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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经学变古时代汇总

八、經學變古時代

經學自唐以至宋初,已陵夷衰微矣[1]。

然篤守古義,無取新奇;各承師傳,不憑胸臆;猶漢唐注疏之遺也。

宋王旦作試官,題爲“當仁不讓於師”,不取賈邊解師爲眾之新説[2],可見宋初篤實之風。

乃不久而風氣遂變。

《困學紀聞》云:

“自漢儒至於慶曆間,談經者守訓故而不鑿。

《七經小傳》出而稍尚新奇矣[3]。

至《三經義》行[4],視漢儒之學若土梗。

”據王應麟説,是經學自漢至宋初未嘗大變,至慶曆始一大變也。

《七經小傳》,劉敞作;《三經新義》,王安石作,或謂《新義》多勦敞説[5]。

元祐諸公,排斥王學;而伊川《易傳》專明義理,東坡《書傳》橫生議論,雖皆傳世,亦各標新。

司馬光《論風俗劄子》曰:

“新進後生,口傳耳剽,讀《易》未識卦爻,已謂《十翼》非孔子之言;讀《禮》未知篇數,已謂《周官》爲戰國之書;讀《詩》未盡《周南》、《召南》,已謂毛、鄭爲章句之學;讀《春秋》未知十二公,己謂三傳可束之高閣。

”陸游曰:

“唐及國初,學者不敢議孔安國、鄭康成,況聖人乎!

自慶曆後,諸儒發明經旨,非前人所及;然排《繫辭》,毁《周禮》,疑《孟子》,譏《書》之《胤征》、《顧命》,黜《詩》之序,不難於議經,況傳注乎!

[6]”案宋儒撥棄傳注,遂不難於議經。

排《繫辭》謂歐陽修[7],毁《周禮》謂修與蘇軾、蘇轍[8],疑《孟子》謂李覯、司馬光[9],譏《書》謂蘇軾[10],黜《詩序》謂晁説之[11]。

此皆慶曆及慶曆稍後人,可見其時風氣實然,亦不獨咎劉敞、王安石矣。

[1]陵夷,謂卑替也。

陵,丘陵;夷,平。

言其頹替若丘陵之漸平也。

見《漢書·成帝紀》“日以陵夷”顏注。

[2]“當仁不讓于師”之“師”,古訓爲“師傅”,賈邊創新說,訓“師”爲“衆”,故王旦不取。

《文獻通考·選舉考三》:

“景德二年,親試舉人,得進士李迪等二百四十餘人。

……先是,迪與賈邊皆有聲場屋;及禮部奏名,而兩人皆不與。

考官取其文觀之,迪賦落韻;邊論當仁不讓於師,以師為眾,與注疏異。

特奏,令就御試。

參知政事王旦議:

落韻者,失於不詳審耳;捨注疏而立異,不可輒許,恐士子從今放蕩無所準的。

遂取迪而黜邊。

[3]《七經小傳》,宋劉敞撰。

所謂七經者:

《尚書》、《毛詩》、《周禮》、《儀禮》、《禮記》、《公羊傳》、《論語》。

[4]《三經義》,或稱《三經新義》,王安石撰。

晁公武《郡齋讀書志》:

“熙寜中,置經義局,撰《三經義》,皆本王安石經說,三經:

《書》、《詩》、《周禮》也。

[5]吳曾《能改齋漫録》:

“慶曆以前,多尊章句注疏之學;至劉原甫為《七經小傳》,始異諸儒之説。

王荆公修《經義》,蓋本於原甫。

”晁公武《郡齋讀書志》亦載上文,以爲元祐史官説,而加以按語:

“公武觀原甫說伊尹相湯伐桀升自陑之類,《經義》多勦取之,史官之言不誣。

[6]語見王應麟《困學紀聞》卷八“經説”。

[7]歐陽修所撰《易童子問》,辯《繫辭》、《文言》以下非孔子之言;略舉其例如下:

“童子問曰:

《繫辭》非聖人之作乎?

曰:

何獨《繫辭》焉,《文言》、《說卦》而下,皆非聖人之作;而衆說淆亂,亦非一人之言也。

昔之學《易》者,雜取以資其講說;而說非一家,是以或同或異,或是或非;其擇而不精,至使害經而惑世也。

……《繫辭》曰:

‘聖人設卦觀象,繫辭焉而明吉凶。

’又曰:

‘辨吉凶者存乎辭。

’又曰:

‘聖人有以見天下之動,而觀其會通,以行其典禮,繫辭焉以斷其吉凶,是故謂之爻。

’又曰:

‘易有四象,所以示也;繫辭焉,所以告也;定之以吉凶,所以斷也。

’又曰:

‘設卦以盡情僞,繫辭焉以盡其言。

’其說雖多,要其旨歸,止於繫辭明吉凶爾,可一言而足也。

……謂其說出於諸家,而昔之人雜取以釋經,故擇之不精,則不足怪也;謂其說出於一人;則是繁衍叢脞之言也,其遂以爲聖人之作,則又大謬矣。

孔子之文章,《易》、《春秋》是已。

其言愈簡,其義愈深,吾不知聖人之作繁衍叢脞之如此也。

……繫辭曰:

‘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

’所謂圖者,八卦之文也,神馬負之,自河而出,以授於伏羲者也。

蓋八卦者,非人之所爲,是天之所降也。

又曰:

‘包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

’然則,八卦者,是人之所爲也,河圖不與焉。

斯二說者,已不能相容矣。

……自相乖戾,尚不可以爲一人之說,其可以爲聖人之作乎?

……然則,繁衍叢脞之言與夫自相乖戾之說,其書皆可廢乎?

曰:

不必廢也。

古之學經者,皆有大傳;今《書》、《禮》之傳尚存。

此所謂《繫辭》者,漢初謂之《易大傳》也,至後漢已爲《繫辭》矣。

[8]歐陽修毀《周禮》之語見其所撰《問進士策》。

其文曰:

“《周禮》,其出最後。

……漢武以爲瀆亂不驗之書,何休亦云六國陰謀之説,何也?

然今考之,實有可疑者。

夫内設公卿大夫士,下至府史胥徒,以相副貳;外分九服,建五等,差尊卑,以相統理;此《周禮》之大略也。

而六官之屬略見於經者五萬餘人,而里閭縣鄙之長、軍師卒伍之徒不與焉。

王畿千里之地,爲田幾井,容民幾家,王官王族之國邑幾數,民之貢賦幾何,而又容五萬人者於其間。

其人耕而賦乎?

如其不耕而賦,則何以給之?

夫爲治者,故若是之煩乎?

此其一可疑者也。

秦既誹古,盡去古制。

自漢以後,帝王稱號,官府制度,皆襲秦故,以至於今。

雖有因有革,然大抵皆秦制也;未嘗有意於《周禮》者。

豈其體大而難行乎?

其果不可行乎?

夫立法垂制,將以遺後也;使難行,而萬世莫能行,與不可行等爾。

然則,反秦制之不若也。

脫有行者,亦莫能興,或因以取亂,王莽、後周是也。

則其不可用決矣。

此又可疑也。

”蘇軾毀《周禮》之言見於《策天子六軍之制》:

“《周禮》之言田賦夫家車徒之數,聖王之制也;其言五等之君,封國之大小,非聖人之制也,戰國所增之文也。

何以言之?

按鄭氏説:

武王之時,周地狹小,故諸侯之封及百里而止。

周公征伐不服,廓大中國,故大封諸侯,而諸公之地至五百里。

不知武王之時,何國不服,而周公之所征伐者誰也。

東征之役,見於《詩》、《書》,豈其廓地千里而史不載邪?

此甚可疑也。

周之初,諸侯八百;春秋之世,存者無數十。

鄭子産有言:

古者大國百里;今晉、楚千乘,若無侵小,何以至此?

子産之博物,其言宜可信。

先儒或以《周禮》為戰國陰謀之書,亦有以也。

”蘇轍毀《周禮》之言見於《歷代論》一“周公”篇:

“言周公之所以治周者,莫詳於《周禮》;然以吾觀之,秦、漢諸儒以意損益之者衆矣,非周公之完書也。

”其下歷舉《周禮》之三不信,與歐陽修、蘇軾所言大略相似而加詳。

篇末結語曰:

“三者既不可信,則凡《周禮》之詭異遠於人情者,皆不足信也。

古之聖人,因事立法以便人者有矣,未有立法以強人者也。

立法以強人,此迂儒之所以亂天下也。

[9]李覯所撰《常語》三卷,中多非《孟子》之言,但明人所編之《旴江集》,妄加刪略,今僅存“仲尼之徒無道桓文之事”、“伊尹廢太甲”、“周公封魯”三條,今舉其一爲例。

《常語下》:

“或曰:

地方七百里,有諸?

曰:

信也。

然則孟子何言乎儉於百里也?

曰《閟宫頌》,僖公復周公之宇,而曰:

‘公車千乘,朱英緑縢。

’千乘之地方三百一十六里有畸,山陵、林麓、川澤、溝瀆、城郭、宫室、涂巷不與焉,其何儉於百里也?

世俗疑《周官》五百里,以其大也,是亦不思耳矣。

諸侯之於天子,非若敵國然也;大國貢半,次國三之一,小國四之一。

諸侯有其地,天子食其稅,譬之一郡而巳矣。

魯七百里,開方之而四十九,殆半王畿也。

今之大郡不有半京畿者乎。

”司馬光撰《疑孟》一卷,其第二篇“陳仲子避兄離母”篇如下:

“仲子以兄之禄爲不義之禄,蓋謂不以其道事君而得之也;以兄之室爲不義之室,蓋謂不以其道取於人而成之也。

仲子蓋嘗諌其兄矣,而兄不用也。

仲子之志以爲吾既知其不義矣,然且食而居之,是口非之而身享之也,故避之居於於陵。

於陵之室與粟,身織屨,妻辟纑,而得之也,非不義也,豈當更問其築與種之者誰邪。

以所食之鵝,兄所受之饋也,故哇之,豈以母則不食,以妻則食之邪!

君子之責人,當探其情;仲子之避兄離母,豈所願邪!

若仲子者,誠非中行,亦狷者有所不爲也。

孟子過之,何其甚與!

[10]蘇軾撰《書傳》二十卷,以《胤征》爲羿篡位時事,《康王之誥》爲失禮,與諸儒説不同。

《書傳》卷六《胤征》篇《書序》“羲和湎淫,廢時亂日,胤往征之,作《胤征》”下云:

“按《史記》及《春秋傳》,晉魏絳、吳伍員言帝太康、帝仲康、帝相、帝少康四世事甚詳。

蓋羿既逐太康;太康崩,其弟仲康立,而羿為政。

仲康崩,其子相立。

相為羿所逐。

羿為家衆所殺,寒浞代之。

浞因羿室,生澆及豷。

使澆伐滅二斟,且殺相。

相之后曰緡,方娠而逃于有仍,以生少康。

少康復逃于有虞,虞思邑之於綸。

少康布德,以收夏衆。

夏之遺臣靡,收二斟之餘民,以滅浞而立少康,少康滅澆及豷,然後祀夏配天,不失舊物。

以此考之,則太康失國之後,至少康祀夏之前,皆羿、浞專政僭位之年;如曹操之於漢,司馬仲達之於魏也。

《胤征》之事,蓋出於羿,非仲康之所能專,明矣。

羲和,湎淫之臣也,而貳於羿,蓋忠於夏也;如王淩、諸葛誕之叛晉,尉遲迥之叛隋。

故羿假仲康之命,以命胤侯,而往征之。

……然則孔子何取於此篇而不刪去乎?

曰:

《書》固有非聖人之所取而猶存者也。

孟子曰:

‘盡信《書》,不如無《書》,吾於《武成》,取二三策而已。

’紂之衆既已倒戈,然猶縱兵以殺,至於血流漂杵,聖人何取焉。

予於《書》見聖人所不取而猶存者二:

《胤征》之挾天子令諸侯,與《康王之誥》釋斬衰而服袞冕也。

”又《書傳》卷十七《康王之誥》篇“群公既皆聽命,相揖趨出。

王釋冕,反喪服”下云:

“成王崩,未葬,君臣皆冕服,禮歟?

曰:

非禮也。

謂之變禮,可乎?

曰:

不可。

禮變於不得已,嫂非溺,終不援也。

三年之喪既成服,釋之而即吉,無時而可者。

……始死方殯,孝子釋服離次,出居路門之外,受干戈虎賁之逆,此何禮也?

……使周公在,必不爲此。

然則,孔子何取於此一書也?

曰:

至矣,其父子君臣之間,教戒深切著明者,猶足以爲後世法,孔子何爲不取哉?

然其失禮,則不可以不論。

[11]晁說之黜《詩序》之言,見於其所著《詩序論》四篇。

茲舉一例於下:

“孟子:

‘《凱風》,親之過小者也。

’而序《詩》者曰:

‘衞之淫風流行,雖有七子之母,猶不能安其室。

’是七子之母者,於先君無妻道,於七子無母道,過孰大焉。

孟子之言妄歟?

孟子之言不妄,則序《詩》非也。

孔子以《易》授商瞿,五傳而至田何,又三傳爲施讎、孟喜、梁丘賀,此《易》之正傳也。

京房受《易》於焦延壽,託之孟氏,不相與同,多言卦氣占驗,此《易》之别傳也。

鄭注言爻辰,虞注言納甲[1],不過各明一義,本旨不盡在此。

鄭與荀爽皆費氏《易》;惟虞翻言家傳孟氏[2],而注引《參同契》[3],又言夢道士使吞三爻[4],則間本於道家。

王弼亦費氏《易》,而旨近老氏,則亦涉道家矣。

然諸儒雖近道家,或用術數,猶未嘗駕其説於孔子之上也。

宋道士陳摶乃本太乙下行九宮之法[5],作先天後天之圖[6],託伏羲、文王之説而加之孔子之上[7]。

三傳得邵子[8],而其説益昌。

邵子精數學,亦《易》之别傳,非必得於《河》、《洛》[9]。

程子不信邵子之數,其識甚卓。

《易傳》言理,比王弼之近老氏者,爲最純正[10]。

朱子以程子不言數,乃取《河》、《洛》九圖冠於所作《本義》之首[11]。

於是宋、元、明言《易》者,開卷即説先天後天。

不知圖是點畫,書是文字;故漢人以《河圖》爲八卦、《洛書》爲九疇[12]。

宋人所傳《河圖》、《洛書》,皆黑白點子[13],是止可稱圖,不可稱書。

而乾南坤北之位,是乾爲君,而北面朝其臣[14]。

此皆百喙不能解者。

是以先天後天説《易》者,皆無足觀。

[1]納甲謂以十干分納於八卦,如乾納甲壬,坤納乙癸,震納庚,巽納辛,坎納戊,離納己,艮納丙,兌納丁。

張惠言《虞氏消息》:

“五行之位,甲乾乙坤,相得合木,謂天地定位也;丙艮丁兑,相得合火,山澤通氣也;戊坎已離,相得合土,水火相逮也;庚震辛巽,相得合金,雷風相薄也;天壬地癸,相得合水,言陰陽相薄而戰於乾;故五位相得而各有合。

[2]虞翻《易注》成,上奏曰:

“臣高祖父故零陵太守光,少治孟氏《易》。

曾祖父故平輿令成,纘述其業。

至臣祖父鳳,為之最密。

臣先考故日南太守歆,受本於鳳,最有舊書,世傳其業。

至臣,五世。

”引語見《三國志·虞翻傳》裴松之注。

[3]《參同契》,舊題漢魏伯陽作,其書假借《周易》之爻象以論煉丹之意,爲後之言爐火者所祖。

按虞翻注《易》,時引用《參同契》語,如云“易字從日下月”,即本《參同契》“日月爲易”之説。

詳可參考張惠言《周易虞氏義》。

[4]虞翻上奏《易注》云:

“臣郡吏陳桃夢臣與道士相遇,放髮,披鹿裘,布《易》六爻,撓其三以飲臣。

臣乞盡吞之,道士言:

‘《易》道在天,三爻足矣。

’豈臣受命應當知經!

”引語見《三國志·虞翻傳》裴松之注。

[5]“太乙下行九宮”,出《易緯乾鑿度》。

《後漢書·張衡傳》李賢注引《易乾鑿度》:

“太一取其數,以行九宮。

”鄭玄注:

“太一者,北辰神名也。

下行八卦之宮,每四,乃還於中央。

中央者,地神之所居。

故謂之九宮。

天數以陽出,以陰入。

陽起于子,陰起於午,是以太一下九宮,從坎宮始。

自此而坤宮,又自此而震宮,既又自此而巽宮,所行者半矣,還息於中央之宮。

既又自此而乾宮,自此而兌宮,自此而艮宮,自此而离宮,行則周矣。

上游息於太一之星,而反紫宮。

”胡渭《易圖明辨》卷二依上文作圖如次:

巽四

離九

坤二

震三

中五

兌七

艮八

坎一

乾六

按上圖爲朱熹《易本義·圖說》中之“《洛書》圖”所本。

《圖說》云:

“《洛書》蓋取龜象,故其數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爲肩,六八爲足。

”“《洛書》圖”如次:

與太乙九宮圖相似。

按《易本義·圖說》本陳摶之説,故皮錫瑞云“陳摶本太乙下行九宮之法”。

[6]陳摶書今不傳,朱熹《易本義》卷首所列九圖,蓋即本陳說,而可總分為先天、後天二類。

《易本義·圖說》:

“所謂天地自然之《易》,《河圖》、《洛書》也。

伏羲之《易》,先天八卦及六十四卦次序方位也。

文王之《易》,後天八卦次序方位及六十四卦之卦變也。

[7]《易本義·圖說》:

“有天地自然之易,有伏羲之易,有文王、周公之易,有孔子之易。

自伏羲以上,皆无文字,只有圖畫,最宜深玩,可見作《易》本原精微之意。

文王以下,方有文字,即今之《周易》。

然讀者亦宜各就本文消息,不可便以孔子之説為文王之說也。

”按《易本義·圖說》即本陳摶之説,而亦即皮錫瑞所譏爲“託伏羲、文王之説而加之孔子之上”。

[8]陳摶《易》説傳於穆修,穆修傳於李之才,李之才傳於邵雍,故云“三傳得邵子”。

[9]《宋史·邵雍傳》:

“事之才,受《河圖》、《洛書》、宓羲八卦六十四卦圖象。

之才之傳,遠有端緒;而雍探賾索隱,妙悟神契,洞徹蘊奥,汪洋浩博,多其所自得者。

”按《河圖》、《洛書》即指李之才所授之《河圖》、《洛書》。

皮錫瑞言“非必得於《河》、《洛》”,蓋邵雍多所自得,不以李之才所授為限也。

[10]邵雍以數言《易》,程頤作《易傳》,不取其説,而一本於理。

《易傳序》:

“吉凶消長之理,進退存亡之道,備於辭。

推辭考卦,可以知變,象與占在其中矣。

”又《答張閎中書》:

“有理而後有象,有象而後有數。

《易》因象以知數;得其義,則象數在其中矣。

必欲窮象之隱微,盡數之毫忽,乃尋流逐末,術家之所尚,非儒者之所務也。

”按此皆程子去數言理之證。

[11]朱熹所撰之《周易本義》共十二卷,卷首附有《河》、《洛》九圖。

《河》、《洛》九圖指:

《河圖》、《洛書》、伏羲八卦次序、伏羲八卦方位、伏羲六十四卦次序、伏羲六十四卦方位、文王八卦次序、文王八卦方位、文王六十四卦卦變圖。

[12]按此係漢劉歆之説。

《漢書·五行志》:

“劉歆以為虙羲氏繼天而王,受河圖,則而畫之,八卦是也。

禹治洪水,賜雒書,法而陳之,《洪範》是也。

”《尚書·洪範》:

“天乃錫禹《洪範》九疇,彝倫攸敘。

初一曰五行,次二曰敬用五事,次三曰農用八政,次四曰恊用五紀,次五曰建用皇極,次六曰乂用三德,次七曰明用稽疑,次八曰念用庶徵,次九曰嚮用五福,威用六極。

”按疇,類也,九疇即九章也。

劉歆以爲《洪範》中自“初一”以下六十五字皆《洛書》本文。

[13]宋人所傳之《洛書》已見上。

其河圖如次:

[14]按宋人《洛書》用太乙下行九宮之法,坤二居北,乾六居南。

又乾,古以爲君象。

《易·説卦》:

“乾以君之。

”又云:

“乾為君。

”君南面朝天下,今《洛書》以乾居南而北面朝天下,於理不合。

《尚書》傳自伏生,今存《大傳》;而《洪範五行傳》專言祥異,則《書》之别傳也。

太史公當武帝立歐陽《尚書》之時,所引《尚書》,必歐陽説,與伏《傳》多脗合。

大小夏侯出,始小異。

古文説出,乃大不同。

今攷《五經異義》引《古尚書》説,五經疏引馬、鄭遺説,如六卿、六宗、廣地萬里、服十二章之類,多援《周禮》以解唐、虞[1]。

夫《周禮》即屬周公手定之書,亦不可强堯、舜下從成周之制,是古文説己不可信矣。

僞孔傳出,王肅雜采今古,與馬、鄭互有得失。

諸儒去古未遠,雖間易其制度,未嘗變亂其事實也。

至宋儒乃以義理懸斷數千年以前之事實,謂文王不稱王[2],戡黎是武王[3];武王但伐紂,不觀兵[4];周公惟攝政,未代王[5];無解於“王若曰孟侯朕其弟小子封”之文,乃以爲武王封康叔[6];《君奭》是周公留召公[7];王命周公後是留後治洛[8];並與古説不合。

攷之《詩》、《書》,皆言文王受命。

伏《傳》、《史記》皆言文王稱王,以戡黎爲文王事,非武王事[9]。

武王既可伐紂,何以必不可觀兵。

伏《傳》言周公居攝[10];《史記》言周公踐位[11]。

又言武王時,康叔幼,未得封[12];《左氏傳》祝鮀明言周公封康叔[13],鮀以衞人説衞事,豈猶有誤!

《史記》言《君奭》作於周公居攝時,非留召公[14]。

又言周公老於豐,薨於豐,未嘗留後治洛[15]。

唐置節度留後,古無此官名。

皆變亂事實之甚者。

孔傳尚無此説,故孔傳雖僞,猶愈於蔡傳也。

疑孔傳始於宋吳棫。

朱子繼之,謂“某嘗疑孔安國書是假,《書序》是魏、晉間人作。

《書》凡易讀者皆古文,伏生所傳皆難讀,如何偏記其所難而易者全不能記”。

朱子所疑,真千古卓識。

蔡傳不從師説[16],殆因其序以傳心爲説[17];傳心出虞廷十六字[18],不敢明著其僞乎!

閻若璩作《古文疏證》攻僞《書》、僞傳;毛奇齡爲古文作《冤詞》。

人多是閻非毛,實亦未可槪論。

閻攻僞《書》、僞傳極精,而據蔡傳則誤[19]。

毛不信宋儒所造事實,而一從孔傳[20],此則毛是而閻非者,學者當分别觀之。

[1]

(一)六卿。

《尚書·甘誓》“乃召六卿”,僞孔傳:

“天子六軍,其將皆命卿。

”孔穎達正義:

“天子六軍,其將皆命卿,《周禮·夏官》序文也。

鄭玄云:

夏亦然。

則三王同也。

”按此乃援《周禮》以解夏制。

(二)六宗。

《尚書·堯典》“禋於六宗”,許慎《五經異義》:

“《今尚書》歐陽、夏侯説:

六宗者,上不及天,下不及地,旁不及四方,居中央,恍惚無有,神助陰陽變化,有益於人,故郊祀之。

《古尚書》説:

六宗,天地神之尊者,謂天宗三,地宗三。

天宗:

日、月、北辰。

地宗:

岱山、河、海。

日月爲陰陽宗,北辰爲星宗,岱爲山宗,河爲水宗,海爲澤宗。

”鄭玄《駁五經異義》:

“《周禮·大宗伯》曰:

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實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風師、雨師。

凡此所祭,皆天神也。

……星也,辰也,司中,司命,風師,雨師,此之謂六宗。

”按此乃援《周禮》以解唐、虞之制。

(三)廣地萬里。

許慎《五經異義》:

“《今尚書》歐陽、夏侯説:

中國方五千里。

《古尚書》説:

五服方五千里,相距萬里。

”《經典釋文·尚書·皋陶謨》“至於五千”下引馬融注:

“面五千里,爲方萬里。

”又《禮記·王制》正義引鄭玄《尚書·皋陶謨》注:

“四面相距,皆方萬里。

”按《古尚書》説,與馬、鄭説,皆本《周禮》九畿之説。

《周禮·夏官·大司馬》:

“乃以九畿之籍,施邦國之政職:

方千里曰國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衞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蠻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鎮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蕃畿。

”(四)服十二章。

《尚書·益稷》:

“予欲觀古人之象,日、月、星辰、山、龍、華蟲作會,宗彝、藻、火、粉米、黼、黻絺繡。

”孔穎達《尚書正義》引鄭玄注:

“會讀爲繪。

宗彝謂宗廟之鬱鬯樽也。

故虞、夏以上,蓋取虎彝、蜼彝而已。

粉米,白米也。

絺讀爲黹;黹,紩也。

自日月至黼黻,凡十二章,天子以飾祭服。

凡畫者爲繪,刺者爲繡。

此綉與繪各有六;衣用繪,裳用綉。

至周而變之,以三辰爲旂旗,龍爲衮,宗彝爲毳。

或損益上下,更其等差。

”又孔穎達《左傳·昭公二十五年》疏引鄭玄《尚書》注:

“周禮有衮冕、鷩冕、毳冕。

衮、鷩、毳者,各是其服章首所畫;舉其首章以名服耳。

衮是衮龍也;衮冕九章,以龍爲首。

鷩是華蟲也;鷩冕七章,以華蟲爲首。

毳是虎蜼也;毳冕五章,以虎蜼爲首。

虎毛淺,蜼毛深,故以毳言之。

毳,亂毛也。

”按此亦是援《周禮》以解唐、虞之服制。

[2]王應麟《困學紀聞》卷十一《史記正誤》:

“詩人道西伯蓋受命之年稱王而断虞、芮之訟,歐陽公以爲妄説。

五峰胡氏曰:

‘詩人言文王受命,指其至誠動天,得天人之助耳。

’李子思曰:

‘以虞、芮質成之年爲文王興王業之初則可,而謂文王於是自稱王則不可。

’”按舊說以爲文王受命稱王,宋歐陽修作《泰誓論》,胡宏作《皇王大紀》,李舜臣作《群經議》,皆斥以爲非,謂文王未嘗稱王。

此説非始於宋儒,唐梁肅作《受命稱王議》已倡之,梁文見《全唐文》卷五百十七。

[3]蔡沈《書經集傳》卷三《西伯戡黎》注:

“或曰:

西伯,武王也。

《史記》嘗載‘紂使膠鬲觀兵,膠鬲問之,曰:

西伯曷爲而來?

’則武王亦繼文王爲西伯矣。

”按西伯戡黎,舊說皆以西伯爲周文王,蔡沈《書集傳》據薛季宣之説,以西伯爲周武王。

薛季宣說見《書古文訓》。

[4]王應麟《困學紀聞》卷十一《史記正誤》:

“武王祭于畢,觀兵盟津。

歐陽公曰:

‘伯夷傳又載父死不葬之説,皆不可爲信。

’程子曰:

‘觀兵必無此理。

今日天命絕,則紂是獨夫,豈容更待三年。

’林氏曰:

‘漢儒以觀政轉爲觀兵,而爲周師再舉之説。

’”按武王觀兵盟津之説,宋歐陽修《泰誓論》、程頤《遺書》卷十九及林之奇《尚書全解》皆斥以爲不可信。

[5]蔡沈《書經集傳》卷四《大誥》注:

“武王克殷,以殷餘民封受子武庚,命三叔監殷。

武王崩,成王立,周公相之。

三叔流言,公將不利於孺子。

周公避位居東。

後成王悟,迎周公歸。

三叔懼,遂與武庚叛。

成王命周公東征以討之,大诰天下。

”按蔡《傳》以爲周公惟相成王,未代為王,故《大誥》文中“王若曰”之王,乃周公稱成王命,非其自稱。

皮錫瑞著《書經通論》“論宋儒體會語氣,勝於前人;而變亂事實,不可為訓”節云:

“《大誥》‘王若曰’,鄭注:

‘王謂攝也。

周公居攝,命大事,則權代王也。

’伏《傳》、《史記》皆云周公居位踐阼,則鄭說有據。

蔡傳從孔傳,以爲周公稱成王命以誥,其失二也。

”可與此文參看。

[6]蔡沈《書經集傳》卷四《康誥》注:

“康叔,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武王誥命爲衞侯。

……按《書序》以《康誥》爲成王之書。

今詳本篇,康叔於成王爲叔父,成王不應以弟稱之。

說者謂周公以成王命誥,故曰弟。

然既謂之王若曰,則爲成王之言,周公何遽自以弟稱之也?

”又《康誥》“王若曰:

孟侯,朕其弟,小子封”,蔡傳云:

“王,武王也。

孟,長也,言爲諸侯之長也。

封,康叔名。

舊說周公以成王命誥康叔者,非是。

”按舊說以爲周公踐位稱王,封康叔於衞,故云“朕其弟”。

蔡傳以爲周公未稱王,又無解“朕其弟”之文,故移爲武王。

[7]蔡沈《書集傳》卷五《君奭》注:

“召公告老而去,周公留之,史氏錄其告語爲篇。

……此篇之作,《史記》謂召公疑周公當國踐祚;唐孔氏謂召公以周公嘗攝王政,今復在臣位;葛氏謂召公未免常人之情,以爵位先後介意,故周公作是篇以諭之。

陋哉斯言!

要皆爲序文所誤。

獨蘇氏謂召公之意欲周公告老而歸,爲近之。

然詳本篇旨意,迺召公自以盛滿難居,欲避權位,退老厥邑,周公反覆告諭以留之爾。

”按蔡傳以《君奭》爲周公留召公,與舊說不同。

[8]《尚書·洛誥》“王曰:

公,予小子其退即辟于周,命公後”,蔡傳:

“此下成王留周公治洛也。

成王言我退即居于周,命公留後治洛。

……謂之後者,先成王之辭,猶後世留守、留後之義。

先儒謂封伯禽以爲魯後者,非是。

考之《費誓》,東郊不開,乃在周公東征之時,則伯禽就國蓋巳久矣。

下文惟告周公其後,其字之義,益可見其爲周公不爲伯禽也。

”按蔡沈《書經集傳》以“命公後”爲命周公留後治洛,與舊說不同。

[9]《尚書大傳·西伯戡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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