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作风建设明察暗访活动方案与行人车辆安全防护通道施工方案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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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作风建设明察暗访活动方案与行人车辆安全防护通道施工方案汇编

行业作风建设明察暗访活动方案与行人、车辆安全防护通道施工方案汇编

行业作风建设明察暗访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沿海港口系统行政管理、执法和服务行为,推进行业作风建设,树立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良好形象,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作风建设明查暗访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年7月15日至11月30日

二、组织方式

本次明查暗访活动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的原则,并以适当方式邀请新闻媒体参与。

(一)自查。

各港区港口管理局分别组织对本辖区和监管的行业进行明查暗访,并将自查报告上报市局综合处。

(二)抽查。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市局于9月上旬组织相关处室进行抽查。

明查暗访工作由局综合处、规建处、港务处、财审处联合组织,局分管负责人参加。

三、目标任务

通过明查暗访,了解各港区港口管理部门及其所属的基层站所在管理、执法、服务方面的情况;发现和解决港口行业作风建设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纠正和查处明查暗访中发现的各类违规违纪和影响港口行业形象的突出问题,及时发现和总结基层单位创先争优和精神文明、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深化港口行业作风建设,树立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良好形象。

四、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港口行政执法、安全监管和服务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省厅将组织各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局和厅属有关单位进行互查,并对各地、各单位开展明查暗访情况进行抽查。

各单位各部门要将行业作风建设明查暗访活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谋划。

制定切实可行的明查暗访具体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

组织明查暗访活动既要有深度,又要有广度,务求实效。

各单位于8月31日前将明查暗访活动具体方案、9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市局综合处。

(二)领导带队,深入一线。

要坚持领导干部带队明查暗访,注重利用技术手段,增强明查暗访能力,提高实际效果。

要做好明查暗访记录,认真填写明查暗访登记表、汇总表。

明查暗访活动组织情况作为各单位开展行业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市局组织的年度行业作风建设考核评估和目标任务综合考核之中。

(三)即查即改,确保实效。

要及时纠正明查暗访中发现的基层单位在管理、执法、服务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督促整改,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

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市局报告。

各单位自查结束后,将明查暗访情况汇总制成光盘,与自查报告一并报市局综合处。

(四)改进作风,抓好宣传。

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严明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确保明查暗访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省厅党组十二项规定和市局党组十项规定,自觉接受纪律约束,防止影响基层正常工作。

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优势,及时宣传报道行业作风建设情况,广泛宣传在明查暗访中发现的行业作风建设先进典型。

行人、车辆安全防护通道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2、《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2006)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4、《关于加强本市施工现场钢管、扣件检验》的通知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二、工程概况建设单位:

重庆文理学院设计单位:

重庆钢铁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

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监理单位:

重庆建新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

贵州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文理学院红河校区人和居3号楼教工住宅工程位于重庆文理学院红河校区内。

该工程总建筑面积26622.53m2,建筑总高度H=96.60m,建筑层数为地上32层。

主体为剪力墙结构,基础为桩基础。

施工场地北面的人行道和车行道,道路正好在施工塔吊旋转半径和高空落物范围之内。

为了保护行人和车辆的安全,应建设单位要求必须搭设安全通道防护棚。

防护棚采用(φ48×3.5mm)钢管扣件连接搭设,搭设高度:

6m,长度:

80m,宽度:

10.5m。

三、编制目的满足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求,以避免安全事故,保障人体和财产安全。

四、落地式钢管安全通道防护棚搭设设计

(一)行人、车辆安全通道防护棚搭设要求1、安全通道防护棚采用人车分流的型式,所有外露钢管刷黄黑油漆,立杆采用6m(立杆)钢管(φ48×3.5mm)搭设,扣件连接组合成钢管立柱,立柱纵向间距为0.6m,立柱横向间距(跨度)为3.75m、3.75m和3m。

立柱底部采用木方垫板,立柱底部200mm处设置纵向扫地杆(人行、车行通道不设横向扫地杆),但需要搭设反向斜支撑,纵向水平杆间距1.3m,防护棚上下二层。

通道上下斜杆及腹杆采用(φ48×3.5mm)钢管,扣件连接。

腹杆与斜杆夹角为60度,通道两尽端搭设斜支撑加固。

人行通道距离地面3m高处搭设横向水平杆其上设置剪刀撑加固。

2、防护棚纵向连续设置剪刀撑,剪刀撑竖向连接到顶;防护棚纵向外侧每隔3.6m设置斜撑稳固架体。

3、防护棚檩条采用钢管(φ48×3.5mm)扣件连接,檩条间距为0.60m,上下2层,二层间距为1m,上下均满铺竹笆板,上层竹笆板上满铺九夹板钉牢,并采用密目网对其两层竹笆板封边,竹笆板下满铺密目网封闭严密,。

竹笆板四周采用16#铁丝双股与檩条绑扎牢固。

4、车行通道内连续安装4道防撞护栏,其做法为:

①立柱安装孔洞采用机械成孔其孔径为110mm,深度为300mm,孔间间距为1.5m;②孔洞内安装φ80镀锌钢管立柱且柱内用C25细石混凝土灌筑密实(立柱长度为0.9m,埋入地下长度为0.3m,外露地上长度为0.6m),立柱安装完毕后孔洞缝隙用C25细石混凝土灌筑密实;其立柱上焊接两道50mm*8mm镀锌扁铁,镀锌扁铁上张贴反光带5、车行通道内侧铺设4.2m高九夹板围护、人行道铺设1.8m高九夹板围护,在其上铺贴彩绘图;防护棚两端两层竹笆板处满铺九夹板封头,在其上张贴车辆行驶方向标志和限速、限高、限宽标志等;防护通道内安装20盏100千瓦照明设备,并安装2个摄像头用于观察架体;车行通道出入口处安装18根φ80镀锌钢管防撞桩且桩内用C25细石混凝土灌筑密实(防撞桩长度为0.9m,埋入地下长度为0.3m,外露地上长度为0.6m)并贴反光带,每根桩贴4条反光带;车行通道内每10m设置一道减速带,通道两端2m外连续设置两道减速带。

(二)、通讯线路、照明用PVC管穿管保护,防止线路破损。

五、安全通道防护棚搭设

(一)施工准备1、材料准备钢管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2008),其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中Q235-A级规定钢管直径Φ48mm,壁厚3.5mm,杆6000mm,扣件采用可锻锻铸铁扣件,其材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2006)。

脚手板采用竹笆板及绿色2000目密目网等材料(附墙杆的材质同钢管要求标准)。

2、单位工程各级负责人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技术要求、安全措施逐级向搭设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要求对钢管、扣件、竹笆板、密目网等进行检查,不合格的构配件不得使用,经检查合格的构配件应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齐整、堆放场地不得有积水。

4、搭设现场清除地面杂物。

(二)搭设1、按防护棚的钢管柱的柱距、排距要求进行定位放线2、铺设垫板注意以下事项:

(1)垫板必须铺设放平稳,不得悬空。

3、杆件搭设防护棚搭设顺序如下:

放置垫板→纵向扫地杆→组合钢管柱→纵向水平杆→桁架上、下弦杆腹杆组合→支撑连接→剪力撑支撑→檩条→竹笆板→密目网……。

4、搭设安全技术措施

(1)钢管外径φ48㎜或φ51㎜钢管严禁混合使用,立柱纵向间距为1.2m,立柱横向间距(跨度)为3.75m、3.75m和3m,防护棚搭设高度为6m。

立柱底部200㎜处设置纵向扫地杆,采用直角扣件与立杆扣牢。

(2)立柱水平杆应采用对接扣件连接,水平杆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水平杆的接头不准设置在同跨内,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步距的1/3。

(3)开始搭设立柱时,应每隔二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防护棚安装稳定。

(4)立柱顶端伸出桁架高度不应小于200㎜。

5、搭设纵向水平杆的安全技术措施

(1)纵向水平杆间距不大于1.3米,纵向水平杆设置在立杆内侧,搭设纵向水平杆时其长度不少于2跨,纵向水平杆接长应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准设置在同步或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根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纵向水平杆采用直角扣件与立杆扣牢。

(2)同一步纵向水平杆必须四周交圈,用直角扣件与立柱内外立杆扣牢,每隔一跨立杆上设置一道防滑扣件,防止棚顶负荷过大,出现下坠等情况。

6、搭设剪刀撑、斜撑安全技术措施

(1)剪刀撑应随立柱、纵向水平杆、桁架等同步搭设,剪刀撑采用斜杆组合搭设剪刀撑,剪刀撑与地面成45度夹角,剪刀撑接长应采用搭接方式,采用二只旋转扣件扣牢,二只扣件间距不少于1米,杆端伸出扣件盖板不少于100㎜,剪刀撑搭设不少于2跨,剪刀撑纵向连续搭设,竖向连续到顶。

(2)斜撑:

防护棚横向桁架两端设置反向斜撑,夹角60度,斜撑一端与立柱内外立杆扣件扣牢,另一端与下弦杆扣牢,斜撑杆端伸出下弦杆,伸出长度不少于100㎜。

7、扣件安装的安全技术措施

(1)扣件规格(Φ48㎜)必须与钢管外径相同。

(2)扣件的螺栓拧紧力矩应在45—65N﹒m之内。

(3)对接扣件的开口应朝上或朝内。

(4)各杆件的杆端伸出扣件盖板边缘的长度不应小于100㎜。

(5)在主节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剪力撑,横向斜撑等用的直角扣件、旋转扣件的中心点的互相距离不应大于150㎜。

8、注意事项

(1)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书。

(2)应有质量检测报告、产品准用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钢管材质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228—2002)的有关规定。

(3)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

(4)钢管外径、壁厚、端面等偏差要符合国家要求。

(5)钢管必须除锈,涂防锈漆、黄色油漆和标识漆。

(6)扣件应备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7)使用旧钢管、扣件要求进行严格检查、检测。

A、旧钢管的检查:

表面锈蚀深度≦0.5㎜,锈蚀检查每年一次,检查时应在锈蚀严重的钢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锈蚀严重部位横向截断取样检查,当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得使用。

钢管弯曲变形应各种钢管杆件的端部弯曲长度≦1.5米,弯曲深度≦5㎜。

B、旧扣件使用前质量检查:

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新,新旧扣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

(8)防护棚搭设的要求、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的要求。

(9)安装后扣件螺栓拧紧力矩应采用力矩扳手检查,紧固力在45N.m—55N.m范围之内,应按表2的规定确定,不合格的必须重新拧紧,直至合格为止。

脚手架搭设的技术要求与允许偏差       

表1

项次项 目技术要求容许偏差△(mm)示意图检查方法与工具1地基基础表面坚实平整  观察排水不积水  垫板不晃动  底座不滑动-10 降沉2立杆垂直度最后验收垂直度偏差Hmax=20mH/200  用经纬仪和吊线和卷尺搭设中检查垂直度偏差的高度 不同高度H时的允许偏差△(mm)20mH=2H=10H=20 ±7±50±1003间距步中偏差杆距偏差排距偏差 ±20±50±20 钢板尺4纵向水平杆高差一根杆的两端 ±20 水平仪或水平尺同跨内、外纵向水平杆高差 ±10         脚手架搭设的技术要求与允许偏差        

表2

项次项 目技术要求容许偏差△(mm)示意图检查方法与工具6扣件安装主节点处各扣件距主节点的距离a≤150mm  钢板尺同步立杆上两个相邻对接扣件的高差≤500mm  钢板尺立杆上的对接扣件距主节点的距离≤h/3  钢板尺纵向水平杆上的对接扣件距主节点的距离≤L/3  钢板尺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40-65N·m  扭矩扳手7剪刀撑与地面的倾角45°-60°  角尺8脚手板外伸长度(mm)对接100<a≤150150<a300  卷尺搭接   角尺        (10)张贴的警示标志必须醒目,安装的照明设备必须亮堂(照明时间为晚上七点—早上七点)。

六、拆除1、拆除前必须完成以下准备工作:

(1)全面检查防护棚的扣件连接、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拆除顺序,经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3)拆除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单位工程负责人逐级进行技术交底;设置警戒区,并有专人负责警戒。

(4)清除防护棚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2、拆除前应符合以下要求:

(1)拆除防护棚顺序一般为:

九夹板→竹跳板→剪力撑→纵杆→横杆→立杆,按自上而下,先装者后拆,逐步拆除,一步一清,不得采取上下同时作业,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边扣,由中间操作人员工作递钢管。

(2)当防护棚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钢管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临时抛撑加固。

3、卸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各构配件必须及时分段集中递运至地面,严禁抛扔。

(2)运至地面的构配件应按要求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堆存放,置于干燥通风处,防止锈蚀。

七、安全管理

(一)人员要求1、防护棚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国家现行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2010版)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

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发上岗证。

2、搭设防护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等,袖口、裤口要扎紧。

(二)搭设阶段1、防护棚的构配件质量和搭设质量,必须按规范标准的规定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2、防护棚搭设应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校正维修。

3、防护棚的搭设质量必须符合要求方能投入使用。

4、在靠近架空输电线路搭设防护棚时,应按供电局规定确保一定的安全距离,必要时切断电源或迁移电线。

5、施工现场带电线路,如无可靠的安全措施,一律不准通过防护棚,非电工不准擅自接电线电器装置。

6、防护棚搭设时要拉警戒线设置警示牌,并安排专职安全员疏导交通,引导路人绕过正在施工的防护棚区域。

7、防护棚搭设人员要爱护道路旁的路灯、树木栏杆等公共设施,搭设防护棚时不得破坏公共设施,不得也蛮施工。

8、严禁酗酒人员作业,搭设时要求精力集中、禁止开玩笑和打闹。

9、搭设人员严禁凌空抛掷杆件、物料、扣件及其他,材料、工具用滑轮和绳索运输,不得乱扔。

(三)使用阶段1、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应停止防护棚作业,雨雪后上架应有防滑措施,应扫除积雪。

2、应设专人负责对防护棚进行检查和保修。

3、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对防护棚进行检查。

(1)在六级大风与大雨后。

(2)停用超过一个月,复工前。

4、检查保修项目

(1)各主节点诸杆件的安装,附墙件、支撑、桁架等各节点设置构造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2)垫板是否松动、立柱是否悬空。

(3)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4)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5、在防护棚使用期间,严禁任意拆除下列杆件

(1)          

主节点的纵横向水平杆,纵向扫地杆,桁架各杆件、斜撑。

(2)          

附加件(3)          

支撑:

立柱、剪力撑要拆除上述任一杆件均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6、严禁任意在防护棚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7、在防护棚附近进行电焊、气割作业时,必须有围档隔离和防火措施和专人监控。

8、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防护棚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2)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拆除防护棚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监护,严禁一切非操作人员入内。

拆下的杆件与零配件,应按类分堆(零配件装入容器),用吊车吊下,或分级传递严禁高空抛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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