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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线路统筹内容与要求

旅游线路统筹内容与要求

一、旅游线路统筹的主要内容

(一)旅游线路统筹的概念

旅游线路统筹是区域旅游发展的一种综合性实践方法,是以打造和推出旅游精品线路为核心,整合沿线各种资源和要素,形成要素配置齐全的旅游区域发展态势和格局。

(二)旅游线路统筹的内容

旅游线路统筹作为区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法,其具体内容以推动区域旅游更快更好发展为中心,其发展主体以区域旅游的发展主体为基础,其建设环节以区域为单位,以“线路”为核心,其模式突出区域内的统筹发展和资源整合。

1、一个核心

“1”是一个总抓手,即以打造和推出旅游精品线路为抓手。

无论从旅游供给角度还是旅游需求角度,旅游产业的发展都以资源为基础,必须以资源核心整合一切要素,撬动一切可以撬动的力量,需要一个整合区域资源和要素,打破行政和地理界限的核心,而这个核心就是“旅游线路”。

尤其是在西部省份,如滇、黔、藏等省份的旅游业发展和相互竞争中,旅游线路统筹更有利于发挥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比较优势,整合当地资源,发挥旅游业的辐射作用,带动后进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2、三个主体

第一个“3”是三个主体,即解决旅游线路统筹“谁来做”、“谁推动”和“谁落实”的问题。

区域旅游发展中三个主要的参与者包括政府、企业和居民:

政府作为行政主体,是区域旅游发展和旅游线路统筹的主要推动者。

以政府为首推动旅游线路统筹规划和建设,规格高、规模大、目标远、措施强,易引起各方高度重视并很快能形成一系列支持发展的政策,这些政策的落实会有力地推进旅游线路统筹工作,推动区域旅游的发展。

企业既是推动产业区域发展的重要单位,也是旅游线路统筹规划的示范主体、经营主体和市场主体。

它们直接参与旅游线路统筹方案的实施,并为其中各个环节的建设与发展贡献力量,为旅游线路统筹规划的真正实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居民既是旅游目的地完成接待旅游者任务的主要力量、好客文化的主要展示者和传承者,又是旅游线路统筹规划的主要参与者,还是旅游目的地旅游资源的人文主体。

提高居民对于旅游开发的参与性,使其能够从旅游开发中直接受益,脱贫致富,从而提高他们保护旅游资源、支持旅游线路发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政府是旅游线路统筹的主导者,制订相关标准,提出规划和建设的指导性意见,理顺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各方关系。

企业是旅游线路统筹的具体执行者,根据相关标准,对线路沿线景区、城镇和通道进行规划和建设,努力实现旅游线路统筹的目标。

居民是旅游线路统筹的参与者,是旅游目的地完成接待旅游者任务的主要力量、好客文化的主要展示者和传承者,是旅游目的地旅游资源的人文主体。

三者互相监督,互相促进,共同推进旅游线路统筹,实现线路沿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3、三个环节

第二个“3”代表旅游线路统筹的三个环节:

旅游景区,是旅游线路统筹的核心内容和旅游资源的核心区域。

景区是线路产品吸引力的核心因素所在,其建设是旅游线路统筹规划建设的核心内容。

景区的规划和建设,不仅要统筹各类自然旅游资源,还要统筹各类人文旅游资源,特别是整合当地的文化旅游资源,提升线路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丰富产品体系的层次,凸显线路旅游产品的市场竞争优势。

旅游城镇,是旅游目的地区域发展的主要支撑体系和旅游者在旅游目的地的主要集散中心。

一方面,城镇作为旅游者的集散地和中转地,是旅游活动中食、购、娱、住的主要场所,对区域旅游资源的开发和旅游业的发展起着先导和组织作用。

另一方面,旅游业通过对交通运输业、建筑业、轻工业、商业、金融等行业的带动功能促进了城镇经济的发展和基础设施的完善,也为工农业的富余劳动力分流创造了新的就业岗位。

另外,旅游业的流动特性和传播特性又可以提高城镇的知名度,增强城镇经济的外向性,加快城镇信息流动,为极大推动市场经济发展和良好市场秩序的形成提供前提和保证。

旅游通道,是旅游线路统筹规划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区域旅游发展中旅游通达性的基本保障,只有围绕线路产品的各类旅游资源形成主干道、次干道、内部交通都齐全且功能完善的舒适、快捷、安全的旅游交通体系,才能极大推进区域旅游发展进程。

通道建设还包括旅游线路接待能力的主要构成部件如餐饮、住宿、娱乐和购物等设施的建设,离开了这些旅游接待设施和配套设施、配套项目的建设和完善,就不可能形成区域旅游业完整的生产力要素系统,不可能形成完整的区域旅游产业结构,实现区域旅游可持续发展。

只有统筹规划三个环节,才能充分发挥旅游产业的带动效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景区是旅游线路吸引旅游者的魅力因素所在,更是旅游线路的核心竞争力所在。

没有了景区,也就没有旅游线路,通道和城镇也就失去了依托和发挥作用的舞台。

旅游线路沿线的城镇是区域旅游业发展的基本依托,城镇不仅为景区的开发和建设提供必要的条件,更为景区的长期发展提供持续的支撑和保障。

没有较好的可进入性和通达性,再好的景区也难以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

三个环节中景区是核心,城镇是保障,通道是基础。

三者相辅相承,互为依托,共同发展。

4、三个层面

第三个“3”代表旅游线路统筹的三个层面,解决的是旅游线路统筹怎么做的问题。

第一层面是形象。

包括旅游目的地的形象和旅游城镇的整体形象。

要形成对旅游者的吸引力和常变常新的魅力因素,包括当地的建筑、植被、建筑的色彩等都应进行统筹规划与建设。

因此旅游地形象的打造与提升是旅游线路统筹的三个层面之一。

第二层面是功能。

主要是针对过去的城镇和通道建设仅能满足居民居住功能而不能满足旅游发展要求的状况,以线路为核心,以旅游发展的未来趋势为要求,统筹规划旅游目的地的城镇和信道建设,完善其功能,全面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理念。

第三层面是机制。

要保障旅游线路统筹的顺利推进,其关键在于管理水平,难点在于机制创新。

在发展模式上,要遵循市场经济和旅游产业自身发展规律,在继续发挥好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政府主导、企业经营、全民参与”的发展模式。

在管理方式上,要完善旅游管理体制,增强旅游产业发展活力。

通过旅游线路统筹,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各主体及相关部门机构的职责,充分发挥好政府在政策研究和推进,产业规划和市场监督,宣传促销和环境营造及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职能,大力培育规模适中效益较好的旅游企业或旅游企业集团。

二、旅游线路统筹的基本要求

(一)旅游景区建设规范(节选)

4一般规定

4.1功能

4.1.1旅游交通

4.1.1.1外部交通

旅游景区与所依托的城市(镇)间有旅游通道或旅游专线交通工具进行联系。

游通道建设应符合《旅游道路建设与管理规范》,旅游景区外部交通标志应符合《旅游标志标牌设置规范》。

4.1.1.2停车场建设

面积:

景区内各类停车场面积的总和要满足旅游景区内游客接待量需求。

地面:

建成有绿化停车面或绿化隔离线的生态停车场。

表4-1不同A级旅游景区停车场面积指标

停车场面积(指景区各类自配停车场面积总和)

5A级

10000m2以上

4A级

6000m2以上

3A、2A、1A级

3000m2以上

停车场管理:

设立明显的停车线、回车线,回车线主要采用地面硬化指示或灯光指示两种方式设立;对每个车位进行编号;划分大车停车区和小车停车区;分别设立汽车的出口和人口。

大型停车场应分设主次出人口,在人口站设立游客下车点,在出口设立游客上车点。

停车场实行大车、小车分区停放。

大车停车区主要供大型旅游车、大型公交车和卡车停放;小车停车区主要供轿车、中巴车等小型汽车停放。

4.1.1.3内部交通

游览组织:

游览线路尽量形成环行线路,线路选线应不对旅游景区景观造成破坏,有利于旅游者观赏。

景区内道路分为步行道、车行道、特殊通道。

道路设计突出景区特色,与当地文化相结合。

步行道:

指仅供旅游者步行的道路,车辆不能进入。

分为主要步行道、次要步行道、小径。

人工铺装步行道采用具有旅游景区本地特色的生态性材料建设,如用木头、木板、竹板、卵石、砾石、石板等铺设,在尽可能体现原生态的同时体现地方及民族特色。

车行道:

主要供景区内机动车以及非机动车辆行驶的道路。

主要机动车道要实现人车分流,宽度不低于6m;次要车行道可以采用人车共用车道,宽度4-6m。

停靠点:

停车点和旅游码头位置要设置合理、安全,方便游人上下,与周围环境协调,并具有特色。

4.1.2游览

4.1.2.1门票

材质:

可选用纸质、塑料、磁卡或光盘等。

纸质可以选用高光纸、铜版纸等高级纸张。

外形:

可借用景区内或当地知名景点和商品设计景区门票;门票主题颜色设计应与景区的CI设计保持一致,尽量使用景区的标志色。

内容:

必须包含景区名称,门票价格,门票编号,票面图案,游览简图,咨询、投诉、紧急救援电话及游客警示等内容。

功能:

门票除具备准人功能外,还可开发书签型、明信片型、光盘型(电子信息化)等门票。

4.1.2.2导游图

导游图应在检票口发放,或置于游客中心由游客自取,确保游客每人一份。

内容:

包含景区基本情况和特色介绍,景点布局图和旅游线路图,停车场、餐厅、厕所、医疗点、购物点等服务设施分布图,咨询、投诉、紧急救援电话,景点活动和表演时间表,游览须知(包括营业时间、出入安全、物品携带、残疾人和幼儿照顾等方面的注意事项)等。

文字:

内容简洁易读;4A级及其以上级别旅游景区的中外文导游图分开编制,3A级及其以下级别旅游景区的中外文导游图可合并在一张图上。

4.1.2.3游客中心

位置:

根据地形地貌、地质条件选择地势较平坦、面积较大、空间较广阔的地方修建游客中心,通常设在景区主人口附近或游客集中活动的区域。

布局:

根据景区规模和用地情况,设置一个游客中心或多个不同级别的游客服务站(点)。

面积:

游客中心的面积根据景区性质、规模和游客接待量确定。

建筑:

具有文化性和特色性,能够烘托景观环境,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功能分区及设施:

根据游客中心的功能,主要分为以下区域:

表4-2

功能区

主要设施

旅游信息咨询区

咨询处(有工作人员提供咨询服务)

历史文化展示中心(具有代表性的实物物品、有关记载的史料、研究专著和图册、图片、书刊、音像制品)

全景沙盘或全景视屏(反映景区主要景点和游览线路的沙盘或视屏,让游客更有立体空间感,把握景区(点)的位置和游览线路)

导游全景图(正确标示出主要景点及旅游服务设施的位置,包括各主要景点、游客中心、厕所、出人口、医务室、公用电话、停车场等,并明示咨

询、投诉、救援电话)

游程线路图

景区免费导览资料

景区节目活动预告栏

电子触摸屏

景区风光展示区

专用影视厅或影视播放系统,介绍景区的内容、特色,对游客进行环保教育

景区免费宣传资料

售票区

售票窗口(出售景区门票、景区内交通工具的车票或一些游乐设施的票据等)

游客须知(包括票价表、购票须知、营业时间、项目介绍、游览须知等)

旅游商品销售区

购物场所(出售食品、饮料、旅游纪念品、正式出版印刷的景区宣传资料,及雨

伞、遮阳帽、太阳镜等旅游商品)

休息餐饮区

游客休息设施

免费阅读报刊架

免费饮水机

经营性茶房、咖啡厅等

卫生间(应包括卫生间外残疾人洗手处、老年人厕位、残疾人厕位)

导游服务区

讲解员公告栏(在醒目的位置公布本景区的所有讲解人员以及高级讲解员的照片、姓名、编号和语种、收费标准)

讲解接待处

其他服务区

免费行李寄放处

擦鞋机

便民服务处(免费使用的残疾人轮椅、童车、拐杖、雨伞等)

免费手机充电站

商务中心(提供景区年票办理、打印、复印、国内传真及互联网等服务)

公用电话(1C)

消火栓、灭火器箱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购物场所、医疗点、厕所等)

游客中心功能分布图

中外文对照的标志(外文种类以主要客源国语种为准)

分类垃圾箱

邮政所(提供信函等基本邮政业务,提供纪念戳、本地纪念封、明信片、纪念邮票等)

医务室(有专职医护人员,备日常药品、急救箱、急救担架)

紧急救援电话

投诉办公室

游客意见箱(簿)

4.1.2.4引导标志

种类:

必须具备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景物介绍牌、交通指示牌、景区广告牌等。

布局:

按各自功能和需要摆放(参见表4—3)。

要求美观醒目、位置合理、数量充足;在保证引导标志无缺漏的前提下,不能使景点被过多标志牌占据而阻挡了景观的显现;引导标志的布置应与周边环境和谐相融,注意安放高度、角度和与观赏者的距离,确保游客能以最佳的观赏角度和最舒适的方式观看。

表4-3

引导标志类型

布置地点

导游全景图:

主要包括景区总平面布局(主要景点分布)、游览道路和服务设施分布(游客中心、厕所、出人口、医务室、公用电话、停车场等)以及内部主要景点的文字、图片介绍,包括中文内容和对照的英文。

游客中心内或售票处附近显要位置

导览图:

主要包括景区(点)平面图、景区(点)名称及概要文字介绍、

游客当前所在位置标志。

主要景区(点)人口或内侧开阔处

景物介绍牌:

主要包括景观名称、特色介绍和解说。

景观分布处

交通指示牌:

主要包括景区内道路交通标志、景点距离指示牌(包括景点位置、方向指示、途经主要节点名称、各景点与主干道的距离及相互之间的距离等)、位置示意图(示意游客当前所处位置)、环线导览图(标注景点内部环线)。

景区道路沿线、转弯处、岔路口、景点出人口

图案:

体现景区文化,有艺术感,直观明了,雅致大方。

外形:

外形别致,具有艺术感,符合景区自身风格,自然景观中要淡化人工痕迹。

材质:

根据景区的实际情况,从档次、生态性、与景区协调性、实用性等方面选择制作材料。

常用材料包括:

天然石材、天然木材、陶瓷、仿大理石、仿木、铜板、铝板、不锈钢、钛金、亚克力、塑胶、玻璃等。

制作:

制作要求精致、形式多样、耐用,标志内容清楚、明了。

维护:

安装前对标志牌的材料进行处理加工,木材需要进行干燥、

防腐处理,石材需要打磨、干燥、涂布专业养护剂;安装后对标志牌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木质标志牌需使用木材保护剂,石质标志牌需清洗、翻新、粘胶以及抛光等;人工材料需清洗、打蜡、抛光等。

文字:

内容简洁易读;语句长度使用10—15个字以内的短句;景物介绍使用耳熟能详的诗句或故事帮助说明;至少要中英文对照,并根据景区主要客源国游客接待情况相应增加其语种(非英文)对照,要求对照语言并准确无误;避免使用复杂字体;内容文字一般为1.3cm见方;标题字号大于内容文字;横写时一律按照从左往右的顺序;严格按照全国语言文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标准使用语言文字;以先中文后外文为序。

4.1.2.5宣传资料

主要包括正式出版印刷的导游图、旅游指南、明信片、风光画册、宣传彩页、音像品、研究论著、科普读物、刊物等。

4.1.2.6导游(讲解)服务

数量:

导游(讲解)人员的数量与游客接待规模和旅游区性质相适应。

服务:

导游(讲解)人员业务熟练、服务热情,要求吐字清楚、讲解语言生动、具有吸引力,导游服务有针对性,4A级及其以上级别旅游景区应该有高级导游(讲解)人员。

语种:

语种根据景区的情况而定,要求能满足旅游景区游客的需要。

设施:

配备便携式语音导游供游客选择,如录音方式解说器、感应式电子导游解说器、手控式电子导游解说器、无线接收式解说器、手机接收式讲解器、数码产品解说器等。

导游词:

设计科学、准确、真实、健康,突出景点个性,内容和语言有创新。

4.1.2.7游客公共休息设施和观景设施

数量和布局:

根据游览线路长度和攀登高度,设立休息点;休息点设立观景的台、亭、廊,以及休息椅、凳等设施;休息点容量能满足景区游客接待量,设置位置醒目,不设置在危险地带和场所。

造型:

造型与景观环境相协调,有特色性、文化性、对景观有特别烘托效果。

材质:

根据景区实际情况,从档次、生态性、与景区协调性、实用性等方面选择制作材料。

常用材料包括:

天然石材、天然木材、仿大理石、仿木、铜板、不锈钢、塑胶等,同时要体现地方及民族特色。

制作:

制作要求精致、形式多样、耐用,有艺术感,保证无毛刺、无裂纹等。

维护:

安装前对材料进行处理加工,木材需要进行干燥、防腐处理,石材需要打磨、干燥、涂布专业养护剂;安装后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木质设施需使用木材保护剂,石质设施需清洗、翻新、粘胶以及抛光等;人工材料需清洗、打蜡、抛光等。

4.1.2.8公共信息符号设置

数量和布局:

数量与景区内游客接待量相适应,位置选在显眼的地方,严格按照GB/T10001执行。

图形符号设计:

规范、与景观相协调、具有文化特色。

内容和范围:

标志符号的内容应涉及所有公共设施如停车场、出人口、售票处、厕所、餐饮设施,严格按照GB/T10001执行。

视觉效果:

要求精美、清晰,使用吸引旅游者注意力的色彩和色调,并保证夜间视觉效果良好,选择与周边环境协调的本地材质,并及时进行维护和保养。

4.1.3餐饮服务

4.1.3.1餐饮设施布局

餐饮设施主要指景区内为游客提供食品、酒水饮料的快餐店、中餐厅、西餐厅、风味餐厅、咖啡厅和酒吧等设施。

餐饮设施的布局应根据景区游客的接待数量、游览线路等因素,合理设置。

4.1.3.2餐饮设施规模

根据景区的性质、游客接待数量、各餐饮设施服务范围、游览时间及线路安排,确定餐饮设施的规模、数量、等级、大小。

4.1.3.3食品卫生

食品卫生符合国家《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16153);所有餐饮点应餐具、饮具、厨具分类存放,消毒处理,消毒后的餐具要求无异味、无残留的消毒液;避免使用一次性筷子和不可降解餐具。

4.1.3.4特色餐饮

深入挖掘当地的饮食文化,开发具有能反映当地饮食文化、具有吸引力的系列特色餐饮。

4.1.4住宿服务

4.1.4.1住宿设施布局

住宿设施主要指景区内为游客提供住宿服务的宾馆、饭店、疗养院、度假村、民居旅馆、野营地等设施。

根据景区性质及住宿设施类型,将住宿设施设置在景区内或景区外。

4.1.4.2住宿设施规模

根据景区性质、主要客源市场特征、游客接待数量、景区内人均过夜数、预期客房出租率、可游天数等,确定住宿设施的规模、等级、大小。

4.1.4.3住宿设施造型

外观及体量与景区环境相协调,具有文化性和特色性,有突出的主题,注重美感与文化氛围。

4.1.4.4住宿设施要求

按照景区住宿设施的档次和运作模式,分为星级饭店类、自助或小型旅馆类、特色小屋类、露营式,不同类型的住宿设施有不同的要求(参见表4-4)。

表4-4

类型

要求

星级饭店类

按照国家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03)建设,并严格执行标准化服务。

自助或小型旅馆类(包括未评星级的旅馆、民居旅馆等)

至少有2个以上房间,4个以上提供客人住宿的床位;根据当地气候,有采暖、降温设备,通风良好;客房要经过一定的装修;供旅客住宿的房间配有床、桌、椅等配套设备,有必要的电源插座,照明充足;必须能够供应饮用水;有供旅客用餐的餐位,可以根据需要提供餐饮服务;有卫生间,并配有较为齐全的卫生设施,必要时有热水供应;应有24小时能提供服务的人员,旅客所在房间能提供单独的钥匙;房屋建筑安全、牢固;客房和卫生间保持清洁、整齐;床单、枕套、被套等卧具应一客一换;食品卫生符合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有应急照明灯或应急照明手电筒;有灭火器等必要的消防设施及防火措施。

特色小屋类(包括吊角楼、小竹屋、小木屋、小石屋等)

选址的周边环境要求:

景色幽美,具有视野良好的观景点;地质稳定、坚固;充足的采光、良好的通风和排水;地形较平坦,坡度不大于30°;良好的可进人性,交通方便;充足的水源供应。

设有服务管理中心、停车场、车道或步行道、照明设施、休憩设施、标志牌。

内部应有简便的家具、卫浴设施、基本寝具、水电系统、照明设施、其他电气设备,并就近设有管理服务台。

露营式(景区开辟专门一块营地作为旅游者夜间露营休息的场所,旅游者使用自带露营设施,如房车、帐篷或

租用景区内提供的露营设施实现住宿)

可进入性较好;靠近充足的水源;位于缓坡地上,坡度以5°—10°最为适宜,最陡处不能超过15°;日照时间较长;露营区域有一定面积的绿荫和草坪,一般要求有40%—60%的乔木树荫,其下有20%—40%的植物覆盖率;应尽量避免选择潮湿的沼泽地、排水性恶劣的腐殖土层、黏土层、洪积平原、地下水位太高之处或经常有水位高涨、易淹没之处;露营地应配备卫浴设施、供水设施、排污设施、电力设施、交通设施、保全设施,如果为大型露营场所或露营者以移动房车为主要交通工具,还需要在营区内设立营火场和停车场。

4.1.4.5住宿接待服务

实行标准化接待服务规范,服务人员职责分明,做到专业化、热情、尽责、微笑服务。

4.1.5旅游购物

4.1.5.1购物场所建设

购物场所不破坏主要景观,不阻碍游客游览,不与游客抢占道路和观景空间,购物场所建筑造型、色彩、材质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结合景区内的游憩、休闲设施布局,最好不设置外来的广告标志。

购物场所应有集中的管理,环境整洁、秩序良好;明码标价,无围追兜售、强买强卖现象;陈列方式合理;购物商店装饰色调适宜;室内照明均匀、光线柔和、亮度适宜;室内空气清新、流动充分,温度和湿度宜人;有供旅游者休息游憩的场所。

4.1.5.2旅游商品

具有独特性、纪念性、实用性、艺术性、时代性,此外还要具备礼品性、轻便性等特点;具有旅游区特色的手工艺晶;当地的土特产;具有从豪华型到普通型不同档次的旅游商品,各档次的品种和类型齐全,能够满足不同消费层次的需要。

4.1.5.3金融服务

根据景区情况设置储蓄门市,自动取款机;有外币兑换服务;正规商店、宾馆以及消费场所应确保刷卡消费服务。

4.1.6休闲娱乐项目

4.1.6.1项目可行性

旅游景区内的娱乐项目在开发建设前,应从资源特色、区域背景、市场环境、开发条件、环境影响、社会效益、风险分析等方面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

4.1.6.2项目选址及资源环境条件

娱乐项目应根据景区土地利用情况、地形地貌条件、地质条件、交通运输条件、水电供应条件、环境保护条件等,选择合适位置。

项目设施外观和体量与周边环境协调。

景区娱乐项目设施可分为水上娱乐设施、陆上娱乐设施。

水上娱乐设施包括浴场、游泳池、游船、游艇、垂钓池、水上游乐园、漂流等设施。

陆上娱乐设施包括动植物园、娱乐中心、游览车、索道、儿童乐园、博物馆、展览馆、演艺场、高尔夫球场、滑雪场、速降、蹦极、攀岩等设施。

4.1.6.3设施要求及空间标准

娱乐项目的各种设施应舒适、安全、档次较高,体量适宜,与环境相协调。

4.1.7配套基础设施

4.1.7.1供水设施

供水量:

旅游景区供水量要满足景区内居民和游客对水质、水量和水压的需要。

旅游景区用水分为生活用水、公建用水、消防用水和其他用水。

生活用水主要包括旅游者、景区住宿接待、餐饮服务、景区员工以及景区内部居民的生活用水需求。

生活用水量指示选取还应考虑当地气候条件和旅游者的生活习惯。

表4-5各类人员日需水量

人员类型

景区居民

景区散客

景区员工

供水量(升/日)

60—150

10—30

50

表4-6各类接待设施日需水量

类型

一般设施

中级旅馆

高级旅馆

豪华旅馆

供水量(升/床·日)

200、400

400—600

500—1000

1000—1500

资料来源:

《四川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消防用水量按消防需水量最大的一座建筑物或一个防火分区计算。

消防用水可由给水管网、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供给,储存于高位消防水池内。

利用天然水源时,应确保估水期最低水位时消防水的可靠性,且应设置可靠的取水设施。

消防给水宜与生产、生活给水管道系统合并,如合并不经济或技术上不可能,可采用独立的消防给水管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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