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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粉系统爆炸应急预案

制粉系统爆炸应急预案

公司名称:

单位:

部门领导:

编制:

 

XX年XX月XX日

1总则

1.1为及时、有效而迅速地处理制粉系统爆炸事故,避免或降低因制粉系统事故所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避免或减轻因制粉系统爆炸事故对我公司可能造成的重大设备损坏事故,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机事件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制定《辽宁XX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制粉系统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1.2本预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为原则,结合《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内容和有关实施细则进行制定。

1.3本应急预案适用于辽宁XX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制粉系统爆炸事件的应急处理。

1.4本应急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变化每年修订一次。

2概况

2.1我公司装机容量2×300MW,配用12套正压直吹式制粉系统。

可能引起制粉系统爆炸的原因为煤内异物爆炸(如雷管等)和积粉自燃。

2.2制粉系统爆炸事故是指制粉系统着火、爆炸造成制粉系统无法运行即不能供应机组运行所需燃料的事故。

2.2.1当燃料挥发份Vdaf>20%时,由于属于反应能力强的煤,此时燃料挥发份析出温度和着火温度均较低,容易发生自燃和爆炸事故。

煤粉和空气混合物浓度只有在0.32~4kg/m3范围内才会发生爆炸,而浓度在1.2~2kg/m3范围时爆炸危险性最大。

在爆炸范围内的气粉混合物,在有限的空间内,如遇足够的点火能源就能引起爆炸事故。

2.2.2在制粉系统中,凡是发生煤粉沉积的地方,就能成为气粉混合物自燃和爆炸的发源地。

在制粉系统中包括系统管道、制粉设备及原煤仓,一旦发生煤粉沉积,煤粉就开始氧化,放出热量促使温度升高,又加快氧化、放热、升温。

经一定时间后温度就能达到自燃温度并发生自燃,就有可能出现爆炸事故。

因此,积粉自燃是制粉系统爆炸的主要原因之一。

2.3我公司制粉系统采用的是直吹式制粉系统,设备规范如下:

磨煤机规范:

1、2号炉磨煤机型号ZGM113设计出力87.7吨/h电机功率570kW

一次风机规范:

1、2号炉一次风机型号AP2-15/11

设计风压18162Pa设计风量36.69万m3/h

调节方式:

动调制造公司家:

四川鼓风机厂

3应急预案内容

3.1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1.1组织机构

3.1.1.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

XX

副总指挥:

XXXXXXXX

机构成员:

XXXXXXXXXXXXXXXXXXXX各值值长

3.1.1.2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常务副组长:

成员:

3.1.1.3应急事件办公室

主任:

成员:

3.1.1.4应急小组

运行应急组:

维护部应急组:

物资保障组:

后勤医疗保障组:

消防保安组:

安全保障组:

通讯保障组:

3.1.2.职责

3.1.2.1应急指挥部职责:

⑴应急指挥部接到制粉系统爆炸事故报告后,立即按本预案规定的程序,组织全公司力量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理,使损失降到最低限,有人员伤亡时,迅速组织抢救,同时立即组织人员迅速恢复制粉系统和机组的运行。

⑵负责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唐国际发电有限公司报告本公司的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3.1.2.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应急事件的生产指挥,协调各应急小组的行动,组织生产抢救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3.1.2.3应急办公室职责

⑴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现象、设备损坏情况和事故处理经过,等待备查;

⑵积极配合上级和公司组织的事故调查工作,如实汇报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存在的问题。

⑶完成全公司制粉系统爆炸事故(发生原因、处理经过、设备损坏和经济损失情况)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3.1.2.4各应急小组职责:

⑴各应急小组在全公司制粉系统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按职责分工,赶赴现场组织事故处理,首先要按照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保障安全停机,避免重大设备损坏事故。

⑵事故处理期间,联络渠道要明确畅通,联络用语规范,认真做好有关情况的记录工作。

⑶组织和提供事故恢复所需要的备品备件,组织事故恢复所必需的生产车辆,组织实施事故恢复所必须采取的临时性措施。

3.1.2.5运行应急组的职责

负责及时组合当班人员进行现场抢救工作,及时调整消防水压力,保证灭火水源充足,合理调整设备运行方式,尽量保证机组运行,如不能保证机组运行,做好机组的安全停运工作。

3.1.2.6维护部应急组职责

制粉系统爆炸事故发生后,配合设备部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抢救工作并检查相关设备损坏情况,做好设备的恢复和维修工作。

同时对事故调查、现场取证工作负责。

3.1.2.7物资保障组职责

负责制粉系统爆炸事故的物资供应工作,如临时救援物资等的采购管理工作,确保抢险物资的供应。

3.2危急事件的预防

3.2.1制粉系统爆炸的主要原因有:

3.2.1.1制粉系统漏粉,造成制粉设备存在不应有的积粉。

3.2.1.2制粉系统长期停运,原煤仓内积有原煤,可能存在自燃现象。

3.2.1.3制粉系统投运前,未检查设备内是否有自燃现象。

3.2.1.4磨煤机出口风温超过煤种要求的规定。

3.2.1.5原煤中带有爆炸危险品。

3.2.1.6煤中挥发份含量过高。

3.2.2防止制粉系统爆炸措施:

3.2.2.1运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巡视及监盘思想集中,经常分析各运行参数的变化,准确判断,及时调整。

3.2.2.2经常保持制粉系统、燃料输煤系统及设备周围环境的清洁。

煤场喷洒设施、输煤系统水力清扫设施和各式除尘设施运行正常,不得存在积粉。

3.2.2.3坚持执行定期测量煤粉浓度制度和停炉前原煤仓空仓制

度。

3.2.2.4根据煤种控制磨煤机的出口温度,制粉系统停止运行后,对输粉管道要充分进行吹扫;有条件的,停用时宜对原煤仓进行充氮或二氧化碳保护。

3.2.2.5加强原煤的管理,按规程规定认真检称、检质,及时清除煤中的雷管和可自燃物,严防外来火源。

3.2.2.6加强燃用煤种的煤质分析和配煤管理,燃用易自燃的煤种应及早通知运行人员,以便加强监视和巡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3.2.2.7根据原煤仓的结构特点,应设置足够的原煤仓温度测点和温度报警装置,并定期进行校验。

3.2.2.8当发现原煤仓内温度异常升高或确认原煤仓内有自燃现象时,应及时投入灭火系统,防止因自燃引起的原煤仓爆炸。

3.2.2.9设计制粉系统时,要尽量减少制粉系统的水平管段,原煤仓要做到严密、内壁光滑、无积粉死角,抗爆能力应符合规程要求。

3.2.2.10热风道与制粉系统连接部位,应达到防爆规程规定的抗爆强度。

3.2.2.11加强制粉系统防爆设施的检查和管理工作,防爆设施应能够处于备用状态,及时投入运行,以避免事故扩大危及人身安全、损坏设备和烧损电缆。

3.2.2.12定期检查原煤仓壁内衬材料,严防衬板磨漏、夹层积粉自燃。

每次大修原煤仓应清仓,并检查原煤仓的严密性及有无死角,特别要注意仓顶板与大梁搁置部位有无积粉死角。

3.2.2.13制粉系统煤粉爆炸事故后,要找到积粉着火点,采取针对性措施消除积粉。

必要时可改造管路。

3.2.3防止粉尘爆炸

3.2.3.1消除制粉系统输煤系统的粉尘泄漏点,降低煤粉浓度。

大量放粉或清理煤粉时,应杜绝明火,防止粉尘爆炸。

3.2.3.2制粉系统、输煤系统附近应有消防设施,并备有专用的灭火器材,消防系统水源应充足、水压符合要求。

消防灭火设施应保持完好,按期进行试验。

3.2.3.3原煤仓投运前应做严密性试验。

如发现有漏风、漏粉现象要及时消除。

3.2.3.4积极推进二期磨煤机变加载改造工作。

定加载磨煤机停磨后应经常检查磨煤机机体温度,防止停磨时间过长和热风漏泄引起的制粉系统爆炸。

3.3应急预案的启动

3.3.1事故发生后由当值值长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汇报,由总指挥根据情况,发布命令启动执行本应急预案。

总指挥向各应急小组下达应急预案启动令,各应急小组各就各位,组织事故的应急处

理。

3.3.2通信联系电话以公司下发的最新电话号码簿执行,通信保障组全力确保调度电话及通讯的畅通。

3.3.3应急通讯电话:

设备部:

安监部:

发电部:

3.4危急事件的应对

3.4.1发生制粉系统爆炸事故时,发现人员应立即报告单元长、

值长,值长迅速了解事故原因和规模,确定应急响应等级,并立即向消防队、安监部、应急事件总指挥汇报,根据爆炸范围和影响程度,各应急小组按各自职责进行工作。

3.4.2在消防队没有抵达前,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立即组织人员开展灭火自救工作,同时及时进行伤员抢救和医疗救助工作。

3.4.3应立即停止故障设备运行,对运行设备和故障设备之间做好隔离工作,保证非故障设备的正常运行,避免因处理不当造成事故的扩大。

3.4.4应急总指挥根据现场情况决定事故处理方案,对紧急事项和生产恢复、伤员救治等作出安排。

3.4.5保安应急小组要布置安排好人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消防应急小组要作好随时准备进行灭火和救险工作。

3.4.6生产各部门接到值长的通知后,立即组织本部门人员投入到事故现场抢救中去。

3.4.7在抢险救灾和灭火急救中,各级干部带头深入灭火作战第一线中,迅速开展抢险、灭火工作。

3.5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3.5.1生产人员在制粉系统事故发生后,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情况下要坚守本职岗位,使生产正常进行。

3.5.2根据实际情况恢复生产工作,防止损坏设备,并注意操作中的安全。

3.5.3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指挥部总指挥宣布事故应急预案的终止,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恢复为正常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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