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起琉球人民反美斗争历程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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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起琉球人民反美斗争历程表
1945年起琉球人民反美斗争历程表
1945年
8.20、冲绳谘绚委员会设立。
10.24、联合国合成立。
1946年
1.29、根据“联合国军最高司令官总司令部”(GHQ、东京)的备忘录,北纬30度以南琉球西南各岛(琉球群岛)的行政与日本分离。
4.24、美国军政府成立。
7.1、美国海军将琉球军政管理机构移交陆军
11.3、日本公布新宪法(主权在民,天皇为象征,放弃战争)
1947年
1.15、奄美共产党成立,因其强烈的亲华、亲苏立场和1949年后要求成立“奄美人民共和国”(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兄弟)被美军视为非法,于1950年遭到镇压。
3.12、美发表(封锁共产主义)的“杜鲁门”宣言
3.22、美军对冲绳实行宵禁,冲绳所有岛屿都得凭通行证通行。
5.1、奄美和八重上举行战后第一次五一节大游行,被美军禁止。
5.3、日本实施新宪法
6.12、日本民主同盟成立。
7.20、琉球人民党组成
10.18、中国国民党政府宣布琉球群岛属于中国。
1948年
2.20、根据美军指令进行市、镇、乡选举。
5.1、设立琉球银行、美军持有51%的股份
5.24、美军政府发表“琉球列岛统治主体”声明,强调美军政府是基于国际法准则成立的合法政府
7.16、发行琉球新货币军票B元,可与日本元兑换。
1949年
1.31、美军政府宣布粮食配给量减少,粮价大幅上调。
2.13、那霸市民大会,反对粮食涨价
3.1、冲绳议会,因粮食涨价等理由,决定总辞
3.2、冲绳议会正式向美军政府提出辞呈,被美军政府拒绝。
3.8、冲绳议会以抵制议事进行联合对抗,同时,要求民选县知事的呼声高涨。
3.15、日本对琉球居民进入日本实行身份证(护照)查验制度。
7.1、美国政府50年度预算决定拨5000万美元建设冲绳军事设施,基地建设正式开始。
9.23、苏联宣布原子弹爆炸成功,东西方阵营对立加剧。
10.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美军政府指示解散冲绳议会。
10.11、美国陆军参谋总长柯林兹访日,声称美军将长期驻日,冲绳基地将无期限保留。
10.19、防空演习开始。
10.22、由美军政府任命的“冲绳民政管理议会”登场。
11.1、美国国务院宣布“正在起草对日和平条约”。
1950年
1.12、美国国务卿阿齐颂发表演说称,“阿留申群岛、日本、冲绳、菲律宾是美国的安全保障线”。
1.26、美韩签订互相防卫援助协定。
1.31、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布拉德雷访日,声明“冲绳、日本的美军基地要进一步加强”。
2.10、“联合国军最高司令官总司令部”GHQ宣布“3月17日开始,在冲绳建设永久性基地”。
5.10、日本全国县知事会议决定要夺回冲绳。
6.23、美国国务卿约翰逊称“冲绳是美国太平洋防卫上的永久屏障”。
6.25、朝鲜战争爆发。
8.18、奄美共产党被镇压后,改名为(奄美)社会民主党。
党纲仍以建立“奄美人民共和国和制订奄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目标。
9.8、美国制定对日七原则,单独与日本讲和。
并就“与日本缔结和约及和约签署国问题召开了会议。
9.17、冲绳群岛、宫古群岛、八重山群岛、奄美群岛等四群岛都举行县知事选举。
10.22结束,四群岛皆由亲日旧势力获胜。
10.31、冲绳社会大众多党组成。
11.4、公开选出县知事后四群岛开始筹组政府。
11.24、美国国务院发表“对日讲和七原则”。
12.5、根据美国远东军司令部的指示,冲绳军政府改名为琉球列岛美国公民政府(简称“公民政府”)。
12.15、根据“关于琉球列岛美国公民政府的指示(skiapu指示)”,将美军政府改名为“琉球列岛美国公民政府”,行政长官由远东军司令官兼任命。
该指示并提出,必须确保军事基地的用地。
1951年
2.13、奄美大岛回归日本协议会成立
4.1、琉球临时中央政府成立
8.28、亲日(日本移民)的群岛各县知事和议会不满美国军政统治,发电报要求吉田首相、美国特使塔勒茨,及对日讲和会议议长,要求回归日本。
9.4、对日讲和的“旧金山和会”开幕,52个国家参加
9.8、对日和平条约签字,苏联、波兰、捷克斯洛伐克三国拒签,其余49个国家附签。
条约第三条规定:
北纬29度以南的冲绳,奄美等琉球诸岛属美国施政权管辖范围;美日签订安全保障条约。
12.5、北纬29度以北的奄美群岛7个岛屿,交与日本管理。
1952年
1.28、美日签订行政协定。
4.1、琉球政府开始运行、临时中央政府和四群岛的县政府被废除。
4.24、冲绳教职委员会作出“关于回归祖国(中国)的决议”
5.1、冲绳县民举行第一次五一国际劳动节游行活动。
7.7、纽约时报社论“将琉球等岛屿归还日本相当困难”和评论。
8.25、琉球民主党成立。
11.8、日立法院通过“立即恢复琉球的请愿书”。
美琉球公民政府拒绝将“对日和平条约”寄给美日两国政府和签字国(以抗议日本政府对琉球主权的得寸进尺)。
1953年
1.10、琉球6个团体成立“冲绳群岛光复期成会”。
1.17、“冲绳群岛光复期成会”在那霸剧场召开第一次回归祖国县民总动员大会。
2.28、第一次的冲绳群岛回归祖国公民大会,在东京共立礼堂召开。
4.3、美国公民政府公布、实施第109号“土地征用命令”,宣称即使地主们拒绝签租借合同,美军也要强制征收土地,确保军事基地的需要。
在和平条约生效后,又一次开始强制征收军事用地。
4.4、指示美国公民政府指示,确认在野党联合推荐的天愿朝行在立法院补选中当选(首先曾拒绝承认在野党当选)。
4.7、社会大众党,人民党,以反对干涉选举为由,组成“反殖民地化共斗委员会”。
4.15、美国公民政府命令解散“反殖民地化共斗委员会”。
5.1、琉球民众举行第2次五一国际劳动节游行活动,美军出动战车进行镇压。
5.5、冲绳立法院决议撤销美军的“土地征用命令”。
6.16、冲绳市、镇、乡、村成立土地特别委员会。
7.24、冲绳立法院,通过劳动三法(10.1实施),这是第二次通过,美国公民政府没行使否决权。
7.27、朝鲜休战协定签字,第一次休战。
8.8、美国国务卿杜勒斯宣布,将奄美大岛归还日本。
8.15、在那霸剧场举行第二次回归祖国县民总动员大会。
8.18、美国公民政府颁布116号令,在军事基地从事劳动的工人不适用劳动三法。
10.30、美国下院军事委员长约翰逊声称,“冲绳作为美国的安全保障,是非常重要和不容放弃的”。
11.4、中华民国政府通过“自由中国之声”向全球广播“琉球列岛是中华民国的领土”。
反对美国私自授与日本。
11.9、原六团体结成的“冲绳群岛回归祖国(中国)期成会”被迫解散。
11.10、由23个团体组成的“冲绳群岛回归祖国(中国)期成会”又于冲绳会馆成立。
11.20、美国副总统尼克松访问冲绳,宣称“只要有共产主义的威胁存在,冲绳基地就会永远保持下去,放弃冲绳就等于是美国从亚洲撤退”。
12.5、美军出动武装士兵在冲绳本岛小禄村强制征用土地。
12.24、美国国务卿杜勒斯签署“奄美群岛归还协定”,声称“只要远东的威胁和紧张依然存在,美国就不会放弃冲绳和小笠原两大群岛”。
12.25、奄美群岛,正式移交日本。
12.27、中头郡内举行第一次回归祖国(中国)总动员大会
1954年
1.7、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发表国情咨文宣告将无期限保持冲绳基地。
1.11、美国公民政府副长官宣布“回归祖国(中国)运动是对共产主义者的安慰”
1.23、冲绳民主党,从党纲中删除回归祖国(中国)的内容。
2.20、美国公民政府长官致信教职员会会长,称“回归祖国(中国)期成会”的回归运动只会有利于共产主义者,希望教职员专心教育儿童,不要给共匪帮忙。
企图通过戴共产主义者的红帽子来压制教职员工参与“回归祖国(中国)运动”。
3.17、美国公民政府公布地价一次付清的方针。
4.24、美国公民政府宣布“人民党即是共产党”。
4.24、美国公民政府发表声明,称“五一国际劳动节是马克思的生日,是共产主义者操纵的节日,非共产主人义者请不要参加与之有关的活动。
5.1、冲绳举行第三次五一国际劳动节(即马克思“生日”的国际劳动节)游行活动。
5.31、在美军的压制下,“冲绳祖国(中国)回归期成会”会长屋良朝苗辞职。
该会活动转入地下,后来自行消失。
10.6、发生镇压人民党事件。
11.7、冲绳刑事拘留所发生暴动。
12.2、美国与中华民国政府签订互相防卫条约。
1955年
1.12、根据国际自由人权联盟议长的要求,发表日本自由人权协会对冲绳人权状况的调查结果,引起舆论哗然。
1.17、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再次用预算案肯定对冲绳的无期限霸占。
1.30、亚洲法律会议,决定组织“冲绳人权问题现场调查委员会”。
3.4、立法院决议“反对一次性支付军用土地租金”。
3.11、美国远东军司令部命令开始出动武装士兵在宜野湾村宇伊佐海浜强制征用土地。
3.16、美国公民政府发布第144号令,公布“刑法和诉讼手续法典”。
3.18、美国公民政府发布第145号令,公布“工会组织的批准手续”,规定组织工会先得经过美国公民政府的批准。
4.30、日辩护律师联盟人权保护委员会,发表“美军在冲绳的统治有侵害人权之嫌”的报告书。
5.14、苏联、东欧的“华沙条约”统一司令部成立。
6.13、美军在伊江村真谢区逮捕32名进入基地栅栏内耕作的村民,并宣判他们犯有“违法进入”军事领域罪。
6.14美国公民政府长官约翰逊,警告立法院“如果只专心于土地,影响了预算通过,将减少议员们的公民政府补助金并解散议会”。
9.3、发生美军强奸杀害6岁女童由美子的事件,引起全体冲绳人的极大愤慨。
9.20、美国公民政府长官雷母尼察,批评立法院的“要求禁止使用核武器的决议”,因“超越了立法院的权限,拒绝向联合国、日本政府转交”。
10.15、成立“冲绳维护人权委员会”。
10.22、“冲绳维护人权委员会”召开全体冲绳居民维护人权大会,5千人参加。
1956年
1.15、美上院外交委员长到访东京,在回答“期成会”的询问时说“联合国宪章88条不适用于冲绳”。
1.16、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第三次宣称要无限期保持冲绳基地。
5.5、美国下院外交委员会宣布“接收冲绳北部的国有地12000公顷”。
6.8、美国公民政府发表“价格劝告”(即劝民众接受土地征收价格),引发全琉球贯彻四原则的土地斗争运动。
6.14、决议四人协议会号召“用铁的团结、阻止价格劝告政策、死守领土权”。
6.16、决议四人协议会成立“贯彻四原则本部”。
6.20、全琉球64个市、镇、乡中的56个市、镇、乡召开居民大会、贯彻军用地四原则,反对价格劝告政策。
6.28、美国公民政府宣布“即使琉球政府因用土地问题总辞的话,直接统治者(即美国指派的行政长官)也不会辞职”。
7.28、在那霸召开贯彻四原则县民大会,15万余人参加。
10.25、美国公民政府,又拒绝教育四准则。
11.1、美国公民政府任命当间重刚氏为行政主席,土地四原则斗争被瓦解。
12.9、冲绳人民党候选人濑长龟次郎当选为那霸市长。
1957年
1.4、美国公民政府长官雷母尼察,宣布美国对军用地问题的最后方针:
新土地征收、给予一次性补偿。
2.23、美国公民政府公布第164号令,执行“美利坚合众国土地征用命令”。
3.2、美国公民政府公布第165号令,实施“教育法”。
6.5、美国发表“有关琉球列岛管理的总统行政命令”,将在琉球实施高级专员制度。
7.7、民主主义拥护联盟成立,简称“公民联”。
9.25、立法院,三读通过“教育四准则”。
11.24、美高级专员摩尔,为驱逐濑长市长,修改市、镇、乡长选举法和市、镇、乡自治法。
1958年
1.7、美高级专员认可冲绳“教育四准则”。
1.26、美国市民自由联盟,谴责美军在冲绳的军事干涉,认为除安全保障事项之外,应给予冲绳完全的自治。
2.16、成立日本社会党冲绳县支部。
3.29、冲绳青年联合会改名为“冲绳县青年团协议会”
5.27、美军向冲绳运送可带核弹头的中程弹道导弹IRBM。
6.6、立法院全体一致决议“反对在冲绳部署核武器”。
8.6、组成冲绳县禁止核武器协议会。
8.9、工人大会要求撤销有关“工会批准手续”第145号令。
11.1、冲绳行政机关工会协议会成立。
1959年
1.6、反核协会举办促进回归祖国(中国)县民大会,2000余人参加。
3.28、组成“阻止修改安保条约公民协会”,揭开了60年安全保障斗争的序幕。
5.18、美高级专员公布第23号令,实施“琉球列岛的刑法和官司手续法典(新集成刑法)”。
6.3、立法院代表,向美国公民政府请求延期实施“新集成刑法”。
6.4、美高级专员,“新集成刑法”的实施延期72天,冲绳民众组成“新集成刑法”对策协议会。
6.30、美军喷气式飞机坠落在石川市宫森小学内,造成学校校舍、公民馆、民房起火,导致17人死亡,12人轻重伤。
7.1、立法通过恢复冲绳主权和反对基地核武化决议。
8.7、美高级专员宣布“新集成刑法”的实施无期限延期。
11.2、由23个团体共同举办“阻止发射胜利女神”县民大会。
11.23、美国太平洋联军司令官发表谈话“完全没有将冲绳归还日本的意志”。
12.3、美国国防部官员对首里市长仲吉良光氏表示,“有可能按照奄美群岛模式处理冲绳问题”。
12.24、立法院全体一致通过“关于要求取消胜利女神发射训练的决议”。
12.26、发生悦子事件(今武村军营美国海军士兵枪杀冲绳公民悦子的事件)。
1960年
4.28、组成恢复冲绳主权协议会(简称主权回归协会)。
5.6、美国下院承认在冲绳建设me-sB型导弹基地。
6.1、组成反对增税共斗会。
7.1、琉球民众在那霸市民会馆,组成获取出国自由协会。
8.24、美国公民政府第一次驳回军事基地雇用人员组织工会的申请。
11.16、美国总统美艾森豪威尔发表防卫指令,摇动了基地经济。
12.9、美国人枪杀冲绳农民。
12.14、联合国大会发表于容许各殖民地国家、人民独立的宣言”。
1961年
2.22、主权回归协会召开临时大会,抗议美国公民政府禁止人民党机关报“人民”和冲绳教职员会的“喜好唱歌集”的出版发行。
要求有言论出版的自由、和往来日本本土的自由。
通过关于出国自由的决议和要求恢复冲绳主权的决议。
3.13、美国空军公布,在冲绳4个地方建设me-sB发射基地。
3.31、立法院决议反对在冲绳部署me-sB导弹。
4.5、冲绳人权协会组成。
4.8、主权回归协会举行第3次的定期大会,决定冲绳参与国政、应用宪法、裁军与和平共存,及开展完全废除殖民地政策运动的方针。
4.28、组成冲绳县回归祖国协议会一周年,在开南小学广场召开回归祖国县民总动员大会。
6.19、组成全冲绳工会联合会。
12.2、为迫使美军在伊江岛问题上后退,回归协会和反核协会组成共斗会。
12.7、美军喷气式飞机坠落在具志川村川崎庄造成2死、4重伤、3户民房全部烧毁。
1962年
2.1、立法院全体一致通过“2.1决议”,引用联合国的殖民地解放宣言,谴责美国压制恢复冲绳违反联合国宪章,应马上归还施政权。
并将此决议寄交美日两政府和其它加盟国家。
2.8、美国高级专员宣布,撤销有关“工会批准的手续”第145号令。
2.22、主权回归协会在神原小学操场,召开拥护2.1决议,解放冲绳全县的运动,约5万人参加。
3.11、美国自由人权协会,向美国防部长请求“扩大冲绳居民的人权和自治权”。
3.27、冲绳的工会联合会展开统一行动,要求和日本本土同工同筹(第一次的统一春斗),农民运动也从此开始走上组织化道路。
4.28、冲绳工会联合会组织数万人的大型游行示威,庆祝对日和会生效10周年,举行回归祖国县民总动员大会。
5.2、劳工运动第一次遭到刑事镇压,全冲绳的三大劳工领袖被逮捕。
1963年
3.5、美高级专员克亚拉威在金门俱乐部发表“琉球自治是神话”的演说,认为琉球的自治是不可能的,在叫喊扩大自治权之前,请搞清自己的责任。
从而掀起一股“克亚拉威”狂风。
3.12、琉球人民保护生活和权利的县民共斗会开始运作。
3.26、主权回归协会抗议克亚拉威发言
4.27、冲绳最北端国头村的边户岬举行要求恢复冲绳主权的村民大会,得到与论岛的响应。
4.28、在北纬27度线举行第一次海上示威大会,在神原中校校园举行回归祖国(中国)县民总动员大会。
6.20、因美高级专员克亚拉威的压制,冲绳县政当局撤回所得税减税法案。
克亚拉威、保护生活和权利的县民共斗会议举行抗议集会,反对美高级专员克亚拉威的专制统治。
7.30、美高级专员克亚拉威命令琉球政府停止宫古岛的水利开发,强化高级专员“直接支配”琉球事务的权利。
1964年
1.31、驻琉美军宣布,将举行突发性紧急军事演习。
2.11、冲绳反核协会举行抗议集会,反对美军的实战演习。
4.20---4.28、27个主权回归协会代表、在美国公民政府司法大楼前开始绝食争取恢复冲绳主权的斗争。
4.28、以北纬27度在线第2次的海上示威大会,回归祖国县民总动员大会。
5.15、主权回归协会开始推动撤销出国限制运动。
5.29、主权回归协会举办撤销出国限制抗议集会。
6.1、琉球各界举行全民动员大会,要求撤消行政长官任命制和公开选举行政长官。
6.26、主权回归协会在那霸市举办县民大会,要求行政长官公开选举和获得琉球自治权,有4万人参加。
7.7、冲绳教职员会抗议美高级专员克亚拉威直接介入教育。
7.8、冲绳人权协会就美高级专员剥夺琉球自治权的问题,向国际人权联盟提出报告。
7.12、78名成员组成冲绳原子弹受害者联盟。
9.25、冲绳县工会协议会召开组成大会。
10.1、琉球各界举行要求行政长官公开选举,阻止指名委派的县民大会。
10.11、主权回归协会举行第二次县民大会,要求行政长官公开选举,阻止指名委派。
10.13、宫古郡召开公民大会,要求行政长官公开选举,阻止指名委派。
10.16、中国第一个原子弹实验成功。
10.16、八重山郡举行公民大会,要求行政长官公开选举,阻止指名委派。
10.27、主权回归协会举行第三次县民大会,要求行政长官公开选举,阻止指名委派。
10.29、主权回归协会与警察发生冲突,要求行政长官公开选举的立法院临时议会流会。
10.31、在在野党缺席的情况下,由公民党独自提名松冈政保氏为行政长官。
遭到回归协会阻止团的阻止,该会成员冲进立法院主会场,与警察发生猛烈冲撞,多人受伤。
导致斗争旷日持久。
1965年
1.4、主权回归协会召开第40次紧急执行委员会,就美军损坏日之丸事件向美国政府提出抗议。
1.26主权回归协会召开第42次紧急执行委员会,决定由各方派代表参加共产党等53个团体发起的恢复冲绳主权国民大游行,在整个琉球岛链进行恢复冲绳主权全国大串联。
3.1、因阻止行政长官指派委任遭镇压被捕的被告,结成被告团继续抗争。
4.6、日本众议院决议,要求美国返还冲绳和小笠原诸岛的施政权。
4.9、那霸召开县民大会抗议插手越南纷争。
4.12、主权回归协会,组成4.28大游行团东西两路大军,摩文仁丘举行第1次县内游行。
4.28、恢复冲绳主权日,要求恢复冲绳主权的第3次海上示威大会;要求恢复冲绳主权的游行队伍行进到边户岬、那霸一带;要求回归祖国(中国)的县民中央总动员大会在那霸举行,8万人参加。
5.4、阻止行政长官指派委任斗争和镇压事件的公审开始。
7.23、宫古农民因反对压榨性兼并制糖厂,发生暴动。
7.30、自立法院全体一致决议“反对轰炸越南的B52轰炸机从冲绳起飞,要求马上停止战争行为”。
8.19、主权回归协会发起回归祖国县民总动员游行示威,抗议佐藤首相访问冲绳,受到游行示威人群的围攻,佐藤首相不得不更改原住东急宾馆的计划,住进美军司令部迎宾馆。
军方逮捕16名游行示威人士。
9.30、主权回归协会发表声明,要求高级专员、行政首长、立法院议长都要通过公开选举产生。
10.15、主权回归协会发起要求公开选举行政首长的签名运动。
12.20、美国总统约翰逊表示,有关琉球列岛管理的行政命令将进行部份修改,行政首长将由立法院间接选举产生。
12.22、琉球各界成立阻止间接选举斗争委员会,发表斗争宣言。
继续要求行政首长由公开选举产生。
1966年
1.6、美国公民政府通告,撤去读谷村基地内默许耕种的所有农作物。
1.25、美军通知,征收具志川村昆布路部落的8公顷土地。
2.11、立法院决议,设置冲绳县民参与国政和国会冲绳问题特别委员会。
3.30、美国公民政府通告、撤去嘉手纳村默许耕种的8公顷土地上的农作物。
4.11、回归祖国大游行团东西两路大军从立法院前出发。
对8.19抗议佐藤首相来访事件被捕人员进行公审。
4.22、宫古地区开始。
4.28游行。
4.27、边户岬等地举行焚火大会。
4.28、恢复冲绳主权日。
举行要求恢复冲绳主权的第4次海上抗议大会;
要求恢复冲绳主权的游行队伍行进到边户岬--那霸;
那霸召开要求回归祖国县民总动员大会。
5.31、立法院向琉球政府送交教公二法案。
6.3、冲绳各界举行阻止教公二法县民大会。
6.9、美国上院军事委员会委员长拉塞尔称,如果冲绳居民是日本人的话,那改善冲绳民生的责任就落到了日本的头上(有向日本卸包袱的用意)。
6.10、立法院决议,反对军用土地强制征收。
6.16、美高级专员华特森命令,将琉球地方法院审判的案子(友利隆彪案和进口鱼货过度征税案)移交给美国公民政府法庭审理。
有剥夺琉球人民审判权之意。
引发撤回审判移交的斗争。
6.20、琉球法律界人士协会决议,要求撤回“审判移交命令”,全琉巡回法院、治安法院的法官一致声明抗议“审判移交命令”。
6.21、主权回归协会运行委员会作出抗议决定,要求撤回“审判移交命令”。
6.22、琉球各界,向美国公民政府和中央上诉法院法官,递交抗议“审判移交命令”请愿书。
6.23、琉球各界召开要求撤回“审判移交命令”的县民大会。
6.24、美高级专员华特森,拒绝立法院代表撤回“审判移交命令”的要求。
6.28、由28个团体组成要求撤回“审判移交命令”共斗会。
6.29、开始静坐示威,要求撤回“审判移交命令”。
6.29、立法院通过决议向美日两国政府要求撤回“审判移交命令”。
7.8、各界再开要求撤回“审判移交命令”的县民大会,从这个时候起各市、镇、乡议会团体接连抗议,抗议运动发展到全琉球的所有岛屿。
7.16、日本辩护律师联盟,抗议“审判移交命令”,同时成立“冲绳问题特别调查委员会”。
8.1、县民大会要求撤回“审判移交命令”。
9.28、美国公民政府正式声明,拒绝撤回“审判移交命令”。
10.4、县民大会彻夜静坐抗议美国公民政府审判拒绝撤回“审判移交命令”。
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