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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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手册.docx

地下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手册

××××矿业有限公司

××××矿

安全质量标准化系统文件

(管理手册)

二○一六年元月

××××矿业有限公司TXLXK/AZ2014第二版

××××矿业有限公司

××××矿

安全质量标准化系统文件

(管理手册)

编制部门:

安全环保科

修订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二○一六年元月日批准二○一六年月日实施

××××矿字【2016】038号

发布令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进一步提高××××矿业有限公司××××矿安全管理水平,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导则》、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皖安办【2013】48号)《关于印发安徽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矿的实际情况编制了《××××矿业有限公司××××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系统文件(管理手册)》。

《××××矿业有限公司××××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系统文件(管理手册)》对××××矿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作了具体的描述,是指导矿山安全质量管理活动的纲领性文件和行为准则。

现批准《××××矿业有限公司××××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系统文件(管理手册)》于2014年12月26日发布,2015年元月1日起试运行。

全体员工应认真学习本《安全质量标准化系统文件(管理手册)》,理解《管理手册》内容和精神,并严格遵照执行,以提高××××矿业有限公司××××矿的安全管理水平。

××××矿业有限公司

总经理:

二○一六年元月二十六日

发:

本公司各单位、科室、车间、班组

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更改状态表

TXLXK/AZ2014第二版

版本号

修改号

修改条款

批准人

实施日期

第二版

0

发布

黄世道

2016..1

1编制说明

1.1编制目的

企业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矿业有限公司××××矿作为地下矿山生产企业,一贯重视企业的安全质量管理工作。

多年来,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地方、行业标准,狠抓以“事故预防”为主线的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使全体员工逐步形成“企业只有在防范事故发生的措施上下功夫,积极治理安全隐患,安全生产才能有基础和保证”的安全理念。

本系统文件是为了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矿山安全质量标准体系,为矿山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提高提供保障,规范××××矿业有限公司××××矿安全管理行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以控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绩效。

建立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符合矿山实际的安全质量标准体系,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持。

为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安全生产监管提供技术支持。

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目的图

1.2编制依据

下列引用文件和标准的条款与本系统文件条款一致,本系统文件引用的标准为最新版本。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13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令第9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第52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主席令第65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69号;

7、《工伤保险条例》,第586号,2011年1月1日;

8、《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9、《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10、《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11、《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省人大公告第92号;

1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年2月1日;

1、《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1号;

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8号;

3、《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7号;

4、《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4号(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0号修改);

5、《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0号修改);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

7、《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0号修改);

8、《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7号修改);

9、《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4号(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8号修改);

10、《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0号(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8号修改);

1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

12、《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国家安监局令第14号。

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l6423—2006);

2、《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导则》,(AQ2007.1—2006);

4、《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07.2—2006);

5、《

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7、《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规范》,(AQ2031—2011);

8、《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人员定位系统建设规范》,(AQ2032—2011);

9、《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紧急避险系统建设规范》,(AQ2033—2011);

10、《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压风自救系统建设规范》,(AQ2034—2011);

1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供水施救系统建设规范》,(AQ2035—2011);

12、《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信联络系统建设规范》,(AQ2036—2011);

1、《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

2、《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家安委会安委办{2010}17号;

3、《关于切实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的通知》,国家安监局安监总管一【2011】108号

4、《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家安监总局安监总管一【2011】104号;

5、《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安监总厅管一【2011】190号

6、《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通知,财企【2012】16号;

7、《关于印发安徽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皖安办【2013】48号;

8、《安徽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1.3适用范围

本管理手册适用于××××矿业有限公司××××矿的安全质量管理,包括常规和非常规活动、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合同方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工作场所的设施(无论是本矿山还是由外界所提供的)。

本矿山所需生产物资由公司统一采购,并负责送货到本矿,所以生产物资运至本矿山之前的所有过程不在本管理手册控制范围内。

本矿山产品由公司统一销售,所以产品离开本矿后的所有过程不在本管理手册控制范围内。

1.4申请条件

安徽省内所有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在考核年度内(申请之日起前一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满足下列要求,方可参加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认定:

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

2、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5、矿山设计、评价、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6、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交纳安全生产责任险或风险抵押金;

7、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依照安徽省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8、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培训和演习;生产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矿山救护队或者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

9、不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无越层越界开采行为;

10、每个矿井至少有两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间距不小于30m;每个生产水平(中段)均有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

11、必须建立机械通风系统;

12、矿井(竖井、斜井、平硐等)井口标高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m以上;必须建立排水系统;

13、矿井提升运输系统有可靠的安全保护装置;

14、一级负荷须采用双回路、双电源供电;

15、建成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并有效运转;

(十六)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并在检测检验有效期内,超过检验检测有效期应重新检测检验。

1.5附则

本管理手册及其他文件使用AQ2007-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导则》中的“术语及定义”。

1、任务观察:

对执行某一任务的员工进行的正式观察,有完全和部分两种类型。

2、关键任务:

属特定的工作任务,如果其未正确执行,可能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

3、事件:

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4、危险源:

可能导致伤害、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其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5、危险源辨识:

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性质的过程。

6、风险评价:

评价风险程度并确定其是否在可承受风险范围的全过程。

7、相关方:

关注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绩效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8、资源与能力:

包括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所需要的人员、资金、设备、设施、材料、技术和方法,以及得到证实的知识、技能和经验。

9、安全绩效:

指企业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在控制和消除职业安全健康风险方面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10、供应商:

为企业提供材料、设备或设施及其服务的外部个人或团体。

11、承包商:

在企业的作业现场按照双方协定的要求、期限及条件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个人或团体。

12、其他定义及说明

1)生产单位:

是指本矿山的生产、辅助生产单位。

2)部门:

是指矿山的办公室、财务科、生产技术科、安全环保科等。

3)单位:

是生产单位和部门的总称,各单位包括各生产单位和部门。

4)最高管理者:

指公司的总经理。

5)体系负责人:

是受最高管理者委托,全面负责建立和保持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的选矿厂最高管理层的成员。

6)管理执行者:

是生产单位的行政主管的代称,也称第一责任人。

7)执行者代表:

是生产单位分管安全副职的代称。

8)重大危险:

是指通过风险评价,确定的不可容许或不可接受的危险。

9)轻伤事故:

因工受伤后歇工在1个工作日以上,105个工作日以内,但不构成重伤的事故。

10)重伤事故:

因工受伤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105个工作日的事故。

11)死亡事故:

指发生事故后当时死亡或负伤后1个月内死亡的事故。

12)非伤亡事故:

指发生事故后只造成财产损失而未发生人员伤亡的事故。

13)职业病:

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

按计划执行内部评价,要求每季度或半年、至少每年由胜任的评价人员,使用问询,查阅文件资料和记录,现场察看等方法内部评价,实现可持续改进。

《××××矿业有限公司××××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系统文件(管理手册)》由××××矿业有限公司××××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编制并负责解释。

《××××矿业有限公司××××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系统文件(管理手册)》由总经理签发“发布令”确定实施日期。

2企业简介

2.1概况

企业名称:

注册类型:

矿山名称:

证件编号及有效期:

营业执照:

注册号,成立日期:

年月日。

采矿许可证:

,有效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开采矿种:

,开采方式:

地下开采,开采深度:

采矿证开采标高m~-m。

生产能力:

万吨/年。

安全生产许可证:

(皖)FM安许证字【2015】G6730号,有效期:

2013年7月8日至2016年7月7日。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编号,有效期至年月日。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单位及验收批复文号:

铜陵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铜安监【201】号。

年月日,铜陵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铜安监【201】号文件,公布××××矿业有限公司××××矿为第批金属非金属矿山五级安全标准化企业。

从业人数:

人,专职安全员管理人数:

人,特种作业人数:

人,专业技术人员配置:

人。

年工作日数:

天、日工作班数:

班。

安全质量标准化系统负责人:

2.1.2矿山地理位置及交通状况

2.2矿山开采现状

2.3企业组织机构与安全管理

 

2.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

保障可靠:

组织落实,资金到位,物资充足,技术先进。

管理科学:

制度健全,操作规范,测评认真,奖惩严明。

措施有力:

职责明确,培训合格,检查及时,全员参与。

绩效明显:

清洁文明,排放达标,隐患排除,事故减少。

按计划执行安全教育培训,新员工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复岗和转岗员工应执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对受影响员工重新培训,就关键任务作业指导书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的比例100%;

对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的比例100%;

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比例100%;

应持证上岗人员按规定接受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其所持证件在有效期内的比例100%;

体检按计划实施,已识别的职业病危害按规定实施监测的比例100%;

按计划实施演练的应急预案的比例100%;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率100%;

污水排放达标率100%;

工亡事故,重大人身伤害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爆炸事故0;

轻伤工时损失≤5‰。

3安全质量标准

3.1安全管理

矿山设置安全环保科,负责矿山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安全环保科配备3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作业现场每班次配备1名专(兼)职安全员。

根据矿山生产规模,配备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其学历符合相关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且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带班领导应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带班记录保存完好。

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持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

书面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和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矿山现有所有工种的岗位操作规程。

对矿山关键作业制定作业指导书。

以文件的形式明确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责任部门和人员。

每年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执行安全教育培训。

对新员工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材料保存完好。

建立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

从业人员培训时间满足新上岗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从业人员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0学时的要求,保留培训记录。

新进矿山的井下作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四个月并再次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工作,保存实习和考核记录。

复岗和转岗员工执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对受影响员工重新培训并考试合格,保留培训记录。

设置安全生产专项经费账户。

制定年度安全专项经费使用计划。

保存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记录。

按照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三个层次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过评审并备案。

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并按计划演练。

邀请应急救援协议单位参与矿山的应急救援演练,保留近三年的演练记录。

矿山地质资料、设计资料、评价资料及其它报告、批文保存完整,手续齐全。

矿区地形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井下对照图,中段平面图(至少半年更新一次),通风系统图,提升运输系统图,风、水管网系统图,充填系统图,井下通讯系统图,井上、井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井下避灾路线图等图纸保存完好,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

会议记录、培训记录、检查整改记录等安全生产记录和职工健康档案保存完整。

建立外部联系单位清单及联系方式。

与外包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外包施工单位施工前向承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3.2总图布置

对开采移动界线范围内的河流、民房、风景区、文物等有安全可靠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

地表移动范围重叠的相邻矿山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相邻矿山开采安全距离满足设计要求。

矿山建(构)筑物布置开采移动界限之外,且安全距离满足相关要求,布置在开采移动界线范围内的部分工业场地预留保安矿柱。

工业场地总平面结合自然地形进行布置,主要建(构)筑物布置在地形较平缓、工程地质条件较好,不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段。

工业场地内的建(构)筑物布置在不受洪水浸淹地带。

工业场地布局合理,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区设置。

各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废石堆场不存在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不良的情况,堆放高度、坡度符合设计要求。

回风井不设在居民区或工业建筑主导风向的上风侧。

工业场地布置在居住区常年最小风频的上风向。

总降压变电所避免布置在多尘、有腐蚀性气体和有水雾的场所,并位于多尘、有腐蚀性气体场所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和有水雾场所冬季盛行风向的上风侧。

高位水池布置在地质良好、不易渗漏溢流引起坍塌的地段。

空压机站布置在空气洁净地段,避免靠近散发爆炸性、腐蚀性和有害气体及粉尘等场所,并位于散发爆炸性、腐蚀性和有害气体及粉尘等场所全年最小风频的下风侧。

矿区门口、有轨运输与无轨运输交叉处、有轨运输行人通行处等危险路段按规定设置限速和警示标志。

3.3矿山井巷

竖井(包括人行通风天井)梯子间设置符合梯子倾角不大于80°;上下相邻两个梯子平台的垂直距离不大于8m;上下相邻平台的梯子孔要错开,平台梯子孔的长和宽分别不少于0.7m和0.6m;梯子上端高出平台1m,下端距井壁不少于0.6m;梯子宽度不少于0.4m,梯蹬间距不大于0.3m;梯子间与提升间全部分开等规定。

运输斜井人行道设置符合人行道的宽度不小于1.0m;人行道的有效净高不小于1.9m。

斜井坡度为7°~15°时设人行踏步;15°~30°时设踏步和扶手;大于30°时设梯子。

运输物料的斜井,车道和人行道之间应设置坚固的隔墙;未设置的,提升时不应有人员通行等规定。

运输平巷人行道设置符合人力运输巷道的人行道不小于0.7m,机车运输巷道的人行道不小于0.8m,无轨运输巷道的人行道不小于1.2m。

井底车场矿车摘挂钩处应设两条人行道,每条净宽不小于1.0m等规定。

井下巷道断面尺寸、支护形式符合设计要求。

巷道掘进工作面无浮石,支护可靠。

工作面空气中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允许浓度和空气温度符合职业卫生相关要求。

对所有支护的井巷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记录。

编制主要提升井筒、运输大巷和大硐室维修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经主管矿长批准。

报废的井巷和硐室的入口及时封闭,报废井巷地面入口周围设置高度不小于1.5m的栅栏,并悬挂警示标志。

竖井、天井、溜井或漏斗口上方,以及在相对于坠落面2m及以上的其他地点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措施。

竖井与各中段的连接处有足够的照明和高度不小于1.5m的栅栏或金属网。

竖井、天井、溜井和漏斗口设有安全警示标志、照明、护栏或隔筛、盖板。

井巷的所有分道口有醒目的路标,注明其所在地点及通往地面出口的方向。

井下巷道设置有水灾、火灾逃生方向的指示标志。

3.4地下采矿

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经过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备案。

每个矿块的开采有单体设计文件和相关图纸。

矿山实际采用的采矿方法,与采矿初步设计一致。

主要采矿方法变更设计经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矿柱(含顶、底柱和间柱等)尺寸与设计相符。

采场布置、结构参数、回采工艺符合设计要求。

矿柱回采影响采场及周边巷道安全时,有回采设计方案。

浅孔留矿嗣后矸石充填采矿法,上、下中段的矿房和矿柱应对齐,规格尽量相同。

除作为回采、运输、充填和通风用的工程外,采场矿柱内禁止开凿其他巷道。

充填采场有良好的照明;顺路行人井、溜矿井和通风井,都应保持畅通。

充填时,各工序间有通讯联络;禁止人员在充填井下方停留和通行。

采场下部巷道及水沟堆积的充填料,及时清理。

围岩松软不稳定的回采工作面、采准和切割巷道有支护措施。

回采工作面、采准和切割巷道顶板危岩及时摘除。

采场内备有敲帮问顶工具。

作业现场提供必要的卫生设施和急救药品或器材。

采场施工前及开采过程中,技术人员在现场向生产工人进行技术交底,保留技术交底资料。

具有爆破设计说明书,并按照设计说明书进行凿岩爆破施工。

炮孔孔位、方向、倾角和深度符合设计要求。

在同一地段,禁止顶板处理与凿岩、装药、设备修理同时进行。

同一次爆破作业必须采用同一厂家、同批生产的起爆器材。

禁止采用导火索、火雷管起爆。

爆破区域安全范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信号。

爆破作业管理质量要求:

爆破作业要有专人指挥;每次爆破后,爆破员必须及时将剩余爆破器材退库;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填写爆破记录并妥善保存。

爆破器材运输质量要求:

爆破器材包装应牢固、严密,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不得混装;装载爆破器材的车厢、矿车、罐笼等,不准同时载运职工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职工上、下班时间运送爆破器材。

明确采空区责任管理部门,制定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定统一的顶板分级标准,并对采空区实行顶板分级管理。

掌握采空区分布范围、数量、体积、顶板暴露面积等赋存情况。

采空区封闭并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设置地表沉降观测系统或地下岩移观测系统,形成观测记录并定期分析观测结果。

编制采空区处理方案设计,并按方案进行采空区处理。

地表塌陷区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或栅栏。

通往塌陷区的井巷全部封闭。

设置充填质量管理部门,制定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编制专门的矿山充填系统设计。

充填能力、充填料和充填体强度应能满足设计要求。

采场嗣后充填满足矿柱回采或空区处理的要求,并符合采场密闭工程必须构筑在矿岩稳固和承受充填体压力最小的地方;密闭墙应有足够的强度,并安置滤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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