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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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册说明
一、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起重设备、起重机轨道、输送设备、电梯、风机、泵、压缩机、其他机械安装及措施项目费用等共九章。
二、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及技术改造项目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三、本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基础修整、铲麻面、划线、定位、起重机具拆装、清洗、吊装、组装、连接、安放垫铁及地脚螺栓。
2.人字架、三脚架、环链手拉葫芦、滑轮组、钢丝绳等起重机具及其附件的领用、搬运、搭拆、退库等。
3.设备本体连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以及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安装。
4.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临时移动水、电源时间,以及配合质量检查、交工验收、收尾结束等工作。
四、本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包括下列内容,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1.设备自设备仓库运至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搬运工作。
2.因场地狭小,有障碍物(沟、坑)等所引起的设备、材料、机具等增加的二次搬运、装拆工作。
3.设备构件、机件、零件、附件、管道及阀门的加工、制作、焊接、煨弯、研磨以及测量、透视、探伤、强度试验等工作。
4.特殊技术措施及大型临时设施以及大型设备安装所需的专用机具、专用垫铁、特殊垫铁(如螺栓调整垫铁、球形垫铁等)和地脚螺栓制作等费用。
5.设备本体无负荷试运转所用的水、电、气、油、燃料等。
6.负荷试运转、联合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
7.设计变更或超规范要求所需增加的费用。
8.设备的拆装检查(或解体拆装)。
五、以下内容执行其它册相应定额:
1.非与设备本体联体的附属设备或附件(如容器、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导轨等)的制作、安装,执行第三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2.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外的管道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执行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3.设备的除锈、刷漆(补刷漆除外)、保温及保护层安装,执行第十二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4.滑触线装置、配管、线槽、桥架、电气设备、电气器件、接线箱、盒、电线、防雷与接地系统、凿槽、打洞(孔)工程,执行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六、本定额设备安装未包括基础浇注,执行第一部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相应项目。
七、超高降效增加费:
1.超高降效增加费是指操作高度(指设备底座的安装标高)超过地坪面正或负10m时所发生的人工、机械降效费用。
2.本定额的操作高度除各章节另有规定者外,当操作高度超过±10m时,其超过部分的人工、机械乘以下列系数:
设备底座正或负标高(m以内)
调整系数
15
1.25
20
1.35
25
1.45
30
1.55
40
1.7
超过40
1.9
3.电梯安装不计取超高降效增加费。
八、通用安装工程费用标准详见附录
(二)。
第一章起重设备安装
说明
一、本章包括桥式起重机、吊钩门式起重机、梁式起重机、电动壁行悬挂式起重机、旋臂壁式起重机、旋臂立柱式起重机、电动葫芦、单轨小车、起重设备电气装置等共9节113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范围如下:
1.工业用的起重设备安装。
2.起重量为0.5~400t。
3.适用不同结构、不同用途的起重机安装,包括手动、电动。
三、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内容:
1.起重机静负荷、动负荷及超负荷试运转。
2.必需的端梁铆接。
3.解体供货的起重机现场组装。
四、本章定额不包括试运转所需的重物供应及搬运。
五、起重设备电气装置:
1.桥式起重机电气安装:
电阻器、小车滑触线支架、磁力控制盘、小车集电器托架、绝缘子、各种规格导线、滑线,定额是按成品配套供应编制的。
2.单梁式起重机电气安装:
行走机构、提升机构的软电缆、钢索、导线、磁力启动器,定额是按成品配套供应编制的。
3.电动葫芦电气安装:
磁力启动器、按钮、软电缆,定额是按成品配套供应编制的。
4.操纵室内电气设备、管线、开关、控制设备以及从操纵室到各电气设备、器具的电线管(过桥管除外)是按设备本身带有编制的。
如设备出厂时桥上及操纵室管路未装时,另行计算。
5.本章定额不包括电动机、电磁抱闸的解体检查、干燥以及照明灯具的安装,应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起重机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1.按起重机主钩的起重量和跨距划分,以台计算。
2.双小车起重机按两个小车的起重量划分,以台计算。
3.双钩挂梁桥式起重机按两个钩的起重量划分,以台计算。
4.梁式起重机、臂行及旋臂起重机按起重量划分,以台计算。
二、电动葫芦、单轨小车均按起重量划分,以台计算。
三、起重设备电气装置安装均按设计图示起重机的数量计算。
第二章起重机轨道安装
说明
一、本章包括起重机轨道、电动葫芦及单轨小车工字钢轨道、悬挂工字钢轨道及“8”字形轨道安装及车档制作与安装等共4节90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范围如下:
1.工业用起重输送设备的轨道安装。
2.地轨安装。
二、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1.吊车梁调整及轨道枕木干燥、加工、制作。
2.“8”字形轨道加工制作。
3.“8”字形轨道工字钢轨的立柱、吊架、支架、辅助梁等的制作与安装。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起重机轨道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单根轨道长度计算。
按轨道的标准图号、型号、固定形式和纵、横向孔距安装部位等划分,以“10m”为计量单位。
二、车档制作按施工图示尺寸,以车档重量计算。
三、车档安装按每组4个、单个车档重量划分子目,以车档重量计算。
第三章输送设备安装
说明
一、本章包括斗式提升机、刮板输送机、板(裙)式输送机、悬挂输送机、固定式胶带输送机、螺旋输送机、卸矿车及皮带秤安装等共8节89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1.钢制外壳、刮板、漏斗制作安装。
2.特殊试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输送设备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1.斗式提升机安装按提升机型号、提升高度划分,以台计算。
2.刮板输送机安装按输送长度除以输送装置组数及槽宽,以台计算。
3.板(裙)式输送机安装按链轮中心距、链板宽度划分,以台计算。
4.螺旋输送机安装按公称直径、机身长度划分,以台计算。
5.悬挂输送机安装按驱动装置、转向装置、接紧装置和重量划分,以台计算。
6.固定式胶带输送机安装按带宽、输送长度划分,以台计算。
二、卸矿车及皮带秤安装按带宽划分,以台计算。
第四章电梯安装
说明
一、本章包括国产标准定型的各种客梯、货梯、病床梯、杂货梯、扶梯、自动步道、轮椅升降台等电梯的机械及电气部分的安装等共10节108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1.电源线路及控制开关安装。
2.基础型钢和各种支架的制作。
3.脚手架的搭拆。
4.电梯喷漆。
5.接地极与接地干线敷设。
6.轿厢内的空调、冷热风机、闭路电视、步话机、音响设备。
7.电梯群控集中监视系统以及模拟装置。
8.电动发电机组的安装。
三、有关规定:
1.电梯门厅按每层一门,轿厢门按每部一门为准。
如需增减时,按增减门厅和轿厢门的相应定额计算。
2.电梯设备紧固件及电控系统电线管及线槽、金属软管、管子配件、紧固件、电缆、电线、接线箱(盒)、荧光灯及其他附件、备件等,均是按设备带有编制的。
3.两部及两部以上并列运行及群控电梯,每部应增加调试工日:
30层以内增加7工日,50层以内增加9工日,80层以内增加11工日,100层以内增加13工日,120层以内增加15工日。
4.本章定额是以室内地平±0以下为地坑(下缓冲)考虑的,如遇区间电梯地坑(下缓冲)在中间层时,其下部楼层垂直搬运工作另行计算。
5.小型杂物电梯按载重量0.2t以内,无司机操作编制的,如其底盘面积>1m2时,人工乘以系数1.15;载重量大于0.2t的杂物电梯,则执行客、货梯相应定额子目。
6.自动扶梯定额按每部单节提升高度6m以内的成品设备编制的,每增加一节人工增加30%,异形或重型扶梯人工增加60%。
7.自动步道按6m一节编制,每增加一节,人工工日增加15%。
8.本定额已考虑了高层作业工时。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电梯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二、电梯安装的楼层高度按平均层高4m以内考虑,如超过4m时,应按增加提升高度定额以“米”计算。
三、增减厅门、轿厢门及辅助项目分别以“个、套”计算。
第五章风机安装
说明
一、本章包括离心式通(引)风机、轴流通风机、回转式鼓风机、离心式鼓风机安装及风机拆装检查等共5节103个子目。
二、风机安装适用范围:
1.离心式通(引)风机:
包括中低压离心通风机、排尘离心通风机、耐腐蚀离心通风机、防爆离心通风机、高压离心通风机、锅炉离心通风机、煤粉离心通风机、矿井离心通风机、抽烟通风机、多翼式离心通风机、化铁炉风机、硫酸鼓风机、恒温冷暖风机、暖风机、低噪音离心通风机、低噪音屋顶离心通风机。
2.轴流通风机:
包括矿井轴流通风机、冷却塔轴流通风机、化工轴流通风机、纺织轴流通风机、隧道轴流通风机、防爆轴流通风机、可调轴流通风机、屋顶轴流通风机、隔爆型轴流式局部扇风机。
3.离心式鼓风机、回转式鼓风机(罗茨鼓风机、HGY型鼓风机、叶式鼓风机)。
三、风机安装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本体及与本体联体的附件、管道、润滑冷却装置等的清洗、刮研、组装、调试;
2.离心式鼓风机(带增速机)的垫铁研磨;
3.联轴器或皮带以及安全防护罩安装;
4.设备带有的电动机及减震器安装。
三、风机安装不包括下列内容:
1.支架、底座及防护罩、减震器的制作、修改;
2.联轴器及键和键槽的加工制作;
3.电动机的抽芯检查、干燥、配线、调试;
4.风机冷却系统。
四、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的通风机安装执行第七册《通风空调工程》相应子目,第七册中没有的风机安装项目,可执行本章相应子目。
五、塑料风机及耐酸陶瓷风机按离心式通(引)风机相应项目执行。
六、风机拆装检查不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本体的整(解)体安装。
2.电动机安装及拆装检查、调整、试验。
3.设备本体以外的各种风道的检查、试验等工作。
七、风机支架制作安装,执行第三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八、凡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或设计要求规定,在实际施工中需对风机进行拆装检查工作时,可执行风机拆装检查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风机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按设备质量划分,设备质量计算方法:
1.直联式风机质量包括本体、电动机及底座的总质量;
2.非直联式风机质量包括本体和底座的总质量,不包括电动机质量,但定额中包括电动机安装。
二、风机拆装检查,按设备质量划分,以台计算。
设备质量计算方法同风机。
第六章泵安装
说明
一、本章包括离心式泵、旋涡泵、电动往复泵、柱塞泵、蒸汽往复泵、计量泵、螺杆泵、齿轮油泵、真空泵、潜水泵、其他泵安装以及泵拆装检查、减震装置安装等共13节175个子目。
二、泵安装适用范围:
1.离心式泵:
(1)离心式清水泵、单级单吸悬臂式离心泵、单级双吸中开式离心泵、立式离心泵、多级离心泵、锅炉给水泵、冷凝水泵、热水循环泵;
(2)离心油泵、卧式离心油泵、高速切线泵、中开式管线输油泵、立式筒式离心油泵、离心油浆泵、汽油泵、BY型流程离心泵;
(3)离心式耐腐蚀泵、耐腐蚀液下泵、塑料耐腐蚀泵、耐腐蚀杂质泵、其他耐腐蚀泵;
(4)离心式杂质泵、污水泵、长轴立式离心泵、砂泵、泥浆泵、灰渣泵、煤水泵、衬胶泵、胶粒泵、糖汁泵、吊泵;
(5)离心式深水泵、潜水电泵。
2.旋涡泵:
单级旋涡泵、离心旋涡泵、WZ多级自吸旋涡泵、其他旋涡泵。
3.往复泵:
(1)电动往复泵:
一般电动往复泵、高压柱塞泵(3~4柱塞)、石油化工及其他电动往复泵、柱塞高速泵(6~24柱塞);
(2)蒸汽往复泵:
一般蒸汽往复泵、蒸汽往复油泵;
4.屏蔽泵:
轴流泵、螺旋泵。
二、泵安装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本体与本体联体的附件、连接短管、润滑冷却装置等的清洗、组装、刮研。
2.深井泵的泵体扬水管及滤水网安装。
3.联轴器或皮带安装。
三、泵安装不包括下列内容:
1.支架、底座、联轴器、键和键槽的加工、制作。
2.深井泵扬水管与平面的垂直度测量。
3.电动机的检查、干燥、配线、调试等。
4.试运转时所需排水的附加工程(如修筑水沟、接排水管等)。
四、深井泵橡胶轴承与连接扬水管的螺栓按设备带有考虑。
五、泵拆装检查不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本体的整(解)体安装。
2.电动机安装及拆装、检查、调整、试验。
3.设备本体以外的各种管道的检查、试验等工作。
六、凡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或设计要求规定,在实际施工中需对水泵进行拆装检查工作时,可执行水泵拆装检查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泵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按设备质量划分,设备质量计算方法:
1.直联式泵的质量包括本体、电动机及底座的总质量;
2.非直联式泵的质量包括本体和底座的总质量,不包括电动机质量,但定额中包括电动机安装。
3.深井泵的质量按本体、电动机、底座及设备扬水管的总质量计算。
二、泵的拆装检查,按设备质量划分,以台计算。
设备质量计算方法同风机。
三、减震钢板、减震垫、减震器安装,应根据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或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第七章压缩机安装
说明
一、本章包括活塞式压缩机、螺杆式压缩机、离心式(透平式)压缩机安装等共3节68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中活塞式V、W、S型压缩机、活塞式Z型3列压缩机、回转式螺杆压缩机及离心式(透平式)压缩机为整体安装,其他类型压缩机为解体安装。
三、本章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与主机本体联体的冷却系统、润滑系统以及支架、防护罩等零件、附件的整体安装。
2.与主机在同一底座上的电动机整体安装。
3.解体安装的压缩机在无负荷试运转后的检查、组装及调整。
四、本章不包括下列内容:
1.除与主机在同一底座上的电动机已包括安装外,其他类型的压缩机,均不包括电动机、汽轮机及其他动力机械的安装。
2.与主机本体联体的各级出入口第一个阀门外的各种管道、空气干燥设备及净化设备、油水分离设备、废油回收设备、自控系统及仪表系统安装以及支架、沟槽、防护罩等制作、加工。
3.介质的充灌。
4.主机本体循环油(按设备带有考虑)。
5.电动机拆装检查及配线、接线等电气工程。
6.离心式压缩机的拆装检查。
五、活塞式V、W、S型压缩机的安装是按单级压缩机考虑的,安装同类型双级压缩机时,则按相应项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40。
六、离心式压缩机是按单轴考虑的,如安装双轴(H)离心式压缩机时,则相应项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40。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压缩机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按设备质量划分,设备质量计算方法:
1.活塞式V、W、S型压缩机及压缩机组的设备质量包括同一底座上的主机、电动机、仪表盘及附件、底座等的总质量;
2.活塞式L型及Z型压缩机、螺杆式压缩机、离心式压缩机的设备质量不包括电动机等动力机械的质量,电动机应另执行电动机安装相应项目。
第八章其他机械安装
说明
一、本章包括制冰设备、冷风机、润滑油处理设备、膨胀机、柴油机、柴油发电机组、电动机及电动发电机组、冷凝器、蒸发器、贮液器(排液桶)、分离器、过滤器、中间冷却器、集油器、紧急泄氨器、油视镜、储气罐、乙炔发生器、水压机蓄势罐、空气分离塔安装以及制冷容器单体气密试验与排污等共19节128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范围如下:
1.制冷机械包括快速制冰设备、盐水制冰设备、冷风机、润滑油处理设备、搅拌器等。
2.制冷站(库)及制冷空调内与制冷机械配套附属设备包括冷凝器、蒸发器、储液器、分离器、过滤器、冷却器、集油器、油视镜、紧急泄氨器等。
3.低压空气压缩站内空气压缩机配套的储气罐安装。
4.乙炔站内乙炔压缩机配套的乙炔发生器及其附属设备安装。
5.水压机附属的蓄势罐安装。
6.其他机械包括膨胀机、柴油机、柴油发电机组、电动机及电动发电机组等。
三、本章不适用于其他特殊专业制冷工艺工程。
四、本章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整体、解体安装;
2.电动机及电动发电机组装联轴器或皮带轮安装;
3.设备带有的电动机安装。
4.制冷机械专用附属设备整体安装;随设备带有与设备联体固定的配件(放油阀、放水阀、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等安装。
5.储气罐本体及与本体联体的安全阀、压力表等附件安装,气密试验。
6.乙炔发生器本体及与本体联体的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等附件安装,附属的密闭性和非密闭性设备安装,气密试验或试漏。
7.空气分离塔本体及本体第一个法兰内的管道、阀门安装,与本体联体的仪表、转换开关安装,清洗、调整、气密试验。
8.水压机蓄势罐本体及底座安装,与本体联体的附件安装,酸洗、试压。
五、本章不包括下列内容:
1.与设备本体非同一底座的各种设备、起动装置及仪表盘、柜等的安装、调试。
2.电动机及其他动力机械的拆装检查、配管、配线、调试。
3.刮研工作。
4.非设备带有的支架、平台、梯子、栏杆、沟槽、防护罩等的安装。
5.设备油漆及保温。
6.各种设备本体制作以及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外的管道、附件安装。
六、卧式管壳式冷凝器安装,执行卧式蒸发器安装定额。
七、随设备本体配备的电动机及电动发电机组安装,不得再执行本章电动机及电动发电机组定额。
八、非设备带有的支架、平台、梯子、栏杆、沟槽、防护罩等各种零星小型金属结构件的制作、安装,执行第三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九、乙炔发生器附属设备是按“密闭性设备”考虑的。
如为“非密闭性设备”时,则相应定额的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0.80。
十、制冷容器单体气密试验与排污定额是按试验一次考虑的。
如施工技术规范或设计要求需要多次连续试验时,则第二次试验按第一次相应定额乘以系数0.9,第三次及以上试验,从第三次起每次均按第一次相应定额乘以系数0.75。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章机械设备安装均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二、本章定额按设备质量划分时,设备质量计算方法:
1.冷风机的设备质量按冷风机本体、电动机及底座的总质量计算;
2.柴油发电机组的设备质量按机组的总质量计算;通信工程柴油发电机组若按容量(kW)划分时,执行本章相应项目,可按工程具体情况自行划分档次;
3.机组安装,凡在同一底座的机组按整体设备总质量计算;非同一底座上的机组,按主机、辅机及底座的总质量计算。
4.设备质量的计算应将设备本体及与设备联体的阀门、管道、支架、平台、梯子、保护罩等的质量计算在内。
三、以“型号”作为项目划分时,应按设计要求(或实物)的型号执行相同的项目。
新旧型号可以互换。
相近似的型号,如实物的质量相差在10%以内时,可以执行该项目。
四、立式、卧式管壳式冷凝器、蒸发器、淋水式冷凝器、蒸发式冷凝器、立式蒸发器以及中间冷却器安装,均按设备的冷却或蒸发面积划分,以台计算。
五、立式低压循环储液器、卧式高压储液器(排液桶)安装,均按设备名称和设备容积划分,以台计算。
六、氨油分离器安装,按设备直径划分,以台计算。
七、氨液分离器、空气分离器安装,按设备名称、规格划分,以台计算。
八、氨气过滤器、氨液过滤器安装,按设备名称、设备直径划分,以台计算。
九、集油器、油视镜、紧急泄氨器安装,按设备名称、设备直径划分,以台或支计算。
十、储气罐安装,按设备容量划分,以台计算。
十一、小型空气分离塔安装,按设备型号、规格划分,以台计算。
十二、各种附属设备的质量参考值见附录,附表中的缺项可按设备实际质量计算。
第九章措施项目费用
说明
一本章包括安装工程常用施工技术措施项目,主要有脚手架使用费、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费、工程系统检测、检验费用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等。
二、本章措施项目费以本册第一章至第八章的人工费为基数计算。
措施项目费作为一项预算价,应按规定计算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规费,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人工费不作为计取规费的基数。
三、脚手架使用费(031301017):
1.脚手架使用费包括场内、场外材料搬运,搭、拆脚手架,拆除脚手架后材料的堆放以及脚手架租赁费。
2.脚手架使用费计算:
(1)起重设备脚手架使用费,每安装一台起重机,应按下表计算脚手架使用费。
起重机主钩起重量(t)
5~30
50~100
150~400
脚手架费用(元)
1572.78
2937.45
3538.69
其中
人工费(元)
667.38
1238.74
1501.6
材料费(元)
865.93
1623.58
1948.32
机械使用费(元)
39.47
75.13
88.77
人工工日数(工日)
8.48
15.74
19.08
注:
双小车起重机按一个小车的起重量计算。
(2)起重机轨道脚手架使用费,应按下表计算脚手架使用费。
起重机轨道(10m)
钢梁、混凝土梁、鱼腹式混凝土梁上安装轨道;电动壁行及悬臂起重机轨道
电动葫芦及单轨小车工字钢轨道;悬挂工字钢轨道及“8”字形轨道
脚手架费用(元)
508.33
254.57
其中
人工费(元)
214.85
107.82
材料费(元)
280.15
140.08
机械使用费(元)
13.33
6.67
人工工日数(工日)
2.73
1.37
注:
地平面上安装轨道、车档不计算脚手架费用。
(3)电梯工程脚手架使用费:
电梯载重量≤1500kg,井道高度≤50m时:
6%,其中人工费占25%;
电梯载重量≤1500kg,井道高度>50m时:
9.6%,其中人工费占25%;
电梯载重量>1500kg所增加的脚手架费用另行计算。
(4)除第一、二、四章外,脚手架使用费按人工费的5%计算,其中人工费占25%。
四、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031301010):
1.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是指改扩建工程在生产车间或装置内施工,因生产操作或生产条件限制干扰了安装工程正常进行而增加的费用。
2.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按人工费的10%计算;其中人工费占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的20%。
五、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费(031301011):
1.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费是指改扩建工程由于车间、装置范围内有害气体或高分贝的噪声超过国家标准以致影响身体健康而增加的费用。
2.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费,按人工费的10%计算;其中人工费占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增加费的5%。
六、工程系统检测、检验费用(031301012):
1.工程系统检测、检验费用包括起重机、锅炉、高压容器等特种设备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检测费用。
2.工程系统检测、检验费用,应根据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计算其费用,计入本章措施项目费中。
七、金属桅杆及人字架等一般起重机具的摊销费,按所安装设备的净重量(包括设备底座、辅机),按每吨12.00元计取,列入措施项目费用中。
八、安全文明施工费(031302001):
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在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地方现行的环境保护、建筑施工安全(消防)、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法规与条例的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等。
安全文明施工费以人工费为基数计算,按以下标准计取:
五环内21%,其中人工费占安全文明施工费10%;
五环外18.5%,其中人工费占安全文明施工费10%。
(一)环境保护费:
现场施工机械设备降低噪声、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