焙烧厂电工钳工焊工天车工生产工安全操作规程合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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焙烧厂电工钳工焊工天车工生产工安全操作规程合订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操作规程

(焙烧厂)

 

二○一五年十月一日发布二○一五年十月一日实施

受控状态:

编号:

 

1.员工安全生产职责(通用)…………………………………………………2

2.劳保穿戴“四不准”(通用)………………………………………………2

3.现场行走“四不准”(通用)………………………………………………2

4.天车工安全操作规程(通用)………………………………………………3

5.焊工安全操作规程(通用)…………………………………………………5

6.维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通用)……………………………………………8

7.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通用)……………………………………………11

8.汽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通用)…………………………………………13

9.环式炉调温工安全操作规程………………………………………………15

10.敞开式环式炉调温工安全操作规程………………………………………16

11.一号(美浓)隧道窑调温工安全操作规程…………………………………17

12.品川窑调温工安全操作规程………………………………………………19

13.浸渍线调温工安全操作规程………………………………………………21

14.环式炉装出炉工安全操作规程……………………………………………24

15.填充料工安全操作规程……………………………………………………25

16.修炉工安全操作规程………………………………………………………27

17.浸渍工安全操作规程………………………………………………………28

18.电极清理机安全操作规程…………………………………………………29

19.取样工安全操作规程………………………………………………………30

20.料筐清理工安全操作规程…………………………………………………31

21.运料工安全操作规程………………………………………………………33

22.静电除尘工安全操作规程…………………………………………………33

23.天然气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34

24.交接工(焙烧、生制品)安全操作规程…………………………………35

一、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

2.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丰富安全生产知识,增加自我防范能力。

3.积极参加安全学习及安全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加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4.爱护和正确使用机械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

5.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6.有权对单位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7.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8.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二、劳动穿戴“四不准”

1.不准不戴安全帽进入生产现场。

2.不准着短裤、裙子进入生产现场。

3.不准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进入生产现场。

4.不准无措施擅自进入2米以上有坠落危险的地方。

三、现场行走“四不准”

1.进入厂区,必须行走人行道和安全通道。

2.不准钻越铁路车辆及在铁道上行走和停留,

3.不准在起重吊物下行走和停留。

4.不准带闲杂人员到生产现场。

通用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一、天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天车工必须培训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能独立操作(在学徒训练期间可逐步在师傅监护下进行操作)。

2.开车前应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安全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并做好点检记录。

安全装置及主要附件失灵时,严禁吊运。

3.吊运时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启动时应先鸣铃,起重作业中只听一人指挥,但对其他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也应立即停车。

4.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0”位起逐级增减速度。

换向时,必须先转回“0”位。

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5.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

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

不允许直接从一条梁主梁跨越到另一主梁,也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6.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的物件与地面或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0.5米。

7.运行时,天车与天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严禁天车工在天车操作时接打手机。

8.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

不准用打返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9.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之,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徐徐运行缓慢升高。

10.天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

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1.运行中突然发生停电,必须将开关于柄放置到“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吊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12.走台上不准放物件。

检查、试车时,严禁将肢体伸出车体外。

13.吊运物体应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不允许将重物堆放在管线下面或安全通道上。

放置较高大的物件时,重心要平稳,防止倒下伤人。

14.检修天车时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地面要设围栏和“禁止通行”的标志。

15.天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a.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b.指挥信号不明,质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c.吊绳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d.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e.歪拉斜挂不吊;

f.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的不吊;

g.易燃易爆和剧毒品等危险品不吊;

h.带棱角缺口未垫好不吊;

i.固定在地面上的重物、不明重量不吊;

j.钢丝绳打结、绳子不齐不吊。

16.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平台出入口必须与行车出入口对齐;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在“0”位,切断电源。

二、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作业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包括绝热手套、绝缘胶靴、面罩、防护眼镜等),工作场所应符合安全要求。

2.焊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准进行独立操作(在学徒训练期间可逐步在师傅监护下进行操作)。

3.焊割工作场所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应有防止焊渣飞落,引起其它危险的措施。

进行一般检修作业时,临时照明行灯电压应为36伏,在低洼潮湿地方或金属容器内焊割作业时,其照明电压应为24伏。

4.在禁火区与有易燃易爆可能性的部位或有毒的地方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经分析合格批准后方可施工。

禁止焊割未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的装过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管道等以及带电带压设备。

5.焊割各种密封工作物件或油桶时要留出气孔,如切中空废料,必须先开孔检查明确,有没有可燃物质,禁止焊割两头不通气或受压管道、气罐。

6.在空气流动慢的地方或在铁罐里焊割时,应设法通风或两人轮换焊接。

外面必须有专人监护,不得同时进行电焊和气焊工作,如需要时必须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

7.在多人工作,多层作业或固定场所施焊时,应设防护屏障。

严禁电焊线和气焊的胶管混乱,交差在一起。

8.高处作业时应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和遵守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作业时要加强防护,首先检查下面是否有易燃物,要站在稳固地点并系上安全带。

使用的工具应用绳子传送,严禁扔上扔下。

在高处工作,电线不准盘在地面或放在电焊机上,要放开使用,横过道路电线必须装入铁管内,防止被车压破漏电。

9.检修转动设备或进入设备内,必须事先联系操作工,经操作工同意后,通知电工切断电源,采取安全措施,并按规定设专人监护方可施工。

10.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整理设备场地,收好工件,熄灭火种并清扫工作现场。

(一)电焊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1.工作前要详细检查电焊机是否正常,绝缘是否良好。

电焊机的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调整和检查电焊机时必须确认停电,再进行检查。

接线或电气设备发生故障,应由电工进行检修,其它人员禁止乱动。

2.电焊机严禁放在高温或潮湿的地方,应在指定的开关位置上接线。

要选用合适的保险丝;合闸时脸不许对着开关,以防保险丝爆炸时烧伤脸。

3.到外单位工作时,必须找电工接线,电源线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绝缘良好,不得用其它物件代替。

严禁搭在设备、钢缆、管道、容器以及厂房金属结构上。

4.电焊机应有专人管理,按时检查维护,移动电焊机时,应先切断电源。

5.电焊机在有水易潮处应垫高于地面,露天放置应设防雨棚,夏季应设在通风处,使用时温度不超过60℃。

6.下雨天气不准露天焊接。

必要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方可进行。

在低洼地方和金属容器内焊接时,除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外,并应设有绝缘垫板。

7.焊接有色金属件时,应加强通风排毒,必要时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

8.焊接时,工件要放稳,并有防止歪倒和坠落的措施。

不要将工作物拿在手中,或用手扶着焊接物以免烫伤。

仰脸焊接时,要将衣服、袖口等处严密扣紧,以防火花烧人。

9.焊钳必须绝缘良好,接线要牢固且包好,避免松脱引起触电。

换焊条时应戴好手套,身体不要靠着铁板或导电物体上。

敲渣子时应戴好防护眼镜。

10.发现触电者应立即拉下电闸,并用木棒胶管等使其脱离电源,迅速进行人工呼吸,在未切断电源前,不准直接用手拉人体裸露部分。

(二)气割气焊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1.工作前必须确认作业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气瓶、氧气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应紧固可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可利用肥皂水检查一次漏气,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2.选择安全无油的地方放置氧气瓶及乙炔瓶,已有固定位置的应按固定放置,无固定位置的必须使用防倾倒装置。

3.氧气瓶、乙炔气瓶必须配备防震圈(2个/瓶)和防护帽,且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5米,严禁乱搬气瓶;氧气瓶、乙炔气瓶与明火的距离应至少为10米,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乙炔气瓶严禁卧放使用。

氧气瓶受热温度不准超过35℃,禁止火烧,靠近火炉或日晒。

4.注意氧气管、乙炔气管不可混用,与割炬连接时切记不可错接。

气瓶中的气体严禁全部用完,氧气瓶至少应留有不小于1Mpa的剩余压力,而乙炔气瓶中剩余压力不应小于0.1Mpa,并挂上“空瓶”标识。

5.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必须配备对应的减压阀,气瓶用压力表、减压阀必须按规定定期送交相关部门进行校验,如不合格,必须立即更换,乙炔减压阀必须要有防止回火装置。

并检查氧气瓶嘴和风带上绝对禁止有油垢。

6.开启气瓶阀门时,要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操作者面部不要面对减压阀,但要仔细观察压力表的指针是否灵敏正常,减压后的压力应该在压力表的绿色指示范围内。

7.在防火区域进行气割气焊作业时,一定要准备干粉灭火器或装满水的水箱,装满沙子的沙箱,以防发生意外时使用。

8.乙炔气软管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将割炬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门,停止供气,严禁用弯折软管的方法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气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着火点供气端一段胶管的方法将火熄灭。

9.气瓶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或管道应用40℃温水溶化。

预热风压表时必须使用暖气或热水,禁止用烧红的铁烫或用明火烤。

10.使用割炬前,应检查割炬的射吸能力、各连接处密封情况。

点火时,先微开预热氧阀,再开乙炔气阀,迅速点火,调整火焰,待工件预热至燃点,再开高压切割氧进行切割。

开启时不应过猛,以防喷射出熔融铁水。

11.割件表面切割前应先清除氧化皮及油污等,以防氧化皮剥落分离时伤害眼睛和阻塞割嘴,产生回火。

12.熄灭火焰时,应先关切割氧,再关乙炔气和预热氧气阀门。

操作中如发生回火,应立即关切割氧气阀,再关乙炔气阀和预热氧,待割炬冷却后,方可继续使用。

13.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关闭割炬并放好,且必须立即关闭氧气、乙炔气瓶。

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整理好橡胶皮管和工具,灭绝火种,并清扫工作现场。

三、维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特别是电动、气动、液动工具,做到电动工具接线规范,并遵守电动、气动、液动工具使用说明书安全操作要求。

2.工作前先检查电源、气源是否断开。

并在开关处挂“不准合闸”、“不准开气”等警示牌,并设专人监护。

机器与动力线未切断时,禁止工作。

维修时局部照明用行灯,必须使用低压(36V以下)照明灯。

3.使用锉刀、刮刀、手锤、台钳等工具前应仔细检查是否牢固可靠,有无损裂,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4.凿、铲工件及清理毛刺时,严禁对着他人工作,要戴好防护镜,以防止铁削飞出伤人。

使用大锤和手锤时,先检查锤头是否牢固,禁止戴手套。

5.不准用扳手、锉刀等工具代替手锤敲打物件,不准用嘴吹或手摸铁削,以防伤害眼和手。

6.用台钳夹持工件时,钳口不允许张得过大(不准超过最大行程的2/3)。

夹持圆件或精密工件时应用铜垫,以防工件坠落或损伤工件。

7.钻小工件时,必须用夹具固定,不准用手拿着工件钻孔,使用钻床加工工件时,禁止戴手套操作。

8.使用扳手紧固螺丝时,应检查扳手有无裂纹或损坏,在紧固时,不能用力过猛或用手锤敲打扳手,大扳手需要套管加力时,应该特别注意安全,以防打滑伤人。

9.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前,必须仔细检查防护罩是否完好,电线是否磨损,是否漏电,运转是否良好。

应戴好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橡皮垫上。

用后放置安全可靠处。

10.使用千斤顶要放平提稳,下方垫枕木,不顶托易滑地方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多人配合操作要有统一指挥及必要安全措施,协调行动。

11.装卸弹簧工作,对面不许站人,并禁止用铁锤击,应防止弹簧崩出伤人。

12.拆卸下的零件,应放在一起,不要乱丢乱放。

工作地点要保持清洁,油液污水不得残留在地上,以防滑倒伤人。

13.铲刮设备或机床导轨面时,工件底部要垫平稳。

刮研时,被刮工件必须稳固,两腿应前后站立,不可用力过猛,平尺、平板、检查仪器必须轻拿稳放。

两人以上工作时,必须注意刮刀方向,不准对人操作。

14.使用倒链、千斤顶等小型起重设备时,必须遵守《起重安全操作规程》。

15.高空作业时,要遵守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必须戴好安全带,梯子要有防滑措施并设专人扶稳,斜度不得大于60°。

上下梯子时,禁止用手拿工具,必须用工具袋。

在高空作业的地面要有绳子或其他东西拦起来并做出危险标志,以防掉物打伤别人。

16.使用各种工、器具时,应严格按钳工常用工、器具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调试设备时,应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

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未安装好前,不准试车,不准移交生产。

17.巡视检查维修天车走台上部设施时,严禁跨越天车主梁;也不允许从一台车跨越到另一台车上。

上下传递零件、工具等严禁抛扔,应用绳子传送。

18.用人力移动机件时,人员要妥善配备,统一指挥,工作时动作要一致。

抬轴杠、螺杠、管子和大梁时,必须同肩。

要稳起、稳放、稳步前进。

19.不准用汽油清洗零件、擦洗设备或地面。

油桶、油盘,要集中堆放处理。

废油要倒在指定容器内,定期回收,不准倒入下水道。

20.设备检修完毕后应检点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在确认没有遗留在设备里时,手动盘车数转确认正常后方可启动设备试车。

工作结束后,清理工作现场并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离开。

四、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准进行独立操作(在学徒训练期间可逐步在师傅监护下进行操作)。

2.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任何电器线路,未经检查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一般不准带电作业,检修电器设备线路,要切断电源,证实无电,挂好警示牌,谨防其他人误操作。

3.所有电气设备之金属外壳,必须予以可靠接零,以备短路时及时切断故障设备电源。

所有带电部分电压高于36伏时,必须用栅栏与外界隔离,防止作业人员误接触,电工应经常检查带电设备的栅栏是否放于规定位置。

4.维修电工每月应检查设备所有零线是否可靠接地及有无缺失现象。

每月应对在用的电动机绝缘情况进行检测,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设备工作电压每伏1000千欧(如380伏线路,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0.38兆欧)。

5.对有隐患的电气设备拒绝接入系统运行。

6.使用便携式仪表时,必须用绝缘性能良好的导线,并应保护导线,使之不受机械损伤。

其外壳必须接零,外壳接零与工作零线不能共用。

7.配电柜应定期吹扫,柜内的电气元件,必须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对有发热现象的电气元件应及时更换。

8.一般不允许在运转的电气设备上工作。

如果必须进行工作,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

在下列情况下可允许在带电设备上工作:

①设备外壳清扫;②用钳型电流表测量电流;③用蜡或红外线测温仪测试接点发热程度;④其它零星修理。

9.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严禁在配电室内私接乱接临时电气设备。

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控制,并设安全措施有专人管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拆除。

10.运行电气设备上作业时,如电气设备工作电压高于36伏,必须完全停电后才能进行作业。

并在工作线路可能突然来电的方向设置接地线或短路线,以防突然来电。

11.在检查电动机或其他所有带电设备之前,应将隔离开关拉开,并将保险器取下,用试电笔确认确无电后方可进行作业。

并在断开的隔离开关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

在没有隔离开关只有保险器的线路上工作时,应将保险器取下,并在保险器座上悬挂“禁止送电,有人工作”标示牌。

12.停电线路上工作时必须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禁止用油开关、电磁启动器断开线路进行工作。

13.电流互感器的二次侧不允许开路,如有特殊情况,可先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侧短接,再进行作业。

14.用摇表测试电气线路或电动机绝缘电阻之前,必须确认所工作的线路确已停电。

如在工作电压高于36伏及以上的电气线路上工作时,必须经电工班长或电气负责人允许后方可工作。

15.在运行或带电的电气设备附近作业时,必须用栅栏将作业场所与正在运行或带电的电气设备隔离,以防误触电。

16.对已停电的电气设备或备用电源开关应悬挂“已停电”、“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以防误操作。

17.380伏及以下的线路上更换保险丝时,必须停运负荷,并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及戴防护眼镜。

18.所有电动机之转动部分,必须有保护罩;所有电动机和启动装置的外壳必须可靠予以接零;电动机运转时禁止进行任何修理工作。

19.必须用手触摸运转的电动机外壳时,应先检查电动机接地装置是否完整,验明确无电压后方可触摸电动机外壳。

20.所有灯头的螺纹部分必须可靠接零;拭擦灯具及灯泡时必须停电进行。

21.在特别潮湿的地方以及周围均属良好导体的环境中工作时,禁止用超过36伏以上的移动灯具。

21.对已拆除灯座、插座或电气设备的裸露电源线必须用绝缘胶布进行包扎。

22.检修结束后,检查携带工具有无缺少,检查接地线是否拆除,短接线,临时线是否拆除,拆除遮拦等,通知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取下警告牌;进行停、送电作业时,先办理停、送电工作票,经值班电工操作完毕后,方可按顺序进行停、送电作业。

五、汽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驾驶人员必须要有执照,驾驶车辆须与驾驶证准驾车型相符,作业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无照驾驶和未经许可将车借他人使用,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

2.驾驶员于车辆使用前,必须对车辆进行基本检查,不带故障出车,确保安全运行,如发现故障,应立即报告。

行驶中要随时注意仪表指针,留心倾听全车声响,以便及时发现毛病加以解决,避免大意而发生机械交通事故。

3.入库检查车辆,发现毛病,立即修好,保证次日安全出车,如当天不能修好,应向有关人员提出停车修理。

4.必须做好车辆的例行保养工作,保持转向系统、传动系统、发动机等润滑良好,检查和拧紧各部位螺丝,为保证安全行车创造有利条件。

5.在车底工作时,应将车辆楔住,车上作业人员应注意防止工具等物掉落伤人;保养或修车需要将车顶起时,不可只依靠千斤顶,应用木块或木方牢固的垫好,以免偏斜或倾倒伤人。

6.汽车在起步,出入工厂、车间大门、倒车、掉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应鸣号、减速、靠右行;通过交叉路口时,应“一慢、二看、三通过”;交会车时,应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停)。

7.厂内行驶速度应遵守标志所规定,如无标志,应以时速10公里以内行驶,会车时双方做到减低速度,互相为对方创造行车有利的条件,必要时停车让对方先行,严格遵守会车的灯光使用规定。

8.厂内行驶一概不许超车;不准沿铁路线行驶(但出入库除外)。

9.进出配料部运料时,倒车时须先观察好再倒,避免撞伤人,倒车要慢要准。

10.牵引车辆时,必须检查车钩、钢丝绳一定要牢固,在起步时,前车须听到后车信号或专人指挥的信号再起步,起步时要慢、要稳,并注意后车的情况和呼唤。

应避免起步时猛抬离合器或牵引行驶中忽快忽慢,而引起抖动,甚至于抖断绳子,造成事故,应尽量避免倒车牵引车。

11.司机必须对跟车人员说明安全事项,并加以检查,绝不允许在行车中打闹开玩笑,车未停稳不许上下车。

12.运输易燃、易爆和危险品时必须严格按易燃、易爆、危险品规定进行运输。

13.发动机运转时,严禁往汽化器倒油,行驶中不许以自流方法使用燃料,更不准以汽油擦洗引擎,应注意着火伤人,用汽油擦车时,应将电瓶搭铁线断开。

14.运输笨重而又是一个整体的物体时,装车时要找好中心,装入车厢,力求车的前后左右中两均衡,以免压坏车,并须确定垫好和捆绑好,固定牢固。

15.司机在驾驶新车及大中修出厂后的车的走合期内,必须遵守走合期规定。

16.车辆出库时,发动前必须将手刹拉紧,起车前应前后左右查看一下,确无障碍再行驶出,避免疏忽大意而发生挤人等事故。

焙烧厂安全操作规程

一、环式炉调温工安全操作规程

1.接班前必须穿戴齐全劳动保护用品。

2.不准在检修的天车下面和焙烧炉盖上、电极垛旁停留和休息。

3.经常查看天然气安全装置上的仪表、警报装置、所有安全切断阀(电磁阀)、手动球阀是否可靠,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禁止使用明火检验泄漏点。

4.不得拆卸带压力的各类管道及附属设备。

5.在上盖、起盖前,要详细检查吊挂是否牢固平衡,扶炉盖时保持身体前倾,并注意邻近的炉盖以免伤手或脚。

6.修补或粘贴炉盖纤维毡时,炉盖高度在1米至1.5米之间,要将身体离开炉盖0.5米以外,方可进行。

7.夜班操作人员需携带手电筒以防突然停电。

8.烟道温度超过预警温度(125℃)必须汇报处理,烟道温度超过150℃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9.上完炉盖后,必须检查所有炉室的天然气烧嘴,遇烧嘴灭火时应立即关闭天然气阀门,抽空5分钟后,确定炉内无残留天然气后方可恢复点火。

点火时必须在烧嘴前先点燃明火,再逐渐打开天然气。

10.需要对天然气管道进行吹扫时,先关闭各分气缸上的总阀,打开放散阀,然后用天然气对环形管道进行吹扫。

吹扫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11.进入天然气设备调压箱区域内的人员必须关闭所有的无线电设备和能产生火花的各类设备,不准动用明火,如需要动火检修时,必须先通风、后吹扫、再检测,经确认符合动火条件后方可进行。

12.如对天然气系统等设备检修,检修完毕后,有空气进入管道时,必须用氮气对管道进行吹扫。

如未动用电、气焊等明火,可用天然气直接吹扫。

13.不得在距离天然气调压箱5米以内点燃明火,或在周围撞击敲打各种管道及阀门。

调压箱内调压阀的压力调整时,必须报车间和分厂批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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