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辅导员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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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辅导员考核办法
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准确评价辅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辅导员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对辅导员履职情况的鉴定、激励和导向作用,全面提升辅导员的综合素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导员工作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业绩,注重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目标与过程相结合,常规工作与例外事件相结合,学生反馈与组织考察相结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专职和兼职辅导员。
第二章考核方式
第四条学校成立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组织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全校辅导员工作考核的组织协调、结果审定与争议处理。
学生工作部(处)为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全校辅导员工作考核的指导工作。
学院成立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由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副院长为成员,具体负责本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的实施。
第五条辅导员工作采用关键绩效指标、个人绩效承诺和例外绩效事件三种考核方法相结合:
(一)关键绩效指标考核。
主要考核辅导员工作的共性和目标性的核心内容,具体考核指标见《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关键绩
效指标学生考评表》(附件2)和《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关键绩效指标学校考评表》(附件3)。
(二)个人绩效承诺考核。
主要考核辅导员工作的差异性和过程性的内容,具体考核指标见《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个人绩效承诺考评表》(附件4)。
(三)例外绩效事件考核。
主要考核辅导员工作发展性的内容,具体考核指标见《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例外绩效事件考评表》(附件5)。
第六条辅导员工作考核采用学生、学院和学校三个考核主体相结合:
(一)学生评议。
学院组织辅导员所带年级或班级的学生按照《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关键绩效指标学生考评表》对辅导员进行评分,并填入《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附件1)。
(二)学院考评。
各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根据《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个人绩效承诺考评表》对辅导员进行评分,并填入《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
(三)学校考核。
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按照《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关键绩效指标学校考评表》和《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例外绩效事件考评表》对辅导员进行评分,并审核学院上交的《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个人绩效承诺考评表》,同时将相应得分填入《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计算考核总得分,确定考核等级。
第七条关键绩效指标学生考评分、关键绩效指标学校考评分和个人绩效承诺考评分三者采用百分制,并按照4:
4:
2的比
例,进行权重累加形成基本分。
例外绩效事件考评分为附加分,采取单项加减的方法。
基本分和附加分相加形成考核总得分。
可编辑
第三章考核结果
第八条辅导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优秀”和“不合格”的等级由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评审确定,“优秀”等级的考核总得分一般须达到90分以上,且名额不高于学校年度人事考核“优秀”等级的15%比例;“不合格”等级为考核总得分低于60分的,且有下列第二款考核结果应评为“不合格”的情况。
“合格”和“基本合格”的等级由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评审确定,考核总得分低于70分的为“基本合格”等级。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不能评为“优秀”:
1.无故不参加辅导员会议或培训一次以上的;2.所带学生中,受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率高于2%的;
3.全年累计因病因事离开本职岗位30天以上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应评为“不合格”:
1.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因个人工作不力而直接造成重大事故,产生严重不良后果;3.学生评价差,在学生中威信低;4.考核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5.考核年度期间受到处分的。
第九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辅导员,各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应督促其制定措施,限期改正。
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继续从事辅导员工作,并按学校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辅导员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与专任教师学年工
作考核同步,由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联合下发考核工作通
知,并协同各学院统一组织实施。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附:
1.《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
2.《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关键绩效指标学生考评表》
3.《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关键绩效指标学校考评表》
4.《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个人绩效承诺考评表》
5.《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例外绩效事件考评表》
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
(年度)
学院:
姓名:
职务:
职称:
填表日期
姓名
性别
照片
学历
出生年月
(专/兼)职
所带学生人数
得分
基本分
附加分
关键绩效指标学生
考评分
(40%)
关键绩效指标
学校考评分
(40%)
个人绩效承诺
考评分
(20%)
例外绩效事件
考评分
考核总得分
考核总得分=基本分+附加分
考核总得分
学生工作部(处)(盖章):
年月日
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为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签名):
年月日
备注
厦门大学学生工作部(处)制表
附2:
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关键绩效指标学生考评表
(年度)
学院辅导员姓名日期:
年月日
序
号
考核指标
学生评分(程度渐弱)
A
10分
B
8分
C
6分
D
4分
E
2分
1
你的辅导员在为人师表方面做得如何?
A
B
C
D
E
2
你的辅导员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导学生追求远大理想,确定坚定信念做得如何?
A
B
C
D
E
3
你的辅导员运用谈心方式帮助学生释疑解惑,处理好各类具体问题做得如何?
A
B
C
D
E
4
你的辅导员运用开会、进宿舍、下课堂和参与学生活动等方式,深入学生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就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有针对性进行教育引导工作做得如何?
A
B
C
D
E
5
你的辅导员在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文娱体育活动,以及社会实践活动的工作做得如何?
A
B
C
D
E
6
你的辅导员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工作做得如何?
A
B
C
D
E
7
你的辅导员对家庭经济困难生、学习困难生、行为偏差生的帮扶工作做得如何?
A
B
C
D
E
8
你的辅导员在帮助学生进行生涯规划、就业指导等方面工作做得如何?
A
B
C
D
E
9
你的辅导员在创建优良班集体的工作中所取得的实际效果如何?
A
B
C
D
E
10
你的辅导员在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入学教育、诚信教育、爱国爱校、毕业生教育等)中的工作效果如何?
A
B
C
D
E
11
你的辅导员在推优入党、学生干部任用、奖助学金评定、违纪处理等工作上秉公办事、廉洁自律方面做得如何?
A
B
C
D
E
各项得分
总得分=各项得分-110X100
说明:
请直接在各项评议内容对应等级栏中的选项打“V”,得分情况由专人负责统计
厦门大学学生工作部(处)制表
附3:
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关键绩效指标学校考评表
(年度)
学院辅导员姓名日期:
年月
序
号
考核指标
分
值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评分(程度渐弱)
1
每学年执行谈心制的情况
20
优秀
(17-20
)
良好
(13-16
)
合格
(9-12)
基本合格
(5-8)
不合格
(0-4)
2
每学年执行周记制的情况
20
优秀
(17-20
)
良好
(13-16
)
合格
(9-12)
基本合格
(5-8)
不合格
(0-4)
3
每学年执行档案制的情况
20
优秀
(17-20
良好
(13-16
合格
(9-12)
基本合格
(5-8)
不合格
(0-4)
)
)
4
每学年完成学校各职能部门工作任务情况
20
优秀
(17-20
)
良好
(13-16
)
合格
(9-12)
基本合格
(5-8)
不合格
(0-4)
5
每学年所带学生的学风与考纪情况
20
优秀
(17-20
)
良好
(13-16
)
合格
(9-12)
基本合格
(5-8)
不合格
(0-4)
总得分
说明:
1•“每学年执行谈心制的情况”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结合辅导员与学生谈心的数量与效果酌情评分。
2.“每学年执行周记制的情况”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通过检查辅导员工作周记记录情况酌情评分。
3.“每学年执行档案制的情况”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通过实地抽查学生档案材料酌情评分。
4.“每学年完成学校各职能部门工作任务情况”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通过学校各职能部门日常统计记录评分。
5.“每学年所带学生的学风与考纪情况”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通过辅导员所带学生的
课程重修情况与考试违纪情况酌情评分。
厦门大学学生工作部(处)制表
附4:
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个人绩效承诺书(年度)
学院辅导员姓名日期:
年月
日
序
号
主要绩效项目
行动承诺
1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
学风建设与学业指导
3
校园文化活动与社会实践
4
党团组织建设
5
心理健康与道德品质教育
6
就业工作与资助工作
7
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
8
安全教育与稳定工作
9
其它工作
学院考核小组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日
学生工作部(处)审查意见:
(盖章)
年
月日
说明:
考核前,辅导员根据《厦门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试行)》的“要求与职责”,结合
个人情况填写“行动承诺”,报学院考核小组审核,签订双方无异议的《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个人
绩效承诺书》,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查。
厦门大学学生工作部(处)制表
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述职报告(年度)
述职人:
说明:
考核期末,辅导员提供《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个人绩效承诺书》完成情况的述职报告等工作资料。
厦门大学学生工作部(处)制表
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个人绩效承诺考评表(年度)
序
号
主要绩效项目
项目
分值
学院考核小组评分(程度渐弱)
1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0分
优秀
(17-20
)
良好
(13-16
)
合格
(9-12)
基本合格
(5-8)
不合格(0-4)
2
学风建设与学业指导
10分
优秀
(9-10)
良好(7-8)
合格
(5-6)
基本合格
(3-4)
不合格(0-2)
3
校园文化活动与社会实践
10分
优秀
(9-10)
良好(7-8)
合格
(5-6)
基本合格
(3-4)
不合格(0-2)
4
党团组织建设
10分
优秀
(9-10)
良好
(7-8)
合格
(5-6)
基本合格
(3-4)
不合格
(0-2)
5
心理健康与道德品质教育
10分
优秀
(9-10)
良好
(7-8)
合格
(5-6)
基本合格
(3-4)
不合格
(0-2)
6
就业工作与资助工作
10分
优秀
(9-10)
良好
(7-8)
合格
(5-6)
基本合格
(3-4)
不合格
(0-2)
7
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
10分
优秀
(9-10)
良好
(7-8)
合格
(5-6)
基本合格
(3-4)
不合格
(0-2)
8
安全教育与稳定工作
10分
优秀
(9-10)
良好
(7-8)
合格
(5-6)
基本合格
(3-4)
不合格
(0-2)
9
其它工作
10分
优秀
(9-10)
良好(7-8)
合格
(5-6)
基本合格
(3-4)
不合格(0-2)
各项得分
总得分
学院考核小组组长签名:
年月日
学生工作部(处)复核意见:
(盖章)年月日
说明:
学院考核小组根据辅导员完成《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个人绩效承诺书》的质量情况进行评分,最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复核。
厦门大学学生工作部(处)制表
附5:
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例外绩效事件考评表
(年度)
学院辅导员姓名日期:
年月日
序
号
考核指标
例外事件情况简介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评分
1
2
奖惩情况
3
(+-5分)
4
5
创新工作
6
(5分)
7
8
总得分
说明:
一、奖惩情况
1•奖励方面。
辅导员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荣誉分别按5分、4分、3
分、2分加分。
若有其他突出事迹,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辅导员上报材料酌情加分。
2•惩罚方面。
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辅导员的具体情况酌情扣分。
二、创新工作
1•政策建议、调研报告、工作案例被国家、省部、市厅、学校等单位采纳使用的,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
若是合作完成的,按署名分摊记分,二人合作的,按
6:
4分摊;三人以上合作的,按第一作者:
其余作者总和=5:
5分摊,第一作者以外的其余作者分数均摊。
2•学生工作中开展具有一定社会影响、重要媒体报道和可推广性的特色项目,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辅导员上报材料酌情加分。
若是合作完成的,按以上方式进行分摊加分。
厦门大学学生工作部(处)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