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基本规范.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9853654 上传时间:2023-02-07 格式:DOCX 页数:17 大小:27.2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生产基本规范.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安全生产基本规范.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安全生产基本规范.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安全生产基本规范.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安全生产基本规范.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基本规范.docx

《安全生产基本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生产基本规范.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安全生产基本规范.docx

安全生产基本规范

安全生产基本规范

编号:

MDRH-SC-2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政策、法令和劳动保护规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

  2、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自觉执行“五必须、五不准”制度。

五必须的具体内容是:

  当班必须穿好工作服。

接触有毒、有害、高温、易崩溅的工作时必须佩戴眼镜。

作业时必须戴好防护手套。

登高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五不准的具体内容是:

上岗不准穿高跟鞋、凉鞋或带铁掌的皮鞋。

进入厂区不准带烟、火。

当班不准干私活、脱岗、窜岗、睡岗。

不准用汽油洗衣服、设备。

有毒、危险岗位处理险情不准单独作业。

3、工作中要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及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对他人违章作业有权制止。

4、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安全规程及设备性能,懂生产、懂安全,基本功过硬。

5、岗位人员必须掌握安全防火、防毒、防静电知识,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毒器材。

6、生产岗位要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规定的内容,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和报告,发生事故后要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7、坚持“安全第一”,两人以上工作有一人负责安全。

8、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标准制度,服从组织指挥、服从调度,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令。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维修制度

检修前准备

1、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设施的检修。

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2、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好任务的同时,书面交待好安全措施。

3、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人员对检修过程进行风险评价,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4、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时,必须进行清洗置换和有效隔离,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5、清洗置换的设备,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置换有效合格。

6、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包括惰性气体)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生产车间加设盲板。

7、检查设备管道与运行中设备管道连接时,中间必须加隔盲板,在抽堵有毒气体盲板时,应戴好防毒面具。

8、设备检维修负责人要对移交检修的设备置换处理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确认合格方可办理移交。

9、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专人监控,方能检修。

检修安全规定

1、检修人员要对检修项目进行检查,符合危险作业的项目办理审批手续;检修前准备工作符合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检修。

2、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3、凡槽罐、设备、管线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上悬挂警告牌。

4、在受限空间、容器内及不通风处作业,应采取临时通风措施,或使用空气呼吸器等,并设专人监护确保作业安全。

5、凡检修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或者12V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

6、拆卸有危险的管道,应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松螺丝时应先松外面的,防止中毒和灼伤等伤害。

7、遇有易燃、易爆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8、设备内检修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检修人员保持有效联络。

9、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害检修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设备。

再次检修时必须重新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

10、较大型设备内检修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及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竣工验收

1、检修竣工后,检修部门要细致检查,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搭设的工作架台、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2、检修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

经验收后,对检修前所堵设的盲板和切断的管线等要责成专人检查处理。

3、竣工验收时,生产和检修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检修标准,安全装置是否恢复齐全。

4、生产单位自己检修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到现场检查验收。

5、检维修设备(设施)竣工验收单,签字验收后;交由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临时用电安全规程

1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1、设置漏电保护器

(1)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设置漏电保护器。

(2)开关箱中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3)漏电保护器应安装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4)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

1.2、电气设备的设置应符和下列要求

(1)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2)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

开关箱应“一机一闸一箱”,每台用电设备应有自己的开关箱,严禁用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3)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

(4)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

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烟气、蒸汽、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

也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5)配电箱、开关箱安装应要端正、牢固,移动式的箱体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米,小于1.5米。

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0.6-1.5米。

配电箱、开关箱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1.5mm.。

2、电气设备的安装

(1)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内,金属板与配电箱体应做电气连接。

(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各种电器应按规定的位置紧固在安装板上,不得倾斜和松动。

并且电器设备之间、设备与板四周的距离应符合有关工艺标准的要求。

(3)各种箱体的金属构架、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经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4)配电箱后面的排线需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用卡钉固定在盘板上,盘后引出及引入的导线应留出适当余度,以便检修。

3、电气设备的操作与维修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施工现场内临时用电的施工和维修必须有经过培训后取得上岗证书的专业电工完成,电工的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初级电工不允许进行中、高级电工的作业。

(2)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

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4)负责保护所有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4、电气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

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

工作时必须穿戴好绝缘用品,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2)检查、维修配电箱、开关箱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3)配电箱内盘面上应标明各回路的名称、用途、同时要作出分路标记。

(4)总、分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指定专人负责。

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上锁。

(5)各种电气箱内不允许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

箱内不得挂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

(6)熔断器的熔断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5.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5.1.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技术档案。

5.2.建立技术交底制度。

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5.3.建立安全检测制度。

从临时用电工程竣工开始,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

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

5.4.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防火、防爆、防毒、防尘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有关防火、防爆、防毒、防尘的措施、规定、条例,保证安全生产无事故,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制定了防火、防爆、防毒、防尘管理制度。

一、必须逐级执行管理制度,确定各部门负责人管理工作,使管理制工作与安全生产密切配合,以保证有效地贯彻管理制度。

二、必须根据生产操作的特点,制定相适应的管理措施及必要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应逐级地定期进行防火、防爆、防毒、防尘的检查,发现隐患,必须及时解决。

三、要发动和依靠职工做好管理制工作,经常向职工有计划地进行管理教育,使其自觉地遵守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现场安全生产。

四、一般要求:

1、室外消火栓应根据建筑物及施工密集程度布置,一般每隔120米应设置一具。

消防系统应定期检查、试验,经常保持畅通,一切防火器材不准移作它用。

2、生产现场、仓库、宿舍等处和重要机器设备旁边均应安置适当量的灭火器,并做好防雨、防冻措施,按月进行检查。

黄砂、灭火器等消防材料,应安放在易取处。

3、在生产区,严禁明火,禁止吸烟。

4、宿舍内吸烟应备有烟灰缸,不准随便乱仍烟头,严禁躺在床上吸烟。

5、生产现场和生活区的电源,均应采取集中控制,分区管理的办法,严禁私拉乱接,严禁使用电炉。

6、进入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时,严禁携带依然、易爆引火物;在厂区内动火,应遵守动火和防火管理制度,发生火警时应立即报告安全生产部。

7、严禁使用汽油、苯、丙酮等擦洗衣帽。

穿有油污的衣服或有关带油器具,不准接近用火地点,以防着火。

8、各种受压容器应具有合格证和设有安全阀、压力表,应确保灵敏准确,经常维护保养。

氧气瓶严防粘染油脂,并应设瓶盖和防震圈,乙炔发生器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五、动火与防火要求:

1、凡在生产厂区或不许动火的区域内动火,必须与安全生产部取得联系,并办好动火手续后放可动火。

动火前,要清理工作地点及四周的易燃、易爆物,以防引起火灾。

要设专人看火,工作完毕要将火彻底熄灭,方准离开。

2、在施工现场动火,必须离开易燃、易爆物10米以上,否则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在危险区域动火时,必须由质检室进行可燃气体的含量分析,符合要求后方可动火。

3、在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的设备和管道上动火时,要进行置换,清洗及切断盲板等工作,并应事先制定安全措施。

4、在高空动火下方有易燃物品时,应清除或采取遮盖措施,并设专人看火。

各种高温管道上不许放置脚手板和其它可燃物品。

六、防毒、防尘

1、禁止在散发粉尘或者有毒其他的工作场所用膳和饮水。

散发粉尘的作业,在生产条件许可下,应采用湿式作业。

2、散发有毒不健康的蒸汽、气体和粉尘的设备要严加密闭,必要时应装通风、吸尘和净化设备装置。

有毒物品应贮藏在专设处,并严格管理。

3、在接触酸、碱等腐蚀习惯物质并且有烧伤危险的工作地点,应有冲洗设备。

4、对经常接触有毒物质的作业人员,应做好个人的劳动保护工作,工作完毕后应进行洗涤、漱口和洗澡。

5、废料和废水应妥善处理,不要使它危害职工。

使用强酸、强碱及腐蚀剂安全规程

1、搬运和使用腐蚀性药品如强酸、强碱及溴等,要戴橡皮手套、眼镜,并穿深筒胶鞋。

2、搬运酸、碱前,应仔细做下列几项检查:

  ①装运器具的强度;

  ②装酸或碱的容器是否封严;

  ③容器的位置固定是否稳;

  ④搬运时,不许一人把容器背在背上。

3、移注酸碱液时,要用虹吸管,不要用漏斗,以防酸、碱溶液溅出。

4、酸碱或其它苛性液,禁止用嘴直接吸取;如无吸气器可用量筒量取。

5、开放盛溴、过氧化氢、氢氟酸、氨水和其它苛性溶液溶器时,应先用水冷却,然后开瓶。

开瓶时,瓶口不准对人。

6、在稀释酸(尤其是硫酸)时,应当一面搅拌冷水,二面慢慢将酸注入。

禁止将水注入酸内;

7、拿取碱金属及其氢氧化物和氧化物时,必须用镊子夹取或用磁匙采取。

8、废酸、废碱必须倒在专门的缸子内。

缸子应放在安全的地方。

9、如腐蚀性物质触到皮肤上时,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

10、腐蚀性强烈的物质有:

(1)硝酸;

(2)硫酸;(3)王水;(4)氢氟酸;(5)五氧化二磷;(6)氢氧化钾;(7)氢氧化钠;(8)盐酸。

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工应经专业训练。

并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者,方能参加起重操作。

2、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严格检查各种设备、工具、索具是否先好可靠。

不准超负荷使用。

麻绳不准用于机械传动。

3、现场动力设备必须接地可靠、绝缘良好,移动灯具要使用安全电压(36伏以下)。

4、多人操作要有专人负责指挥,统一信号,交底清楚。

严格按总指挥命令或信号工作。

如遇操作者看不清指挥手势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5、起吊工作物,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垫衬,然后试吊离地面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可靠后方能起吊。

6、使用起重扒杆定位要正确,封底要牢固,不许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7、操作卷扬机必须听从指挥,看清信号,正确操作。

严格做到:

信号不明,钢丝绳跑偏、超负荷、刹车不灵不开车。

用卷扬机作牵引时,中间不经过滑转不准作业。

8、安放要平稳,顶盖与重物间应垫木块,缓速顶升,随顶随垫,多台顶升时,要动作一致。

9、使用缆风绳应不少于三根,固定位置要牢靠,不准系结在电线杆、机电设备和管道支架等处。

缆风绳拉紧后与地面夹角应小于45°需要固定在现场建筑构件上时,须经有关部门同意。

10、卧式滚移重物时,地面必须平整,枕木垫要硬,钢管要园直。

需要用手扳动钢管时,手指应放在管内,物件前后不准站人。

11、起重区域周围应设置警戒线。

严禁非工作人员通行。

遇六级以上大风时,严禁进行露天起重吊装。

12、在起重物件就位固定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不准在索具受力或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13、吊物悬空时,禁止在吊物或吊臂下停留或通过。

在卷扬机、滑轮前及牵引钢丝绳边不准站人。

14、高空作业或使用其他机电设备时,应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天车安全操作规程

天车操作工负责具体执行本规程:

1、 天车工须经专门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2、操作人员在使用天车前,应进行例行检查,如有异常必须查明原因,待修复后方可启用。

3、使用前认真查看钢丝绳、吊钩、吊攀等部件是否完好。

4、作业时吊钩底下严禁站人,操作者应主动避让并制止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区。

5、操作者必须集中思想与搭档人员密切配合,在确保安全状况下起吊,作业时严禁谈笑嬉闹。

6、对天车要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使设备随时处于良好状态,严禁带病作业。

7、操作由专人操作,严禁无关人员随便开车起吊。

每次使用完毕及时关闭遥控器电源并保存好遥控器。

8、检修天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时,应挂上“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地面要设围栏或设专人看管,禁止人员从下面通行。

9、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

 

10、天车运行时,不准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1、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

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发出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

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一般不超过1米。

12、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3、不准将全物吊起后长时间停留在空中,如因特殊需要必须采取有效措施。

14、吊物超负荷吊运,如有特殊情况要经公司领导同意,要有专人指挥,但必须有安全措施。

15、吊运工作物必须平稳,不得摇摆,特别是吊运重大物品、精密设备,行车速度不得过快。

16、工作结束不用时,应将天车停放在安全处,将吊钩升至一定的高度,并切断电源,将遥控器关闭比保存好。

17、天车工必须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重量不明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天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放有活动物品的不吊; 

  (7)、氧气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危险的物品不吊; 

  (8)、带棱角、快口未垫好的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不吊。

装卸、搬运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物品装卸运输的有关规定。

装卸粉散材料及有毒气散发的物品,应配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2、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

不准超负荷使用。

3、装卸时应做到轻装轻放,重不压轻,大不压小,堆放平稳,捆扎牢固。

4、人工搬运、装卸物件应视物件轻重配备人员。

杠棒、跳板、绳索等工具必须完好可靠。

多人搬运同一物件时,要有专人指挥,并保持一定间隔,一律顺肩,步调一致。

5、堆放物件不可歪斜,高度要适当。

对易滑动件要用木块垫塞。

不准将物件堆放在安全道内。

6、用机动车辆搬货物时,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

如遇必须超高、宽、长装运时,应按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要有可靠措施和明显标志。

7、车辆行驶时,不准站在物件和前栏板之间。

车未停妥不准上下。

8、装卸货物应挂规定吊点。

起吊装箱件时应先检查箱体底脚是否牢固完好,按吊线标志吊挂,并经试吊确认稳妥后方能起吊。

9、使用卷扬机、钢管滚动滑移货物时,要有专人指挥。

路面要坚实平整,绳索套结要找准重心,保持直线行进,有棱角快口部位应设垫衬,卸车成下坡应加保险绳,货物前后和牵引钢丝绳边不准站人。

10、装运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严禁与其他货物混装。

要轻搬轻放,搬运场地不准吸烟。

车厢内不准坐人。

11、装卸时,应根据吊位变化,注意站立位置。

严禁站在吊物下面。

12、车辆装运物件,不得超过车厢允许高度和宽度。

两侧一米五以内。

不得堆放装卸物件,不准在车厢底下或顶上休息。

13、在高栏板车厢装卸货物起重驾驶员无法看清车厢内的指挥信号时,应设中间指挥,正确传递信号。

空压机安全规程

  1、开车前检查一切防护装置和安全附件应处于完好状态,否则不得开车。

2、检查各处的润滑油面是否合乎标准。

3、压力表每年校验一次,贮气罐、导管接头外部检查每年一次,内部检查和水压强度试验每三年一次,并要做好详细记录,在储气罐上注明工作压力,下次试验日期。

4、安全阀须每月做一次自动启动试验和每六个月校正一次,并加铅封。

5、当检查修理时,应注意避免木屑、铁屑、拭布等掉入汽缸、储气罐及导管里。

6、用柴油清洗过的机件必须无负荷运转10分钟,才能投入正常工作。

7、机器在运转中或设备有压力的情况下,不得进行任何修理工作。

8、经常注意压力表指针的变化,禁止超过规定的压力。

9、在运转中若发生不正常的声响、气味、振动或发生故障,应立即停车检修好后才准使用。

10、水冷式空压机开车前先开冷却水阀门,再开电动鸡,无冷却水,或停水时,应停止运行。

如系高压电机,启动前应与配电房联系,并遵守有关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11、非机房操作人员,不得入机房。

因为工作需要,必须经有关部门同意,机房内不准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12、工作完毕将贮气罐内余气放出。

冬季应放掉冷却水。

 

安全管理协议

协议甲方:

        

协议乙方:

        

甲方将工程交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法规,结合我司施工生产的实际情况,明确双方的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施工范围:

4、开、竣工日期:

年月日—年月日

二、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政府和各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建立管理组织体系、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应有各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合理布置现场,确定防护的重点部位和防护措施。

乙方应按工程项目的总体布置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按有关安全管理的要求进行施工,特别强调要认真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4、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现场安全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大家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会同乙方向当地安监站等有关部门申请开工报告手续,并积极配合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各类安全检查。

6、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召开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有关人员出席,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并必须经常性地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特别强调在安排任务时,乙方必须对施工班组进行书面有针对性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7、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

为了加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争创达标施工现场,甲乙双方应相互合作,各负其责,经常联系,互相监督,凡安全生产上存在严重问题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应按“五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8、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力或明知故犯的行为,甲方有权力对乙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9、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等必须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停止施工,并彻底落实整改后方可继续施工。

10、由第三方(指业主或现场总包)提供的电器、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甲乙双方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

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成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负责。

乙方向甲方申请领用的各类安全标志牌、消防器材等用品,应要妥善管理,合理放置,工程完工后应及时交还给甲方,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加倍赔偿。

12、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县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部门培训并考核持证上岗,并按规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认证 > IT认证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