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信息化业务合作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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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信息化业务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
甲方:
填物业公司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负责物业管理的填小区名称小区,位于填具体地址,占地面积约填面积大小平方米,建筑面积约填面积大小平方米。
为满足该小区内约填户数户家庭用户的信息化业务需要,甲、乙、丙三方就该小区家庭综合信息化业务的投资建设、相关权利和义务等问题,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方式
1.甲方确定其为填小区名称小区的合法物业管理机构,并授权乙、丙两方在该小区内从事家庭综合信息化相关业务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等工作。
2.乙方投资建设进入小区内外的通信管线和机房等通信设备,向小区内用户提供家庭宽带业务的运营与相关维护工作。
3.丙方负责TD、家庭宽带等移动信息等相关业务的运营与相关维护工作。
4.甲、乙、丙三方将在该小区内业务推广活动与公共关系活动等方面开展合作,并保持信息沟通协作。
甲方有义务为乙、丙两方业务代表开展业务工作提供协助。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承诺乙、丙两方为其电信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合作伙伴,并配合乙、丙两方在该小区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其他电信运营商发展客户。
第二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丙两方的设计、施工建设和维护提供必要的协助,提供该小区的管线平面图、建筑平面图和弱电平面图等(尽力提供数据文件),并协助乙、丙两方进行管道报建。
2.甲方提供小区现有的接入管道、弱电井、桥架、线槽及电信暗管等给乙、丙两方用于家庭综合信息化业务建设,并积极配合、协助乙、丙两方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
3.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免费为乙、丙两方提供该小区内填面积大小平方米符合条件的机房,乙、丙两方用于安装家庭综合信息化业务的所有相关设备。
机房具体位置:
填写小区名及该机房所处具体位置。
设备系统作用:
乙、丙两方安装、放置在甲方机房内的设备系统,主要用于为该小区的用户提供家庭综合信息化业务接入服务,同时也包括可能需要的GSM、TD和WLAN等的接入服务,以及增强信息化接入信号强度、提高通信质量。
如需支付机房租金,将以上协议内容改为:
甲方同意提供该小区内填面积大小平方米符合条件的机房,以填年租金元/年的价格出租给乙、丙两方用于安装家庭综合信息化业务的所有相关设备。
机房具体位置:
填写小区名及该机房所处具体位置。
设备系统作用:
乙、丙两方安装、放置在甲方机房内的设备系统,主要用于为该小区的用户提供家庭综合信息化业务接入服务,同时也包括可能需要的GSM、TD和WLAN等的接入服务,以及增强信息化接入信号强度、提高通信质量。
协议期内,机房租金由丙方代表乙、丙两方,每年月向甲方支付一次。
甲方应提前30个工作日,根据租金金额开具相应的填发票类型(甲方开具的发票必须为符合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由地税开出的正规发票,并自行承担相关税费),寄给丙方,丙方核查无误,于财务相关报账审批流程结束后,将相应款项划至甲方的账号。
甲方保证在该项目的固定电话和互联网通信等通信的综合布线和通信设施由乙、丙方的设计建设,有其他客户或运营商需求相关通信,需求征得乙、丙方书面出租或出售的形式同意后再行使用。
在工程建设完工后,甲方对乙、丙两方的相关设施负有协助安全看管责任。
甲方未经乙、丙两方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拆除、挪动或占用乙、丙两方设备及经乙、丙两方改造或投资建设的所有线路。
该小区内遇有突发性事件以及甲方的施工(如小区内装修、扩建、改建等工程),可能影响乙、丙两方设备的,甲方应立即通知乙、丙两方。
对于因甲方施工,但甲方未及时通知乙、丙两方,导致乙、丙两方设备损坏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工程建设完工后,甲方对乙、丙两方的相关设施负有协助安全看管责任。
甲方未经乙、丙两方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拆除、挪动或占用乙丙两方设备及经乙、丙两方改造的所有线路。
该小区内遇有突发性事件以及甲方的施工(如小区内装修、扩建、改建等工程),可能影响乙、丙两方设备的,甲方应立即通知乙、丙两方。
对于因甲方施工,但甲方未及时通知乙、丙两方,导致乙、丙两方设备损坏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保证为乙、丙两方的营销服务及维护人员的工作提供出入方便,并配合乙、丙两方,及时完成对故障点的恢复工作。
甲方有权监督乙、丙两方按照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建设。
乙、丙两方在该小区内施工造成了甲方设施、设备严重损坏或影响到甲方声誉的,甲方有权要求乙、丙两方赔偿损失或承担修复损坏设备、设施责任。
如该小区更换新的物业公司,甲方应协助乙、丙两方将该协议的权利义务转移至新的物业公司,以保证乙、丙两方在该小区内的业务建设及运营不受影响。
甲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协助乙、丙方调查用户的详细情况,包括用户需求,用户使用状况、服务质量等。
第三条乙、丙两方权利与义务
1.乙、丙两方负责该小区家庭综合信息化业务的设计、投资、建设、更新、改造、维护和运营等,并对该小区内的乙、丙两方用户提供技术支持。
2.乙、丙两方应按照经甲方认可的施工图纸和规范进行施工。
3.乙、丙两方的设备用电电源由甲方提供,乙、丙两方独立安装电表,费用由乙方代表乙、丙两方,按照甲方的物业用电标准按时缴纳。
电费按元/度为标准。
(每半年由乙方同甲方结算一次,甲方应于每年1月份和7月份,分别将上一年度下半年、当年上半年的乙、丙两方用电费用的收据,以及电力公司发票复印件,提供给丙方。
丙方在收到甲方开出的收据和电力公司发票复印件后,在**日内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如供电局要求进行外电引入线路改造,丙方应提前知会甲方,甲方应配合第二路外电的引入工作。
)
4.乙、丙两方应对小区内的用户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及时解决故障,共同塑造和维护良好的服务形象。
乙、丙两方应遵守小区内物业管理公约及有关规定。
第四条合作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协议期满后,甲、乙、丙三方可另行协商续签,不再续签的一方需在本合同履行期届满前30日书面通知另两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乙、丙三方中任一方违反本协议中所涉及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者未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履行义务或承担责任,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2.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协议不能履行的,三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应共同协商变更或解除协议。
3.本协议及其附件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三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适当变更本协议,以保证合作的继续进行。
4.由于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甲、乙、丙三方任一方不能继续履行此协议的,三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丙三方之间由于与本协议有关事宜引起的任何争议,应按下列规定解决: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由于执行本协议相关的争议,或遇到不可抗力,合作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通过协商未能解决争议的,三方中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七条产权归属
该小区内乙、丙双方投资所有通信线路、硬件设备,以谁投资谁拥有产权为原则,其他方不得干预。
第八条保密条款
甲、乙、丙三方对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向无关方透露本协议的内容以及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任何秘密。
第九条其他规定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如有未尽事宜或变动事项,经三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中若有修改原条款的,修改后的条款则优于原条款,未修改部分维持原条款不变。
甲方(盖章):
填写物业公司名称乙方(盖章):
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负责人:
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丙方(盖章):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日期:
合同风险主要包括哪几类
风险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合同本身所带来的风险;二是合同履约过程的风险。
合同本身风险即合同条款形成的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价格、结算方式、合同工期、工程款支付、洽商单及变更单、其他费用等风险。
合同价格风险。
合同价格风险主要因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成的风险,该类型合同一般工程量相对明确,或有相对明确的图纸,施工单位根据现有图纸、资料在短期内进行报价。
由于报价时间短,承包商无法详细计算工程量,尤其是二类费用通常只要按经验进行报价,错报、漏报现象时有发生。
并且施工单位为了中标,不敢报高价,报价水平较低,承包商索赔机会小,亏损风险大。
该类型合同阶段简单,有利于业主控制投资,是近阶段业主采用的主要合同形式。
合同结算方式风险。
合同结算方式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中约定采用的定额及取费、结算总价降点率、结算件审核时间、结算件审核程序、结算件审减额扣款、合同外调价方法、结算争议解决方法等。
在签订合同时施工单位一定要注意结算条款,尤其是要明确结算件审核时间,有的业主以没有约定结算时间在项目竣工后迟迟不给结算,有的业主要求结算实行三审或四审,或聘请外审,人为设置结算障碍,故意拖延结算时间,造成项目竣工后几年不能结算。
合同工期风险。
合同工期是项目在合理施工组织条件下要达到的项目交工的日期,合同工期的制定要科学合理。
由于业主原因一般项目工期都处于前松后紧状态,到工程后期业主为实现交工,一味压缩正常工期,不管前期受何种因素影响,都会采取强制手段,倒排工期,后门关死,往往造成施工单位进行赶工。
所以签合同时一定要明确主要工序里程碑控制点,并说明影响工期的条件,一旦工期延长要分清责任,由责任方负责全部责任。
如合同中要明确土建与安装的交接时间,施工图纸到图时间,主要设备材料到货时间,交工验收标准等,以上因素是影响合同工期的主要因素。
工程款支付条款中的风险。
工程款的支付按时间划分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即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最终付款和质量保修金。
当前拖欠工程款已成为困扰施工企业的严重问题,垫资、带资施工的现象仍然十分普遍,这些都给施工企业的良性发展带来困难,同时对正常工期也受到影响,也是施工单位拖欠工资的主要原因。
许多工程合同对这部分条款不甚明确,尤其是对工程款支付违约索赔条款约定不完整、不严密,不公平,给施工企业造成经济纠纷和经济损失。
工程变更风险。
由于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和工程项目施工的长期性,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常涉及工程变更问题。
如果承包商在施工中提出了关于设计更改、材料设备换用的合理化建议,经业主工程师同意,可以变更。
但如未经工程部同意,擅自变更,即使是合理的,承包商也要对此赔偿损失,并且不顺延工期。
在变更程序上的疏忽,容易导致业主的反索赔。
合同履约风险。
合同履约风险即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形成的风险,由于施工合同管理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因而履行施工合同必然涉及项目各项管理工作。
施工合同一旦生效,项目的各个部门都要按照各自的职权,按施工合同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施工合同的圆满实现。
合同履约风险主要包括:
安全、质量、进度管理风险。
安全风险主要包括违章罚款,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保证安全生产而增加的安全投入等造成的项目管理成本增加。
质量风险主要包括执行规范标准,提高产品质量的投入,或重大质量事故造成的损失。
进度风险主要包括为赶工而增加的成本投入。
过程资料的确认与积累。
施工单位对现场隐蔽工程,过程施工记录等见证资料要及时填报记录表格,并及时得到监理、业主的确认。
索赔文件的上报与确认。
施工单位对于与合同约定或报价不一致的事件要及时上报索赔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监理、业主的确认。
合同风险防范措施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是降低合同签订和合同履约风险的重要环节,对施工单位实现项目管理目标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所以施工单位应加强合同风险防范措施,合同风险管理主要涉及以下环节。
投标报价阶段风险管理。
加强投标报价的管理工作,从源头降低合同履约风险,是提高投标中标率的关键,也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
招标文件的评审。
购买招标文件后,由招标投标部门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进行招标文件评审,由各只能部门对相应管理职责提出评审意见,主要针对招标文件中工期、安全、质量、进度、资金支付、结算条件、施工环境、材料设备供应、交工验收及税收等风险因素进行评审,再由招标投标部门收集汇总评审意见,组织评审组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风险因素,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吃透业主意图和要求,制定相应投标策略,尽可能在投标书中,在作出相应投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的情况下作出有利的选择。
同时招投标部门要深入了解发包人的资信、部门立项、施工许可手续、资金状况等其他重要信息。
对于相对明确的风险要通过澄清文件让业主给予澄清。
投标报价策略。
风险越大,风险附加费越高。
但是,风险附加费的增加必须要有一个增加范围,对于承包商来讲,风险附加费不宜定得过高,过高必然会提高投标价格,会降低竞争力。
因此。
施工企业一定要结合企业的管理水平,通过研究竞争对手和其他相关资料来确定具体的投标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