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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

为提高本中心各级人员的责任心及综合素质,强化劳动服务意识,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树立爱岗敬业的崇高精神,使我们的服务上星级,安全效益上台阶。

根据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结合调度室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调度员管理办法

(一)、自觉遵守公司及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严格要求自己,有事需短时间离开调度室必须向分管负责人请假或告知去向并交待有调度经验驾驶员临时守候交待相关注意事项,起到先进性带头作用;未做到扣5分。

(二)、每月按期拟定工作计划,根据计划开展各项工作,做出每月工作总结,运行管理部根据计划逐项进行考核、评定。

(总分6分)

无计划、无总结或未按规定时间上报不得分,计划内容未完成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三)、严格审核申用车辆责任人权限、车辆用途,根据用车单位的需求,认真详细作好值班记录,科学合理化调派车辆,力所能及地满足生产和接待用车;决不允许无故推脱和拒绝,严格按调车流程调派正常用车和应急用车;规范服务用语,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

调度室无调度员现场值班的,如用车单位需用值班车或应急用车,调度人员应在用车人要求用车时间内派出车辆,(总分6分)

以上有一项未做到不得分。

(四)、调度员每天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考勤制度(按要求据实认真填写,严禁涂改);实质有效的组织驾驶员交通安全及服务质量培训学习,杜绝走形势;并要求制定每季度培训计划,培训计划要有时间、目的、应知应会等相关内容;制定例会制度及相关规定,对以上各项作好详细记录。

经常性组织学习质量考核细则,以达到经常提醒大家的目的。

(总分3分)未做到不得分。

(五)、调度员必须提醒驾驶员做好出车前准备工作,检查工作服着装及工作牌佩戴情况,严格执行车辆“三检制度”,对所检查项目逐项确认后双方签字,防止漏签和不负责任乱签,特别要求对车辆内饰清洁仔细检查并督促驾驶员内饰清洗,以保证车辆内外整洁;每月必须组织一次调度室车辆技术状况大检查,发现有机械隐患车辆,立即进厂整改,严禁有机械故障车辆上路行驶,作好各项检查记录;(总分5分)未做到不得分。

(六)、调度员必须作好对驾驶员出车前安全行车和服务质量交待;对长途出车驾驶员做好行车安全注意事项交待,双方在交待记录上签字,要求驾驶员必须携带交待记录上路行驶;有多台省内长途或一台以上省外长途,首先必须上报分管负责人;调度员必须对执行出车任务车辆实行二小时责任追踪制,直至车辆安全停放,并作好各项追踪记录。

(总分5分)未做到不得分。

(七)、驾驶员所驾车辆有故障需进修理厂维修,首先向调度员提出申请,调度员必须对所报维修项目进行检查核实,如确需维修的车辆,与用车单位协商后,安排时间送修;对于出车率低或未定人驾驶的车辆,调度室应制定日常维护保养计划,按计划临时指定专人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并作好相关检查记录。

(总分5分)未做到不得分。

(八)、调度员必须作好车辆、人员调动交接的详细记录,并予以存档;对于车辆行驶无谓公里数(指车辆维修、待命加油、公务用车等)必须开据派车单,注明原因上报运行部负责人签字后交统计员处存档;未开据派车单任何车辆不得上路行驶(派车单所要求填项必须填),如发现无单出车,追究调度员责任;(总分5分)未做到不得分。

(九)、

(1)、坚持每日安全日报制度:

要求所报项目必须详细(内容包括:

长途未归车辆有几台,车号、去向、用车部门,回场车辆及车牌号,市区未归车辆、车牌号、用车部门);不允调度人员私自作主同意将车辆停放在调度室指定停车点以外的地方(包括到汽修部维修),总分5分。

未按要求填写不得分。

(2)、调度员必须每周一12:

00以前上报周一至周五晚间值班人员名单同时周五下班前上报周六、周日驾驶员值班人员名单。

(总分5分)未做到不得分。

(十)、调度员必须保证与各部门、单位的协调沟通,保持经常性联系,积极配合客户解决各项生产用车困难;经常主动上门拜访客户,收集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加以整改,同时将搜集的客户意见和建议上报运行管理部。

(总分3分)未做到不得分。

(十一)、经常与驾驶员交心、谈心,力所能及地帮助驾驶员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真正意义上达到思想统一;严禁发生吵架、打斗、聚众赌博等严重违规等情况。

(总分3分)未做到不得分。

(十二)、认真、准确地做好各项日、月报表并按规定时间上报。

(总分2分)未做到不得分。

(十三)、调度员必须按要求严格、规范、如实填写各种原始记录,如因错填、漏填或未填一项,追究其当班调度员责任。

(总分5分)有一项未做到不得分。

(十四)、调度员必须对进出场车钥匙进行严格管理并做到心中有数;在交接班时必须在值班记录上注明车钥匙交接情况。

(总分5分)未做到不得分。

(十五)、由公司所报费用公务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

(总分5分)违反者不得分。

(十六)、对于上级下达指示、工作任务安排必须按时认真完成;上报意见和建议必须按流程逐级上报,严禁越级汇报。

(总分5分)违反者不得分。

(十七)、调度员必须保证办公环境整洁,桌面物品摆放整洁,严禁脏、乱、差情况出现。

(总分2分)有以上现象存在不得分。

(十八)、调度员工作职责范围内处理的问题应认真负责到底,不允许移交或上交。

总分5分,未做到不得分。

(十九)、遇有驾驶员违规违纪、交通事故或异常等情况出现,调度员在第一时间内电话上报相关负责人并作好调查追踪记录,在12小时内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

(总分5分)未按要求和程序上报不得分。

(二十)、完成领导交与的其它工作任务。

(总分10分)未完成没有说明原因的不得分。

发生一次负全责事故、经济损失1千元以上为不及格,及格分为95分。

(二十一)、违规处罚细则:

(1)、当月有一条未做到95分以上者,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警告;

(2)、当月有一至二条未做到95分以下85分以上,扣其直接责任人当月绩效20元;

(3)、当月有二至三条未做到85分以下75分以上,扣其直接责任人当月绩效50元;

(4)、当月考评70分以下的,扣其直接责任人当月绩效200元;

(5)、连续三月考评70分以下的,调离调度员岗位;

(6)、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

A、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经济损失2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调度员应负管理责任,扣其直接责任人当月绩效50元;

B、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经济损失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调度员应负管理责任,扣其直接责任人当月绩效100元;

C、驾驶员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调度员应负管理责任,扣其直接责任人当月绩效200元;

D、累计发生两次负主要责任以上重大交通事故,建议直接管理调度员调离其工作岗位。

 

运行经营部

2006.11.28

驾驶员管理办法

一、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一)、公司所属驾驶员必须按时到单位上班,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早退、缺勤;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学习,自觉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

若有违反者,除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外,另根据车辆管理部相关规定处罚;

(二)、没有出车任务的驾驶员必须在待命室待令,不得旷工、脱岗、擅离职守,确保客户用车需求。

若有违反者,除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外,另根据车辆管理部相关规定处罚;

(三)、驾驶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按规定着装工作服、佩戴工作牌,严禁打牌、打游戏、上网等有违正常工作秩序的各项活动。

若有违反者,除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外,另根据车辆管理部相关规定处罚;

(四)、在工作场地、办公场所、学习环境内不得逗留、嬉戏、打闹、高声喧哗、吸烟,影响正常工作和学习秩序。

若有违反者,首先对其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处罚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五)、驾驶员必须服从管理人员正常工作管理,严禁与管理者顶撞、吵闹,有意见必须待工作任务完成以后找各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

如有违反者调度中心将拟出书面意见报车辆管理部处理。

(六)、如家中有急事或因患疾病不能到单位上班的;事假必须事先写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病假由所就诊的医院出据病假证明,报公司批准后,方能准假。

若有违反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工作调派:

(一)、驾驶员必须提前作好出车前准备工作;调度人员接到用户单位用车申请后,根据需求迅速派出车辆,及时通知驾驶员出车。

驾驶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或拒不出车,更不允许无派车单出车。

若有违反者,拟出书面意见报车管部处理。

(二)、中心值班人员,现场值班的驾驶员应按规定时间到单位值班;电话值班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办私事、外出或饮酒,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赶到调度室值班。

若有违反者,按旷工处理。

(三)、车辆出勤后的规范:

(1)车辆出勤后,驾驶员必须按所规定时间与用车人联系,若用车方因故未用车,驾驶员应在第一时间内向调度室汇报并立即返回中心待命,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在外逗留或办私事。

若有违反者,按出私车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车辆出勤任务完成、用户签字后,必须立即返回中心并上交派车单,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外逗留或滞留派车单。

若有违反者,用车方用车完毕后的时间按出私车处理。

(3)对运行中的车辆,调度室按规定时间进行抽查追踪,驾驶员必须如实报告所处位置,安全运行状况,停放原因、时间和思想动态;所行驶路线是否超越服务区域,调度员将同时与用户取得联系查明原因,并取得运行服务质量反馈。

(4)长途出车:

调度室按照中心规定完善、建立、健全长途出车前安全交待记录,驾驶员必须携带安全交待记录上路行驶,收车后必须主动电话与调度室联系报告车辆安全情况。

安全交待记录具有派车单一样的作用,若未携带安全交待记录和用车方临时安排出长途未向调度室报告者,按出私车处理。

(5)未经领导批准和工作需要安排,任何人不得私自变换车辆驾驶;不得将车辆挪作他用或从事第二职业;不得擅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更不允许无工作调派和请示私自动用车辆挪作私用。

若有违反者,轻者帮助教育,给予50元以上100元以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除损失由本人承担外,建议车辆管理部解除劳动合同。

(6)、驾驶员因公出车在外,因用车单位所需不能当日回调度室的,收车后严禁饮酒、赌博等违反安全行车的行为;更不允许在外发生扰乱社会治安和违法乱纪的行为。

若有违反者,所造成的后果自负并建议车辆管理部解除劳动合同。

(7)、执行公务出车,在外需停车时,必须将车停放在有人值守的专用停车场并索取有效票据;如在无专用停车场的地方停车,驾驶员必须守候在车上,保证车辆安全;如遇乘车人离开车辆有贵重物品放在车上,应提醒用车人随身带走。

若有违反者,所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若不能承担者,追究其担保人经济责任。

(8)、驾驶员在行车中,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按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及交通警察指挥行车,做到礼貌、守法、安全行车;

运行管理部随时查寻交通安全信息网,若网上有违章记录者,除接受交通部门处罚外(其处罚费用自付),运行管理部将对其予以每次10%处罚;

(9)、驾驶员在执行任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及时报警同时上报单位相关负责人,事后八小时内将事故经过上交当班调度处,若有不及时上报者加重处理。

若有隐瞒不报者,建议车辆管理部对其解除劳动合同。

三、规范服务质量

(一)、接到派车指令驾驶员领取派车单后,必须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准时到达用车地,及时与用车责任人取得联系,保证服务时间的准确性。

若有违反者,按重大投诉处理,对其进行停工检查1-2天(停工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二)、在执行任务中,驾驶员必须尊敬用户,主动为客户开关车门,规范服务意识和用语,视用户为上帝;做到热情优质服务,与用户和睦相处,行车中做到慢起步、慢停车,不开违法车、超速车,不开疲劳车、睹气车、不强超、强会,不酒后驾车。

调度室适时进行服务质量跟踪调查,对有不规范服务的行为,轻者给予批评教育,重者除写出书面检查外并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造成不好影响的还必需当面向客户道歉;

对违法行车有以上现象的,立即通知停止驾驶工作,以书面形式上报车辆管理部建议停工检查,停工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三)保证通讯畅通,所有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关手机或不接听手机。

若有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扣取当月相应通信费。

(四)、驾车时、待命时严禁在车内吸烟,车辆行驶中严禁接听电话;

若有违反者,将处以20元罚款。

(五)、驾驶员执行任务在正常作息时间以外不能回到所属调度室时,必须提前电话告知中心调度室值班调度(所报内容;用车部门、用车人及联系电话);车辆回场后必须电话告知中心调度室车辆已安全回场;

若有违反者,按出私车处理。

四、车辆技术状况、车容、车貌的管理及停放。

(一)、每位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保证车辆在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车况良好;保持车内外整洁,按季度对车内饰进行清洗;车辆在运行服务中或回中心后,驾驶员必须保证自己所驾车辆干净、整洁;若临时调派驾驶员驾驶别人的车辆,必须保证车辆整洁的交与原车驾驶员。

若有违反者,逐项进行处罚,最低一项处以15元罚款。

(二)、车辆回场后,必须按指定地点车头朝外、整齐、有序地停放。

若有违反者,首先对其纠正,屡教不改者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三)、及时上交车钥匙,进行统一管理。

若有违反者,轻者批评教育并处以5元罚款;重者对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五、以上违规处罚指单项单次处罚,多次违规处罚如下:

(一)违反规章制度:

(1)、一月内违反3次以上相同或不同制度,对其提出警告并处以50元罚款;

(2)、连续二月受到警告处理者,拟出书面意见建议车辆管理部对其停工检查(停工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并学习相关规章制度;

(3)、连续三次以上受到停工检查者,拟出书面意见建议中止续签合同。

(二)、交通违章:

(1)、全月累计3次以上违章者除对其进行违章总金额10%处罚外,停工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考试合格后上岗(停工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2)、全年累计6次以上违章者,建议车辆管理部中止续签合同。

(三)、交通事故:

(1)、月、季度、年内发生两次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的,除按车辆管理部交通事故处罚条例处理外,另处以50元罚款。

(2)、月、季度、年内发生两次负主要责任以上交通事故,经济损失累计5千元下。

拟出书面意见报车辆管理部,建议停工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停工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考试合格以后上岗;

(2)、月、季度、年内发生两次负主要责任以上交通事故,经济损失累计5千元以上的,按车辆管理部交通事故处罚条例中,5千元以上的处理办法处理。

以上各项规定,报车辆管理部审批后,自宣布之日起执行。

 

运行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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