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瓦斯隧道专项施工组织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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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瓦斯隧道专项施工组织方案
云湖2号隧道瓦斯段施工方案
第一章编制说明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70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J076-95)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
《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CJ46-2005)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
《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和《职业病目录》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2004)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煤矿安全规程》(2011版)。
《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TB10120-2002)。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9号令
二、编制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最大限度的避免安全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社会安定,特制定本方案。
三、适用范围
本专项方案适用于绵茂公路绵竹段云湖2号低瓦斯段隧道施工。
第二章工程概况
一、瓦斯隧道地质概况
云湖2号隧道穿过的煤系地层有二叠系梁山组和二叠系龙潭组。
二叠系梁山组呈狭窄的条带状展布于隧道区各背向斜翼部,岩性为灰黑色含炭钙质页岩与薄层生物碎屑灰岩组成不等厚韵律,单个韵律0.5—2m,厚度较稳定,该组在地貌上多形成负地形,为填图的标志层,厚度11—17m该层以炭质页岩为主,为不可采煤系地层(不具开采价值)。
二叠系龙潭组呈狭窄的条带状展布于隧道区向斜翼部近核部,其虽然厚度较薄,但分布较稳定,为一标志层。
其下部为砖红色块状含铁铝土岩,上部为炭质页岩或煤层(煤线),时夹薄层灰岩,煤层极不稳定,厚度随页岩的厚度加大而增厚;该层标志明显,地貌上多呈负地形,厚度仅8m。
该层为可采煤层,为该区主采煤层。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
云湖2号隧道为低瓦斯隧道其中瓦斯区域为K13+785~K13+915、K14+230~K14+501、K14+624~K14+739段。
第三章瓦斯及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管理
一、加强通风防止瓦斯积聚及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标
洞内实行24小时不间断供风,隧道内的任何地段的回风风速不低于1m/s调整风机的档位,同时采用局扇防止瓦斯积聚。
隧道供风量保证洞内瓦斯浓度低于0.5%,设置专人对通风设施进行检修,保证风筒悬挂平直,风筒无破漏,提高出风口角度,使风直接吹入拱部,以稀释洞顶的瓦斯浓度,局部通风机风筒出风口与掌子面的距离始终保持不大于5m左右,使掌子面的瓦斯浓度控制在0.5%以下;H2S含量控制在10mg/m3以下;CO含量控制在30mg/m3以下;氮氧化物含量控制在5mg/m3以下。
二、加强瓦斯及有毒有害气体监测监控
=1、瓦斯及有毒有害气体检测重点检测下列地点
开挖面及其附近20m范围内的风流中;
断面变化交界处上部,导坑上部,衬砌与未初砌交界处上部以及衬砌台车内部等容易积聚瓦斯的地方;
总回风流中;
机械、电气设备及其开关附近20m范围内;
岩石裂隙、溶洞和采空区瓦斯溢出口;
局部通风不良地段;
技术负责人指定的检测地点;
2、瓦斯检测制度
加强瓦斯检查制度,在钻眼、装药及放炮后搞好瓦斯巡回检测工作。
瓦斯检查按下列规定执行:
导坑内瓦斯含量在0.5%以下时,每隔1小时检查一次,0.5%以上时,随时检查,不得离开开挖面,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当发现瓦斯含量在2%时,加强通风稀释,在瓦斯含量降到允许值后,才可进入检查;
检测段内H2S含量在10mg/m3以下,每隔1小时检查一次;10mg/m3以上时,应加强通风稀释后方可进入检查(随时进行),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过程安全,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检测段内CO含量在30mg/m3以下,每隔1小时检查一次;30mg/m3以上时,应加强通风稀释后方可进入检查(随时进行),并采取防护措施。
氮氧化物(换算成NO2):
检测段内氮氧化物含量在5mg/m3以下,每隔1小时检查一次;30mg/m3以上时,应加强通风稀释后方可进入检查(随时进行),并采取防护措施。
对隧道内瓦斯浓度限值及超限处理措施严格按照下表4-2-1执行
表4-2-1瓦斯及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限值及超限处理措施表
序号
地点
限值
超限处理措施
1
瓦斯工区任意处
0.5%
超限处20m范围内立即停工,查明原因,加强通风监测
2
局部瓦斯积聚(体积大于0.5m3)
2.0%
超限处附近20m停工,断电、撤人,进行处理,加强通风
3
开挖工作面风流中
1.0%
停止电钻钻孔
1.5%
超限处停工,撤人,切断电源,查明原因,加强通风等
4
回风巷或工作面回风流中
1.0%
停工、撤人、处理
5
放炮地点附近20m风流中
1.0%
严禁装药放炮
6
煤层放炮后工作面风流中
1.0%
继续通风、不得进入
7
局扇及电气开关10m范围内
0.5%
停机、通风、处理
8
电动机及开关附近20m范围内
1.5%
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9
竣工后洞内任何处
0.5%
查明渗漏点,进行整治
10
隧道任意处的硫化氢浓度
6.6ppm
超限处20m范围内立即停工,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加强通风监测并采取防护及处理措施(向超限处洒石灰使硫化氢与石灰进行反应)
11
隧道任意处的一氧化碳浓度
24ppm
超限处20m范围内立即停工,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加强通风监测并采取防护及处理措施
3、对瓦斯隧道的瓦斯及有毒有害气体气体进行监测
洞内设专职瓦斯检查员,一般情况下,每隔1小时进行一次检测,并作出专门的检测记录,后期归施工日志进行归档。
瓦斯检查员必须挑选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业务能力、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方可进行监测工作。
检测瓦斯用的检定器,必须每一季度校对一次。
在施工现场配备专职监测人员。
从钻孔直到放炮前的全过程中,专职监测人员均现场监测瓦斯浓度,当开挖面及其后方的瓦斯浓度达到0.5%时,则发出警报,隧道内便处于警戒防爆作业状态;当瓦斯浓度上升到1%时,必须立即断开挖面处除风机以外的一切设备电源,隧道便处于警戒防爆监视作业状态;当洞内瓦斯浓度达到1.5%时,现场指挥员必须立即下达停工和全员撤出待避的命令。
为了能及时发现和处理情况,要求指挥员、工班长、瓦斯检测安全员、爆破工配备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三、通风瓦斯及有毒有害气体装备配置
1、瓦斯及有毒有害气体隧道掘进需配备必要数量的瓦斯及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和监测仪表、放炮器、防毒护具和自救器等。
2、对于瓦斯及有毒有害气检测仪器及测风仪表定期进行检验和校正,校正使用专用校正设备,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
第四章瓦斯及有毒有害气体人工监测
一、人工瓦斯及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方案
人工检测实行“三班制”24h不间断巡回查检测。
进、出口每班各安排2名专职检查员,各作业班组发放检测仪,在施工过程中随时检查有毒有害气体浓度。
人工监测作好监测记录,包括监测地点桩号、时间、有毒有害气体类型、浓度等内容。
人工监测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专职检查员定时监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
A、瓦斯:
检测段内瓦斯浓度含量在0.5%以下,每隔1小时检查一次;0.5%以上时,应随时检查,不得离开掌子面,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过程安全;当发现瓦斯浓度在2%以上时,应加强通风稀释后方可进入检查。
B、H2S:
检测段内H2S含量在10mg/m3以下,每隔1小时检查一次;10mg/m3以上时,应加强通风稀释后方可进入检查(随时进行),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过程安全,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C、CO:
检测段内CO含量在30mg/m3以下,每隔1小时检查一次;30mg/m3以上时,应加强通风稀释后方可进入检查(随时进行),并采取防护措施。
D、氮氧化物(换算成NO2):
检测段内氮氧化物含量在5mg/m3以下,每隔1小时检查一次;30mg/m3以上时,应加强通风稀释后方可进入检查(随时进行),并采取防护措施。
2、隧道内进行烧焊作业时,应随时对每个检查点进行检查。
3、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前,至少应组织两人对被排放的通道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查,瓦斯浓度超过3%或H2S含量超过30mg/m3或CO浓度超过100mg/m3时应由救护队进行检查。
4、隧道贯通地点及回风流每次放炮前至少检查1次有毒有害气体。
5、处于回风流中停止运转的电器设备及开关在每次启动前,应在其附近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查。
6、隧道开挖工作面放炮地点20m范围内、放炮点,在每次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必须进行一次有毒有害气体检查。
7、当两台瓦斯检测仪对瓦斯浓度检测结果不一致时,以浓度显示值高的为准。
瓦检员应在8h内将瓦斯检测仪器送技术室校准。
瓦检员应当加强对便携式瓦斯检测仪的充电与维护管理工作,使用前必须检查便携式瓦斯检测仪的零点是否漂移过大和电压欠压。
不符合要求的瓦斯检测仪,不得使用。
零点漂移过大的瓦斯检测仪需及时送试验组校准。
8、当人工检测员携带的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报警或检测出瓦斯及有毒有害气体超限时,则立即通知该工作面施工负责人,该处立即停工,并及时通知通风人员加强通风。
若是局部瓦斯积聚的地点瓦斯检测仪报警,瓦斯浓度未达到2.0%,人工检测员通知通风人员对该地点加强通风(开启局部通风机等措施),并继续加强瓦斯浓度检测,该地点可继续施工,但应绝对避免火源的产生;当局部瓦斯积聚的地点瓦斯浓度大于2.0%时,瓦检员通知该工作面的施工负责人,该地点及附近20m立即停工,并切断该处电源,撤出工作人员,同时通知通风人员加强通风措施,人工检测员加强瓦斯浓度的检测。
第五章隧道电气与作业机械
一、电缆线路的安全技术要求
1、瓦斯工区内高压电缆的选用符合下列规定:
①固定敷没的电缆根据作业环境条件选用;
②电缆采用铜芯。
2、瓦斯工区内低压动力电缆的选用符合下列规定:
①固定敷设的电缆采用铠装铅包纸绝缘电缆、铠装聚氯乙烯电缆或不延燃橡套电缆;
②移动式或手持式电气设备的电缆,采用专用的不延燃橡套电缆:
③开挖面的电缆必须采用铜芯。
3、瓦斯工区内固定敷设的照明、通信、信号和控制用的电缆采用铠装电缆、不延燃橡套电缆或矿用塑料电缆。
4、电缆的敷设符合下列规定:
①电缆悬挂。
悬挂点间的距离不大于3m。
②电缆不能与风、水管敷设在同一侧,当受条件限制需敷设在同一侧时,必须敷设在管子的上方,其间距大于0.3m。
③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同一侧时,其间距大于0.1m。
高压与高压、低压与低压电缆间的距离不小于0.05m。
5、电缆的连接符合下列要求:
①电缆芯线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连接。
二、电气装置的设置
1、瓦斯工区照明灯具的选用,符合下列规定:
①已衬砌地段的固定照明灯具,可采用EXdⅡ型防爆照明灯
②开挖工作面附近的固定照明灯具,必须采用EXdⅠ型矿用防爆照明灯;
③移动照明必须使用矿灯。
2、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能只装局部照明,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应合格;不得使用绝缘老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3、在正常湿度时,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的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在有振动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4、单相线路中,零线与相线截面相同;单相照明回路的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严禁照明零线通过熔断器。
5、电气、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不得把照明线路挂设在无绝缘措施的金属物体上;移动照明导线应采用电缆线。
第六章瓦斯隧道钻爆作业
一、瓦斯隧道开挖施工方案
隧道通过瓦斯段的原则:
短进尺,弱爆破、强支护,勤监测,加强通风,快喷锚。
短进尺:
隧道通过煤层地区,因煤层有瓦斯溢出,围岩软弱,应力较大。
每次开挖进尺控制在2m以内,采用上、下微台阶开挖,台阶长度控制在5m内。
保证每次开挖面积小,瓦斯溢出量不大,开挖轮廓能够迅速得到支护。
强支护:
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将支护加强。
或者加强初期支护,或者加强二次衬砌,形成“加固围岩,改善变形,先柔后刚,先放后抗,变形留够,底部加强”的支护原则。
勤监测:
采用“双保险”监测措施。
即建立遥控自动化监测系统与人工现场监测相结合。
弱爆破:
采用低爆力部份露煤震动放炮方案。
瓦斯开挖时采用短进尺,弱爆破,洞内爆破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三人连锁放炮制”(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
爆破采用电力起爆,并使用煤矿许用电雷管,严禁使用秒和半秒延期电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采用煤矿许用炸药,并采用湿式钻孔。
二、放炮管理
1、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有突出地段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的含水炸药。
不使用不合格和变质、超期的炸药。
采用掺加了消焰剂的煤矿安全炸药。
雷管总延时时间≤130ms,使雷管延期小于瓦斯爆炸所需的感应期,以保证不会引燃、引爆瓦斯;采用连续正向装药方式雷管安放在最外一节炸药中,不得使用裸露药包。
并采取用有MA标志的电力发爆器,瓦斯段爆破应将隧道内所有人员撤出洞外,在洞外爆破,并设置警戒,由专人把守。
2、打眼时采取湿式凿岩,严禁干式凿岩。
3、炮眼的深度、位置、装药量符合该工作面“作业规程”的要求规定,炮眼充填填满、填实,严禁使用块状物或可燃性物质代替炮泥充填炮眼,应使用水炮泥和黏土炮泥充填炮眼,炮泥长度符合下列要求:
眼深小于0.6m时,不得装药放炮;眼深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眼深的1/3;眼深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深孔爆破的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
4、严格执行炸药、雷管的存放、运输管理规定,放炮员要持证上岗。
5、掌子面只准一次装药一次放炮,有爆破作业的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的瓦斯检查制度,保证放炮前后的瓦斯浓度在规定的界限内。
6、禁止使用明接头或裸露的母线放炮,放炮母线连线、发爆等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员一人操作,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放炮。
7、爆破器材的加工,在洞外的加工房中进行。
进行爆破作业的人员,严禁穿化纤衣物。
8、爆破后立即进行通风排烟,距爆破时间20min后,检查人员进入工作面,进行以下各项检查并妥善处理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准进入工作面:
有无瞎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的石块;喷锚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工作面通风状况如何,烟尘及污染的空气是否超标。
进入隧道的内燃机械与车辆,应设置尾气净化装置,并加强装运碴作业期间的通风,加大通风功率,做好通风设计,保证洞内空气清新。
第七章瓦斯段喷砼、二衬砼及防排水
一、初期支护及二次衬砌防瓦斯方案
1、过煤段的支护施工程序:
导管超前→预注浆→开挖(揭煤)→初喷砼→挂网→设格栅钢架→系统锚杆→复喷砼到设计厚度→围岩监控量测→二次衬砌→封闭瓦斯。
在软弱破碎岩层或煤层中掘进,采用超前支护或预注浆,防止崩塌引起突出。
爆破后及时喷锚支护,及时封闭瓦斯。
2、瓦斯工区根据其含瓦斯的情况,可划分非瓦斯地段和三级、二级与一级三种含瓦斯地段,并分别采用不同的衬砌结构。
含瓦斯地段的等级按表2-5确定。
表10-1-1衬砌防瓦斯措施
地段等级
吨煤瓦斯含量(m3/t)
瓦斯压力(MPa)
三
<0.5
<0.15
二
≥0.5
≥0.15并<0.74
一
/
≥0.74
注:
当按吨煤瓦斯含量及瓦斯压力确定的地段等级不一致时,取较高者。
一、二级瓦斯地段采用复合式衬砌,其初期支护和二次衬砌根据埋置的深度、围岩级别、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瓦斯严重程度按全封闭原则进行设计。
本隧道按照设计采用相的衬砌喷射气密性砼及模筑气密性砼,施工缝气密处理。
表10-1-2衬砌防瓦斯措施
封闭措施
瓦斯地段等级
三
二
一
围岩注浆
/
/
选用
喷射混凝土中掺气密剂
/
选用
采用
设置瓦斯隔离层
/
采用
采用
模筑混凝土中掺气密剂
采用
采用
采用
施工缝气密处理
采用
采用
采用
3、对开挖的隧道分段及时进行二次衬砌,砼采用气密性砼,达到防止泄漏的目的。
瓦斯隧道的衬砌结构有防瓦斯措施,其措施严格按照设计及规范要求执行。
确定防瓦斯处理范围时,瓦斯较重、等级较高地段向瓦斯较轻、等级较低地段适当延长。
仰拱与隧道边墙同步施工,保证拱、墙、仰拱初期支护和二次衬砌形成闭合整体。
4、含瓦斯地段的喷射混凝土厚度不小于24cm,模筑混凝土衬砌厚度不小于45cm。
5、喷射混凝土中掺用气密剂后,透气系数不大于10-10cm/s;模筑混凝土中掺用气密剂后,透气系数不大于10-11cm/s。
模筑混凝土衬砌施工缝必须进行气密处理,其封闭瓦斯性能不小于衬砌本体。
6、掺气密剂的混凝土施工材料符合下列规定:
①水泥选用强度等级为42.5的硅酸盐和普通硅酸盐水泥,不得采用其他水泥;
②砂的细度模数Mx≥2.7,含泥量不大于3%,不得使用细砂;
③石子的最大粒径Dmax≤40mm,级配宜为2~3级,含泥量不大于1%,不得有泥土块,或泥土包裹石子表面,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大于15%;
④气密剂掺量符合设计要求,气密剂为硅灰、粉煤灰及高效减水剂的复合剂。
7、掺气密剂的混凝土施工符合下列要求:
①施工配合比中,水的允许偏差为±1%,水泥及气密剂的允许偏差为±2%,砂石的允许偏差为±3%。
②原材料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搅拌,不得采用人工拌合;水泥、气密剂及砂先干拌1~1.5min,达到颜色均匀后,再加入石子及水搅拌1.5~2.0min,形成均匀的拌合物;
③采用机械振捣,不得采用人工振捣。
④连续养护时间不得少于28d,并避免在5℃以下施工。
⑤当衬砌内设置瓦斯隔离层时,其垫层采用密孔型泡沫塑料,厚度不小于4mm。
8、全封闭防瓦斯地段有地下水时,采取在左右边墙下部外侧铺设纵向透水管,将地下水引离含瓦斯地段的排水措施。
透水管终点设置气水分离装置,分离出的瓦斯气体可用管道引出洞外在高出放散。
9、从隧道内引出瓦斯的金属管,其上端管口距地面不小于10m,并妥善接地,防止雷击。
瓦斯放空管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5Ω,其周围20m内禁止有明火火源及易然易爆物品。
10、当隧道内含瓦斯地段较长且初始瓦斯压力大于0.74MPa时,在衬砌背后预埋通向大气的降压管;煤系地层设防段的二次模注衬砌措施预留注浆孔,衬砌完成后及时注浆,充填空隙以封闭瓦斯。
第八章瓦斯隧道施工通风管理
一、施工通风总体要求
1、一般要求
①瓦斯隧道的施工组织设计中,考虑各工区贯通后的风流调整和防爆要求。
2、通风系统设置的要求
(1)通风机的安装与使用符合下列要求:
①按照通风设计要求安装主风机。
洞内辅助风机安装在新鲜风流中:
压人式通风机必须装设在洞外或洞内新鲜风流中,避免污风循环。
②通风机装有保险装置,当发生故障时能自动停机。
③瓦斯突出隧通掘进工作面附近的局部通风机,均实行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装置。
(2)通风管安装符合下列要求
①通风管靠近开挖面的距离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压入式通风管的送风口距开挖面不宜大于5m。
②通风管的安装做到平顺、接头严密。
③通风管如有破损,必须及时修理或更换。
瓦斯隧通施工中,对瓦斯易于积聚的空间和衬砌模板台车附近区域,采用空气引射器、气动风机等设备,实施局部通风的方法,消除瓦斯积聚。
瓦斯隧道在施工期间,实施连续通风。
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撒出人员,切断电源。
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浓度。
当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并在压人式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l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均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
当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必须制定排除瓦斯的安全措施。
回风系统内还必须停电撒人,只有经检查证实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l%此时,方可人工灰复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坑道中一切电气设备的供电。
通风工对责任区内的通内管道及设施巡回检查制度,发现破损、爆裂、泄漏、脱挂、弯曲、褶皱、接头松开等要及时处理;
定期测试通风量、风速、风压,并作好记录;
为保证通风效果,须及时接长风管,调整出口至工作面的距离;
管理好进洞的污染源和运输道路,洞内不能停放闲置的斗车和堆积杂物,以免影响风流。
发现瓦斯局部聚集,采取局部通风措施。
不得随便停风,因停电或其他原因,局扇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风机附件瓦斯,当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开启风机,否则必须制定瓦斯排放措施。
通风管理人员在班前、班中及交班前认真检查局部通风机和掘迸工作面中的电气设备所装有的风电闭锁装置是否完好,发现问题立即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风管不能有破损、凹陷,风管接头处严密,不能有漏风现象,发现漏风处及时处理。
根据掘进速度,及时接长风管和拆除风管。
每班必须检查,关闭好风门。
防止漏风及短路通风。
通风用的风筒、风道、风门和风墙等设施,必须按规定制作,保持密闭,防止漏风和松动塌落,施工中派专人维修和保养。
禁止频繁开启风门,确保风流稳定。
(4)其他措施
建立健全通风管理责任制,编制通风相关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每一班下班前认真交接班记录及机电设备运转情况。
当班员不得隐瞒不安全问题,清楚详细做好交接班工作。
除计划进行保养换机时,向值班室请示、批准外,严禁任意停风。
因故障停风时,立即向总值班室报告并迅速采取措施恢复通风。
通风机的运转事故及处理结果,记载入记录本薄。
2、瓦斯浓度的测定
在隧道内断面每个测定风速的测点使用瓦斯检定器测定瓦斯浓度,为了安全起见,以测定的最大瓦斯浓度值作为该处的瓦斯浓度。
使用瓦斯检定器测量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a、测量瓦斯一定要在隧道风流范围内进行。
隧道风流划定的范围是距顶、帮、底各为200mm的空间。
b、仪器应定期检修、校正。
c、使用仪器必须养成轻拿轻放的习惯,避免仪器受振动和碰撞。
d、在测定工作中,如果仪器发生故障,必须由专职人员进行修理。
三、施工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1、风机安装
⑴风机支架应稳固结实,避免运行中振动,风机出口处设置加强型柔性管与风管连接,风机与柔性管结合处应多道绑扎,减少漏风。
⑵通风机前后5m范围内不得堆放杂物,通风机进气口应设置铁箅,并应装有保险装置。
⑶当巷道内的风速小于通风要求最小风速时,可布设射流风机来卷吸升压,提高风速。
⑷洞内风机的移动,采用小平板车移动,移动前,提前做好风机支座或支架。
射流风机应逐个移动,以保证洞内不间断的空气循环。
⑸通风机应有适当的备用数量。
2、风管安装
⑴风管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使用前进行外观检查,保证无损坏,粘接缝牢固平顺,接头完好严密。
通风管应优先采用高强、抗静电、阻燃的软质风管。
⑵风管挂设应做到平、直,无扭曲和褶皱。
在正洞作业时,衬砌地段根据衬砌模板缝每5m标出螺栓位置,未衬砌地段,先由测量工在边墙上标出水平位置,然后用电钻打眼,安置膨胀螺栓。
布8号镀锌铁丝,用紧线器张紧。
风管吊挂在拉线下。
为避免铁丝受冲击波振动、洞内潮湿空气腐蚀等原因造成断裂,每10m增设1个尼龙绳挂圈。
⑶通风管破损时,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当采用软风管时,靠近风机部分,应采用加强型风管。
通风管的节长尽量加大,以减少接头数量,接头应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