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霖副省长在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9884587 上传时间:2023-02-07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21.1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甘霖副省长在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甘霖副省长在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甘霖副省长在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甘霖副省长在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甘霖副省长在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甘霖副省长在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docx

《甘霖副省长在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甘霖副省长在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甘霖副省长在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docx

甘霖副省长在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

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措施

扎实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

——在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甘霖

(2007年9月24日)

同志们: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

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明确要求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7月下旬,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并召开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会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副总理吴仪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精神,省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下发了《湖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实施办法(试行)》。

召开这次会议,就是要传达贯彻全国会议和省政府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积极推动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

等一会,周强省长还要作重要指示,劳动保障、财政、民政、卫生等部门负责人将就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进行安排,大家要认真学习,抓好落实。

下面,我讲四个问题:

一、全国会议的主要精神和我省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

(一)温家宝总理讲话的主要精神。

温家宝总理指出,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我国在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之后又一重大举措。

建立这项制度,是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是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推进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环节,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温家宝总理强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重在制度建设。

要通过试点检验政策,找出问题,发现规律,探索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体系,形成合理的筹资机制、健全的管理体制和规范的运行机制。

一是要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和保障标准,从低水平起步,努力实现广覆盖。

各地要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当地财力状况和个人的承受能力,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随着经济发展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二是必须坚持群众自愿,加强政府引导。

对群众参保不能搞强制,要通过财政支持,对参保人员缴费和补助要制定税收鼓励政策,通过改进医保管理和服务,增强制度的吸引力。

三是必须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

四是必须加大财政投入,形成稳定的资金筹措机制。

要抓住现在财政形势比较好的有利时机,集中力量办几件关系民生、关系长远的大事。

中央财政为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转移支付资金要及时拨付到位,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地方财政也要打足预算,确保及时到位。

    温家宝总理要求,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必须着眼整个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搞好相关制度统筹协调。

要统筹考虑相关制度的衔接,特别是要加快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整合和充分利用现有的医疗卫生资源,培养适应社区卫生工作的人才,让更多的病人放心地在社区看病就医。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后,部分困难企业职工和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会更加凸现,各地要认真解决这部分人群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以免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温家宝总理强调,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好落实。

    

(二)吴仪副总理讲话的主要精神。

吴仪副总理在会议上指出,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国民经济发展,关系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件大事、一件好事,但也是一件难事,要用科学的态度、严谨细致的工作方法,抓好每一个细节,确保试点成功。

要准确把握试点的基本原则,制订好试点方案,注重形成好的机制,加强配套改革和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和引导,扎扎实实做好试点工作。

国务院确定的2007年首批79个试点城市,要在9月底前出台实施方案并正式启动。

明年1月份提出2007年试点的评估报告和2008年扩大试点的计划。

(三)我省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

省委、省政府对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十分重视,周强省长在年初《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启动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要求。

今年,在总结平江县前一段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重点指导长沙、常德、湘潭三市做好了试点方案。

目前,三市已被批准为国家试点城市,安排了财政预算,增加了人员编制,试点办法已经省政府批准,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10月份正式启动试点。

同时,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将未启动“新农合”的市辖区整体纳入城镇居民医保首批试点,相关单位要抓紧摸底测算,制订方案,年内必需启动试点工作。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医疗保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委政府工作的重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近年来,我省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管理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在城镇,已建立起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大病医疗互助、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为补充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参保职工人数达到万人;在农村,已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农民万人,使大多数城镇职工和农村居民都有了基本医疗保障。

但城镇非从业居民由于缺乏医疗保险制度安排,“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比较突出,已成为当前“三最”问题之一,要求参保的呼声强烈。

国务院适时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理念和决心,标志着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贯彻“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

健康是人生最宝贵的财富,没有健康何谈小康。

城镇非从业居民大多没有固定经济来源,如果没有制度保障,一旦得了大病,往往难以承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比较突出。

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帮助他们抵御重大疾病风险,从根本上解决其大病医疗费用问题,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也是履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执政理念的应有之义。

(二)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古人云,不患寡而患不均。

随着城镇职工和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障问题的逐步解决,城镇非从业居民缺乏医疗保障的矛盾日渐突出。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统筹兼顾,注重社会公平,实现政策的普遍性,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从医疗保障方面看,只有实现制度的广覆盖,使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才能体现社会公平,才能实现成果共享,才能促进社会和谐。

建立并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是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三)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

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能够提高看病就医的支付能力,有助于减轻广大城镇居民的医疗费负担。

此外,医疗保险机构参与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有利于形成外部的制衡机制,促进医疗机构加快内部改革、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有效遏制医疗费用的快速增长。

同时,通过对制度的合理设计,引导各类参保人员“大病进医院、小病在社区”,可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促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也是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措施。

同志们,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各地、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把这件好事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三、把握政策,完善措施,积极推动试点工作的开展

我省试点工作的总体目标是:

2007年,在长沙市、常德市、湘潭市、平江县及未纳入“新农合”的市辖区启动试点。

2008年,试点范围扩大到全省城市的50%以上。

2009年,在全省全面推开,基本覆盖不属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范围的非从业居民。

为指导全省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指导意见》精神,经省联席会议讨论,制定了《实施办法》。

政策主体框架是:

城市非从业居民,包括中小学阶段学生和少年儿童,均可自愿参保;参保居民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财政对参保居民给予补助,对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和重度残疾人等困难人群重点补助;医保待遇原则上高于“新农合”,低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首批试点单位要根据《实施办法》确定的原则,尽快出台具体办法,完善配套政策,按时启动实施;其他地市要未雨绸缪,抓紧摸底测算,制订试点方案。

为做好这项工作,我强调几个要点:

(一)准确把握试点原则。

一是低水平起步。

要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居民医疗需求和家庭、财政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筹资和保障水平,低水平起步,随着经济发展和群众收入水平的提高,逐步提高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

二是坚持群众自愿。

城镇居民医保是一项新的事物,群众有一个认识的过程。

不能搞强制参保,要通过政府财政资助和管理服务的成效,调动居民参保积极性。

三是家庭与政府责任合理分担。

政策设计要充分考虑各级政府的责任,也要体现家庭和个人的义务,家庭要缴费,政府要补助,该补的一定要安排到位。

四是坚持统筹协调。

注意做好各种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考虑新制度的出台对其他人群的影响,协同推进城镇居民医保与社区卫生工作,使试点工作更有全局性和前瞻性,为制度的长远建设打好基础。

(二)提高统筹层次。

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运行情况来看,县(区)统筹覆盖人数少,基金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同一城市实行不同政策和待遇标准,容易引起参保人员攀比和管理上的混乱。

因此,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必须实行市级统筹单位,全市实行统一政策、统一制度。

有条件的地市要将市辖区直接纳入市统筹;启动初期实行有困难的,暂可分级管理,但要建立风险调剂金,加强对区(县)基金风险的调控能力,逐步过渡到市级统筹。

(三)建立财政支持机制。

省、市、县(区)三级财政要按照不低于中央财政对中西部试点城市的补贴标准,建立我省各级财政配套补贴机制,足额安排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在这个问题上,不能讲困难,更不能打折扣,且要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补贴标准。

同时,要完善多元化筹资机制,如由民政对困难人群个人缴费予以资助、鼓励用人单位对职工家属参保缴费给予补助等,建立稳定的筹资渠道,增强制度的吸引力。

(四)确保基金安全。

医疗保险基金是群众的“救命钱”,必须依法依规管理。

要抓住征收、管理、支付3个环节,建立制度、经办、监督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探索建立健全基金的风险防范机制,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一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充分利用金融服务网络收费,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单独列账,做到基金收支分离、管用分开。

二是切实规范基金支付行为。

要明确规定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和标准,确保专款专用。

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完善经办机构内控制度,探索建立医保基金收支信息公示制度,逐步建立健全由政府机构、参保居民、社会团体等多代表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

(五)加强医疗服务管理。

“三分政策、七分管理”,城镇居民的参保的实惠,最终体现在能否享受质优、价廉、方便、规范的医疗服务。

因此,要充分利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体系,合理确定定点医疗机构,方便参保人员看病就医。

合理确定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标准。

细化定点服务协议,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动态管理。

积极推行按病种付费、按总额预付等医疗费结算方式,探索协议确定医疗费用标准的办法,加强对医疗费用支出管理,切实降低参保人员的负担。

(六)协调推进配套改革。

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城镇各类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妥善解决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问题。

搞好“新农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

加强社区服务平台建设,整合、提升城市社区服务组织的功能,充分发挥城市社区服务组织的作用;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要通过降低基金起付线和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比例,引导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看病就医,逐步建立社区首诊制和双向转诊制度。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力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制约因素多,社会关注度高。

各地区、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好落实。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在两年多时间内,要让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参加医疗保险,时间紧,任务重,能否如期实现工作目标,既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对政府行政能力的考验。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组织研究和解决试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层层抓落实,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要成立领导机构,搞好组织协调,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各部门要密切配合。

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实施职责,组织制定有关政策、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教育部门要协助做好在校学生的参保工作;公安部门要协助做好试点地区城镇人口信息调查和户籍认定;民政部门要做好城镇低保对象身份确认及其参保缴费的资助工作;财政部门要落实好财政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做好基金的监管;编制部门要配备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人员编制;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加强社区医疗机构建设,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管理;审计、药监、残联等部门要根据相关职责,密切配合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相关工作。

(三)加强经办能力建设。

各试点市(县、区)要根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大投入力度,为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机构,特别是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配备工作人员,解决工作经费,建立健全信息网络,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

对于街道、社区能力建设的具体办法,可采取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的方式,或者建立服务人群和业务量挂钩的经费保障机制。

(四)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街道办、居委会的作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宣传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把政策讲透、把程序讲明,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让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增强群众互助共济意识,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参保积极性。

同志们,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是一项顺民意、得民心、惠民利的“民生工程”。

我们要提高认识,坚定信心,把握机遇,开拓创新,扎实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为促进富民强省、构建和谐湖南做出新的贡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简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