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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杜绝重大隐患,消除一般隐患,为实现矿井安全生产打下坚实基础,特制定该制度。

一、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领导组

领导组成员各负其责,分工协作、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顺利实施。

领导组以单位分工作计划为依据,定期不定期组织进行检查,以上级管理部门的身份管理、查隐患、查落实、确实把我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做常抓不懈。

一般隐患由安全管理部门填写隐患通知书(“三定”表).由科室、区(队)长负责组织立即处理,在隐患未处理完成前、不得进行与处理隐患无关的其他工作。

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由矿长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制定治理计划及安全措施,落实整改内容、措施、责任人、资金和期限,并组织实施。

每旬由矿长召开一次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专题会议.总结上旬隐患排查洁理情况,其整改率不得低于90%。

安排下旬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每旬填写《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表》、《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表》存档并上报。

每季末25日前将本季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及《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治理表》、《山西省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并通报全矿。

二、职责分工

矿长对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

各分管副职、总工程师对矿长负责,并对分管理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各业务职能科室、区队的负责人对所辖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监督和检查。

安监科负责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收集、确认、统计、上报;负责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考核,奖惩。

三、隐患的等级划分、分类及认定标准

隐患指系统内存在的可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等。

(一)等级划分

1、按危害程度将隐患分为重大隐患、较大隐患、一般隐患三类。

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等。

2、按处理职责将隐患分为A级隐患一级、B级隐患二级、C级隐患三级。

A级隐患:

治理难度大,本矿无法解决,需立即处理的隐患和问题,不排除将构成危险。

B级隐患:

治理难度较大,须由牵头治理隐患。

C级隐患:

治理难度小,由区队负责治理的隐患。

(二)分类

按隐患性质,煤矿隐患可分为:

顶板、运输、机电、通风、瓦斯、煤尘、火工品、火灾、水害和其它共十类。

(三)隐患认定标准

1、重大隐患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煤总字[2005]133号)中规定的十五种76项隐患及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和山西省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监督监察办法》(晋煤监办字[2005]71l号)中“其它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所指l0项。

2、一般隐患

重大隐患以外不符合规程、规定所指的隐患。

四、隐患排查治理重点

(一)有下列的情况之一者,必须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和治理。

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硐室风量不足。

矿井计划外停电、停风。

矿井反风系统、风门、风桥、挡风墙、密闭等通风设施不齐全或损坏,严重影响通风。

主要通风路线冒顶堵塞、通风系统不稳定,造成主要通风地点风量变化较大或有害气体异常涌出。

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风;未使用抗静电、阻燃风筒;掘进工作面未按规定使用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高瓦斯区的掘进巷道未装备“三专两闭锁”或“双风机,双电源及两闭锁”。

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点瓦斯浓度经常临界值。

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瓦斯绝对涌出量分别大于5立方米/分钟和3立方米/分钟。

井下巷道有厚度2mm连续长度超过5米的煤尘堆积。

采空区不能按时封闭。

巷道掘透采空区或掘透采空区连通的巷道,未及时采取有效的封堵措施。

煤矿瓦斯检测仪、瓦斯监测断电装置、风表等安全装置配备不足;未按规定进行计量检查和校准.误差超过有关规定。

单头掘进施工长度超过1500米的掘进巷道。

火工品等级、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

放炮不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工作面充水条件不清又无探查措施;采掘工作面附近的采空区、废弃巷道有积水或积水情况不清

巷道通过导水或可能导水的断层;未按规定设计留设防隔水煤(岩)柱或隔水煤(岩)柱破坏的地段。

矿井、采区排水能力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采掘工作面排水系统不健全或排水能力不够。

采煤工作面过落差大于采高的断层以及工作面倾角大于15度或矿山压力显现剧烈等地质构造复杂区。

采煤工作面过废弃巷道,掘进工作面废弃巷道或采空区。

煤巷锚支护,大断面硐室、交叉点出现显著离层。

轨道运输巷及车场安全间隙不符合要求。

斜巷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不齐全。

井筒发生破坏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矿井消防系统不完善.消防水源不足、坑木场、风机房、绞车房、井上(下)变电场等重点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不符合有关规定。

井下绞带运输机未使用阻燃胶带,缺少保护或保护失灵。

电缆老化、绝缘程度低;电缆材质、规格不符合要求。

井下电器设备防爆性能和选型不符合规定、井下电器设备失爆。

矿井主要提升机、主要通风机、主要输变电设备等带病运转。

提升机、安全保护装置、信号系统、钢丝绳不定期检修、检测和试验。

矿井单回路供电;违反规定,变压器中性点接地供电。

煤矿企业有关行政、技术负责人不履行国家有关规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定的职责。

煤矿矿长、特种作业人员和入井工人没有按规定培训,不能做到持证上岗。

安全检测监控系统、人员考勤定位系统,产量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矿井周围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以及洪灾导致溃坝、溃提、淤泥危险河道等自然灾害威胁的。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煤总字[2005]133号)《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监管监察办法》的通知,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和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晋煤监:

【2005】711号)中明确的十五种七十六类重大隐患。

(二)排查治理分工

1、技求部门负责采掘布置。

矿井生产系统完善可靠,严格按照一井“一面两掘”布置作业:

采掘接替正常;杜绝非正规采煤方法、以掘代采、多头作业等问题,图纸规范真实、填绘及时;落实矿井水文地质.特别是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矿井老空积水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应急救援机构、队伍健全按规定配应急求援物质、设图示;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组织演练;煤矿负责人和调度值班人员熟悉应急救援措施,井下人员熟悉避灾路线,技术科完善图纸资科工作,做资料详细、真实、可靠;图纸标注清晰、布局合理、真实可靠,确实反映井下实际情况。

本工作由技术科长负责。

2、办公室负责自然灾害防治情况。

矿井周围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以及洪灾导致溃坝、溃堤、淤积危险河道等自然灾害威胁,要落实防范治理措施。

落实暴风、暴雨、雷电、暴雪、冰冻、地震等可能造成煤矿停电、停风、淹井事故的防范措施;废弃井口填堵封实;雨季“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工作要制定周密措施。

本工作由办公室主任负责。

3、教育培训部负责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澄清主要岗位和特殊工作作业人员,使其正规培训达到100%,其他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科培训,考试合格人员方可签订合同,从事生产和工作,不具备下井资格人员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本工作由人劳科科长负责。

4、机运工区负责完善矿灯设施和管理工作、为入井人员配足自救器,严禁不佩戴自救器人员进入井下:

“防止三超”煤矿企业要按生产能力组织生产,严防超能力,起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入井作业人数不超过规定,严厉打击超层越界开采行为。

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项作业,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放顶,悬顶距离不得超过规定,要加快支护和金属摩擦支护。

本工作由机电科科长负责。

5、通风工区负责矿井通风情况。

矿井通风系统必须合理,通风设施必须完善可靠;各用风地点要实现分区通风.矿井总风量和各个作业地点实际风量要达到规定要求,杜绝无风、微风作业现象,杜绝不合理串联通风,掘进工作面按照规定实现“三专两闭锁”。

矿井要建立综合防尘系统且运行正常,按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

本工作由通风科科长负责。

6、监控室负责瓦斯监控、人员定位及产量监控系统。

探头安设合理,并随回采,掘进工作面随时跟进,校验及时,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人员定位真实有效,反映实际,产量监控实现四级联网。

本工作由监控室主任负责。

7、安全科负责制度落实。

要健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建立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严禁以包代管,层层转包,编制采掘计划与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要与井下实际相符,审批符合规定,井下作业人员(特别是民工)要经培训合格上岗.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全部佩戴自救器.严格执行入井人员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爆破作业要严格批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禁止明火放炮,调度室负责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的落实工作。

本工作面由安全科科长负责。

(三)、措施要求

各职能部门,要从煤矿生产秩序及安全生产高度出发,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

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把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摆在当前重要议事日程。

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各级职能部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菅理制度,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

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根深蒂固的顽症,要剖析实质,找出根源,彻底解决,对上级各部门检查存在的问题,要制定专人负责整改对每次检查出相同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重罚。

五、隐患排查治理、定期报告和监督制度

(一)、隐患排查治理

l、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组织职工排查和治理隐患。

主要负责人每旬组织一次由相关安全管理人员、业务科室、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参加的隐患排查安全大检查活动,并对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三违行为,制定重大隐患防范措施,并做到项目、资金、时间、责任、措施五落实;每旬组织有关业务科(部)室负责人召开一次隐患排查专题会议,在安全管理部门和业务科(部)室初步确认的基础上,对重大隐患做进一步的研究确认,层层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管理网络和制度,并责任到人。

2、安全管理部门设立隐患排查办公室.负责隐患排查收集、建档,反馈等工作,要充分发挥其作用,及时接收、筛选、处理、反馈各种隐患信息。

对查出一般隐患以隐患通知书(三定表)的形式及时通知有关科(部)室和区队,由安检员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待隐患处理完毕后.由科(部)室、区队(车间)负责人签字,将通知书(三定表)返回安全管理部门。

3、有关业务科(部)室要搞好本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经常组织本科(部)室人员认真查找,分析本系统内隐患,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并抓好隐患整改和落实工作。

4、基层各区队要坚持“隐患排查制度”,做到“不安全不生产,要广泛发动群众,认真查找和整改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隐患,建立隐患排查登记台帐。

对现场查出的隐患要认真组织排除,做到项目、措施、时间、负责人四落实.凡能够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整改,不得拖延。

对业务科(部)室下发的有关隐患方面的措施,规定等要认真贯彻落实,并经常在班前会或安全活动时间向职工宣传贯彻,让每个职工都做到心中有数,使隐患排查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5、加强对隐患排查工作的调度。

调度值班人员要做好:

一是在调度会上通报当天的隐患;二是利用班前会将当前全矿存在隐患的地点、影响程度向安检员交代清楚,使每个安检员都做到心中有数,便于落实隐患改进情况,捕捉安全信息;三是小班安检员班班要对所辖范围内的各级隐患的具体现状(包括影响范围、危害程度、整改进展情况、措施落实情况等)向安全科详细汇报:

四是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要全面收集隐患信息;五是安监部门值班发现的重大及一般隐患向安全调度汇报.

6、加强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人员考勤定位系统,产量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保证系统联网运行正常,各种记录建档符合规定。

7、隐患排查程序

隐患排查程序为:

隐患查出——收集、筛选——确认——隐患通知——整改——检查验收。

(1)、隐患的查出

1、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检查中查出的隐患:

2、每旬由矿长组织隐患排查治理组检查查出的隐患;

3、跟班矿领导检查出的隐患;

4、各级管理人员日常深入现场查出的隐患;

5、小班安检员班汇报的隐患;

6、员工举报的隐患;

7、其它渠道检查出的隐患。

(2)、隐患的收集、筛选

由隐患排查办公室,每天对本单位所有作业场所.通过各种渠道查出的所有隐患进行全面的收集、筛选、初步确认;分级登记。

(3)、隐患的确认

按隐患认定标准进行确认,核实隐患是否属实。

(4)、隐患通知

l、由矿长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方案、措施、落实资金,整改人员,完成时间。

2、一般隐患

由安全部门下达隐患排查治理三定表(隐患整改通知单),通知责任单位,进行隐患整改。

(5)、隐患整改

责任单应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后,立即进行人员、标准、措施、时间四落实,认真组织隐患整改工作,隐患整改完成后及时反馈信息。

重大隐患由矿长组织实施整改。

(6)、检查验收

重大隐患由矿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一般隐患由管理部门对隐患整改单位的隐患整改结果进行现场验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进行隐患整改完成登记,不合格的要继续整改。

(二)、定期报告

隐患报告实行区队向矿、矿向上级逐级上报的报告制度。

l、职工发现重大隐患要立即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

2、矿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矿每旬、月、季汇总后.写出整改报告,经有关人员签字,按规定及时向XXX公司报告。

4、隐患排查整改报告和总结内容。

(1)、重大隐患及排查治理整改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产生重大隐患的原因、现状、危害程度等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结果等内容,报告要经矿主要负责人签字。

(2)、隐患排查情况总结内容应包括以下三大方面:

1、当月隐患整改情况。

包括已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情况:

未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注明原因)、一般隐患情况;2、未完成整改的隐患每次必查。

3、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3)、隐患报表表格要统一,包括隐患类型、隐患的内容、整改措施、资金、限改时间、整改人和整改完成情况等.并要有分管领导签字。

(4)、矿井计划外停电、停风,主要通风路线冒顶堵塞。

发现自然发火,透水征兆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实现分区通风或采用不合理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角联通风及按程序报告。

(三)、隐患的分级、监督管理

1、重大隐患由矿长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措施方案,并督促有关部门安排计划,筹措资金、选购设备,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安排整改,在隐患排查未完成前,要制定防范措施,并严格监督执行.

2、一般隐患用“三定表”传递给隐患责任单位,由隐患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指定隐患整改人,责令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隐患排查办公室责令安检人员现场督促班组进行整改。

3、一般隐患,由安全管理部门安排人员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备案。

4、要坚持隐患不排除,不得生产的原则。

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立即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隐患.要在规定期限内整改达标,在整改达标前,要制定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对未按要求进行隐患整改的责任人按有关规定处罚。

5、重大隐患停产整顿、验收程序

(1)、矿井发现重大隐患,要根据隐患涉及范围,下令全矿或危害区域立即停止生产,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由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

停产整改方案应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期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作业人员,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内容。

(2)、矿井检查出的重大隐患整改结束后,按照重大隐患整改检查验收标准,由矿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员签字,矿长审核签字备案,方可恢复生产。

(3)、属于煤矿安全监管机构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向组织检查的监管机构提出申请,并经其验收合格后方可按程序恢复生产。

六、安全隐患四闭合管理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搞好隐患治理工作,安全隐患必须做到四闭合管理,即:

目标责任闭合化、管理程序闭合化、隐患整治闭合化、事故处置闭合化,具体如下:

各专业办室必须明确一名干部,负责上级部门所查隐患的管理工作,分级建立隐患整改、销号台账,严格要求跟踪管理。

上级部门每次到矿检查,安全科及时回收隐患单据,进行统一管理。

各专业隐患负责人必须同安全办同时建立所属专业隐患台账,及时做到整改、销号。

从即日起,所有历史性重复问题,能解决的有区队负责三日内将重复问题彻底整改,区队解决不了的上交专业口由专业口负责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在安全生产建设过程中,凡查出的隐患在本区重复出现要追求队长责任,并罚款200-500元;凡检查出的重复隐患在其他区队重复出现,追究专业办室责任人责任,并罚款100-300元。

各专业隐患管理负责人,凡能认真履行职责,全程跟踪监管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的奖励负责人500-1000元。

七、隐患排查治理的登记建档制度

隐患实行分级,分类登记,逐级汇报。

各区队(部门)负责本单位隐患排套登记建档工作,按日登记,每天对查出的各类隐患及时分类登记,并向上级汇报。

隐患排查办公室负责本矿井隐患排查登记建档工作,按旬、月、季及时汇总登记。

隐患的登记建档要做到内容齐全,填写规范。

隐患整改完成后,按隐患等级由相应人员签字检查验收,合格后其相关资料一并存档。

档案应保存2年以上。

八、隐患公示、分级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

(一)隐患公示

l、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负责本单位安全事故隐患公示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2、当日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在井口公示牌上予以公示。

3、公示内容:

(1)隐患基本情况及危害;

(2)隐患整改措施;

(3)安全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4)完成时间;

(5)督办和验收人员。

(二)全级挂牌督办

1、实行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

2、挂牌督办实行分级管理,重大事故隐患由矿委会负责挂牌督办,一般事故隐患中间问题突出的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由隐患排查领导组负责督办。

3、凡被查出的隐患,由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三定表),要求限期整改,并抓好整改的跟踪落实。

4、需挂牌督办的隐患,内容包括隐患名称、情况简介、可能造成的后果,拟整改措施和整改目标、负责人等。

5、挂牌督办的隐患由隐患排查领导组按旬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6、凡被挂版的隐患单位,在整改期限内,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想方设法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事故隐患得以及时消除,同时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做到防范于未然。

(三)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

1、上一级管理部门应加强隐患整改的协调和督查.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促其落实整改措施,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并做好记录,把好生产安全关。

2、要坚持隐患不排除,不得生产的原则,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立即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隐患,要在规定期限内整改达标,在整改达标前,要制定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对未按要求进行隐患整改的责任人按有关规定处罚。

3、验收

一般隐患,由安全管理部门安排人员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合格后报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备案并销号。

重大隐患验收程序

(1)矿井检查出的重大隐患整改结束后,按照重大隐患整改验收标准,由矿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员签字,矿长审核签字备案并销号。

(2)属于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向组织检查的监察机构提出申请,并经其验收合格后备案销号。

九、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各单位要认真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违反规定应予以处罚:

发现隐患须及时进行逐级汇报,否则罚有关责任人l00——500元。

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无故不进行整改,罚单位责任人500元,因有关人员不负责任,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罚有关责任人100—500元。

造成事故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个月内同一地点重复出现两次相同隐患加重处罚。

上级监管部门检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按照国务院《特别规定》予以处罚。

十、隐患排查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

每旬、每月、每季、每年由主要负责人组织进行一次隐患统计分析,切实做到一隐患一分析,一分析一处理,一处理一落实

分析内容包括:

隐患类型、分级,危害程度,形成原因.出现次数,发生地点,整改情况等。

按规定规行委类汇总整理,填表统计,主要负责人签字存档备查。

每月按规定上报。

十一、隐患排查联席会议制度

矿每旬召开一次隐患排查联席会议,会议由矿长主持,有关副矿长、总工程师、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生产、辅助单位负责人参加。

会议召开前,由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准备会议材料,要抓住重点,做到有议有决,讲求实效,其内容包括: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指示等。

听取有关部门关于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报。

研究、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的措施,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员。

对发生的主要隐患进行分析,讨论处理隐患责任者和严重违章人员,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同类问题的发生。

会议由隐患排查办公室负责专薄记录,存档备案,写出会议纪要,下发落实。

安全管理部门对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贯彻执行情况在下一次隐患排查联席会议上予以汇报。

十二、重大危险源分析监控管理制度

(一)危险源分析

1、依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重大危险源包括如下:

(1)高瓦斯矿井;

(2)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3)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

(4)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有承压水或采空区积水危害的矿井;

(5)煤层自燃发火期≤6个月的矿井;

(6)煤层冲击倾向为中等及以上的矿井;

(7)火工品。

2、危险源的分级

按危险源在触发因素作用下转化为事故的可能性大小与发生事故的后的严重程度划分。

(1)按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一般划分四级

A级:

非常容易发生;B级:

容易发生;C级:

较容易发生;D级:

不容易发生。

(2)按事故危险程度划分四级

一级可忽略:

不会造成人员伤害和系统破坏

二级临界的:

可能造成人员伤害和系统破坏,但可排除和控制的。

三级危险的:

会造成人员伤害和系统破坏,须立即采取措施控制的。

四级破坏性的:

造成人员伤害以及系统严重破坏。

3、每季由矿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进行一次重大危险源自检.做好记录,与已掌握的危险源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发现异常(如瓦斯含量变化、顶板淋水、温度、采空区有害气体等)由专人进行连续监测并按规定及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4、每季由矿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一次重大危险源专题分析会,总结监控情况,对新发现的重大危险源按有关规定编制相应的安全措施,由专人负责进行检测监控。

5、根据存在的危险源相应的监控措施及应急预案.

6、填写《重大危险源登记表》,由隐患排查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建档。

(二)危险源管理

1、危险源管理基本原则

(1)定负责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期限.定整改资金;

(2)五不推:

岗位不推班组、班组不推区队、区队不推科室、科室不推矿部、矿部不推主管部门;

(3)安全员在危险源管理中起协调监督作用,以确保危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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