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吊装及高空作业防护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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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吊装及高空作业防护措施
钢结构吊装及高空作业防护措施
一、总则
1、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措施。
2、本措施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3、本措施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4、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措施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二、基本规定
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要求对所有受教育人先进行签名确认,资料存档。
3、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4、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5、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6、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
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7、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
遇有六级(含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检查要以原始记录为依据,并有参加检查人员签名。
8、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三、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
第一节临边作业
1、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1)、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
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2)、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
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
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3)临边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管栏杆及栏杆均采用φ48×(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2>以其他钢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
2、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5~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
坡度大于1∶2.2的层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
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2)、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3)、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相干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且不发生塑性变形。
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4)、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
3、临边防护栏杆的力学计算及构造型式见附录二。
第二节洞口作业
1、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1)、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2)、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2>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3>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没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2、洞口防护栏杆的杆件及其搭设应符合本措施的规定、防护栏杆的力学计算见附录二之
(一),防护设施的构造型式见附录三。
四、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第一节攀登作业
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
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
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
梯子要加设安全护笼。
2、柱、梁和行车梁等构件吊装所需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用拉攀件,应在构件施工图或说明内作出规定。
3、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
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
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4、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
5、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
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6、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
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7、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8、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
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L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
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
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
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9、钢柱安装登高时,应使用钢挂梯或设置在钢柱上的爬梯。
挂梯构造见附录四附录图4.1。
钢柱的接柱应使用梯子或操作台。
操作台横杆高度。
当无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宜小于1m,有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宜小于1.8m,见附录四附图4.2。
10、登高安装钢梁时,应视钢梁高度,在两端设置挂梯或搭设钢管脚手架,构造形式参见附录四附图4.3。
梁面上需行走时,其一侧的临时护栏横杆可采用钢索,当改用扶手绳时,绳的自然下垂度不应大于l/20,并应控制在10cm以内,见附录四附图4.4。
l为绳的长度。
12、钢架的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在钢架上下弦登高操作时,对于三角形屋架应在屋脊处,梯形层架应在两端,设置攀登时上下的梯架。
材料可选用φ12的圆钢,踏步间距不应大于40cm。
(2)屋架吊装以前,应在上弦设置防护栏杆。
(3)屋架吊装以前,应预先在下弦挂设安全网;吊装完毕后,即将安全网铺设固定。
第二节悬空作业
1、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2、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要每天对其检查确认,要有检查人员签名。
3、构件吊装安装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钢结构的吊装,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并应搭设进行临时固定、电焊、高强螺栓连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
拆卸时的安全措施,亦应一并考虑和落实。
吊装桁架等大型构件前,也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安全设施。
(2)、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4、钢结构吊装执行“10不吊原则”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
(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风不准吊。
5、吊装时必须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起重工指挥配合,起重工哨声响亮,旗语明确,吊车司机应服从指挥,不得盲目施工。
6、吊车司机在不了解吊装构件重量时有权拒绝吊装。
7、钢柱吊装前应进行试吊,确认可靠后才可以正式吊装。
8、因柱子吊装单元的吨位大,选用的卡环大,钢丝绳的直径大,挂钩和摘钩时一定要抓好卡环,防止卡环脱落和钢丝绳甩动伤害人。
必要时使用脱钩器进行摘钩。
9、吊车梁及钢梁的吊装要按照设计图给出的吊耳进行吊装,钢丝绳和卡环都要经过专业技术人员的计算确认有足够的安全系数后方可使用。
10、人员严禁在起重臂或吊起的构件下作业和行走。
11、放置在作业跳板上的可能坠落的物件一律撤除或给予加固,安装时使用的工具:
千斤顶、大锤、铁楔不准放置在跳板的边缘,放置在跳板上要用安全绳加以固定,安装完后应将安装使用的工具收走。
12、进入现场,无论是管理者还是生产者都要佩带好劳动保护产品,安全帽的帽带要系上,高空作业人员要佩带好安全帽、安全带和防滑鞋,而且施工时要把安全带挂在牢固可靠的地方。
13、吊车梁安装就位后轨道未最后固定时应采取临时固定措施防止轨道滑落造成高空坠落事故.
14、吊装的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做好组装平台并保证强度,组装完的构件要采取可靠的的防倾倒措施。
五、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
第一节操作平台
1、移动式操作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2、操作平台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3、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高度不应超过5m。
还应进行稳定验算,并采用措施减少立柱的长细比。
4、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接合处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过80mm。
5、操作平台可用φ(48~51)×3.5mm钢管以扣件连接,亦可采用门架式或承插式钢管脚手架部件,按产品使用要求进行组装。
平台的次梁,间距不应在于40cm;台面应满铺6mm厚的花纹板
6、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扶梯。
7、悬挑式钢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悬挑式钢平台应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其结构构造应能防止左右晃动,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2)、悬挑式钢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
(3)、斜拉杆或钢丝绳,构造上宜两边各设前后两道,两道中的每一道均应作单道受力计算。
(4)、应设置4个经过验算的吊环。
吊运平台时应使用卡环,不得使吊钩直接钩挂吊环。
吊环应用甲类3号沸腾钢制作。
(5)、钢平台安装时,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挂钩挂牢,采取其他方式时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于3个。
建筑物锐角利口围系钢丝绳处应加衬软垫物,钢平台外口应略高于内口。
(6)、钢平台左右两侧必须装置固定的防护栏杆。
(7)、钢平台吊装,需待横梁支撑点电焊固定,接好钢丝绳,调整完毕,经过检查验收,方可松卸起重吊钩,上下操作。
(8)、钢平台使用时,应有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钢丝绳有锈蚀损坏应及时调换,焊缝脱焊应及时修复。
8、操作平台上应显著地标明容许荷载值。
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
应配备专人加以监督。
9、操作平台的力学计算与构造型式见附录五之
(一)、
(二)。
第二节交叉作业
1、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廓。
六、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
1、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
2、安全防护设施,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验收,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3、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验算数据;
(2)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
(3)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及签证。
4、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状况;
(2)、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3)、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4)、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度;
(5)、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5、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作出验收记录。
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
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
本措施的名词说明:
附录二
临边作业防护栏杆的计算及构造实例
防护栏杆横杆上杆的计算,应按本规范第3.1.3条第三款的规定,以外力为活荷载(可变荷载),取集中荷载作用于杆件中点,按公式(附2—1)计算弯矩,并按公式(附2—2)计算弯曲强度。
需要控制变形时,尚应按公式(附2—3)计算挠度。
荷载设计值的取用,应符合现行的《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87的有关规定。
强度设计值的取用,应符合相应的结构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1.弯矩:
M=Fl/4(附2—1)
式中M——上杆承受的弯矩最大值(N•m);
F——上杆承受的集中荷载设计值(N);
l——上杆长度(m)。
2.弯曲强度:
M≤Wnf(附2—2)
式中M——上杆的弯矩(N•m);
Wn——上杆净截面抵抗矩(cm3);
f——上杆抗弯强度设计值(N/mm2)。
3.挠度:
Fl3/48EI≤容许挠度(附2—3)
式中F——上杆承受的集中荷载标准值(N);
l——上杆长度(m),计算中采用1×103mm;
E——杆件的弹性模量(N/mm2),钢材可取206×103N/mm2;
I——杆件截面惯性矩(mm4)
注:
1.计算中,集中荷载设计值F,应按可变荷载(活荷载)的标准值QK=1000N乘以可变荷载的分项系γQ=1.4取用。
2.抗弯强度设计值,采用钢材时可按f=215N/mm2取用。
3.挠度及容许挠度均以mm计。
附录三
洞口作业安全设施实例
附图3.1洞口防护栏杆
附录四
攀登作业安全设施实例
附图4.1钢柱登高挂梯
附图4.2钢柱接柱用操作台
附图4.3钢梁登高设施
附图4.4梁面临时护栏
附录五
操作平台的计算及构造实例
(1)次梁计算:
①恒荷载(永久荷载)中的自重,钢管以40N/m计,铺板以220N/m2计;施工活荷载(可变荷载)以1500N/m2计。
按次梁承受均布荷载依下式计算弯矩:
M=(1/8)ql2(附5—1)
式中M——弯矩最大值(N•m);
q——次梁上的等效均布荷载设计值(N/m);
l——次梁计算长度(m)。
②按次梁承受集中荷载依下式作弯矩验算:
M=(1/8)ql2+(1/4)Fl(附5—2)
式中q——次梁上仅依恒荷载计算的均布荷载设计值(N/m);
F——次梁上的集中荷载设计值,可按可变荷载以标准值为1000N计。
③取以上两项弯矩值中的较大值按公式(附2—2)计算次梁弯曲强度。
(2)主梁计算:
①主梁以立柱为支承点。
将次梁传递的恒荷载和施工活荷载,加上主梁自重的恒荷载。
按等效均布荷载计算最大弯矩。
立杆为3根时,可按下式计算位于中间立柱上部的主梁负弯矩:
M=-0.125ql2(附5—3)
式中q——主梁上的等效均布荷载设计值(N/m);
l——主梁计算长度(m)。
②以上项弯矩值按公式(附2—2)计算主梁弯曲强度。
(3)立柱计算:
①立柱以中间立柱为准,按轴心受压依下式计算强度:
σ=N/An≤f(附5—4)
式中σ——受压正应力(N/mm2)
N——轴心压力(N);
An——立柱净截面积(mm2);
f——抗压强度设计值(N/mm2)。
②立柱尚应按下式计算其稳定性:
N/φA≤f(附5—5)
式中φ——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按立柱最大长细比γ=l/i采用;
A——立柱的毛截面积(mm2)
注:
1.计算中的荷载设计值、恒荷载应按标准乘以永久荷载分项系数γQ=1.2取用,活荷载应按标准值乘以可变荷载分项系数γQ=1.4取用。
2.钢管的抗弯、抗压强度设计值可按f=215N/mm2取用。
2.结构构造:
(二)悬挑式钢平台
1.杆件计算:
悬挑式钢平台可以槽钢作次梁与主梁,上铺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板,并以螺栓与槽钢相固定。
杆件计算可按下列步骤进行。
荷载设计值与强度设计值的取用同本附录
(一)。
钢丝绳的取用应按现行的《结构安装工程施工操作规程》YSJ404—89的规定执行。
(1)次梁计算:
①恒荷载(永久荷载)中的自重,采用[10cm槽钢时以100/N/m计,铺板以400N/m2计;施工活荷载(可变荷载)以1500N/m2计。
按次梁承受均布荷载考虑,依公式(附5—1)计算弯矩。
当次梁带悬臂时,依下式计算弯矩:
M=(1/8)ql2(1-λ2)2(附5—6)
式中λ——悬臂比值,λ=m/l;
m——悬臂长度(m);
L——次梁两端搁支点间的长度(m)。
②以上项弯矩值按公式(附2—2)计算次梁弯曲强度。
(2)主梁计算:
①按外侧主梁以钢丝绳吊点作支承点计算。
为安全计,按里侧第二道钢丝绳不起作用,里侧槽钢亦不起作用计算。
将次梁传递的恒荷载和施工活荷载,加上主梁自重的恒荷载,按公式(附5—1)计算外侧主梁弯矩值。
主梁采用[20cm槽钢时,自重以260N/m计。
当次梁带悬臂时,先按公式(附5—7)计算次梁所传递的荷载;再将此荷载换算为封闭匀布荷载设计值,加上主梁自重的荷载设计值,按公式(附5—1)计算外侧主梁弯矩值:
R外=(1/2)ql2(1+λ2)2(附5—7)
式中R外——次梁支于外侧主梁搁上的支座反力,即传递于主梁荷载(N)。
②将上项弯矩按公式(附2—2)计算外侧主梁弯曲强度。
(3)钢丝绳验算:
①为安全计,钢平台每侧两道钢丝绳均以一道受力作验算。
钢丝绳按下式计算其所受拉力:
T=ql/2sinα
式中T——钢丝绳所受拉力(N);
q——主梁上的均布荷载标准值(N/m);
l——主梁计算长度(m);
α——钢线绳与平台面的夹角;当夹角为45°时,sinα=0.707;为60°时,sinα=0.866。
②以钢丝绳拉力按下式验算钢丝绳的安全系数K:
K=F/T≤[K](附5—9)
式中F——钢丝绳的破断拉力,取钢丝绳的破断拉力总和乘以换算系数[N];
[K]——作吊索用钢丝绳的法定安全系数,定为10。
2.结构构造:
附图5.2悬挑式钢平台
构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