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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管理办法

中铁四局合蚌客运专线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经理部测量工作,明确各方职责,保证合蚌客专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职责分工和组织机构

第2条经理部测量任务按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二级测量建制划分。

经理部和各分部认真遵守测量要求,明确测量任务分工,配备好测量人员和仪器,做好施工测量工作内容,严格质量控制,细致做好业务管理和测量仪器管理。

第3条经理部主要职责:

1、积极与上级专业管理单位、建设、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测量工作联系,推动本标段测量工作的顺利开展。

2、负责组织经理部内重点工程定位复核测量和施工中阶段性复核。

组织测量桩点资料交接、开工前施工复测、完工后竣工测量,协助上级单位在项目部的测量工作。

3、负责协调本标段与相邻标段的测量衔接工作,负责与相邻管段签定共用控制点协议书,并协同完成接头处的联测和数据对比、确认工作。

协调标段内各分项目部测量队间的测量衔接工作。

4、审核各分部沉降变形观测工作的方案编写、分析评估,并进行现场作业指导及必要的复检工作。

5、统一制定或规范测量资料格式,并定期检查和督促各分部测量资料的格式、签认情况、完整性和资料管理的流程,确保测量基础资料的完备性,为后续竣工资料的汇编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13、规范全标段的测量通用技术要求,各分部测量队对测量技术环节和技术要求的认识明确一致,促进全标段现场测量的一体化。

14、定期检查各分部测量队人员和仪器设备的管理台帐、校检计划和人员资质、仪器设备鉴定情况。

15、根据需要组织测量培训工作,促进本标段测量业务水平的提高。

第4条各分部主要职责:

1、在业务和技术上,接受经理部工程部的领导。

根据经理部工程部的要求,全面负责本管段的现场测量和资料整理工作。

2、配合本管段测量监理的工作,按规范和监理要求,做好本管段的现场测量和资料报批工作。

3、在经理部的统一安排协调下,完成本管段的交接桩、加密控制测量以及所有控制网点的保护及维修恢复工作。

4、负责本分部内部测量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作,保证施工测量、换手测量及测量资料的报检、签认等工作正常开展。

5、负责所在管段的线路断面测量工作,路基、桥梁、涵洞、隧道等本管段所有工程的日常施工放样测量工作,并做好测量工作日志。

6、负责本管段内部测量质量检校工作,建立相应的测量质量事故上报制度,保证测量工作的可靠性和可控性。

7、按照设计要求,做好本管段的沉降变形观测方案的编写,数据分析、评估和上报工作,并严格按报审通过的观测方案执行。

8、按要求做好测量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案工作。

并根据经理部的要求及时上报归案资料。

9、按规定完成并定期上报本单位的测量仪器设备台帐、仪器鉴定证书、测量人员台帐、人员资质证书等资料。

10、根据经理部的要求,积极参加测量技术培训、技术交流等活动,促进测量人员技能技术的提高。

11、根据经理部的要求,积极配合完成与测量相关的其它任务。

第三章现场测量管理办法

第5条各分部测量队,应按要求建立以下现场测量管理办法,保证测量工作有序开展。

1、测量队人员岗位责任制;

2、测量质量管理办法;

3、测量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4、测量成果资料管理办法;

5、测量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报告办法;

6、有关测量的其他管理办法。

第6条现场测量必须坚持“先控制后碎部,先整体后局部”的工作原则。

重要部位和关键点位,必须采取两种以上方法进行施测,以保证有效的校核。

第7条现场测量作业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仪器设备的使用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注意人身和仪器安全,禁止违章作业。

第8条在测量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有关铁路工程测量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规定执行。

第9条在施工测量过程中,司仪人员必须持测量培训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工作;记录员要认真记录、计算,并对测量资料进行检查;前视员要及时与测站沟通,保证定点准确。

第10条各分部测量队必须对所出具的测量数据和结论负责,上报成果必须实事求是、数据准确、结论明确,必须有测量队负责人签字。

第11条各分部测量队必须按规定对测量数据使用规定的手簿进行记录。

不得随意撕页,也不得无故留下空页;对取用的数据均应由两人独立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取用;对采用电子记录格式的资料应遵守相关规定。

为规范测量原始记录,提高整体测量水平,严格执行中铁四程〔2008〕454号文要求,对测量的原始观测记录做如下规定。

1、原始观测记录簿

手工测量记录簿主要用于现场施工放样及临时增加控制点,采用局统一的记录格式,水准仪簿、经纬仪簿、全站仪簿(统一采用A5纸)应按工程项目分册记录。

印刷时字体、字的大小及表格大小按附录执行,但删除“附录、封面、首页及中末页”字样。

2、原始观测记录表

手工测量记录表主要用于施工复测及主要构筑物控制测量,采用局统一的记录格式(见后附表),全站仪测量记录表、三、四等水准测量记录表、GPS外业观测记录表统一采用A4纸。

打印时字体、字的大小及表格大小按附录执行,但删除“附录”字样。

为便于保存,观测记录表应按项目分类,装订成册。

3、原始观测记录

(1)要求测量记录有专用记录本并用铅笔记录,记录项目应完善齐全(项目名称、日期、天气、地点、人员、仪器编号等),每次记录应签字齐全;采用非手工记录的,测量后要将有关数据打印输出,留存备查。

原始观测记录(包括各种放样记录)必须在现场同步作出,严禁涂改和事后补记、补绘。

不合格时,应按规范要求补测或重测。

(2)手工采集的各种原始记录,必须进行复核以确保原始观测数据的准确性。

各种原始观测数据未经复核不得用于下一步测量和计算工作。

抄录已知数据必须核对,不同的计算人应分别独立查阅抄录,并互相核实。

(3)电子记录内业计算前必须检查原始观测值文件中各项参数是否正确,主要包括仪器加乘常数、气象改正系数、归算高程面、各项观测限差等。

电子记录在完成测量任务后应及时备份保存。

第12条各分部测量队必须按规定对施工测量成果资料进行检查、校核、整理,并分类归档,妥善保管;并按要求上报测量成果资料和竣工资料。

第13条各分部测量队在进行重要部位放样工作之前,必须对各测量小组进行测量技术交底,并形成文字记录,保证每一个参与测量的人员明白各自的职责及作业方法,保证现场测量成果的准确性。

第14条各分部测量队测量小组在现场测量放样结束后,必须将所放点位对现场施工技术员交底,并形成测量资料交底记录,测量资料交底记录上必须有测量人员,现场技术员签字。

第四章测量质量管理办法

第15条施工过程质量管理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程、行业规范要求执行现场施工测量工作。

2、各分部测量队做好本管段工作日志,认真填写测量任务、作业时间、人员分工、仪器设备配置、完成质量等记录。

3、测量仪器必须制定仪器报检计划书,并按照规定在检定周期内使用,保证仪器设备状态良好,使用正常。

4、在进行施工测量之前,必须进行工作交底,重要部位的技术交底必须形成文字记录,参与该项测量工作的人员在记录上签字,不得代签。

5、测量班组负责人在工作中要对各岗位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保证各岗位工作成果符合精度要求,从而保证本项测量工作成果的质量。

6、各测量班组每日外业手簿须由记录人自查,司仪员100%复查,队长100%校对后交技术负责人审核。

7、严格执行换手测量制度。

工程的关键测量科目必须实行彻底换手测量(更换全部测量人员、仪器及计算资料),一般科目应实行同级换手测量(更换测量人员和计算人员)。

第16条测量成果质量管理

1、为确保测量成果质量的可追溯性,各分部测量队必须指定专人,认真做好每天的测量成果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2、各分部测量队上报的测量成果资料必须要有计算、校核、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4、测量资料的报送和下发,各分部测量队必须建立资料报送单或是签领单,并执行相应的交接签字手续。

5、测量成果资料入库存档时,必须建立文档记录资料,并将文件分类整理,以便查阅。

6、所有的非临时性测量资料必须要有电子版备份,重要的测量资料建立双备份并妥善保管。

7、各分部测量队应建立测量资料室,必须有专用测量资料文件柜及专用资料档案管理计算机。

8、所有的存档测量资料,必须在存档前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存档。

第五章测量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报告办法

第17条测量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精确的测量成果来自于测量人员认真细致的工作和严密的检查校核制度,但是由于现场条件的复杂性,测量工作会受到现场施工和周边环境以及测量人员能力的不同等诸多因素影响,测量工作中难免会出现质量事故。

建立和健全合理的测量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报告制度,便于相关部门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尽力避免因测量质量事故而带来工程上的损失,是非常有必要的。

当测量工作出现质量事故时,所在测量分部的第一责任人(队长或测量主管)必须立即通知现场分管领导和分部工程管理部门及总工程师,并且报告给经理部。

在不超过一个工作日的时间内将测量质量事故发生的情况、发生原因、采取的措施、估计造成的影响等内容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上报至上一级测量单位和指挥部。

书面汇报材料应包括以下附件:

1、外业观测原始记录和电子记录原始数据

2、内业计算,校算成果资料;

3、相关设计图纸、资料、现场变更通知单等;

4、使用仪器的检定证书和自检记录;

5、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和身份证件;

6、其它必要的相关材料。

收到上报书面材料后,经理部应会同出现测量质量事故单位的测量队,及时组成联合调查小组进行相应调查,并及时将调查结果汇报给相关部门。

第六章安全管理办法

1、认真贯彻执行指挥部制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遵守铁路安全施工规定,特别重视跨既有公路、河航道交叉作业的安全规定。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听从现场安全员指挥,。

3、高空作业、水上作业,夜间作业,跨既有公路、河航道交叉作业应采取特殊安全防护措施。

4、注意有电源通过的钢筋、钢绳,不可将钢尺随意抛掷,以免搭上电源造成触电事故。

5、不得在起重机吊装的重物下通过或休息,不得在卷扬机钢绳旁停留,严禁踩踏电线、电缆、风管、水管及风枪等。

6、夜间在工作区域内应有足够的照明方可作业。

7、跨既有公路、河航道的交叉作业安全是重中之重,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

8、若违章指挥,没有安全措施,强令测量人员冒险作业的,应及时向现场指挥提出暂停作业,安全有保证后再进行测量作业,解决无效则应立即停止工作,撤离危险现场。

第七章测量仪器管理

第18条仪器购置

各测量组的测量仪器由测量组提出购置计划,经主管部门核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19条仪器维修

仪器损坏维修时,原则上应送至最近的原仪器厂家的维修部门进行修理。

第20条仪器检定

使用中的各类测量仪器计量检定工作应按要求按就地就近原则送计量检定部门检定。

经检定为不合格的仪器设备应停止使用并及时送修。

第21条仪器的使用和保管

外出使用的仪器应指定专人保管,负责日常保养。

调转时须随人携带。

外业测量前,应由测量技术人员负责对仪器的技术状态进行一般性检验和校正,并符合规范要求。

第八章奖罚办法

经理部工程部每半年进行一次测量质量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各分部测量队内部管理体制的建立和职责分工等情况。

2、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档情况。

3、测量过程的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和执行情况。

4、测量人员配置和资质情况。

5、仪器设备的建档,保管和送检情况。

6、其它与测量相关的检查项目。

每半年的考评结果将作为各分项目部测量工作开展情况的评分依据,通过检查考核,各分部测量队在全年检查中,各项综合指标达到前两名的,经理部将根据考核情况进行表彰和奖励。

在巡查考核中,如发现以上1~6项要求做得很不到位,或是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指挥部有关管理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对违章作业,伪造测量成果资料,资料混乱的;

(3)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较大测量差错的;

(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的。

指挥部将开展调查,弄清事实,并视其情节轻重对所在分项目部测量队进行处罚。

第九章附则

1、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中铁四局合蚌客运专线站前二标项目经理部。

2、后附局内统一测量记录簿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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