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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保障措施

施工安全保障措施

作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总包应加强对现场所有参战人员的安全文明管理、教育和监督。

同时总包必须服从监理的管理,认真完成监理所发出的指令。

在各个分包单位进场前,应对其进行安全文明教育和管理办法的交底,同时根据现场情况对管理条款进行完善和调整。

第一节、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及目标

1、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精雕细琢,塑造时代精品;安全文明,构建绿色家园”是我公司的职业建康安全方针。

本公司将不断持续地对管理绩效进行改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标准的内容,结合公司安全管理手册要求,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在施工中,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2、安全生产目标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杜绝重大工伤事故、死亡事故,轻伤频率为零控制。

杜绝火灾事故、煤气中毒、食物中毒和各种疫情的发生,现场无倒塌事故。

施工现场达到安全文明工地验收标准,保证不发生伤亡事故,争创“重庆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3、安全生产包含的内容

1、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管理、治安、保卫、保洁、消防、包括洞口的安全防护工作等。

2、施工现场进行统一规划、分区管理、各负其责、各专业承包单位不得随意变动。

3、总包单位有权督促专项承包单位在施工中将易破坏部分进行包裹保护。

第二节、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构

1、成立由总承包项目管理部项目经理为首,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专项安全管理体系,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消防、治安保卫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总承包项目管理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详下页框图。

项目安全管理机构框图

2、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各专业施工单位主要安全生产负责人须签订职业健康安全、消防、治安保卫等各项责任状,使得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3、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设安全工程师1名,并根据规定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员、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和专职的保卫管理人员,承担本工程的安全、消防、保卫管理和协调,负责本项目上述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传递。

4、专业分包项目经理根据分包工程实际情况成立管理组织,建立管理体系,设立专职安全员、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和专职的保卫管理人员承担工程的安全、消防和保卫管理工作,以及信息的收集和向总承包单位项目部传递。

5、劳务作业队由作业队长、班组长任兼职安全员与消防保卫管理人员。

负责作业队和班组的安全、消防、保卫工作。

6、专职安全工程师、专职安全员必须具备满足本岗位要求的素质和对口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并由管理经验丰富、管理能力强的人员承担,所有上述人员及特殊作业人员的资格能力由本单位进行控制,总承包单位进行备案存档并进行监督检查。

7、所有施工单位都必须编制明确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8、工程劳务合同和分包合同签订的同时,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同时与劳务承包方和分包项目经理部签订《消防、施工安全、保卫协议书》,协议中要根据该项工程的具体情况,填写补充条款,明确双方的义务和责任和管理范围。

9、总承包部定期组织召开分包项目经理部、劳务承包方参加的消防、安全、保卫例会,及时向分包项目经理部传达公司消防、安全、治安保卫的管理方针、目标,明确管理要求,总结近期工作情况,交流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信息,传达上级有关要求,布置相关工作重点。

10、为加强宣传教育,在工程施工现场设立足够的标志、宣传画、标语、指示牌、警告牌、火警、匪警和急救电话牌等标识;现场张贴应急程序及安全规则的相关海报;各种设备的安全保护、接地装置和操作说明及使用制度、用火证管理制度等等宣传资料。

11、建立安全、消防、治安保卫应急处理预案。

总承包单位在进驻工地14天内制定施工安全预防设施的详细计划书,并提交给业主方以供批准,严格按业主方批准的计划书执行。

第三节、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由公司质安部门制定施工安全制度,并结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进行安全管理。

总包与招标人之间、总分包单位之间、公司和项目部之间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协议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措施、考核及奖惩内容。

2、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

要求各级管理干部和各职能部门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各负其责,做到涉及生产安全的事有人管。

3、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为保证本工程施工安全,在施工前对地下室施工、模板支拆、脚手架、起重吊装、临时用电、塔吊等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均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

若在施工过程中更改方案的,由原审批人员同意,形成书面方案。

对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付诸实施。

4、公司定期检查与跟踪相结合的安全检查考核制度

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具体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措施。

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如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由监理发整改通知书,并按期整改。

施工项目设立安全管理小组,跟踪检查,每天跟班巡回检查,消防事故隐患,边查边改,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纪行为。

检查重点围绕高空作业、电气线路、机械动力等方面进行,防止发生高空坠落、触电、机械伤人等事故,检查中发现问题和隐患,必须立即整改,确保安全施工,并完善技术交底的签字与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定期接受业主和监理机构对安全进行百分制检查。

安全检查活动应做好记录并归档,对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对整改的问题也应作好记录。

5、坚持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工程开工前,工程项目总工程师向参加施工的各类人员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施工过程中,现场管理人员按施工安全措施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工序、工种安全技术交底。

工序、工种安全技术交底结合《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施工的规范标准进行,避免口号式、无针对性的交底。

并认真履行交底签字手续,以提高接受交底人员的责任心。

6、坚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根据公司程序文件的规定,所有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前都要进行员工安全培训,使他们能够以一种安全高效的方式履行他们的职责。

1、对所有入场的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并颁发安全上岗证,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2、经常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工作人员不违章作业和不得有违纪行为。

作业人员对可能影响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作业程序、作业条件,有权提出改进意见,有权对违章指挥进行检举和控告。

设置安全教育讲台:

7、坚持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项目组每周开一次安全例会,班组每天开展班前三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班后下岗检查,每月开展安全讲评活动,并有记录和考核措施。

8、坚持持证上岗制度

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所有架子工、塔吊、施工升降机、电焊机、钢筋成型等机械设备操作人员、信号指挥工等特殊工种,选派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技术熟练、持有本地特殊工种操作证的人员。

9、设备设施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施工现场的架子、临时电气线路、塔吊及其它机械设备均组织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并挂牌运行。

机械设备交接使用时,填写交接记录。

10、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制度

施工现场实行工伤事故报告制度和记录,建立事故档案,每月填写伤亡事故报告,无伤亡事故的需填写说明加盖公司管理部门印章。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业主现场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及“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11、坚持使用安全标志制度

现场指挥、质量、安全等检查人员须佩戴明显的袖章或标志,危险施工区域挂警示牌或警示灯。

施工现场悬挂醒目的安全标语和安全色标,实行全封闭管理,设立门卫,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

施工现场设安全标志,安全标志按规定挂设。

施工机械设备随机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各种安全标志符合国家《安全标志》的规定。

12、坚持防火、保卫制度

施工现场建立防火、保卫制度,配备足够的消防、保卫设施,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13、建立安全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按照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做好施工安全记录,建立安全资料档案。

安全技术资料设专人管理,做到及时、完整归档。

14、安全会议制度

在本工程实行安全会议制度,按与监理方、业主方约定的日期召开安全会议。

即时传达施工工地执行的安全规章制度情况,并作好记录。

每天各专业和各班组的安全员组织召开班前安全会。

主要内容是当日工作范围,使用的工具及设备,所涉及到的潜在危险,采取的预防措施,所穿戴的个人保护设备。

其它事宜,并作好记录和人数,每周上报给工程部。

第四节、个人安全防护用具及佩带

1、安全帽规定

施工现场个人安全防护,严格按照我公司的要求执行。

施工人员一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符合标准的安全帽。

安全帽的佩带方法如下图:

2、安全带

凡离地面在1.8m高以上进行操作的工人,均系好安全带,绳长限定在1.5—2m,周围无固定处,搭设支架来支持工人工作。

使其操作工人随时处于安全状态。

安全带的要求:

冲击负荷试验——拴挂100kg物体,抬高1m后,自由坠落后不破断为合格;腰带和吊绳破断力不低于1.5KN;带体上缝有永久商标、合格证、检验证;合格证上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年月、拉力试验、冲击试验、制造厂名、检验员姓名;五年报废(使用两年后,重新试验—80kg);可使用速差式自控可卷式安全带速差式自控器在1.5m距离以内自控为合格。

高处作业安全带系挂如下图:

高处作业安全带系挂

3、护目镜、防尘口罩、耳塞

护目镜:

电气焊工、剔凿、辐射

防尘口罩:

粉尘超标处。

如:

倒灰土,打磨工等

耳塞——噪声超标处。

如:

电锯、振捣器操作人员等

4、绝缘手套、绝缘鞋、防滑鞋

1、绝缘手套、绝缘鞋:

1、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都必须穿带绝缘手套、绝缘鞋如:

电工、电焊工、打夯工、振捣手、钻孔机操作手。

2、每年定期进行耐压检测。

3、专柜存放

2、防滑鞋——登高作业人员专用

凡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均配备劳动保护鞋,防止双脚被现场硬物损伤;禁止穿高跟鞋。

第五节、基础阶段安全防护施工措施

1、工程开工前

在施工前,总承包单位向业主和监理报送施工总平面布置,综合考虑施工给排水、消防管网敷设、施工用水、用电、道路、加工和材料堆场、垂直运输机械、办公、施工围挡、垃圾堆放等的布置情况。

并完善五图一牌的上墙工作,做到整齐美观,规格尺寸符合要求。

2、基础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

1、深基坑作业安全防护

Ø基坑上的安全措施

1、基坑周边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的有关规定在基坑周边采用Φ48.3×3.6mm的钢管搭设护栏,护栏高1.5m,距基坑边口距离不小于50cm。

2、基坑四周1.5m范围内,严禁堆放材料和土方,车辆进出场,设专人指挥,按规定路线行驶。

3、为防止地表水流入基坑,在基坑四周筑设1.2m宽散水护坡,为排出坑内雨水或施工用水,在基坑底四周设排水沟,排入四周集水井中由潜水泵统一抽排。

4、深基坑边防护安全设施示意图:

5、基坑边室外临边防护示意

深基坑安全防护

Ø上下基坑通道

1、上下基坑的马道要由专业脚手架工人搭设,并通过正规的检查验收,马道要平缓,同时要设防滑条。

侧面要设踢脚板和护拦,系挂密目安全网。

马道上不得堆放重物。

2、作业人员上、下班高峰时,专职安全员须对旁站组织指挥人员上下马道,确保作业人员有序上下。

上下基坑通道示意图如下:

3、基坑内作业的安全防护

1、挖土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程序进行,每层挖土前认真检查坑壁和支撑的可靠性,并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定时进行测试和检查。

2、基坑夜间连续作业,在坑内照明用36V低压照明,临进线路架设在脚手架上的木横担上。

并夜设红灯警示,专人值班负责安全。

第六节、主体、装饰阶段安全防护施工措施

为保证上部主体结构及装饰正常施工,确保地面人员安全,拟按照“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安全。

施工开始7天前,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安全施工措施方案,经审批后实施。

防护方案包括:

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临街交通要道附近、高空作业等各个方面。

1、“四口”防护措施

楼梯口、电梯口、预留口、通道口是高处坠落伤害、高处坠物打击伤害的危险点。

所以,做好“四口”的安全防护,是保证施工安全的重要环节。

另外在施工过程中,无外架的屋面周边、主体结构的楼层周边、施工用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的外侧边等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1、1.5米×1.5米以下的孔洞,用坚实覆盖竹胶合板盖住,有防止挪动、位移的措施。

1.5米×1.5米以上的孔洞,四周设两道护身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见下图)。

结构施工中伸缩缝和后浇带处加固定盖板防护。

序号

防护部位

图样

1

短边1500mm下的洞口防护

2

短边尺寸1500mm以上的洞口防护

2、电梯井口设高度不低于1.2米的金属防护门。

电梯井内每隔两层并最多10m设一道水平安全网(见下图),安全网封闭严密。

3、管道井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人员、物体坠落。

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设置固定式防护门或设置两道防护栏杆。

小预留、大预留洞口的防护及编号管理

4、电梯井和管道井不作为垂直运输通道和垃圾通道。

5、在电梯、强电竖井开始安装前,在每个电梯、强电竖井的门口处,采取临时止水措施。

2、临边防护措施

1、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设两道牢固防护栏杆(见下图)。

楼梯防护示意图

已建建筑楼梯防护实景展示

2、在建筑物每个楼层四周,未砌筑安装围护结构及女儿墙时,设两道防护栏杆,立挂安全网。

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洞口、临边防护的,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员撤离前将原防护设施复位。

楼层周边防护图

3、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洞口、临边防护的,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员撤离前将原防护设施复位。

临边防护及中间防护

4、地下室顶板上塔吊洞口采用模板进行封闭,避免水流入地下室,详下图所示:

3、楼层施工洞口措施

楼层上施工洞口均采用模板裁割成大于洞口的长方形防护,用水泥砂浆抹平楼板与防护间缝隙,防止上一层的施工用水通过洞口流到下一层,模板面刷黄黑相间的警示标志。

详下图所示:

4、水平作业通道防护

在主体结构施工时,为保证地面过往行人的安全,首先划分平面、立面安全区域,对所有出入的通道、出入口均设置安全水平防护棚、安全警示标识。

在主体周边搭设3.0m宽的外挑硬防护架,以防高空落物。

在施工期间,出入口处必须搭设防护板棚,棚的长度为5m,宽度大于出入口,材料用钢管搭设,侧面用密目安全网全封闭,顶面用架板满铺一层。

施工通道必须与主体施工进度同步,并做到安全、牢固,无障碍物影响。

临边施工通道主体施工安全通道示意图

5、装饰阶段交叉作业防护

1、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

2、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并设警戒区。

3、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不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

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体。

6、高处作业防护

1、高处作业施工遵守现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2、从事高处作业的职工,经专门安全技术教育和体检检查,合格才能上岗。

3、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按照作业性质和等级,按规定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

4、冬季施工时,按规定做好职工防寒保暖工作,根据工程情况因地制宜地设置挡风防寒或临时取暖等措施。

在夏季施工时采取降温与预防中暑措施。

5、高处施工人员集中处,在高层建筑每三层设置临时一个厕所,每栋建筑至少设置2个,且厕所的设置位置在栋号首层明显位置公示,每天派人清扫。

6、高处作业施工前,逐级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安全防护措施。

并对所使用的现场脚手架材料、机械设备和电气设施等进行检查,确认其符合要求后使用。

7、高处施工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操作。

如必须上下同时进行工作时,应设专用的防护棚或隔离措施。

8、高处作业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随时清扫干净,废料与余料集中放置,并及时清除,严禁随意乱放或向下丢弃。

9、在2m以上的高度从事支模、绑扎钢筋等施工作业时具有可靠的施工作业面,并设置安全稳固的爬梯。

10、高处施工时物料堆放平稳,临边和洞口附近不堆放物料,以免妨碍作业、通行。

11、高处作业使用的铁凳、木凳应牢固,两凳间需搭设脚手板的,间距不得大于2米。

7、脚手架作业安全防护

1、外用脚手架严格按照业主和监理批准的施工脚手架搭设方案搭设,并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批复后实施。

2、住宅为全封闭型钢双排挑架,独立商业为双排落地架。

主体施工时采用全封闭施工,为防止混凝土、水泥浆溅落,操作层围护架外挂钢板网。

落地架地基土应夯实找平,混凝土硬化,底部加垫宽不小于200mm厚50~60mm木板,做好排水,搭设高度超过24m的脚手架,地基的承载力应经过验算,且取相应措施,地基应里高外低,坡度不小于3%,做好排水处理以防浸水。

悬挑脚手架的悬挑梁应按照悬挑脚手架的高度选择不同型号的工字钢或槽钢。

悬挑脚手架的高度不应大于20m,高度超过20m应组织专家论证后方可施工。

3、脚手架的操作面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大于20厘米,操作面外侧设一道护身栏杆和一道18cm的挡脚板。

施工操作层应围网封闭,主要出入口及沿楼通道应设双层防护棚,脚手架、安全网必须按规范选材、搭设和验收。

脚手架验收合格后,需挂验收合格牌,并有记录,挂在脚手架外侧。

作业面脚手板铺设示意图:

4、脚手架施工层操作面下方净空距离超过3m时,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脚手架里口与结构外墙间水平网无法防护时铺设脚手板。

架体用密目安全网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

脚手板下方水平兜网支挂示意图:

5、结构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大于1.5米,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2米,小横杆间距不大于1米。

装修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大于1.5米,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8米,小横杆间距不大于1.5米。

6、脚手架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超过4米,水平距离不超过6米,拉接使用钢性材料。

7、脚手架按要求设置连续的剪刀撑,保证结构整体不变形,剪刀撑宽度不超过7根立杆,斜杆与水平面夹角控制在45-60度内。

8、脚手架的结构用荷载不超过3000N/㎡,装饰用荷载不超过2000N/㎡。

9、脚手架基础牢固、平整坚实,搭设前经计算,并编制专题施工方案,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按其实施。

并按照规定搭设临边防护和中间防护。

10、脚手架搭设完毕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检查《JGJ59-2011》,并同时满足公司安全手册的要求。

11、外架封闭安全网必须是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施工围栏应坚固、安全、美观并规范成线,并做到定时清洗。

在主体结构施工中,严禁将润管砂浆倾倒在密目安全网上。

12、搭设完毕的脚手架上的钢管、扣件、脚手板和连接点等不得随意拆除。

施工中必要时,经工地负责人同意,并采取有效措施,工序完成后,立即恢复。

13、施工通道必须与主体施工进度同步,并做到安全、牢固、无障碍物影响。

14、每个单体工程外封闭脚手架必须悬挂标幅、标语。

注明施工栋号、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语(相关标语需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后方可上架)。

15、卸料平台采用型钢悬挑,型钢经过设计计算,卸料平台设置限重牌,卸料平台外围设置上下两道防护栏杆(上杆高度为1.2m,下杆高度为0.5~0.6m),用密目网或竹胶板进行封闭,并设置挡脚板,悬挂平台操作警示标制。

示意图如下:

16、脚手架拆除时,先检查与建筑物连接情况,并将脚手架上的存留材料,杂物等清除干净,自上而下,按先装后拆,后装先拆的顺序进行,拆除的材料统一向下传递或吊运到地面,一步一清。

不准采用踏步拆法,严禁向下抛掷或用推(拉)倒的方法拆除。

17、搭拆脚手架,设置警戒区,并派专人警戒。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和恶劣气候,应停止脚手架搭拆工作。

第七节、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建立相关的管理文件和档案资料。

2、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订立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相关责任,分包单位必须遵守现场管理文件的约定,总包单位按规定落实对分包单位的用电设施和日常施工的监督管理。

3、建立现场临时用电的检查制度,关于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4、地下室照明采用专线供电,配备安全隔离变压器,电压36V;所有楼梯每层布置两盏照明灯,分别置于楼梯间两端休息平台,采用专线供电。

手持照明灯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潮湿作业场所使用24V安全电压,导线接头处用绝缘胶带包好。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明确职责,并建立电工值班室和配电室,确定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

现场各类配电箱和开关箱配备检修和维护责任人。

6、临时配电线路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采用绝缘导线,不采用塑胶软线,电缆线路按规定沿附着物敷设或采用埋地式敷设,不沿地面明敷设。

7、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及各类施工活动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和监护措施。

8、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

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并在电箱正面门内绘接线图。

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联系,采用外插连接方式。

各级配电箱示意图:

Ø现场使用的电箱、电器和线路架设符合标准。

箱体颜色醒目、门锁全,有色标有编号。

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

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固定式配电箱设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

Ø独立的配电系统按部颁标准采用TN-S制及防雷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

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第八节、施工机械安全管理措施

1、施工机械安全管理措施

1、大型施工机械进场实行准入制度,机械进场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中小型机械按规范要求办理外观检查、安装、调试,确认各项指标合格后,办理机械设备验收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2、机械操作人员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3、施工现场禁止任何人员进入塔吊回转半径以内的区域,以免发生危险。

4、塔吊的基础、安装和使用须符合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塔吊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测。

塔吊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5、所有机械作业应遵循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的规定。

2、塔吊使用安全措施

本工程垂直运输机械主要设置了2塔吊,施工时通过强化塔机作业的指挥、管理、协调,来保证安全、合理使用、提高效率、发挥最大效能,满足生产进度的要求。

塔吊的三保险五限位必须齐全有效,定机定人定指挥,挂验收合格牌、设备技术性能牌和上岗人员牌,施工电梯安全保险装置齐全有效,楼层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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