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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8安全资料管理办法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白河倒虹吸项目部

安全资料管理办法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白河倒虹吸

(合同编号:

HNJ-2010/BH/SG-001)

 

安全资料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

BH/AQZDO08

持有人(部门):

 

2010-11-10发布2010-11-10实施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白河倒虹吸项目部发布

 

批准:

审核:

校核:

编制:

文件更改记录

序号

更改单编号

文件编号

更改页码

更改方式或内容

安全资料管理办法评审记录

工程项目名称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白河倒虹吸

评审日期

2010年11月10日

评审人员

评审内容

结合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白河倒虹吸施工标段具体情况,对以下内容进行评审:

1、安全资料管理办法的可操作性;

2、本办法是否能对本工程安全管理进行有效监督和控制;

3、本办法的合理性是否满足要求;

4、本办法实施的有效性。

 

评审结论

 

备注

 

评审小组负责人:

填表人:

日期:

日期:

BH/QR—08安全资料管理办法审批表

名称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白河倒虹吸项目部安全资料管理办法

编号

文件编号:

BH/AQZDO08

会签部门

责任人签名

日期

质量管理部

技术部

经营合同部

综合办公室

机电物资部

生产管理部

测量队

环境安全部

财务部

此页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

审核人

批准人

安全资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使管理过程具有可追溯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部应根据管理需要建立安全管理台账。

需归档保存的,按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章安全资料管理职责

第三条项目部各单位职责

1、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制订项目部安全资料管理制度,负责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评价资料管理;监督、检查项目部职能部门、施工厂队安全资料管理工作。

2、技术部负责对项目部所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管理。

3、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资料管理工作。

4、作业厂队负责本厂队的安全资料管理。

第三章安全管理资料的主要内容及归口部门

第四条项目部安全管理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管理基本情况(安全环保监察部);

2、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环保监察部);

3、安全管理目标、工作计划、总结、考核(安全环保监察部);

4、安全生产会议资料及记录(安全环保监察部);

5、专项安全施工措施、安全技术交底(技术部);

6、危险因素辩识、评价与控制(安全环保监察部汇总,各部门、厂队分项);

7、安全投入(财务部);

8、安全检查(安全环保监察部);

9、安全培训(取证培训:

综合办公室,安全环保监察部备案;入场培训:

安全环保监察部);

10、安全活动(安全环保监察部);

11、特种作业管理(综合办公室或物资设备部,安全环保监察部备案);

12、事故管理(安全环保监察部);

13、安全设施的有关验收、检测(安全环保监察部);

14、救援预案(安全环保监察部);

15、分包单位、临时用工的管理(合同管理部);

16、安全文件(安全环保监察部);

17、专项安全管理:

消防、交通、设备、防汛、用电、职业病防治、危化物品等(相关主管部门)。

第五条安全管理基本情况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2、与业主、分包单位及其它相关方的安全义务和责任的合同条文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文件的复印件;

4、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任命文件和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

5、现场平面布置图及重大危险因素分布示意图;

6、项目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安全监督体系图;

7、项目部安委会或安全领导小组和安全部门成员名单。

第六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资料

第七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3、安全生产检查办法;

4、安全环保考核办法;

5、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办法;

6、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

7、安全资料管理办法;

8、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9、分包单位与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办法;

10、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1、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办法;

12、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13、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14、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办法;

15、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16、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17、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办法;

18、重大危险因素管理办法;

19、事故及灾害应急救援预案;

20、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21、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八条安全管理目标、工作计划、总结、考核资料:

1、上级的考核目标、本级的目标、内部分解的目标及签订的内部安全生产责任书、工程分包安全生产责任书等;

2、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及阶段性工作安排;

3、年度及阶段性工作总结、汇报、工作请示等;

4、年度上一级对本级的考核评价及本级对下一级的考核评价及奖惩。

第九条有关安全生产会议资料(安全环保监察部):

1、安委会会议签到表、记录、纪要;

2、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专题会议、例会会议签到表、记录、纪要;

3、参加其它有关安全会议的记录和资料。

第十条专项安全施工措施及安全技术交底(技术部):

1、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及审批表;

2、特殊或专项安全措施评价、审批记录、签证;

3、安全施工措施、作业指导书交底会议签到表;

4、安全技术交底签字记录。

第十一条危险因素辩识、评价与控制资料(安全环保监察部):

1、危险因素辨识、评价与控制清单及危险因素清单;

2、危险因素监控措施、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清单;

3、重大危险因素监控记录;

4、综合或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第十二条安全投入资料(财务部):

1、安全投入计划;

2、安全投入实施台账。

第十三条安全检查资料(安全环保监察部):

1、安全检查工作计划;

2、安全检查表;

3、各类安全检查实施记录;

4、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及验证记录;

5、违章行为处罚通知单、处罚记录;

6、上级或外部组织进行的安全检查、整改资料。

第十四条安全培训资料(综合办公室、安全环保监察部):

1、安全培训计划;

2、新入场人员三级安全教育记录表、培训资料、考试试卷、签到表,转岗人员、重新上岗人员安全培训记录;

3、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记录;

4、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安全技术培训记录;

5、参加上级、外部安全教育培训登记表、培训证书复印件;

6、违章违纪人员安全培训记录。

第十五条安全活动资料(安全环保监察部):

1、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本;(定期回收保存)

2、各类安全活动记录及相关资料。

第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资料(综合办公室、安全环保监察部复印备案):

1、特种作业人员名单;(按工种分类)

2、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复印件。

第十七条事故管理资料(安全环保监察部):

1、工伤事故报表;

2、工伤事故登记表及相关医疗资料;

3、未遂事故记录;

4、重伤、死亡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5、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资料。

第十八条安全检测和验收资料:

1、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检查检测记录(机电部门);

2、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机电部门);

3、接零、接地、避雷装置检测记录(机电部门);

4、安全防护用品检测记录(机电部门);

5、特殊防护用品、安全装置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记录(机电部门);

6、现场施工机械设备检验记录:

日常检验、大修验收、试车结果等(机电部门);

7、特殊安全设施验收记录:

如工作平台、栈桥、承重脚手架、排架等(安全环保监察部);

8、作业环境监测记录(安全环保监察部)。

第十九条应急救援预案资料(安全环保监察部):

1、组织机构;

2、物资、器材、设备及存放地点以及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3、培训、演练记录;

4、应急响应记录。

第二十条分包单位与临时用工的管理资料(合同管理部):

1、分包单位及人员一览表;

2、各分包单位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等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人复印件;

3、分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4、分包单位管理机构人员名单及有关证书复印件;(含安全管理人员)

5、分包单位评价、审查资料;(含施工简历、近三年的业绩、不良记录等)

6、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7、分包单位施工机械及复检验证记录。

第二十一条安全文件资料(安全环保监察部):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

2、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工作安排、要求等文件;

3、当地政府、安全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有关安全管理文件、规定、通知及回复;

4、对外、对上报送的各类安全文件、报表、总结、汇报、请示,安全生产联系函,对外发布的安全通告、告示(纸质、照片等),尤其是可能涉及法律纠纷责任划分有关请求和工作答复、处理、协调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二条专项安全管理资料(安全环保监察部):

1、专项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

2、专项措施方案;

3、专项安全管理交底记录;

4、专项安全管理会议记录;

5、专项安全管理危险与有害因素辨识;

6、专项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7、专项安全管理评价、验收、检测与检查记录等。

第二十三条其它相关资料(安全环保监察部及与安全相关的职能部门)。

第四章安全资料管理要求

第二十四条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和作业厂队应指定专人负责对安全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分类、标识和归档管理。

第二十五条项目部须配备一定数量的资料袋、盒和资料柜等硬件设施,以满足安全资料的管理需要。

第二十六条对归档的资料应进行标识,确保资料保持清晰、易于识别。

安全资料不能用铅笔书写,应用钢笔或毛笔并使用黑或蓝黑墨水书写,并应字迹工整、清楚。

卷内文件目录各案卷封面应填写清楚,资料分类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分类,但要便于查找和管理。

第二十七条资料管理员应将各自范围内的安全资料进行收集登记和分类整理归档,并建立收、发文登记、案卷目录和卷内文件目录。

第二十八条原则上安全资料应一年进行一次归档整理,将资料立卷整理并填写案卷目录,按要求移交档案室,并做好移交登记。

对于不移交的安全资料,由各单位自行管理。

第二十九条安全资料的审批、发布、借阅、更改、更新及销毁

1、安全资料的审批、发布、发放及更改和更新,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执行。

2、借阅安全资料应填写借阅登记;借阅重要安全资料应由部门领导同意,并经领导审查签字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3、借阅人员不得在资料上作标识、涂写、污损和损毁。

4、对于不能按期归还的,各单位资料管理员应向借阅人员及时追回。

第三十条安全资料的保管

1、安全资料的保管期限按水电十四局有限公司《科技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2、安全资料保管环境应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并有防火、防潮、防虫、防尘、防盗等安全措施。

3、负责安全资料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资料的保管情况,发现有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应及时修补和复制。

第三十一条违背本办法规定,造成损失的,依据公司《科技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白河倒虹吸项目部

二O一O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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