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出口退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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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出口退税
怎么样出口退税
出口产品退(免)税,简称出口退税,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产品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
出口产品退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重要组成部分。
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产品国内以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
一、内资生产企业(含新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免、抵、退”税计算:
1、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税额)
2、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税率-退税率)。
当生产企业本季度出口销售额占本企业同期全部货物销售额50%及以上,且季度末应纳税额出现负数时,按下列公式计算应退税额:
(1)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时:
当期应退税额=本季度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
(2)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时:
应退税额=应纳税额绝对值
二、生产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按如下公式计算“免、抵、退”税:
(1)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税率-退税率)公式所列“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原则上以核销时海关计算免征增值税价格掌握。
(2)其余“免、抵、退”税公式按前述公式执行。
上述公式中“本期”是指“本半年(季、月)”或“本年”,“上期”是指“上半年(季、
月)”或“上年”。
三、无进出口经营权生产企业出口退税计算
(1)当期出口货物不予退税部分=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退税税率)
(2)当期累计外销货物进项税额=当期累计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累计外销货物销售额÷当期累计全部货物销售额)当期累计外销货物应退税额=当期累计外销货物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不予退税部分)
四、对外修理修配出口退税计算(外贸企业)应退税额=修理修配金额×退税率
五、出口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货物退税计算:
应退税额=(购买加工货物原材料等发票进项金额+工缴费发票金额)×退税率
六、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应退消费税计算应退消费税税款=出口货物工厂销售额(出口数量)×税率(单位税额)
七、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特准退税出口货物进项税,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进项普通发票所列(含增值税)销售金额=----×退税率税额(1+征收率)
加工贸易核销是指加工贸易单位在合同执行完毕后将《加工贸易登记手册》、进出口专用报关单等有效数据递交海关,由海关核查该合同项下进出口、耗料等情况,以确定征、免、退、补税海关后续管理中一项业务。
出口退税,从狭义上说,就是将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已经缴纳间接税予以退还政府行为;而从广义上说,出口退税还包括通过免税或抵税等诸多形式使出口货物所含间接税趋于零政府行为。
出口收汇核销审核程序
一、出口单位申请出口收汇核销单申领卡
(一)须提交下列文件:
1、出口收汇核销单申领卡开户申请表。
2、单位介绍信;
3、贸发委或外资委《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
5、工商局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7、出口合同;
8、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9、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外汇登记证;
(二)办结时间:
单证齐全,当即办理。
二、出口单位申请电子口岸企业操作员IC卡核销业务
(一)须提供以下资料:
1、出口收汇核销单申领卡;
2、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操作员IC卡;
3、核销员证。
(无核销员证凭单位介绍信);
(二)办结时间:
单证齐全,当即办理。
(一)按下列程序操作:
1、出口企业到外汇局领取核销单前,须上网向外汇局申请所需领用核销单份数;
2、外汇局确认出口企业已上网申领核销单后,凭出口企业核销员所持本人操作员IC卡、核销员证向该核销员发放核销单;
3、外汇局根据出口企业网上申领核销单份数和外汇局本地核销系统确认出口企业可领单数两者中较小数,向出口企业发放核销单;
(二)办结时间:
单证齐全,当即办理。
四、出口单位报关前口岸备案
(一)按下列程序操作:
1、出口企业到海关报关前,必须上网向报关地海关进行核销单口岸备案。
未进行口岸备案核销单不能用于出口报关,对已备案成功核销单,还可变更备案;
2、出口企业应如实向海关申报成交方式(CIF/FOB),按成交方式申报成交总价、运费、保费等,以保证报关数据真实性、完整性。
外汇局根据实际成交方式及成交总价办理收汇核销手续;
五、出口单位网上交单
(一)按下列程序操作:
1、出口企业在货物出口后不需再到外汇局进行手工交单,但必须上网将已用于出口报关核销单向外汇局交单;
2、出口企业进行网上交单时,应对相应核销单、报关单电子底帐数据进行认真核对;核对无误、网交单成功之后,方可持纸质单证到外汇局办理核销手续;
3、对于预计收汇日期超过报关日期90天以上(含90天)远期收汇,出口企业应当在报关后60天之内进行网上交单,凭远期备案情况说明(说明远期合同号、出口核销单号、出口报关单号、报关单金额)、远期出口合同、核销单向外汇局备案,并应当在核销单收汇方式栏注明预计远期收汇日期。
六、出口单位收汇核销
(一)按下列程序操作:
1、即期出口项下,出口企业应当在出口报关之日起100天内凭核销单、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发票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远期出口项下,出口企业应当在收到外汇之日起10天内,持上述材料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2、外汇局只能对出口企业已网上交单成功核销单、报关单进行收汇核销。
3、收汇金额少于出口货物总价500差额或多收汇超过2000美元核销,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出口商品国外市场行情变动产生收汇差额:
需提供相关商会出具证明或有关交易所行情报价资料;
(2)出口商品质量原因产生收汇差额:
需提供进口国商检机构证明;
(3)动物及鲜活产品非正常死亡或损耗产生收汇差额:
需提供进口商有关函件和进口国到岸商检机构证明;
(4)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进口商倒闭产生收汇差额:
需提供官方正式新闻媒体报道材料或我国驻进口国使领馆商务处出具证明;
(5)进口国汇率变动产生收汇差额:
需提供报刊等官方正式新闻媒体刊登汇率资料;
(6)益短装原因造成收汇差额:
需提供提单或其他正式货运单证;
(7)其他原因造成收汇差额:
需提供外汇局认可有效凭证。
(二)办结时间:
单证齐全,当即办理。
5个工作日录入电脑。
七、出口单位核销单遗失及补办
(一)按下列程序操作:
1、出口企业遗失空白核销单,应当在遗失之日起3日内自行上网挂失或向外汇局申请挂失。
向外汇局申请挂失时应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如因未及时挂失造成经济损失或导致违规行为,责任由企业自负。
2、对于出口企业遗失已经报关出口未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核销单,出口企业须在15天
内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核销单退税联网上挂失手续,外汇局理该核销单核销手续后,为出口企业签发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补办证明。
3、对于遗失巳经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核销单退税联,出口企业须在15天内凭税务部门签发与该核销单对应出口未退税证明,向外汇局申请补办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外汇局审核后方可为其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补办证明和核销单退税联网上挂失手续。
八、核销单注销、禁用
(一)按下列程序操作:
1、核销单填错或发生破损,如未用于出口报关,可退回外汇局进行注销;
2、出现下列情况时,外汇局将对出口企业已领未用核销单进行网上禁用操作:
(1)出口企业因关、停、并、转不再经营出口业务,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未用核销单退回外汇局注销;
(2)出口企业存在严重违反外汇管理法规行为;
(3)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禁用。
(二)办理时间:
依据情况,随时办理。
九、出口单位银行水单核销联遗失补办
(一)须提供下列文件:
1、水单核销联遗失补办申请;
2、水单记帐联复印件;
3、核销登记本;
(二)办理时间:
外汇局审核,三个月后出具未核销证明。
这是我刚开始接触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时做笔记,因为那时候对出口退税一点概念都没有,而出口退税一个月才做一次,每到下个月申报时,又会忘记步骤,后来自己就一边做一边写下了这个流程,以后忘记时看一看又记起来了,挺方便。
现在在网上发表,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双击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输入用户名—确定—输入当前所属期(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期是在每月15号之前,所属期与增值税申报一致,如果是2005年3月15号之前申报,那是报2005年2月,所属期为200502)—确定
一、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
1、基础数据采集—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增加(填入相关数据)
2、申报数据处理—数据一致性检查
二、收齐出口单证明细录入
1、基础数据采集—收齐出口单证明细录入—修改—序号录入四位,如“0001”—单证收齐标志“BH”—出口报关单号核对,如有错,应修改并填报“人工挑过申批表”—外汇销核单号核对,如有错与上一样—保存
三、申报数据处理—数据一致性检查
四、免抵退税申报—生成明细申报数据—确定—拷到A盘预审
五、到税务预审反馈后,撤销已生成数据(申报数据处理—撤销已申报数据)—反馈信息处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数据一次性检查—生成明细申报数据保存—拷到A盘
六、基础数据采集—增值税申报表项目录入—增加—录入(根据增值税申报表录入)
七、数据一次性检查
八、基础数据采集—免抵退申报汇总表录入—增加—保存(注意:
应调整销售额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差额)
九、数据一次性检查
十、打印报表:
免抵退税申报—打印申报报表:
a、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b、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附表c、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当期出口明细)(前期单证收齐)
出口退税业务办理流程
出口退税业务办理流程案例一
生产企业退税申报(无进料加工业务)流程
1退税申报资料
1.1出口专用发票(退税联)
1.2出口报关单(退税联/报关预录入单)√
1.3出口核销单(已核销核销单之右联)
1.4申报软盘/U盘(内有所属期申报明细数据比如200507MX/汇总数据比如200507HZ)
1.5申报系统中列印申报报表(明细表与汇总表)
1.6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包括表二)
2申报资料整理
2.1收到报关单、核销单与对应出口发票或前期单证不齐数据一一对应
2.2检查是否有即将过期单证未到/未核销,及时跟催报关员
2.3列印报关预录入单
2.3.1报关单未及时返回公司,当期需进行明细申报
2.3.2海关电子口岸查询该单信息,跟催报关员列印或由报关行回传预录入单
2.4在免抵退税申报记录表中填写相关信息(详见附件一)
3单证申报方式
3.1单证齐全申报(指报关单核销单全部齐全)
3.2单证不齐申报
3.2.1报关单核销单不齐申报,单证不齐申报标志BH(有报关预录入单)
3.2.2核销单不齐申报,单证不齐申报标志H
4退税申报程序
4.1预申报
4.1.1每月十日左右
4.1.2带软盘/U盘(内有明细申报数据文件)到税局进行预审
4.1.2.1生成预审反馈文件(比如200507YSFK)在企业数据盘中
4.1.2.2预审出错返回更正处理,重新申报做预审
4.1.2.3预审通过,将反馈文件读入系统处理,列印反馈疑点
4.2正式申报
4.2.1每月十五日前完成申报
4.2.2将申报资料交于税局
4.2.3每月二十六日以后领取正式申报反馈资料
4.2.4正审反馈资料:
4.2.4.1免抵退申报汇总表(税局列印并盖公章)
4.2.4.2企业申报数据软盘/U盘退回,内有正审反馈文件(比如200507ZSFK)
4.2.5正审反馈文件读入系统处理
5.2退税申报系统操作
5.2.1选择系统快捷方式
5.2.2选择用户名进去
5.2.3选择当前所属期(申报数据所属月份)
5.2.4根据退税申报系统向导步骤操作
5.2.4.1第一步免抵退明细数据采集,根据报关单明细信息逐条记录录入
5.2.4.1.1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
5.2.4.1.1.1当期单证齐全明细录入
5.2.4.1.1.2当期单证不齐H明细录入
5.2.4.1.1.3当期单证不齐BH明细录入
5.2.4.1.1.3.1单证不齐BH明细录入依据:
报关预录入单
5.2.4.1.2收齐出口单证明细录入
5.2.4.1.2.1前期数据已做单证不齐申报
5.2.4.1.2.2报关单收齐,收齐标志B
5.2.4.1.2.3核销单收齐,收齐标志H
5.2.4.1.2.4报关单、核销单一并收齐,收齐标志BH
5.2.4.2第二步(免做)
5.2.4.3第三步免抵退税预申报
5.2.4.3.1数据一致性检查:
出现错误必须返回明细更正
5.2.4.3.2生成明细申报数据
5.2.4.3.2.1生成明细申报文件
5.2.4.3.2.2备份当前数据
5.2.4.4第四步预审核反馈疑点调整
5.2.4.4.1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
将反馈盘中预审反馈信息读入
5.2.4.4.2预审疑点反馈情况查询:
打印疑点清单,并在疑点清单上注明各疑点处理结果或者标明无疑点
5.2.4.4.3撤消已经申报数据:
疑点中有需要调整项目,必须撤消已申报数据更正并重新生成明细申报数据,进行预审计
5.2.4.4.4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
反馈信息处理
5.2.4.5第五步生成明细数据
5.2.4.5.1疑点调整撤消已经申报明细数据时,再次生成明细申报数据时使用
5.2.4.6第六步(免做)
5.2.4.7第七步(免做)
5.2.4.8第八步纳税申报表数据采集:
依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5.2.4.9第九步免抵退汇总数据采集
5.2.4.9.1免抵退申报汇总表录入:
新增报表,回车自动生成汇总数据
5.2.4.9.2免抵退汇总表附表录入(自动生成)
5.2.4.10第十步免抵退税正式申报
5.2.4.10.1数据一致性检查:
出现错误必须返回明细进行更正
5.2.4.10.2生成汇总申报数据:
生成汇总申报文件并备份
5.2.4.10.3打印申报报表:
明细表与汇总表
5.2.4.11正式审核反馈信息处理
5.2.4.11.1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
5.2.4.11.2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
5.2.4.12系统步骤完成标志:
步骤完成都会在步骤前面方框由原本亮绿反成亮蓝
6免抵退税申报相关注意事项
6.1报关单有效申报期限:
出口日起90天内
6.2核销单有效申报期限:
出口日起180天内
6.3进行明细数据录入时应注意:
6.3.1报关单号码、核销单号码、报关单明细记录、商品编码、数量、金额准确性
6.3.2单据完整性:
不遗漏单据,不遗漏同一单据中每条记录
6.4本流程中未包括来料加工、出口退运、出口货物冲减,若在实际操作中碰到相关问题可以咨询税局老师同时完善本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