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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经学变古时代汇总
八、經學變古時代
經學自唐以至宋初,已陵夷衰微矣[1]。
然篤守古義,無取新奇;各承師傳,不憑胸臆;猶漢唐注疏之遺也。
宋王旦作試官,題爲“當仁不讓於師”,不取賈邊解師爲眾之新説[2],可見宋初篤實之風。
乃不久而風氣遂變。
《困學紀聞》云:
“自漢儒至於慶曆間,談經者守訓故而不鑿。
《七經小傳》出而稍尚新奇矣[3]。
至《三經義》行[4],視漢儒之學若土梗。
”據王應麟説,是經學自漢至宋初未嘗大變,至慶曆始一大變也。
《七經小傳》,劉敞作;《三經新義》,王安石作,或謂《新義》多勦敞説[5]。
元祐諸公,排斥王學;而伊川《易傳》專明義理,東坡《書傳》橫生議論,雖皆傳世,亦各標新。
司馬光《論風俗劄子》曰:
“新進後生,口傳耳剽,讀《易》未識卦爻,已謂《十翼》非孔子之言;讀《禮》未知篇數,已謂《周官》爲戰國之書;讀《詩》未盡《周南》、《召南》,已謂毛、鄭爲章句之學;讀《春秋》未知十二公,己謂三傳可束之高閣。
”陸游曰:
“唐及國初,學者不敢議孔安國、鄭康成,況聖人乎!
自慶曆後,諸儒發明經旨,非前人所及;然排《繫辭》,毁《周禮》,疑《孟子》,譏《書》之《胤征》、《顧命》,黜《詩》之序,不難於議經,況傳注乎!
[6]”案宋儒撥棄傳注,遂不難於議經。
排《繫辭》謂歐陽修[7],毁《周禮》謂修與蘇軾、蘇轍[8],疑《孟子》謂李覯、司馬光[9],譏《書》謂蘇軾[10],黜《詩序》謂晁説之[11]。
此皆慶曆及慶曆稍後人,可見其時風氣實然,亦不獨咎劉敞、王安石矣。
[1]陵夷,謂卑替也。
陵,丘陵;夷,平。
言其頹替若丘陵之漸平也。
見《漢書·成帝紀》“日以陵夷”顏注。
[2]“當仁不讓于師”之“師”,古訓爲“師傅”,賈邊創新說,訓“師”爲“衆”,故王旦不取。
《文獻通考·選舉考三》:
“景德二年,親試舉人,得進士李迪等二百四十餘人。
……先是,迪與賈邊皆有聲場屋;及禮部奏名,而兩人皆不與。
考官取其文觀之,迪賦落韻;邊論當仁不讓於師,以師為眾,與注疏異。
特奏,令就御試。
參知政事王旦議:
落韻者,失於不詳審耳;捨注疏而立異,不可輒許,恐士子從今放蕩無所準的。
遂取迪而黜邊。
”
[3]《七經小傳》,宋劉敞撰。
所謂七經者:
《尚書》、《毛詩》、《周禮》、《儀禮》、《禮記》、《公羊傳》、《論語》。
[4]《三經義》,或稱《三經新義》,王安石撰。
晁公武《郡齋讀書志》:
“熙寜中,置經義局,撰《三經義》,皆本王安石經說,三經:
《書》、《詩》、《周禮》也。
”
[5]吳曾《能改齋漫録》:
“慶曆以前,多尊章句注疏之學;至劉原甫為《七經小傳》,始異諸儒之説。
王荆公修《經義》,蓋本於原甫。
”晁公武《郡齋讀書志》亦載上文,以爲元祐史官説,而加以按語:
“公武觀原甫說伊尹相湯伐桀升自陑之類,《經義》多勦取之,史官之言不誣。
”
[6]語見王應麟《困學紀聞》卷八“經説”。
[7]歐陽修所撰《易童子問》,辯《繫辭》、《文言》以下非孔子之言;略舉其例如下:
“童子問曰:
《繫辭》非聖人之作乎?
曰:
何獨《繫辭》焉,《文言》、《說卦》而下,皆非聖人之作;而衆說淆亂,亦非一人之言也。
昔之學《易》者,雜取以資其講說;而說非一家,是以或同或異,或是或非;其擇而不精,至使害經而惑世也。
……《繫辭》曰:
‘聖人設卦觀象,繫辭焉而明吉凶。
’又曰:
‘辨吉凶者存乎辭。
’又曰:
‘聖人有以見天下之動,而觀其會通,以行其典禮,繫辭焉以斷其吉凶,是故謂之爻。
’又曰:
‘易有四象,所以示也;繫辭焉,所以告也;定之以吉凶,所以斷也。
’又曰:
‘設卦以盡情僞,繫辭焉以盡其言。
’其說雖多,要其旨歸,止於繫辭明吉凶爾,可一言而足也。
……謂其說出於諸家,而昔之人雜取以釋經,故擇之不精,則不足怪也;謂其說出於一人;則是繁衍叢脞之言也,其遂以爲聖人之作,則又大謬矣。
孔子之文章,《易》、《春秋》是已。
其言愈簡,其義愈深,吾不知聖人之作繁衍叢脞之如此也。
……繫辭曰:
‘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
’所謂圖者,八卦之文也,神馬負之,自河而出,以授於伏羲者也。
蓋八卦者,非人之所爲,是天之所降也。
又曰:
‘包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
’然則,八卦者,是人之所爲也,河圖不與焉。
斯二說者,已不能相容矣。
……自相乖戾,尚不可以爲一人之說,其可以爲聖人之作乎?
……然則,繁衍叢脞之言與夫自相乖戾之說,其書皆可廢乎?
曰:
不必廢也。
古之學經者,皆有大傳;今《書》、《禮》之傳尚存。
此所謂《繫辭》者,漢初謂之《易大傳》也,至後漢已爲《繫辭》矣。
”
[8]歐陽修毀《周禮》之語見其所撰《問進士策》。
其文曰:
“《周禮》,其出最後。
……漢武以爲瀆亂不驗之書,何休亦云六國陰謀之説,何也?
然今考之,實有可疑者。
夫内設公卿大夫士,下至府史胥徒,以相副貳;外分九服,建五等,差尊卑,以相統理;此《周禮》之大略也。
而六官之屬略見於經者五萬餘人,而里閭縣鄙之長、軍師卒伍之徒不與焉。
王畿千里之地,爲田幾井,容民幾家,王官王族之國邑幾數,民之貢賦幾何,而又容五萬人者於其間。
其人耕而賦乎?
如其不耕而賦,則何以給之?
夫爲治者,故若是之煩乎?
此其一可疑者也。
秦既誹古,盡去古制。
自漢以後,帝王稱號,官府制度,皆襲秦故,以至於今。
雖有因有革,然大抵皆秦制也;未嘗有意於《周禮》者。
豈其體大而難行乎?
其果不可行乎?
夫立法垂制,將以遺後也;使難行,而萬世莫能行,與不可行等爾。
然則,反秦制之不若也。
脫有行者,亦莫能興,或因以取亂,王莽、後周是也。
則其不可用決矣。
此又可疑也。
”蘇軾毀《周禮》之言見於《策天子六軍之制》:
“《周禮》之言田賦夫家車徒之數,聖王之制也;其言五等之君,封國之大小,非聖人之制也,戰國所增之文也。
何以言之?
按鄭氏説:
武王之時,周地狹小,故諸侯之封及百里而止。
周公征伐不服,廓大中國,故大封諸侯,而諸公之地至五百里。
不知武王之時,何國不服,而周公之所征伐者誰也。
東征之役,見於《詩》、《書》,豈其廓地千里而史不載邪?
此甚可疑也。
周之初,諸侯八百;春秋之世,存者無數十。
鄭子産有言:
古者大國百里;今晉、楚千乘,若無侵小,何以至此?
子産之博物,其言宜可信。
先儒或以《周禮》為戰國陰謀之書,亦有以也。
”蘇轍毀《周禮》之言見於《歷代論》一“周公”篇:
“言周公之所以治周者,莫詳於《周禮》;然以吾觀之,秦、漢諸儒以意損益之者衆矣,非周公之完書也。
”其下歷舉《周禮》之三不信,與歐陽修、蘇軾所言大略相似而加詳。
篇末結語曰:
“三者既不可信,則凡《周禮》之詭異遠於人情者,皆不足信也。
古之聖人,因事立法以便人者有矣,未有立法以強人者也。
立法以強人,此迂儒之所以亂天下也。
”
[9]李覯所撰《常語》三卷,中多非《孟子》之言,但明人所編之《旴江集》,妄加刪略,今僅存“仲尼之徒無道桓文之事”、“伊尹廢太甲”、“周公封魯”三條,今舉其一爲例。
《常語下》:
“或曰:
地方七百里,有諸?
曰:
信也。
然則孟子何言乎儉於百里也?
曰《閟宫頌》,僖公復周公之宇,而曰:
‘公車千乘,朱英緑縢。
’千乘之地方三百一十六里有畸,山陵、林麓、川澤、溝瀆、城郭、宫室、涂巷不與焉,其何儉於百里也?
世俗疑《周官》五百里,以其大也,是亦不思耳矣。
諸侯之於天子,非若敵國然也;大國貢半,次國三之一,小國四之一。
諸侯有其地,天子食其稅,譬之一郡而巳矣。
魯七百里,開方之而四十九,殆半王畿也。
今之大郡不有半京畿者乎。
”司馬光撰《疑孟》一卷,其第二篇“陳仲子避兄離母”篇如下:
“仲子以兄之禄爲不義之禄,蓋謂不以其道事君而得之也;以兄之室爲不義之室,蓋謂不以其道取於人而成之也。
仲子蓋嘗諌其兄矣,而兄不用也。
仲子之志以爲吾既知其不義矣,然且食而居之,是口非之而身享之也,故避之居於於陵。
於陵之室與粟,身織屨,妻辟纑,而得之也,非不義也,豈當更問其築與種之者誰邪。
以所食之鵝,兄所受之饋也,故哇之,豈以母則不食,以妻則食之邪!
君子之責人,當探其情;仲子之避兄離母,豈所願邪!
若仲子者,誠非中行,亦狷者有所不爲也。
孟子過之,何其甚與!
”
[10]蘇軾撰《書傳》二十卷,以《胤征》爲羿篡位時事,《康王之誥》爲失禮,與諸儒説不同。
《書傳》卷六《胤征》篇《書序》“羲和湎淫,廢時亂日,胤往征之,作《胤征》”下云:
“按《史記》及《春秋傳》,晉魏絳、吳伍員言帝太康、帝仲康、帝相、帝少康四世事甚詳。
蓋羿既逐太康;太康崩,其弟仲康立,而羿為政。
仲康崩,其子相立。
相為羿所逐。
羿為家衆所殺,寒浞代之。
浞因羿室,生澆及豷。
使澆伐滅二斟,且殺相。
相之后曰緡,方娠而逃于有仍,以生少康。
少康復逃于有虞,虞思邑之於綸。
少康布德,以收夏衆。
夏之遺臣靡,收二斟之餘民,以滅浞而立少康,少康滅澆及豷,然後祀夏配天,不失舊物。
以此考之,則太康失國之後,至少康祀夏之前,皆羿、浞專政僭位之年;如曹操之於漢,司馬仲達之於魏也。
《胤征》之事,蓋出於羿,非仲康之所能專,明矣。
羲和,湎淫之臣也,而貳於羿,蓋忠於夏也;如王淩、諸葛誕之叛晉,尉遲迥之叛隋。
故羿假仲康之命,以命胤侯,而往征之。
……然則孔子何取於此篇而不刪去乎?
曰:
《書》固有非聖人之所取而猶存者也。
孟子曰:
‘盡信《書》,不如無《書》,吾於《武成》,取二三策而已。
’紂之衆既已倒戈,然猶縱兵以殺,至於血流漂杵,聖人何取焉。
予於《書》見聖人所不取而猶存者二:
《胤征》之挾天子令諸侯,與《康王之誥》釋斬衰而服袞冕也。
”又《書傳》卷十七《康王之誥》篇“群公既皆聽命,相揖趨出。
王釋冕,反喪服”下云:
“成王崩,未葬,君臣皆冕服,禮歟?
曰:
非禮也。
謂之變禮,可乎?
曰:
不可。
禮變於不得已,嫂非溺,終不援也。
三年之喪既成服,釋之而即吉,無時而可者。
……始死方殯,孝子釋服離次,出居路門之外,受干戈虎賁之逆,此何禮也?
……使周公在,必不爲此。
然則,孔子何取於此一書也?
曰:
至矣,其父子君臣之間,教戒深切著明者,猶足以爲後世法,孔子何爲不取哉?
然其失禮,則不可以不論。
”
[11]晁說之黜《詩序》之言,見於其所著《詩序論》四篇。
茲舉一例於下:
“孟子:
‘《凱風》,親之過小者也。
’而序《詩》者曰:
‘衞之淫風流行,雖有七子之母,猶不能安其室。
’是七子之母者,於先君無妻道,於七子無母道,過孰大焉。
孟子之言妄歟?
孟子之言不妄,則序《詩》非也。
”
孔子以《易》授商瞿,五傳而至田何,又三傳爲施讎、孟喜、梁丘賀,此《易》之正傳也。
京房受《易》於焦延壽,託之孟氏,不相與同,多言卦氣占驗,此《易》之别傳也。
鄭注言爻辰,虞注言納甲[1],不過各明一義,本旨不盡在此。
鄭與荀爽皆費氏《易》;惟虞翻言家傳孟氏[2],而注引《參同契》[3],又言夢道士使吞三爻[4],則間本於道家。
王弼亦費氏《易》,而旨近老氏,則亦涉道家矣。
然諸儒雖近道家,或用術數,猶未嘗駕其説於孔子之上也。
宋道士陳摶乃本太乙下行九宮之法[5],作先天後天之圖[6],託伏羲、文王之説而加之孔子之上[7]。
三傳得邵子[8],而其説益昌。
邵子精數學,亦《易》之别傳,非必得於《河》、《洛》[9]。
程子不信邵子之數,其識甚卓。
《易傳》言理,比王弼之近老氏者,爲最純正[10]。
朱子以程子不言數,乃取《河》、《洛》九圖冠於所作《本義》之首[11]。
於是宋、元、明言《易》者,開卷即説先天後天。
不知圖是點畫,書是文字;故漢人以《河圖》爲八卦、《洛書》爲九疇[12]。
宋人所傳《河圖》、《洛書》,皆黑白點子[13],是止可稱圖,不可稱書。
而乾南坤北之位,是乾爲君,而北面朝其臣[14]。
此皆百喙不能解者。
是以先天後天説《易》者,皆無足觀。
[1]納甲謂以十干分納於八卦,如乾納甲壬,坤納乙癸,震納庚,巽納辛,坎納戊,離納己,艮納丙,兌納丁。
張惠言《虞氏消息》:
“五行之位,甲乾乙坤,相得合木,謂天地定位也;丙艮丁兑,相得合火,山澤通氣也;戊坎已離,相得合土,水火相逮也;庚震辛巽,相得合金,雷風相薄也;天壬地癸,相得合水,言陰陽相薄而戰於乾;故五位相得而各有合。
”
[2]虞翻《易注》成,上奏曰:
“臣高祖父故零陵太守光,少治孟氏《易》。
曾祖父故平輿令成,纘述其業。
至臣祖父鳳,為之最密。
臣先考故日南太守歆,受本於鳳,最有舊書,世傳其業。
至臣,五世。
”引語見《三國志·虞翻傳》裴松之注。
[3]《參同契》,舊題漢魏伯陽作,其書假借《周易》之爻象以論煉丹之意,爲後之言爐火者所祖。
按虞翻注《易》,時引用《參同契》語,如云“易字從日下月”,即本《參同契》“日月爲易”之説。
詳可參考張惠言《周易虞氏義》。
[4]虞翻上奏《易注》云:
“臣郡吏陳桃夢臣與道士相遇,放髮,披鹿裘,布《易》六爻,撓其三以飲臣。
臣乞盡吞之,道士言:
‘《易》道在天,三爻足矣。
’豈臣受命應當知經!
”引語見《三國志·虞翻傳》裴松之注。
[5]“太乙下行九宮”,出《易緯乾鑿度》。
《後漢書·張衡傳》李賢注引《易乾鑿度》:
“太一取其數,以行九宮。
”鄭玄注:
“太一者,北辰神名也。
下行八卦之宮,每四,乃還於中央。
中央者,地神之所居。
故謂之九宮。
天數以陽出,以陰入。
陽起于子,陰起於午,是以太一下九宮,從坎宮始。
自此而坤宮,又自此而震宮,既又自此而巽宮,所行者半矣,還息於中央之宮。
既又自此而乾宮,自此而兌宮,自此而艮宮,自此而离宮,行則周矣。
上游息於太一之星,而反紫宮。
”胡渭《易圖明辨》卷二依上文作圖如次:
巽四
離九
坤二
震三
中五
兌七
艮八
坎一
乾六
按上圖爲朱熹《易本義·圖說》中之“《洛書》圖”所本。
《圖說》云:
“《洛書》蓋取龜象,故其數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爲肩,六八爲足。
”“《洛書》圖”如次:
與太乙九宮圖相似。
按《易本義·圖說》本陳摶之説,故皮錫瑞云“陳摶本太乙下行九宮之法”。
[6]陳摶書今不傳,朱熹《易本義》卷首所列九圖,蓋即本陳說,而可總分為先天、後天二類。
《易本義·圖說》:
“所謂天地自然之《易》,《河圖》、《洛書》也。
伏羲之《易》,先天八卦及六十四卦次序方位也。
文王之《易》,後天八卦次序方位及六十四卦之卦變也。
”
[7]《易本義·圖說》:
“有天地自然之易,有伏羲之易,有文王、周公之易,有孔子之易。
自伏羲以上,皆无文字,只有圖畫,最宜深玩,可見作《易》本原精微之意。
文王以下,方有文字,即今之《周易》。
然讀者亦宜各就本文消息,不可便以孔子之説為文王之說也。
”按《易本義·圖說》即本陳摶之説,而亦即皮錫瑞所譏爲“託伏羲、文王之説而加之孔子之上”。
[8]陳摶《易》説傳於穆修,穆修傳於李之才,李之才傳於邵雍,故云“三傳得邵子”。
[9]《宋史·邵雍傳》:
“事之才,受《河圖》、《洛書》、宓羲八卦六十四卦圖象。
之才之傳,遠有端緒;而雍探賾索隱,妙悟神契,洞徹蘊奥,汪洋浩博,多其所自得者。
”按《河圖》、《洛書》即指李之才所授之《河圖》、《洛書》。
皮錫瑞言“非必得於《河》、《洛》”,蓋邵雍多所自得,不以李之才所授為限也。
[10]邵雍以數言《易》,程頤作《易傳》,不取其説,而一本於理。
《易傳序》:
“吉凶消長之理,進退存亡之道,備於辭。
推辭考卦,可以知變,象與占在其中矣。
”又《答張閎中書》:
“有理而後有象,有象而後有數。
《易》因象以知數;得其義,則象數在其中矣。
必欲窮象之隱微,盡數之毫忽,乃尋流逐末,術家之所尚,非儒者之所務也。
”按此皆程子去數言理之證。
[11]朱熹所撰之《周易本義》共十二卷,卷首附有《河》、《洛》九圖。
《河》、《洛》九圖指:
《河圖》、《洛書》、伏羲八卦次序、伏羲八卦方位、伏羲六十四卦次序、伏羲六十四卦方位、文王八卦次序、文王八卦方位、文王六十四卦卦變圖。
[12]按此係漢劉歆之説。
《漢書·五行志》:
“劉歆以為虙羲氏繼天而王,受河圖,則而畫之,八卦是也。
禹治洪水,賜雒書,法而陳之,《洪範》是也。
”《尚書·洪範》:
“天乃錫禹《洪範》九疇,彝倫攸敘。
初一曰五行,次二曰敬用五事,次三曰農用八政,次四曰恊用五紀,次五曰建用皇極,次六曰乂用三德,次七曰明用稽疑,次八曰念用庶徵,次九曰嚮用五福,威用六極。
”按疇,類也,九疇即九章也。
劉歆以爲《洪範》中自“初一”以下六十五字皆《洛書》本文。
[13]宋人所傳之《洛書》已見上。
其河圖如次:
[14]按宋人《洛書》用太乙下行九宮之法,坤二居北,乾六居南。
又乾,古以爲君象。
《易·説卦》:
“乾以君之。
”又云:
“乾為君。
”君南面朝天下,今《洛書》以乾居南而北面朝天下,於理不合。
《尚書》傳自伏生,今存《大傳》;而《洪範五行傳》專言祥異,則《書》之别傳也。
太史公當武帝立歐陽《尚書》之時,所引《尚書》,必歐陽説,與伏《傳》多脗合。
大小夏侯出,始小異。
古文説出,乃大不同。
今攷《五經異義》引《古尚書》説,五經疏引馬、鄭遺説,如六卿、六宗、廣地萬里、服十二章之類,多援《周禮》以解唐、虞[1]。
夫《周禮》即屬周公手定之書,亦不可强堯、舜下從成周之制,是古文説己不可信矣。
僞孔傳出,王肅雜采今古,與馬、鄭互有得失。
諸儒去古未遠,雖間易其制度,未嘗變亂其事實也。
至宋儒乃以義理懸斷數千年以前之事實,謂文王不稱王[2],戡黎是武王[3];武王但伐紂,不觀兵[4];周公惟攝政,未代王[5];無解於“王若曰孟侯朕其弟小子封”之文,乃以爲武王封康叔[6];《君奭》是周公留召公[7];王命周公後是留後治洛[8];並與古説不合。
攷之《詩》、《書》,皆言文王受命。
伏《傳》、《史記》皆言文王稱王,以戡黎爲文王事,非武王事[9]。
武王既可伐紂,何以必不可觀兵。
伏《傳》言周公居攝[10];《史記》言周公踐位[11]。
又言武王時,康叔幼,未得封[12];《左氏傳》祝鮀明言周公封康叔[13],鮀以衞人説衞事,豈猶有誤!
《史記》言《君奭》作於周公居攝時,非留召公[14]。
又言周公老於豐,薨於豐,未嘗留後治洛[15]。
唐置節度留後,古無此官名。
皆變亂事實之甚者。
孔傳尚無此説,故孔傳雖僞,猶愈於蔡傳也。
疑孔傳始於宋吳棫。
朱子繼之,謂“某嘗疑孔安國書是假,《書序》是魏、晉間人作。
《書》凡易讀者皆古文,伏生所傳皆難讀,如何偏記其所難而易者全不能記”。
朱子所疑,真千古卓識。
蔡傳不從師説[16],殆因其序以傳心爲説[17];傳心出虞廷十六字[18],不敢明著其僞乎!
閻若璩作《古文疏證》攻僞《書》、僞傳;毛奇齡爲古文作《冤詞》。
人多是閻非毛,實亦未可槪論。
閻攻僞《書》、僞傳極精,而據蔡傳則誤[19]。
毛不信宋儒所造事實,而一從孔傳[20],此則毛是而閻非者,學者當分别觀之。
[1]
(一)六卿。
《尚書·甘誓》“乃召六卿”,僞孔傳:
“天子六軍,其將皆命卿。
”孔穎達正義:
“天子六軍,其將皆命卿,《周禮·夏官》序文也。
鄭玄云:
夏亦然。
則三王同也。
”按此乃援《周禮》以解夏制。
(二)六宗。
《尚書·堯典》“禋於六宗”,許慎《五經異義》:
“《今尚書》歐陽、夏侯説:
六宗者,上不及天,下不及地,旁不及四方,居中央,恍惚無有,神助陰陽變化,有益於人,故郊祀之。
《古尚書》説:
六宗,天地神之尊者,謂天宗三,地宗三。
天宗:
日、月、北辰。
地宗:
岱山、河、海。
日月爲陰陽宗,北辰爲星宗,岱爲山宗,河爲水宗,海爲澤宗。
”鄭玄《駁五經異義》:
“《周禮·大宗伯》曰:
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實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風師、雨師。
凡此所祭,皆天神也。
……星也,辰也,司中,司命,風師,雨師,此之謂六宗。
”按此乃援《周禮》以解唐、虞之制。
(三)廣地萬里。
許慎《五經異義》:
“《今尚書》歐陽、夏侯説:
中國方五千里。
《古尚書》説:
五服方五千里,相距萬里。
”《經典釋文·尚書·皋陶謨》“至於五千”下引馬融注:
“面五千里,爲方萬里。
”又《禮記·王制》正義引鄭玄《尚書·皋陶謨》注:
“四面相距,皆方萬里。
”按《古尚書》説,與馬、鄭説,皆本《周禮》九畿之説。
《周禮·夏官·大司馬》:
“乃以九畿之籍,施邦國之政職:
方千里曰國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衞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蠻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鎮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蕃畿。
”(四)服十二章。
《尚書·益稷》:
“予欲觀古人之象,日、月、星辰、山、龍、華蟲作會,宗彝、藻、火、粉米、黼、黻絺繡。
”孔穎達《尚書正義》引鄭玄注:
“會讀爲繪。
宗彝謂宗廟之鬱鬯樽也。
故虞、夏以上,蓋取虎彝、蜼彝而已。
粉米,白米也。
絺讀爲黹;黹,紩也。
自日月至黼黻,凡十二章,天子以飾祭服。
凡畫者爲繪,刺者爲繡。
此綉與繪各有六;衣用繪,裳用綉。
至周而變之,以三辰爲旂旗,龍爲衮,宗彝爲毳。
或損益上下,更其等差。
”又孔穎達《左傳·昭公二十五年》疏引鄭玄《尚書》注:
“周禮有衮冕、鷩冕、毳冕。
衮、鷩、毳者,各是其服章首所畫;舉其首章以名服耳。
衮是衮龍也;衮冕九章,以龍爲首。
鷩是華蟲也;鷩冕七章,以華蟲爲首。
毳是虎蜼也;毳冕五章,以虎蜼爲首。
虎毛淺,蜼毛深,故以毳言之。
毳,亂毛也。
”按此亦是援《周禮》以解唐、虞之服制。
[2]王應麟《困學紀聞》卷十一《史記正誤》:
“詩人道西伯蓋受命之年稱王而断虞、芮之訟,歐陽公以爲妄説。
五峰胡氏曰:
‘詩人言文王受命,指其至誠動天,得天人之助耳。
’李子思曰:
‘以虞、芮質成之年爲文王興王業之初則可,而謂文王於是自稱王則不可。
’”按舊說以爲文王受命稱王,宋歐陽修作《泰誓論》,胡宏作《皇王大紀》,李舜臣作《群經議》,皆斥以爲非,謂文王未嘗稱王。
此説非始於宋儒,唐梁肅作《受命稱王議》已倡之,梁文見《全唐文》卷五百十七。
[3]蔡沈《書經集傳》卷三《西伯戡黎》注:
“或曰:
西伯,武王也。
《史記》嘗載‘紂使膠鬲觀兵,膠鬲問之,曰:
西伯曷爲而來?
’則武王亦繼文王爲西伯矣。
”按西伯戡黎,舊說皆以西伯爲周文王,蔡沈《書集傳》據薛季宣之説,以西伯爲周武王。
薛季宣說見《書古文訓》。
[4]王應麟《困學紀聞》卷十一《史記正誤》:
“武王祭于畢,觀兵盟津。
歐陽公曰:
‘伯夷傳又載父死不葬之説,皆不可爲信。
’程子曰:
‘觀兵必無此理。
今日天命絕,則紂是獨夫,豈容更待三年。
’林氏曰:
‘漢儒以觀政轉爲觀兵,而爲周師再舉之説。
’”按武王觀兵盟津之説,宋歐陽修《泰誓論》、程頤《遺書》卷十九及林之奇《尚書全解》皆斥以爲不可信。
[5]蔡沈《書經集傳》卷四《大誥》注:
“武王克殷,以殷餘民封受子武庚,命三叔監殷。
武王崩,成王立,周公相之。
三叔流言,公將不利於孺子。
周公避位居東。
後成王悟,迎周公歸。
三叔懼,遂與武庚叛。
成王命周公東征以討之,大诰天下。
”按蔡《傳》以爲周公惟相成王,未代為王,故《大誥》文中“王若曰”之王,乃周公稱成王命,非其自稱。
皮錫瑞著《書經通論》“論宋儒體會語氣,勝於前人;而變亂事實,不可為訓”節云:
“《大誥》‘王若曰’,鄭注:
‘王謂攝也。
周公居攝,命大事,則權代王也。
’伏《傳》、《史記》皆云周公居位踐阼,則鄭說有據。
蔡傳從孔傳,以爲周公稱成王命以誥,其失二也。
”可與此文參看。
[6]蔡沈《書經集傳》卷四《康誥》注:
“康叔,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武王誥命爲衞侯。
……按《書序》以《康誥》爲成王之書。
今詳本篇,康叔於成王爲叔父,成王不應以弟稱之。
說者謂周公以成王命誥,故曰弟。
然既謂之王若曰,則爲成王之言,周公何遽自以弟稱之也?
”又《康誥》“王若曰:
孟侯,朕其弟,小子封”,蔡傳云:
“王,武王也。
孟,長也,言爲諸侯之長也。
封,康叔名。
舊說周公以成王命誥康叔者,非是。
”按舊說以爲周公踐位稱王,封康叔於衞,故云“朕其弟”。
蔡傳以爲周公未稱王,又無解“朕其弟”之文,故移爲武王。
[7]蔡沈《書集傳》卷五《君奭》注:
“召公告老而去,周公留之,史氏錄其告語爲篇。
……此篇之作,《史記》謂召公疑周公當國踐祚;唐孔氏謂召公以周公嘗攝王政,今復在臣位;葛氏謂召公未免常人之情,以爵位先後介意,故周公作是篇以諭之。
陋哉斯言!
要皆爲序文所誤。
獨蘇氏謂召公之意欲周公告老而歸,爲近之。
然詳本篇旨意,迺召公自以盛滿難居,欲避權位,退老厥邑,周公反覆告諭以留之爾。
”按蔡傳以《君奭》爲周公留召公,與舊說不同。
[8]《尚書·洛誥》“王曰:
公,予小子其退即辟于周,命公後”,蔡傳:
“此下成王留周公治洛也。
成王言我退即居于周,命公留後治洛。
……謂之後者,先成王之辭,猶後世留守、留後之義。
先儒謂封伯禽以爲魯後者,非是。
考之《費誓》,東郊不開,乃在周公東征之時,則伯禽就國蓋巳久矣。
下文惟告周公其後,其字之義,益可見其爲周公不爲伯禽也。
”按蔡沈《書經集傳》以“命公後”爲命周公留後治洛,與舊說不同。
[9]《尚書大傳·西伯戡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