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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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厂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2、适应范围

3、概况

4、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5、预案的表述

6、应急事件的预防

7、危急事件的应对

8、应急预案的及时启动及生产恢复

9、应急预案的修改完善

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应急预案

1、总则

为保证人员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防止因“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引起人员伤亡、发电设备严重损坏,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地控制事故的蔓延。

根据《中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规定》和《发电厂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制定防止“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2、适应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发电厂“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3、概况

积粉自燃引起的风粉混合物爆炸,可导致生产场所失火、重大设备损坏及人员伤亡。

3.1发电厂燃煤特性

炉组

燃煤特性(实际)

Qnet.ar

Var

Aar

Sar

War

1、2号锅炉

16915

16.5

35.2

1.69

7.49

3、4号锅炉

24283

6.0

20.0

1.0

6.0

3.2制粉设备名称和规范

名称

#1锅炉

#2锅炉

#3锅炉

#4锅炉

磨煤机型号(台数)

DTM287/470

(3)

DTM287/470

(3)

DTM320/470

(3)

DTM320/470

(3)

排粉机型号(台数)

7-29-11014.5

(3)

7-29-11014.5

(3)

7-29-11№14.5D

(3)

7-29-11№14.5D

(3)

粗粉分离器型号(台数)

DG-CBⅠ

(3)

DG-CBⅠ

(3)

离心式

轴向式

(3)

离心式

轴向式

(3)

细粉分离器型号(台数)

DG-XBY

(3)

DG-XBY

(3)

离心式

(3)

离心式

(3)

煤粉仓容积t(个数)

224t

(1)

224t

(1)

180t

(2)

180t

(2)

螺旋输粉机型号(台数)

CX

(1)

CX

(1)

3.2根据发电厂实际,确定2个危险点作为应急目标;

(1)锅炉制粉系统

(2)输煤系统

4、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4.1指挥机构

4.1.1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

厂长

副组长:

生产副厂长经营副厂长总工程师

成员:

检修副总工程师运行副总工程师安监科科长生技科科长炉检主任炉运主任公安科科长多经公司总经理

4.1.2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

生产副厂长

副总指挥:

总工程师

成员:

检修副总工程师运行副总工程师当值值长

生技科长安监科长炉检主任炉运主任公安科科长

职工医院院长锅炉、电气专业专职工程师本地区(省)电力试验所主任

指挥部设在生产楼二楼会议室。

4.2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

4.2.1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在接到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事故报告后,立即按本预案规定的程序,组织全厂力量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理,使损失降到最低限,有人员伤亡时,迅速组织抢救,同时立即组织人员迅速恢复制粉系统和机组的运行。

4.2.2负责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中国集团安全生产部报告本厂的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4.2.3各应急小组在厂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按职责分工,赶赴现场组织事故处理,首先要按照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保障安全停机,避免重大设备损坏事故。

4.2.4事故处理期间,要求各岗位尽职尽责,联络渠道要明确畅通,联络用语规范,认真做好有关情况的记录工作。

4.2.5全厂所有生产单位,对事故发生的现象、设备损坏情况和事故处理经过一定要记录清楚,等待备查;积极配合上级和厂组织的事故调查工作,如实汇报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存在阿问题。

4.2.6事故应急处理的终止:

所有停运机组均恢复正常运行为全厂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事故应急处理的终止点。

4.2.7组织和提供事故恢复所需要的备品备件,组织事故恢复所必需的生产车辆,组织实施事故恢复所必须采取的临时性措施。

4.2.8完成全厂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事故(发生原因、处理经过、设备损坏和经济损失情况)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应急指挥机构下属各专业应急小组

4.2职责

4.2.1指挥领导小组

(1)组织本单位“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

(2)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组织实施和演练;

(3)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4.2.2指挥部

(1)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及信号;

(2)指挥救援队,实施救援行动;

(3)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紧急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4)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4.2.3指挥部人员分工

总指挥:

指挥发生“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事故后的应急救援工作;

副总指挥:

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安监科长:

组织本部人员做好事故现场的各种安全措施,监督相关规程、制度、措施的实施;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

当值值长:

负责机组的开、停机和对外联系,做好应急抢修的安全措施;

生技科长:

组织制定“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抢修技术方案、协调设备抢修事宜;

炉检主任:

负责“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事故抢修工作;

公安科长:

组织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职工医院院长:

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医疗卫生方面工作;

物业公司经理:

负责事故现场卫生清理、损坏保温恢复工作;

物资公司经理:

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与采购;

本地区(省)电力试验所:

负责技术监控工作;

4.3应急情况下机构的运作方式

各职能部门以及每个职工都负有事故救援的责任,已经组织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是事故发生后紧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在指挥部的领导下担负本厂各种类型应急事故的救援及处置。

4.3.1应急情况下的运作方式:

救援专业队伍的组成及分工如下:

4.3.1.1通信联络队:

由安监科、生技科、当值值长组成,每个部门出一人,共3人;

负责人:

安监科长:

负责事故报警、情况通报、事故现场摄像及对外联系任务;

4.3.1.2消防治安队:

单位消防队(全厂义务消防队员)、市消防队,若干人员组成;

负责人:

公安科长:

担负灭火、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现场保卫等任务;

4.3.1.3抢险抢修队:

由锅炉检修专业抢修队、电气检修专业抢修队、综合(热工、其他)专业抢修队组成。

每专业抢修队由行政正职担任队长,每队组织抢救队员在10人以上;

4.3.1.4医疗救护队:

由职工医院内、外科主治医生、护士长、护士、司药组成,救护队员在4人以上;

负责人:

职工医院院长:

担负抢救受伤人员;

4.3.1.5物资供应队:

由专业工程师、仓库保管员组成,成员在4人以上;

负责人:

物资公司经理。

担负抢救物资和备品、备件的供应任务以及运输任务;

4.3.1.6本区域(省)电力试验院:

实施技术监督,帮助指挥部在重大技术问题上科学决策。

4.3.2信号规定

厂救援信号采用电话报警联络:

集控室:

单位火警电话本地火警电话

单位急救中心电话本地急救中心电话

集控室设对讲机4台以上。

危险区设警戒线,围遮拦、挂标示牌。

5、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的表述

5.1锅炉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

5.1.1煤粉和空气混合物,当燃料挥发份Vdaf>20%时,由于属于反应能力强的煤,此时燃料挥发份析出和着火温度均较低,容易发生自燃和爆炸事故。

烟煤气粉混合物浓度只有在0.32~4kg/m3范围内才会发生爆炸,而浓度在1.2~2kg/m3范围时爆炸危险性最大。

若采用具有自燃爆炸特性的煤种,则在爆炸范围内的气粉混合物,如遇足够的点火能源就能引起爆炸事故。

5.1.2在制粉系统和输煤系统中,凡是发生煤粉沉积的地方,就能成为气粉混合物自燃和爆炸的发源地。

在制粉系统和输煤系统中包括系统管道、输煤和制粉设备及煤粉仓,一旦发生煤粉沉积,煤粉就开始氧化,放出热量促使温度升高,又加快氧化、放热、升温。

经一定时间后温度就能达到自燃温度并发生自燃,就有可能出现爆炸事故。

因此,积粉、自燃是制粉系统爆炸的主要原因。

5.2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危急状态分级

本预案中“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的危险级别分为一级,即重大危险级别。

5.3启动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应急预案的条件

制粉系统及粉尘发生爆炸起火,造成人员伤害,发电设备、厂房严重损坏应启动重大危险级别应急预案。

6、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的预防

6.1防止制粉系统爆炸;

6.1.1运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巡回检查及监盘思想集中,经常分析各运行参数的变化,调整要及时,准确判断。

6.1.2经常保持制粉系统、燃料输煤系统及设备周围环境的清洁。

煤场喷洒设施、输煤系统水力清扫设施和各式除尘设施运行正常,不得存在积粉。

6.1.3坚持执行定期降粉制度和停炉前煤粉仓空仓制度。

6.1.4根据煤种控制磨煤机的出口温度,制粉系统停止运行后,对输粉管道要充分进行抽粉;有条件的,停用时宜对煤粉仓进行充氮或二氧化碳保护。

6.1.5加强原煤的管理,按规程规定认真检称、检质,及时清除煤中的雷管和自然物,严防外来火源。

6.1.6加强燃用煤种的煤质分析和配煤管理,燃用易自燃的煤种应及早通知运行人员,以便加强监视和巡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6.1.7当发现煤粉仓内温度异常升高或确认煤粉仓内有自燃现象时,应及时投入灭火系统,防止因自燃引起的煤粉仓爆炸。

6.1.8根据煤粉仓的结构特点,应设置足够的煤粉仓温度测点和温度报警装置,并定期进行校验。

6.1.9设计制粉系统时,要尽量减少制粉系统的水平管段,煤粉仓要做到严密、内壁光滑、无积粉死角,抗爆能力应符合规程要求。

6.1.10热风道与制粉系统连接部位,以及排粉机出入口风箱的连接,应达到防爆规程规定的抗爆强度。

6.1.11加强防爆门的检查和管理工作,防爆薄膜应有足够的防爆面积和规定的强度。

防爆门动作后喷出的火焰和高温气体,要改变排放方向或采取其他隔离措施。

以避免危及人身安全、损坏设备和烧损电缆。

6.1.12定期检查煤粉仓壁内衬钢板,严防衬板磨漏、夹层积粉自燃。

每次大修煤粉仓应清仓,并检查煤粉仓的严密性及有无死角,特别要注意仓顶板与大梁搁置部位有无积粉死角。

6.1.13煤粉仓、绞龙的吸潮管应完好,管内通畅无阻,运行中煤粉仓要保持适当负压。

6.1.14制粉系统煤粉爆炸事故后,要找到积粉着火点,采取针对性措施消除积粉。

必要时可改造管路。

6.2防止粉尘爆炸

6.2.1消除制粉系统输煤系统的粉尘泄漏点,降低煤粉浓度。

大量放粉或清理煤粉时,应杜绝明火,防止粉尘爆炸。

6.2.2煤粉仓、制粉系统、输煤系统附近应有消防设施,并备有专用的灭火器材,消防系统水源应充足、水压符合要求。

消防灭火设施应保持完好,按期进行试验。

6.2.3煤粉仓投运前应做严密性试验。

凡基建投产时未做过严密性试验的要补做漏风试验,如发现有漏风、漏粉现象要及时消除。

6.2.4严格执行缺陷管理制度,发现制粉系统和输煤系统的粉尘的泄露点,要及时填写缺陷,及时消除,降低煤粉浓度。

7、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的应对

为在发生“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时,应急预案中的相关人员能正确、及时应对各类危急事件,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7.1加强员工思想及技能的教育,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危急事件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快捷准确为核心,以全力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为目标,以建立危急事件的长效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危急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抵程度。

因此,每半年组织与本预案相关人员进行学习。

7.2锅炉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的物资储备

序号

物资名称

物资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防爆门

10

2

电缆线

300

3

应急灯

10

4

一氧化碳探测仪

1

7.3组织演练要求:

每年对“锅炉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应急预案组织一次演习,按照应急预案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模拟,由总指挥组织,具体演习内容由安监部、生技部策划。

8、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应急预案的启动及生产恢复

8.1报告制度

8.1.1当发生重大危险级别的“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事故时,应由指挥部向省电力公司、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8.1.2发生生产人身伤害或对电网影响较大的设备事故应妥善保护好事故现场,听候事故调查组的指挥,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

8.2现场紧急处置

8.2.1发生重大危险级别的“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事故时,运行人员首先提高自我保护意思,迅速抢救受伤人员,扑灭初始火灾,应根据运行规程紧急停机停炉,隔离与事故机组相关的汽水、电系统。

8.2.2公安部门在危险区设警戒线,围遮拦、挂标示牌,担负灭火、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现场保卫等任务。

8.2.3技术部门、安监部门和设备主管部门根据粉尘爆炸部位,制定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参与抢修人员根据制定的技术和安全措施设施。

8.3应急预案的启动

重大危险级别的“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事故应由总指挥宣布,进行紧急救援。

8.4制粉系统及粉尘爆炸应急预案的实施

指挥部成员根据“制粉系统及粉尘发生爆炸“作出相应的应急决定。

8.4.1迅速组织医务人员抢救受伤人员。

8.4.2迅速清除各部火源,扑灭初期火灾、及时向厂消防队报警。

8.4.3紧急消防灭火、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现场保卫等工作。

8.4.4紧急隔离与事故机组相关的水、电、汽、油公用系统,确保事故机组安全停运。

8.4.5组织技术部门制定紧急抢修方案。

8.4.6安监部门监督相关规程、制度、措施的实施;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

8.4.7组织物资部门根据技术部门制定紧急抢修方案提供各种备品、备件、材料及工器具。

8.4.8参与抢修人员按照制定的技术抢修方案和安全措施进行抢修。

8.4.9本地区(省)电力试验所,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技术监控等方面的工作;

8.5应急预案的结束

8.5.1当事故得到控制,立即成立四个专门工作小组:

8.5.1.1在总工程师指挥下,组成由维修和发生事故单位参加的抢修小组,研究制定抢方案并立即组织抢修,尽早恢复生产。

8.5.1.2在生产副厂长指挥下,组成由运行、生技、安环、保卫、维修、本地区(省)电力试验所参加事故调查小组,调查事故发生原因、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8.5.1.3在经营副厂长的指挥下,组成由相关部门参加的后勤保障组,安排好生活及后勤保障工作,为抢修现场服务。

8.5.1.4在总会计师的指挥下,对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进行统计、汇总、上报,联系保险公司给予理赔事宜。

8.5.2当危险事故消除后,由指挥部宣布应急行动正式结束,各项管理工作进入正常运作。

9、应急预案的修改完善

9.1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应急预案进行分析及修编,检查预案中是否存在疏漏,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

9.2为了使本预案更加符合实际,更具操作性,结合生产实际和运用情况,每年修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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