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及休假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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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勤及休假管理办法试行

大唐阜新能源化工工程有限公司

员工考勤及休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大唐阜新能源化工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员工(以下简称员工)的劳动管理,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员工的权益,调动其积极性,保障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勤是对员工出勤情况的真实记载,是用人单位计发工资的主要依据,是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保证用人单位工作时间和严肃劳动纪律的一种管理手段。

因此,凡员工因病、事、婚、丧、产、年休假等确需脱离工作岗位时,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第三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要模范遵守劳动纪律,同时要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肃对待考勤管理工作,认真审核,经常对员工进行遵章守纪教育。

每个员工都必须遵守劳动纪律。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四条各部门负责考勤的人员负责收集、审核、汇总本部门考勤,并将审核结果于每月3日前上报人力资源部。

第五条考勤工作要选择思想作风正派、大公无私、勇于负责的同志兼任考勤员。

考勤员的具体任务是: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出勤和请假情况按日正确统计考勤,保管假条和考勤记录,月末将考勤记录汇总,将汇总结果在部门内公布后,填写《员工考勤登记表》(见附件1),报人力资源部。

第六条考勤周期一律从当月1日起至月底止,考勤表经考勤员、考勤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上报,未经签字的考勤表无效。

第七条考勤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其职责为:

组织全公司考勤管理;正确贯彻执行考勤管理制度;研究处理有关考勤的具体问题;对部门考勤员进行业务指导;系统整理与保管考勤资料(缺勤登记表应保存五年,以便备查);分析出勤情况;研究提高出勤率和严格劳动纪律的各种措施统一印制各种考勤表单。

第八条员工请假需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见附件2),请病假3天以内,事假1天以内,由考勤部门负责人批准;请病假3-15天(含15天),事假1-3天(含3天),由考勤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人力资源部批准;员工请病假15-30天(含30天),事假3-15天(含15天),由考勤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签署意见报员工所在部门的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员工请病假30天以上,事假15天以上,由员工所在部门的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各部门部长请假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员工请病假一次准假最长期限一个月,请事假一次准假最长期限十五天,假期满不上班又不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员工请婚、丧、产、工伤,年休假须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计划生育奖励假、计划生育四种手术假由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批准,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九条考勤管理要与经济责任制挂钩,对不按时上报、报表数据不准、各种表报不合格(如考勤表漏报、重报、符号与假条不符、出勤率不准确等)影响上一级汇总或弄虚作假者,对责任者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

第三章员工请假

第十条病假

1、员工有病或非因公负伤不能坚持工作,应请病假。

请病假必须取得指定医院的病休诊断书。

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方可休假。

凡未经批准的病休,不论是否有医生的诊断书,一律不予按病假处理,视情节按旷工或事假处理,如因急病不能来请假者,应在患病当日或次日及时告知部门负责人,随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提交乡级以上医院医生急诊诊断后,经指定医院认定方可补假,否则假条一律无效。

2、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请病假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公司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规定如下: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整十年的,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实际工作年限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3、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4、对于身患难以治疗疾病的,根据医院证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医疗期,但延长期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5、对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6、长期病休员工复工时实行试工期。

试工期内旧病复发其前后病假时间合并计算。

半日工作期间不作为试工期。

半日工作的病假连续计算,满三个月以上再上全日班的同样实行试工期。

员工因病伤连续停止工作在一个月以上,病伤痊愈需要复工时,须经指定医院检查,并开具复工证明方能复工;如果连续停止工作三个月以上时,痊愈上班,须经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研究确定能否复工,复工后试工期规定如下:

病假不满三个月,没有试工期;

满三个月不满六个月,试工期一个月;

满六个月不满一年,试工期二个月;

满一年以上,试工期三个月;

第十一条事假

1、员工因私事须亲自处理者,可请事假。

但视其请假理由与工作需要,可以准假也可以不准假;缩短假期或改变请假日期。

事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2、事假期间如员工在外从事第二职业,按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婚假

1、员工本人结婚可休假3天,休假必须事先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2、男员工年满25周岁,女员工年满23周岁,初婚婚假另增15天。

3、员工需要到异地与其未婚夫(妻)结婚者,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第十三条丧假

1、员工的父母或配偶死亡时可休假3天。

休假时应事先请假,确实事先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及时与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口头请假,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不办手续的按旷工或事假处理。

2、员工的子女,一同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丧假2天。

3、员工需要到异地办理丧事(不含第十三条第二项)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第十四条工伤假

1、员工因工负伤需诊疗及休息,由所在部门报请工伤假。

所在部门必须在工伤发生后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公司领导报告。

并于两日内填写工伤报告单一式三份,经核鉴后分别交指定医院一份,医院酌情给假。

财务部门一份,人力资源部一份。

2、工伤医疗期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1个月至24个月的医疗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

3、休工伤假在1个月以上的,应每月进行复查,将复查结果交给公司作为考勤的依据。

4、员工因工负伤住院治疗期间,根据医院意见,经公司领导批准派出的护理人员按出勤处理。

未经医院或未经公司领导批准自行派出的护理人员,一律按事假处理。

5、工伤员工医疗终结,经过指定医院提出检查报告鉴定,确认完全恢复或者部分恢复劳动能力可以工作的,经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研究安排工作。

第十五条 产假

1、女员工正常生育,产假为九十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十五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已婚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的初产妇增加产假四十五天。

凡生育第一胎孩子后,在产假期间报名终身只要一个孩子的,增加产假三十天。

2、女员工小产、怀孕不满两个月流产,给予产假二十天;满两个月不满四个月流产,给予产假三十天;满四个月不满七个月流产,给予产假四十二天;满七个月的给予正常产假。

3、产假须持医院证明。

4、女员工产假前、后因病或体弱不能工作者,经指定医院证明按病假处理。

5、非婚生育不享受产假待遇,按事假处理。

6、计划外生育不享受产假待遇。

7、员工各种节育手术假期如下:

(1)放置宫内节育环者休息5天,重体力劳动者,在术后一周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

(2)皮下埋殖避孕者(需经计生主管批准)休息3天。

(3)特殊原因需要取出节育环者要有计生经办人开具证明,方可取环,当日休息1天(包括有尾丝节育器)。

(4)做输精管节扎,休息7天。

(5)做输卵管节扎,休息21天。

以上休息均按出勤对待。

8、人工流产(引产)同时放节育环者,除人工流产(引产)手术假外,多增加2天。

人工流产(引产)同时做女节扎手术的,增加10天。

9、女员工中期终止妊娠或生育后同时又做节扎手术者,给男员工陪床假12天;单纯做女节扎给男员工陪床假10天;男方做节扎给女员工陪床假3天。

以上陪床假,均按出勤对待。

10、凡因上环失败或有病(必须有医院妇产科证明),不能采取上环措施并有合同书而做流产者、自然流产者(给予生育指标而初次自然流产的,有医院妇产科证明),其休假均按出勤对待。

11、凡是适合上环而不上环者,或未给生育指标而造成流产或引产者,其休假均按病假对待(独生子女一周岁以内发生首次人流者其休假按产假对待)。

第四章员工休假

第十六条实施休假坚持尊重员工意愿、服从工作需要的原则,部门和员工双方协商确定合理的休假安排,尽可能降低对工作的影响。

第十七条员工休假的组织与管理。

(一)人力资源部是员工休假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为:

1.根据相关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公司休假管理办法。

2.研究加强劳动管理,保障工作开展,维护员工权益的各种措施。

3.解决和处理休假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4.对各部门的休假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5.系统汇总、整理、保存休假的相关资料。

6.统一印制、下发各类休假表单。

7.定期统计、分析休假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二)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休假工作的直接组织与管理者和第一责任人,其职责为:

1.在确保本部门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和工作计划有序开展的前提下,组织员工休假,保障员工权益。

2.统筹考虑所属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量、工作重要性及其紧迫程度,结合员工申请,分期分批合理安排员工休假。

3.处理本部门休假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4.严格要求本部门人员按照规定履行休假手续。

(三)各部门考勤员是本部门休假工作的具体实施者和直接责任人,其职责为:

1.协助部门领导,合理安排本部门员工休假;

2.负责本部门休假资料的存档、备查工作;

3.对报送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第十八条员工休假实施细则

(一)公司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六,周日为休息日;公司统一安排国家法定节日的放假时间;公司员工年度内,每月休假5天或两个月休假10天(含往返路程时间)。

(二)员工可根据自身具体情况,于休假前月底,向本部门考勤员递交休假申请表(见附件3)。

 

(三)年休假时间

工作年限

休假天数

工作满20年以上

15天

参加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

10天

参加工作满1年不满10年

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1、上半年见习期满的上岗大中专、技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可从当年开始享受年休假;下半年进入单位的,可从次年一月份开始享受年休假;

2、参加各类学校学习,脱产半年以上的员工,不享受年休假。

学习期满返回单位工作超过半年的员工,当年可享受年休假;

3、一年内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休假;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休假;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休假;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休假;在本年度内休假后又有请病、事假超过上述规定的员工,下一年度则不享受年休假; 

4、员工年休假原则上每年一次性安排休完,不能跨年度使用;各部门要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根据各类人员的工作任务、岗位不同,分期分批统一安排年休假。

在同一时间内,休假人员不得过分集中。

5、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工作年限,于每年一月份确定员工年休假假期,并传递至各部门。

6、各部门结合员工意愿和工作实际,于每年二月底前制定年度员工年休假初步安排计划,该计划需及时报送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方可分期分批地组织实施年休假。

(四)各部门应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需求,兼顾所属员工当期的工作岗位、工作量、工作重要性、紧迫程度及员工的请求,合理安排休假。

(五)休假程序

1、申请及审批

员工休假由部门领导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即可休假;部门助理及以上人员(含副总师)休假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至人力资源部办理手续后方可休假;公司副职、主任助理休假,由公司正职审批;公司正职休假,报经上级公司审批。

2、休假

员工申请休年休假时应提前3个工作日填报《大唐阜新能源化工工程有限公司员工年休假审批单》(见附件4)。

审批程序办毕后方可休假,审批单应在休假前送人力资源部留存。

3、假期异动

延长假期。

职工因故确需延长假期的,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履行正常延假手续,填写《大唐阜新能源化工工程有限公司员工休假超假备案表》(见附件5),等到批准后方可延假,延长假期在本人所享受的年休假标准范围之内的,视同年休假处理;延长假期在本人所享受的年休假标准范围之外的,逾期天数视具体情况而定,但逾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天,逾期期间根据具体原因按事假/病假处理。

缩短假期。

除紧急、特殊情况外,部门一般不安排正在休假的员工参加日常工作,员工也不得缩短假期。

如公司因工作需要,要求员工回岗工作的,员工必须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回公司报到。

如无特殊原因,逾期时间视为旷工。

员工休假赴外地时,应主动将去向告知所在部门,并在外出期间确保通讯畅通。

4、销 假

员工休假结束上岗后,需于返岗当日向部门负责人报到,并到部门考勤员处办理销假手续,并通知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人员。

(六)休假逾期未归,并且事先未向主管领导请假的,逾期期间按旷工处理。

(七)员工按规定休假,往返路费自行负担。

(八)员工休假时间与法定假重合时,休假时间为法定假天数与休假天数之和。

(九)《大唐阜新能源化工工程有限公司员工年休假审批单》等各类原始凭证必须由员工本人签字,本部门考勤员应及时做好确认记录工作。

(十)各部门应在员工休假前确定岗位工作替代人,并督促休假员工及时做好必要的工作交接。

替代人员应严格履行好所替代员工的岗位职责,部门负责人需加强对其工作的指导和督查。

(十一)各部门、单位原则上应保证员工正常休假,如因需要,休假期间或法定节假日无法正常休假的,应视为加班,员工所在部门于每年12月底之前将《各部门未休年休假人员情况表》(见附件6)上报公司领导审批后送人力资源部备案,作为计发加班工资的依据,不能按规定休假的,下期休假时不予累计。

(十二)如因需要,从事临时性工作且不能按规定休假的,按20元/天补贴。

(十三)部门安排员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不计发加班工资。

(十四)经公司同意由外单位借用员工的年休假由借用单位负责,员工本人需主动加强与借用单位的沟通,合理安排好年休假。

(十五)凡因休假计划安排不当,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部门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对责任人将予以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

后果特别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十六)休假工作的日常管理与经济责任制挂钩,凡不按时上报、报表数据不准、各种报表不合格(漏报、重报、休假天数记录不准确等)影响上一级汇总或弄虚作假者,对其责任人予以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

(十七)因工作需要,公司领导特批的休假,另行处理,不在本办法管理范围之内。

(十八)人力资源部应加强对各部门休假组织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要求。

(十九)员工与所在部门因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除本办法明确规定需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或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的事项外,各分公司享有对本分公司内人员的考勤及请假的审批权。

第二十条各分公司可在本办法框架内,根据所在处的工作性质,自行制定相应的休假制度,但须上报公司本部,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

1、员工考勤登记表

2、员工请假申请单

3、员工休假申请表

4、员工年休假审批单

5、员工休假超假备案表

6、各部门未休年休假人员情况表

附件1:

大唐阜新能源化工工程有限公司员工考勤表

部门:

              

 班组:

年 月

序号

姓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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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勤

加班

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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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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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符号:

加班+

前夜倒班≠

后夜倒班>

事假√

病假○

旷工×

产假#

丧假T

工伤△

出差◆

休假●

法定假□

值班<

部门负责人:

班组负责人:

考勤员:

填报日期:

说明:

统计出出勤天数、加班小时数、值班天数、前夜天数、后夜天数、请假天数、出差天数、休假天数。

附件2

 

附件3

大唐阜新能源化工工程有限公司

员工休假申请表

部门:

申请日期:

年月日

姓名

职务或岗位

休假天数

起休时间

止休时间

工作代理人

人力资源部意见:

部门负责人意见:

申请人签字:

人力资源部留存

裁剪线

大唐阜新能源化工工程有限公司

员工休假申请表

部门:

申请日期:

年月日

姓名

职务或岗位

休假天数

起休时间

止休时间

工作代理人

人力资源部意见:

部门负责人意见:

申请人签字:

申请休假人部门留存

附件4

大唐阜新能源化工工程有限公司员工年休假审批单

姓名

部门

岗位

参加工作时间

应享受年休假天数

休假

时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人签字:

公司领导意见:

人力资源部意见:

部门负责人意见:

人力资源部留存

裁剪线

大唐阜新能源化工工程有限公司员工年休假审批单

姓名

部门

岗位

参加工作时间

应享受年休假天数

休假

时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人签字:

公司领导意见:

人力资源部意见:

部门负责人意见:

申请休假人部门留存

附件5

大唐阜新能源化工工程有限公司

员工休假超假备案表

部门:

申请日期:

年月日

姓名

职务或岗位

超假原因

超假天数

工作代理人

人力资源部意见:

部门负责人意见:

申请人签字:

申请休假超假人部门留存

裁剪线

大唐阜新能源化工工程有限公司

员工休假超假备案表

部门:

申请日期:

年月日

姓名

职务或岗位

超假原因

超假天数

工作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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