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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十三五环境保护

莆田市“十三五”环境保护

与生态建设规划

 

2016年4月

 

目 录

一、规划背景

(一)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概况

莆田市地处福建沿海中部,同台湾省隔海相望;北接福州市,西连泉州市。

市境位于北纬24°59′-25°46′、东经118°27′-119°39′,东西长122.4Km、南北宽80.5Km,陆域面积4200Km2。

东南临海,有着丰富的海岸线资源和山海自然景观以及博古典雅的人文景观。

地质背景处于闽东南火山喷发带中段,主要由中生代火山岩和侵入岩组成,土壤属中亚热带和亚热带土壤类型。

整个地势背山面海,西北部山峦叠嶂,中部丘陵起伏,东南部平原广阔与逶迤的木兰溪、延寿溪、萩芦溪构成了江南水乡。

区域气候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常年主导风向为北风、东北风。

莆田市是1983年9月建立的省辖市,2002年经国务院批准,辖区重新划定为城厢区、荔城区、涵江区、秀屿区和仙游县,有39个建制镇、7个乡集镇、8个街道办事处。

全市2014年末全市常住人口约285万人。

2014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502.07亿元,比上年增长11.1%;财政总收入175.08亿元,比上年增长14.3%,地方财政收入110.30亿元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规划提出的100亿元的目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452.44亿元、比2013年增长21.9%;规模以上工业产值2290亿元、比2013年增长13.3%。

城镇化率55.3%,超出目标0.3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2841元,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规划提出的12600元的目标。

经济保持在12%左右的平稳增长,经济结构更加优化,工业化进程明显加快。

(二)莆田市“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十三五”期间,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到2020年,全市经济综合实力大幅提升、支柱产业基本形成、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协调、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前列、改革创新取得重大进展,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

努力建设宜业、宜商、宜居的莆田,力争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

1.综合实力大幅提升

全市经济保持稳定较快发展,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5%左右,到2020年力争3000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1万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6%左右;财政总收入3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0%左右,地方级收入力争200亿元,年均增长11%左右;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力争40%,主要经济指标平衡协调,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

2.支柱产业基本形成

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产业发展迈向中高端,集群化进程加快,在化工(纺织化纤)新材料、食品加工、工艺美术、电子信息等方面建成福建先进制造业的重要基地。

高端装备、医疗健康等新兴产业成长壮大。

3.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就业、教育、文化、社保、医疗、养老、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

社会就业更加充分,五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0万人。

社会保障实现全民覆盖。

全面建成教育强市。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千人均床位数达到5.5张以上。

4.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协调

区域发展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城市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新型城镇化试点示范带动作用增强,基本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到2020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48%左右,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7%左右。

老少边岛地区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实现行政村“村村通公交”、“村村通快递”。

5.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前列

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二氧化碳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完成省下达指标,土地、水、海洋等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95%。

农村安全饮用水全面实现。

城市绿心有效修复合理利用,木兰溪、萩芦溪Ⅰ-Ⅲ类水质比例分别高于83.3%、95%。

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0%左右,基本建成全国森林城市。

6.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

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基本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力争3.8万元,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提前比2010年翻一番。

国家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空壳村全面消除。

法治莆田建设全面推进,人民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人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包容和谐的社会基本形成,建成全国文明城市。

7.改革创新取得重大进展

国家、省赋予的改革试点取得重大突破,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社会办医、新能源示范城市、电商示范城市等重点领域改革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可复制、能推广的试点经验更加成熟定型。

市场活力、创新创业活力显著增强,基本形成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制度环境,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高,每万人口专利拥有量3件。

全方位对外开放不断拓展,对台前沿平台和海丝节点城市作用更加凸显,对外开放的竞争优势进一步增强。

二、环境形势分析

(一)《莆田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情况回顾

《莆田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实施四年来,我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协调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稳步推进《规划》实施,主要环保任务进展顺利,主要预期目标大多如期实现。

与此同时,存在的环境问题与安全隐患仍不可掉以轻心。

1.环境质量总体位居全省前列

在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在较优水平。

“十二五”以来,我市主要流域整体水质状况良好,木兰溪和萩芦溪水质功能达标率均为100%;城市内河水质状况较差,水质功能达标率为70.8%;空气质量连续三年位居全省第一,城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在99.7%以上;城市声环境质量良好,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100%,夜间达标率为87.5%。

2.污染减排工作总体进展顺利,部分指标完成有压力

全市二氧化硫污染减排目标已提前完成,氮氧化物减排工作已完成目标的95%,化学需氧量减排工作也已完成目标的78%,但氨氮减排工作进展相对缓慢,减排空间小,任务压力较大。

3.环境监管能力提升,环境安全隐患不可忽视

通过多年的能力建设,我市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环境执法监督体系有了一定程度的完善,环境应急能力逐步增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得到一定的落实。

4.生态市建设有效推进

截至2014年底,全市有4个县区已完成省级生态县(区)验收,22个乡镇通过国家级生态乡镇验收,49个乡镇通过省级生态乡镇验收;735个行政村获得市级以上生态村,其中164个获得省级以上生态村。

省级以上生态县(区)、乡镇和市级以上生态村比例均超过80%。

54个乡(镇)街道均已挂牌成立环保工作站(所)并配备专(兼)职人员。

“十二五”期间主要环境规划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见表一。

表一 莆田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完成情况

指标

2010年

2015年规划

2014年完成情况

规划完成

情况评估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东圳水库100%;

外度水库29.6%;

古洋水库100%

金钟水库100%;

双溪口水库100%;

东溪水库100%;

东方红水库100%;

100%

东圳水库100%;

外度水库100%;

古洋水库100%

金钟水库100%;

双溪口水库100%;

东溪水库100%;

东方红水库100%;

完成

重点流域(木兰溪、萩芦溪)功能达标率和

类-

类水质比例

木兰溪:

94.4%;83.3%

萩芦溪:

87.5%;87.5%

≥95%

木兰溪:

100%;83.3%

萩芦溪:

100%;100%

完成

城市内河功能达标率和

类水质比例

75.0%;12.5%

≥75%且无劣

类水体

70.8%;

劣V类29.2%

完成

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比例

近岸海域功能达标率75%,湄洲湾水域功能达标率100%。

≥90%

近岸海域功能达标率71.4%,湄洲湾水域功能达标率100%

完成

城市空气质量好于等于二级标准天数占全年比例

97.8%

≥95%

99.7%

完成

城市功能区噪声达标率

昼间75%

夜间50%

昼间≥80%

夜间≥70%

昼间100%

夜间87.5%

完成

全市环境陆地射线辐射水平和环境电磁辐射

环境正常水平

环境正常水平

环境正常水平

完成

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

按年度完成“十一五”指标

化学需氧量下降8.6%

化学需氧量下降6.74%

完成

氨氮下降9.1%

氨氮下降0.46%

完成

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

按年度完成“十一五”指标

二氧化硫下降12.2%

二氧化硫下降16.0%

完成

氮氧化物下降28%

氮氧化物下降26.5%

完成

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

企业通过验收的比例

100%

100%

完成

污水处理率

城市(含县城)污水处理率73.6%

城市(含县城)污水处理率85%以上

85.5%

完成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城市(含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4%

城市(含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以上

98.1%

完成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80%且无危险废物排放;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90%且无危险废物排放;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0%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9.1%且无危险废物排放;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1.6%;

完成

农村医疗垃圾处理率

100%

100%

完成

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

≤150m3/万元

≤20m3/万元

≤20m3/万元

完成

工业废水达标率

95%

100%

100%

完成

森林覆盖率

58%

≥59.8%

59.8%

完成

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16.8%

≥17%

17%

完成

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面积比例

比十一五下降一个百分点

比十一五下降一个百分点

完成

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11m2

≥12m2

12

完成

农业面源污染率下降

42%

30%

22%

完成

单位GDP能耗

小于全国平均

水平

0.9吨标煤/万元

2013全市单位GDP综合能耗下降到0.497吨标煤/万元

完成

环境保护投资占GDP

的比重%

2.4

≥3.5

3.5

完成

(二)“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成就

1.城镇环保基础设施日益完善

“十二五”以来,先后完成仙游枫亭污水处理厂、湄洲湾污水处理厂、荔城污水处理厂、秀屿污水处理厂、港城新区污水处理厂、涵江江口片区污水处理厂等工程及配套管网的建设,截至2014年,全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3.25万吨/日;投入2000万元建成5吨/日医疗固废集中处置中心,投入3.285亿元建设莆田市生活焚烧发电厂1050吨/日,不断提高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持续完善城市供气系统,扩大清洁能源供应能力和使用范围。

2.污染减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十二五”以来,全市通过采取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政策减排、责任减排等综合措施,全面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印染行业废水深度治理、造纸行业废水深度治理、畜禽养殖全过程治理等水污染物减排工程,全面推进火电、玻璃、燃煤锅炉改气工程、机动车污染治理等领域的大气污染物减排,着力推进污染减排各项任务落实。

截至2014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比“十二五”初期减排6.74%、0.46%、16%、26.5%,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减排任务。

在开展工业污染治理的同时,坚持预防为主、全过程控制的方针,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全市已有50家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3.重点流域环境整治持续深化

进一步加强木兰溪、萩芦溪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并加强日常巡查工作,防止畜禽养殖场污染“反弹复建”。

“十二五”以来,我市累计拆除关闭畜禽养殖场21403家、面积601.44万平米,预计“十二五”期间,我市区域范围内禁养区、禁建区和可养区内不符合条件要求的所有畜禽养殖场(户)将拆除关闭到位。

着力开展饮用水源保护。

建立健全全市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体系;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范围调整修编工作,东圳水库、外度水库、古洋水库和东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调整方案及金钟和双溪口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并经省政府批准实施,把饮用水源地的范围扩大到全流域,全面推进水源保护规范化管理;开展东圳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土地征地拆迁安置前期工作,核实外度水库一级保护内户主及用房面积的登记造册工作,同步进行安置区的选址等工作;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开山种果、营造桉树行为基本得到控制;稳步推进库区防护工程的建设。

强化化工业园区污染整治。

全面排查工业园区企业污水进管网情况,全面推进流域范围内涉及的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华林经济开发区、荔城工业园区和仙游经济开发区等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和环保监管能力建设,明确工业园区产业布局和导向,引导和鼓励园区外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完成环湄洲湾区域、新涵工业工业园、笏石工业园区、秀屿木材加工区等规划环评,推进工业园区经济良性发展。

加快流域内生活截污工程建设。

加快主城区污水截流工程建设,完成对全市两溪流域污水排放口的普查登记工作,并开展乡村河道“清水行动”,采取“清淤、景观、截污”同步实施;完成东圳水库北环库截污工程,常太集镇及部分乡村的生活污水并入城市污水厂统一处理;完成仙游县钟山、游洋、菜溪、石苍污水处理主体工程;涵江区白沙集镇生活污水将通过管道引入市闽中污水处理厂,全面推进新县、大洋、庄边、坪盘村等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4.生态环境保护着力拓展

围绕“保护壶山兰水景观,突出荔林水乡特色,建设生态环保家园,打造滨海宜居城市”的总体目标,开展一系列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三年来实施行动计划共完成投资692亿元,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等称号。

“森林莆田”建设成效显著。

据统计,2011年开展大造林活动以来,全市完成造林绿化面积75.47万亩,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的62.09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59.8%,其中“四绿”工程造林47.46万亩,人工造林28.01万亩,获得“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等称号。

生态功能保护区面积不断扩大。

建成九龙谷国家级森林公园、木兰溪源省级自然保护区,重新调整东圳、外度和新划定金钟、双溪口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全市生态功能保护区面积达1803.55平方公里,占我市国土面积44.42%。

5.环境监管水平明显提升

强化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推进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组建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增加仪器设备,具备水、气、声、土壤、海水等监测项目335项,基本满足辖区内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专项监测等工作要求。

通过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资质认证,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成为我省继厦门站、福州站之后第三个具备饮用水109项全分析能力的国家级二级站。

完善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原有5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按空气质量新标准进行监测。

全面推进9个市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建成并运行枫亭镇、东庄镇、东埔镇3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加强水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建立科学有效实时监测网络,对全市两溪(木兰溪、萩芦溪)、27个饮用水源地、城市内河、地下水及近岸海域水质等进行全面监测。

强化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应急机构设置和管理机制,开展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应急培训与演练,有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加大环保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积极开展推进重点污染源专项整治;开展大气污染环境执法检查,围绕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制定了《莆田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重点检查重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情况、城市扬尘综合整治情况;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情况等;建立工业企业环保档案,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环保管理,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管理;扎实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强化“110”联动,充分发挥12345政府热线、12369环保投诉热线和莆田环保门户网站的作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

新设立了自然生态保护科、市环境信息中心、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公室、市固体废物及化学品环境管理中心、市环境应急管理和事故调查中心、市排污权储备和管理技术中心等管理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配备了相关人员,环境监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54个乡(镇)街道均已挂牌成立环保工作站(所)并配备专(兼)职人员。

(三)“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1.饮用水源保护形势仍需重视

近几年来,随着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的开展,水库型水源地富营养化问题有所好转,但轻度富营养化仍然存在,东圳水库及外度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仍面临较大压力;县(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任务艰巨,农村分散型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亟待加强。

2.区域性、行业性污染仍然突出

中心城区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加,区域噪声、交通噪声和机动车尾气污染呈上升趋势。

城区环境基础设施相对滞后,部分城区内河水质仍存在黑臭现象,内河水质功能达标率仅为70.8%,水质达标率不稳定。

海域养殖和陆域污染源排入,导致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功能达标率仅为71.4%,水质不容乐观。

重金属和危险废物的污染问题日益凸显,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仍较薄弱。

3.污染减排后劲不足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部分区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和雨污分流工作仍不够到位,部分污水处理厂存在运行不正常或未正常投运问题,影响了减排的全面推进;工业污染治理仍较薄弱;部分县(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过程综合治理仍较为滞后;老旧机动车淘汰力度小,靠自然淘汰形成的削减量不足以抵消新增机动车带来的排放量。

4.群众息息相关的环境问题依然突出

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环境问题,如餐饮业油烟排放、机动车废气排放、小作坊污染、环境噪声污染、内河景观水体污染、建筑粉尘污染等热点难点问题依然突出,宜居环境建设面临较大压力。

5.环保基础能力建设相对滞后

伴随着海峡经济区建设,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需求的日益提升,我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与新形势下环保工作的需求差距仍然较大,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滞后的总体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改善;特别是环境监管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硬件配置、经费保障等亟待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综合协调能力亟待加强。

环保队伍人员不足、装备落后和繁重的任务要求存在明显差距,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传教育等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环境科技支撑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6.环境风险防控不足

我市处于工业化及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各项基础设施相对滞后,全市27个乡镇级以上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现在穿越道路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未完全落实,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拦截、降污、导流及公共应急事故池等设施有待完善,重大环境风险单位的监管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工业企业的环境案例隐患突显,个别拟建、在建的化工或有恶臭气体排放的项目环境群体事件时有发生,重金属污染事件、饮用水源污染事件难以在短期内有效杜绝,环境事件高发的态势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持续,环境安全形势十分严竣,不容乐观。

(四)未来环境趋势分析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时期,是中央支持福建进一步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是加快建设宜业、宜商、宜居莆田的重要时期。

1.经济高速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支持福建发展,支持福建开展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和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批准设立自由贸易园区、支持福建进一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把福建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核心区等重大政策,极大地拓展了我市加快发展的作为空间,带来了重大发展机遇。

经济总量不断增大,污染物总量激增,总量减排、环境改善工作难度加大。

2.城镇化持续推进

“十三五”期间,我市城镇化进程仍将加速推进。

根据《莆田市城乡一体化总体规划》(2013-2020),2020年我市城镇化率预计达到67%,预测到2020年城市总人口为140万人,新增城镇人口约为23万人,资源能耗、污染排放增加,城市环境质量改善难度加大。

3.公众环保意识提升

区域灰霾天气、城市黑臭水体引发广泛关注,公众环保意识不断提升,对环保工作提出更高要求,而环境质量改善的力度与公众期望仍有较大差距。

如何科学厘清减排与环境质量改善的关系,并按照“质量—总量—容量”统筹理念进行制度政策的改造、战略转型,及时稳妥回应公众关注的环境问题,是我市“十三五”环保工作面临的挑战之一。

4.产业布局性风险较大

“十三五”期间,我市产业带来的布局性风险仍然较大。

自“十二五”以来,我市大规模开发建设湄洲湾北岸临港工业(石门澳工业园、东吴临港工业园)及兴化湾南岸临港工业,以及“十三五”期间,我市大型石化、化工等重污染、高风险行业将主要部署在湄洲湾,临港工业的发展将导致海域入海排污量进一步增加,产业发展与渔业养殖资源保护矛盾加剧,同时,石化、化工等行业在生产、运输过程中将会带来环境问题的叠加效应,增加了发生环境事故的可能。

5.减排空间有限,与工业园发展矛盾突出

“十三五”产业结构重型化的趋势明显,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

莆田市工业基础薄弱,减排基数较小,与“十三五”期间工业园区发展相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需求缺口较大,矛盾突出。

三、规划方针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要求,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的理念,充分发挥莆田市生态优势和区位优势,以群众关注的大气、水和土壤等敏感环境要素为主体,以重点区域、重点流域为载体,以重点产业、行业环保问题为突破口,以改善环境质量和解决环境问题为主线,大力推进质量改善、总量减排、污染防治、风险防控、生态创建等工作,积极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以环保倒逼经济转型,实现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努力建设宜业、宜商、宜居的莆田。

(二)基本原则

环境优先、绿色发展。

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先决条件,实施环境优先战略,推进分区分类管理,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以人为本、环保惠民。

以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雾霾、水体黑臭、土壤重金属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为出发点,强化环境质量反降级的控制措施与手段,全力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增进民生福祉。

强化监管、法治管理。

深入实施新《环境保护法》,提升环境监督执法能力,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依法对污染源、排放过程和环境介质实施统一监管,提升精细化管理、精准治污水平。

深化改革、制度创新。

以改革创新为手段,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目标要求,建立系统完善、适应生态文明的环境保护制度体系,真正实现环境保护工作的历史性转变。

信息公开、社会共治。

加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以公开推动监督,以监督推动落实。

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环境决策、环境治理和环境监督。

环境治理从政府主导向社会共治、多方制衡转变,政府、市场两手发力,实现环境良治。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水、大气、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优良,土壤环境稳中趋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效控制,污染防治能力显著提升,辐射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生态环境现代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显著进展,生态文明水平与小康社会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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