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宜宾市公安局安检排爆装备招标书 精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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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宜宾市公安局安检排爆装备招标书精品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编号:

宜采谈〔20XX〕20号

项目名称:

宜宾市公安局安检排爆装备

 

 

宜宾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制

年月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章招标邀请公告:

第2页。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3-11页。

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

第12-16页。

第四章投标人应该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第17页。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18-21页

第六章附件: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邀请公告

根据宜宾市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要求,宜宾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拟对宜宾市公安局安检排爆装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标。

1、招标文件编号:

宜采谈〔20XX〕20号

2、项目名称:

宜宾市公安局安检排爆装备(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3、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售价人民币肆佰元,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XX年4月30日—20XX年5月7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

00—12:

00时,下午14:

30—17:

00时(节假日除外)。

5、招标文件出售地点:

宜宾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南岸叙府路13号采购中心三楼)。

6、投标开始时间:

20XX年5月8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30分。

投标截止时间:

20XX年5月8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40分。

7、开标时间:

20XX年5月8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40分。

8、投(开)标地点:

宜宾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四楼开标室。

9、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备生产或销售安检搜(排)爆设备的独立法人企业。

10、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11、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壹万元整。

在投标时间截止前以现金形式缴纳。

12、联系人:

何源陈阿芳

联系电话:

(0831)2339369

传真:

(0831)2339369

邮编:

644002

宜宾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资金来源

1.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已经落实到位。

2、采购人

2.1“采购人”是指获得资金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

本招标文件的采购人特指宜宾市公安局。

3、招标机构

3.1“招标机构”是指政府设立的负责本级财政性资金的集中采购和招标组织工作的专门机构,即招标人。

本招标文件的招标机构特指四川省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

4、合格的投标人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享有独立关税地位的地区)注册,并有能力按本次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本项目相关货物和服务。

4.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及招标文件中的规定。

4.3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机构的投标人。

5、招标方式

5.1本次招标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

6、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6.1必须是提供符合方案的服务。

6.2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

6.3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

进口的货物须是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

6.4投标人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7、投标费用及联合投标

7.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构成:

8.1要求提供的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1)招标邀请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招标项目要求

(4)投标人应该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5)合同主要条款

8.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书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规定,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9、招标文件的澄清

9.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于投标截止期前两天以书面形式传至招标机构。

招标机构对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也可点击宜宾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

//zfcg.yb.gov.),在其下载专区浏览该答复,投标人有义务浏览上述网站,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9.2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到投标截止期前两天以后不再受理针对招标文件的相关投诉。

9.3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一个投标人。

10、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方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形式回复采购中心,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10.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方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10.3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1、投标文件包括:

(1)投标文件封面

(2)投标文件目录

(3)投标函        

(4)投标人资格声明

(5)供货一览表、报价表、响应表 

(6)资格证明文件

(7)其他: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方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按照顺序编制填写“投标文件资料清单”,否则将导致对其投标不利。

12、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2.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

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2.2除非下文另有约定,本采购文件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编写的投标书应包括下列部份):

13.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投标书封面、投标书目录、投标函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供货一览表、报价表、响应表。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货物及服务要求以书面形式所做出的技术性能响应、服务承诺;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中标人有能力履行合同;

投标人应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内投标;

以上各项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13.2投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中的一个包或几个包进行投标(如有的话),但不得将同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4、投标函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投标报价表和技术性能响应表,说明所提供货物的品牌、生产厂家、数量、单价、总报价及技术参数。

15、投标报价和货币

15.1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15.2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

15.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关税、增值税和其他税。

15.4本次招标项目的预算控制总价为:

155万元。

投标人的最终谈判报价超过预算控制总价的将作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视为无效投标。

15.5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应是指所有货物按招标书要求的交付使用的价格,包括材料费、运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培训费、管理费、各种税费等。

16、技术性能及服务要求的响应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技术性能逐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服务要求的标准做出响应。

17、投标保证金

17.1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须以现金方式缴纳,请必须在开标当日9:

00-9:

30时到采购中心招标采购组办理相应手续。

17.2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中心将视其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7.3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退回采购中心开出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后5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8、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8.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均须加盖公章,并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并明确标明“正本”、“副本”,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8.2投标书正、副本均应装入投标文件袋中,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并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

投标文件的封面以及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加盖公章和签字的,必须加盖公章和签字,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8.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盖章才有效。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按招标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现场投标,开标后所有的投标书均不得修改和撤回。

投标截止日期后的投标书,将被拒绝。

19.2投标截止时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有效投标少于三家招标方有权宣布此次招标无效,重新招标或采用其它方式采购。

20、评标委员会

20.1招标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成立谈判小组,评标工作由谈判小组负责。

四、开标与评标

21、开标

21.1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开标时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报道地址:

宜宾市采购中心三楼招标采购组。

21.2开标时,招标机构将当众宣读收到的标书份数、每一个投标商名称、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每一份标书的投标总价以及采购中心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

21.3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21.4招标机构将做开标记录。

22、投标文件的澄清

22.1在评标期间,谈判小组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3、评标

23.1谈判(开标)后,采购中心组织谈判小组进行评标,评标工作由谈判小组独立负责。

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评标按以下程序进行:

1)、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2)、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3)、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进行价格排序。

24、投标文件的初审

24.1投标文件的初审包括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4.2资格性审查是由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4.3符合性审查是由谈判小组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4.4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该投标文件无效:

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内容不足;

3)投标文件数量不足;

4)投标文件非打印;

5)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包装。

24.5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次序排先者优先):

1)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的投标总价与各项货物投标报价之和有出入的,以各项货物单价结果为准;

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符,以大写金额为准。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以上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4.6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谈判小组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4.7谈判小组将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

24.8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谈判小组认定,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将导致废标: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

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3)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质证明文件,或资质证明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书,或投标书的内容与招标文件有明显不一致的;

5)投标报价不符合要求的;

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本次招标项目的预算控制总价;

7)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

8)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10)招标文件之中已列明的其他导致废标的因素。

24.9对于不属于“废标”或“拒绝投标”列示的其他情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作为废标或拒绝投标的理由。

24.10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招标文件中“可能导致废标”或“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等具体条款是否实施“废标”或“投标被拒绝”,但对同一条款的裁决应适用于每一个投标人。

24.11如果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谈判小组认定其有恶性竞争的嫌疑,会要求其作出解释,其解释被评委会接收,可确定其报价合理;如不被评委会接受,评委会将作废标处理。

25、评标方法

25.1谈判小组有权确定谈判报价次数,报价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三次。

最后一次谈判报价为投标人的最终报价。

25.2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综合评标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评价因素进行量化打分,取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评分细则见第五章)。

25.3评标注意事项

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谈判小组应独立进行评标。

谈判小组应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2)、谈判小组应遵守职业道德和评标现场工作纪律,确保评标质量。

3)、为保证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性,从接到评标通知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谈判小组成员不得与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者私下接触。

在招标工作结束后,谈判小组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5.3谈判小组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开标后,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25.4在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比较直至宣布中标结果之前,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谈判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中标资格。

26、评标结果公示

26.1评标结束后,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将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http:

//.sczfcg.)”上公示评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若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投标人可以用书面形式向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书面质疑,若公示期内未提出质疑,则视为认同评标结果。

26.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保证其质疑的真实性和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资格后审

27.1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查预中标供应商和中标供应商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的权利,包括对预中标供应商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真实可靠性、规模、人员、场地、货物等方面的核实或现场考察。

如通过审查,将把合同授予该投标供应商;如没有通过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宣布预中标或中标无效,供应商应于二天内交回作废的中标通知书,评标委员会对下一个候选中标人能否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招标。

五、授予和签定合同

28、中标通知书

28.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机构将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http:

//.sczfcg.)”上发布招标结果公告,中标人和采购单位可凭单位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28.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9、签订合同

29.1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

29.2“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取消中标资格

30.1如果中标人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与用户单位签订合同和不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机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

在此情况下,招标机构可将合同授予第二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30.2采购人如发现中标人在投标中有弄虚作假情况,将会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招标机构可将合同授予第二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31、履约保证金

31.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人向招标机构交纳履约保证金,本次招标履约保证金需交纳中标价的10%。

履约保证金汇入的银行及账号:

收款人:

宜宾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

中国人民银行叙府支行帐号:

07025908093001

31.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验收合格后七日内退还(无息)。

31.3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后不按规定签订合同书;

(3)签定合同后无力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的中标人。

(4)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

 

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

一、项目需求一览表: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远距离炸药探测器

英国产摩尔GT200E或GT200D

1

2

安检门、手持探测仪

美国产盖瑞特CS5000

1

3

安检门、手持探测仪

美国产盖瑞特CS5001

1

4

排爆组合工具

NMT-36或FH-39

1

5

排爆车

牵引车为江铃全顺短轴12座中顶普通型,型号JX6466DE-M,带拖车、防爆罐(防爆罐抗2kgTNT),自带发电机,发电机为本田EC6500CX。

1

6

排爆服

英国产MK5或加拿大MED-ENGEOD9,包含头盔通讯系统及水冷服

1

7

搜爆服

英国产SE153或加拿大MED-ENGHDE,凯扶拉材料

1

8

水炮枪

射速≥360m/s,口径≥38.7mm

1

9

排爆机械手

电动,伸长达5.1米,抓重3公斤以上

1

10

大功率频率干扰仪

地强负60BB环境下,干扰半径50m以上,频率20-2500MHZ,干扰十多种无线设备

1

11

软管内窥镜

软管直径≤6mm,带显示屏

1

12

门缝式窥镜

软管直径≤6mm

1

注:

本次招标的货物为一包,投标人必须全部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二、详细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

㈠、排爆车

性能参数:

牵引车为江铃全顺短轴12座中顶普通型,型号JX6466DE-M,带拖车、防爆罐(防爆罐抗2kgTNT),自带发电机,发电机为本田EC6500CX。

防爆罐除具有普通防爆罐的优点外,还必须满足:

机动性强,适合于各类大型活动和重要警卫场所使用。

并可及时地将发现的爆炸装置运往安全地区,以便对其进行妥善处置。

 三重结构为:

外罐、花罐、填充层(使用年限需五年进行更换);

  四种抗爆材料为:

特种抗爆、抗老化、耐火抗爆胶、特制蓬松层。

  耐火PVC片、特制钢板。

  其结构特点:

在防爆罐与车体间有三项缓冲装置,有利于在运输过程中防止爆炸,危害马路两侧建筑物等的安全,并在牵引车与防爆罐之间,设有三种材料合成的厚防爆挡板,可较好地保护牵引车辆和司机工作人员的安全。

为了有利于拖拉过程的安全,配备了耐压轮胎。

整体均采用不锈钢、合金铝和镀铬材料,使其外观精美,又可防生锈。

㈡、水炮枪

性能参数:

1.带双路激光瞄准器、加压喷头;

2.带3重减震,射击时枪不倒,枪基本不后退;

3.尺寸:

58×38×53cm;

4.重量:

18.5kg;

5.射速:

360米/秒;

6.射击能量:

13000焦耳;

7.采用加拿大29毫米水炮枪弹;

8.特殊设计的支架,可调整销毁器的放置位置和角度。

㈢、排爆机械手

性能参数:

电动机械手用于排除爆炸物或危险品,它可使工作人员与排除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如与护板配合使用,将有效地防止爆炸冲击波和碎片对人体的直接威胁。

配备的四种机械手张开距离为160mm爪型手、张开距离为160~500mm卡尺型手、长250mm、宽120mm的叉型手,具备剪刀及钩子功能的剪钩手。

主要技术参数:

抓起重量:

3kg

展开长度:

5500mm

收缩后长度:

2200m~2300 mm

㈣、大功率频率干扰仪

性能参数:

该产品是一个防御简易无线遥控炸弹系统,相位锁顶数字干扰,能量定向控制的干扰方式,合成讯号对特定频率或信道进行瞄准性干扰控制。

该系统由多个频段模块组成,其干扰频率范围20MHz---2500 MHz,可有效干扰阻断覆盖频段内的(玩具、航模遥控器、数字无绳电话、BP、数字通信设备、工业和汽车遥控器、特殊地区的无线本地通系统、大灵通系统、CDMA、GSM、DCS、PHS小灵通手机和市话通)无线引爆装置的激活。

功耗小、效能高,可连续不间断稳定工作。

符合国内、外无线频率占用情况和实际使用特点。

采用独特的干扰阻断方式,控制距离远,范围大。

内部结构模块化设计,可任意组合和调整干扰阻断频段。

取得中国“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报告。

技术参数:

工作频率范围:

20MHz—2000 MHz

控制范围:

50-150米(一般环境下)

发射功率:

237W

环境温度:

-20℃ —55℃

相对湿度:

30%—95%

主机电源:

AC220V,DC48V

耗 电 源:

600W

重    量:

39KG

规格尺寸:

550×38×520(mm)

㈤、门缝式窥镜

可直接插入6毫米宽的门下空隙进行观察。

角度可调整,无视角死角;红外照明,适合隐蔽观察。

适用于反恐、特警攻击及秘密观察 。

门下窥镜厚度:

5.6毫米

视角:

15°

视野:

50°

景深:

1'-∞(1英寸至无穷远)

工作长度:

177.8毫米

㈥、软管内窥镜

软管直径6mm,带显示屏。

设备特点:

·全部为绝缘设计,适合排爆/违禁品搜查的特殊需求

·专利技术—转矩过载保护系统,防止光缆断裂

·光纤探头可单轴双向、双轴四向转动,转动角度达130度

·光纤传导,采用高强度冷光源,保证成像清晰

·配有充电电池及充电器。

·可以通过适配器,轻松与CCD摄像机相连,实现视频显示

·可选配无线发射/接收、头戴式显示器、红外照明等多种选件

应用范围:

公安、反恐安检排爆,海关、禁毒违禁品搜查。

技术参数:

工作方式:

双轴四向转动,转动角度大于130度

工作长度:

1米

窥镜直径:

6毫米

照明光源:

高亮度冷光源,可以与所有ITI窥镜匹配

供电:

  12伏/24瓦交流/直流/电池供电电源,配充电器和背包

三、其它要求:

1.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后25个日历日内。

2.交货地点:

宜宾市(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售后服务:

1)按产品质保期进行质保,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无条件进行更换,质保期外,安排专人进行维修,按成本价收费。

2)提供7×24小时电话咨询,供货后,为使用单位培训5-10名操作员,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并保证操作员能熟练操作1-2件设备。

4.验收方式:

由采购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及人员进行验收。

5.付款方式:

货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由宜宾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一次性支付总价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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