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物干燥机和毛巾架型式试验作业指导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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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物干燥机和毛巾架型式试验作业指导书
GB、EN、IEC标准衣物干燥机和毛巾架型式试验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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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EN、IEC标准衣物干燥机和毛巾架型式试验作业指导书
序号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1
6、分类
6.1
在电击防护方面,器具应属于下列各种类别之一:
0类、0I类、I类、II类、III类
视检
●6.1
EN类别为:
I类、II类、III类(EN60335-1)
视检
6.2
器具应具有适当的防水等级
视检
器具至少为IPX1
视检
2
7、标志和说明
7.1
器具应有含下述内容的标志:
—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V);
—电源性质的符号,标有额定频率的除外;
—额定输入功率(W),或额定电流(A);
—制造商或责任承销商的名称、商标或识别标识:
—对于II类器具应有“回”型标识
—防水等级的IP代码,IPX0不标出;
视检
●7.1
器具打算连接到主要电源,标志的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应包含:
单相230V;多相400V(EN60335-1)
视检
7.2
用多种电源的驻立式器具,其标志应有下述内容:
“警告:
在接近接线端子前,必须切断所有的供电电路”
此警告语应位于接线端子罩盖的附近
视检
7.3
具有一个额定值范围,而且不用调节就能在整个范围内进行工作的器具,应采用由一个连字符分开的范围的上限值和下限值来表示
视检
具有不同的额定值并且必须由用户或安装者将其调到一个特定值时才能使用的器具,应标出这些不同的值,并且用斜线将它们分开
视检
7.4
如果能调节器具适用于不同的额定电压,则该器具所调到的电压值的位置应清晰可辨
视检
7.5
标有多个额定电压或多个额定电压范围的器具,应标出每个电压或电压范围对应的额定输入功率或额定电流。
视检
※7.5
但是,如果一个额定电压范围的上下限值之间的差值不超过该范围平均值的10﹪,则可标出对应该范围平均值的额定输入功率或额定电流
注:
平均值改为算术平均值(IEC/EN60335-1:
A2-2006,修改)
视检
7.5
额定输入功率或额定电流的上限值和下限值应标在器具上,以使得输入功率与电压之间的关系是明确的
视检
7.6
当使用符号时,应符合标准要求
视检
序号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2
7.7
连接到两根以上供电导线的器具和多种器具,除非其正确的连接方式是很明确的,否则器具应有一个连接图,并将图固定到器具上
视检
7.8
除Z连接以外,用于与电网连接的接线端子标示方法:
—专门连接中线的接线端子,应该用字母N标示;
—保护接地端子,应该用标准规定的符号标示;
这些表示符号不应放在螺钉、可取下的垫圈或在连接导线时能被取下的其他部件上
视检
7.9
除非明显的不需要,否则工作时可能会引起危险的开关,其标志或放置的位置应清楚的表明它所控制的器具的哪个部分
视检
7.10
驻立式器具上开关的不同档位,以及所有器具上控制器的档位,都应该用数字、字母或其他视觉方式标明
如果用数字来标示不同的档位,则断开位置应该用数字“0”标示,对较大的输出、输入、速度和冷却效率等档位,应该用一个较大的数字标示
数字“0”只能表示“断开”档位,除非不致引起与“断开”档位相混淆
视检
7.11
在安装或正常使用期间,打算调节的控制器应有调节方向的标示
视检
7.12
使用说明应随器具一起提供,以保证器具能安全使用
视检
除了毛巾架外,器具使用说明书应包括下述警告内容:
警告——器具仅用于干燥水洗的纺织物
(IEC/EN60335-2-43、GB4706.60,增加)
视检
※7.12
说明书必须包含如下内容:
Thisapplianceisnotintendedforusebypersons(includingchildren)withreducedphysical,sensoryormentalcapabilities,orlackofexperienceandknowledge,unlesstheyhavebeengivensupervisionorinstructionconcerninguseoftheappliancebyapersonresponsiblefortheirsafety.
视检
说明书必须包含如下内容:
Childrenshouldbesupervisedtoensurethattheydonotplaywiththeappliance.(IEC/EN60335-1:
A2-2006,增加)
视检
7.12.1
如果在用户的维护保养期间有必要采取预防措施,则应给出相应的详细说明
视检
◆7.12.1
固定式毛巾架的安装使用说明书,应包括下述内容:
警告:
为了避免对小孩产生危险,因此器具的最低发热架应安装在至少离地600mm(IEC60335-2-43:
2005、EN60335-2-43:
2006、GB4706.60-2008,增加)
视检
序号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2
※7.12.1
固定式毛巾架有可能使用在浴室的使用说明,应说明在浴室或淋雨的地方,毛巾架的开关和另外控制器人不能触及到。
若是IPX4,可以不用说明
(IEC/EN60335-2-43:
A2-2008,增加)
视检
7.12.2
如果驻立式器具未配备电源软线和插头,也没有断开电源(其触点开距提供在过电压等级III条件下全断开)的其他装置,则使用说明中应指出,其连接的固定布线必须按布线规则配有这样的断开装置
视检
7.12.3
说明书中指出,能与温升超过50K的部件接触的固定布线,应选用带T标志的
视检
7.12.4
嵌入式器具,其使用说明应包括下述方面的明确信息:
—为器具安装所需的空间尺寸;
—在此空间内支撑和固定器具的装置的尺寸和位置;
—器具各部分与其周围结构之间的最小间距;
—通风孔的最小尺寸以及它们的正确位置;
—器具与电源的连接,以及各分离元件的互连;
—除非器具所带开关符合24.3的规定,否则需要器具安装后能够断开电源连接
视检
7.12.5
对于有专门制备软线的X型连接的器具,使用说明应包括内容:
“如果电源软线损坏,必须用专用软线或从其制造商或维修部买到的专用组件来更换”
视检
对于有专门制备软线的Y型连接的器具,使用说明应包括内容:
“如果电源软线损坏,为了避免危险,必须由制造商、其维修部或类似部门的专业人员更换”
视检
对于有专门制备软线的Z型连接的器具,使用说明应包括内容:
“电源软线不能更换,如果软线损坏,此器具应废弃”
视检
◆7.12.6
带有非自复位热断路器(通过切断电源复位)的电热器具的使用说明,应包括内容为:
为避免由热断路器的误复位产生危险,器具不能通过外部开关装置供电,例如定时器或者连接到由通用部件定时进行通、断的电路
视检
◆7.12.7
固定式器具的使用说明中应阐明如何将器具固定在其支撑物上
视检
7.13
使用说明和本标准要求的其他内容,应使用此器具销售地所在国的官方语言文字写出
视检
7.14
标志应清晰易读并持久。
经过试验后,标志仍应清晰易读,标志牌应不易揭下并且不应卷边
用沾水的布擦拭标志15s,再用沾汽油的布擦拭15s
序号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2
7.15
标志应在器具主体上。
标志从器具外面应清晰可见。
驻立式器具安装就位后,制造商或责任承销商的名称、商标或识别标记和产品的型号或系列号是可见的
开关或控制器的标志应标该元件上或附近,如引起误解应是不可拆卸的
视检
7.16
可更换的热熔体或熔断器的动作,其牌号或识别熔断器的标识在更换时清晰可见
视检
3
8、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8.1
器具的结构和外壳应使其对意外触及带电部件有足够的防护
按8.1.1和8.1.2的方法检验
8.1.1
8.1的要求器具正常使用进行工作时所有的位置,和取下可拆卸部件后的情况,用不明显力施加给B型试验探棒(试验指)进行试验,试验探棒不能碰到带电体
除了通常在地上使用且质量超过40kg的器具不斜置外,器具处于每种可能的位置,探棒通过开口伸到允许的任何深度,并且在插入到任一位置之前、之中和之后,转转或弯曲探棒。
如果探棒无法插入开口,则在垂直的方向给探棒加力到20N;如果该探棒此时能够插入开口,该试验要在试验探棒成一定角度下重复
8.1.2
用13号试验探棒(试验销)穿过各开口,试验探棒应不能触及到带电部件。
穿过0类器具、II类器具或II类结构上的各开口;以及在表面覆盖一层非导电涂层如瓷釉或清漆的接地金属外壳的开口,但通向灯头和插座中的带电部件的开口除外
用不明显的力施加给13号试验探棒(试验销)来穿过各开口
8.1.5
嵌装式器具、固定式器具和以分离组件形式交付的器具在安装或组装之前,其带电部件至少应由基本绝缘来防护
视检
8.2
II类器具和II类结构,其结构和外壳对与基本绝缘以及仅用基本绝缘与带电部件隔开的金属部件意外接触应有足够的防护。
只允许触及到那些由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与带电部件隔开的部件
按8.1.1的方法检验
4
10、输入功率和电流
10.1
额定输入功率,在正常工作温度下,输入功率>25和≤200W对额定输入功率偏差不应大于±10﹪,如果输入功率>200W偏差为+5﹪或20W(选较大的值)/-10﹪
以额定电压、频率供电,所有能同时工作的电路都处在工作状态,运转稳定后,用电参数测试仪测试功率
序号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4
10.2
额定输入电流,在正常工作温度下,输入电流>0.2和≤1.0A对额定输入电流偏差不应大于±10﹪,如果输入电流>1.0A偏差为+5﹪或0.10A(选较大的值)/-10﹪
以额定电压、频率供电,所有能同时工作的电路都处在工作状态,运转稳定后,用电参数测试仪测试电流
5
11、发热
11.1
在正常使用中,器具和其周围环境不应达到过高的温度
按表3的要求考核
11.2
样品按发热试验作业指导书的要求放置在测试角
按发热试验作业指导书
11.3
除电机绕组外其它位置的温升用热电偶法测量
11.4
电热器具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以1.15倍额定输入功率工作
如果装在器具中的电动机、变压器或电子线路的温升超过限值,而输入功率低于额定输入功率,器具在1.06倍额定电压下重复试验
(IEC/EN60335-2-43、GB4706.60,增加)
11.6
组合型器具按电热器具操作
(IEC/EN60335-2-43、GB4706.60,增加)
11.7
器具运转直到建立稳定的状态为止(IEC/EN60335-2-43、GB4706.60,代替)
11.8
测得的温升值不得超过表3中的规定值,试验期间,保护装置不应动作,并且密封剂不应流出
纺织物的温升不应超过75K
对充满油的器具,“与油(有一闪点t℃)接触的零件”温升t-50是不适用的
当器具在1.15倍额定输入功率下工作时,电动机,变压器或电子线路的元件及直接受它们影响的零部件的温升有可能超过
(IEC/EN60335-2-43、GB4706.60,增加)
11.101
毛巾架在额定输入功率下运转,但不带纺织物
试验后表面温升应不超过下述值:
金属和涂漆金属表面:
60K;玻璃搪瓷金属表面:
65K;玻璃和陶瓷表面:
70K;厚度超过0.3mm的塑料表面:
85K
按发热试验作业指导书,但在额定输入功率下运转
6
13、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13.1
在工作温度下,器具的泄漏电流不应过大,而且器具的电气强度应满足规定要求
按13.2和13.3的检验方法
电动器具和联合器具以1.06倍的额定电压供电,电热器具以1.15倍的额定输入功率工作
器具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工作到稳定的条件
序号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6
13.2
器具持续工作到稳定的时间长度之后,测得的泄漏电流应不超过:
对于II类:
0.25mA;对0类、0I类和III类:
0.5mA;对I类便携式:
0.75mA;对于I类固定式:
3.5mA
按泄漏电流试验作业指导书
13.3
断开器具电源后,器具绝缘立即经受频率为50Hz或60Hz的电压,历时1min。
在试验期间,不应出现击穿
按电气强度试验作业指导书
7
15、耐潮湿
15.1
器具外壳应按器具分类提供相应的防水等级。
器具经过防水等级试验后,立即经受16章规定的电气强度试验,并且视检应表明在绝缘上没有能导致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降低到低于规定限值的水迹
按防水试验作业指导书
15.2
在正常使用中能够承受液体溢出的器具,其结构要能使这种溢出的液体不会影响器具的电气绝缘。
器具经过试验后,应经受16.3的电气强度试验,并且视检应表明在绝缘上没有导致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降低到低于第29章规定限值的水迹。
试验时,带X型连接的器具,除非有专门制备软线的器具外,其他都应装有表13中规定的最小横截面积允许的最轻型柔性软线。
带有器具插入插口的器具,可将相配用的连接器插装到位,或不插装连接器进行试验,两者中取最不利者。
还应取下器具上的可拆部件
器具的液体容器用约含1﹪氯化钠(NaCl)的水溶液充满,然后,再用等于容器容量的15﹪,或是.25L同浓度多余1﹪氯化钠(NaCl)水溶液,两者中取量多者,在1min时间内持续地注入容器
电子元件位于纺织物下面的干燥柜应具有这样的结构,即使滴水也不能影响其电气绝缘。
试验后:
器具应经受16.3电气强度试验,并视检,在绝缘上没有能造成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降低到29.1规定值以下的水迹
(IEC/EN60335-2-43、GB4706.60,增加)
约含1﹪氯化钠(NaCl)的水溶液,以12mL/min的速率正好在架顶高处往下滴,每立方厘米均匀地分配0.003mL溶液;试验后按16.3条款试验,并视检爬电距离
15.3
器具应能承受在正常使用中可能出现的潮湿条件。
器具在试验前:
器具如有电缆入口,要保持其在打开状态;器具如带有预留的现场成型孔,其中的一个要处于打开状态。
取下器具可拆卸部件,如必要,取下的可拆卸部件与器具主体一起经受潮湿试验。
器具试验后,器具应在原潮湿箱内,把已取下的部件重新组装完毕,经受第16章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试验
器具放到潮湿箱,相对湿度为93﹪±2﹪的进行48小时,温度在20℃-30℃之间任何一个方便值t的1K之内,在放入潮湿箱之前,要求器具在t到t+4℃之间,处理4h,再放入潮湿箱
8
16、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16.1
器具的泄漏电流不应过大,并且其电气中强度应符合规定的要求
按16.2和16.3的方法检验
16.2
器具以1.06倍额定电压供电,泄漏电流不应超过:
按13.2的要求考核
按泄漏电流试验作业指导书
序号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8
16.3
器具的电气强度应符合规定的要求,泄漏电流试验之后,绝缘要立即经受1min频率为50Hz或60Hz基本正弦波的电压。
试验期间,不应出现击穿
按电气强度试验作业指导书
9
17、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
17
器具带有由变压器供电的电路时,其结构应使得在正常使用中可能出现短路时,该变压器内或与变压器相关的电路中,不会出现过高的温度。
通过试验后,安全特低电压电路中的导线绝缘层的温升值,不应超过第11章中的表3有关规定值高15K。
绕组的温度不应超过第19章中的表8规定值
通过施加以正常使用中出现的最不利的短路或过载状况,以1.06倍或0.94倍的额定电压供电,按发热的检验方法,测试绕组和导线的温度(保护装置动作时或达到稳定时测试)
10
19、非正常工作
19.1
器具的结构,应可消除非正常工作或误操作导致的火灾危险、有损安全或电击防护的机械性损坏
按19.2-19.10的检方法检验
电子电路的器具按19.11和19.12的检验方法
电子电路的设计和应用,应使其任何一个故障都不对器具在有关电击、火灾危险、机械危险或危险的功能失常方面产生不安全
每项试验使用新的纺织物
(IEC/EN60335-2-43、GB4706.60,增加)
按要求使用新的纺织物
※19.1
对装有接触器和继电器的器具应短路测试
(IEC/EN60335-1:
A2-2006,增加)
按19.14的方法检验
19.2
带电热元件的器具,在第11章规定的条件下,但要限制其热散发来进行试验。
在试验前确定的电源电压为在正常工作状态下,输入功率稳定后提供0.85倍额定输入功率所要求的电压。
整个试验期间该电压保持不变
器具按11章的测试条件,器具放置在测试角,以0.85额定功率供电,按发热试验作业指导书的检验方法测试测试角壁、底和电源线及非热塑性材料的附加绝缘和加强绝缘的温升,并按19.13条款考核
19.2
器具若有一个支撑纺织物的加热表面,则使用八层纺织物。
靠吹进暖空气干燥纺织物的器具,在加热元件防护隔栏上面安放两层纺织物。
如果加热元件位于纺织物上面,则放于空气进气口处的上面
按上述方法试验,并按技术要求将纺织物放在指定的位置,在纺织物布好点,用纺织物全部覆盖隔栅或空气进口进行试验,然后,覆盖80﹪面积再次试验,带有风扇的器具要在电动机停止运转时进行试验,此时隔栅或空气进口不覆盖
加热装置位于纺织物上面的器具亦是用二层纺织物安放在架子上面进行试验。
架子比正常位置上升50mm或结构允许的最大距离,选其较小的距离
安装在墙内的器具,贮藏时可折叠的亦进行试验,但架子成折叠状态,不带纺织物
(IEC/EN60335-2-43、GB4706.60,增加)
序号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10
19.3
重复19.2的试验,但试验前确定的电源电压,为在正常工作状态下输入功率稳定后提供1.24倍额定输入功率所要求的电压。
整个试验期间该电压保持不变
按19.2的方法检验,但按1.24倍额定输入功率所要求的电压试验
19.4
器具在第11章规定的条件下进行试验,并且任何在第11章试验期间用来限制温度的控制器短跑
按19.2的方法检验,并限制温度器依次短路进行试验
19.5
装有带管状外鞘或埋入式电热元件的OI类和I类器具,要重复19.4的试验。
但控制器不短路,而电热元件的一端要与其外鞘相连接
改变器具电源极性,电热元件另一端要与电热元件的外鞘相连,重复此试验
打算永久连接到固定布线的器具和在19.4的试验期间出现全断开的器具不进行此试验
器具按19.4的测试条件,电热元件一端与其外鞘或金属外壳相连;并按19.2的方法检验
19.6
带PTC的加热器,以额定电压供电,直到输入功率和温度的稳定状态建立。
然后,将PTC上的电压增加5%,并让加热器工作直到稳定状态再次建立,重复这一试验,直到PTC上的电压达到1.5倍的额定电压,或直到电热元件破裂,二者取决于哪一种情况最先发生
按19.2的方法检验,将PTC要单独引线供电,其余电路按额定电压供电,按要求调节PTC的电源,观察现象
19.7
通过下述手段让器具在停转状态下工作:
—如果转子堵转转矩小于满载矩,则锁住转子;
—其他的器具,则锁住运动部件
器具以额定电压供电,锁住电机的转子;重复和锁住电机的转子,并短路电容器或开路电容器,按发热的检验方法,测试绕组的温度、非热塑材料的附加绝缘和加强绝缘的温度(保护装置动作时或达到稳定时测试)
带有电动机,并在辅助绕组电路中有电容器的器具,让其在转子堵转,并在每一次断开其中一个电容器的条件下来工作。
对于不是P2级的电容器,每一次短路一个电容器的条件下重复该试验
对每一次试验,带有定时器或程序控制器的器具都以额定电压供电,供电持续时间等于此定时器或程序控制器所允许的最长时间
试验期间,绕组的温度不应超过表8中所示的限值
19.8
装有三相电动机的器具,断开其中的一相,然后对器具施加额定电压,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工作持续到19.7中规定的时间表
同19.7的方法检验
19.9
装有打算遥控、自动控制或有连续工作倾向的电动机的器具,进行过载运转试验
试验要求以额定电压供电,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工作,直至稳定状态建立
试验期间,绕组温度不应超过下述规定值:
A级:
140℃,E级:
155℃,B级:
165℃,
F级:
180℃,H级:
200℃
按11章温升测试方法测试绕组的温度,稳定后,然后用测功仪增大10﹪的电流,再次工作到稳定状态建立。
此时的电源电压保持不变。
再次增大负载并重复上述试验,直到保护装置动作或电动机停转
序号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10
19.10
装有串激电动机的器具,以1.3倍的额定电压供电,以可能达到的最低负载来工作,并持续1min。
试验期间,部件不应从器具上弹出
将电压调到1.3倍的额定电压,供电1min。
观察其现象
19.11
通过对所有的电路或电路的某一部分进行19.11.2规定的故障情况评估来确定电子电路是否合格。
对于符合19.11.1规定的条件可进行该试验
按19.11.1和19.11.2的方法检验
※19.11
如果器具的电子电路的正确工作需依赖于程控组件的正确功能,则需进行19.11.4.8;除非再次启动没有任何危险,则不需要(IEC/EN60335-1:
A2-2006,增加)
按19.11.4.8的方法检验
带保护性电子电路的器具经受19.11.3和19.11.4的试验(IEC/EN60335-1:
A2-2006,已取消)
按19.11.3和19.11.4的方法检验
◆19.11
带有一个通过电子断开获得断开位置的开关的器具或者带有处于待机状态开关的器具,经受19.11.4的试验
按19.11.4的方法检验
在每一次试验期间和之后,绕组的温度不应超过表8中规定的值。
器具应符合19.13中规定的条件
按19.13的方法检验
19.11.1
满足下述两个条件的电路或电路中的零件,可不进行19.11.2的试验,
—电子电路为下述的低功率电路;
—在器具其他部分中,对电击、火灾危险、机械危险或危险性功能失效的保护,不依赖于此电子电路的正常工作
低功率电路确定器具以额定电压供电,对于不超过15W的最靠近电源的那些点,被称之为低功率点
一个已调到其最大电阻值的可变电阻器连接在被调查点和电源的异性极之间。
然后减小电阻值,直到该电阻器消耗的功率达到最大值,在第5s终了时,供给该电阻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