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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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X政发〔201X〕63号),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XX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的总体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努力走出一条“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XX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增强全市城镇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打造绿色经济示范区,建设成为XX独具民族风情、“一带一路”重要节点、支撑“孟中印缅”和“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的沿边重要开放城镇群。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引领。

强化规划的统筹和引领作用,建立“多规合一”工作机制,完善全市城乡规划体系,加强土地、交通等各类城镇化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坚持统筹推进。

按照“基础先行、组团发展,生态间隔、理性增长,工农互惠、城乡互动”的要求,协调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及时总结借鉴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可复制经验,带动全市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创新。

坚持因地制宜。

依托XX自然环境绿色生态、人文民族文化丰富和边地风光秀丽等特点,突出“山、水、功能、道路、新城镇和老城镇衔接、特色”,传承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弘扬多元民族文化,培育建设地域特色明显、历史底蕴深厚、文化内涵丰富、民族风情浓郁的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

坚持创新发展。

发挥城镇化在增投资、促消费、调结构、惠民生中的黄金结合点作用,创新和完善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激发创业活力,创新城镇发展模式。

发挥产业对城镇化的支撑作用,增强城镇对产业发展的承载能力,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园区经济和民营经济,以产兴城、以城促产,促进城镇化与产业化良性互动。

坚持纵横协调。

加强部门间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协调配合,推动人口、土地、投融资、住房、生态环境等方面政策和改革举措形成合力、落到实处。

加强部门与县(区)政策联动,推动县(区)加快出台一批配套政策,确保改革举措和政策落到实处。

(三)发展目标。

加快城镇化进程。

力争“十三五”期间,全市每年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达到5万人,到202X年,全市城镇户籍人口达到100万人,城镇累计新增就业人数10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6%以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5%。

推动7万人通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改善居住条件实现城镇化,在全市建成一批特色小镇,稳步提高城镇化水平。

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到202X年,实现县县及3个国家级口岸通高速公路的目标,构建全市互联互通两小时经济圈。

逐步推进境内普通国省干线提级改造,实现XX到周边州市、县的公路等级化。

通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实现100%覆盖,推进路面硬化工程向自然村延伸。

建成较为完善的公路客运服务网络,增加公共交通站点,构建方便快捷、安全经济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力争到202X年,全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20%。

加强城镇供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雨污分流设施建设。

到202X年,城市和建制镇集中供水普及率达到99%和80%,县城和县城以上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和5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95%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

推动城乡协调发展。

到202X年,全市建成500个美丽宜居乡村典型示范村。

通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实现100%覆盖,推进路面硬化工程向自然村延伸。

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美丽宜居乡村村内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90%,生活污水处理农户覆盖率不低于70%,规模养殖场畜禽粪便有效处置及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建成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智能高效的现代农村电网,电能在农村家庭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大幅提高。

到202X年,全市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达到99.8%,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8.6%。

二、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

(四)明确试点内容。

深入开展“多规合一”、智慧城市、低碳城镇、城乡统筹发展、产城融合等多种试点。

有可能突破现行法规和政策的改革探索,在履行必要程序后,赋予试点县(区)相应权限。

放宽试点县(区)落户条件、全面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社会保险关系跨区域转移接续、住房保障覆盖农业转移人口、深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发挥好政策性金融和开发性金融作用、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加快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因地制宜推进低丘缓坡地开发、加快拓展特大镇功能等。

(五)推进试点工作。

争取启动实施多种试点,加快耿马县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建设,积极探索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通过开展试点工作,重点突破薄弱环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六)加大试点支持。

市、县(区)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全面统筹协调新型城镇化试点有关工作。

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全市城镇化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和有关政策制定工作,推动有关改革举措在试点县(区)先行先试,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

试点县(区)要制定实施年度推进计划,明确年度任务,建立健全试点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三、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七)实行居住证制度。

让持有城镇居住证人口同等享有劳动就业、子女入学、公共卫生、住房保障等待遇。

不断扩大对居住证持有人的公共服务范围并提高服务标准,缩小与户籍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

推进居住证制度全覆盖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并作为申请登记居住地常住户口的重要依据。

(八)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实施全面开放的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政策,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迁移落户条件,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为基本落户条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地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

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将农村人口、城镇人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

实行来去自由的返农村原籍地落户政策,取消本县籍居民就地转户条件限制,进一步完善市外人口在本市落户条件。

解决好城中村居民转户和已征地未转城人员转移进城问题,重点推进在城镇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的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农村籍大中专学生、农村籍退役士兵进城,逐步使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九)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机制。

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转移进城人口真正享受到与城镇居民相同的权益。

实施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探索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争取省预算内投资安排向我市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较多的城镇倾斜。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出台的相应配套政策,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

(十)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加大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城镇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力度,提高城镇公共产品供给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的能力。

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按照省级相关政策规定落实好转移接续手续。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扶持创业促进就业政策服务体系,加大对农业转移就业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

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范围。

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把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充分发挥保障性住房的社会效应。

推进财政、就业、教育、卫生计生、土地、社保、住房等领域改革,制定完善配套政策。

四、稳步提升城市功能

(十一)加快新型城镇建设。

提升规划水平,强化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促进“多规合一”,全面开展城市设计,加快建设绿色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智慧城市等新型城市。

统筹布局建设互联网基础设施,建立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创新发展互联网新业态、新模式,积极融入全省“云上云”行动计划,强化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的应用,以“互联网+”行动计划为契机,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推进“智慧XX”建设。

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广节水新技术和新工艺,全面建设节水型城市。

深入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全面开展城市“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加强区域性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城乡污水、垃圾监管力度,强化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防治,提升城市人居环境。

   

(十二)提升城镇公共服务水平。

建立健全“市、区、片区、邻里、街区”五级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体系,依据城市常住人口规模和城镇化发展进程,合理确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模,形成以街区级设施为基础,各级设施衔接配套、布局均衡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体系。

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超市、集贸市场、社区养老、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大力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

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城市公园、城市公厕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免费向社会开放。

加快县、乡两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在有条件的社区加快完善整合功能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和窗口。

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配备合格全科医生1名以上。

提升社区便民服务水平,充分挖掘和合理利用社区服务资源,完善社区公共活动空间,推动社区公共设施向居民开放。

顺应农业转移人口进城需要,稳步推动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确保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的住房、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城市公共服务和证照办理服务。

整合优化新老城区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构建以邻里生活圈和便民服务圈为基础的公共服务设施网络,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

加强城镇综合防灾规划,妥善安排建设用地布局,科学选址各类环境敏感设施和易燃易爆设施,合理安排避震疏散场所与避震疏散道路,统筹协调城市地下各类管线布局,完善市政设施规划,构建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十三)加大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

“十三五”期间,全市计划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6万户、农村D级危房改造10.6万户,优化城镇棚户区改造布局规划,方便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和出行。

在保护好古建筑、历史街区和特色风格建筑的基础上,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稳妥实施城中村改造,建设环境整洁、功能完备、设施齐全、管理规范的城市居住区。

推动棚户区改造与城市更新相结合,有序推进旧住宅区、城市危旧房改造,加快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改善区域内配套服务功能和群众生活环境。

加强工程质量监督,严格实施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到202X年,基本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

(十四)推进城市综合交通网络建设。

构建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比例协调的路网系统,规划建设口岸支线机场,推进孟定综合交通杻纽建设。

分梯级明确新建城区面积,推动发展规模适度、配套完善的生活街区。

积极稳妥推广街区制,加大原有城市道路改造力度,打通城市断头路。

遴选一批城市老旧小区,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进行微循环改造,实施开放式小区试点。

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城市道路、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步行道、自行车道和行人过街设施,充分发挥慢行交通网络的协同效应,切实改善居民出行条件。

到202X年,全市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15%。

(十五)实施城市地下管网改造工程。

开展8县(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编制,加快推进XX市主城区沧江路(玉临高速公路入城段)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建设,统筹城市地上地下设施规划建设,合理布局电力、通信、广电、给排水、燃气等地下管网,加快实施既有路面城市电网、通信网络架空线入地工程。

推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新建道路同步建设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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