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证目标与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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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目标与计划
1.工程概况
1.1总体简介
序号
项目
内容
1
工程名称
中国社科院考古所科研综合楼工程
2
工程位址
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7号
3
工程建设规模
13467m2
4
建设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务基建计划局
5
设计单位
北京建筑设计研究院
6
监理单位
北京银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第十三项目部
7
质量监督单位
北京市东城区质量监督站
8
质量等级要求
结构长城杯、竣工市优
1.2现场条件
本工程总用地面积为:
4200.72m2,建筑物占地面积为:
1426.33m2。
拟建场地内原有建筑物已全部拆除,施工现场路面及场地已全部硬化,水、电、消防、排水已全部到位。
1.3施工现场概况
1.3.1工程简介
本工程位于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院内,东邻王府井大街,南侧为考古所办公楼,西侧为近代所办公楼,总用地面积4200.72m2。
本工程地上八层(局部九层)、地下一层(局部二层);总建筑面积为13467m2;是一座现代化的科研综合楼,建筑平面造型简洁,减少了外墙凹凸,外立面采用灰色涂料,铝合金装饰带,空调室外机隐藏在飘窗之下,外罩木制百页;二层沿街立面窗外及顶层装饰架采用防腐木条,北侧沿街立面开三层高大洞,使保留的古建筑成为街景一部分;建筑外型古朴大方,既现代又有传统神韵。
1.3.2现场实际情况
拟建场地内原有建筑物已拆除(除须保留的古建),场地基本平整,现场地理位置情况(见附图)。
2.工程质量目标计划
2.1项目的质量目标
结构长城杯、竣工市优。
2.2具体目标值
⑴所有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以上,分部工程优良率90%。
⑵质量保证资料齐全。
⑶观感的质量评分得分率应达到92%以上。
⑷杜绝各类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和质量隐患。
⑸项目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100%。
3.工程质量保证预控措施
3.1质量保证体系
质量方针及质量保证体系
在我公司“一流管理、一流质量”质量方针的指导下,在本工程的具体实施中,我公司将运用先进的技术、科学的管理,严谨的作风,精心组织,精心施工,以有竞争力的优质产品满足业主的愿望和要求。
根据ISO-9002质量标准的要求建立了文件化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手册》,体系有效运行已通过了第三方认证。
广泛开展质量职能分析和健全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大力推行“一案三工序管理措施”和QC质量管理活动。
强化质量检测与质量验收专业系统,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
公司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建立起项目管理体系,以合同为制约,推行国际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ISO-9002),强化质量职能。
建立由项目经理领导,生产经理、总工程师中间控制,专业责任工长检查的三级管理系统,形成项目经理到各专业工种的质量管理网络。
3.1.1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
3.1.1.1项目组织机构图
3.1.1.2各岗位的质量职责
1、项目经理
⑴项目经理是公司法人在项目上的授权代理,是本项目的质量第一责任人,代表公司履行与业主合同及分包合同相关的责任。
⑵执行公司的质量方针、质量体系文件;项目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制定与贯彻实施;批准实施项目质量计划。
⑶依据项目经理手册进行组织机构设置、人员聘任和质量职能分配及制定项目人员留置计划。
⑷领导项目经理部全面管理工作。
⑸指导项目成本管理工作。
⑹负责项目创优工作的总体策划与安排部署,并监督项目各职能部门及专业分包单位的执行情况,确定项目质量目标及确保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
⑺负责与业主监理单位的总体协调与沟通。
⑻负责项目人事管理及人员划分。
2、生产经理
⑴生产经理是施工生产的指挥者,对各分项、分部的安全生产与施工质量负直接的领导责任。
⑵组织责任工长认真贯彻执行项目的各类生产计划、施工方案,并定期进行检查。
⑶负责协调各专业工种、各专业分包单位在施工生产中工序交叉及相配合工作,负责对公司内部专业公司的机械调配工作。
⑷参与工程各阶段的验收工作,具体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⑸负责安排和指导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⑹负责落实项目的质量计划和质量目标的执行,协助领导组织开展QC小组活动。
⑺对施工工期负直接领导责任,监督落实项目工程进度计划的执行及完成情况,并负责审定、考核各分包单位的月、周计划。
⑻主管项目工程管理部的各项工作。
3、技术负责人
⑴贯彻执行质量方针、项目质量计划与科技发展规划的引进及推广工作,负责审核项目物资计划及工程物资需要计划,对工程质量负第一技术责任。
⑵负责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参与工程创优策划并指导实施,领导项目质量体系的运行工作。
⑶组织编制并审核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计划、质量阶段预控计划及技术措施,负责专业分包提交技术方案的审批。
⑷负责材料控制与认可。
⑸组织各项质量专题会,负责主持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方案。
⑹贯彻执行技术法规、规程、规范和涉及工程质量方面的有关规定。
⑺负责图纸会审及专业问题的技术处理,审定设计洽商和变更工作。
⑻负责组织各阶段的质量验收及各项竣工资料的指导和审定工作。
⑼主管项目技术协调部、物资部、质量监督部及相关施工管理及商务管理工作。
4、经营经理
⑴管理项目经营目标与具体实施,分解年月季经营目标。
⑵负责组织对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工作,参与相关的公司组织的合同评审工作。
⑶负责项目经营合同的管理,包括对专业分承包方以及其他零星聘用合同的管理工作。
⑷做好工程的预、决算及项目制造成本管理工作。
⑸参与分承包合同履约中的协调与结算管理。
⑹负责向业主、监理申报清款单及分包付款单工作。
⑺负责项目财务管理和全面经济核算工作,对质量体系的财务考核质量负责。
⑻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加强质量成本管理,认真开展经济活动分析。
5、质量科
⑴制定项目的质量工作计划,并协助付经理实施。
认真收集各种有关质量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及时反馈各种信息,协助领导分析质量状况。
⑵收集、保管质量档案,参与质量体系文件和资料的控制。
⑶组织开展质量策划工作,对统计技术的选择和应用进行控制。
⑷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工艺要求和相关标准,组织对检验和试验及其状态的控制,对检验工作质量负责。
⑸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施工过程质量检查,统计各种质量落实情况,反馈工程质量信息。
⑹参与对不合格品的评审,协助组织工程竣工交付。
⑺协助技术负责人参与不合格的评审和处置,对纠正措施进行跟踪。
⑻负责组织收集、分析、传递、储存质量信息,实施项目质量记录的控制。
⑼组织开展质量培训工作,指导并参加QC小组活动。
6、技术科
⑴负责项目施工生产的管理与协调。
⑵负责组织大、中、小型施工机械设备进出厂协调管理,监督维修和保养等后援保证工作。
⑶负责根据项目月度计划分解成周工作计划,控制专业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安排。
⑷负责对专业分包商进行技术交底,审核专业分包商班组的交底,且各项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手续齐全。
⑸参与技术方案的编制,加强预控和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把关,严格按照项目质量计划和质量评定标准、国家规范进行监督、检查。
⑹严格“三工序”的检查,组织专业分包单位做好工序、分项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
⑺负责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根据处理方案监督和指导责任单位的修复。
⑻协助安全部门对现场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并随时对现场的安全设施及防护进行检查,加强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
⑼协助物资部门对进场材料的构配件的检查、验收及管理。
⑽配合技术负责人编写施工技术方案及技术措施,监督技术方案的执行情况。
⑾负责对专业分包单位施工方案的审核工作。
⑿组织施工方案和重要部位施工的技术交底。
⒀负责施工技术保证资料的汇总及管理。
⒁工艺技术准备:
施工技术审核管理:
项目专项技术措施管理,编制过程控制计划,纠正和预防措施;编制和审定材料,送审计划和需用计划,组织材料送审。
⒂对本工程所使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与研究成果推广应用计划和推广措施方案,并及时总结改进。
⒃负责计量器具的台帐管理,进行标识、审核。
7、检测室
⑴认真执行现行有关检验和试验标准、规范和规程。
⑵对项目检验和试验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
⑶负责生产中的检验和试验工作,熟练操作各类仪器设备,按有关规定进行各类检验和实验。
⑷负责采购后的物资抽样或物资人员送检的试验,并提出质量报告单,且对检验和试验数据负责。
⑸负责按专业仪器设备的检定(校验)规程编制仪器设备的周期检定表和检定计划,确保仪器设备能正常使用。
⑹开展关键测试技术的质量攻关,推广和应用计量测试新技术和新方法。
8、物资设备室
⑴负责项目物资的统一管理工作。
⑵对物资公司授权范围内的物资编制采购计划,依据程序采购计划购买,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
⑶监督各专业分包方进场材料的验证、复试,并记录存档。
⑷及时组织自供材料(含由公司直接分包的分承包方)的选择、送审,并跟踪及时将审定结果报工程协调部及合同部。
⑸及时向顾客直接指定的分包商索要建筑师审定的材料的书面证明并与进场验证、检验报告一同存档。
⑹负责顾客提供材料的进场验证(材料质量、数量验证)办理书面手续。
⑺负责进场物资库存情况,制定物资管理办法,做好各类物资的标识。
⑻负责进场物资的报验工作。
⑼负责进场物资在使用过程中的监督工作。
9、作业层
⑴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严格执行质量第一的原则。
⑵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质量员、技术员反映,并参与质量的分析,对不及时自检和不及时反映问题造成的不合格工程负责。
⑶保证个人质量指标的完成。
⑷积极参与QC小组的活动。
3.1.2合同评审
⑴总包合同评审程序
A:
合同签订前的评审
项目经理、经营预算部经理参加公司组织的合同评审会,并就其中的工期目标、质量目标、创优目标、经营策略等重点内容明确记录下来,为项目内部合同交底做准备。
B:
协调评审
合同签订后,由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会同公司项目管理部组织协调评审。
①进行合同交底:
包括工程性质特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分析。
②落实履约和满足质量要求的资源条件,包括混凝土、模板、钢筋、各种施工机具及办公设备等。
③落实工作责任和进度计划,确定项目经理部应负的工作责任范围和解决问题的时间,并将项目经理部的总控计划向有关各方通报。
④就履约中的理解不一致和业主磋商,一般性问题由项目经营预算部负责,将最终结果汇报公司项目管理部,重大问题由项目经理和业主协商。
C:
项目合同交底
由项目经营预算部将合同中与各部门有关的内容分别筛选、汇总、打印成合同交底书,就其中的重要事项予以明确交代,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
对各部门以合同交底书的形式进行合同交底,记录并保存。
D:
合同更改
当合同发生修订时,若不影响原定施工方案时,由项目组织协调评审,并执行公司合同评审程序。
①一般的更改可通过洽商和书面签证的方式进行。
②重大更改应按条款进行评审,经评审就有关问题由项目经理和业主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的协议对合同条文进行修改,签署生效,在合同更改的协议评审中应充分考虑更改后对技术满足顾客要求的可行性;更改后对成本的影响;更改后对工程质量、工期的影响;更改后对材料供应、施工设备及其他现场条件的影响。
⑵专业分包合同管理
①专业分承包方评定:
按照公司《分承包方评定程序》由项目主管领导参与分承包方的评定和选择,明确分承包方的必备条件。
②专业分包合同制定:
项目合同部根据项目特点及总包合同要求制定专业分包合同,并保证专业分包合同满足总包合同的要求。
③专业分包合同交底:
项目合同部将合同中与各部门有关的内容分别挑出来,分别汇总、打印成合同交底书,对各部门以合同交底书的形式进行合同交底,记录并保存。
④分承包方考核:
项目经理部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每季度对分承包的工期、质量、安全、资料方面进行考核,填写考核表格,并将项目考核意见由综合部及时送交公司项目管理部。
⑤经营预算部负责保存合同评审记录。
3.1.3文件和资料的控制
⑴文件的管理
①文件的制定:
根据需要由项目各部门负责人编制有关的技术类文件管理办法等文件,并负责解释与督促文件的实施。
②文件的审批:
由项目主管领导审批签署主管部门编制的文件。
③文件发放:
由项目行政部负责对文件进行打印、收发、复印、登记工作,保证文件处于受控状态及有效。
④文件的修改、换版:
由原文件编制部门负责人进行修改,项目主管领导审批及换版文件的签发,行政部负责修改、换版文件的通知登记发放。
⑤年度文件资料清单:
项目行政部负责将项目各部门的文件资料清单汇总,编制成项目年度文件资料清单。
⑥项目结束后文件资料的清理:
项目结束,由项目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公司职能部门对资料管理的要求,对项目文件资料进行处理,并保证受控文件的及时回收。
本项目受控文件包括:
设计图纸;
现行国家施工规范;
验收标准、工艺标准、材料标准、标准图集;
各类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图纸会审记录;
工程变更、设计洽商;
项目质量计划、工程质量记录、公司质量体系文件。
⑵质量记录管理
①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DBJ01-51-20**《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要求按期进行技术资料的收集、汇总、编目,由技术部专职资料员负责。
②质量体系运行记录:
包括纠正与预防措施记录、人员培训考核记录、专业分承包方评价和有关质量运行考核记录、内外审记录、文件和资料记录、统计技术的应用记录等。
③对于竣工资料及其他须作为历史资料保存的,按国家和公司档案室的有关规定,分别送交有关档案室保存。
④对于质量保证手册和程序文件,项目解体后若有后续工程,则转入下一个项目,否则交回公司质量保证部;对于项目其余资料按公司《质量记录程序》文件执行。
3.1.4采购
⑴物资采购
①执行公司《采购程序》。
②所有采购的材料、半成品、工程设备必须符合规范标准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
③采购计划由项目工程技术部根据进度计划提出,所有材料计划必须经过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能执行。
④物资部统一管理采购委托、并编制供料计划。
⑤项目经理部质量总监负责对物资验证和使用过程中的物资质量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并作记录。
⑥业主指定的分承包商,采购文件由其自行编制。
⑦物资采购文件由物资部负责管理、存档。
⑵物资验证
①公司提供的物资,由项目物资部根据供料计划进行现场质量验证并记录,质量总监监控。
②项目自行采购的物资进场后由物资部根据采购计划进行验证并记录。
③专业分承包方采购的A、B类物资由项目物资部及质量总监共同验证,C类物资由专业承包方验证记录,项目物资部认可备案。
④业主选择的物资,由项目经理部质量安全部经理与监理进行验证,必要时会同业主、监理共同实地考察,对质量有争议的物资要做复试检验。
⑤业主指定的分承包方采购的物资验证,由项目物资部负责,复试取证需在项目指定的单位进行。
⑥现场验证不合格的物资应设专区堆放,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规定处置。
业主提供的物资在现场验证和检查中发现问题,由项目物资部报告业主解决。
⑦对于我方采购的物资,业主的验证不能代替我方对采购物资的质量责任,而业主采购的物资,我方的验证不能取代业主对其采购物资的质量责任。
⑶物资标识
①项目物资部根据场地情况设置标牌、进行物资及状态标识,标识应注明名称、规格、产地、使用部位、检验状态、标识人、标识时间等内容。
②不合格物资的标识:
项目物资部对进入现场的不合格物资单独堆放,并进行标识,标识应醒目且容易识别,标牌上应有“不合格品待处理”字样。
其处置程序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③现场施工及搬运及使用过程应保证标识完好。
④对有特殊要求的物资及追溯性要求的物资产品标识,要采取措施加以重点保管。
⑤对业主提供的产品物资设专区堆放,单独标识,并做好保管工作。
⑷物资搬运、保管、储存
①保证搬运质量
②物资及半成品的搬运应按合同责任运输管理,由项目物资部下达搬运作业指导书,并具体指导执行。
对易碎、易碰、易散落及有防震、防压、防爆要求的物资(如:
防水材料),在二次场地运输中应提供运输保护,并在作业指导书中明确。
③现场二次搬运及半成品就位搬运工作,根据技术方案的规定,由区域责任工程师下达搬运指导书,并指导其进行。
④搬运应采取相应措施与适当的保护措施,避免损坏、丢失和保存完好,具体内容应列入搬运指导书。
⑤保证储存质量。
⑥现场储存由项目物资部统一管理。
⑦储存应根据物资保管的技术要求,设立适合的场所和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⑧现场储存的物资至少每周检查一次,记录并对发现的问题向项目经理提出报告,及时解决。
⑨储存过程中的物料收发应有记录,保持标识的完好,并进行现场验证。
⑩完工后的余料,由物资部负责收回处理记录。
3.1.5产品标识及可追溯性
3.1.5.1项目技术部负责督促检查产品标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物资设备室负责采购原材料、零配件、构配件的标识管理,质量股负责分部、分项工程标识管理。
3.1.5.2物资设备室应将采购的原材料、零配件、构配件在堆放处进行标识,标识采用挂牌形式,标牌上应注明品种、规格、数量、等级。
工程材料的标识是通过堆放处挂牌、入库验收单、保管台帐和材质证明等方式来实现。
3.1.5.3项目技术股负责自加工半成品(如制作的钢筋)在堆放处挂牌,标牌上应注明名称、型号、生产日期、使用部位。
3.5.1.4过程标识通过标识记号和记录来实现。
(1)标识记号本项目采用合格(√)、不合格(χ)。
(2)每道过程完成后,由技术股相关工程师填写工程质量自检记录、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记录内容有:
工程名称、部位、工程量、规格、检查项目、日期、作业班组等。
各种记录资料保存到保修期结束。
(3)施工过程检验和试验记录、隐蔽验收记录/质量检验评定表,施工图及竣工图等作为分项/分部工程可追溯性的标识。
3.5.1.5所有标识都有转移的情况,随着施工的进展,记录或标识可能由一个部门转交给下一个部门,故要办理交接记录或标识转交手续,以保证其不丢失、损坏,以便必要时易于追溯。
3.1.6过程控制
3.1.6.1开工前的过程控制
(1)准备工作计划:
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公司项目管理部审核,公司总工批准后实施。
(2)图纸会审:
接到图纸后,项目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在项目技术人的主持下,召集有关人员对施工图纸进行会审、记录,并就提出的有关问题和业主达成一致。
此过程可形成两个记录,内部图纸会审记录和图纸会审记录。
(3)本工程如需项目经理部进行详图设计,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工程技术部与业主及设计单位共同对详图设计进行探讨达成共识,由项目技术部设计小组完成设计。
(4)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由工程技术部编制各专项技术方案。
对于专业分承包方,施工方案由其自行制定,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执行。
(5)施工现场准备工作质量控制,具体工作如下:
①项目经理部负责接收红线范围,以及临水、临电、施工道路、施工障碍等的确定。
②工程技术部负责引进设立永久性基准桩和水准点,经北京市勘测院复验批准,记录并保存。
③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对人员、设备、材料、和计量器具等进场的规定进行落实与管理。
3.1.6.2工过程控制
(1)编制过程控制计划:
在每一分项工程施工之前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过程控制计划,具体内容包括:
工序执行标准、质量控制重点、执行和检查人员的职责,过程控制计划由项目技术部编制,技术负责人批准。
(2)过程能力评定:
由项目工程技术部、生产经理、责任工长共同进行,对施工过程进行评定认可,以确保人员、机具的配置及工艺的可行,由责任工程师记录。
(3)技术交底:
分三个层次进行。
项目工程技术部根据各项施工方案向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分承包负责人交底;责任工长向操作班组交底;分承包及班组长向工人交底。
交底一律书面进行,被交底人需在交底材料上签字以明确责任。
(4)实施三检制:
分项工程施工前均要确定某一具有代表性的具体部位作为样板控制点,经过“三检”过程和质量安全部的验证,并经监理公司认可后作为质量标准指导其他部位的施工。
(5)对于本工程的特殊过程、关键过程,实施重点控制,在过程控制计划中做出明确规定。
(6)特殊过程的操作人员要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7)机械管理、维修、保养、由提供方负责,工程管理部负责监控,并由设备提供方按时提供必要的记录。
3.6.1.3过程标识
(1)施工过程的各种标识及记录由责任工长负责,标识方式为:
钢筋、模板工程,挂牌,记录标识;混凝土工程:
标签、记录标识;钢筋焊接:
记录标识;机电安装:
记录标识。
(2)工程技术部和计量员共同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检验个试验状态标识。
(3)急需放行的物资和例外放行的过程,要进行连续监控,在随后的检验试验中发现不合格,由原放行的直接管理部门负责实施追回,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只有检验人员或其授权人才有权更改表示检验状态的标志,如标记、标牌等,检验和试验状态改变后,应立即进行新的标识。
(5)负责管理标识用具的人员,要妥善保管,需要更换时,应将原印章或标记交回。
3.6.1.4防护
(1)《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明确成品保护方案措施。
(2)施工过程中的工序防护,由区域责任工长组织实施,交工前的成品防护由项目经理部统一组织实施。
(3)对专业分承包方负责范围的成品防护要列入分承包合同,并严格执行。
3.1.7检验和试验
3.1.7.1检验和试验按项目检验计划规定执行。
3.1.7.2过程检验和试验的责任人为责任工长,质检员负责监督。
3.1.7.3施工过程的质量检验,分承包方负责自检、交接检,责任工长负责
分项质量检验初验;质量部负责人评定。
3.1.7.4施工过程试验按规范要求取样,由责任工长委托专职试验员进行。
3.1.7.5检验、试验要经过审查、批准,并做好记录,检查和试验检验不合
格的过程不得放行。
3.1.7.6过程检验和试验记录应及时上报监理公司,经批准后方能进行下道
工序。
3.1.7.7检验和试验记录;所有检验和试验均应有正式记录,经相关负责人
签字并注明检验日期,有专职人员整理归档。
3.1.8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
3.1.8.1检验设备的控制责任人为项目机电部。
测量设备的控制责任人为
工程技术部。
试验设备和计量设备的控制责任人为试验员,分承包放提供的检测设备需检验合格,经标识后方可使用。
3.1.8.2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都要按标准和检定周期进行校准和复验,
新投入使用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使用前必须校准,以保证精确度,并对所有检测设备进行标识,表明其检验状态,保存检验记录。
3.1.8.3当发现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失准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追溯检验,直到其检验、试验结果符合标准得以确认为止,并计入有关文件。
3.1.8.4未经校准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检测设备
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更换。
3.1.8.5建立台帐:
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检测及发放要做出管理台帐,由专人统一管理。
3.1.8.6本工程主要测量设备有DJ-2级经纬仪、DS3水准仪、50米钢卷尺均已做好检测。
3.1.8.7工程上用乙炔表、氧气表等均已做好检测。
3.1.9检验和试验状态
3.1.9.1项目质量部负责生产全过程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
项目物资设备室和检测室负责国外采购物资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以及公司物资部提供的经国内检验和试验合格的产品状态标识。
项目技术部门负责自加工、制作成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3.1.9.2产品标识状态
在产品生产安装和服务的全过程中,应对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进行标识,这些状态有:
⑴经检验和试验后合格(合格)
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