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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管理

煤矿安全管理

第一节煤矿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目的和任务

一、煤矿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

1、安全生产管理的概念

安全生产既是为了预防生产过程中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形成良好的劳动环境和工作秩序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活动,又是企业生产的一项方针、原则和要求。

因此,安全生产是显了使生产过程在符合俾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和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的总称。

安全生产管理就是人们为了实现安全生产而进行的一系列活动。

2、安全生产管理的目的

安全生产管理的目的是提高灾害防治科学水平,预先发现、消除或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危险,防止发生事故、职业病和环境灾害,避免各种损失,最大限度地发挥安全技术措施的作用,提高安全投入效益,推动企业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

3、安全生产管理的任务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和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制定并实施煤矿安全生产的的各种规程、规定和规章制度。

(3)采取各种安全工程技术措施,推广使用新装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努力减少和杜绝各类灾害事故以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采用各种劳动卫生措施,不断改善作业环境和工作条件,防止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5)加强对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6)对职工伤亡及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7)推广和应用现代化安全管理技术和方法,不断深化企业安全管理。

二、煤矿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1、煤矿自然条件特殊性所决定

煤炭行业作为高危行业之一,安全生产始终是生产领域中的头等大事。

由于煤矿井下生产条件比较特殊,除了生产过程比较复杂。

环节多、作业场所和自然条件下经常变化,还面临着瓦斯、煤尘、火、水及顶板等自然灾害的威胁;另一方面从业人员素质较低、现场安全管理薄弱,特别是当前煤矿企业处于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某些煤矿企业在短期趋利思想的支配下,忽视煤矿安全与从业人员身心健康的行为表现的更加突出。

因此,重特大煤矿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失。

为了尽快扭转煤矿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必须加强煤矿安全管理。

2、贯彻执行煤矿安全方针所必需

煤矿安全方针是党和国家对安全工作提出的总要求、总方向和总原则,安全生产和各项制度、措施,都必须体现、符合这个方针的要求,所有煤矿企事业单位都必须认真贯彻、严格执行。

新时期煤矿安全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综合治理有着非常丰富的内涵

,在安全生产上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者并重的原则,就是综合治理的一种有效手段和方法,特别是在当前煤矿安全管理被弱化的情况下,加强安全管理,能够更好地贯彻执行煤矿安全方针,促进煤矿安全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3、煤矿安全历史经验所证明

煤矿的开采历史、就是与自然灾害进行斗争,不断加强安全管理的历史。

哪里有生产活动,哪里就必然有安全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随着生产活动的产生而产生,也随着生产活动的发展、提高而发展提高。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安全生产经验教训表明;只要安全管理搞得好,就会出现事故少、生产发展的局面;反之,只要放松了或忽视了安全管理,不讲科学、不讲质量、不讲安全,伤亡人数就会大幅度上升,甚至造成重特大事故频频发生,这些都必须牢记在心、引以为戒。

三、当前煤矿安全管理的重点工作

1、依法治矿,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

(1)要认真学习贯彻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提高全员的法律素质,把煤矿安全管理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上。

(2)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

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机构实行派驻制,由集团公司直接领导,并且做到有职有权。

(3)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职工必须遵纪守法,严格依法依纪查处失职、渎职和违法违纪行为。

2、强化责任制,建立健全责任考核体系

(1)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建立以安全为重点的干部考核制度,把安全业绩作为管理人员晋升、奖励的重要因素。

(2)建立并严格落实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制。

明确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各个岗位的职工在安全生产中应尽的职责,分级管理、层层落实。

(3)落实新建、改扩建矿井和改制、破产、重组矿井的安全管理责任。

(4)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跟踪考核,把考核结果与经济利益挂钩,企业领导年薪中与安全挂钩的份额占结构工资总额的比例应不低于30%。

3、加强和改进安全技术管理

(1)健全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

总工程师对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必须设立由总工程师直接管理的科研、设计、地测、技术、“一通三防”等技术部门和机构,由他们负责落实技术管理工作。

(2)建立和完善安全科技开发机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难题,推动科技创新和先进科技成果在安全生产中的广泛应用。

(3)加强现场技术管理。

严格执行“一通三防”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

加强矿井水灾防治工作。

4、提高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1)加强煤矿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

各级管理人员下井次数不能少于有关规定。

煤矿每班必须至少有1名矿副总工程师以上管理人员带班下井。

(2)加强基层班组安全管理。

要提高班组长的素质,建立以安全为核心的班组长考核标准,制定班组长任职标准。

严格按照规定的定编、定员和定员组织生产。

执行特殊岗位现场交接班制度,严禁交接班时两班人员在现场交叉作业。

加强现场设备管理,杜绝电气失爆。

(3)有效制止煤矿“三违”行为。

要制定能够有效制止“三违”现象的处罚、教育规定,严肃查处“三违”行为。

5、加大安全投入,治理整改隐患

(1)多渠道筹措安全生产费用,并加强对费用的管理,提取的安全费用必须用于安全生产,重点突出“一通三防”和重大水患的防治。

(2)认真排查、治理、整改安全隐患。

对存在《特别规定》所列重大隐患的矿井必须停产整改;对3个月内2次或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隐患仍在进行生产的矿井,吊销该煤矿矿长的安全资格证,5年内不得重新核发。

6、加强教育和培训,实行全员安全准入制度

(1)严格执行安全管理人员准入制度。

新任命的煤矿矿长必须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煤矿井下工作3年以上经历和2年以上副职岗位的工作经历。

(2)尽快变招工为招生。

从事井下工作的新工人必须接受技工学校至少1年的正规教育,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生产矿井井下禁止使用“包工队”。

(3)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尤其是要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

积极推广以区队、班组为单位,成建制进行培训。

(4)国家要加大煤矿人才培养力度。

7、推进科学管理,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

(1)积极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作业现场工程质量、岗位工作质量实现动态达标,严把质量毫米关,杜绝劣质工程。

(2)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

实现人、机、环境的高度和谐统一,提高安全保障水平,逐步实现煤矿企业的本质安全。

(3)建立煤矿安全应急救援体系。

各煤矿企业必须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要制定各类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8、党政工团,实现对安全工作齐抓共管

(1)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在安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2)充分发挥各级企业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优势,开展对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3)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4)大力弘扬先进的安全文化理念。

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增强安全措施的执行力度,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创新和发展。

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煤矿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

一、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促进煤矿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自我约束,自我激励机制,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安全等法律法规,煤矿企业必须建立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要按照岗位、职能、权利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明确各级负责人、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应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要将企业、部门或单位的全部安全生产责任逐项分解、逐级落实到各岗位和人员。

2、健全办公会议制度。

要明确安全办公会议的召开周期、内容、主持人和参加人员;安全办公会议必须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持;会议应当有完整的记录,载明议定的事项、决定以及落实的人员、措施和期限。

会议记录、纪要应纳入档案管理。

3、安全目票管理制度。

煤矿企业应依据上级下达的安全指标,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或阶段安全生产目标,并将指标逐级分解,明确责任、保证措施及考核和奖惩办法。

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煤矿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资金渠道,以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系统、设备、设施,消除事故,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奖励,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办法,抢险救灾等均有可靠的资金来源;安全投入应能充分保证安全生产的需要,安全投入资金要专款专用;煤矿企业应当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和责任人。

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煤炭企业要明确检查标准、检查周期、考核评级奖惩办法、组织检查的部门和人员。

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应保证煤矿企业职工掌握本职工作应具备的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明确相关部门安全教育与培训的职责和考核办法;明确年度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计划,确定任务,落实费用。

7、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应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矿井在通风、瓦斯、煤尘、火灾、顶板、机电、运输、爆破、水害等方面存在的隐患;明确事故隐患的识别、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标准,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隐患整改的责任和义务。

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应保证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贵客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效地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规范等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矿井“一通三防”的装备、管理情况;明确安全检查的周期、内容、检查标准、检查方式、负责组织检查的部门和人员、对检查结果的处理办法。

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按“四定”原则(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落实处理,并将结果进行通报及存档备案。

9、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要确定各类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和方案等安全技术审批的内容、程序、标准、时限、审批级别;审批人员级别和资格、编制;审核、审批人员的职责、权限和义务。

安全技术审批应保证依据充分、正确,内容全面、具体,安全措施可靠,能够有效地指导生产施工、作业和操作。

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应保证在用设备、器材符合相关标准,处于完好状态;明确矿用设备、器材使用前的检测标准、程序、方法和检验单位、人员的资质;明确设备、器材使用过程中的检验标准、周期、立法和校验单位、人员的资质;明确设备、器材维修、更新和报废的标准、程序和方法。

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要明确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一通三防”、防治水、冲击地压、职业危害等的主要危险,有针对性地分别制定专门制度,强化管理,加强监控,制定预防措施。

12、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要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事故发生后的上报时限、上报部门、上报内容,应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等。

13、安全奖罚制度。

必须兼顾责任、权利、义务,规定明确,奖罚对应;明确奖罚的项目、标准和考核办法。

14、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明确入井人员禁止带入井下的物品和检查方法;明确人员入井、升井登记、清点和统计、报告办法,保证准确掌握井下作业人数和人员名单,及时发现未能正常升井的人员并查明原因。

15、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操作规程要涵盖从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准备到操作结束和离开现场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

要分另制定各工种的岗位操作规程,明确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和标准,明确违反操作程序和标准可能导致的危险和危害。

二、煤矿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主要职责

1、煤矿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

煤矿企业必须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不得与其他机构合并设置),并配备5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其他职务。

煤矿企业应当为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设置安全生产工作助理,协助主管负责人协调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工作助理应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担任。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及等遇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管理,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①协助决策机构和领导组织推动生产经营中的安全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

②协助决策机构和领导组织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进行考核。

③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具体实施或监督相关部门落实。

④组织制订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⑤组织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协助解决检查出的问题及紧急情况下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⑥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设计计划,参加项目安全评价审查、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并负责审查承包、承租单位的相关资质、证照和资料。

⑦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职业中毒的预防工作和职业病的防治措施。

⑧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总结和推广生产的先进经验。

⑨按规定监督或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有关部门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⑩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待遇

煤矿企业应当支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关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政治进步,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参加任职资格培训,每年安排不少于10天的脱产业务培训学习或考察。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待遇不得低于同级同职其他岗位管理人员待遇。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享受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岗位的风险津贴,月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本人月实际收入的10%。

3、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成员的安全管理职责

(1)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职责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主体责任,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生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煤矿企业分管安全的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职责

煤矿企业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1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做好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组织安全生产的专项检查。

②在分管业务范围内,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协助或受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委托考查分管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

③负责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组织编制分管业务范围内危险性较大场所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或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演习。

④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在分管业务范围内进行事故调查。

(3)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职责

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有技术管理的领导责任,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2负责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技术改造和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②组织起草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技术报告,组织编制和审定本企业具有全局性、关键性的安全技术规定。

3负责事故隐患治理、审核危险性较大场所的事故应急预案等方面的技术工作。

4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有关技术事务。

(4)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对企业安全生产负监督、管理责任,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负责检查本企业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总结和报告企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

②组织制订、修订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起草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审查、汇总各单位安全技术措施改造项目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向董事长或经理层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改造项目建议,监督安全技术措施改造项目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实施。

③负责安全生产检查。

发现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及时制止,责令改正。

对有关责任夫有权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有权提经理层给予行政处罚。

④负责企业各单位的安全考核工作,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给予警告和下达限期整改指令,有权提请董事会或经理层对有关单位的负责人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

⑤协助事故抢险和工程救护,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隐情及时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出现紧急情况,应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求援。

⑥负责建立重大生产设施和设备的维修与保养、技术改选工程、事故隐患整改、职工培训与奖罚等技术档案;负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健全事故档案;对重大事故和重特大事故应及时上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以及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

⑦负责上报职业安全卫生体系认证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工作计划,履行安全风险评价职责,积极推行职业安全卫生体系认证工作。

⑧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竞赛评比活动及提出合理化建议活动;组织对新工人、转岗工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从业人员的培训与再培训,以及对培训进行考核。

第三节班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一、区队班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制定区队班组安全生产制度,其目的是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使区队班组在安全管理上有制度可依,有章可循;让区队班组工人明确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从而使每个工人的行为受到制度的约束和规范,保证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实现区队班组的安全生产。

1、包生产必须包安全安全制度

(1)在经济承包合同或方案中,要有先进可行的安全指标。

安全要作为具有否决权指标,安全指标完成的好坏要与区队班组和个人的经济收入紧密挂钩。

(2)在经济承包合同或方案中,要有明确的安全保证措施,包括管理措施、技术措施,使安全指标的实现有可靠的保证。

(3)为切实执行该制度,区队班组应有权拒绝接受任何方面无安全内容和措施的生产作业计划或临时生产任务,工人有人身安全时,工人有权撤离现场,并向区队班组长汇报;区队班组长应采取有力的措施,整改隐患,以保证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区队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①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带头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区队班组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②根据生产任务、作业环境和工人的思想状况,具体布置安全工作。

对新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其劳动安全。

③组织区队班组工人学习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教育工人不得违章蛮干,发现违章作业,立即进行劝止。

④经常检查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对暂不能根本解决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措施加以控制,并及时上报。

⑤认真执行现场交接班,做到交接内容明确。

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要积极组织抢救并保护现场,要及时上报,详细记录。

事故发生后要立即组织全体区队班组工人进行认真分析,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⑦对本区队班组在安全工作中表现好的工人及时进行表扬,对“三违”现象提出批评,并在考核上加以经济奖罚。

(2)区队班组工人的安全岗位责任制

①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知识,熟悉并掌握安全生产技能。

②自觉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

③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区队班组长的违章指挥

④正确佩戴、使用和爱护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⑤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踊跃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

⑥搞好本岗位的质量达标和文明生产。

3、安全检查制度

(1)区队班组安全检查的形式

按参加检查的人员分:

有自检、互检和专检

按检查内容分;有普遍性检查和专业性检查。

按检查时间分:

有班前、班中及班后的“三检制”、节日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2)区队班组安全检查的内容

①工人的不安全行为。

工人的不安全行为指的是工人的“三违”现象,它是区队班组安全检查的重点。

②作业现场的不安全隐患。

检查作业现场的顶板状况、支护完好程度和工程规格质量情况;检查作业现场及局部地点瓦斯及其他有害气体的超限情况;检查作业现场及附近有无透水、发火预兆和煤尘堆积情况。

③机电设备的不安全状态。

它是指检查机电设备有无不完好和失爆现象

(4)安全奖惩制度

对于有以下几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职工应给予奖励:

①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岗位责任掉,长期实现安全生产的。

②敢于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帮助后进工人取得明显进步的。

③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恶性事故发生的;或者在抢险救灾中做出贡献的。

④在安全生产上有创新,能解决安全技术难题;或者提出有较大价值的合理化建议的。

⑤在安全生产竞赛中成绩优异的。

奖励的方式:

既可给予荣誉奖,又可给予物质奖。

(2)惩罚

对于以下几个方面出现问题的职工应当给予惩罚:

①不执行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

②发现隐患既不报告,又不处理而造成事故的。

③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

④虽然没有造成事故,但却有严重“三违”现象的。

惩罚的方式:

可以在区队班组范围内批评教育、检讨和罚款;情节严重的可由上级给予行政处罚;涉及违法犯罪的,可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5、安全联防互保制度

安全联防互保制度是人们做安全管理主人翁地位的具体体现,它有以下几种形式:

(1)自保

自保,指的是工人与区队班组安全责任状,保证本人安全作业,并承担一定责任。

(2)互保

互保,指工人之间结成对子,签订安全互保合同,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目前,互俣的主要形式有:

一是以作业小组为单位结成互保对子;二是党团员和先进人物与其他工人结成互保对子;三是班组长、劳动保护检查员和安全检查工与普通工人结成互保对子,或者老工人与新工结成互保对子。

(3)联保

联保,指的是多名工人组成联保小组。

例如,瓦检员、放炮员和班组长结成安全爆破联保小组;放炮员、掘进机司机和支架工结成掘进顶板安全联保小组等。

还可以与职工家属签订联保公约,通过家属对职工做安全思想工作。

二、劳动纪律

劳动纪律既是保持正常生产、完成生产任务的需要,也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需要。

因此,职工在共同的劳动过程中,劳动纪律是保障安全必须遵守的规则和秩序。

1、劳动纪律的主要内容

(1)遵守劳动时间和本单位规定的作息制度,禁止迟到、早退,严格执行请假制度。

(2)服从分配和管理,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消极怠工和玩忽职守。

(3)努力工作,完成生产任务,保证工程规格质量,做到文明生产。

(4)在上班时间内,遵守生产秩序,不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事情,不东走西窜,嬉戏打闹、聚众赌博和打架斗殴等,不得在班中睡觉。

(5)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准违章指挥或作业,做到安全生产。

(6)爱护国家财产和公共财物。

2、煤矿企业对违反矿规矿纪行为的处理

煤矿企业根据职工违反矿规矿纪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对职工进行处理。

(1)给予批评教育

对于具有轻微违反矿规矿纪的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职工,应该进行适当的批评教育,使其能够认识并改正错误。

批评教育的形式可以采取个别谈话、会上点名批评或不点名批评,责成其口头或书面检查等

(2)给予行政处分

对于违反矿规矿纪,造成了一定影响或不良后果,又尚不够刑事处分的职工,应该由本单位给予行政处分,使其能够认识到自己错误的性质和后果,从中吸取教训,以免再犯。

行政处分包括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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