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乐场人事管理规定.docx
《游乐场人事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游乐场人事管理规定.docx(3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游乐场人事管理规定.docx](https://file1.bdocx.com/fileroot1/2023-2/6/5262e2f9-83b2-48eb-8c5d-2f131e3089ab/5262e2f9-83b2-48eb-8c5d-2f131e3089ab1.gif)
游乐场人事管理规定
人事管理规定
2.1人力资源政策、职责与职级规定
成都欢乐谷旅游分公司人力资源政策、职责与职级规定
分公司坚持公平公正为尊、职责明晰为本、超前投资为先、内部晋升为主、绩效开发为重、文化激励为上、严格任用为贵、制度管理为要的人力资源政策,遵循清楚交接、战略储备的用人原则。
一、人力资源政策
(一)公平公正为尊
1、分公司倡导公平地对待每个人,公正地处理每件事。
2、分公司要求每个人公平公正地对待他人,在争取自己公平的同时要考虑是不是给别人带来了不公平,主动地营造分公司内公平公正的氛围。
3、公平公正是分公司每一位员工的权利,更是每一位员工的义务。
(二)职责明晰为本
1、人力资源工作没有旁观者。
每个人都是参与人、执行人。
2、人力资源管理职责是所有管理者职责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三)超前投资为先
1、分公司致力于员工和分公司的共同发展。
分公司在员工职业发展意愿和企业发展目标的基础上,对人力资本进行超前投资。
2、“超前”一方面体现在培训时间上,即不是需要人才时才进行培育,而是有计划有步骤地培育,超前现实需求一步,提前进行梯队建设。
3、“超前”另一方面体现在培训内容上,即不是当员工的能力滞后于工作发展要求时才进行培训,而是根据分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外部环境的变化趋势,提供有前瞻性内容的培训。
4、分公司倡导员工树立自我人力资本意识和终身学习意识,支持员工对自己进行超前投资,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价值。
(四)内部晋升为主
1、内部晋升为主是分公司坚定不移的原则。
晋升机会优先提供给内部员工,当分公司内部没有合适人选时,考虑外部招聘。
2、晋升机会对分公司任何一个人都是均等的,具备旺盛迫切的进取心、热切不倦的求知欲、凝聚团队的创造力,并愿与分公司携手奋斗的员工,是分公司最重要的成功因子。
(五)绩效开发为重
1、分公司的绩效管理以绩效开发为重。
绩效考核可以作为奖惩、晋升与淘汰、培训等依据,但这些都是手段,而非目的。
绩效考核的目的只有一个,即持续改进绩效。
2、分公司致力于创造一个使员工不断进步的绩效开发模式,以人力资源潜能开发为目标,让企业与员工的成功有迹可循。
(六)文化激励为上
1、分公司秉承“物质与精神”的激励原则,不偏废任何一种激励方式。
由于文化是精神与物质的融合体,文化激励的效果最具深度和广度,分公司倡导和鼓励文化激励为上。
2、分公司每年都将筹划一些诸如“三五团队种子甄选”、“春夏秋冬四大赛事”及“欢乐英雄榜岗位能手选拔”等具有欢乐谷文化特色的活动,吸引众多充满激情和创意的员工热情参与,使那些锐意进取、各具所长和才华出众的员工能够脱颖而出。
(七)严格任用为贵
1、“宁缺勿滥、严进严出”是分公司一贯的任用原则,严格任用是分公司蓬勃发展的保障。
2、分公司依靠自己的宗旨和文化,成就与机会,吸引一流人才。
招募人才注重人的品格、素质和对企业价值观的认同感,重视试用阶段的工作安排,塑造充满挑战和创新的工作氛围,使员工不仅拥有现在也能预见光明的未来。
工作中,自身品德或能力不再适合分公司发展要求的员工,将坚决予以降职或淘汰。
(八)制度管理为要
1、多种用工原则
分公司为提高人力资源效率,采取核心职能专业聘用、辅助职能专业外包、基础人力弹性聘用等多种用工形式。
2、培训上岗原则
分公司每一个岗位都有明确的技能要求与职责,所有进入分公司的人员都必须接受入司培训和岗位规范培训,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发生岗位或职务变动,亦需接受岗位职前训练,经考试合格上岗。
未通过考试者,需进行待岗培训、考试或淘汰。
3、业务定级原则
技术岗位是保障分公司正常运营的中坚力量。
分公司对员工技术资格实行严格审定,定期对技术岗位人员业务水平进行考核评估定级,并把业务级别作为技术岗位必要的任用资格,以提高技术岗位人员对业务提升的积极性。
4、合理差异原则
分公司实行岗位宽带工资制,合理拉开工资收入差距。
向责任重、贡献大、技术要求高的岗位倾斜,简单劳动岗位和社会通用工种岗位的待遇水平不低于本地市场的平均水平。
奖金与个人绩效直接挂钩,绩效超额越多则奖金越多。
社会保险根据个人收入高低进行合理调整。
5、薪酬保密原则
薪酬是分公司的机密,个人薪酬属于个人的隐私。
分公司倡导员工恪守薪酬保密制度,既不向他人泄漏,也不向他人询问,保守分公司机密,尊重个人隐私。
6、以岗定薪原则
按照岗位职责及工作内容设定岗位薪资。
如果岗位改变,工作的内容与职责也必然改变,与之相应的薪酬也会改变。
7、定期流动原则
分公司倡导员工合理岗位流动,以拓宽员工基本技能,增加工作的丰富性,激发员工的积极性。
8、管理竞聘原则
当分公司管理岗位新增或空缺时,分公司鼓励符合基本要求的员工参加公开竞聘。
9、清楚交接原则
分公司倡导员工在结束岗位工作或离开分公司时,有始有终地做好交接工作。
及时清理所负职责和相关工作资料,悉数传递给继任者,是员工良好职业素质的必备条件。
分公司感谢这些员工为分公司所做的贡献,并预祝他们有更美好的未来。
10、战略储备原则
分公司倡导各级管理者根据分公司发展的需求,有计划地培育和储备人才。
有一定数量和优良品质的后备人才队伍,是分公司未来发展之需,也是员工成长之路,分公司相信每位员工都会结合分公司发展,提升自己,实现自我与分公司的共同发展。
二、职责
(一)分公司总经理:
负责分公司人力资源规划、重要人力资源报告的审批,分公司组织架构设置、薪酬体系制定、员工入/离职、重要岗位调整、绩效考核等人力资源系统的批准。
(二)分公司人力资源分管领导:
负责分公司人力资源工作的总体安排,及分公司组织架构设置、薪酬体系制定、员工入/离职、岗位调整、绩效考核等人力资源系统的审批。
(二)各部门分管领导:
负责各分管部门的架构调整、员工入/离职、岗位调整、绩效考核,及人事相关工作的审核。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
负责对分公司人工成本预算的审核及人员编制的审核。
(四)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负责传达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的人事安排,发布分公司管理人员聘任的聘文。
(五)分公司人力资源部:
负责制订分公司人力资源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分公司各岗位的人员招聘、录用,并建立员工档案;组织员工入职、培训、考核、奖惩、调配、离职等人力资源工作的实施;填报分公司对外报送的各类人事报表;接收、处理、保存各部门有关人事问题的各类申请报告。
(六)分公司各部门:
负责本部门人员的日常管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拟制本部门人员需求申请,在分公司批准并授权范围内实施人员招聘、培训、内部同类岗位调整,以及二级部以下员工的考核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三、分公司层级
(一)高层管理岗位设置
1、经营班子:
总经理、副总经理
2、助理总经理、总监
(二)中层管理岗位设置
一级部管理人员(简称一级部):
经理、副经理
梯队计划人选:
经理助理
(三)基层管理岗位设置
二级部管理人员(简称二级部):
主任、副主任
梯队计划人选:
主任助理
(四)管理职数设置
设备部、工程部、艺术团可设一级部管理人员二名,其他一级部管理人员设置一名。
二级部每个室原则上设置一名管理人员,根据业务量、管理难度可设置两名管理人员。
(五)其他
1、技术员:
指设备部、工程部、艺术团服化道及灯光音响等技术人员。
2、业务员:
指各部门行政、后勤办公人员。
3、服务员:
指设备部、游客部、财务部、经营部、安全保卫部一线服务人员。
4、演员:
指艺术团专门从事舞台、景点表演的演艺人员。
2.2员工奖惩规定
成都欢乐谷旅游分公司员工奖惩条例
一、目的
加强企业管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维护分公司正常经营秩序。
二、奖惩流程
(一)人力资源部针对员工行为,开具《员工奖/惩报告审批单》,提出奖/惩办法。
报部门分管领导、人力资源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涉及奖金)及总经理审批。
人力资源部执行并备案。
(二)专项奖励、年度奖励及其他奖励依据相关方案执行。
(三)涉及安全的处罚,分公司安委办依据相关条例执行,经人力资源部会签后,报部门分管领导、人力资源分管领导、安全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涉及罚款)及总经理审批。
安委办执行,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分公司经营班子可以直接对突出贡献或重大违纪事件的员工进行奖励或处罚,人力资源部执行、备案。
三、员工奖励条款
(一)常规奖励
包括书面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与突出表现奖五类。
1、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书面表扬”:
(1)分公司重大活动中,积极努力配合,表现突出。
(2)收到游客表扬信,情况属实。
(3)拾金不昧,在本工作岗位范围内拾到游客物品,及时交还游客或交至游客服务中心,为游客挽回损失现金或价值2000元以下。
(4)当月累计抓获无票入园3人次以下(含3人次)或抓获重大倒票人员,缴获门票10张以下(不含10张),处理妥善,挽回分公司损失。
(5)积极对分公司安全、经营、服务、技术革新、管理等提出建议。
(6)以分公司大局为重,在不影响本职工作情况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
(7)部门季度考核连续两次排名前5%。
(8)有其他先进事迹,足以给予“书面表扬”。
2、有下列事迹之一,给予“嘉奖”,可奖励员工票或100-300元:
(1)经常收到游客表扬信,有较高评价,情况属实。
(2)积极对分公司安全、经营、服务、技术革新、管理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部分或全部采纳。
(3)为保护分公司财产、游客安全,制止违法行为,见义勇为。
(4)拾金不昧,及时交还游客或交至游客服务中心,为游客挽回损失现金或价值2000-5000元。
(5)当月累计抓获无票入园4-10人次(含10人次)或抓获重大倒票人员,缴获门票10-30张以下(不含30张),处理妥善,挽回分公司损失。
(6)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分公司经济损失。
(7)执行岗位流程,受游客无理谩骂或殴打,仍保持服务礼仪,服务周到。
(8)执行分公司相关政策,受到嘲笑、挖苦,仍从大局出发,坚持原则。
(9)具有其他先进事迹,足以“嘉奖”。
3、有下列事迹之一,给予“记功”,可奖励员工票或300-500元:
(1)拾金不昧,及时交还游客或交至游客服务中心,为游客挽回损失现金或价值在5000-10000元。
(2)当月累计抓获无票入园10-30人(不含30人)或抓获重大倒票人员,缴获门票30-50张(不含50张),处理妥善,挽回分公司损失。
(3)技术革新或产品创新有较大成绩,为分公司节省费用达10万-30万元。
(4)具有其他先进事迹,足以“记功”。
4、有下列事迹之一,给予“记大功”,可奖励员工票或500-800元:
(1)爱岗敬业、责任心强,为分公司挽回损失价值在5万元以上。
(2)拾金不昧,及时交还游客或交至游客服务中心,为游客挽回损失现金或价值在1万-5万元。
(3)当月累计抓获无票入园30人以上或抓获重大倒票人员,缴获门票50张以上,处理妥善,挽回分公司损失。
(4)技术革新或产品创新有较大成绩,为分公司节省费用达30万元以上。
(5)具有其他先进事迹,足以“记大功”。
5、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突出表现”,可奖励员工票或800-1000元:
(1)拾金不昧,及时交还游客或交至游客服务中心,为游客挽回损失现金或价值在5万元以上。
(2)制止不法行为、维护分公司利益,不顾个人安危,事迹突出。
(3)具有其他先进事迹,足以给予“突出表现”奖。
(二)专项奖励
1、对在华侨城集团、房地产公司、华控公司、成都华侨城公司或分公司组织的专项重大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进行表彰或奖励。
奖励标准和流程根据相关方案执行。
2、对在黄金周、暑期及重大节庆活动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进行表彰或奖励。
奖励标准和流程根据相关方案执行。
3、获得国家、省、市、区及华侨城集团、房地产公司、华控公司、成都华侨城公司等嘉奖,在分公司范围内予以通报表扬。
4、其他相关专项奖励。
(三)年度奖励
1、对在国家、省、市、区及华侨城集团、房地产公司、华控公司、成都华侨城公司或分公司年度表现突出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进行表彰或奖励。
奖励标准和流程根据相关方案执行。
2、其他相关年度奖励。
四、员工违纪处分种类与条款
(一)员工违纪处分种类
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及解除劳动合同五类。
出现任何一类,均取消当年各类评优资格。
1、口头警告
犯甲类过失1次,给予“口头警告”处分,视情节轻重,可处以20-100元罚款。
2、书面警告
犯乙类过失1次或年度内累计犯甲类过失2-3次,给予“书面警告”处分,视情节轻重,可处以100-200元罚款并调整岗位。
3、记过
年度内累计犯有下列情节之一,给予“记过”处分,视情节轻重,可处以200-300元罚款并调整岗位。
(1)4次甲类过失
(2)2次乙类过失
(3)1次乙类过失并1~3次甲类过失
4、年度内累计犯有下列情节之一,给予“记大过”处分,视情节轻重,给予降职(级)处分,可处以300-400元罚款并调整岗位。
(1)5次甲类过失
(2)3次乙类过失
(3)2次乙类过失并1次甲类过失
(4)1次丙类过失,尚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且认错态度较好。
5、解除劳动合同
在受到“记过”、“记大过”处分期间(“记过”、“记大过”一年内),再犯任何一类过失;或犯丙类过失1次并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属于严重违反分公司规章制度。
经通知工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取消分公司任何奖金、双薪、福利、岗位相关补贴等福利。
(二)甲类过失
1、不使用员工通道出入园区。
2、工作时间在工作区域不按规定穿着工服,或在园区行走时工服着装不规范(艺术团演员除外)。
3、进入园区时未出示工卡,或在岗位服务游客时无故未佩带工卡。
4、下班期间穿工服游玩园区各项目、观看演出或吃零食。
5、在岗位服务游客时佩戴墨镜(救生员、游览车队、停车场管理员、前广场值班保安和室外设备项目主持人除外)。
6、在分公司范围内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果皮、纸屑及生活垃圾等。
7、在岗位服务游客时使用服务禁语(推诿、侮辱、辱骂等服务禁语)。
8、岗位工作时,有打盹、看书报、举止散漫、姿态不端正等一切有损分公司形象和有失职业风度的行为。
9、在园区内攀花折枝,影响园区绿化。
10、园区内工程施工结束后,未及时清理杂物或监管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监管不力。
11、责任在游客,但因处理不当与游客发生争执而造成投诉。
12、工作时,面向游客嚼食零食。
13、上班期间,在办公室玩电脑做与工作无关事情,或在岗位上玩手机做与工作无关事情。
14、在员工宿舍晚上十点半后仍高声喧哗或大音量使用音响、电视或长时间打私人电话影响他人休息,或任何时间因大音量使用音响影响员工宿舍周围居民生活及休息引起投诉,经劝阻无效。
15、工作时间在办公室或园区无故聚岗聊天、闲逛、串岗,或工作时间在园区游玩,或工作时间在园区岗位上高声喧哗,影响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16、无正当理由在办公室打声讯电话。
17、不能准确回答游客所咨询的关于园区开闭时间、设备开放时间、表演时间、游览车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问题,引起游客投诉。
18、管理人员或督导员检查员工工作状态时,员工表现出消极或抵触态度。
19、一次无故不参加分公司或部门组织的培训或会议且无被认可书面说明。
20、在园区随意摆放杂物,影响环境美观。
21、擅自进入异性员工宿舍引起投诉。
22、擅自在员工宿舍饲养宠物经劝阻无效。
23、阻挠或影响突发事件或相关事件处理,造成不良后果。
24、其他违规行为,足以给予“甲类”过失。
(三)乙类过失
1、当值时擅离工作岗位。
2、擅自将工卡借与分公司其他员工违规使用。
3、在园区或办公室或员工宿舍,与同事或他人发生争吵,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4、有价票据、发票、财务账本、营业款等保管不善,事后及时被发现,尚未造成损失。
5、当值时,带着醉态,或伏案睡觉,或倚靠睡觉。
6、因工作不当,与游客发生争吵,造成游客投诉。
7、违反操作规程或管理不善,造成分公司或游客财物损失价值5000元以下(不含5000元),并负赔偿责任。
8、同事间在工作时发生争执,影响工作并延误游客游玩。
9、拾遗不报,收受客人小费或财物并未按要求登记。
10、故意破坏园林绿化和园区装饰,影响分公司形象。
11、有消极怠工行为,将怨气发泄在游客身上造成投诉。
12、代打卡、托人签到、代人签到或在考勤表上弄虚作假。
13、当面顶撞上级,或无故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在团队中造成不良影响。
14、违反社会公德和道德,受到公众舆论或媒体批评,影响分公司品牌形象。
15、工作期间带小孩,影响工作且劝阻无效。
16、部门出现不良事件苗头,部门管理人员未及时阻止事态发生,造成严重影响,直接责任人负责,直接管理人员负管理责任。
17、在职责范围内,因管理维护或责任心不到位,造成游客打架、斗殴者。
18、发现游客打架、斗殴,未及时上报,造成不良影响。
19、对发生问题或情况,不能及时汇报或隐报、错报、漏报、谎报,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人。
20、未及时将节目变动或设备维修、停运等信息通过告示牌告知游客,或信息传达不到位,引起游客投诉,直接责任人负责,直接管理人员负管理责任。
21、擅自带外来人员或异性在员工宿舍过夜。
22、未能遵守保密协议,或泄露岗位职责范围内的秘密,或传播分公司尚未公布的信息,给分公司利益造成损害但情节较轻者。
23、未及时设立施工告示牌,影响游客人身、财产安全。
24、各项目及各类表演无故不准时开放或演出30分钟以下(停电,天气原因、重大接待以及其他不可抗力除外),直接责任人负责,直接管理人员负管理责任。
25、未经批准,不听从员工宿舍调整,或私自调换员工宿舍房间,或私自调换员工宿舍配套物品。
26、任意修改工服。
27、考试作弊,或为作弊提供方便,或培训无故旷考。
28、未按审批程序办理请休假手续。
29、一次以上无故不参加分公司或部门组织的培训或会议且无被认可书面说明。
30、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经提醒不改。
31、分公司接待工作中出现疏漏或过失,损害分公司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32、搬弄是非,蓄意传播不良不实信息。
33、故意损坏分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
34、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
35、利用工作职权擅自给亲友、员工的朋友或熟客,在游玩过程中提供特殊照顾或优惠。
36、未执行岗位工作流程或服务标准,使游客对服务不满,引起游客投诉。
37、年度连续或累计旷工1天。
38、违反考试纪律,现场舞弊。
39、公共场所,无视集体荣誉,严重影响集体形象(有粗口、脏话、辱骂等)。
40、宿舍内违规使用电器,尚未导致严重后果。
41、其他违规行为,足以给予“乙类”过失。
(四)丙类过失
1、当值时离岗睡觉,或擅离岗位办事,造成严重不良后果。
2、私自放他人入园参观或借工卡给他人蒙混入园(若工卡遗失,本人在两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以书面形式报失。
若未报失,被他人冒用按借工卡给游客蒙混入园论处)。
3、带私人物品进园区售卖。
4、私自套取营业点外汇、现金,或与游客换取外汇。
5、向游客索取小费、赏金和物品等。
6、无故拒绝为游客提供服务,或因处理不当与游客发生激烈冲突,造成不良影响。
7、管理人员或督导员在检查员工工作状态时,员工态度恶劣,并有顶撞、辱骂、恐吓和报复等行为之一。
8、收银找零时,故意将假币付给游客。
9、擅自动用分公司的物品或商品赠送他人,或与他人发生交换或交易。
10、在园区内拾到游客钱物,或游客拾到钱、物交给员工,员工占为己有。
11、私自制作工卡或伪造门票、倒卖员工票。
12、无正当理由,公开拒绝执行上级指令造成工作延误或其他损失。
13、全年累计旷工2至3天(含3天)。
14、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个人利益。
15、泄露分公司机密造成分公司经济损失。
16、提供假证件、假证明材料欺骗分公司,给分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
17、弄虚作假,利用工作职权给业务单位或他人开入园工作单,假借工作之机入园游玩。
(入园事发后,受处罚时,员工还应补交他人入园门票款)。
18、弄虚作假,假借业务关系为由,为亲友、朋友等他人开入园参观单。
(入园事发后,受处罚时,员工还应补交他人入园门票款)。
19、分公司接待工作中出现重大疏漏或过失,严重损害分公司形象。
20、违反操作规定或工作失误,造成分公司或游客较大损失价值在5000元以上者,并负赔偿责任。
21、各项目和大型表演无故推迟30分钟以上(停电,天气原因、重大接待以及其他不可抗力除外),直接责任人负责,项目直接负责人负管理责任。
22、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情节严重者。
23、侵占分公司票据、资金、实物等财产,未达到触犯刑事法律,严重损害分公司利益。
24、有价票据、发票、财务账本、营业款等保管不善,造成严重损失。
25、未执行正常申诉程序和沟通渠道,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未达到触犯刑事法律,或煽动闹事,严重影响他人或分公司形象,造成极坏影响。
26、虚报业绩、瞒报事故并蓄意获取成绩、荣誉或个人私利。
27、报假账、弄虚作假,或合伙营私舞弊,或私自挪用工款,或销毁、涂改原始记录资料、账单、单据等,情节恶劣,未达到触犯刑事法律,造成分公司经济和形象损失。
28、分公司内外酗酒闹事,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或参与其他带有赌博性质活动,造成极坏影响。
29、分公司内外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煽动或参与非法组织活动,情节恶劣,有损分公司形象。
30、严重违反社会治安及触犯刑事行为。
五、奖惩申诉
(一)员工对奖罚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向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或分公司领导提出书面申诉,填写《员工奖惩申诉单》,申诉期间不影响奖惩执行。
(二)分公司接受全体员工投诉,若发现奖励当事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撤回相关奖励,按情节轻重对当事人进行相应处罚。
六、说明
(一)违纪造成分公司或游客财物损失的,除按规定给予相关处分外,还须承担经济赔偿损失。
(二)各部门可依据本条例制订实施细则,奖罚幅度均须严格以本条例规定为依据。
各部门奖罚细则生效前须报人力资源部核准并备案。
各部门执行奖罚细则时须报人力资源部会签。
所有奖罚事件均须即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员工违纪条款未尽事宜,涉及保密、廉政建设、考勤、休假、员工宿舍管理、安全管理等,可参照相关条例执行。
七、附则
本规定由分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2.3员工考勤休假管理规定
成都欢乐谷旅游分公司考勤、休假管理规定
一、目的
规范分公司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加强员工劳动纪律,保障分公司和员工合法权益,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
二、范围
适用于分公司所有人员。
三、总则
(一)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计算工时制,年平均每周工时不超过40小时,每月制度工作日20.83天,每月制度计薪日21.75天,每月工时不超过167小时。
(二)考勤休假管理实行部门专人负责、逐级审核、归口管理。
(三)考勤作为分公司人员出勤的原始资料,是分公司计发员工工资和考核员工劳动态度的重要依据。
员工考勤的原始资料保留期不少于2年。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