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数学学科考试说明.docx
《大兴安岭地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数学学科考试说明.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兴安岭地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数学学科考试说明.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大兴安岭地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数学学科考试说明
2012年大兴安岭地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数学学科考试说明
作者:
王淑红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点击数:
76更新时间:
2012-3-15
2012年大兴安岭地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
数学学科考试说明
一、指导思想
初中数学毕业升学考试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坚持能力立意,把考查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放在首位,推动课程改革的深入发展,加强学科教与学的正确导向,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二、命题原则
从数学学科的特点出发,坚持考查数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数学思想方法和思维能力的方向;从促进学生学会学习的角度,考查获取新知识、独立学习的能力;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角度,考查应用数学的意识,分析和解决在相关学科、生产和生活中带有实际意义的数学问题的能力;从培养学生创新意识的角度,考查发现问题、提出问题、探索和研究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从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角度,考查学生对数学本质属性的理解和掌握程度,综合运用各学科知识的能力;增加、设置有价值的开放性试题,让学生自由发挥,以考查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对学科内知识的综合能力的考查,增加与其它学科间的知识渗透,以考查学生综合应用能力,培养学生的探究能力,加大对学生阅读、分析、理解能力的考查。
三、命题依据
1.《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
2.人民教育出版社《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
3.教与学的实际情况.
四、考试范围与要求
(一)考试范围
在《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的全部知识和技能中选择命题内容.根据我地区教学及教材使用情况,考查知识点具体如下:
数与代数
1.有理数:
(1)理解有理数的意义,能用数轴上的点表示有理数,会比较有理数的大小。
(2)借助数轴理解相反数和绝对值的意义,会求有理数的相反数与绝对值(绝对值符号内不含字母)。
(3)理解乘方的意义,掌握有理数的加、减、乘、除、乘方及简单的混合运算。
(以三步为主)。
(4)理解有理数的运算律,并能运用运算律简化运算。
2.实数:
(1)了解平方根、算术平方根、立方根的概念;
(2)会用根号表示数的平(立)方根;
(3)会求平(立)方根;
(4)了解无理数、实数的概念,理解实数与数轴上的点一一对应;
(5)能用有理数估计无理数的大致范围;
(6)了解近似数、有效数字;
(7)了解二次根式的概念及其加、减、乘、除运算法则,会用它们进行有关实数的简单四则运算(不要求分母有理化)。
3.代数式:
(1)理解代数式的意义及表示;
(2)理解代数式的实际背景或几何意义;
(3)能分析简单问题的数量关系,并用代数式表示,会求代数式的值.
4.整式与分式:
(1)了解整数指数幂的意义和基本性质,会用科学记数法表示数;
(2)了解整式的概念,会进行简单的整式加、减运算;会进行简单的整式乘法运算(其中的多项式相乘仅指一次式相乘);
(3)掌握整式的加减法及简单的乘法,会推导乘法公式(a+b)2=a2+2ab+b2
(a+b)(a-b)=a2_b2,了解公式的几何背景,并能进行简单计算;
(4)会用提公因式法、公式法(直接用公式不超过二次)进行因式分解(指数是正整数);
(5)了解分式及基本性质,会进行简单的分式加、减、乘、除运算.
5.方程(组):
(1)掌握一元一次方程及解法;
(2)掌握简单的二元一次方程的非负整数解的求法;
(3)掌握简单的二元一次方程组及解法;
(4)掌握可化为一元一次方程的分式方程(方程中的分式不超过两个)的解法;
(5)掌握一元二次方程及其解法;(因式分解法、公式法、配方法)会判断一元二次方程根的情况。
(6)会列方程(组)解决应用题;
(7)根据具体问题的实际意义,检验方程(组)解是否合理。
6.不等式(组):
(1)掌握不等式及基本性质;
(2)会解一元一次不等式并能在数轴上表示出解集;
(3)会解由两个一元一次不等式组成的不等式组,并能在数轴上表示出解集;
(4)掌握一元一次不等式(组)的实际运用.
7.函数:
(1)理解具体问题中的数量关系及变化规律;
(2)了解常量、变量的意义;
(3)了解函数的概念及三种表示方法;
(4)掌握函数的自变量取值范围、会求函数值;
(5)理解一次函数的意义;
(6)掌握一次函数的图象及性质;
(7)理解正比例函数;
(8)了解图象法求二元一次方程组的近似解;
(9)掌握与一次函数相关的实际问题;
(10)掌握反比例函数及表达式;
(11)掌握反比例函数的图象及性质;
(12)掌握用反比例函数解决某些实际问题;
(13)理解二次函数的意义;
(14)掌握根据公式确定二次函数图象的顶点、开口方向、对称轴(公式不要求推导);
(15)掌握二次函数的图象及性质;
(16)了解用二次函数的图象确定一元二次方程根的取值范围.
注:
加大对二次函数的有关知识的考查,其难易程度不超过教材上例、习题的难度.
空间与图形
8.相交线与平行线:
(1)理解点、线、面;
(2)掌握角并会比较角的大小;
(3)掌握角度的简单换算;
(4)了解角平分线及性质;
(5)了解补、余角及性质、对顶角及性质;
(6)了解垂线,垂线段及性质;
(7)了解线段垂直平分线及性质;
(8)理解过一点有且仅有一条直线垂直于已知直线;
(9)掌握平行线的判定和性质;
(10)掌握过直线外一点有且仅有一条直线平行于已知直线;
(11)理解平行线间的距离.
9.三角形:
(1)了解三角形有关概念(三角形的角平分线、中线、高);
(2)会画出任意三角形的角平分线、中线、高;
(3)了解三角形的稳定性;
(4)掌握三角形的中位线及性质;
(5)了解全等三角形的概念;
(6)掌握三角形全等的性质和判定;
(7)了解等腰三角形的有关概念;
(8)掌握等腰三角形的性质和判定;
(9)了解等边三角形及其性质;
(10)了解直角三角形的概念;
(11)掌握直角三角形的性质和判定;
(12)掌握勾股定理及逆定理.
10.四边形:
(1)探索并了解多边形的内角和与外角和;
(2)了解正多边形的概念;
(3)掌握平行四边形、矩形、菱形、正方形、梯形的概念及性质;
(4)掌握四边形是平行四边形、矩形、菱形、正方形的条件,了解四边形的不稳定性;
(5)探索并了解等腰梯形的性质及四边形是等腰梯形的条件;
(6)知道任意一个三角形、四边形、或正六边形可以镶嵌平面,并能运用这几种图形进行简单的镶嵌设计。
11.圆
(1)理解圆的有关概念;
(2)了解弧、弦、圆心角的关系;
(3)探索并了解点与圆、直线与圆、圆与圆的位置关系;
(4)了解圆周角与圆心角的关系;
(5)了解直径所对圆周角的特征;
(6)了解三角形的内心和外心;
(7)了解切线的概念;
(8)探索并了解切线的性质和判定;
(9)会计算弧长及扇形面积;
(10)会计算圆锥的侧面积和全面积.
注:
加强对圆的有关知识的考查,其难易程度不超过教材上例、习题的难度.
12.尺规作图:
(1)会作:
一条线段等于已知线段,一个角等于已知角,角的平分线,线段的垂直平分线;
(2)利用基本作图作三角形;
(3)了解尺规作图的步骤,对尺规作图题,会写已知、求作和作法.
注:
尺规作图在作法后不要求证明.
13.视图与投影:
(1)会画基本几何体的三视图,会判断简单物体的三视图,能根据三视图描述基本几何体或实物原型;
(2)了解直棱柱、圆锥的侧面展开图;
(3)了解视点、视角、盲区的涵义;
(4)了解中心投影和平行投影.
14.图形的轴对称:
(1)认识轴对称及探索基本性质;
(2)能利用轴对称作图;
(3)探索基本图形的轴对称;
(4)了解并欣赏物体的镜面对称,能利用轴对称进行简单的图案设计.
15.图形的平移:
(1)认识平移及探索其基本性质;
(2)了解平移作图;
(3)利用平移进行简单的图案设计.
16.图形的旋转:
(1)认识旋转及探索其基本性质;
(2)能作出简单平面图形旋转后图形;
(3)探索图形之间的变换关系;
(4)能运用轴对称、平移和旋转的组合进行简单的图案设计.
17.图形的相似:
(1)了解比例的基本性质,线段的比、成比例线段,;
(2)探索相似图形的性质;
(3)了解三角形相似的概念和探索两个三角形相似的条件;
(4)了解位似及应用;
(5)利用图形相似解决实际问题;
(6)掌握锐角三角函数(sinA,cosA,tanA);
(7)知道特殊角的三角函数值;
(8)了解用计算器求三角函数值;
(9)运用三角函数解决与直角三角形有关的简单实际问题.
18.图形与坐标:
(1)认识并能画平面直角坐标系;
(2)能在方格纸上建立直角坐标系;
(3)掌握图形变换后点的坐标的变化;
(4)灵活运用不同方式确定物体的位置.
19.图形与证明:
(1)理解证明的必要性;
(2)了解定义、命题、定理;
(3)会识别互逆命题;
(4)理解反例;
(5)掌握证明的格式及依据.
统计与概率
20.统计:
(1)会收集、整理、描述和分析数据;
(2)掌握总体、个体、样本;
(3)会利用扇形统计图描述数据;
(4)会计算加权平均数;
(5)会计算极差和方差;
(6)理解频数、频率;
(7)能用样本平均数、方差来估计总体的平均数和方差;
(8)理解并认识统计的应用.
21.概率:
(1)了解概率;
(2)运用列举法计算简单事件发生的概率;
(3)理解并认识概率的应用.
(二)考试水平
初中数学毕业学业考试中所涉及的内容,具体要求严格按照《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中规定的四个层次:
了解:
对知识的涵义有感性的、初步的认识,能够说出这一知识是什么,能够(或会)在有关的问题中识别它.
理解:
对概念和规律(定律、定理、公式、法则等)达到了理性认识,不仅能够说出概念和规律是什么,而且能够知道它是怎样得出来的,它与其他概念和规律之间的联系,有什么用途.
掌握:
一般地说,是在理解的基础上,通过练习,形成技能,能够(或会)用它去解决一些问题.
灵活运用:
是指能够综合运用知识并达到了灵活的程度,从而形成了能力.
五、试卷结构
全卷采用笔试,满分12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代数内容约占60%,几何内容约占40%.
整卷难度与能力要求:
基本能力占50%,透彻理解掌握数学概念、数学思想方法占30%,综合运用知识、创新能力占20%.试题易、中、难内容各占70%、20%、10%,在后两个百分比中体现区分。
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