片矫正或加用针孔镜后,其视力不及0.1,那么让被检查者逐步走近视力表,直至看清0.l行视标为止,记录下被检者与视力表之间的距离:
如在距离为2.5米处,被检者才能分辨0.l行视标,那么视力为0.05,属一级低视力。
如距离为l米处被检者才能分辨0.1行视标,那么视力为0.02,属二级盲。
⑧如优眼在1米距离仍分辨不清0.1视标,视力低于0.02,可改用数手指。
测试者让被检者背光而立,如在50厘米处能数出指数,指间距离略同指宽,那么视力记为:
指数/50厘米;如在50厘米处被检者仍分辨不清,那么改用手在被检者眼前晃动,记录下能看到的距离,如手动/10厘米。
⑨如不能看到眼前手动者,那么需在暗室用烛光或手电筒照射眼睛,看到光亮者为有光感,不能看到者为无光感。
如被检者优眼经适当镜片矫正和用针孔镜后,其视力仍低于0.02者,称为一级盲。
⑩检查完左右眼后,应再查双眼视力。
双眼视力更能说明被检查者实际使用的视力情况,检查方法与单眼检查一样。
由于认知开展的局限,给2岁以下儿童检查视力,一般是根据婴幼儿视觉发育的规律,对其视觉行为进展观察,从而做出粗略的判断。
2岁以上幼儿图形知觉能力有了一定的开展,已能用语言表达所感知的事物,便可使用《儿童图形视力表》,检查方法与《国际标准视力表》的检查方法一样。
《标准对数远视力表》力图克制《国际标准视力表》的缺欠。
比《国际标准视力表》增加了9个视标,极改善了低视力的测定。
检查方法与《国际标准视力表》的检查方法一样。
〔2〕实物检查法
此种方法用于年龄较小而不能用视力表测试的婴幼儿或者只想粗略了解其视力情况的视力残疾者,用实物测定视力可根据以下公式计算:
1.5实物距离〔m〕
视力=X
实物大小〔mm〕5
使用此计算公式需要注意,实物距离的单位是米,实物大小的单位是毫米。
实物检查法一般采用乒乓球测试和硬币测试两种形式。
乒乓球测试:
在被检者正前方2米处,将直径约为40毫米的白色乒乓球放在深色背景上,假设被检查者能看见而拾起,那么其视力相当于0.015那么为一级盲。
把乒乓球放在离被检者3米处,被检者仍能看见,那么视力相当于0.045,假设看不见那么为二级盲。
硬币测试:
把一枚伍分硬币〔直径为24毫米〕置于小儿面前4米处的深色背景上,被检者假设能看见并拾起,那么视力相当于0.05。
将一枚壹分硬币〔直径为18毫米〕置于被检者前3米处被检者假设能看见那么视力相当于0.05,假设置于被检者前6米处可以看见那么视力相当于0.10。
2.近视力检查
也称为调节机能或阅读视力的检查,主要检查两眼受调节作用下的视力敏度。
对于视力障碍者来说,远视力检查固然重要,近视力的检查更不能无视。
因为在儿童的学习和日常生活中需用近视力的时机很多,时间也相当长,尤其有些儿童的远视力虽差,但其近处阅读的能力还不错,因此近视力的检查更具教育意义。
检查近视力一般使用国际标准近视力检查表。
检查方法如下让被检者看国际标准近视力表,被检者眼睛与视力表的距离为30厘米,先查右眼,再查左眼。
假设被检者能看清1.0视标,那么为正常视力;假设在30厘米处看不清0.1行视标,可以移近距离,直至能看清0.1行视标为止,然后记录下视力及测试距离,记录方法为:
近视力/距离。
如果儿童的近视力在0.3或以下,那么根本无法阅读一般书刊杂志〔小5号字〕;如果近视力在0.5—0.6以上,一般能顺利阅读书刊、杂志,读小5号字亦无多大困难。
另外,检查近视力可用一种简单的方法,即让被检者识别字号规格不同的字体或数字,以确定其阅读文字的视觉能力的水平。
测查时应注意使用的字不应太难,应是儿童比拟熟悉常见的字。
近视力检查主要是测量眼肌〔睫状肌〕的调节能力,因此视觉障碍儿童近视力检查可以不限定距离,只要被检者能看得清,多近的距离都可以,但应如实记录,必要时还应记录检查过程中被检者的特殊行为反响或是否戴眼镜,以便为教学活动提供资料。
我国的《标准对数近视力表》共有23行视标,设计距离为25厘米,也可变距使用。
近视力表远用时也可代替远视力表,如置于5米处,近视力表上所有视标行的5分记录值均加上校正值1.3即可检查。
近视力表作远视力表使用方便携带,且可一表两用〔可测近视力,也可测远视力〕,另外,它的视标行数多,可测围大,适用于大规模的防盲普查及盲校低视生的测查。
3.视野检查
视野及其检查。
视野〔Visualfield〕是当眼球固定注视不动时,所能看见的空间围,也称周边视力,其敏锐度要比中心视力低得多。
视野是视功能的重要方面,它可以使人感知周围环境,物体的方位及物体的运行及其速度。
视野检查对视路疾病的定位诊断,判断某些疾病的开展过程和疗效起重要作用,所以视觉障碍儿童应做视野检查。
视野检查包括周边视野检查和中心视野检查。
中央30º以围的视野为中心视野,30º以外围的视野为周边视野。
〔1〕周边视野检查:
周边视野检查包括比照视野检查法,周边视野计检查法等。
比照视野检查法:
被检者与检查者面对而坐,相距0.5米。
检查右眼时,被检者的右眼与检查者的左眼彼此对视,并各自遮盖另一只眼。
检查左眼时那么相反。
检查者用手指〔或持一棉球〕置于二人之间,在各个方位从外周向中间移动,嘱被检者看到手指〔或棉球〕后立即示意。
如被检者能在各个方位〔上、下、、外、上、下、外上、外下、不同方位〕与检查者同时看到手指〔或棉球〕,大体属正常视野〔检查者的视野必须正常〕。
它的优点是操作简单,不需任何仪器,对视野容易测知。
缺点是不够准确,仅能初步判断视野的大致情况,且无法记录供以后参考比照。
周边视野计检查法:
周边视野计有多种,常用的是半球形〔也称半弧形〕视野计。
此设备较昂贵,一般学校使用较少,一般在医疗、康复机构中由专业人员使用,操作方法请参阅产品说明书。
〔2〕中心视野的检查
平面视野屏为无反光的黑色正方形绒布,面积一般为1平方米,平面会有弧线和经线。
检查方法是:
被检者坐在视野屏前1米处,被检眼向前注视视野屏中央的固定点,并且与固定点处于同一水平线上,选用1-5毫米直径视标,沿经线移动,记录下检查结果。
这种检查,可比周边视野放大3倍,便于查处见效的中心视野缺损。
视野检查是被检查者主观感觉的反映,因而检查结果不仅受检查者经历、检查方法及所用工具和设备等因素的影响,而且还受被检者本身精神状态、生理因素等影响,被检者所处的环境是否安静、被检者检查经历多寡等因素也会影响视野的检查结果。
第二节听力残疾儿童的早期鉴别
听觉是人类重要的感觉之一,人们不仅依靠听觉得悉客观世界的声音特性,而且依赖听觉形成和开展语言,我们研究听力残疾的早期鉴别,及早地发现听力残疾儿童,并对其实施恰当地康即教育训练,是极有利于促进其安康开展的。
一、听力残疾儿童早期鉴别概述
〔一〕听力残疾的含义
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听力丧失或听觉障碍,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的声音。
在医学上,将听力损失程度重的叫“耳聋〞,轻的叫“重听〞。
〔二〕听力残疾的早期鉴别
听力残疾的早期鉴别是指在儿童生活的早期或残疾发生的早期,家长或教师通过观察及时发现有听力残疾的儿童,并能及时请耳科医生或有关专家进展详检确认,以对儿童听力残疾的情况作出恰当的诊断性评价这样一个过程。
听力残疾鉴别的目的,一是测定儿童是否有听力残疾,以免将其它类型的残疾,〔如智力残疾〕.误以为听力残疾;二是测定听力残疾的性质、程度及病变部位,以便对症下药,进展恰当的治疗与康复。
对听力残疾儿童的鉴别,不仅要检查其听力〔对音响的感受〕损失程度,而且要检查听觉〔对音响的区分能力及语言的听取能力〕损失程度,因为这两者是决定对其进展早期教育方式的的依据。
为此,听力残疾鉴别的一般容包括:
1.听力及听觉损失程度及其伤害部位的判断。
2.智能程度及其开展状况。
3.可能病因的推断。
4.社会生活能力的测验。
5.语言〔说话〕能力的检查。
6.运动机能的检查。
二、听力残疾的鉴别方法
听力残疾者由于年龄、病因、剩余听力的程度与性质不同,他们在行为表现上个别差异较大,有的与常人没多大不同,有的那么有明显的行为特征。
在鉴别时,为了使测得灼结果更为可靠,需把这些因素都估计进去,因此,对听力残疾儿童的鉴定一般包括听觉能力检查租教育与心理评估两局部。
现仅将听觉能力检查的方法过程介绍如下。
听觉能力检查一般可分成筛选性与诊断性检查两局部。
在筛选阶段主要靠家长或教师通过平日的观察,以检出可疑的听力残疾儿童。
听力诊断性检查,那么要委托听力专家或承受过此方面专业训练的人员,用听力检查器等来鉴别。
〔一〕听力残疾可疑对象的筛选
凡听力有严重残疾的儿童,往往容易被很早发现。
但是中度或轻度的听力残疾儿童却很容易被忽略,同时人们也常易将他们与弱智或行为问题儿童混淆。
所以,家长或教师平时要注意观察,通过儿童在行为上表现出来的特征,及时发现有听力残疾的儿童。
下面列举的听力残疾儿童在行为上常见的特征,可供鉴别时参考。
行为观察:
一个儿童听力如果有问题,在对声音刺激地反响上会有异常的表现。
例如:
他对声音刺激缺乏正常的反响;总喜欢把电视机或音响的音量开得很大;会话时经常答非所问或者离题。
注意听力问题高危登记〔家族耳聋史、母亲患风疹、疱疹及梅毒感染、头及面部的畸形、体重过低等〕
观察有无听睑反射观察有无惊跳反射观察可否唤醒通过客观检测
听力正常幼儿
1-2个月时有上述两个反射出现3个月能转头寻找声源6个月时能听到30分贝的声响
2岁半时到达正常人听力水平
1.听话时神经甚为紧;
2.与其谈话时,脸部常无表情;
3.常侧耳听话,头部作不正常角度的倾斜;
4.听别人谈话时,特别注意对方的表情;
5.收看电视或听录音时,常将音量开得很大,以致引起别人的抱怨;
6.在家里,极普通的声音听不到;
7.到一岁时,对电视、门铃声、他人的说话声毫无反响,或反响缓慢;
8.语言开展比同年龄儿童缓慢,且发音不准确;
9.从后面叫名字,没有反响;
10.在学话期仍然没有模仿学习说话的举动,过了正常的开场说话期,仍然不会说话;
11.用餐时,碗筷、匙的碰撞声、嘴咀嚼声特别响;
12.走路时步伐重,拖着脚步走;
13.眼睛灵活,以眼睛求知,多用眼睛注视各种举动;
14.为了探视四周变化环境,时常转身改变自早的位置;
15.反响迟钝,答复以下问题困难;
16.发音困难,常发出特别的高音;
17.常常比手划脚,用动作表达其意思;
18.说话时,常常作不必要的大声疾呼;
19.经常要求别人再重复刚刚说过的容;
20.常常防止和人们来往谈话,不愿参加团体活动〕
21.常常不当地打断别人的谈话;
22.常常答非所问;
23.常常用口呼吸;
24.常常用棉花塞耳朵。
当然,听力残疾儿童所表现出的行为特征会因他们的年龄及所处的环境等因素的不同而不同。
但在各种具体场合可能表现的行为特征几乎都包含在上述24个项目之中家长或者教师可根据这24个项目,举一反三地加以运用,及时发现有听力残疾的儿童。
但对于两岁的婴幼儿,其行为反响的含义较难把握,以下是两岁前正常儿童对声音刺激所表现的一些典型行为反响,可作为衡量儿童是否有听力残疾情况的参考。
表2~3两岁儿童对声音刺激应有的行为反响
年龄
典型的行为反响
1个月
有觉醒反射〔惊醒〕和眨眼反射
2个月
跟他讲话有反响;睡觉时听到大声能醒;对突如其来的声音,能静下来,不哭不动。
3个月
头转向声响刺激侧,对不同声音有不同表情。
3—4个月
头能转向声响刺激侧,双眼转到同一方向。
4—5个月
对呼叫有反响,能识别出母亲声,
5—6个月
头转向声源侧,假设声源在耳水平以上,可抬头向声源方向。
6—7个月
对电视机更换节目时有反响。
8—9个月
对动物叫有反响,表示出兴趣、喜笑;对雨声、车声能望;能听懂一些话,如成人说“再见〞,他会摆手。
10~11个月
会叫妈妈;头能转向侧面和下面寻找声源。
1岁
成人说简单的话,他能照着去做,如对他说:
“去拿苹果〞,他能拿来。
1.5~2岁
会说一些话,能转头四处寻找声源。
注:
小儿能出现转头反响的正常声强是:
6个月到1岁为30dB,1~1.5岁是25dB,1.5~2岁为15dB;2.5~3岁为10dB。
家长或教师可根据儿童的年龄,选择使用适宜的声强对儿童进展声音刺激,以准确评价其听力状况。
另外,家长或教师在评价幼儿听力水平时,所提问的容也要符合幼儿的年龄状况,下表列举不同年龄提问时容,可供参考。
表2~4不同年龄提问容参考表
年龄
提问容
0~4个月
①突然大声响,如咳嗽、喊叫声或狗,叫声,有无惊跳表现。
②安静睡眠时,耳边说话、噪音等有无唤醒。
③当婴儿哭时,在背后突然大声喊叫或放音乐是否中止哭声。
④头眼是否转向声源方向。
4~8个月
①能否转动头眼向声源方向。
②静卧时,突然大声响是否睁大眼睛;
③是否喜欢摇铃。
④六个月时,对别人讲话有无反响。
8~12个月
①头是否能迅速转向声源方向或转向叫他名字者。
②咿呀学语是否用不同频率。
③对音乐是否喜欢听。
④对叫他名字有何反响。
2岁
①能否指出自己身体器官如眼、口、耳等。
②能否正确指出图画中人、狗、鸡等。
③对耳语声有何反响。
学前儿童
①有无明确声音定向。
②有无对自己的听力发生过疑心;
③是否感到挫败。
④有无学习困难。
〔二〕听力残疾的诊断性检查
听力残疾的诊断性检查是对已绎确认有听力残疾的儿童和被疑心为可能是听力残疾的儿童进展全面细致的专业检查,并做出结论。
通过这种诊断,可以确定被检查儿童是否确实存在听力残疾,如果存在,其残疾的性质和程度如何;了解造成残疾的可能性和原因;记录儿童身体发育、心理开展水平,社会适应行为等方面的情况;预测儿童未来开展的状况。
对听力残疾儿童的诊断性检查,一般包括生长史调查和听力检查。
1.生长史调查:
一般通过对儿童出生状况、生长时的体重、身心发育情形、听觉问题的既往史、医学的既往史等的调查,以了解儿童自出生至现在的资料,作为今后指导计划的重要资料。
2.听力检查:
听力检查包括耳科学的检查与听力检查。
耳科学的检查包括视诊耳壳、外耳道、鼓膜;评量中耳器官的机能,检查耳管、鼻腔、喉头等以诊断疾病原因;测定听力;诊断患者的耳疾病是否可以开刀、治疗等。
听力检查,一般是使用听力检查器检查听力是否正常及听力程度。
常用的听力检查方法一般包括以下几种:
〔1〕耳语检查法
这是最简单的听力检查法,检查者在检查室,在普通呼吸以后用留存在肺里的留存气发语检查。
人发出的语声从强度上大致可以分为低、中、高三档,听力正常者对高声可听取距离是25米,对低声可听取的距离是6米,低声的强度相当于耳语声的强度。
因此,在进展耳语检查时,就以6米为最大距离。
检测时,选择安静的室,检查者站在受检者的侧面6米处,发简单的词语或数字。
让受检者堵住另一耳,并不让受检者看见检查者的口形,然后让其复诵检查者说的词语或数字。
假设受检者听不到时,检查者就前进以缩短与受检者间距离,记录检耳所能听取的最大距离,以估计受检耳的听力程度。
6m4.5m3m1.5m0.5m
耳聪者轻度重听中度重听重度重听聋
此图为受检耳听力损失程度
记录时以6米为分母,以受检耳的耳语听距为分子,如3/6表示听力衰减的程度,即3米处能听清耳语声。
受检耳的听觉敏度,可以此分数的平分值表示,如耳语检查为3/6,那么听敏度为〔3/6〕2=1/4,听力损失3/4。
用耳语法检查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它只能测知听力的一般情况,对鉴别听力减退的性质作用不大;
②因为测试用语不同,可听取的距离也不同,因此用语需事先选定;
③检查者发出的语声强度难以保持恒定,当检查距离缩小或增大时,无意中有降低或加大语声强度的倾向,可能影响检查信度;
④检查时要先检查右耳。
〔2〕语音听力检查
语音听力检查法所用的听力测定器与纯音听力检查法使用的一样,但所输送出的声音不是纯音,而使用我们日常所说的话,通常事先设计语表,用录音机录好后接听力测定器输送至受检者耳上的受音器。
语音听力检查的结果,可作为评量听力残疾儿童社会适应能力及判断是否适宜配用助听器的根据。
但这种测听法对于年幼及某些身心障碍儿童可能并不适用,因为年龄太小或伤残状况可能会影响对言语的听取与理解能力,以至混淆了听力检查的结果。
表2-5语言测听记录表
受检者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_检查者______日期______
词汇或短语
1档
2档
3档
4档
词汇或短语
l档
2档
3档
4档
教师
人民
阿姨
钢铁
思想
放假
王
屋
……
……
五讲四美
面向未来
在检查时,受检者如对某词复诵正确,可在某档下用“√〞号记录,表示他听得清楚,说得准确。
如果复诵错误,可用“X〞号记录。
表示他听得不清楚,说得不正确,但是有反响。
如果受检者完全没有反响,那么不予纪录,而后进展的计算分两级:
先求出正确复诵率,即每档正确复诵的字数与测听词汇总数的百分比,接着求出发生反响率。
即每档有反响的百分比。
〔3〕音叉测听
音叉测听是一种常用的测听方法。
音叉由特定金属制成,由于质量和叉臂长短、粗细不同,可发出不同频率的声音,常见的有128Hz、256Hz、512Hz、1024Hz、2048Hz。
音叉测验又分为气导测验和骨导测验。
气导测验一般采用128Hz和256Hz音叉检测低频听力,用2048Hz音叉检测高频听力;骨导测验多采用256Hz和512Hz音叉。
采用音叉测听,可以初步鉴定听力障碍的性质为传导性的,还是感觉神经性的。
音叉使用方便、可靠,所以广泛应用于临床。
常用的音叉检查方法有以下几种:
气骨导差值测验,比拟受检耳的气导听力和骨导听力;骨导比照测验,比拟检查者的正常骨导与受检者的骨导时程,受检者的感受时程是否延长或缩短;骨导偏向测验,比拟受检者两耳的骨导听力;上下音测验,确定受检者的听力损失是低频还是高频局部;镫骨活动测验,检查鼓膜完整的人镫骨是否活动。
测查时,敲击音叉叉臂上1/3处,不能用力过猛,每次敲击用力需相对恒定。
这样,既不会产生泛音或损坏音叉,又能使发生的纯音持续相当时间。
做气导测查时,音叉要距外耳道口约1厘米,两个叉臂上1/3部均应处于外耳道的延长线上,不能触及耳郭和鬓发。
做骨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