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外贸易第三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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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外贸易第三章
第三章中国对外贸易宏观管理
第一节实行对外贸易宏观管理模式的必要性与管理模式
一、实行对外贸易宏观管理的必要性
1、顺应全球化发展趋势
全球化的趋势是不可逆的,但全球化又存在一些统一的贸易安排。
2、弥补市场调节机制的不足
市场经济存在不可自救的缺陷:
自发性、盲目性与滞后性。
3、保证对外贸易健康有序的发展
宏观上把握进出口总体市场流向与控制进出口贸易总量;
微观上引导企业良好有序的参与国际竞争
二、对外贸易宏观管理模式
(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对外贸易宏现管理
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
“实行对外贸易的管制,并采取保护贸易政策”
对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对外贸易宏观管理的评价(正负面)
正面:
计划经济体制下对外贸易宏观管理模式的积极作用表现在:
(1)它有利于国家对全国对外贸易活动的指导、调控与监督,保证对外贸易任务的完成;
(2)有利于集中统一对外,增强对外竞争力,同外国经济压力进行有效的斗争,捍卫国家的政治与经济独立;
(3)有利于维护国家的宏观经济利益,保证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与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负面:
但是,这种对外贸易管理模式也存在着严重的不足,特别是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实行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提出,其弊端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
(1)不适应我国改革开放的新形势。
(2)不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要求。
(3)不符合国际贸易规范的要求。
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国际贸易规范,主要是以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为基础,外贸宏观调控方式要求间接化,主要运用经济手段调控外贸企业的经营活动,而不能对其进行直接干预。
而我国以行政命令与计划管理为主的模式,则直接地限制了外贸企业的经营自主权。
(多选):
1956年后,改革开放前,国家管理与控制对外贸易的主要手段是
A.经济杠杆
B.行政命令
C.法律法规
D.计划管理
E.市场调节
答案:
BD。
(二)改革开放以来对外贸易宏观管理模式的改革与调整(识记)
自1978年以来,我国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使市场成为配置资源的基础手段,市场体系逐步完善,以间接调控为主的外贸宏观调控体系逐步建立。
此处掌握三个目标:
1、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
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2、外贸体制改革的目标:
建立适应国际经济通行规则又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外贸体制。
3、我国对外贸易宏观管理改革与调整的目标:
是转变外贸宏观管理职能,建立以法律手段为基础、以经济调节手段为主、辅以必要的行政手段的对外贸易宏观管理体系。
第二节对外贸易宏观管理的法制手段
(含义)对外贸易法制管理手段:
在对外贸易宏观管理中借助法律规范的作用对进出口活动施加影响的一种手段。
它的特点是:
权威性、统一性、严肃性、规范性。
一、中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中国对外贸易立法体系由国内法渊源与国际法渊源两部分组成。
(识记)
(一)国内法渊源
对外贸易的国内法渊源是指我国国家权力机关与国家行政机关颁布的对外贸易关系的各类规范性法律文件。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在中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法律,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基本法律。
3.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
行政法规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颁布的条例、规定、实施细则、办法等。
4.地方性规章,各级地方政府颁布的区域性法规。
(二)国际法渊源
对外贸易的国际法渊源,包括国际条约与国际惯例。
1.国际条约
国际条约指各国之间缔结的、规定它们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相互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一般来说,条约分为两国之间缔结的双边条约与多国之间缔结的多边条约。
如果条约的缔结国多,而且又规定一般性的国际行为规范,便称为国际公约。
2.国际贸易惯例
国际贸易惯例是国家之间相互贸易交往中,当事人经常引用、用以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规则。
中国承认的国际贸易惯例有《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华沙-牛津规则》、《联合运输单证统一规则》、《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以及《托收统一规则》等
二、《中华人民共与国对外贸易法》
《中华人民共与国对外贸易法》于1994年7月1日正式实施。
是我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基本法。
2004年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自200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对外贸易法》的地位、基本框架与意义
地位:
《对外贸易法》主要规定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基本制度与基本贸易行为,在中国对外贸易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
框架:
《对外贸易法》(2004年)由11章70条组成。
意义:
1-3
(二)《对外贸易法》的基本原则(识记)
1.实行全国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
我国实施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是我国《对外贸易法》的首要原则,为中国长期稳定地发展对外贸易,开展公平、公正的对外贸易活动,履行国际间双边或多边最惠国待遇与国民待遇奠定了基础。
2.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
国家维护公平的、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是指国家在法律上为外贸企业提供平等、自由的竞争环境,维护企业独立自主的经营地位,保障公平的进出口秩序,使外贸企业享受法律上的平等待遇,并要求外贸企业依法经营。
3.货物与技术自由进出口
《对外贸易法》所确定的进出口自由,是指国家在保证进出口贸易不对国家安全与各项社会公共利益产生损害前提下的自由;而当法律所规定的某些不良倾向出现时,则对进出口贸易实施必要的限制或禁止。
它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一方面任何国家的对外贸易必须为本国的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服务,另一方面,也没有无任何限制与约束的自由。
4.发展国际服务贸易
《服务贸易总协定》采取的是允许逐步开放服务业市场的原则,即将缔约国承担的义务分为一般性义务与具体承诺的义务。
一般性义务包括:
最惠国待遇、透明度原则等;具体承诺的义务包括:
市场准入与国民待遇等。
我国《对外贸易法》确定了根据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逐步发展国际服务贸易的原则:
一方面规定要给予其它缔约方或参加方市场准入与国民待遇,另一方面还列举了国家限制与禁止国际服务贸易的范围。
5.在多边、双边贸易关系中坚持平等互利、互惠对等的原则
《对外贸易法》对中国如何处理对外贸易关系作出了明确规定,归纳起来就是平等互利原则与互惠、对等原则。
其贯彻与实施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是我国在对外贸易方面根据所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给予其他缔约方、参加方或者根据互惠、对等原则给予对方最惠国待遇或国民待遇;
二是任何国家或地区在贸易方面对我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时,我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地区采取相应的措施。
6.促进对外贸易发展
1994年对外贸易法的弊端:
过于原则、操作性差;某些规定与WTO规则不相符;存在不少立法空白。
2004年外贸法的修订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对现行外贸法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与世贸组织规则不相符的内容进行了修改;二是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与世贸组织规则,对我国享受世贸组织成员权利的实施机制与程序作了规定;三是根据对外贸易法实施以来出现的新情况与促进对外贸易健康发展的要求作了修改。
(多选)《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缔约国承担的具体承诺的义务是
A.市场准入
B.最惠国待遇
C.透明度原则
D.国民待遇
E.逐步开放服务业市场
答案:
AD
三、中国外贸宏观管理的其他法律与法规
(一)货物进出口管理立法
1.《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2001年12月31日)
《条例》涉及的主要内容有:
适用范围、货物进出口管理原则、货物进出口管理办法、进出口监测与临时措施、对外贸易促进措施、法律责任。
2.《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的配套部门规章
包括进出口许可证管理规章、进出口配额管理规章、国有贸易与制定经营管理规章等方面的规章。
(二)货物进出口主要环节管理立法
1.进出口商品检验管理立法
国家对进出口商品检验的意义,加强进出口商品质量管理,增强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维护国家的对外信誉,防止伪劣商品进口,保护国家政治与经济利益。
中国颁布的法律、法规与规章主要有: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及与进出口商品检验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如:
《卫生检疫法》、《动物防疫法》、《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及其配套实施细则与管理方法等。
其中《进出口商品检验法》(1989年颁布,2002年修订),是中国进行进出口商品检验的主要法律依据。
2.海关管理立法
《海关法》(1987年颁布,2000年修订)是海关一切职能行为的基本规范。
依照《海关法》的规定,海关具有四项基本职能,分别是监管、征税、查私、统计及其他海关业务。
对《海关法》的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
《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
中国参加的国际海关组织及条约。
1983年中国正式加入海关合作理事会。
《关于简化与协调海关业务制度的公约》(京都公约)是公认的国际海关领域的基础性公约。
1986年,中国加入了《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与精神药物公约》等有关国际条约。
3.外汇管理立法
外汇管理是货物进出口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
中国的外汇管理,正在由过去的以行政管理为主转变为以法制管理为主,即外汇管理的内容与措施都是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予以明确。
中国外汇管理的主要法律依据是1996年颁布的《外汇管理条例》(1997年修订)。
(三)维护贸易秩序的立法
反倾销、反补贴与保障措施是世贸组织允许成员采用抵制不公平贸易,合法保护国内产业的重要措施。
运用好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反倾销、反补贴与保障措施,可以制止国外大量向我低价倾销产品,消除倾销对国内相关产业造成的损害,保护国内幼稚产业与新兴技术产业的发展,维护国家的经济利益。
为此,中国于2001年12月10日、11日、12日颁布了《反倾销条例》、《反补贴条例》、《保障措施条例》,它标志着中国与世贸组织规则的全面接轨,建立起自我保护体系,进一步为企业创造公平的贸易环境,更加有效地促进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
(四)技术贸易管理立法
中国技术贸易管理立法由技术进出口管理的法律、法规与规章以及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规章构成。
1、技术进出口管理立法。
2001年12月10日颁布的《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是技术贸易领域制定的第一部统一的技术进出口管理综合性法规。
2、知识产权保护立法。
(五)服务贸易管理立法
我国服务贸易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以《对外贸易法》为基本支柱,以服务行业性法律为主体,以行业性行政法规、规章与地方性法规为补充,依托《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跨行业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共同构筑而成。
(多选)货物进出口主要环节管理立法包括:
A.技术贸易管理立法
B.货物进出口管理立法
C.进出口商品检验管理立法
D.海关管理立法
E.外汇管理立法
答案:
CDE
第三节对外贸易宏观管理的经济调节手段
经济手段的含义,经济手段的特点与主要手段。
一、汇率与汇率制度
(一)汇率与进出口贸易
一般情况下,本币贬值———扩大出口、限制进口
本币升值———扩大进口、抑制出口
但是上述公式是否成立还受几个因素限制,包括时滞效应、进出口需求弹性、贸易报复等。
(二)中国汇率制度的演变
1.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汇率形成机制
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中、以严格行政管理为主的外汇管制体制,人民币汇率是由国家有计划地确定与调整。
因此,汇率对进出口贸易的调节作用完全丧失,只在外贸企业中起统计折算工具的作用。
2.改革开放以后汇率制度改革
改革开放后,我国外贸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从1979到1993年,国家对外汇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其主要内容是:
改革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变固定的、单一的官方汇率,为可变的官方汇率与外汇调剂市场汇率并存的双重汇率。
在汇率水平上则实行了以人民币不断贬值为主导的政策,以纠正人民币币值的高估,逐步强化汇率对外汇收支及进出口贸易的调节作用。
中国汇率制度与外贸体制改革演进图.doc
(三)中国现行汇率制度(掌握)
1994年以来我国进行的汇率制度改革,无论从深度、广度,还是从影响来看,都比以往的改革更为彻底与全面。
首先,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使我国的汇率形成机制发生了重大变化,汇率杠杆调节作用明显加大;
其次,实行售汇制,为各类外贸企业提供了相对平等竞争的环境;
第三,取消国际收支经常性交易方面的外汇限制,实行货币的自由兑换,为企业提供了宽松的用汇条件;
第四,建立统一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使我国外汇市场进一步完善,国家运用经济手段调控进出口贸易的能力进一步加强。
总之.我国汇率制度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让市场信号调节进出口企业行为.使市场机制在对外贸易宏观调控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使汇率成为调节进出口活动强有力的经济杠杆。
(单选)对目前我国的汇率制度描述正确的是:
A.实行了人民币资本账户的自由兑换
B.实行了人民币经常账户的自由兑换
C.取消了银行结汇售汇制度
D.建立了完善的外汇市场
答案:
B
2005年7月21日,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揽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2005年7月21日19时,美元对人民币交易价格调整为1美元兑8.11元人民币。
二、对外贸易税收与税收制度
(一)对外贸易税收
对外贸易税收分类:
按贸易流向可分为进口关税、进口商品税、出口关税、出口商品税。
我国的对外贸易税收主要是通过征收进口关税与国内税实行与完成的,而对出口税收则更主要地表现为出口关税的减免与出口退税。
对外贸易税收与国内税收一样,具有强制性、无偿性的特点。
对外贸易税收的作用:
首先,对外贸易税收可以保护一国在对外贸易交往中的利益。
主权国家通过对外贸易税收可以获取关税优惠对等待遇,同时也可以把其作为反对贸易歧视的武器。
其次,国家可以根据国民经济发展需要,运用对外贸易税收调节进出口商品结构、品种与数量。
第三,对外贸易税收可以增加一国的财政收入,为国家积累必要的建设资金。
(二)关税与关税政策
关税是指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海关根据国家制定的关税税法、税则对进出口货物征收的一种税。
1.关税政策
(1)1950-1984全面保护关税政策
(2)1985-1991从全面保护到有区别的保护转变
(3)1992年后实行适度开放与适度保护相结合的关税政策
2.关税税则与税率
关税税则是国家通过立法程序公布实施,并按商品类别排列的商品分类目录及税率表,是海关征收进出口关税的依据。
我国的《海关进出口税则》是《进出口关税条例》的组成部分。
现行的《海关进出口税则》是于199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它是以国际上广泛采用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为基础编制的。
我国进口税则分设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与普通税率4个栏目。
关税税率:
到2002年我国进口关税的平均税率已降至12%,达到了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2003年起,我国平均关税水平进一步下降到11%。
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货物贸易减让表”的规定,我国关税平均水平到2005年将下降到10%。
3.关税减免(识记)
中国的关税减免分为三种:
(1)法定减免,指《海关法》与《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给予的关税减免;
(2)特定减免,指依照国家规定对特定地区、特定企业或特定用途的进出口货物所实行的关税减免;(3)临时减免,指法定减免、特定减免规定范围以外的临时减免关税。
(三)进口货物国内税征税制度
根据我国现行进口货物国内税征税制度,进口商品税是指对进口货物征收增值税与消费税。
其主要作用是调节国内外产品税收负担的差异,为国内外产品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1.征税原则
1994年我国进行了税制改革,我国对进口产品实行与国内产品同等征税的原则,即在增值税与消费税上按相同的税目与税率征税。
2.征税范围与纳税人
根据我国《增值税条例》的规定,除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业务外,进口货物也属于增值税征收的范围。
凡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与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3.税目税率
根据进口产品与国内产品同等纳税的原则,一般来说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进口产品适用的税目税率,都按照对国内征收增值税与消费税的税目税率执行。
(四)出口退税制度
(含义)出口退税是指将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与流通领域过程中缴纳的间接税退还给出口企业,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
1.实行出口退税的意义(识记)
首先,出口退税是依据出口商品零税率原则所采取的一项鼓励出口贸易的措施。
一方面,通过出口退税,把生产与流通环节已征收的税款退还给出口企业,企业可以价格优势参与国际竞争,占领国际市场。
另一方面,由于一国商品出口到另一国,进口国除了要征收进口关税,还要对进口品征收增值税与消费税,如果不实行出口退税,则构成双重征税。
其次,出口退税是对出口货物的一种非歧视性赋税政策,是维护国内外产品公平竞争的有效手段。
2.出口退税原则(识记)
我国对出口商品实行“征多少,退多少”、“未征不退”与“彻底退税”的原则。
3.出口退税范围
(1)出口退税的产品范围。
“出口产品”一般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必须是已征税产品,必须是报关离境的出口产品,必须是财务上作出口销售的产品。
(2)出口退税的企业范围。
它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经营出口业务的企业;二是在代理进出口业务活动中,代理出口的企业;三是特定出口企业(指外轮公司、对外修理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公司等);四是外商投资企业。
4.出口退税税种与税率
我国《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规定,我国出口产品应退税种为增值税与消费税。
(多选)关于出口退税描述正确的是:
A.出口退税实际上是国家对出口商品的一种补贴
B.出口退税可以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
C.出口退税增强了本国商品竞争力,实际上是一种歧视性的政策
D.出口退税是将国内生产与流通领域过程中缴纳的间接税退还给出口企业
E.出口退税税种为增值税与消费税
答案:
BDE
三、进出口信贷制度
进出口信贷,是指一国政府通过银行向进出口商提供贷款,以鼓励出口、确保进口的重要措施。
(一)进出口信贷任务
我国进出口信贷的基本任务是:
按照国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遵循改革、开放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与批准的信贷计划发放贷款,支持对外贸易的发展;同时发挥信贷的监督与服务作用,监督企业合理地使用信贷资金,协助外贸企业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
(二)进出口信贷政策
进出口信贷政策是有效地发挥进出口信贷对进出口贸易的促进作用的指南与保证。
我国进出口信贷政策的基本内容是:
积极支持有信誉的国有进出口企业发展有效益、有市场的进出口业务;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企业集团的发展;支持外贸企业推行代理制;严禁对盲目竞争、没有效益、挪用银行资金的企业贷款;支持国家重点建设企业技术进步;支持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出口;支持高利税、高创汇、高销售额的外商投资企业;支持效益好、产业结构合理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进出口信贷机构(应用)
进出口信贷的含义
我国于1994年5月成立了中国进出口银行,是专门办理进出口信贷业务的政策性银行。
中国银行是中国政府授权经营外汇业务,办理进出口信贷的国有商业性银行,具有国家指定的外汇专业银行的性质与地位。
(多选)对进出口信贷描述正确的是:
A.进出口信贷给予出口商贷款,促进出口
B.进出口信贷限制给进口商贷款,限制进口
C.为保障公平的市场竞争,进出口信贷逐渐开始向民营企业发放贷款
D.进出口信贷不利于资源有效配置,实际上是一种保护贸易政策
E.进出口信贷重点放在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
答案:
AE
第四节对外贸易宏观管理的行政手段
一、外贸经营权管理
(一)对外贸经营者的资格管理
2004年修订的《对外贸易法》规定,外贸经营权由原来的审批制改变为备案登记制度。
(二)对重要货物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管理(国有贸易管理与指定经营管理)
二、进出口配额管理
(含义)进出口配额管理是指国家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规定一定的数量限制,在限额之内允许进出口的管理制度。
(一)出口配额管理
1.出口配额管理形式(理解)
我国出口配额管理可分为被动配额管理、主动配额管理形式。
(1)被动配额管理,是指由于进口国对某种商品的进口实行数量限制,并通过政府间多、双边贸易协定谈判,要求出口国控制出口数量,从而出口国对这类出口实施数量限制,称作被动配额管理。
被动配额管理的出口商品主要是纺织品。
设限国有美国、加拿大、欧盟国家与土耳其。
根据《纺织品与服装协定》,自2005年1月1日起,纺织品被动配额全部取消,全球纺织品贸易实现一体化。
(2)主动配额管理,是指国家为保证出口符合国民经济计划的要求,对部分重要出口商品实行的一种出口配额管理。
出口配额可以通过直接分配的方式分配,也可以通过招标等方式分配。
(二)进口关税配额管理
进口关税配额是指对货物进口的绝对数额不加限制,而对在一定时期内在规定的配额以内的进口货物,给予低税、减税或免税待遇;对超过配额的进口货物则征收附加税或罚款。
(多选)我国出口配额管理的主要形式是:
A.被动配额管理
B.关税配额管理
C.主动配额管理
D.特定配额管理
E.一般配额管理
答案:
AC
三、进出口许可证管理
进出口许可证管理是指国家规定某些商品的进出口,必须从国家指定的机关领取许可证,没有许可证的一律不准进出口。
根据《对外贸易法》规定,我国对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货物实行许可证管理。
其主要目的是:
为了合理配置资源,规范进出口经营秩序,营造公平的贸易环境,履行我国承诺的国际公约与条约,维护国家经济利益与安全。
(一)出口许可证管理
国家对限制出口的货物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
商务部是全国出口许可证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处罚违规行为。
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制定、调整与发布年度《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出口许可证包括出口配额许可证与出口许可证。
凡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与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在出口前按规定向指定的发证机构申领出口许可证,海关凭出口许可证接受申报与验放。
2005年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47种货物,分别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与出口许可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