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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

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2012年6月20日13:

38来源:

东方网选稿:

王昕晨

∙  问1:

何谓公共服务平台?

该项目可否申报?

  答:

  1、公共服务平台一般是指按照开放性和资源共享性原则,为区域和行业内企业提供信息查询、技术创新、质量检测、法规标准、管理咨询、创业辅导、市场开拓、人员培训、设备共享等服务的法人实体。

  2、公共服务平台的判定原则:

  

(1)公共性:

财政扶持的文化创意产业服务平台要体现其服务范围的开放度和公共性,不能仅是为申报企业自身或少数几家企业服务,而应为广大行业企业服务;财政扶持资金体现的是对公共服务平台投入或运营费用的补贴扶持,获得支持的平台项目,要不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在市场化运作的机制下,通过降低收费标准等方式体现对产业服务的公共性。

  

(2)专业性:

财政扶持的文化创意产业服务平台其申报主体要具有较为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体制机制健全,具备较完善的服务条件、较高的服务水平,体现平台服务的专业性。

  3、本年度文化创意产业扶持的公共服务平台方向主要有:

信息服务平台、对外贸易服务平台、技术服务平台、产权/版权交易平台、数字出版服务平台5大类。

另外课题研究项目也可申报。

具体可参阅“申报指南”。

  问2:

怎样区分申报项目属于什么产业?

  答:

  产业类别分为媒体业、艺术业、工业设计业、时尚产业、建筑设计业、网络信息业、软件业、咨询服务业、广告会展业、休闲娱乐业十类。

十类产业所涉相关行业参考如下:

媒体业(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艺术业(文艺创作、演艺、电影、动漫、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利用、艺术品展示及拍卖)、工业设计业(机械及装备设计、消费品设计)、时尚产业(服装服饰、日用化学品、黄金珠宝首饰、家居用品、时尚数码消费品)、建筑设计业(城市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室内装饰设计、工程勘察设计)、网络信息业(网络游戏、网络视听、数字出版、面向重点行业的信息服务业)、软件业(基础软件、工业软件、行业应用软件)、咨询服务业(智库建设、商务咨询、科技咨询、社会科学咨询)、广告会展业(广告、会展)、休闲娱乐业(文化娱乐、旅游休闲、休闲健身)。

  问3:

服务平台项目申报对于申报单位的性质有什么限制?

  答:

  没有限制,凡从事文化创意产业研发、生产、服务或理论研究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等都可以申报。

  问4:

一个单位最多能报几个项目?

  答:

  原则上没有数量限制,但考虑到项目评审时通过的可能性,建议:

  1、选择基础扎实、服务水平高、效果好,服务体系建设成熟的项目优先申报。

  2、在可能的情况下,将功能接近、服务主体类同的项目合并申报,亦可通过不同的申报主体进行申报。

  3、可申请不同类型平台。

  问5:

两个或以上单位可以共同申报服务平台项目吗,有什么要求?

  答:

  可以申报,但须明确一个主体申报单位。

  

  问6:

新成立的公司,无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等材料,可否作为申报主体?

  答:

  可以申报,但以有实际运作经验的单位申报为佳。

  

  问7:

对于已申报市级其他资金,但尚未确认获得资助的项目,是否可以申报?

  答:

  对于已申报本市其他产业扶持资金,但尚未确认获得资助的同一内容的申报项目,市文创办将予以受理,并同意进入正常的评审程序。

但项目申报单位在确认获得其他市级资助后应及时告知市文创办,并明确选择接收一方资助。

对于违反规定,瞒报项目受资助情况的单位,收回资助款,并取消该申报单位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

  问8:

已获得国家级扶持资金的项目,是否可以申请?

  答:

  可以。

一般来讲,对于获得国家级扶持资金的项目,市文创资金将考虑优先予以支持。

国家级扶持资金已全额资助的项目除外。

  

  问9:

项目申请表中“申请政府扶持资金”栏怎么填?

填多少为宜?

有无比例限制?

  答:

  1、申请单位应根据项目总投资实际,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填报。

最终扶持资金的资助金额将根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功能定位、服务方式和资金投入总额等情况综合确定。

  2、对于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应用项目,扶持资金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服务总投资金额的50%。

  3、对于国家级文化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对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具有关键性、全局性影响的重大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经领导小组确定,可适当提高资助比例。

  

  问10:

申报项目的时间周期有无限定?

  答:

  平台类项目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课题类项目一般为当年完成。

  问11:

在项目自筹经费中,银行须出具证明,证明的抬头是市文创办还是市财政局?

  答:

  写市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问12:

项目申报成功之后,在实施过程中有何管理要求?

  答:

  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实施办法》和《2012年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申报指南》的有关规定和项目批准内容,对获得的扶持资金专款专用,并按时完成各项定量目标。

具体管理要求如下:

  1、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单位应及时向市文创办提出变更申请,并详细说明变化情况,包括变化内容、原因和相关措施。

  2、市文创办与市财政局将对扶持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于违反扶持资金使用规定的项目,市文创办与市财政局保留变更、中止、收回扶持资金的权利,并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行政、法律责任。

  3、市文创办将对扶持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对绩效好的项目实施单位,以后的项目申报将优先考虑。

  问13:

研究课题的成果是否只要求课题报告?

  答:

  包括课题报告和其他相关研究成果。

  问14:

公布的重点课题中有些课题的内容范围比较宏大,是否可以申请就其部分内容做细分课题?

  答:

  可以。

例如对于“文化创意产业金融扶持政策分析研究”,可以选择文化创意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和抵押贷款制度研究申请细分课题。

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

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二)

2012年6月20日13:

43来源:

东方网选稿:

王昕晨

  一、关于项目建设时间

  问1:

文创平台项目,在建、将建、已建,是否都能报?

项目费用如何填报?

  答:

  文件中有明确要求,申报项目需年内立项,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在建、将建的符合文件要求即可。

已建成的,不可再申请建设经费,但可以申请推广应用经费。

项目费用按照实际情况填报即可。

 

  问2:

今年是5月10日开始申报,6月30日截止。

那么,每年4月份举办的活动项目何时申报合适?

今年作为已完成的,不能再申报,明年万一申报时间同今年一样,怎么办?

  答:

  由于明年申报的时间未定,考虑到活动项目的特点,凡在2012年7月1日到2013年6月30日之间举办的活动,可纳入今年申报的时间范围,但需说明资金的需求量、用途、使用时间表。

 

  二、关于项目申报主体

  问3:

本身不是法律实体的平台可否申报?

  答:

  要求是实体单位申报,非实体平台需要有一个实体依托单位。

 

  问4:

年内筹备成立的单位,是否可以申报项目?

  答:

  如果6月30号前能够成立的可以,否则不行。

 

  三、关于申报材料

  问5:

园区管理公司联合园区入驻企业搭建平台,申报时应有谁交财务审计报告?

  答:

  应该由申报主体单位交其财务审计报告。

 

  问6:

项目需要批复核准或备案文件,是指区发改委等行业部门的立项吗?

  答:

  这个文件不是必须的。

 

  四、关于项目审计

  问7:

建议在资金管理的要求方面,除了“专款专用”外,增加“单独记账”的要求,以便项目财政扶持资金的管理。

  答:

  建议很好,考虑采纳。

  扶持资金由财政直拨,要求专款专用,单独记账。

 

  五、关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内容

  问8:

活动是否可以申报?

软性的投入是否可以申请资助?

  答:

  平台类型不能超过“5+1”范围,但是软性的投入是文创产业的特点之一,是可以申请资助的,申请表中有关投入资金栏目也体现了这一原则。

 

  问9:

公共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费用具体指什么?

第一次申报的平台,可以申请运行经费吗?

  答:

  推广应用费用指相对于建设的营运、使用补贴等费用。

  第一次申报的平台也可以申请运行经费。

 

  问10:

人才服务类型的平台是否可以申报?

  答:

  文件已明确今年重点支持的“5+1”类平台,人才服务的平台是否可以申报要视项目具体情况,比如跟人才信息服务关联度高的,可以从信息平台的角度去争取;或者是平台涉及到部分人才工作的内容,可以按照主体服务内容归类申报;如果是人才培训平台,可以单独申报。

 

  六、关于申请经费

  问11.:

已经获得过国家级财政扶持的项目,市里还能不能申请项目配套支持?

  答:

  这个问题相关文件中有规定,再讲具体点,如果同一项目还在建设期内的,且国家资金不是全额资助的,还可以申请项目;或者是新的内容的项目。

 

  问12:

研究课题类项目申请多少经费比较合适?

  答:

  根据实际投入的人员、时间、差旅、会务等综合成本自行测算,据实填报。

研究课题项目是公开招标的,请申报人把握好申请经费额度。

 

  七、关于资金证明

  问13:

项目自筹资金1000万,今年三月项目启动,当时已经开具了资金证明。

现在账户中还有500多万,为本次申报专门开具文创办抬头的资金证明,只能开500多万。

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答:

  可按实际开具资金证明,并提供原证明以及情况说明等材料。

 

  八、关于申报程序、申报方法及市区对接等操作

  问14:

区县配套资金是特指文创专项资金,还是相关部门(比如商务委、科委)的资金也算配套?

  答:

  区县配套资金可以不是文创专项资金,需要注明来源,表示资金落实情况。

 

  问15:

部分区县配套资金,除了主管部门盖章,还需要区财政局盖章,现有申报表格没有区财政盖章的栏目,任何处理?

对于区县配套资金问题,区县能否不承诺具体金额,而是按照比例承诺配套资金(如区县承诺按市批准资金的1:

0.5配套),是否可以?

  答:

  区县财政也是区县文创领导小组成员,故相关配套资金的审批,可以按照内部审批程序进行,最后由文创领导小组在申报表栏目上签字盖章。

  区县可以承诺配套比例。

 

  问16:

区县初审确定扶持资金金额的项目未获市里资金,区里是否还需要扶持?

  答:

  这要看区县初审确定该项目扶持资金金额的意见,偌区县仅同意配套的,当项目未获市批准,作为配套资金可以不必出。

但是区县认为这项目对区县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还是有利,仍愿意按照初审意见扶持,也可以。

 

  问17:

区里已经扶持过的项目,是否可以申报?

如果申报,区县之前给的扶持算不算已经配套过了?

  答:

  如果是今年立项的建设类项目,还在建设期的可以申请,或者可以申请推广应用项目。

区里面之前给过扶持的可以说明情况,是否再给配套由区里自行决定。

 

  问18:

市文创办和市财政局关于本资金要求区县的配套比例是否可以提出指导性意见。

  答:

  建议区县文创领导小组根据项目的重要性等自行把握。

 

  问19:

扶持资金是一次性拨付的吗?

营运类费用如何申报时间范围?

  答:

  按照财政年度制定滚动预算,项目预算大部分是今年完成的,少量用在明年,可以一次性拨付;如果项目今年是两个月,明年是十个月完成,大量的资金在明年,可以做两年的预算。

运行经费规定是按年申请的。

 

  问20:

申报程序中,申报材料先报给市文创办,由市文创办归类后再给区文创办初审。

但是按照表格的设计,区文创办在上报以前需要进行初审(要敲章的,并注明是否同意上报、配套以及配套金额),是否有矛盾?

  答:

  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交给市文创办,市文创办归类结束交给区文创办,区文创办进行初审并填写意见。

  6月30日申报截止,市文创办在一个星期内进行归类,7月10日左右发到区文创办,区文创办需要在7月底完成初审,并将意见汇总提交市文创办。

 

  问21:

区文创办初审流程需要开展哪些工作,是否需要请专家。

  答:

  区文创办汇同相关的部门(产业以及财政部门)进行初审,审核企业提交材料是否符合申报要求,并邀请专家进行专业评审。

  市文创办将于6月下旬告知所邀请专家的名单,希望区里邀请专家和市里不重复。

 

  问22:

对于未通过区里面初审的项目还要将材料退还市文创办吗?

  答:

  项目材料需要退还。

 

  问23:

区里面聘请专家初审意见,是否要作为附件和盖章的申请表一起交给市文创办,还是只给盖章同意的表格就可以了。

  答:

  希望区县文创办将专家组的意见一起上报。

 

  问24:

市里收了申请材料后再发给区县,区县是否可以视作材料已具备初审条件?

直接通过市级单位收材料,如果材料在完整性、文字内容等方面存在问题,再由区县要求企业补充、修改,企业配合程度会降低,增加工作难度。

  答:

  市收申报材料,仅作分类,交区县作初审。

区县在初审时发现材料在完整性等方面存在问题,可以要求申报单位补充,申报单位必须配合。

 

  问25:

初审要求填报区文创领导小组的意见,区文创办是否可以代章?

  答:

  经过区领导小组的同意,可以由区文创办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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