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食药监发28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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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食药监发28号
东食药监发〔2012〕28号
关于印发《东营市标准化学校食堂
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稽查局,各市属学校,高等院校:
现将《东营市标准化学校食堂创建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东营市标准化学校食堂创建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标准化学校(含托幼机构,下同)食堂创建活动。
现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
2012年,各县区(含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和市级直管学校食堂标准化率达到30%;2013年,各县区和市级直管学校食堂标准化率达到60%;2014年,各县区和市级直管学校食堂标准化率达到85%以上。
自2012年起,新、改、扩建学校食堂基础设施标准应全面达到本方案要求。
通过标准化学校食堂创建活动,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二、创建程序
创建工作由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每年12月底前完成评审工作,创建工作分四步:
(一)宣传动员(5月2日至5月15日)。
成立创建活动领导机构,制定《东营市标准化学校食堂创建活动方案》,召开全市标准化学校食堂创建活动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全市标准化学校食堂创建工作。
(二)申报创建(5月16日—7月15日)。
各学校要按照《东营市标准化学校食堂创建标准》的要求进行自查,认真整改,自评合格后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报送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东营市标准化学校食堂创建申请表》(附件2)、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定情况、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制定情况等。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申报情况汇总后,通报教育部门。
(三)检查督导(7月16日—10月31日)。
材料审查合格后,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按照《东营市标准化学校食堂创建标准》(附件3)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督导。
(四)评审验收(11月1日—12月31日)。
在材料审查和现场检查的基础上,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组织综合评审,将评审达标的学校食堂上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区上报的学校食堂进行抽查,抽查合格后发文公布,颁发“标准化学校(幼儿园)食堂”牌匾,并实行动态管理。
三、工作职责
(一)教育部门:
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标准化学校食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标准化学校食堂建设纳入对学校的评估体系和“平安校园”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签订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经常深入学校食堂开展督导检查。
要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覆盖所有学校、报告主体明确、相关部门协调联动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网络,力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要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切实全面加强监督管理。
(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标准化学校食堂创建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对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和食品销售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重要环节进行重点指导,对标准化学校食堂创建和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巡查,加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和督查力度,加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深入排查各类食品安全隐患,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做到指导服务在前,监督执法在后。
(三)学校:
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
校长作为标准化学校食堂创建和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把标准化学校食堂创建和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重点工作内容。
要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对食品原料的采购、贮存、加工、餐具消毒和食品留样等重点环节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高效有序,形成规范。
要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库,食品原料采购要相对固定采购场所,要到持有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索票。
要制定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食品安全检查计划以及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要建立学校内部食品安全教育、宣传和检查制度,学校要有专门机构对学校食堂进行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并通过举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食品安全教育课、食品安全宣传栏等形式,传授食品安全知识和营养知识,引导学生形成科学、安全、合理的饮食习惯,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新建、改建、扩建学校食堂,要按照国家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要求进行项目建设,使食堂形成区域分离、功能分块、布局合理的食品安全操作流程,杜绝二次污染或交叉污染。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饮食安全是学校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的重要内容,事关广大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
随着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逐步到位,寄宿生和在校用午餐的学生不断增加,学生的饮食安全已成为家长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话题,特别是农村中小学食堂面积不足,加工场所布局不合理,没有学生餐厅,设施设备陈旧,管理松散等问题仍然存在。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标准化学校食堂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以此为抓手,不断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科学规划,分步实施。
学校食堂、餐厅建设改造和设施设备配备是创建标准化学校食堂的关键和重点,各地要将标准化学校食堂创建活动与校舍改造工程及其它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安排,科学制定本地区标准化学校食堂创建活动的总体规划和分布实施计划,避免重复投资建设。
(三)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关。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卫生)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行为。
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严格执行“一堂一证”(即一个食堂一张餐饮服务许可证)规定,要按照统一更衣、统一采购、统一切配、统一储存的要求进行整体规划和布局,每个就餐窗口必须纳入“四统一”管理。
(四)组织现场观摩活动。
各县区要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带动作用,树立样板餐饮单位,分期分批组织开展学校食堂现场观摩活动,积极搭建各学校食堂沟通交流平台,调动学校食堂改造升级和强化管理的主动性。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与教育部门密切配合,对列入创建计划的学校食堂场所布局进行审查,提出合理的改造意见,把好审查关,保证改造升级后的学校食堂与餐饮许可标准接轨。
东营市标准化学校食堂申报汇总表(附件4)和验收汇总表(附件5),分别于7月15日和11月30日前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餐饮安全监管科。
附件:
1.东营市标准化学校食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2.东营市标准化学校食堂创建申请表
3.东营市标准化学校食堂评定标准
4.东营市标准化学校食堂申报汇总表
5.东营市标准化学校食堂验收汇总表
附件1:
东营市标准化学校食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王春红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
刘德强市教育局副县级督学
王金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成员:
孙向东市教育局体卫艺办公室主任
李金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餐饮监管科科长
王祥军市食品药品稽查局餐饮稽查科科长
齐方国东营区教育局副局长
樊学东河口区教育局副局长
李峰广饶县教育局副局长
高兴华垦利县教育局副局长
武俊秋利津县教育局副局长
赵汝升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工会主席
尚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东营区分局副局长
颜培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河口区分局副局长
纪东联广饶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刘丽云垦利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赵文奎利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姜萌东营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餐饮监管责任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王金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东营市标准化学校食堂创建申请表
学校食堂名称
就餐人数
就餐座位数
学校负责人
食堂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计划改造时间
计划改造内容
部门审查意见
附件3:
东营市标准化学校食堂创建标准
核查内容
核查和评价方法
编号
核查项目的重要性
结果判定
符合
不符合
合理缺项
1、选址
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1
***
2、许可情况
有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
2
***
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悬挂在明显位置。
3
*
实际经营项目与餐饮服务许可范围一致,不得超范围经营。
4
**
3、组织制度建设
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5
***
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6
**
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环节、各岗位从业人员的责任。
7
**
定期检查食品安全工作,并有检查记录。
8
*
对外承包食堂制定严格的准入要求,并把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承包人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9
**
4、原料采购
米、面、肉、油等主要食品原料从固定供应商处采购。
10
***
建立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台账记录,并索证索票,建立供货商资质档案。
11
***
5、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均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
12
***
从业人员不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戴戒指,有随时洗手消毒的良好卫生习惯。
13
**
从业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
14
**
6、学校餐厅
设有能满足学生就餐需要的餐厅,环境定期清洁,并保持良好。
15
**
7、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
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
各场所均设在室内。
16
***
进行凉菜配制、裱花操作和食堂备餐,分别设置相应操作专间。
17
***
制作现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盘及加工生食海产品,设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
18
**
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19
**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20
***
食品处理区面积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以及最大供餐人数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
21
**
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50%(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凉菜间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10%。
22
*
凉菜间面积≥5㎡。
23
***
加工经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m以上)。
24
*
8、食品加工制作
不得使用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等影响食品安全的食品。
25
***
原料清洗必须彻底,加工制作过程必须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26
**
必须配备足够的、能正常运转的专用留样设备。
27
**
必须按规定留样,并做好真实、完整的留样记录。
28
**
9、食品处理区地面、墙壁、门窗、天花板与排水
地面平整、无裂缝。
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
29
**
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
30
*
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31
*
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有墙裙。
32
**
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
33
*
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烹调等场所如设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料制作。
34
*
天花板采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
35
**
10、洗手消毒设施
食品处理区内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其位置设置在方便员工的区域。
36
**
洗手消毒设施附近有相应的清洗、消毒用品和干手用品或设施,员工专用洗手消毒设施附近有洗手消毒方法标识。
37
*
11、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
配备能正常运转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
38
***
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
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可设置2个专用水池。
各类水池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39
***
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
40
***
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标记明显,结构密闭并易于清洁。
41
*
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能满足需要。
42
**
消毒水池不得与其他水池混用。
43
*
建立真实、完整的消毒记录。
44
**
12、食品原料、清洁工具清洗水池
粗加工操作场所分别设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3类食品原料的清洗水池,水池数量或容量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
各类水池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45
**
设专用于拖把等清洁工具、用具的清洗水池,其位置不会污染食品及其加工制作过程。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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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设备、工具和容器
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包装材料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
47
**
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和容器易于清洗消毒。
48
*
14、通风排烟设施
烹调场所采用机械排风。
产生油烟的设备上部加设附有机械排风及油烟过滤的排气装置,过滤器便于清洗和更换。
49
**
排气口装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50
*
15、废弃物暂存设施
食品处理区设存放废弃物或垃圾的容器。
废弃物容器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区分的标识。
51
**
废弃物容器配有盖子,以坚固及不透水的材料制造,内壁光滑便于清洗。
专间内的废弃物容器盖子为非手动开启式。
52
*
建立真实、完整的餐厨废弃物处理记录。
53
**
16、库房和食品贮存场所
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分开设置。
54
**
冷藏、冷冻柜(库)数量和结构能使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存放,有明显区分标识。
55
***
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设施保持清洁。
56
**
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生活物品。
57
**
库存食品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条件符合相关要求。
58
**
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或者来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59
***
17、专间
专间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
食品传递窗为开闭式,其他窗封闭。
专间墙裙铺设到顶。
60
**
专间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质,能够自动关闭。
61
**
专间内设空调设施、空气消毒设施、工具清洗消毒设施;凉菜间、裱花间等专间设专用冷藏设施。
62
***
专间入口处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预进间,洗手消毒设施符合本表第10项检查内容的规定。
63
***
18、厕所
厕所不设在食品处理区。
64
***
厕所采用水冲式,地面、墙壁、便槽等采用不透水、易清洗、不易积垢的材料,设有效排气装置,有适当照明,与外界相通的窗户设置纱窗,或为封闭式,外门能自动关闭,在出口附近设置洗手设施。
65
*
注:
1.本表共65项,其中关键项19项,重点项30项,一般项16项。
***表示关键项,**为重点项,*为一般项。
2.项目中的内容如部分不符合,应作为不符合。
3.关键项无不符合项目,重点项和一般项不符合总数≤8项,其中重点项不符合数≤4项的可被评为标准化学校食堂。
4.根据学校食堂类别,检查内容可以有部分合理缺项。
5.中小学对外承包食堂原则上“一票否决”。
附件4:
东营市标准化学校食堂申报汇总表
序号
学校食堂名称
申报时间
改造内容
负责人
说明:
请将此表于7月15日前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餐饮安全监管科。
附件5:
东营市标准化学校食堂验收汇总表
序号
学校食堂名称
申报完成时间
验收合格时间
负责人
说明:
请将此表于11月30日前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餐饮安全监管科。
主题词:
标准化学校食堂创建方案通知
抄送:
胜利石油管理局卫生处。
东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2012年5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