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会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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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会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意见

总工会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意见

  县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升企事业的科学管理水平,维护和发展好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性,促进经济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进一步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意见。

  一、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形式;是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执政地位的重要途径;是促进我县丘区示范县建设,全面实现小康的需要。

  二、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具体要求

  1、所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以及股份制等企业必须实行厂务公开,非公企业逐步实行厂务公开。

目前还没有实行的单位应尽快实行,已经实行的单位要进一步深化,逐步使其内容、程序、形式规范化、制度化。

  2、要切实做好企事业领导干部和职工群众的思想工作。

企事业领导干部必须自觉地把厂务公开摆到重要工作位置,鼓励职工积极参与厂务公开活动,支持和监督企事业管理经营者依法行使职权,不断提高职工群众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意识与能力。

  3、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保证公开的真实性,务求工作实效。

要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纳入企事业管理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之中,紧紧围绕企事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来进行,抓住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企事业改革发展的难点问题、党风廉政建设的焦点问题进行公开,做到敢公开、真公开。

  4、强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制度建设。

要把厂务公开的要求融入到依靠职工办企事业的制度中,制定适应本地本单位的厂务公开工作职责和各种工作制度,确保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与企事业的管理经营一起健康有序地进行,推动厂务公开工作持久、有效地开展下去。

  5、必须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拓展和延伸。

要努力实现纵向的“三个延伸”和横向的“三个拓展”。

在已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企事业中,一是要向企事业单位改革领域延伸。

企事业改革的重大决策要及时向职工公开,通过公开,提高广大职工参与改革的积极性,降低改革成本。

二是要向企业经营管理领域延伸。

要引导职工群众不仅加强对涉及切身利益问题的监督,而且注重加强对企事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一些重要问题的监督,把各方面力量凝聚到一心一意谋发展上来。

三是要向企业廉政建设领域延伸。

坚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职代会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的标准、程序、结果,干部任用条件、任用程序、任免结果全部公开。

同时要加大工作力度,坚持向困难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企业拓展,扩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触角,努力提高厂务公开的建制率。

  6、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内容应根据企事业的实际情况有所侧重。

既要公开有关政策依据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又要公开具体内容、标准和承办部门;既要公开办事结果,又要公开办事程序;既要公开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又要公开职工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既要公开企事业的有关事务,又要公开车间、班组的内部事务,使厂务公开始终在职工的广泛参与和监督下进行。

  7、借鉴**标准建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质量体系。

在已经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公有制企业和部分搞得比较好的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建立体系工作,先试点后推广。

尤其是已经贯标或正在贯标的企业,应该抓住有利时机,建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质量体系。

通过这一工作,确保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原则要求融入现代企业制度之中,融入企业管理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之中,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实现新突破。

  三、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企事业重大决策。

主要包括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投资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企业改革、改制方案,兼并、破产方案,企业内部的承包、租赁、拍卖,重大技术改造方案,选树劳动模范、评选先进单位与个人,职工裁员、分流、安置方案等重大事项。

  2、企事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要内容。

主要包括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及完成情况,财务预决算,企业担保,大额资金使用,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供应,产品销售和盈亏情况,承包租赁合同执行情况,企业内部经济责任落实情况,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等。

  3、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重要内容。

主要包括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职工提薪晋级、工资奖金分配、奖罚与福利,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情况,职工招聘,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评优选先的条件、数量和结果,职工购房、售房的政策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以及和公益金的使用方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职工培训计划等。

  4、与企事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内容。

主要包括民主评议、民主测评企业领导人员情况,企业中层领导人员、重要岗位人员的选聘和任用情况,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企事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企事业领导人员工资、奖金、兼职、补贴、住房、用车、通讯工具使用情况,以及出国出境费用支出情况等。

  5、非公有制企事业应当公开的内容。

企事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决策、方案和各项规章制度,辞退和处分职工的情况及理由,职工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情况,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情况,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及工资集体协议的签订、修订、续订和履行情况,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其他问题,企事业经营管理者和工会经过协商一致同意公开的其他事项。

  四、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实现形式

  1、职工代表大会是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主要载体。

各企事业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坚持凡是应由职代会讨论、审议、通过、决定和评议监督的事项,必须通过召开职代会实行公开。

  2、职工代表团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专题职代会是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主要辅助形式。

在职代会闭会期间就临时需要公开的问题,大中型企业须随时召开职工代表团长与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并吸收问题所涉及的有关专业方面的职工代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有关专家,其中职工代表团长以外的职工代表按专业划分成若干专业代表组,轮流参加相关问题公开的联席会议,并占与会人员的大多数;中小型企业须随时召开专题职代会,针对某项专题议案进行讨论、审议、表决、公开。

厂务公开的结果,属于职代会授权的内容,要报下一次职代会年度例会予以确认。

  3、公开栏是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有效的日常补充形式。

企事业都要在便于职工观看的地方,建立固定的防风、防雨、防损坏的“厂务公开、民主监督”栏,面积要确保能够容纳公开内容和职工意见反馈内容。

所有公开内容原则上都应在公开栏内公开,尤其要将职代会对有关事项的审议、表决结果及时在公开栏内公开。

同时还应辅以企事业的广播、电视、报刊、告示等形式,随时进行公开。

各企事业要结合自身实际,采用企业中层干部会、党政工联席会及工会小组长、职工代表和有关人员参加的通报会、咨询会等形式对有关事项进行通报、沟通。

在公开后应通过意见箱、接待日、职工座谈会、恳谈会、举报电话等形式,了解职工的反映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五、强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监督考核

  1、各单位要建立由厂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评价体系。

领导小组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结合本职工作一并搞好监督、检查的基础上,要定期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全面的、综合的检查考核。

针对上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要求,搞好定期督查。

  2、各企事业要成立由纪检、监察、工会有关人员和职工代表大会组成的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组织职工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评议和监督,制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监督检查办法,形成制约和激励机制。

  3、监督考核的内容及标准。

领导重视,措施有力,机制健全;运作规范,形成制度;职代会在厂务公开工作中的基本载体作用发挥良好;企事业的经营管理得到加强,推进了企事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促进了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

  六、建立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1、责任追究的对象。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厂务公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的企事业党委、行政、纪委、工会负责人。

  2、责任追究的内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追究责任。

对拒不建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对上级厂务公开的部署和要求,不传达贯彻、不组织实施、不检查督促落实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敷衍,内容不真实,搞假公开的;不及时公开或没有按程序进行公开的;企事业单位重大事项未按规定提交职代会审议、讨论、通过的;职工群众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满意率达不到60%的;打击报复依法履行厂务公开职责的人员,造成后果的。

  3、责任追究的方式。

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取消单位主要领导评先评优资格;对情节严重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对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责任追究的程序。

各级厂务公开领导小组根据单位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本级厂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责任追究意见,经研究批准后,由纪检、组织人事、工会等有关部门按职责权限具体执行,并将执行情况报上一级厂务公开领导小组。

凡涉及责任追究的处理结果,均报县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县各类企事业可依照法律规定,在此基础上,采取与本单位相适应的其他形式,进一步深化厂务公开,推进民主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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