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起草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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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起草规章制度
如何起草规章制度
【篇一:
规章制度制定原则】
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原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维护公司规章制度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加强公司内部沟通,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管理规章制度,是指由公司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组织起草的、以公司名义印发的有关公司经营和管理等行为的规范性文件。
包括制度、
规定、办法、须知、通知、意见等。
第三条制定管理规章制度的程序包括:
立项、起草、征集意见、协商、审核、签发、
公布、备案、解释、修改、废止。
其中起草、征集意见、协商、审核、签发、公布是必要程
序。
第四条管理规章制度按业务性质,分为业务管理类和综合管理类,业务管理类主要是
指生产管理、营销管理;综合管理类主要是指行政人事管理类和财务管理类等。
第五条制定管理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原则;
(二)坚持从公司实际出发,认真调查研究;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立项
第六条立项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制定管理规章制度的目的;
(二)管理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
(三)拟完成的时间;
(四)承办人。
第三章起草
第七条管理规章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工作、组织起草。
涉及其它部门的,其他
部门为协助部门或承办部门。
第八条管理规章制度内容一般用条文表达,每条可分为款、项、目,款不编序号,另
起自然段,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内容较
多的,可以分章,章下设节。
第九条管理规章制度应当条理清楚、结构严谨、用词准确、文字简明、标点符号正确。
第十条管理规章制度草案应对起草目的、适用范围、具体规范和施行日期等作出明确
规定。
第十一条管理规章制度应注意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衔接和协调。
对同一事项,
如果做出与法律、法规、规章等不一致的规定,应在报送草案时说明。
第十二条现行管理规章制度将被新的管理规章制度所取代时,应在草案中注明予以废
止。
第四章征集意见
第十三条管理规章制度起草完毕,承办部门应通过公告(公司主页或信息栏等)、个别
征求意见等方式向各部门乃至全体职工征集意见。
第十四条全体职工及有关部门应在一周内以书面方式提出意见。
第十五条承办部门应当对收到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
第五章协商
第十六条经归纳,多数意见与管理规章制度草案某规定不一致时,承办部门应当就该
规定与各部门进行协商。
经协商仍未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在报送管理规章制度草案时专门提
出并说明情况和理由。
第六章审核
第十七条管理规章制度经征集意见并协商后,承办部门应将管理规章制度草案送法务
部,并附关于制订xxxx管理规章制度的说明和有关背景材料,一式二份。
第十八条法务部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审查、修改:
(一)是否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
(二)是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三)是否与现行管理规章制度相冲突、重复;
(四)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五)是否具有法律风险;
(六)其他应当说明的情况。
第十九条经过法务部审查的管理规章制度,由法务部出具审查意见书后,送总经理办
公室签发。
第七章签发
第二十条经总经理办公室审核的管理规章制度,报请总经理或分管领导以公司名义签
发。
第二十一条经签发的管理规章制度,总经理办公室应统一编号,并转交人力资源部办
理印发事宜。
第二十二条经签发的管理规章制度,应注明生效时间,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或
明确注明具体的生效时间。
第八章公布
第二十三条经签发的管理规章制度,人力资源部应当在签发之日两日内在公司内部主
页或信息栏公布。
第二十四条管理规章制度未经公布不生效。
第二十五条人力资源部应当自管理规章制度发布之日起一周内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
并签字确认。
第九章备案
第二十六条签发后的管理规章制度,应当送法务部备案。
第十章解释与修改
第二十七条管理规章制度由人力资源部或人力资源部授权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实施过程中,人力资源部发现管理规章制度有不完善或与法律、法规相抵
触之处,应按照本法所规定的程序及时进行修改或废止。
第二十九条工会或者职工或其他部门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修改建议。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一条执行过程中,发现本办法有不完善之处,人力资源部可按照本办法规定的
程序进行修改。
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流程篇二:
制度制定原则公司制度制定原则
为了有序地组织生产和进行经营管理,企业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带
有强制性的行为规范,以约束员工行为。
其功能,一方面,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了一种准则,从而
有助于抑制企业中可能出现的任意行为;另一方面,它还可以被用来裁决企业中可能发生的种
种冲突。
制定制度要注意一下四个方面:
一、规章制度的建设要结合企业实际。
1.制度会随时间而逐渐演化,规章制度要与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相适应的。
企业起步价段,
制度要少而精确;而后随公司发展慢慢
2.规章制度要与空间环境相适应,不同的空间环境将导致不同的制度体系,有些制度适用
的空间尺度大,适于推广,而有些制度只在特定的小范围内有效。
3.规章制度有价值特征。
它反映着规章制度制定者所主张的企业价值观,并具有很强的内
在影响力,其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能与企业内在的价值观相吻合。
如果一味仿效成
功企业的规章制度,就极易造成规章制度“水土不服”的情况,反而会影响企业各项工作的正
常开展。
二、规章制度制定要把握好稳定性和开放性。
制度一般考虑两个方面:
一方面,规章制度必须随着多变的环境及时变化,以适应企业发
展的需要;另一方面,规章制度又必须保持一定的稳定性。
因为稳定的规章制度可以使人们养
成近乎本能的遵循习惯,可以大大减少规章制度的执行成本。
因此制度在修改和完善过程中,将制度分为两种进行:
指令性的(即精确地指示人们应
采取什么行动以实现特定的目标)和指导性的(即并不明确地给出有具体指向,比如应该干什
么的命令,从而给行为人留下了自主判断和行动的空间)。
其次,从规章制度的层次看,制度可分为具体制度和核心制度。
其中,核心制度与企业文
化、企业战略密切相关,并借此使具体制度得以协调。
而规章制度的稳定性正是源于核心规章
制度。
三、规章制度的执行要具有公平性。
四、规章制度要具有系统性
1.制定规章制度时,要站在企业核心价值观的角度订立制度,避免规章制度表面上看面面
俱到,实际上却是各自为政。
2.新旧制度相互重替代时,最好在原制度上进行细化或补充,防止新旧制度相互冲突。
3.规章制度除了拥有实体制度,还要有保证制度实施的程序制度;细节设计要严谨。
4.规章制度用来规范职工行为的,而不是处罚职工的“惩罚条例”,因此要有适当的激励
功能,没有激励的规章制度会严重抑制员工的创造性。
5.制度在制定和修改后,由员工执行,因此要注重就制度内容对职工的培训,这样规章制
度方可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篇三:
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原则和实施方法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原则和实施方法为明确公司在今后规章制度制定的过程中依据什么的原则,遵循什么样的方法,同时制
度的推行通过何种方式、何种渠道特制定此说明。
一、公司制定规章制度的前提是一定要认清公司发展的阶段、制度本身要适应公司发展
的现阶段需求。
我们公司现在应该还属于起步上升发展阶段,所以在制定制度时一定避免照
搬所谓大公司制度的条条框框,避免把不切实际的东西引入到公司的发展中来,否则制度制
定出来既不实用又浪费了公司的人力物力。
例如:
在人事制度模块中有员工试用管理模块、
员工离职管理模块、档案管理模块等,我们在制定制度过程中可以根据公司现阶段人事录用、
离职的实际情况简化这些制度模块中的条条框框,使制度既简约方便理解、利于执行、又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时间的先后性。
由于公司在现阶段需要解决的问题比较多,因此规章制度需要一项项
来制定,按照亟待解决问题的重要性来确定制度制定、执行的先后时间顺序,我们现阶段先
要逐步完善公司的基础制度,在将基础制度落实到实处的基础上完善公司的职能制度。
2、指导性和约束性。
规章制度对公司相关人员具体做些什么工作、如何开展工作提供了
指示,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人员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同时也明确相关人员不得做什么,如果违
反了会有什么样的惩罚。
3、激励性。
制度在制定的过程中除了会提出对违反规定人员提出相应的惩戒同时也适时
的提出一些奖励性措施以鞭策和提高员工执行制度的积极性。
三、规章制度的执行
1、要明确规章制度执行的目的:
制度制定的最终目的并不是为了有目的的抓某个人的错,
惩罚某位员工,而是希望通过制度的执行使每位员工在工作时间里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例
如在家里如果地面脏了,哪怕是有一个小小的脚印你都会把它清理干净,因为你习惯了家里
要干干静静的,不容许有一点的污染,但是为什么在公司你的桌面下面都堆了一大堆垃圾你
还能视而不见,根本没有打扫的意识?
这就是因为你在家已经养成习惯了,而在公司你还没
有树立“以公司为家”的理念,这时候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方法来督促我们养成良好的习惯,
因此我们有必要制定相应的制度来约束我们工作中不好的行为习惯。
当制度长期的执行后它
会慢慢影响我们的个人行为,当好的行为成为习惯,以后制度在我们的意识中就会慢慢模糊,
因为随着习惯的养成在今后的工作中很大程度的就会是习惯约束行为,而非制度本身约束行
为,我们会理所当然的认为我们应该这么做,老员工养成良好的习惯,再教育、带动新员工,
公司内部会逐渐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习惯。
2、制度执行的方法:
我们公司现阶段的管理还属于传统、粗放的管理状态,包括许多公
司的中层管理人员也缺乏危机意识、管理意识和创新意识,公司现有的很多制度根本没有落实到实际的工作实践中去,所以很多很
好的制度虽然制定出来了,但是没有很好的管理者、缺乏足够的执行力以至于很多对公司发
展有益的制度根本没落实的实处,所以在制度制定的过程中首先要对管理人员进行思想上的
提高,先让他们认清制度制定对公司的好处,强调以公司为本的集体意识,杜绝个人利益倾
向为中心的价值观,在此基础上和公司所有员工进行沟通交流,对于他们在制度执行的过程
中有什么疑问、面临什么样的困难进行解答和解决,使他们在思想上尽可能的认可新型的制
度。
3、制度执行的力度。
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肯定会引起一部人思想上的抵触,我们在执行
前期过程中会尽量考虑员工的感受,和他们积极沟通,避免引起他们思想上很大的情绪波动,
但是在原则问题上还是要切实按制度办事,不能一味的考虑个人意见,因为员工在思想上毕
竟还是以个人利益考虑为重,他们很少从公司发展的角度来考虑制度本身的益处,所以如果
制度总是依附于个人的思想去执行,那现今制度可能执行不了,今后也执行不了,一拖再拖
除了当月上满规定的考勤天数外,还包括不迟到、不早退等,我发现很多员工包括管理人员
现在已经把迟到都当成是正常的事情了,迟到已经成为习惯了,其实这很不正常,一个连最
起码的上班时间意识都很差人很难保证在工作上有不拖沓、“磨洋工”的现象,所以我们在今
后要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除非有特殊情况:
例如生病可以凭医院开具的就医证明或诊所、药房开具的药单认定为特殊情况,抑或总经理认可的特殊
情况外,其他理由都不做为迟到、早退的理由,只要该月一经发现违反规定便扣除全勤奖,
另外在全勤奖的考核上必须全奖全罚,做工资人员要按规章制度来执行切忌带个人意愿的去
做工资,比如请假半天100元的全勤奖就扣25元,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这已经从思想上给
了员工可以去违反制度的理由,只要请假了当月全勤奖就全无,这不是给某个人制定的制度,
所有的员工都一视同仁必须遵循这个制度。
再比如:
打卡机记录考勤,打卡就必须要在规定
的时间打,上班没有提前告知晚来那么就认定为迟到,有特殊理由经行政部负责人确认审批
后可以回来补录《指纹补录单》,否则不采纳任何理由。
下班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打卡不能早打,
否则认定为早退。
当然我们对严格按照制度打卡的员工会采取一定的奖励措施。
3、执行的责任者:
在制度制定和执行的过程中,一定要明确分工,界定责任,对于在内
容中出现的制约和决策的内容一定要指明责任者和决策者的权限。
3、制度推行的渠道:
我们制度在推行的过程中必须要落实到每位员工,因为客服工作的
特殊性,我们在制度的推行中是实行开会统一培训,还是通过网上通知:
例如rtx的方式,
需待议?
周磊
2011-8-15篇四:
制定规章制度的两个原则制定规章制度的两个原则一般情况下,企业领导者为企业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要遵循以下两个基本原则。
1.确保规章制度的合理性和规范性任何一家企业要想实施有效的纪律约束,就必须确保企业规章制度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因为企业制订规章制度的目的是要员工遵守,若空有形式,则毫无意义可言。
例如,有家玩具公司有这样一条规定,员工凡延迟交货,不管在什么情况下,企业都要
收违约金。
但实际上,在一般情况下,延迟交货多半事出有因,比如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或
厂方耽误造成的延迟交货。
故此规定无法执行,应立刻改正,拟定一个折中的办法,以期符
合现实情况。
企业在制定这些用以规范员工行为的制度时,要经过详细的调查,认真细致的分析研究,
并结合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员工的实际情况,在征求员工意见的基础上拟定出较为合情合
理的规章制度,这样规章制度才能够行得通、推得开,否则,那些脱离实际的条文无疑等于
一纸空文。
2.与时俱进的原则
企业制定管理规章制度的时候一定要灵活,要随着时间、环境的变化而有所变化,绝不
能一成不变。
有些规章制度早已过时了,把这些过时的规章制度原封不动地拿过来让
员工遵守是不合适的。
因为,任何规章制度都是时代的产物,也是为适应时代、环境而制定
出来的。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前进,环境也在发生变化,这些旧的规章制度也必然会失去其
合理性。
管理者若发现有的规章制度不够合理,必须尽快废止或进行合理补充,千万不可墨守成
规。
否则,这些过时的规章制度就会随着时日的变迁而更加脱离现实,最终只会成为束缚员
工积极性的僵硬条文。
企业管理者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要随时检查自己所订立的各
项规章制度,看其是否存在不完善、不合理的地方,一旦发现存在某些问题,就应该及时地、
大胆地、实事求是地进行改革,因为与时俱进是每位优秀管理者必备的素质。
制定规章制度要员工参与在许多企业里,规章制度绝大多数都是由几个领导来制定的,甚至具体到某一业务标准
也是企业领导来制定。
这种现象似乎已成为一种习惯,但这种做法存在着几个问题:
第一,
领导者可能对现场作业流程并不了解;第二,领导者很难制定出系统的管理能人的规范,如
部门间的衔接和权责具体该怎么处理,这是部门与部门之间互相踢皮球的关键原因;第三,
有些领导对“现在是什么”可能比较了解,但对于“应该是什么”,也就是如何改变才更富有
效率比较模糊。
鉴于以上这些方面的原因,企业领导者要从企业中抽调一些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人来
制定这些规章制度,并确定一个将来执行规章制度操作管理的人,来共同参与其中,这样制
定的规章制度就比较规范且容易进行具体的操作实施。
从根本上说,有效的规章制度的制定是个不断摸索的过程,同时也是总结经验、发现问
题并及时补救的不断完善的研究过程。
因此,管理规范设计首先要考虑各种影响和制约的因
素,包括组织目标、竞争环境、法律政策约束、内部经营条件、内部传统经验、业务流程、
【篇二:
企业应如何制定规章制度】
企业应如何制定规章制度
企业应如何制定规章制度
《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公司法》第18条规定:
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zd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企业的规章制度要合理合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应当具备三个条件:
一、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的时候应当履行一定的民主程序。
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的时候不能由企业单方面说了算,搞一言堂,而应当经民主程序制定。
具体的民主程序一般为:
1、职工人数较多时推选职工代表参加会议,人数较少时由全体员工参加会议;
2、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会议,并讨论规章制度;
3、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对规章制度提出方案和意见;
4、与工会或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平等协商确定规章制度。
但对于有些规章制度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时该如何处理,法律尚无明确的规定,这可能是因为在实践中企业占据优势地位,出现这种情况出现的几率非常小。
为了日后举证方便,要证明与劳动者有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已经经过民主制定程序,企业应留存、制作一些证明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职工代表名册》、《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纪要》、《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工会或职工代表对于规章制度的意见》、《工会或职工代表对于确定规章制度的同意意见》等。
二、所制定的规章制度的内容要合理合法,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款要进行修订或删除。
三、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向全体劳动者公示。
企业规章制度的公示是人民法院认定其可否作为定案依据的条件之一,所以企业应注意在公示时留存员工收到规章制度的书面证据,鉴于此,企业可以考虑采取同时采取如下办法对规章制度进行公示:
1)印发规章制度并要求员工领取,并要求员工在贵企业留存的文本进行页签,或者保存签收记录;
2)在企业明显地方进行张贴并进行拍照、录像等保全;
3)由员工签字确认其电子邮箱地址,由企业统一发送至各员工的电子邮箱内;
4)组织对规章制度学习、讨论、考试,保留签到记录;
5)组织对规章制度进行考试,保留考试试卷;
6)在企业网站公布。
【篇三:
如何制定有效合法的规章制度】
订规章制度应紧密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并严格依法进行,应做到“合法、合理、全面、具体”,有效、稳妥、合法,对公司最为有利,由于企业情况各异,在此只对制订规章制度时应注意的法律问题,建议如下:
1.规章制度的内容不能违法。
许多企业制定规章制度时由于不了解或漠视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而致使所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某些内容违反法律规定而不具有法律效力,如企业依这些内容管理员工而发生争议,企业的行为将得不到法律支持。
因此,规章制度必须内容合法。
2.规章制度需经民主程序制定。
许多企业制定规章制度都只是由企业的董事会或总经理甚至是某个部门制定后即实施。
但法律规定企业的规章制度应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3.规章制度需公示。
许多企业的有些规章制度根本不为员工所知,这就使员工无所遵从,因此法律规定企业规章制度必须要向全体员工公示,否则不对员工产生效力。
4.规章制度需及时修改、补充。
许多企业规章制度制定好以后便不做修改,但实际情况是现行法律不断推陈出新,制订当时属合法的内容可能现在已不合法。
因此企业应当自行或委托有关专家对已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时修改、补充相关内容。
做到与时俱进,与公司实际情况,与市场需求,与社会形势,与国家政策相符合
企业规章制度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1、制定的主体必须合法
《劳动法》第4条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的义务”。
制定企业规章制度的主体必须合法,必须有权代表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应当是用人单位行政系统中处于最高层次,对用人单位各个部门和全体职工有权实行全面和统一的管理。
2、内容必须合法
《劳动法》第98条规定: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自己的生产、经营、管理体制的特点,将法律条款具体化,让其具有操作性;法律没有规定的,企业可制作相应的条款来规范。
3、制定的程序必须合法
《劳动法》第8条规定:
“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51条规定:
“职工代表大会机构是企业的工会委员会。
企业工会委员会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52条规定中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有:
“审查同意或者否决企业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劳动法》第56条规定:
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4、企业的规章制度应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
原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的通知》(劳部发[1997]338号文件)中明确:
“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备案制度是劳动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劳动监察工作,促进用人单位提高劳动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
”《江苏省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审查办法》第5条规定:
“用人单位制定和修定劳动规章制度,必须按规定履行法定程序,提请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决定。
实行公司制的用人单位,应先征求工会意见,再由董
事会讨论决定。
”第6条规定:
“用人单位制定和修定劳动规章制度后,应当在15日内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
”
5、正式公布
企业规章制度应当以用人单位的正式文件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从公布之日起才能在本单位生效
一是内容要系统全面。
所谓内容的全面性,包括两层含义:
一是与人力资源相关的管理制度,员工手册里都应当有相应规定,比如招聘制度、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薪酬和福利制度、考勤制度、休息、休假制度、奖惩制度、绩效考核制度,都是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因此,企业在制定制度的时候,都应当考虑进去。
包括培训制度、报销制度、商业秘密保护制度、车辆使用管理制度,都是与劳动者相关的,因此,都应当有相应规定;二是具体某项制度的内容要完整。
比如说制定奖惩制度,要有奖惩制度的制定目的,制定的基本原则,奖励适用的范围,奖励的主要方式,不同奖励方式所适用的范围,奖励的审批程序,惩处的方式、不同惩处所适用的范围,惩处的审批等。
二是内容要合法。
规章制度的内容不得违法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政策规定。
内容的合法性是规章制度赖以存在的基础。
规章制度的内容不但不能违反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也不能违反民法通则、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