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行政审批股工作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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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行政审批股工作计划

20XX年行政审批股工作计划

篇一:

20XX年审批科工作总结及20XX年工作思路

20XX年行政审批工作总结

及20XX年工作思路

依据市质监局20XX年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及市政务服务中心20XX年重点工作部署,行政审批科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计划的号召下,按照局党组和领导的要求,顺应形势、努力完成三集中四到位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真正做到一口受理、限时办结、规范办理。

一年来,与局有关业务科室密切配合,始终遵照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市政务服务大厅各项规定,积极工作,顺利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企业、个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

全年工作无差错、无超时、无违纪,得到了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肯定和前来办事企业及个人的赞誉。

现将行政审批科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按照大厅“八个一”审批服务模式,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优化、简化审批程序,至10月31日共受理发放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不含车用气瓶)2856本(其中电梯1433本、起重机械410本、厂内机动车辆65本、锅炉96本、压力容器848本);注册登记压力管道125.4923千米;办理报废注销特种设备51台,办理停用特种设备211台;变更各类设备291台。

发放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书8037本(其中新装4733本、更名2125份,补换证223份),为在包头改装的外地车辆办理移装过户手续65份。

2、其他工作

按照《包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增内设机构及相关科(局)

职能调整方案》的规定,行政审批科负责办理本局除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以外的其他行政服务事项。

共审批发放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5190本(其中新取证3805、复审1385,管理人员297、作业人员4893);受理包头市恒生衡器制造有限公司提交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申请》1份。

作为房地产联合验收成员单位,积极配合牵头单位房管局进行联合验收工作,共完成房地产联合验收11个项目总计339台电梯的验收工作。

参加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的行政审批进园区现场服务对接会,共服务3个园区,现场解答解决企业有关行政审批的相关事宜。

按照市政务服务中心安排,与94.9电台录制“审批人谈审批”访谈及整点报时节目。

按照市政务府政务中心15年工作要点要求,对特种设备审批流程进行标准化梳理,按时完成并上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审批流程表、办理流程图、权力运行流程图、整理并上报特种设备前置审批要件清理登记表。

公开权力清单,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

按照《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网上行政审批电子印章的通知》(包府办发[]20XX)128号)文件要求,实现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网上签章的办理。

协调市局相关科室上报工商注册登记信息推送和监管相关材料。

协助法制科完成许可事项责任清单和改变行政许可项目管理方式后责任清单梳理,制定了《包头市质监局改变行政许可项目管理方式后监管办法》。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XX]31号)及《包头市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行政许可涉及中介服务的通

知》要求,协助法制科进行涉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中介服务事项的清理,并上报清理事项清单。

协助质量科在市政务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连续播放质量强市宣传片,并在大厅圆满完成市民满意度问卷调查。

多次与自治区局特设局沟通协调,对新版特种设备动态监察系统进行更新改进,并与区局及软件开发相关人员共同制定系统“设备注册代码”及“使用登记证”号等使用规则,目前该系统基本完善,满足使用要求。

(二)取得的成绩在行政服务大厅实际工作中,行政审批科时刻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民生为本,民信为天”的理念,把群众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办理,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把专业的问题通俗化,对审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区局特设局请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保持与市车管所等相关部门及市局相关科室的沟通,即能依法依规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又能减少审批环节因重复录入、审核而做的无用功,真正做到了为民务实、便捷高效。

基于踏实严谨的工作作风、公正快捷的审批流程、热情优质的服务态度,获得了广大前来办事群众的一致认可和赞誉,行政审批科已收到申请人赠送锦旗5面。

按照《包头市政府集中行政审批工作考核办法》,第一季度我局审批科被市政务服务中心评为红旗窗口、李建秋被评为第一季度“服务标兵”;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中我局审批科被评为先进集体,王延春、张琳被评为先进个人;王延春被评为上半年度优秀审批科长。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在明确我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科职能的前提下,下放行政审批项目部分事项。

结合开展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将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特种设

备使用登记及特种设备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下放到旗县区局办理,市局负责下放事项审批工作的指导和督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是辖区管理,审批事项下放,一方面可以让旗县区管理部门及时、详实、准确掌握自己辖区内特种设备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相关情况的第一手资料,有利于充分调动旗县区管理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另一方面可以方便百姓就近办理,减

轻百姓办事负担,真正体现便民、利民。

行政审批科是与企业和人民群众联系最广泛、服务最直接的窗口单位,其行为既和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又是质监人的一个形象代言。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明确审批科的职能,准确定位审批科职责,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努力提高行政审批和办事效率,优化、简化审批程序,要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要本着便民、高效、公开、公正的原则,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切实打通联系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行政审批科

20XX年11月6日

篇二:

20XX年行政审批股季度工作目标细化表

20XX年各股室季度工作目标细化表

篇三:

20XX年行政检查工作计划10篇

20XX年行政检查工作计划10篇

第1篇

为进一步提高全局环境行政执法水平,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落实省厅“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的执法检查计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XX年全局环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县环境保护工作总体部署,努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有效的依法行政体系,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环境权益。

(二)编制原则:

1.依法行政、程序正当。

在执法检查中做到主体合法,行为规范,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2.突出重点、全面覆盖。

以危险化学品、涉重金属行业、饮用水源流域等为重点,开展定期和专项检查。

二、执法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执法要求

1、依法依程序检查。

执法检查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环境现场执法监察职权,切实履行执法职责,并依照法定职权开展执法工作,必须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两人或两人以上,并示证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规范执法文书。

每次执法检查必须制作现场检查文书,所有执法文书要参照《关于印发3、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确保环境安全。

①对非法企业、国家明令取缔的“十五小”企业、淘汰落后设备(生产线)、风险隐患突出且治理无望的企业,一律提请县政府取缔关闭;

②对存在严重环境风险隐患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违反建设项目有关法律法规、污染防治设施、应急设施不配套,超标排放、不按规定转移、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一律依法查处;

③对拒不落实停产决定的,要严格按照省环保厅、监察厅、经信委、电力公司联合下发的《关于对环境违法企业依法采取停电、断电等强制措施的通知》(湘环发〔20XX〕19号)的相关要求实施停电、断电;

④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⑤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侦办。

4、跟踪落实整改。

对所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要做出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具体行政行为,均要纳入本级后督查案件实施管理,建立“谁检查、谁跟踪落实到位”的责任机制,按照《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有关要求跟踪督办,直至整改落实到位。

对实施行政处罚的,要按时将处罚情况填报到环保部12369网站《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

理信息系统》,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处罚信息和整改落实情况。

同时要将查处的违法问题和处理情况作为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工作目标:

“有计划”执法,即相对明确环境执法的责任、执法频次、执法范围,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随意执法;“全覆盖”执法,即根据网格化管理,将全县所有排污单位纳入执法范围,不留空档、不留死角;“规范化”执法,即统一规范环保部门的执法内容、执法程序、执法行为和执法标准。

通过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环境执法检查,进一步明晰环保部门执法责任,加强现场环境监管和执法,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

三、检查时间和频次

(一)检查时间:

20XX年1月至12月。

(二)检查频次

1.监察大队:

⑴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生产状态、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现场监督每月不少于一次,一般的排污企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⑵对国家和省级审批的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对市级审批的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对县本级审批的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

2.监测站:

按污染源的排污量及类型、毒性危害程度、所处地理位置、特征污染物、守法情况、信访投诉、信用评价等级等因素,将污染源企业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类,每季度监督性监测不得低于一次:

辖区内所有在环保部下发的《20XX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中企业;《名单》之外的所有涉重金属、涉危险化学品、冶炼、化工(石化)、电镀、制浆及造纸、水泥制造(仅有粉磨站除外)行业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城镇生活垃圾填埋(焚烧)厂、医疗废物处理厂等;上一年度内因违法排污被环保部门行政处罚的企业;群众重复赴省、赴京上访投诉举报企业。

B类,每半年监督性监测不得低于一次:

辖区内除a类企业以外的医院、医药、食品、农产品加工、采矿(选矿)、建材、电子废弃物拆解、水泥粉磨站等行业企业;上年度内被环保部门下达过改正违法行为行政命令的企业;赴市级上访或反复投诉企业。

c类,每年监督性监测一次:

辖区内机械加工、无生产废水、废气排放的纺织、包装、木材加工、轻工;学校和城区内污水未进入集中处理设施处理的第三产业;有过违法行为企业;有群众投诉的企业。

d类,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监督性监测:

辖区内污水进入城市管网的城区第三产业;其它污染源企业。

3.固废站:

⑴危险废物类执法检查:

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每月检查1次。

⑵核与辐射类执法检查:

对使用V类放射源,伴生放射性生产单位每年现场检查不少于2次;对使用Ш类射线装置单位的现场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

协助市局开展现场检查。

4、管理股:

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

⑵对中央财政、省财政支持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

⑶对全县15个乡镇饮用水源地每年检查一次,对我县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每季度检查一次。

⑷对减排项目每月检查一次。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监管频次计划要求予以落实,并遵守有关廉政纪律,公正、公开、公平执法,虚心接受执法对象的监督。

第2篇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和市、县相关要求,结合环保工作实际,特制订我局20X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法治建设纲要》,努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明确执法内容,落实执法责任,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依法行政体系,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环境权益。

二、工作目标

建立科学规范、行之有效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体系,大力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加强,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明显提高,使环境保护监管各项工作制度更加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更加完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三、基本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把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对环境的权利和利益作为依法行政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可信、权责统一,切实转变行政管理理念和工作作风,深化职务意识和服务职能,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深化责任意识,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四、组织机构

五、具体工作

1、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学习宣传活动、年度普法宣传活动。

2、开展依法行政岗位培训,提高行政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执法为民意识、履行职责意识和大局意识。

3、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完善依法行政决策制度、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依法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开制度、依法行政报告制度。

4、严格执行《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和《省政府服务规定》

5、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多方面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开展岗位执法基本训练。

6、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污染信访投诉,尤其对热点、难点问题,要善于处理、勇于处理。

7、加强执法人员的勤政廉洁工作,杜绝违法乱纪事件的发生。

8、严格执法、全面完成上级下达各项依法行政任务。

第3篇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县“五五”普法和法建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通过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统计管理法制化水平,提高全县公民的统计法律意识和法律责任,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服务中心。

以促进“十二五”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努力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法治建设为中心,落实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各项任务。

2、坚持服务群众。

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统计权益为出发点,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知识的需求,积极利用法律武器减少、化解纠纷和矛盾。

3、坚持求实创新。

研究探索新时期统计法制宣传工作的内在规律,创新工作思路,创新方法手段,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对象,提出切合实际的统计法制宣传工作目标要求和重点内容,增强针对性、实效性。

二、主要目标任务

(一)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推动管理相对人树立统计法制观念,自觉做到知法守法、依法统计,加强和改善自身统计行为,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统计法律意识,广泛开展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的活动,共同参与和监督统计工作,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主要任务

1、对领导干部采用统计讲座等方式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理念。

对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充分采用短期培训、专家讲座、主题学法、知识竞赛、案例分析、参观学习等形式,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统计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和掌握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行政法律知识特别是与统计相关的各专项法律法规,学习国家新颁布的统计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及与本职工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2、对各相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统计管理人员,采用培训、参观、学习、普法宣传等形式,重点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组织国家重大统计政策学习,树立统计权威,通过典型事例提高管理相对人的守法意识,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6至6月15日)

制定《县统计局法治创建活动规划》。

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6日至9月30日)

根据创建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做到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扎实认真开展创建活动。

(三)考核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2月30日)

根据上级要求,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迎接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检查考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统计局法治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办公室设政策法规股,由政策法规股承担法治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加大保障力度

安排相应的法治创建活动和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同时配备适应法制宣传工作需要的装备和器材,保证工作的有效运转。

(三)加强监督检查

与法制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完善法制宣传教育评估考核机制,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不断推动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

第4篇

为进一步提升卫生系统干职工法治意识,全面推进卫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县20XX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和《县20X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我局20XX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一)严格落实县卫生行政执法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案件行政裁量权基准

运用与案件审批。

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工作。

(二)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审批)工作。

认真开展行政许可清理,按要求实行一站式办理,进一步明确许可事项的办理程序与时限。

(三)认真做好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工作。

按县法制办的要求,7月底前报送2个行政执法指导案例。

二、贯彻落实《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服务规定》

(一)认真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制度。

对以本单位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必须提交局法监股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报县法制办审查,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即统一审查、统一登记和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时,要经分管局长审核、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按期反馈。

(二)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根据县人民政府提出的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对我局制订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登记。

(三)严格落实《省政府服务规定》。

制定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认真开展十二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卫生需求。

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二)严格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

从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和形式等方面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进行认真把关。

(三)贯彻落实《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实施办法》,大力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

凡是涉及公众重大利益、公众对决策方案有重大分歧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行政决策,都要举行听证会。

四、完善学法制度

(一)加强卫生系统干职工法制学习。

局机关及各单位组织干职工、医务人员开展《省政府服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二)开展卫生执法人员和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

对30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和51名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开展执法学习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卫生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三)对初次申领执法证人员,需经县法制办培训并考试合格领取行政执法证后方可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五、扎实推进三项工作

(一)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

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按县法制办统一要求,完成好依法行政工作示范单位和示范点的创建活动。

(二)推进合同备案审查工作。

贯彻落实《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合同标的为100万以上的合同报县法制办审查备案,标的为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合同报法制办备案。

(三)推进法律顾问落实工作。

贯彻落实《县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卫生系统各单位按照各自的实际,作好落实单位法律顾问的相关工作。

第5篇

一、目标任务

以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和利益,促进粮食生产,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目标;以维护粮食流通秩序,规范粮食经营行为,依法开展对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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