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可违说课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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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可违说课稿
一、教学理念
当代德育的重点逐渐由“道德教育”转向“道德学习”,即由“培养论”转向“学习论”。
为此,教师作为学生思想品德课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和伙伴,与学生共同使用教材文本,实现:
教师──教材──学生三者相互对话,教师与学生相互教育和自我教育,共同学习,共同发展。
诚如课程标准所说的教师要“积极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激发道德学习愿望”。
因此,教师在组织、引导学生学习教材中,要帮助学生学习道德知识,但更重要的是活化教材中所蕴含的德性精神,激发学生的道德需要,焕发学生道德生命活力,激励学生主动学习、主动思考,产生做有道德的人的强烈愿望;帮助学生提高道德判断、道德选择、道德践行的能力。
二、教材分析
1、教材内容、地位及作用
本框题由“谁都不能违法”、“犯罪必受惩罚”两目组成,分别介绍什么是违法、犯罪、刑罚等内容。
是对上一框题“走进法律”更进一步的解释,让学生更好地认识到学法、知法、守法的重要性。
2、学生分析
初中生正处在身心发展、成长过程中,其情绪、情感、思维、意志、能力及性格还极不稳定和成熟,具有很大的可塑性和易变性。
他们既可以在良好的教育影响下走向品学兼优、健康向上的道路,也可以在不良的环境影响下走向道德败坏、违法犯罪的道路。
近年内,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了青少年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缺乏法律知识的现象非常严重。
因此让学生了解哪些行为是违法行为,使他们懂得什么行为是合法的,什么行为是违法犯罪的,懂得什么样的行为会带来什么样的法律后果,以及相应地要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从而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
3、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引导学生了解什么是违法,三种违法的含义及区别,以及犯罪的含义及基本特征,刑事处罚的含义及种类。
(2)能力目标:
针对初一年级学生思想不成熟,法制意识不健全的现状,对学生以创设情境导入,典型案例分析等形式,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3)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
通过教学,让学生明白不论是什么原因,只要是违反了法律,就是违法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以提高学生的守法意识。
4、教学重点
使学生能够认清合法与非法行为,初步具有守法观念。
5、教学难点
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三者的区别。
三、教学方法
根据本框教学内容,考虑采用以下教法:
1、理论联系实际。
抽象的理论只有与生动的实践相结合才能体现出它的伟大。
教学中把理论知识的学习与案例的分析联系起来,可以加强理论知识的掌握,提高学生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主导与主体相结合。
教育教学的主体是学生,要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教师要扮演好主导的角色,采用问题式教学法,通过学—导—学,培养学生参与意识,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
3、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活跃课堂气氛,提高教学效率。
四、说学法
现代教育理论认为要“以学生为主,教会学生学习,使学生形成适应学习型社会需要的终身学习的能力”。
初一年学生的学习方法单一、不注重效率、死记硬背,因此在教学中要注重学习方法指导。
通过本节课教学进一步使学生明白预习的重要性,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指导学生阅读教材培养自学能力,指导学生进一步作好笔记,学会圈点勾画,提高学习效率。
五、教学过程
教学过程
设计意图
导
入
新
课
歌曲导入:
雪村的《抓贼》是一首比较幽默的歌曲,歌曲的内容描述的是一个小偷偷窨井盖,最后被绳之以法的故事,自然引到本课的教学——法不可违。
由幽默的歌曲导入,直观了解违法行为必然导致法律责任,引出课题
讲
授
新
课
出示投影:
第二框法不可违(板书)
一、谁都不能违法(板书)
1.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板书)
出示投影:
活动一:
想一想
阅读p91的教材中相关的事例。
思考:
1、一个好学生为什么会丢了大面子?
2、这样的事可以避免吗?
出示投影:
1:
小勤之所以丢了大面子,是因为他道德的扭曲和对法律认识的误区造成的。
虽然他一时拿不出钱,但不能去建筑工地拿固定脚手架用的铁卡子,这就造成了他人的财产损失。
那种认为小偷不抢便不违法的观点是非常狭隘、非常错误的,这也就造成了小勤丢了大面子。
2:
这样的事情可以避免。
我们维护自尊、培养自信、实现自立,力求自强,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遵守规则,尤其不能违法。
因此,青少年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守法,就可以避免上述事情的发生。
解疑:
有同学问法律规定的那么多、那么细,我又不是学法律的,我怎么知道它是怎么规定的呢?
其实这也不难。
一方面我们应该努力去学习、了解法律,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另外,社会对人们行为的评价分为道德评价与法律评价,且两者是紧密联系的。
一般来说,违反道德的行为不一定是违法行为,但违法行为应该是违反道德的行为。
法律是一个人行为的底线,如若突破便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而道德的违反虽不至于受到法律的处罚,但也要受到人们舆论的谴责,生活中绝大部分行为都是靠道德来作出评价的。
一个行为若不符合道德的要求,便是不应该做的,更不要说它不符合法律的要求了。
反过来说,你的行为只要是符合道德的要求,你就不需要考虑法律的规定。
出示投影:
法律是惩恶扬善的利器,但掌握、运用这一武器需要我们学法、知法、懂法。
如果说道德是人们追求的较高境界,那么不违法则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我们维护自尊,培养自信,实现自立,力求自强,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要守规则,尤其不能违反法律。
要做到不违法,就要了解什么是违法。
出示投影:
2.违法行为的含义和类别(板书)
出示投影:
活动二:
认识违法行为的类别
请同学们以小组为单位讨论教材91至92面中的三个情境。
三个情境中的主人公的行为给社会造成了什么危害,其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律?
行为人自己落得了什么结果?
(把全班学生分成三组,分别展开探究活动)
出示投影:
1、李某等3人在电影院起哄、打闹、吹口哨,扰乱了公共场所的秩序。
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李某等3人“警告”处罚。
他们3人的行为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2、我国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
情景二中的朱某违反了民法通则的上述规定,拒将拾得的物品交还原主,拒绝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他的行为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这种违法行为属于民事违法行为。
3、情景三中的赵某,违反了刑法的有关规定,触犯了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为刑事违法行为。
犯罪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小结:
上述材料中的几位主人公都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做了法律所禁止的事,给社会和他人造成了危害,自己也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要引以为鉴。
出示投影:
在我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触犯了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那么,什么是违法行为呢?
出示投影:
违法行为就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注意:
这里所讲的法律,主要包括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
出示投影:
想一想:
对于情景二的朱某的行为也有人这么认为,拾到遗失物品不归还是理所当然的,大不了是个道德问题,用不着法院判决。
这种看法对吗?
为什么?
不对,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根据违反法律的不同,可以将违法行为分为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及违反国家宪法行为。
任何一类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出示投影:
违法行为的类别:
行政违法行为──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受行政处罚。
民事违法行为──违反民事法律法规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刑事违法行为──违反刑法,受刑罚处罚。
违反国家宪法行为
出示投影:
活动三:
理一理
结合教材中三个情境来完成教材第93页的表格
情景
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违反的法律
承担的法律责任
所属违法类别
一
二
三
备选答案:
情景
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违反的法律
承担的法律责任
所属违法类别
一
较轻
行政法
行政制裁
行政违法
二
较轻
民法
民事责任
民事违法
三
严重
刑法
刑事处罚
刑事违法
通过填写表格和对比分析,我们可以看出:
出示投影:
民法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因而我们称它们为一般违法行为,称刑事违法行为为严重违法行为。
任何一类违法行为都有其法律后果,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而刑事违法行为就是我们要讲的犯罪行为。
那么,什么是犯罪呢?
犯罪的特征有哪些呢?
出示投影:
二、犯罪必受惩罚(板书)
1、犯罪的定义(板书)
请同学们看一个案例,然后思考问题。
出示投影: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正平,32岁,初中文化,系南京市浦口区乌江镇商业村人,1992年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陈正平在南京市江宁区汤山镇经营“菊红”面食店期间,为琐事与汤山镇“正武”面食店业主陈宗武发生矛盾。
陈正平见陈宗武面食店生意兴隆,遂怀恨在心,意图报复。
2002年9月13日晚11时许,陈正平潜入“正武”面食店,将所携带剧毒鼠药“毒鼠强”投放到该店食品原料内,造成300多人因食用有毒食品而中毒,案发至今已死亡42人。
9月30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陈正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出示投影:
思考:
(1)陈正平的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了什么危害?
(2)他的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律及所属违法行为的类别?
(3)陈正平的犯罪行为受到了什么处罚?
1、陈正平的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了严重危害,造成300多人因食用有毒食品而中毒,案发至今已死亡42人。
2、他违反了刑法,其行为属于刑事违法。
3、判处陈正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那么,什么是犯罪?
出示投影:
所谓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出示投影:
2、犯罪的特征(板书)
出示投影:
严重危害性最本质特征;
犯罪的特征刑事违法性法律标志
刑事当罚性必然后果
小结:
犯罪具有严重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刑罚当罚性三个特性。
出示投影:
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它们共同构成了罪与非罪的标准。
其中,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基本的属性(最本质特征),是刑事违法性和刑事当罚性的基础。
什么是刑法呢?
刑罚就是刑法吗?
刑罚是不是刑法?
请同学们继续看书,谈谈对刑罚的理解。
出示投影:
想一想:
刑罚就是刑法吗?
提示:
1、刑法是以国家的名义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对犯罪分子处以何种刑罚的法律。
2、刑罚又叫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实行惩罚的一种强制方法。
3、刑罚的种类有:
主刑,是对犯罪分子的主要刑罚,包括管制、拘役(不是拘留)、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
附加型,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包括罚金(不是罚款)、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在刚才陈正平的案例中,请说出陈正平的刑罚中哪些是主刑?
哪些是附加刑?
出示投影:
人民法院对陈正平的刑罚中哪些是主刑,哪些是附加型。
答:
主刑──陈正平死刑,附加型-──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出示投影:
阅读教材第96页的故事,回答:
①开玩笑也犯法吗?
②如果人们在无意中犯法,就可以原谅吗?
③如果有人怂恿你,你会这么做吗?
……
小结:
都是玩笑惹的祸。
看来我们开玩笑也要分清场合,要把握分寸,玩笑开的不当会害人害己的。
这个材料也告诉我们不论什么原因,只要触犯了法律(包括无意中违法),都是违法行为,都会给社会造成危害,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帮助学生理解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认识提高守法意识的重要性。
让学生简要阅读教材,思考两个问题,并简要分析即可。
使学生了解违法行为的类别,培养学生运用对比的方法分析问题的能力,增强法制观念。
让学生更好地了解道德与法律的不同。
通过表格的填写,学生可更直观地感受不同违法行为的区别。
通过此案例引出关于犯罪的含义、特征及类别。
学生对此知识点能有较为直观的认识。
通过此案例分析,让学生对本框题的知识点有更好的了解。
课堂小结
通过这个框题的学习,我们懂得了哪些行为是违法的,那些行为是合法的,什么行为是违法犯罪的,什么样的行为会给社会和他人带来什么样的法律后果,以及相应地要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
事实说明,违法与犯罪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有些人走向犯罪的深渊都是从一些小事开始的,俗话说:
“蝼蚁之穴,溃千里之堤”,我们青少年一定要学法、知法、守法,防微杜渐,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出示知识网络图,见板书设计。
)
全面理解内容,形成知识网,提升能力
巩固新课
出示投影:
活动:
“我是小法官”,请结合所学知识判定下列行为分别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应承担什么责任?
出示投影:
案例一:
吴某的小卖店被盗,便到派出所报案称系邻居王某所为,吴某还对许多人说:
“王某偷了我店里的东西,派出所正在侦察,没几天王某就会被逮捕。
”经派出所调查,排除了王某作案的可能性,但吴某仍坚持说是王某作的案。
请问吴某的行为属于什么违法行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属于民事违法行为,应承担民事责任)
案例二:
学生小创因多次未完成作业,且还撒谎,被其母采用笤帚打成重伤,其母亲的行为属于什么违法行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属于刑事违法行为,应承担刑事责任)
案例三:
中学生王某无心学习,和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合伙绑架一名幼儿园的小朋友,并电话威胁其家人不给三十万元钱就撕票。
(属于刑事违法行为,应承担刑事责任)
通过活动来巩固知识点。
六、板书设计
有利于传授知识和培养学生严谨的逻辑思维。
本框题板书将传统板书与电脑投影结合起来。
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谁都不能违法含义
法
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
一般违法行为
民事违法行为
不类别
刑事违法行为—严重违法行为
违反国家宪法行为
可含义
犯罪严重危害性—最本质特征相互联系,不可
犯罪必特征刑事违法性—罚罪的法律标志分割,共同构成违受惩罚刑罚当罚性—犯罪的必然后果罪与非罪的标准
含义
刑罚与刑法的区别
主刑: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种类
附加刑: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七、教学反思
1、教案的设计采用以活动贯穿全过程,学生在活动中探究、体验、感悟,打破了传统单向信息传递的方式,充分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热情,较好的培养了学生合作、探究意识。
2、教学过程中安排了“联系生活,以案说法”、“课外拓展,学法践行”等活动体现了课程的实用价值。
3、但在教学过程中,本人忽视了初一学生的概括能力不足,因此在对知识点的概括中出现了冷场,在提示或问题的引导上没有把握学生的思维,造成对知识点的误解。
希望在今后的教学中克服不足,提高教学和教育水平。
八、教学点评
由于本课知识点多,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也不是很清楚,所以在设计此教案时,注重了知识体系的把握与落实,在活动上的设计相对少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