拌合站设备吊装拆除安全施工技术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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拌合站设备吊装拆除安全施工技术标准

拌合设备安装、拆除专项安全

施工技术标准

一范围

适用于边宁霍夫4000型沥青拌和楼冷料供给系统、干燥系统、热骨料提升机、拌合楼、粉料系统、除尘系统、成品料仓,脱桶,沥青库系统、导热油炉等部分安全安装、拆卸时,工作人员和吊车进行规范操作的技术标准。

二编制目的

保证热拌合场拌合设备在吊装及拆除过程中设备、人员的安全,使整个作业过程严谨化、科学化、安全化,作业顺序有章可循。

三机械及人员配置

1吊车根据拌合设备各个部件重量的计算,同时结合部件安装高度、组合顺序,采用,25T,50T吊车作业设备吊装、拆除任务;

2装载机现场配备ZL50装载机配合作业,主要任务在于对处于地面,重量适合的设备部件进行安装、拆除及移动;

3安装人员拌合设备吊装、拆除现场配备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两名,吊车、装载机指挥人员各一名,吊装、拆除作业人员由拌合楼专业人员15名。

完成。

四拌合设备吊装、拆除安全技术规定

1吊车必须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1)发动机启动后将油泵与动力输出结合,在待速下进行预热,液压油温达30摄氏度才能进行起重作业。

(2)在支腿伸出放平后,即关闭支腿开关,如地面松软不平,应修整地面,垫放枕木。

检查安全可靠后在进行起重作业。

(3)吊重物时,不得突然升降起重臂。

严禁伸缩起重臂。

(4)当起重臂全伸,而使用副臂时,仰角不得小于50℃。

(5)作业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工作半径,亦不得斜拉起吊。

并禁止在前面起吊。

(6)一般只允许空钩和吊重在额定起重量30%以内使用自由下落踏板。

操作时应缓慢,不要突然踏下或放松。

除自由下落外,不要把脚放在自由下落踏板上。

(7)蓄能器应保持规定压力,低于或大于规定压力范围不仅会使系统恶化,而且会引起严重事故。

(8)在现场不得吊着重物行走。

(9)除上述规定外还应严格按说明书有关规定执行。

2装载机安全技术规定

1装载机在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1)、刹车、喇叭、方向机应齐全、灵敏,在行驶中要遵守:

“交通规则”。

若需经常在公路上行驶,司机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

(2)、装载机在配合工作时要稳,安全第一。

(3)装载机在吊装行驶时,铲斗不应提升过高,一般距地面0.5米左右为宜。

(4)装载机行驶时应避免不适当的高速和急转弯。

(5)当装载机遇到阻力增大,轮胎(或履带)打滑和发动机转速降低等现象时,应停止吊装,切不可强行操作。

(6)在下坡时,严禁装载机脱档滑行。

(7)装载机在作业时斗臂下禁止有人站立或通过。

(8)装载机动臂升起后在进行润滑和调整时,必须装好安全销或采取其它措施,防止动臂下落伤人。

(9)装载机在工作中,应注意随时清除夹在轮胎(或履带)间的石渣。

(10)夜间工作时装载机及工作场所应有良好的照明。

2装载机工作后应注意下列安全事项:

(1)将装载机驶离工作现场,将机械停放在平坦的安全地带。

(2)松下铲斗,并用方木垫上。

清除斗内泥土及砂石。

(3)按日常例行保养项目对机械进行保养和维护。

3安装、拆卸安全技术规定

1基本要求:

(1)熟识和掌握装吊工一般知识及作业对象的操作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经培训教育考试合格,持有安全操作合格者,方可独立操作。

(2)检查作业场所的环境、安全设施等,确认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方可进行作业。

作业时,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保险绳等。

(3)掌握和检查所使用工具、设备的性能,确认是否完好,方可使用。

(4)检查作业场所的电气设施是否符合安全用电规定,夜间作业是否有足够的照明和安全电压工作灯。

(5)尽量避开双层作业,确属无法避开时,应对下层采取隔离防护措施,确认完善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6)在使用起重机械作业时,应严格遵守有关机械的安全操作规定,不得要求司机违章起吊。

(7)钢结构拼装遇到螺栓孔错位时,应用尖头工具校正孔位,严禁用手指头在孔内探摸,以防挤伤。

2起重作业

(1)起吊重物件时,应确认所起吊物件的实际重量,如不明确时,应经操作者或技术人员计算确定。

(2)栓挂吊具时,应按物件的重心,确定栓挂吊具的位置;用两支点或交叉起吊时,吊钩处千斤绳、卡环、起重钢丝绳等,均应符合起重作业安全规定。

(3)吊具栓挂应牢靠,吊钩应封钩,以防在起吊过程中钢丝绳滑脱;捆扎有棱角或利口的物件时,钢丝绳与物件的接触处,应垫以麻袋、橡胶等物;起吊长、大物件时,应栓溜绳。

(4)起吊细长杆件的吊点位置,应经计算确定,凡沿长度方向重量均等的细长物件吊点栓挂位置可参照以下规定办理:

4.1单支点起吊时,吊点距被吊杆件一端全杆长的0.3倍处。

4.2双支点起吊时,吊点距被吊杆件端部的距离为0.21乘杆件全长。

4.3如选用单、双支点起吊,超过物件强度和刚度的允许值或不能保证起吊安全时,应由技术人员计算确定其起吊支点数和吊点位置。

(5)物件起吊时,先将物件提升离地面10~20cm,经检查确认无异常现象时,方可继续提升。

(6)放置物件时,应缓慢下降,确认物件放置平稳牢靠,方可松钩,以免物件倾斜翻倒伤人。

(7)起吊物件时,作业人员不得在已受力索具附近停留,特别不能停留在受力索具的内侧。

(8)起重作业时,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担任指挥信号,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实现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9)起重作业时,司机应听从信号员的指挥,禁止其他人员与司机谈话或随意指挥,如发现起吊不良时,必须通过信号指挥员处理,有紧急情况除外。

(10)起吊物件时,起重臂回转所涉及区域内和重物的下方,严禁站人,不准靠近被吊物件和将头部伸进起吊物下方观察情况,也禁止站在起吊物件上。

(11)起吊物件时,应保持垂直起吊,严禁用吊钩在倾斜的方向拖拉或斜吊物件,禁止吊拨埋在地下或地面上重量不明的物件。

(12)起吊物件旋转时,应将工作物提升到距离所能遇到的障碍物0.5m以上为宜。

(13)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交绕的钢丝绳,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

卡环应使其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14)当使用设有大小钩的起重机时,大小钩不得同时各自起吊物件。

(15)当用两台以上起重机同吊一物件时,事前应制定详细的技术措施,并交底,必须在施工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进行,起重量分配应明确,不得超过单机允许重量的80%,起重时应密切配合,动作协调。

(16)起重机在架空高压线路附近进行作业,其臂杆、钢丝绳、起吊物等与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规定距离,如不能保持这个距离,则必须停电或设置好隔离设施后,方可工作。

如在雨天工作时,距离还应当加大。

3高处作业

(1)高处作业前,应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软底鞋,扎紧袖口,衣着灵便;凡事2m以上高处作业人员,需符合高空作业人员身体素质要求。

(2)高处作业前,应检查作业点行走和站立处的脚手板、临空处的栏杆或安全网,上、下梯子,确认符合安全规定后,方可进行作业。

(3)作业过程中,如遇需搭设脚手板时,应搭设好后再作业。

如工作需要临时拆除已搭好的脚手板或安全网,完工后应及时恢复。

(4)高处作业所用的料具,应用绳索捆扎牢靠,小型料具应装在工具袋内吊运,并摆放在牢靠处,以防坠落伤人,严禁抛掷。

(5)安放移动式的梯子,梯子与地面宜成60~70度,梯子底部应设防滑装置。

使用移动式的人字梯中间应设有防止张开的装置。

(6)搭设悬挂的梯子,其悬挂点和捆扎应牢固可靠,使用时应有人定期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7)如必须站在移动梯子上操作时,应离梯子顶端不少于1m,禁止站在梯子最高一层上作业,站立位置距离基准面应在2m以下。

(8)禁止在万能杆件构架上攀登,严禁利用吊机、提升爬斗等吊送人员。

(9)严禁在尚未固定牢靠的脚手架和不稳定的结构上行走和作业以及在平联杆件和构架的平面杆件上行走,特殊情况下必须通过时,应以骑马式的方式向前通行。

(10)安全带应挂在作业人员上方的牢靠处,流动作业时随摘随挂。

(11)施工区域的风力达到六级(包括六级)以上时,应停止高处和起重作业。

(12)在易断裂的工作面作业时,应先搭好脚手板,站在脚手板上作业,严禁直接踩在作业面上操作。

4工地搬运作业

(1)搬运物件时,走行姿势要正确,两腿要摆开,单人负重不得超过80kg,多人抬运长、大物件时,步伐应协调,负重要均匀,每人负重不得超过50kg.

(2)使用的抬杠和绳索,必须质量良好,无横节疤、裂纹、腐朽等。

(3)搬运氧气瓶等压力容器时,严禁用肩扛,应两人抬,并轻抬轻放,切勿放在靠近油脂或烟火的地点。

(4)采用胶轮平板车推运料具时,严禁溜放,推行姿势应正确,速度不宜过快,小车间隔距离:

平道宜在2m以上,坡道应在10m以上,不得在二台车之间穿行。

(5)采用托板、滚杠拖拉机械设备时,所经过的道路应平整、坚实。

托板和滚杠应安置妥当,拖拉时,作业人员应站离拖绳一定的距离,手脚不应放在滚杠的附近,以防被滚杠辗伤。

5起重工具

(1)根据起重量和施工安全要求选用千斤顶,使用前应了解其性能和操作方法,经试顶确认良好,方可使用。

(2)千斤顶应安放在有足够承载能力而又稳定的地面或建筑物上。

上、下接触面之间,应垫以木板或麻袋等防滑材料。

(3)千斤顶的放置,应对正被顶物件的中心位置,当同时使用二台以上的千斤顶进行操作时,不得超过允许承载能力的80%,须使各台千斤顶受力的合力作用线与被顶工作物中心吻合,以防千斤顶负重后发生倾斜。

(4)千斤顶安置好后,应将物件稍微顶起,确认无异常时,方可继续起顶。

(5)千斤顶工作时,不得超过额定高度,随着物件的升高而逐步增加支承垫块,物件下降时,应边落边抽出支承垫块,严禁一次抽出多块。

垫块每次加抽不宜超过2~3cm,千斤顶每次起落完毕后,应立即旋紧保险箍。

(6)千斤顶起落时,必须缓慢的进行,几台千斤顶同时起落时,必须保持同步均匀起落,不可一个快一个慢。

(7)当起顶又长又高的工作物件时,应在两端交替起落,即一端垫实和两侧支承牢靠后,在另一端起落。

严禁两端同时起落,以防顶翻工作物而发生事故。

(8)千斤顶工作时,应由专人观察压力表的工作情况,如发现压力值突然增大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待查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作业。

(9)卷扬机安装应牢固平稳,方向正确,并符合设计。

如底部用螺栓或电焊连接时,螺栓应上足拧紧,电焊质量应良好,采用地垄等方式固定卷扬机时,地垄受的拉力要有符合规定的安全系数,并捆扎牢靠,方向顺直。

使用时须严格执行《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

(10)用电动卷扬机起重时,应指定司机和信号员(指装吊工操作的卷扬机),并经安全技术和安全操作培训,方可上岗操作,但不得随意更换司机和信号员。

(11)卷扬机的钢丝绳“打梢”时,宜使用链条或钢丝绳,应按规定打好扣或上紧夹头,“打梢”人员必须站在钢丝绳余段的外边,距卷筒一米以上为宜。

(12)卷扬机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依次靠近,排列整齐,留在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得少于3圈,卷扬机卷绕钢丝绳时,不得用手引导,严禁人员在绳旁停留或跨越正在工作的钢丝绳。

(13)滑车、吊钩应根据起重量选用,无重量标志的滑车、吊钩应经计算或试验确定,并要符合规定的安全系数。

(14)滑车、吊钩使用前,应检查轮轴、钩环、撑架、轮槽、拉板、吊钩等有无裂纹或损伤,配件是否齐全,转动部分是否灵活,确认完好方可使用,吊钩如有永久裂纹或变形时,应当更换。

(15)滑车、吊钩固定的位置应牢固可靠,方向正确、吊具拴挂好后应封钩。

(16)在使用两轮以上的滑车时,滑轮间的几根钢丝绳必须彼此平行,不得有扭转的情况,钢丝绳进出滑车的两面要作明显标记,便于观察滑轮的转动方向和转速的情况,以防各滑轮的转动方向不一致,造成绳子扭转,磨损钢丝绳和消耗拉力。

(17)起吊物件时,待物件提高10~20cm,暂停起吊,检查滑车,钢丝绳是否塞牙、跳槽等,确认无异常方可继续起吊。

(18)应根据物件的重量选用倒链滑车,使用前应检查轮轴、吊钩、链条、大小滑轮等是否良好,转动部分是否灵活,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19)倒链滑车栓挂点应兼顾,并捆扎牢靠,吊钩应封钩,起吊物件时,应先缓慢收紧吊具,待物件稍离地面并经检查确认无异常,方可继续起吊。

(20)用倒链滑车起吊物件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适当的位置,脚不得伸入被吊物件垂直下方,严禁将头伸入被吊物件的下方观察情况。

(21)不得用倒链滑车吊钩斜拉、斜吊物件,也不得起吊重量不明的物件。

(22)绑扎扒杆所用的木料,应根据起重量大小选用,事先要详细检查,如有大的木节、伤痕、木纹扭曲等不得使用。

一般情况下圆木大小的直径以20~25cm为宜。

(23)人字扒杆顶端交叉处根据起重量不同要求,用符合规格的钢丝绳捆绑牢靠;扒杆下部系以绊脚绳,并用木楔垫平扒杆脚,扒杆上应每隔30~40cm钉以木条或绊脚绳,便于作业人员上、下。

(24)扒杆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试吊,确认扒杆、地垄、缆风绳、卷扬机的等无异常,方可使用。

(25)人字扒杆顶端,应拴好缆风绳,缆风绳应成45°~60°角,如吊重量较大时,可在后缆风绳中间加一副滑车组,用以调正扒杆的前倾角度。

(26)钢丝绳、卡环的使用,按出厂的规格说明书,无规格说明书的钢丝绳,应做拉力强度试验确定合格,方可使用。

(27)根据起吊物件的重量选用钢丝绳和卡环,使用前宜经计算决定。

钢丝绳的允许承载力可用下面的简单公式来确定:

钢丝绳的允许承载力=直径(毫米)×直径(毫米)×4.5(公斤)

(28)钢丝绳的报废断丝标准和磨损,应符合规定要求,起吊重的结构或重大部件时,宜使用新钢丝绳。

(29)钢丝绳在编结成绳套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该绳直径的1.5倍且不得短于30cm,用绳卡连接时,必须选择与钢丝绳直径相匹配的卡子,卡子数量和间隔距离,应根据不同钢丝绳直径按规定使用。

(30)钢丝绳禁止与带电的金属(包括电线、电焊钳)相碰,以防烧断。

4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规定

1一般要求

(1)各种起重机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指示器、限位器、载荷控制器、联锁开关等,轨道式起重机应安置行走限位器及夹轨钳,使用前应检查试吊并办理签证手续。

(2)钢丝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3)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起重量的80%。

(4)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5)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线保持安全距离。

(6)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m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7)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钩及回转的制动器刹住,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8)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9)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下落时动作应缓慢。

(10)严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

(11)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档,切断电源,并关门上锁。

(12)所有操作司机必须遵守相应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2轮胎式、汽车式起重机

(1)禁止吊物行驶。

工作完毕起腿,回转臂杆不得同时进行。

(2)汽车式起重机行驶时,应将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保险杠的挂钩上,并将钢丝绳拉紧。

(3)汽车式全液压起重机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3

(1)作业前应将地面处理平坦放好支腿,调平机架,支腿未完全伸出时,禁止作业。

(2)有负荷时,严禁伸缩臂杆,接近满负荷时,应检查臂杆的挠度。

回转不得急速和紧急制动,起落臂杆应缓慢。

(3)操作时,应锁住离合器操纵杆,防止离合器突然松开。

五起重指挥工安全操作规程

1指挥人员必须由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指挥作业。

2指挥人员发出“预备”信号时,要目视司机,司机接到信号,在开始工作前,应回答“明白”信号。

指挥人员听到回答信号后,方可进行指挥。

3指挥人员在发出“工作结束”的信号时,要目视司机,同时可发出“停止”音响信号,司机在接到信号后,应回答“明白”信号,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4指挥人员对起重机械要求微微移动时,可根据需要重复给出信号。

司机按信号要求,缓缓平衡操纵设备。

除此如无特殊要求,指挥人员都应一次性给出。

5指挥人员用“起重吊运指挥语言”时,应讲普通话,指挥信号必须清晰、明确。

6指挥人员应站在使司机能看清指挥信号的安全位置上。

当跟随负载运行指挥时,应随时指挥负载避开人员或障碍物。

7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清司机和负载时,必须增设中间指挥人员,以便逐级传递信号。

当发现错传信号时,应立即发出停止信号。

8负载降落前,指挥人员必须确认降落区域安全,方可发出降落信号。

9当多人绑挂同—负载时,起吊前,应先做到呼唤答应,确认绑挂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吊。

10开始起吊时,应先用“微动”信号指挥,稳妥后,再用正常速度指挥。

必要时,在负载降落前,也应使用“微动”信号指挥。

11司机必须听从指挥人员指挥,当信号不明时,司机应发出“重复”信号询问。

明确指挥意图后,方可开车。

12指挥人员所戴手套的手心和手被要易于辨别。

备注:

拌合楼设备各个部件吨位:

1)主楼二楼:

36T

2)主楼三楼:

21T

3)主楼四楼:

22T(17米)

4)热提:

14T(高22米)

5)烘干筒:

38T

6)矿粉罐:

15T/个

7)二级除尘顶层:

8T

8)二级除尘二层:

16T

9)二级除尘一层:

4T

10)成品仓1#:

15T

11)成品仓2#:

17T

12)成品仓3#:

19T(高16米)

13)沥青罐:

16T(空罐时)

14)重油罐:

12T(空罐时)

15)其余的基本在十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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