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河北省大学生志愿者健康行动计划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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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河北省大学生志愿者健康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年河北省大学生志愿者健康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由省财政资金支持,招募名(含、年延期志愿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医学专业及贫困地区亟需的其他专业毕业生,重点安排到张家口、承德、保定的部分乡镇卫生院及全省个重点贫困县和个易地搬迁县从事为期年的志愿服务工作,为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提高服务地医疗卫生人员整体素质、群众健康保健意识,促进当地卫生事业和经济建设健康发展。
二、服务地点
张家口、承德、保定的部分乡镇卫生院及全省个重点贫困县和个易地搬迁县等。
三、工作步骤
(一)建立组织实施机构(年月中旬前完成)
.由团省委、省卫计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成立河北省大学生志愿者健康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和项目管理办公室。
.服务市团委、卫计委、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部门联合成立市领导小组和项目办服务县成立县领导小组,团县委及有关部门联合成立县项目办,相关信息情况由市项目办汇总后报省项目办。
(二)招募选拔志愿者(年月日前完成)
健康行动计划志愿者主要招募对象为我省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其中年新招募健康行动计划志愿者人数为名,、年延期志愿者人数为名。
.志愿者报名
各相关高校项目办要充分利用校园网、校广播站、宣传条幅、宣传彩页、微信、微博、个人邮箱等形式,使高校毕业生准确、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高校毕业生可从河北共青团网站()和河北青年志愿服务网()公告栏中下载报名表,填表(一式两份)后交本校项目办(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份)。
报名时间到月日截止。
校项目办要仔细审核志愿者报名信息,做好志愿者报名情况和电子档案的保存,并将审核通过的志愿者信息(三份纸质版报名表和一份加盖校团委公章的汇总表)于月日前汇总后上报省项目办(汇总表格式见附件),逾期未报高校项目办当年推报资格将自动取消。
.志愿者选拔
省项目办综合考虑岗位需求、学历、专业等因素,月日前选拔确定入选志愿者名单并在河北共青团网站()和河北青年志愿服务网()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的大学生志愿者与省项目办签订招募协议,协议签订后由省项目办向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
为便于管理,同一高校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集中派遣到同一县服务,也可在有服务岗位的生源地服务。
(三)申报审核服务岗位
.确定服务县及志愿者名额。
各市项目办要按照相对集中原则,充分考虑各县(区)的实际情况和当地党委政府对健康行动计划的重视程度等因素,确定服务县和志愿者名额。
.申报服务岗位。
服务岗位的确定采用申报制度,岗位类别重点为医疗卫生、扶贫攻坚等。
各服务县项目办负责本县的服务岗位申报工作,服务岗位采取志愿服务队的形式,尽量相对集中,各服务单位申报服务岗位要切合实际要求,并能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确定服务岗位。
各服务县团委要在卫计委充分沟通协调,选择需求说明详细、后勤保障得力的岗位,保持岗位的连续性,形成接力机制。
服务岗位原则上应在乡镇一级,有特别要求的可以在县区。
各市项目办对服务岗位详细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并在月日前汇总上报省项目办(邮箱)。
(四)志愿者体检、培训及上岗(年月上旬前完成)
.体检。
学校位于省会城市的志愿者,由省项目办组织统一体检;学校位于非省会城市的志愿者,可按省级项目办要求,由所在地区的地(市)级团委组织统一体检,志愿者体检工作参
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体检标准参照西部计划体检标准。
.培训。
大学生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集中培训。
.上岗。
服务市项目办组织志愿者抵达服务地,协调服务单位安排志愿者工作、食宿等相关事宜,及时反馈志愿者上岗信息。
(五)志愿者日常管理
.志愿者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各服务县团委、服务单位共同承担。
团县委负责志愿者的日常考勤、月考勤上报、请销假管理、突发事件处理、组织管理和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相关政策;服务单位负责协调落实志愿者服务岗位,为志愿者提供免费住宿等相关保障;并对志愿者进行业务管理、对志愿者服务情况作出鉴定。
大学生志愿者所在高校项目办应及时了解志愿者工作和生活情况并积极协助解决有关问题。
县项目办可选调一名志愿者到项目办,协助开展本县志愿者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级项目办对志愿者进行日常管理、服务记录和考勤考核。
执行志愿者月考勤上报制度、请销假制度和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制度。
.省项目办建立群,微信群等,为志愿者的工作、生活、交流提供信息服务。
(六)评估考核
各级项目办制定评估考核办法,对项目实施总体绩效、志愿者个人的服务业绩和各级项目办工作等方面进行及时考核和系统评估。
.省项目办对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做出鉴定并存入本人档案。
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的,出具《河北省大学生志愿者健康行动计划志愿服务鉴定书》,作为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材料依据。
.主办单位对各级项目办、项目实施单位和志愿者个人工作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考核结果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四、经费保障
(一)相关经费由省财政统一拨付。
服务期间,志愿者每人每月生活补贴元。
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省财政支持,个人承担部分从志愿者生活补贴中扣除,相关标准按照当年社保部门缴纳基数确定。
(二)志愿者体检费由省财政统一支付。
五、政策支持
(一)河北省大学生志愿者健康行动计划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地方项目。
根据《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中青联发[]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号)以及《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服务期满年或年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在考研加分、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和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等方面享受相应的政策。
(二)志愿者相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三)服务期满年内,志愿者户籍、档案未迁出毕业院校的志愿者,可享受一次应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和落户等政策。
河北省大学生志愿者健康行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周子毓
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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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附件:
、年河北省大学生志愿者健康行动计划报名汇总表
、年河北省大学生志愿者健康行动计划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年河北省大学生志愿者健康行动计划服务岗位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